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中途站设置规范DB4403/T 161-20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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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220 CCS R 11 DB4403 深 圳 市 地 方 标 准 DB4403/T 161 2021 代替 SZDB/Z 12 2008 公交中途 站设置规 范 Specification for setting of bus stop 2021-04-27 发布 2021-06-01 实施 深 圳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布 DB4403/T 161 2021 I 目 次 前言.II 引言.IV 1 范围.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1 3 术 语和 定义.1 4 一 般规 定.3 5 公 交中 途站 分类.3 6 公 交中 途站 站点 位置.4 6.1 站点 间距.4 6.2 站位 设置.5 7 公 交中 途站 设置 方法.5 7.1 公交 中途 站类 型选 择.5 7.2 停车 位设 置条 件.6 7.3 港湾 式中 途站 设置 方 法.6 8 公 交中 途站 平面 设计.8 8.1 一般 规定.8 8.2 直线 式中 途站 平面 设 计.8 8.3 浅港 湾式 中途 站平 面 设计.8 8.4 深港 湾式 中途 站平 面 设计.9 9 公 交中 途站 站点 设施.10 9.1 站台 和路 面设 施.10 9.2 候车 亭.10 9.3 标志 标线.11 9.4 无障 碍设 施.11 参考文 献.12 DB4403/T 161 2021 I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T 1.1 2020 标 准化 工作 导则 第1 部 分:标准 化文件 的结 构和 起草规 则 的规 定 起草。本文件 代替SZDB/Z 12 2008 深 圳市 公交 中途 站设 置规范。与SZDB/Z 12 2008相 比主 要变 化如下:修改了 规范 性引 用文 件(见第 2 章,2008 年 版的 第2 章);增加了 公交 线路 的术 语定 义(见 3.1);修改了 中途 站、直线 式 中 途站、站 台、人非 共板 的 术语定义(见3.2、3.3、3.9 和 3.12,2008年版 的3.1、3.2、3.9 和3.16);删除了 外凸 型非 港湾 中途 站、同名 站点 同向 换乘 距 离、同名 站点 异 向 换乘 距 离、高峰 小时、车辆排队 长度、公路 型断 面道 路的术 语定 义(2008 年版的 3.3、3.11、3.12、3.13、3.14 和 3.15);增加了 新建 和改 建行 人过 街设施 或沿 线地 块出 入口 涉及公 交中 途站 的规 划建 设要求(见 4.4,2008 年版 的5.2);增加了 临时 公交 中途 站的 相关设 置要 求(见 4.5);修改了 公交 中途 站与 相关 交通市 政设 施的 设置 间距 要求(见4.6、4.7,2008 年 版的5.6、5.7);修改了 公交 中途 站站 点覆 盖率的 相关 技术 要求(见4.8,2008 年版 的5.8);修改了 公交 中途 站分 类的 相关表 述(见 5.1、5.2,2008 年版 的4.1、4.2);修改了 公交 中途 站 站 点间 距和站 位设 置的 相关 技术 要求(见6.1 和6.2,2008 年版 的6.1、6.2);增加了 公交 中途 站 在 车行 出入口、快 速路、隔 离带、积水路 段设 置 的 相关 技术 要求(见 6.2.2、6.2.3、6.2.4 和 6.2.5);修改了 公交 中途 站站 位设 置的相 关技 术要 求(见 6.2.1、6.2.6、6.2.7、6.2.8 和6.2.9,2008年版 的6.2);修改了 港湾 式 中 途站 类型 选择 的 相关 技术 要求(见7.1.1,2008 年 版的7.1.1);删除了 外凸 型非 港湾 中途 站 的相关 技 术要 求(2008 年版 的3.3、4.1、7.1.2 和 8.1.1);删除了 公路 型断 面道 路公 交中途 站的 设置 要求(2008 年版 的7.1.3);修改了 港湾 式中 途站 设置 方法的 相关 技术 要求(见7.3,2008 年版 的7.3);增加了 公交 中途 站平 面设 计的一 般规 定(见8.1,2008 年 版的8.2.3、8.2.6);修改了 直线 式中 途站 平面 设计的 相关 技术 要求(见8.2,2008 年版 的8.1);修改了 浅港 湾式 公交 中途 站拓展 车道 的相 关技 术要 求(见 8.3.2,2008 年版 的 8.2.4);修改了 公交 中途 站站 台宽 度 的相 关技 术要 求(见 9.1.1,2008 年版 的9.1.1、8.2.5);增加了“背 向式”候 车亭 或简易 站台 的设 置情 形(见 9.2.2);增加了 安全 护栏、座椅 高度、电子 站牌、乘车 指引、电 气设 施等 站点 设施 的 相关技 术要 求(见9.1.2、9.1.4、9.2.4、9.2.5 和9.2.9);修改了 候车 亭顶棚 宽 度的 相关技术 要求(见 9.2.7,2008 年 版的9.2.4);增加了 候车 亭清 洁卫 生的 要求(见 9.2.10);增加了 候车 亭抗 震、防雷、抗风 压及 消防 等安全 技术 要求(见 9.2.11);增加了 公交 候车 亭建 设的 验收要 求(见 9.2.13,2008 年版 5.4);DB4403/T 161 2021 III 修改了 深港 湾中 途站 标志 和标线 的设 置要 求(见 9.3.3);修改了 公交 中途 站标 志和 标线设 计标 准的 相关 依据 文件(见 9.3.4,2008 年版 9.3.4);修改了 无障 碍设 施的 相关 设置要 求(9.4.1、9.4.2 和9.4.3,2008 年版 9.4.1、9.4.2、9.4.3和9.4.4)。本文件 由深 圳市 交通 运输 局提出 并归 口。本文件 起草 单位:深 圳市 交通运 输局、深 圳市 综合 交通设 计研 究院 有限 公司。本文件 主要 起草 人:张永 平、曾 浩、葛宏 伟、张彬、林泽 丹、叶海 飞、谭英 嘉、詹 钟雄、颜 建 新、贾祺浩。本文件 及其 所代 替文 件的 历次版 本发 布情 况为:2008 年 首次 发布 为SZDB/Z 12 2008;本 次为 第一 次修 订。DB4403/T 161 2021 IV 引 言 为加强 对公 交中 途站 设置 的技术 指导,实现 公交 中 途站点 规划 设计 的有 章可 循、有规 可依,深圳 市于2008 年发布 了SZDB/Z 12 2008 深圳 市公 交中途 站设置 规范(以 下简称 设置 规范),为城 市公交中 途站 的规 划设 计提 供依据。设置 规范 围 绕公交 中途 站规 划控 制指 标、平 面几 何尺 寸、附 属 设施配置 及设 计要 求等 提出 详细的 规定,达 到了 规范 公交中 途站 设置 与管 理体 系的目 的。由于 设置 规范 已实 施10 余年,在此 期间 行业 发展 内外部 环境 发生 较大 变化,国家、部委、省 市新出台 并不 断更 新城 市道 路与设 施方 面的 规划 设计 要求,以及 智能 化与 新技 术的广 泛应 用、市 民 高 品 质出行诉 求等 均对 公交 中途 站设置 要素 提出 新的 要求。为适应 新形 势,根据 深 圳 标准工 作领 导小 组办 公室 关于抓 紧做 好城 市建 设与 管理领 域深 圳标 准 建设工作 的通知(深标办 2018 5号)、市交 通 运输委 关于抓 紧做 好交通 运输领 域深圳 标准 建设 工作的通 知(深交 字2018 341 号)等 有关 文件要 求,深 圳市交 通运 输局会 同深圳 市综合 交通 设计 研究院有 限公 司对 设 置规 范相 关内 容进 行修 订。本文件 依据 国家 现行 有关 标准规 定编 制而 成,符合 深圳实 际和 市民 出行 需要,能够 提升 深圳 市 公 交中途站 规划 设计 质量 和水 平,助 力“深圳 质量 品 质交通”。DB4403/T 161 2021 1 公交 中途 站设置规 范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 了深 圳市 公交 中途站 规划 设计 的一 般规 定、分 类和 设置 方法、平 面 设计及 站点 附属 设 施配置要 求等 内容。本文件 适用 于深 圳市 公交 中途站 的规 划设 计工 作。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其 中,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不注 日期 的引 用 文件,其 最新 版本(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适 用 于 本文件。GB/T 32852.1 城市 客运 术语 第1 部分:通 用术 语 GB/T 32852.2 城市 客运 术语 第2 部分:公 共汽 电 车 GB/T 33660 城 市公 用交 通设施 无障 碍设 计指 南 GB 50647 城市 道路 交叉 口规划 规范 GB 50763 无障 碍设 计规 范 CJJ/T 15 城市 道路 公共 交通站、场、厂 工程 设计 规范 CJJ 37 城 市道 路工 程设 计规范 CJ/T 107 城市 公共 汽、电车 候 车亭 CJJ 129 城市 快速 路设 计 规程 CJJ 152 城市 道路 交叉 口 设计规 程 JT/T 1118 城 市公 共汽 电 车车站 设施 功能 要求 DB44/T 2157 公共 场所(户外)用电 设施 建设 及运 行 安全规 程 SJG 69 道 路设 计标 准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3.1 公交线 路 bus transit route 城市公 共汽 车沿 固定 的路 线、站 点运 行的 通路。3.2 中途站 stop 沿城市 公交 线路 设置 的除 起点站 和终 点站 以外 的停 靠站。DB4403/T 161 2021 2 3.3 直线式 中途 站 beeline bus stop 在道路 车行 道外 侧,不改 变道路 原有 断面 形式,设 置的供 公交 车辆 停靠 的车 站。3.4 港湾式 中途 站 bus bay stop 在道路 车行 道外 侧,采用 局部拓 宽路 面的 方式,设 置的供 公交 车辆 停靠 的车 站。3.5 浅港湾 式中 途站 shallow-bay bus stop 在道路 车行 道外 侧,采用 局部拓 宽路 面的 方式 拓展 一个服 务通 道的 港湾 式中 途站。3.6 深港湾 式 中 途站 deep-bay bus stop 在道路 车行 道外 侧,采用 局部拓 宽路 面的 方式 拓展 多个服 务通 道的 港湾 式中 途站。3.7 平面交 叉口 进口 道、出口 道 entrance lane and exit lane of intersection 在 平面 交 叉 口,车辆 流入 交叉口 的车 道为 进口 道;车辆流 出交 叉口 的车 道为 出口道。3.8 平面交 叉口 的上 游、下游 upstream and downstream of intersection 车辆驶 入平 面交 叉口 的方 向为交 叉口 的上 游;车辆 驶出平 面交 叉口 的方 向为 交叉口 的下 游。3.9 站台 platform 车站内 供乘 客候 车和 乘降 的设施。3.10 同名 站 点 bus stop with the same name 为同一 客流 集散 点服 务的 多个站 名相 同的 公交 中途 站。3.11 候车亭 bus shelter 在车站 供乘 客遮 阳、避雨 的等候 车辆 的设 施。3.12 人非共 板 pedestrian-bicycle-one-plane section 人行道 和非 机动 车道 的路 面处在 同一 标高 上,且中 间无隔 离措 施的 一种 道路 横断面 布置 形式。DB4403/T 161 2021 3 4 一般规 定 4.1 公交中 途站 的规 划与 设计,应遵 循需 求适 应、土地 节约、经济 合理 等原 则,充分考 虑车 辆安 全停靠、交 通便 捷顺 畅、乘客 方便乘 车,以及 与周 边景 观环境 协调 等因 素。4.2 公交中 途站 应设 置在 公交 线路沿 途所 经过 的主 要客 流集散 点上,新 建道 路上 的公交 中途 站应 优先布置在 规划 或现 状居 住、商业、工业 等人 流密 集路 段。4.3 公交中 途站 应与 站点 所在 的道路、交 叉口,以 及站 点周边 的行 人、非机 动车 系统和 轨道 交通 车站等交通 设施 进行 一体 化设 计。4.4 新建和 改建 城市 道路、行 人过街 设施 或沿 线地 块出 入口涉 及公 交中 途站 的,须同步 开展 公交 中途站的规 划设 计和 建设 工作。4.5 城市道 路 及 其附 属设 施施 工期间 临时 设置 的公 交中 途站 宜 满足 本规 范关 于公 交 中途 站站点 位 置、站台和 站牌 的设 置要 求。4.6 长途客 运汽 车站、火 车站、客运码 头以 及轨 道交 通车 站等客 流密 集区 的主 要行 人出入 口 100m 范围内应设 公交 中途 站。机场 主要行 人出 入 口100m 范 围 内,宜 设置 公交 中途 站。在用地 允许 的条 件下,宜建设深 港湾 式公 交中 途站。4.7 公交中 途站 前 后30m 范围 内不宜 设置 出租 车停 靠站。4.8 公交中 途站 站点 覆盖 率按 服务半 径 300m 计算,城 市 建成区 应大 于 50%,中心 区应大 于 70%;按服务半 径500m 计 算,城市 建 成区应 大 于 90%,中 心区 应全覆 盖。5 公交中 途站 分类 5.1 公交中 途站 按站 台形 式,主要分 为直 线式 和 港 湾式 两大类,其 中,港湾 式中 途站主 要分 为 浅 港湾式和深 港湾 式两 种形 式,见图 1。a)直线式中途 站 b)浅港湾式中途站 c)深港湾式中途站 图1 公交中 途站 设置 形式 5.2 公交中 途站 按 其 在道 路 上 设置的 位置,主 要 分 为沿 人行道、沿 机非 分隔 带 和 沿主辅 分隔 带设 置三大类,见 图2、图3 和图4。DB4403/T 161 2021 4 图2 沿人行 道 设 置的 公交 中途 站 图3 沿机非 分隔 带设 置的 公交 中途站 图4 沿主辅 分隔 带设 置的 公交 中途站 6 公交中 途站 站点 位置 6.1 站点间 距 6.1.1 公交中 途站 的站点 推 荐平 均 站距 见 表 1。表1 公交中 途站 推荐 平均 站距 单位为米 道路性质 推荐平 均 站 距 支路 300500 主 干 路、次 干 路 500800 快速路 8001000 6.1.2 在路段 上设 置的 公交 中途 站同名 站点,同 向相 邻站 点间的 换乘 距离 不应 少 于25m,且不 宜大 于50m。6.1.3 在道路 平面 交叉 口内 设置 的站点,站 点间 换乘 距离 不宜大 于 150m,不 得大 于250m。6.1.4 在无中 央物 理隔 离设 施的 路段上,当 双向 车道 数小 于 6 条 时,上、下行 对称 设置的 站点 应在 车辆前进 方向 迎面 错 开30m。DB4403/T 161 2021 5 6.1.5 在有中 央物 理隔 离设 施的 路段上,或 者双 向车 道数 大于或 等 于 6 条 时,上、下行对 称设 置的 站点可不 错开 布设。6.2 站位设 置 6.2.1 公交中 途站 应优 先设 置在 有行人 过街 设施 或轨 道交 通车站 出入 口的 路段 上,其次应 布置 在交 叉口附近,不 宜设 置在 没有 行人过 街设 施的 路段 上。6.2.2 公交中 途站 设置 在小 区、医院及 公园 等场 所车 行出 入口附 近时,前 后距 离不 宜小 于 30m。6.2.3 公交中 途站 设置 在快 速路 时,宜 设置 在辅 路上;当 需设置 在主 路时,应 设置 在与主 路分 离的 停靠区内,停 靠区 出入 口应 满足快 速路 出入 口最 小间 距的规 定。6.2.4 公交中 途站 与人 行道 之间 有非机 动车 道或 机动 车道 隔离时,宜 根据 需要 设置 人行横 道、减速 或警示设 施。6.2.5 公交中 途站 宜设 置在 不易 积水路 段。6.2.6 在交叉 口布 置公 交中 途站 时,应 优先 布置 在交 叉口 的下游;在 下游 布置 中途 站有困 难时,可 将停靠直 行或 右转 线路 的公 交中途 站设 在交 叉口 上游。6.2.7 公交中 途站 设置 在交 叉口 下游时,距 对向 车流 进口 道停止 线延 长线 的距 离应 遵循以 下原 则:a)当出 口道 右侧 展宽 增加车 道时,公 交中 途站 应设在 该车 道拓 宽段 下游 至少 15m 处,并 应 与出口道 进行 一体 化展 宽设 计;b)当 出口道 右侧不 拓宽 时,公 交中 途站在 主干路 上距对 向车 流进口 道停止 线延长 线不 宜小于80m;次干 路不 宜小 于 50m;支路 不宜 小 于 30m。6.2.8 公交中 途站 设置 在交 叉口 上游时,宜 设在 右侧 车道 最大排 队长 度上 游至 少 15m 处,当实 际条 件不满足 要求 时,公交 中途 站 离停 止线 的最 小距 离应 根据实 际情 况验 算确 定;当进口 道右 侧展 宽 增 加 车 道时,应 与进 口道 进行 一体 化展宽 设计。6.2.9 公交中 途站 应设 置纵 坡不 大于 1.5%的道 路上;当 地 形条件 受限 制时,应 做特 殊处理,但纵坡 不得大 于3%。7 公交中 途站 设置 方法 7.1 公交中 途站 类型 选择 7.1.1 主干路 及以 上等级 的 城市 道路,宜布 置 港 湾式 中途 站;次干 路及 以下 等级 的 城市道 路或 高等 级道路的 辅道,在满 足表2 条件时 宜 设 置港 湾式 中途 站,当条 件受 限时 可布 置 为直线 式中 途站;新建 主 干路及以上 级 别的 城市 道路 时,应 预设 为港 湾式 中途 站。表2 港湾式 中途 站设 置条件 设置条件 设置类型 并 站 公 交 线 路 条 数 超 过3 条 浅 港湾式 高 峰 小 时 上 车 客 流 量 大 于500 人 次 浅 港湾式 在 无 公 交 专 用 道 的 道 路 上,高 峰 小 时 同 向 路 段 机 动 车 饱 和 度 大 于0.6 浅 港湾式 在 有 公 交 专 用 道 的 道 路 上,高 峰 小 时 公 交 专 用 道 上 公 交 车 流 量 大 于60标车/小时且 同 向 非 公 交 专 用 道 上 的 机 动 车 饱 和 度 大 于0.6 浅 港湾式 公 交 停 靠 线 路 数 超 过10 条,或 高 峰 小 时 乘 客 上 车 超 过1000 人 深 港 湾(双 港 湾),或 增 设1 个 同 名 站 点 公 交 停 靠 线 路 数 超 过16 条,或 高 峰 小 时 乘 客 上 车 超 过1600 人 深 港 湾(三 港 湾),或 增 设2 个 同 名 站 点 DB4403/T 161 2021 6 7.1.2 公路改 造为 市政 道路 时,应按照 改造 后的 道路 等级 及 7.1.1 的 规定 选择 公交 中途站 类型,并 视条件优 先设 置为 港湾 式中 途站。7.2 停车位 设置 条件 7.2.1 对于直 线 式 中途 站,停车 位不得 超 过 3 个,并 应 符 合表3 的规 定。表3 直线式 中途 站停 车位 设置 条件 单位为个 设置条件 停车位 备注 高 峰 小 时 上 车 人 数 小 于250 人 次,或 并 站 线 路 条 数 小 于3 条 1 高 峰 小 时 上 车 人 数 在250 450 人 次 之 间,或 并 站 线 路 数 为4 5 条 2 高 峰 小 时 上 车 人 数 超 过450 人 次,或 并 站 线 路 数 超 过5 条 3 或 改 造 为 港 湾 式 7.2.2 对于新 建 浅 港湾 式中 途站,应 设2 3 个停 车位,且不 得超过 4 个停 车位;改 造 的公 交 中 途站 在用地受 限且 高峰 小时 上车 人数小 于 300 人 次时 可以 只设 1 个停 车位,远 期应 考 虑经逐 步改 造后 达到 至 少2 个停 车位 的要 求。停车 位 应符 合 表4 的 规定。表4 浅港湾 式 中 途站 停车 位设 置 条件 单位为个 设置条件 停车位 备注 高 峰 小 时 上 车 人 数 小 于500 人,或 并 站 线 路 条 数 小 于5 条 2 高 峰 小 时 上 车 人 数 在500 800 人 之 间,或 并 站 线 路 数 为5 条 8 条 3 高 峰 小 时 上 车 人 数 超 过800 人,或 并 站 线 路 数 超 过8 条 34 或 改造为 深 港湾,或设置 多 个 同 名 站 点 7.2.3 对于深 港湾 式中 途站,每 个服务 通道 应至 少 有 2 个 停车位,且 不宜 超 过3 个 停车位,并 应符 合7.2.2 的规 定。7.3 港湾式 中途 站设 置方 法 7.3.1 对于人 非共 板的 道路,在 人行道(含 绿化 带)宽度 不小 于6.5m 时,可 沿人 行 道 设置 浅港 湾式 中途站,见图 5。单位为米 图5 在人非 共板 道路 设置 的 港 湾式 中 途站 7.3.2 对于机 非 共 板的 道路,在 人行道(含 绿化 带)宽度 不小 于6.5m 时,可 沿人 行 道 设置 浅港 湾式 中途站,并宜 在站 点外 侧设 置非机 动车 道,见图 6。DB4403/T 161 2021 7 单位为米 图6 在机非 共板 道路 设置 的港 湾式中 途站 7.3.3 对于有 机非 分隔 带的 道路,在 分隔 带宽 度不 小于4.5m 时,可 沿分 隔带 设置 浅港 湾式中 途站,见图7a);在 分隔 带宽 度小 于 4.5m 而 人行 道有 富余 时,可 适当 压缩 人行 道设 置浅 港湾式 中途 站,见 图7b)。单位为米 a)沿机非分隔带设置的港湾式中途站形式 一 单位为米 b)沿机非分隔带设置的港湾式中途站形式二 图7 沿机非 分隔 带设 置的 港湾 式中途 站 7.3.4 当无机 非分 隔带 的道 路人 行道(含 绿化 带)宽 度小 于 6.5m,或者 有机 非分 隔 带但宽 度小 于 4.5m且人行 道无 富余 时,可 根 据实际 情况 通过 压缩 机动 车道、分 隔带、人行 道等 综 合措施 设置 浅港 湾式 中途站,见 图8。单位为米 图8 偏移 道 路中 心线 设置 的浅 港湾式 中途 站 7.3.5 深港湾 式中 途 站 宜采 用沿 人行道 设置 的方 式,并应 满足深 港湾 式中 途站 所需 的最小 尺寸 要求。DB4403/T 161 2021 8 8 公交中 途站 平面 设计 8.1 一般规 定 8.1.1 公交中 途站 单个 停车 位长 度宜 为 15m;条 件受 限时,可根 据停 靠最 大一 种公 交车型 长度 适当 缩短,但 不得 小 于13m。8.1.2 公交中 途站 占用 人行 道设 置时,应局 部拓 宽人 行道,保持 人行 道原 有宽 度;条件受 限时,应 保证原有 人行 道40%的 宽度,且不 得小 于 2m。8.1.3 在港湾 式中 途站 上游 宜设 立通视 区域,在 通视 区域 内不应 有影 响司 机进 站前 观察站 内情 况的 障碍物。通视 区域 设计 尺寸 见图 9。单位为米 图9 通视区 域设 计尺 寸 8.2 直线式 中途 站平 面设 计 8.2.1 直线式 中途 站推 荐的 几何 尺寸见 图 10。单位为米 图10 直线式 公交 中途 站的 设计 尺寸 8.2.2 站台长 度可 按 表5 的 规定 设置;条件 受限 时,站台 长度可 根据 停车 位长 度适 当缩短,但 不得 小于站台 所有 停车 位与 安全 间距之 和。表5 直线式 中途 站的 站台 长度 设置条件 单位为米 设置条件 站台长度 1 个停车位 15.0 2 个停车位 32.5 3 个停车位 50.0 8.3 浅港湾 式中 途站 平面 设计 8.3.1 浅港湾 式中 途站 推荐 的几 何尺寸 见 图 11,站 台长 度 应符 合 8.2.2 的 规定。DB4403/T 161 2021 9 单位为米 图11 浅港湾 式公 交中 途站 的设 计尺寸 8.3.2 浅港湾 式中 途站 拓展 车道 宽度宜 取 3.5m,条 件限 制 时,不 应小 于 3m。8.4 深港湾 式中 途站 平面 设计 8.4.1 在用地 条件 允许 的情 况下 应优先 布置 有超 车通 道的 深港湾 式中 途站。8.4.2 不设超 车通 道的 深港 湾式 中途站 的推 荐几 何尺 寸见 图 12 图 13。单位为米 图12 双港湾 式中 途站 设计 尺寸 单位为米 图13 三港湾 式中 途站 设计 尺寸 8.4.3 设超车 通道 的深 港湾 式中 途站的 推荐 几何 尺寸 见 图14图 15。单位为米 图14 双港湾 式中 途站 设计 尺寸 DB4403/T 161 2021 10 单位为米 图15 三港湾 式中 途站 设计 尺寸 8.4.4 站台长 度可 按 表6 的 规定 设置。表6 深港湾 式 中 途站 站台 长度 设置原 则 单位为米 设置条件 最 外 侧 站 台 长度 通 道 间 的 站 台 长度 2 个停车位 42.5 48.5 3 个停车位 60.0 66.0 8.4.5 深港湾 式中 途站 服务 通道 之间的 站台 宽度 不应 小 于3m,站 台外 缘应 圆顺 设计。8.4.6 应在深 港湾 式中 途站 停车 区两端、各 候车 廊之 间设 置人行 通道,宽 度不 应小 于 3m。8.4.7 深港湾 式中 途站 配套 的人 行横道 与紧 邻的 停车 位之 间宜 有 2m 的安 全距 离,最 小不应 小 于 1.5m。8.4.8 深港湾 式中 途站 车道 宽度 不应小于 3m;设超 车通 道 的,超 车通 道宽 度宜 取 3.5m。9 公交中 途站 站点 设施 9.1 站台和 路面 设施 9.1.1 公交中 途站 应设 候车 站台,站 台高 度 宜 采用0.15m 0.20m;站台 宽度 不宜 小于2.2m,当 条件 受限制时,宽 度不 得小 于 1.5m。当 站台 乘客 候车 空间 不足时,可 通过 设置 分站 台或拓 宽站 台宽 度提 高乘客候车 空间。9.1.2 站台表 面 应 平整,不 应绿 化,并 选用 透水 材料 以保 持站台 干燥;可 根据 需要 在站台 边缘 设置 安全护栏,护 栏高 度应 不低 于 1.1m,水平 荷载 能力 应 不小 于1kN/m。9.1.3 公交中 途站 范围 内 车 辆加 减速段 及停 车位 处的 路面 宜采用 高标 号混 凝土 进行 局部加 强。9.1.4 公交中 途站 范围 内站 台的 设计标 准应 按 照JT/T 1118 的规 定执 行。9.2 候车亭 9.2.1 公交中 途站 应设 候车 亭,候车亭 应 与 亭内 设施 进行 一体化 设计。9.2.2 在道路 人行 道较 窄且 道路 拓宽条 件受 限时,可 采用“背向 式”公交 候车 亭或 简易站 台。9.2.3 候车亭 内应设 置夜 间照明、防雨 防晒 的 顶棚、站牌 标志、线路指 示板、视频 监控、必要的 告 示及广告 看板 等设 施;多个 同名站 点宜 配置 换乘 指引 标志;鼓励 配置 行人 休息 座椅、指路 牌、盲 文 站 牌 或语音提 示站牌,座 椅高度 不宜低 于 0.4m,并 在可 能 的情况 下设置 公交 信息查 询设备,提供 公交 车到达时间等 信息。9.2.4 站牌可 包含 附近 简要地 图、枢纽 站、换乘 信息、分 站指引 等,有条 件的 宜设 置三维 地图。9.2.5 宜在有 条件、有需 求 的站点 设置 电子 站牌 等智 能化 设施,其 设置 应按照 JT/T 1118 的规 定执 行。DB4403/T 161 2021 11 9.2.6 候车亭 应与 其周 边绿 化、行人和 非机 动车 系统、风 雨连廊、轨 道交 通车 站出 入口等 设施 进行 一体化设 计;特殊 区域 鼓励 提供有 吸引 力的 造型 和色 彩,形 成城 市特 色景 观。9.2.7 候车亭 顶棚 棚缘 的最 低点 至站台 地面 的高 度不 应小于 2.5m,顶棚 宽度 不宜 小 于 1.5m,并宜 随站台宽度 增加 而相 应增 加顶 棚宽度;候 车亭 顶棚 限界 与 路缘 石外缘 的 水平 距离 不应小于 0.25m。9.2.8 候车亭 的长 度宜 与停 车区 长度 相 同;在客 流较 少的 道路 上 设置 的公 交中 途站,候车 亭长 度可 适当缩小,最 小不 宜小 于 5m。9.2.9 候车亭 内设 置的 广告 灯箱 宜 按照 统一 规格 进行 设计,并 不 宜超 过候 车亭 立面 总面积 的 50%。9.2.10 候车亭 应便 于清 洁,符合 城市环 境卫 生要 求。9.2.11 候车亭 的抗 震、防雷、抗 风压及 消防 等要 求,应符 合国家 现行 相关 标准 的规 定。9.2.12 候车亭 内使 用的 电气 设施 应防止 漏电,设 计标 准应 按照 CJ/T 107 及 DB44/T 2157 的 规定 执 行。9.2.13 候车亭 的建 设应 选用 节能、环保、耐 用和 易维 护的 材料;建成 后,应经 第三 方专业 机构 安全检测并出具 合格 报 告。9.3 标志标 线 9.3.1 为区分 公交 中途 站 的 停车 范围,在公 交中 途站 车道 与相邻 通车 车道 间,应设 置专用 标线。9.3.2 公交中 途站 停车 区域 内应 施划停 车泊 位,并在 停车 泊位之 间以 禁止 停车 标线 分隔。9.3.3 深港湾 中途 站应 从中 途站 起点处 为每 个服 务通 道设 置导流 线,宜在 港湾 式站 台 出入 口位置 设置社会车 辆避 让标 志 和 标线。9.3.4 公交中 途站 范围 内标 志和 标线的 设计 标准 应按 照 GB 5768 及 CJJ 37 的 规定 执 行。9.4 无障碍 设施 9.4.1 公交站 台有 效宽 度应 能方 便乘轮 椅者 通行,有效通 行宽度 不应 小 于 1.5m;站 台盲道 应与 人行 道盲道相 连接。9.4.2 在车道 中间 设置 站台 时应 进行无 障碍 设计,缘 石坡 道应与 人行 横道 相互 对正,坡 面 须平 整,但不应光 滑。9.4.3 公交中 途站 内的 无障 碍设 施设计 标准 应按 照GB 50763 及 GB/T 33660 的 规定 执行。DB4403/T 161 2021 12 参 考 文 献 1 GB/T 22484 城市 公 共汽电 车客 运服 务规 范 2 GB 50688 城 市道 路 交通设 施设 计规 范 3 GB 51328 城 市综 合 交通体 系规 划标 准 4 GB 5768.2 道 路交 通标志 和标 线 第 2 部分:道路交 通标 志 5 GB 5768.3 道 路交 通标志 和标 线 第 3 部分:道路交 通标 线 6 CJJ/T 119 城 市公 共交通 工程 术语 标准 7 深圳 市城 市规 划 标 准 与准则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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