城乡生活垃圾分选处理技术规范DB37/T 5146-20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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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 东 省 工 程 建 设 标 准 D BD B 3 7/T 5 1 4 6-2 0 1 9 J 1 4 8 5 2-2 0 1 9城 乡 生 活 垃 圾 分 选 处 理 技 术 规 范T e c h n i c a l s p e c i f i c a t i o n f o r s e p a r a t i o n o fm u n i c i p a l s o l i d w a s t e2 0 1 9-0 9-1 7 发 布 2 0 1 9-1 2-0 1 实 施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山 东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联 合 发 布山 东 省 工 程 建 设 标 准城 乡 生 活 垃 圾 分 选 处 理 技 术 规 范T e c h n i c a l s p e c i f i c a t i o n f o r s e p a r a t i o n o fm u n i c i p a l s o l i d w a s t eD B 3 7/T 5 1 4 6-2 0 1 9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备 案 号:J 1 4 8 5 2-2 0 1 9主 编 部 门:潍 坊 金 丝 达 实 业 有 限 公 司批 准 部 门: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施 行 日 期:2 0 1 9 年 1 2 月 1 日2 0 1 9 济 南关 于 发 布 山 东 省 工 程 建 设 标 准 城 乡 生 活 垃 圾 分 选 处 理 技 术 规 范 的 通 知鲁 建 标 字 2 0 1 9 2 5 号各 市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局、市 场 监 管 局,各 有 关 单 位:由 潍 坊 金 丝 达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和 山 东 大 学 主 编 的 城 乡 生 活 垃 圾分 选 处 理 技 术 规 范,业 经 审 定 通 过,批 准 为 山 东 省 工 程 建 设 标 准,编 号 为 D B 3 7/T 5 1 4 6-2 0 1 9,现 予 以 发 布,自 2 0 1 9 年 1 2 月 1 日 施 行。本 标 准 由 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负 责 管 理,由 潍 坊 金 丝 达 实业 有 限 公 司 负 责 具 体 技 术 内 容 的 解 释。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山 东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2 0 1 9 年 9 月 1 7 日前 言根 据 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山 东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关 于印 发 的 通 知(鲁建 标 字 2 0 1 8 9 号)的 要 求,标 准 编 制 组 经 广 泛 调 查 研 究,认 真 总结 实 践 经 验,依 据 有 关 法 律 法 规、参 考 相 关 标 准,结 合 山 东 省 实 际,在 广 泛 征 求 意 见 的 基 础 上,制 定 了 本 规 范。本 标 准 主 要 内 容 包 括:1.总 则;2.术 语;3.基 本 规 定;4.分 选 工艺 要 求;5.设 备 设 施 要 求;6.环 境 保 护 和 安 全 卫 生 要 求。本 标 准 由 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负 责 管 理,由 潍 坊 金 丝 达 实业 有 限 公 司 负 责 具 体 技 术 内 容 的 解 释。执 行 过 程 中 如 有 意 见 或 建 议,请 寄 送 潍 坊 金 丝 达 实 业 有 限 公 司(山 东 省 潍 坊 市 昌 邑 市 北 海 路 北 首 奎 聚 工 业 园,电 话0 5 3 6-7 1 6 0 3 3 8,传 真:0 5 3 6-7 1 6 0 3 3 8,邮 政 编 码:2 6 1 3 2 6,电 子 邮箱:w f j s d s y 1 6 3.c o m)。本 标 准 主 编 单 位:潍 坊 金 丝 达 实 业 有 限 公 司山 东 大 学本 标 准 参 编 单 位:山 东 省 标 准 化 研 究 院潍 坊 金 丝 达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潍 坊 金 丝 达 环 境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 员:刘 国 田 王 曙 光 孙 玉 亭 姜 磊 高 鹏刘 春 霞 李 珊 代 吉 发 刘 鲁 强 王 佳 鑫曾 阳 袁 宪 正 孙 雪 菲本 标 准 主 要 审 查 人 员:高 发 车 高 洪 振 韩 正 平 李 宗 文 李 肖 玲王 庆 松 王 明 聪 霍 宝 谢 风 超目 次1 总 则.12 术 语.23 基 本 规 定.44 分 选 工 艺 要 求.54.1 工 艺 设 计.54.2 工 艺 流 程.65 设 备 设 施 要 求.95.1 基 本 要 求.95.2 设 备 设 施 选 择.95.3 设 备 安 装.1 06 环 境 保 护 与 安 全 卫 生 要 求.1 16.1 环 境 保 护.1 16.2 安 全 卫 生.1 2本 标 准 用 词 说 明.1 3引 用 标 准 名 录.1 4附:条 文 说 明.1 6C o n t e n t s1 G e n e r a l P r o v i s i o n s.12 T e r m s a n d S y m b o l s.23 B a s i c R e q u i r e m e n t s.44 S o r t i n g P r o c e s s r e q u i r e m e n t s.54.1 P r o c e s s D e s i g n.54.2 P r o c e s s.65 E q u i p m e n t s e t r e q u i r e m e n t s 95.1 B a s i c r e q u i r e m e n t s 95.2 E q u i p m e n t S e l e c t i o n 95.3 E q u i p m e n t I n s t a l l a t i o n.1 06 E n v i r o n m e n t a l p r o t e c t i o n,s a f e t y a n d h e a l t h r e q u i r e m e n t s.1 36.1 E n v i r o n m e n t a l P r o t e c t i o n.1 36.2 S a f e t y a n d H e a l t h.1 4E x p l a n a t i o n o f w o r d i n g i n t h i s c o d e 1 5L i s t o f q u o t e d s t a n d a r d s.1 6A d d i t i o n:E x p l a n a t i o n o f p r o v i s i o n s.1 711 总 则1.0.1 为 科 学 规 范 城 乡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作 业 程 序,达 到 技 术 先 进、环保 达 标、经 济 合 理、运 行 高 效 的 目 的,促 进 生 活 垃 圾 分 选 处 理、变废 为 宝,实 现 生 活 垃 圾 无 害 化 处 理、资 源 化 利 用,结 合 山 东 省 实 际,制 定 本 标 准。1.0.2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山 东 省 城 乡 生 活 垃 圾 的 分 选 处 理。1.0.3 生 活 垃 圾 分 选 除 应 符 合 本 标 准 外,必 须 符 合 国 家 和 山 东 省 发布 的 其 他 有 关 标 准 的 规 定。22 术 语2.0.1 生 活 垃 圾 m u n i c i p a l s o l i d w a s t e在 日 常 生 活 中 或 为 日 常 生 活 提 供 服 务 的 活 动 中 产 生 的 各 类 固体 废 物,以 及 法 律、行 政 法 规 规 定 视 作 生 活 垃 圾 的 固 体 废 物。2.0.2 垃 圾 分 选 w a s t e s o r t i n g根 据 垃 圾 组 分 粒 度、密 度、磁 性、电 性、光 电 性、摩 擦 性、弹性 以 及 表 面 润 湿 性 的 不 同 而 将 垃 圾 中 的 有 用 组 分 和 无 用 组 分 或 具有 不 同 用 途 的 组 分 分 离 的 方 法,可 分 为 筛 分 机 分 选、重 力 分 选、磁力 分 选、电 力 分 选、光 电 分 选、弹 跳 分 选、风 力 分 选 以 及 水 力 分 选等。分 选 的 目 的 是 按 照 利 用 及 处 理 的 要 求 将 不 同 类 别 的 垃 圾 进 行 分离。2.0.3 布 料 器 d i s t r i b u t o r布 料 器 是 将 大 块 物 料 破 碎 或 撕 裂、均 匀 拨 料,稳 定 后 续 生 产 的机 械。2.0.4 筒 形 筛 分 机 s i e v i n g m a c h i n e以 筒 形 筛 面 绕 其 中 心 轴 线 作 旋 转 运 动 而 完 成 物 料 粒 度 分 级 的机 械。2.0.5 破 碎 机 c r u s h e r破 碎 机 是 利 用 挤 压、冲 击 等 方 式,使 物 料 粒 度 减 小 的 机 械。2.0.6 二 相 分 离 器 t w o p h a s e s e p a r a t o r二 相 分 离 器 是 一 种 集 淘 洗 和 分 选 一 体 装 置,根 据 物 料 在 运 动 介质 中 所 受 的 重 力、流 体 动 力 和 其 它 机 械 力 的 不 同 作 用 而 实 现 分 离 泥沙、金 属 和 轻 质 物 及 淘 洗 液 的 机 械。32.0.7 磁 力 分 选 机 m e g n e t i c s e p a r a t o r利 用 磁 场 将 黑 色 金 属 从 垃 圾 中 分 离 的 机 械,主 要 包 括 电 磁 式 磁选 机 和 永 磁 式 磁 选 机。2.0.8 输 送 机 c o n v e y o r依 靠 摩 擦 驱 动 连 续 运 送 物 料 的 机 械。将 物 料 由 前 一 道 生 产 环 节输 送 到 下 一 道 生 产 环 节 的 设 备。主 要 包 括 带 式 输 送 机、鳞 板 式 输 送机、刮 板 输 送 机、活 动 底 斗 式 输 送 机 等。2.0.9 格 栅 除 污 机 s c r e e n m a c h i n e通 过 格 栅 将 固 体 与 液 体 分 离 的 一 种 除 污 机 械,是 用 机 械 的 方法,将 格 栅 截 留 的 栅 渣 清 捞 出 水 面 的 设 备。2.0.1 0 渗 沥 液 l e a c h a t e垃 圾 在 收 集、运 输、转 运 与 分 选 处 理 过 程 中 渗 沥 出 的 液 体。43 基 本 规 定3.0.1 生 活 垃 圾 中 应 严 禁 混 入 下 列 物 质:按 G B 5 0 8 5.1 G B 5 0 8 5.7界 定 为 危 险 废 物 的 物 质、放 射 性 废 物、工 业 固 体 废 弃 物、来 源 不 清的 垃 圾、建 筑 垃 圾。3.0.2 生 活 垃 圾 的 组 分 应 满 足 分 选 系 统 的 工 艺 设 计 及 设 备 要 求。3.0.3 生 活 垃 圾 应 进 行 预 处 理,改 善 理 化 条 件,提 高 生 活 垃 圾 的 回收 利 用 效 率 及 处 理 效 果。3.0.4 工 艺 设 计 应 按 垃 圾 产 生 源、垃 圾 成 分、处 理 量 和 后 续 处 理 处置 要 求,选 择 技 术 先 进、经 济 适 用、安 全 可 靠、操 作 方 便 的 技 术。3.0.5 应 采 用 先 进 适 用、节 能 高 效 的 工 艺 设 备,并 鼓 励 开 发 自 动 化、智 能 化 程 度 高 且 运 行 稳 定 的 工 艺 设 备。54 分 选 工 艺 要 求4.1 工艺 设计4.1.1 分 选 工 艺 应 遵 循 先 进、稳 定、无 二 次 污 染 的 原 则。4.1.2 分 选 工 艺 主 要 包 括 受 料、破 碎、剥 离、淘 洗、分 选、输 送、处 理、处 置 及 压 缩 打 包 等 工 序。4.1.3 分 选 工 艺 设 计 宜 以 机 械 分 选 为 主,人 工 分 选 为 辅。应 根 据 分选 的 目 的 和 后 续 处 理 的 功 能 要 求,因 地 制 宜 进 行 分 选 工 艺 的 设 计。1 以 提 高 资 源 回 收 率、减 少 进 入 后 续 处 理 处 置 设 施 的 垃 圾 量 为主 要 目 的 时,分 选 工 程 应 做 好 与 资 源 回 收 利 用 行 业 的 对 接,选 出 塑料、橡 胶、玻 璃、金 属、废 纸 等 可 利 用 组 分,同 时 兼 顾 残 余 垃 圾 的压 缩 脱 水 的 收 集 与 处 理。2 以 提 高 进 入 焚 烧 处 理 厂 的 生 活 垃 圾 热 值、提 高 生 活 垃 圾 焚 烧处 理 效 率 为 主 要 目 的 时,分 选 工 艺 应 选 出 生 活 垃 圾 中 的 影 响 燃 烧 效率 的 组 分(包 括 金 属、玻 璃、渣 石、水 等)以 及 燃 烧 后 产 生 有 毒 害气 体 的 组 分(如 含 氯 厨 余 垃 圾 等),同 时 兼 顾 有 可 利 用 组 分 的 回 收(如 塑 料、橡 胶 等)。3 以 为 生 化 处 理 厂 提 供 可 生 物 降 解 原 料 为 主 要 目 的 时,分 选 工程 应 选 出 不 可 降 解 的 垃 圾 组 分 及 对 生 物 降 解 有 抑 制 作 用 的 组 分(包括 塑 料、金 属、玻 璃 和 渣 石 等),同 时 兼 顾 可 利 用 组 分 的 回 收。4 以 提 高 填 埋 处 置 垃 圾 的 稳 定 性、减 少 填 埋 场 的 渗 沥 液 产 量 和填 埋 气 产 量 为 主 要 目 的 时,分 选 工 程 应 选 出 厨 余 垃 圾 等 易 腐 烂 组 分和 难 降 解 塑 料、橡 胶 等 有 机 物 质,减 少 垃 圾 水 分,同 时 兼 顾 可 利 用6组 分 的 回 收。4.1.4 多 条 生 产 线 同 时 建 设 时 宜 考 虑 生 产 线 并 联 设 计。4.1.5 机 械 分 选 工 艺 应 以 一 类 或 几 类 分 选 设 备 为 核 心,辅 助 配 置 其它 类 型 的 分 选 设 备。其 中,破 碎 机、滚 筒 筛 分 机 和 磁 选 机 应 作 为 必选 设 备。4.1.6 风 选、筛 分 以 及 磁 选 设 备 可 采 用 多 级 串 联 方 式。4.2 工艺 流程4.2.1 分 选 工 艺 主 要 包 括 以 下 步 骤,工 艺 流 程 见 图 4.2.1。1 载 有 生 活 垃 圾 的 垃 圾 运 输 车 经 地 磅 过 重 后,进 入 垃 圾 车 回 转车 间,将 垃 圾 倒 入 卸 料 池,同 时 喷 淋 除 臭 剂。2 垃 圾 经 抓 斗 抓 料 送 入 布 料 器,破 碎 后 的 垃 圾 经 输 送 带 均 匀 送至 筛 分 机。3 采 用 滚 筒 筛 进 行 第 一 次 筛 分,筛 分 出 沙 石 和 带 有 泥 沙 及 轻 质物 的 废 水,沙 石 进 入 沙 石 输 送 带,废 水 进 入 二 相 分 离 器。筛 上 物 进入 破 碎 机,将 硬 而 脆 的 大 块 物 料 进 行 破 碎。4 滚 筒 筛 进 行 第 二 次 筛 分,筛 分 出 沙 石 和 带 有 泥 沙 及 轻 质 物 的废 水,沙 石 进 入 沙 石 输 送 带,废 水 进 入 二 相 分 离 器。筛 上 物 进 入 挤水 机,经 挤 水 后 送 至 输 送 带,根 据 其 物 化 特 性 送 至 资 源 化 利 用 系 统。5 二 相 分 离 器 分 离 出 的 沙 石 进 入 沙 石 输 送 带,轻 质 物 与 淘 洗 液进 入 剥 离 机。6 剥 离 机(磨 料 机)将 轻 质 物 与 淘 洗 液 分 离,轻 质 物 进 入 挤 水机,淘 洗 液 进 入 沉 淀 池。沉 淀 后 沙 石 进 入 沙 石 输 送 带,废 水 进 入 I C厌 氧 系 统。根 据 其 物 化 特 性,将 脱 水 后 的 轻 质 物 转 运 至 后 续 相 应 的7资 源 化 利 用 系 统。7 沙 石 输 送 带 经 过 磁 选 机,将 金 属 物 质 分 离 出 来。图 4.2.1 生 活 垃 圾 分 选 处 理 工 艺 流 程 图4.2.2 主 要 设 备 关 键 参 数 及 其 控 制 范 围 应 符 合 表 4.2.2 的 要 求。表 4.2.2 主 要 设 备 关 键 参 数 范 围序号 参数 指标 参数 值1 布料器液压站压力 1 0 M P a-2 2 M P a2 布料器机器运转转速 8 r/m i n-1 5 r/m i n3 垃圾撕切破碎机破碎粒度 5 c m 2 5 c m4 破碎机出料粒度 2 5 m m5 淘洗滚筒筛运转转速 8 r/m i n-1 5 r/m i n6 淘洗滚筒筛筛下最大粒度 5 0 m m7 洗沙机运转转速 8 r/m i n-1 5 r/m i n8 淘洗滚筒出轻质物传送带传送速度 0.5 m/s 1 m/s9 洗沙机出轻质物传送带传送速度 0.2 m/s 0.5 m/s1 0 洗沙机出沙传送带传送速度 0.2 m/s 0.5 m/s8表 4.2.2 主 要 设 备 关 键 参 数 范 围(续)序号 参数 指标 参数 值1 1 挤水机脱水效率 9 0%1 2 轻质物回料池传送带传送速度 0.5 m/s 1 m/s1 3 风选机风量 8 0 0 0 m3/h1 4 二相分离器转速 1 0 r/m i n-1 5 r/m i n1 5 磁选机吸出能力 0.1-3 5 k g1 6 剥离机(磨料机)转速 2 0 0 r/m i n95 设 备 设 施 要 求5.1 基本 要求5.1.1 分 选 作 业 车 间 可 分 为 接 收 区、分 选 作 业 区、分 选 物 料 存 放 区和 残 渣 存 放 区。各 区 之 间 应 相 对 独 立、彼 此 隔 离。各 区 应 有 防 止 渗沥 液 和 臭 气 泄 露 的 措 施,并 应 设 置 通 风 除 尘 除 臭 及 杀 虫 灭 害 装 置。5.1.2 垃 圾 接 收、输 送 及 分 选 设 备(设 施)应 实 现 全 密 闭。5.1.3 主 要 设 备 包 括 称 重 装 置、布 料 器、专 用 输 送 机、滚 筒 筛 分 机、破 碎 机、分 离 器、脱 水 设 备、磁 选 设 备、智 能 控 制 系 统、监 控 系 统、污 染 防 治 设 备、杀 菌 消 毒 设 备 等。5.2 设备 设施 选择5.2.1 应 综 合 考 虑 技 术 性 能、环 保、安 全 等 方 面 的 要 求 选 择 分 选 系统 相 关 设 备。5.2.2 垃 圾 的 贮 存、给 料 设 备 设 施 可 因 地 制 宜 选 择。1 接 收 区 和 残 渣 存 放 区 应 实 现 接 收 区 无 人 作 业,并 保 证 接 收 区处 于 负 压 状 态,防 止 臭 气 外 泄,并 配 置 臭 气 收 集 处 理 设 施。2 垃 圾 与 残 渣 贮 存 容 积 大 小 应 与 设 计 的 分 选 系 统 的 单 日 处 理能 力 相 匹 配。严 格 控 制 垃 圾 与 残 渣 贮 存 容 积,确 保 垃 圾 日 产 日 清。3 垃 圾 给 料 设 备 可 选 用 板 式 给 料 机、螺 杆 给 料 机、抓 头 等 自 动给 料 设 备。禁 止 采 用 需 要 操 作 人 员 在 接 收 区 与 残 渣 存 放 区 作 业 的 给料 方 法 和 设 备。5.2.3 应 优 先 使 用 国 家 和 行 业 内 鼓 励 推 荐 的 设 备,淘 汰 低 效 率、高能 耗、高 噪 音 设 备,确 保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满 足 达 标 排 放 的 要 求。1 05.2.4 应 根 据 分 选 工 艺 要 求 合 理 选 择 相 关 设 备。1 筛 分 和 破 碎 等 分 选 设 备 应 具 有 防 粘、防 缠 绕 功 能,且 宜 具 有自 清 洁 功 能。2 滚 筒 筛 分 机 的 孔 径 应 根 据 具 体 功 能 要 求 合 理 确 定。3 轻 物 质 分 选 可 采 用 风 选 和 静 电 分 选 设 备 配 合 筛 分 设 备 分 选。4 黑 色 金 属 分 离 应 采 用 永 磁 分 选 机 或 电 磁 分 选 设 备,有 色 金 属分 离 可 选 用 电 涡 流 分 选 设 备。5.2.5 根 据 工 艺 需 要 配 置 废 水 收 集 及 处 理 设 备。5.3 设备 安装5.3.1 设 备 配 置 应 考 虑 检 修 和 故 障 因 素。5.3.2 两 条 分 选 线 之 间 的 设 备 间 距 应 不 小 于 3 m,保 证 足 够 的 检 修 和清 扫 空 间。5.3.3 人 工 分 选 皮 带 机 宽 度 不 宜 超 过 1 2 0 0 m m,皮 带 移 动 速 度 宜 为0.1 m/s 0.3 m/s,垃 圾 堆 积 厚 度 宜 小 于 1 0 c m。皮 带 移 动 速 度 应 与 皮带 机 有 效 长 度、单 条 人 工 分 选 线 所 需 配 备 的 分 选 人 员 数 量(不 含 辅助 人 员)及 最 大 处 理 能 力 相 匹 配。5.3.4 安 装 角 度 大 于 1 7 的 输 送 设 备 宜 选 用 带 有 挡 板 或 挡 边 的 专 用输 送 机。5.3.5 监 控 系 统 应 具 有 较 高 的 智 能 化 管 理 水 平,可 实 现 主 要 作 业 设备 和 污 染 控 制 设 备 的 中 央 控 制,作 业 过 程 应 设 视 频 监 视。5.3.6 监 制 系 统 应 预 留 数 据 输 出 接 口。1 16 环 境 保 护 与 安 全 卫 生 要 求6.1 环境 保护6.1.1 分 选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包 括 臭 气、粉 尘、噪 声、废 水、散 落 物 和 残 渣,应 采 取 有 效 控 制 措 施,确 保 污 染 物 的 排 放 符 合 国 家和 山 东 省 相 关 标 准 的 规 定。6.1.2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全 过 程 产 生 的 灰 尘,可 通 过 局 部 密 闭 和 抽 吸、配 备 洒 水 车、在 堆 体 表 面 覆 盖 防 尘 网 罩 等 方 式 来 控 制 粉 尘 产 生 量,粉 尘 排 放 应 按 照 区 域 性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D B 3 7/2 3 7 6)执 行。6.1.3 针 对 恶 臭 产 生 源 应 采 取 密 闭、局 部 隔 离 等 措 施,经 脱 臭 后 有组 织 高 空 排 放,处 理 后 气 体 的 排 放 应 按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G B1 4 5 5 4)执 行。6.1.4 厂 界 噪 声 应 符 合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噪 声 标 准(G B 1 2 3 4 8)的要 求,作 业 车 间 噪 声 应 符 合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G B Z 1)的 要 求,生 活 垃 圾 分 选 全 过 程 噪 声 控 制 可 采 取 的 主 要 措 施 有:1 垃 圾 处 理 全 过 程 应 选 取 低 噪 声 运 输 车 辆 和 作 业 机 械。2 合 理 规 划 平 面 布 置,或 通 过 建 立 绿 化 隔 离 缓 冲 带、设 置 噪 声屏 障 等 方 式 和 措 施 减 弱 噪 声 的 影 响。3 按 不 同 情 况 采 取 消 声、隔 振、隔 声、吸 声 等 设 备 设 施,并 着重 控 制 声 强 高 的 噪 声 源。6.1.5 生 活 垃 圾 分 选 全 过 程 的 场 所 必 须 具 有 雨 水、污 水 分 流 设 施,并 应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防 止 周 边 水 环 境 的 污 染。1 26.1.6 应 设 置 污 水 收 集 或 处 理 装 置,渗 滤 液 经 处 理 达 到 水 污 染 物 排放 浓 度 限 值 标 准 后 可 排 放 或 送 至 城 市 污 水 处 理 厂 处 理。渗 沥 液 处 理后 的 排 放 标 准 应 按 现 行 生 活 垃 圾 填 埋 污 染 控 制 标 准(G B1 6 8 8 9)、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G B 1 8 9 1 8)及 山东 省 流 域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D B 3 7/3 4 1 6.1 3 4 1 6.5)等 相 关 排 放 标准 执 行。6.2 安全 卫生6.2.1 生 活 垃 圾 分 选 全 过 程 的 环 境 保 护 与 安 全 卫 生 应 满 足 国 家 有 关法 律、行 政 法 规 和 标 准 规 范 的 规 定。6.2.2 从 事 生 活 垃 圾 分 选 处 理 的 单 位 应 对 作 业 人 员 进 行 安 全 卫 生 专业 培 训,特 种 作 业 必 须 持 特 种 作 业 资 格 证 上 岗。6.2.3 生 活 垃 圾 分 选 处 理 场 所 应 按 照 作 业 需 求 配 置 作 业 机 械,并 应配 备 必 要 的 劳 动 工 具 和 职 业 病 防 护 用 品。6.2.4 生 活 垃 圾 分 选 处 理 场 所 应 设 道 路 行 车 指 示、安 全 标 志 及 环 境卫 生 设 施 标 志。6.2.5 分 选 设 施 的 卫 生 安 全 措 施 应 符 合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G B Z 1)、生 产 过 程 安 全 卫 生 要 求 总 则(G B 1 2 8 0 1)和 工作 场 所 有 害 因 素 职 业 接 触 限 值(G B Z 2.1、G B Z 2.2)等 相 关 标 准的 要 求。6.2.6 致 病 菌 的 灭 活 以 及 蚊、蝇、蚁、鼠 等 卫 生 防 疫 措 施 应 按 卫 生防 疫 部 门 的 有 关 规 定 执 行。1 3本 标 准 用 词 说 明1 为 便 于 在 执 行 本 标 准 条 文 时 区 别 对 待,对 要 求 严 格 程 度 不同 的 用 词 说 明 如 下:1)表 示 很 严 格,非 这 样 做 不 可 的 用 词正 面 词 采 用“必 须”。反 面 词 采 用“严 禁”。2)表 示 严 格,在 正 常 情 况 下 均 应 这 样 做 的 用 词:正 面 词 采 用“应”。反 面 词 采 用“不 应”或“不 得”。3)表 示 允 许 稍 有 选 择,在 条 件 许 可 时,首 先 应 这 样 做 的 用 词:正 面 词 采 用“宜”。反 面 词 采 用“不 宜”。4)表 示 有 选 择,在 一 定 条 件 下 可 以 这 样 做 的,采 用“可”。2 标 准 中 指 定 应 按 其 他 有 关 标 准、规 范 执 行 时 的 写 法 为:“应符 合 的 规 定”或“应 按 执 行”。1 4引 用 标 准 名 录1 危 险 废 物 鉴 别 标 准 腐 蚀 性 鉴 别(G B 5 0 8 5.1)2 危 险 废 物 鉴 别 标 准 急 性 毒 性 初 筛(G B 5 0 8 5.2)3 危 险 废 物 鉴 别 标 准 浸 出 毒 性 鉴 别(G B 5 0 8 5.3)4 危 险 废 物 鉴 别 标 准 易 燃 性 鉴 别(G B 5 0 8 5.4)5 危 险 废 物 鉴 别 标 准 反 应 性 鉴 别(G B 5 0 8 5.5)6 危 险 废 物 鉴 别 标 准 毒 性 物 质 含 量 鉴 别(G B 5 0 8 5.6)7 危 险 废 物 鉴 别 标 准 通 则(G B 5 0 8 5.7)8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噪 声 标 准(G B 1 2 3 4 8)9 生 产 过 程 安 全 卫 生 要 求 总 则(G B 1 2 8 0 1)1 0 恶 臭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G B 1 4 5 5 4)1 1 生 活 垃 圾 填 埋 场 污 染 控 制 标 准(G B 1 6 8 8 9)1 2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G B 1 8 9 1 8)1 3 生 活 垃 圾 卫 生 填 埋 处 理 技 术 规 范(G B 5 0 8 6 9)1 4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G B Z 1)1 5 工 作 场 所 有 害 因 素 职 业 接 触 限 值(G B Z 2.1、G B Z 2.2)1 6 环 境 卫 生 设 施 设 置 标 准(C J J 2 7)1 7 生 活 垃 圾 焚 烧 处 理 工 程 技 术 规 范(C J J 9 0)1 8 区 域 性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D B 3 7/2 3 7 6)1 9 流 域 水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第 1 部 分:南 四 湖 东 平 湖 流 域(D B 3 7/3 4 1 6.1)2 0 流 域 水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第 2 部 分:沂 沭 河 流 域(D B 3 7/3 4 1 6.2)1 52 1 流 域 水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第 3 部 分:小 清 河 流 域(D B 3 7/3 4 1 6.3)2 2 流 域 水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第 4 部 分:海 河 流 域(D B 3 7/3 4 1 6.4)2 3 流 域 水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第 5 部 分:半 岛 流 域(D B 3 7/3 4 1 6.5)1 6山 东 省 工 程 建 设 标 准城 乡生 活垃 圾 分选 处理 技术 规 范D B 3 7/T 5 1 4 6-2 0 1 9条文说明1 7目 次1 总 则.1 82 术 语.1 93 基 本 规 定.2 04 分 选 工 艺 要 求.2 04.1 工 艺 设 计.2 04.2 工 艺 流 程.2 25 设 备 设 施 要 求.2 35.1 基 本 要 求.2 35.2 设 备 设 施 选 择.2 35.3 设 备 安 装.2 46 环 境 保 护 与 安 全 卫 生 要 求.2 46.1 环 境 保 护.2 46.2 安 全 卫 生.2 51 81 总 则1.0.1 本 条 说 明 了 标 准 编 制 的 目 的,即 科 学 规 范 城 乡 生 活 垃 圾 处 理作 业 程 序,促 进 生 活 垃 圾 分 类 处 理、变 废 为 宝,实 现 生 活 垃 圾 无 害化 处 理、资 源 化 利 用。1.0.2 本 标 准 适 用 范 围 确 定 为“山 东 省 城 乡 生 活 垃 圾 的 分 选 处理”,明 确 了 标 准 仅 适 用 于 山 东 省 范 围 内 的 人 们 在 日 常 生 活 中 或 为日 常 生 活 提 供 服 务 的 活 动 中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物,以 及 法 律、行 政 法 规规 定 视 为 城 乡 生 活 垃 圾 的 固 体 废 物 的 处 理。1.0.3 本 条 规 定 了 在 执 行 本 标 准 时,还 必 须 符 合 国 家 和 山 东 省 现 行的 有 关 标 准 的 规 定。1 92 术 语本 章 给 出 的 术 语 及 符 号,是 本 标 准 有 关 章 节 中 所 应 用 的。在 编 写 本 章 术 语 时,参 考 了 生 活 垃 圾 卫 生 填 埋 处 理 技 术 规 范(G B 5 0 8 6 9)、环 境 卫 生 设 施 设 置 标 准(C J J 2 7)、生 活 垃圾 焚 烧 处 理 工 程 技 术 规 范(C J J 9 0)、城 市 生 活 垃 圾 收 集、清运 服 务 规 范(D B 3 7/T 9 4 5)等 国 家、行 业 和 地 方 标 准 的 相 关 术 语,分 别 针 对 生 活 垃 圾、垃 圾 分 选、布 料 器、筒 形 筛 分 机、破 碎 机、二相 分 离 器、磁 力 分 选 机、输 送 机、格 栅 除 污 机、渗 沥 液 术 语 进 行 了规 范,同 时 给 出 了 相 应 的 推 荐 性 英 文。2 03 基 本 规 定3.0.1 本 条 主 要 依 据 G B 5 0 8 5.1 G B 5 0 8 5.7 以 及 城 市 生 活 垃 圾 管理 办 法 中 第 二 十 二 条 的 规 定:“工 业 固 体 废 弃 物、危 险 废 物 应 当按 照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单 独 收 集、运 输,严 禁 混 入 城 市 生 活 垃 圾”,明确 规 定 了 生 活 垃 圾 不 得 与 工 业 垃 圾、建 筑 垃 圾,特 别 是 危 险 废 弃 物进 行 混 杂。综 合 考 虑 了 生 活 垃 圾 与 工 业 垃 圾、危 险 废 弃 物 的 不 同,强 调 了 生 活 垃 圾 分 选 处 理 的 独 立 性。3.0.2 3.0.3 本 条 针 对 接 收 的 来 料 垃 圾 的 组 分 应 满 足 生 活 垃 圾 分 选系 统 的 工 艺 设 计 及 其 设 备 的 进 行 了 基 本 规 定,并 提 出 了 垃 圾 应 进 行预 处 理 的 规 定。3.0.4 3.0.5 本 条 主 要 是 响 应 国 家 对 行 业 发 展 的 绿 色 发 展 理 念,提 倡并 鼓 励 生 活 垃 圾 分 选 处 理 企 业 进 行 工 艺 优 化 设 计,积 极 选 用 节 能 环保 型 设 备,实 现 生 产 自 动 化、信 息 化、智 能 化、专 业 化 和 规 模 化,促 进 生 活 垃 圾 无 害 化 处 理 的 绿 色 发 展。4 分 选 工 艺 要 求4.1 工艺 设计4.1.1 规 定 了 生 活 垃 圾 分 选 工 艺 设 计 的 应 遵 循 的 基 本 原 则,需 确 保所 采 用 的 分 选 工 艺 先 进 稳 定,且 工 艺 本 身 应 不 产 生 二 次 污 染。4.1.2 规 定 了 生 活 垃 圾 分 选 工 艺 流 程 中 包 括 的 常 见 工 序,主 要 有 受料、破 碎、剥 离、淘 洗、分 选、处 置 及 压 缩 打 包 等。4.1.3 规 定 了 分 选 工 艺 和 设 备 选 择 的 基 本 要 求,即 需 根 据 被 分 选 出来 的 物 质 进 行 资 源 化 应 用 或 处 置 的 具 体 要 求,或 者 根 据 所 分 选 的 生2 1活 垃 圾 的 特 点 进 行 工 艺 设 计,鼓 励 以 机 械 化 操 作 为 主,优 先 选 用 机械 分 选 工 艺 和 设 备。根 据 生 活 垃 圾 中 的 主 要 组 分 不 同,生 活 垃 圾 的 处 理 处 置 方 式 和途 径 有 所 不 同。本 条 根 据 生 活 垃 圾 分 选 工 艺 可 达 到 的 功 能 以 及 最 终被 分 选 出 的 组 分 的 应 用 途 径 的 不 同,列 出 了 不 同 的 分 选 目 的 下 分 选工 艺 在 设 计 和 选 择 时 所 应 满 足 的 不 同 要 求,特 别 是 对 要 分 选 的 重 要组 分 进 行 了 明 确 规 定。组 分 中 可 燃 性 物 质 特 别 是 热 值 较 高 的 组 分 为 主 的 主 要 采 用 焚烧 发 电 的 方 式 进 行 处 理;组 分 中 塑 料、橡 胶、玻 璃、金 属、废 纸 等可 回 收 再 利 用 的 组 分 为 主 的 主 要 采 用 可 提 高 资 源 回 收 利 用 效 率、减少 组 分 进 入 后 续 处 置 环 节 的 设 备 设 施 进 行 分 选;组 分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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