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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7.060 CCS A 47 41 河南省地方标准 DB41/T 2174 2021 城市微气 候监测点 技术 规范 2021-10-19 发布 2022-01-18 实施 河南省市 场监督 管 理局 发 布 DB41/T 2174 2021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1 3 术 语和 定义.1 4 监 测内 容.1 5 监 测仪 器.2 6 布 设及 安装.2 7 数 据传 输.4 8 仪 器维 护.4 DB41/T 2174 2021 I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T 1.1 2020 标准 化工 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化 文件 的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规 定起草。本文件 由河 南省 气象 标准 化技术 委员 会提 出 并 归口。本文件 起草 单位:河 南省 气象探 测数 据中 心、郑州 市气象 局、河南 省环 境保 护科学 研究 院。本文件 主要 起草 人:元保 军、卫 权岗、丁娜、李文 石、胡 雪瑞、孔 海江、明 亮、孟 寒冬、樊 奇、刘磊、王 超、王晓 龙、杜晓 宾。DB41/T 2174 2021 1 城 市微 气 候监测点 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 了城 市微 气候 监测点 的监 测要 求、监测 仪器 布 设及 安装、数 据传 输和仪 器维 护。本文件 适用 于城 市 不 同下 垫面 微 气候 环境 的自 动监 测和数 据采 集。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其 中,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其 最新 版本(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适 用 于 本文件。GB 3095 2012 环 境空 气 质量标 准 GB/T 21010 2017 土地 利用现 状分 类标 准 GB 50343 2012 建 筑物 电子信 息系 统防 雷技 术规 范 QX/T 83 2019 移 动气 象 台 建设 规范 QX/T 437 2018 气 候可 行性论 证规 范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3.1 城市微 气候 城市内 由于 下垫 面性 质以 及人类 和其他 生 物活 动的 影响而 形成 的近 地层 大气 的小范 围气 候。3.2 城市微 气候 监测 点 布设安 装城 市微 气候 监测 仪器的 地点 或位 置。3.3 城市微 气候 下垫 面 城市按 照 250 m 250 m 水 平分辨 率进 行网 格划 分,并通过 网格 属性 定义 不同 下垫面 类型,主 要 包 括建筑、林地、草 坪、湖泊、河流、道 路、硬质 铺装、土壤 等。3.4 城市微 气候 监测 仪器 城市微 气候 监测 点 的 微气 候 环境 及基 础生 态环 境观 测的专 业微 型自 动监 测仪 器。4 监测内容 确定城 市 微 气候 下垫 面类型,布设 安装 城市 微气 候 监测仪 器,对 城市 微 气 候 监测点 的气 温、相对 湿度、风 向、风速、雨 量、PM2.5、PM10、总辐 射进 行监 测并上 传数 据。DB41/T 2174 2021 2 5 监测仪 器 城市微 气候 监测 仪器 应满 足监测 要求,具有 无线 传 输 功能,安装 和维 护方 便,监测仪 器的 技术 应符合表1 的要 求。表1 技术要 求 观测项目 测量范围 分辨力 最大允许误差 采样频率(次/min)气温-40+60 0.1 0.3 6 相对湿度 5%100%1%3%(80%)5%(80%)6 风向 0 360 3 5 60 风速(0 60)m/s 0.1 m/s(0.5+0.03 V)m/s 不低于60 雨量 雨强(0 4)mm/min 0.1 mm 0.4 mm(10 mm)4%(10 mm)1 PM2.5 0 1000 g/m 1 g/m 15%或10 g/m 最大值 1 PM10 0 1000 g/m 1 g/m 15%或10 g/m 最大值 1 辐射(0 2000)W/m2 1 W/m2 5%6 6 布设及 安装 仪器布 设 6.1 6.1.1 建筑 类 建筑类 城市 微 气 候监 测点 仪器布 设 应 符合 表2 的要求。表2 建筑类 布设 要求 网格属性 布设位置 布设要求 城市微气候监测区域内建筑物占比超 50%楼前 建筑物阳面,距离墙面10 m,距地高度2 m 楼后 建筑物阴面,距离墙面10 m,距地高度2 m 楼左 建筑物左侧,距离墙面10 m,距地高度2 m 楼右 建筑物右侧,距离墙面10 m,距地高度2 m 顶部 建筑物顶部,高出建筑物 2 m。6.1.2 林地 类 林地类 城市 微 气 候监 测点 仪器布 设 应 符合 表3 的要 求。表3 林地类 布设 要求 网格属性 布设位置 布设要求 城市微气候监测点内树林占比超 30%林地中央 深入林地50 m,距地 高度2 m 林地边缘内四方位 林地内5 m,距地 高度2 m 林地边缘外四方位 林地外5 m,距地 高度2 m DB41/T 2174 2021 3 6.1.3 草坪类 草坪类 城市 微 气 候监 测点 仪器布 设 应 符合 表4 的要 求。表4 草坪类 布设 要求 网格属性 布设位置 布设要求 城市微气候监测区域 内草坪占比超20%草坪中央 深入草坪20 m,距地高度2 m 草坪边缘四方位 草坪内1 m,距地高度2 m 草坪外1 m,距地高度2 m 6.1.4 湖泊类 湖泊类 城市 微 气 候监 测点 仪器布 设 应 符合 表5 的要 求。表5 湖泊类 布设 要求 网格属性 布设位置 布设要求 城市微 气候监测点内湖泊占比超 40%湖泊中央 深入湖泊50 m,距水面高度 2 m 湖泊边缘外四 方位 湖泊外1 m,距水面高度2 m 6.1.5 河流类 河流类 城市 微 气 候监 测点 仪器布 设 应 符合 表6 的要 求。表6 河流类 布设 要求 网格属性 布设位置 布设要求 城市微气候监测点 内,河床宽度30 m,流经面积超 10%水面 上方 水面 上方3 m,距水面高度2 m 水流方向 右岸 河流 边缘10 m,距水面高度 2 m 水流方向 左岸 河流边缘10 m,距水面高度 2 m 间隔 50 m 6.1.6 道路类 道路类 城市 微 气 候监 测点 仪器布 设 应 符合 表7 的要 求。表7 道路类 布设 要求 网格属性 布设位置 布设要求 城市微气候监测点内,宽度15 m 的 道路,占地面积超 5%道路两侧 距地高度3 m 道路交叉口 距地高度3 m 间隔 50 m 6.1.7 硬质铺 装 类 硬质铺 装类 城市 微 气 候监 测点仪 器布 设 应 符合 表8 的 要求。DB41/T 2174 2021 4 表8 硬质铺 装类 布设 要求 网格属性 布设位置 布设要求 城市微气候监测点内硬质铺装占比超 10%硬质铺装中央 距地高度2 m 硬质铺装边缘内 硬质铺装内10 m,高度2 m 6.1.8 土壤 类 土壤类 城市 微 气 候监 测点 仪器布 设 应 符合 表9 的要 求。表9 土壤类 布设 要求 网格属性 布设位置 布设要求 城市微气候监测点内土壤占比超 70%地块中央 距地高度2 m 土壤边缘外 四方位 土壤边缘5 m,距地高度2 m 仪器安 装 6.2 根据每 个城 市微 气候 监测 点所属 类型(建筑、林 地、草坪、湖 泊、河流、道 路、硬质铺 装、土 壤),充分利 用城 市微 气候 监测 点内的 杆柱、通信 基站、道 路标识 牌等 已有 设施 安装 城市微 气候 监测 仪器。城市微气 候监 测仪 器安 装时 应符合 如下 要求:a)仪器所 有电 缆应 穿入 立柱 或电缆 管内,安 装后 调水 平;b)仪器使 用市 电和 太阳 能供 电兼容 方案;c)仪器具 备数据 采集 传 输条 件;d)测风感 应部 分箭 头初 始方 向位指 示朝 北方 向安 装;e)安装点 的防 雷设 施应 符 合GB 50343 2012 的 规定;f)安装点 应设 置信 息标 牌与 安全警 示标 牌。7 数据传 输 传输方 式 7.1 城市微 气候 监测 数据 传输 应遵循 如下 原则:a)在支持 无线 传输 的条 件下,通过 无线 方式 实现 数据 实时传 输;b)在不具 备无 线传 输条 件下,利用 串口/网口/光 纤等 有线通 信方 式实 现 数 据实 时传输。传输时 间 7.2 城市微 气候监测仪器 整 点数据每 小时整点后1 min 内生成并 上传 数据中心,分钟数据 可根据需要自行设置 采集 间隔、传 输间 隔等参 数。传输格 式 7.3 城市微 气候 监测 数据 编码 格式 按QX/T 83 2019 中9.3.3 规 定。8 仪器维 护 城市微 气候 监测 仪器 的维 护工作 包括 如下 内容:DB41/T 2174 2021 5 a)每半年 检查 仪器 立柱、横 臂是否 有变 形,底座 是否 牢固,若横 臂变 形,应加 固或更 换横 臂;b)每半年 检查 横臂 与仪 器的 联接是 否牢 固,紧固 螺丝,若有 松动,应 及时 加固;c)每 半年 查 看 采集 器指 示 灯是 否 正常,包括 运行 指 示灯、供电 状 态指 示灯、外接 存 储设 备指示灯、通 信状 态指 示灯 等;d)每半年 查看 仪器 表外 是否 有异物 附着,特 别是 降雨 量感应 装置 和测 风装 置;e)每半年 检测 防雷 设施 和接 地电阻;f)定期进 行一 次仪器 传 感器 技术指标 检 定,不符 合要求 及时 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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