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树名木保护技术规范DB45/T 2310-20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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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S B 6 广 Te c 2021-02 0.01 6 5 西 壮 c hnical s-04-25 发 壮族古 树 s pecific a 发 布 广西 壮 族 自 树 名 木 a tions f 壮 族自治 区 自 治 木 保 护 f or prot e 区 市场监 督 区 护 技 术 e ction o f 督 管理局 地 D B 术 规 范 f old an 发 布 4方 标 B 45/T 23范 n d notab l 2021-0 布 45 标准10 2021 l e trees 0 5-31 实 准 实 施DB 45/T 2 31 0 20 21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 0 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 准化文件的 结构和起草 规则的规 定 起草。本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提出、归口并宣贯。本文件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科学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尹国平、林建勇、梁瑞龙、蒋燚、李娟、欧汉彪、韦铄星、黄荣林、刘菲、姜英、刘雄盛、何应会、戴菱。DB 45/T 2 31 0 20 21 1 古树名木保护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古树名木保护的基本原则、调查评估、树体保护、生长环境保护、主要灾害防范及档 案管理。本文件适用于广西境内的古树名木保护。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GB/T 5 11 68 城市古树名木养护和复壮工程技术规范 LY/T 2 73 8 古树名木普查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古树 o ld tree 树龄在10 0年 以上的树木。3.2 准古树 q uas i ol d tree 树龄在80 9 9年的树木。3.3 名木 n ot abl e tree 具有重要历史、文化、观赏与科学价值或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名木不受树龄 限制,不分级。3.4 树冠投影面 c ro wn p roj ec ti on 树冠的最外缘形成的闭合环向地面的垂直投影。3.5 古树名木生长保护范围 c on se rv ati on s po ts of o ld a nd no ta bl e tr ees 单 株 的生长 保护范围指 树 冠垂直投 影外延5 m 范围内,群株 的生长保护 范围指边缘 树木树冠外 侧垂直投影外延5 m连线范围内。DB 45/T 2 31 0 20 21 2 4 基本原则 4.1 一般原则 古树名木保护应 遵循 以下原则:属 地管理,政府 主导,社 会 参 与;因 地 制宜,因 树 施策,分级保护;加 强 宣 传,预 防 为 主,积极救 治;专 业保护与 公众 保护 相 结 合。4.2 分级保护 不 同 级 别 的古树 实行 分级保护、高 保护级 别优先进行 保护的原则。保护级 别划 分 如 下:树龄在 1 0 0 0 年以上的 特 级古树,实行特 级保护;树龄在 50 0 年以上,不 满 1 0 0 0 年的 一级古树,实行 一级保护;树龄在 30 0 年以上,不 满 50 0 年的 二 级古树,实行二 级保护;树龄在 10 0 年以上,不 满 30 0 年的 三 级古树,实行三 级保护;名木 实行 一级保护;准古树 实行三 级保护。5 检查评估 5.1 检查方式 5.1.1 定期检查 县 级以上人 民政府 古树名木主管部 门 应按以下要求检查:特 级保护的古树,至 少 每三个月 检查一 次;一级保护的古树和名木,至 少 每半 年检查一 次;二 级、三 级保护的古树和准古树,至 少 每 年检查一 次。5.1.2 临时检查 突发 自 然 灾 害或人 为因 素影响 古树 名木 正常 生 长,或 存 在 安全隐患的,应及 时组 织 人 员进行 检查,了 解 树木 状况。5.2 检查内容与评估 5.2.1 生长势 检查古树名木的生长 情况,生 长 势 分 为正常株、衰弱株、濒危株、死亡株 4级,分级应 符合 LY/T 27 38 的规定。5.2.2 环境状况 检查土 壤、空 气、水 文、光 照、生长 空间等 环境条件,分 析 评估 影响 树木 正常 生长 的 障碍 性 因子。5.2.3 有害生物 检查有害生物 种类、数量、发 生 时间、危 害程 度,分 析 评估其 危 害 情况。DB 45/T 2 31 0 20 21 3 5.2.4 管护情况 查阅档案、走访询问与实地调查相结合,了解管护情况。6 树体保护 6.1 一般要求 6.1.1 树木皮层或木 质部腐朽 腐烂,造成 枝、干形成 空洞或轮廓 缺失时,应 先做防腐处理,再结合景观要求,在树木休眠期、天气干燥时进行填充修补。6.1.2 容易造成积水 的树洞宜 在适当位置设 导流管(孔)将树液、雨水、凝 结水等排出;树洞较大 或 主干缺损较多、影响树体稳定的,填充封堵前可做金属龙骨,加固树体。6.1.3 树干倾斜角度大于2 0、有 劈裂 或树冠大、树 叶密集、主 枝中空、易遭风折等安全隐患的,应 采用硬支撑、软支撑等方法加固,加固设施与树体接触处应加弹性垫层。6.1.4 所有材料应经防腐蚀保护处理。6.2 保护牌 6.2.1 类型 6.2.1.1 碑牌 6.2.1.1.1 适用范围 特级古树、古树群和有条件的旅游区、风景名胜区等重要区域的一级古树及名木。6.2.1.1.2 材 质 采用天然石材或人工塑石。6.2.1.1.3 放置方式 6.2.1.1.3.1 斜 碑 碑面倾斜放置,碑座高50 0 mm,碑面 长60 0 mm,宽 40 0 mm。6.2.1.1.3.2 立 碑 碑面正立放置,碑座高15 0 mm,碑面 长60 0 mm,宽 40 0 mm。6.2.1.1.3.3 景观石 长1 50 0 mm,宽90 0 mm,下 部宜用水泥固定支撑。6.2.1.2 挂牌 6.2.1.2.1 适用范围 所有古树名木和准古树。6.2.1.2.2 颜 色 挂牌的底色如下:特级古树采用红色(RG B 值:20 4,0,1);DB 45/T 2 31 0 20 21 4 一级古树及名木 采 用 橙色(R G B 值:17 9,88,5);二 级古树 采 用 靛蓝色(R GB 值:4,11 2,1 48);三 级古树 采 用 蓝色(R G B 值:4,23,2 2 4);准古树 采 用 绿色(R GB 值:3,13 3,45)。6.2.1.2.3 材 质 挂 牌 采 用 铝材,绑带采 用不 锈钢弹簧。6.2.1.2.4 尺 寸 长400 mm,宽 300 mm。6.2.1.2.5 悬挂位置 挂 牌 采 用不 锈钢弹簧横向 环 绕 固定在树 干 上,牌中 心 位 置距 地面1.6 m 1.8 m。6.2.2 内容 6.2.2.1 正面 碑 牌(含景 观 石)及 挂 牌 正 面内容一 致,包 括 种 名、编号(17位 数字 编号)、拉丁 学名、别 名、科 属、保 护 等 级、树龄、二维码、法 规条款、保护单位 落 款(设 区市人 民政府 或 县 人 民政府)、挂 牌日期、责任 单位 联 系电 话等。6.2.2.2 背面 挂 牌 背 面 无 内容,碑 牌(含景 观 石)背 面 为 广西壮族自治区古树名木保护条 例 摘 录条款和“破 坏 古树名木按 情节轻 重 依法追 究 行政 及 刑事责任”等 内容。6.3 伤口与树洞修复 6.3.1 伤口处理 6.3.1.1 小伤口 因机械损 伤、有害生物、冻 害、日 灼等造 成的伤口面 积小 于2 5 cm 2 的,应 先 清理和 刮净 伤口,喷洒 2 5 硫 酸铜 溶 液 或 涂抹 石硫合 剂 原 液进行 伤口 消毒 处理。待 伤口 干燥 后,再 涂抹 专 用的伤口 涂 封 剂 或 紫胶漆。小 伤口过 密 的 创 伤面应按 大 伤口处理。6.3.1.2 大伤口 伤口面 积 超 过25 cm 2 的,用 刀 刮净 伤口并 削 平伤口 四周,再 涂 生长 素,促 进 新 皮 生长。6.3.2 树洞处理 6.3.2.1 腐木清除 因腐烂、衰 老产 生的树洞在 填充 前应除 尽 树体上的 腐 木,并清除洞中的 腐朽 木 质 碎屑 等 杂物,清理 后 的洞口应 顺滑,洞 壁达 自 然干燥状 态。DB 45/T 2 31 0 20 21 5 6.3.2.2 防腐 使用杀虫剂和杀菌剂对洞壁裸露的木质层进行处理,可喷施25硫 酸铜溶液、涂抹石硫合剂原 液或多菌灵等消毒剂,待风干后涂上桐油等防腐剂。6.3.2.3 填充 6.3.2.3.1 小树洞 树洞直径小于10 cm的,使用木炭或水泥石块或聚氨酯泡沫等低温发泡剂填充,封口应平整、严密,并低于形成层。6.3.2.3.2 大树洞 树洞直径大于10 cm、小 于30 cm的,宜先填充经消毒、干燥处理的同类树种或其它硬木木条,木 条 间隙再填充发泡剂。6.3.2.3.3 特大树洞 树洞直径大于30 cm的,宜先用钢筋做稳固支撑龙骨,外罩铁丝网造型,最后再填充。6.3.3 洞口修补 应使用铁丝网、无纺布 封堵洞口,无纺布上涂 一层防水胶,选用干燥 硬质木料制 作成原树干外 形,与无纺布粘牢。粘接时应为封缝和树皮仿真预留适当空间。封缝时应在洞口周边涂生物胶,使木质部与 造型洞壁材料密封。6.3.4 树皮仿真 可用水泥、硅胶、颜料按一定比例拌匀至与树 皮颜色相近后,涂于洞口表层,在 涂抹材料上仿造树 皮刻画纹理。真假树皮结合部位、树皮接缝处应平顺,无褶皱,假树皮纹理与真树皮相似。6.4 支撑与加固 6.4.1 支撑 6.4.1.1 硬支撑 对树干严重中空、树 体 明显倾斜或易遭风折的古树名木,应采用硬支撑加固。支撑柱的造型和材质 设计应考虑古树的景观需求,符合古树名木的整体造景需要。方法如下:a)选用直径 为10 0 mm 150 mm 的镀锌管或 铁管作支撑柱,需支撑树体较大时可用砖块和水泥砌筑支 撑柱。支 撑 柱表面应涂一层颜色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的防锈漆。托板宜选用钢质板并做成U型,涂上防锈 漆;b)在需支撑 的树干、树 枝及地面选择 受力稳固、支撑效果 好的点作为 支撑点。在 地面支撑点 用水 泥浇筑基座;c)支撑柱顶 端托板与树体支撑点接触面加垫具有弹性的橡胶垫,支柱下端 固定在基座上;d)每年应定 期检查支撑设施,当托板影响树木生长时应及时调整或更换。6.4.1.2 软支撑 对树体倾斜,但树干无中空、树体较小的古树名木,应采用软支撑加固。方法如下:a)应选用钢 丝绳、托板、橡胶垫等作软支撑材料;DB 45/T 2 31 0 20 21 6 b)在被 拉枝 干 和固定物上 选 准 牵 引 点,两点牵 引 线 与 补拉枝干 的 夹 角 应在70 90;c)在 牵 引 点 上安装 托板 和 橡胶 垫,用 直 径 为 8 mm 12 mm 的 钢 丝绳 系在 两端托板 金属 环上,一 端 装 有 紧 线 器,接 头 用 绳卡 固定。通过 紧 线 器 调 节钢 丝绳松紧 度,使 被 拉枝干 可 轻 微摇动;d)每 年应定 期检查支撑 设施,随着 树木的生长,应适 当 调 节 托板 和 钢 丝松紧 度。6.4.1.3 引根支撑 对 榕 树 类 气生根 发 达 的古树名木,根 据 稳 固树体和 枝干 的 需 要,在树木 枝干 的适 当 位 置,使 用 直 径 15 cm 2 0 cm 的 塑料 管 填 装 细砂 土、椰糠 等 基 质,适 时将 气生根引 向 地下生长,塑料 管与 插入 地面 的 竹 杆 或 钢 筋捆 绑 固定。经 3年以上 待 气 生根生长成 为较稳 固的 支 柱 根,方 可拆除 塑料 管,同时 应 预 防人 畜 危 害,利 用根系 逐渐 长 大 起 到 支撑防护作用。引根 点 数量 视 支撑和 景 观 需 要而定。6.4.2 加固 6.4.2.1 铁箍 在 枝干劈裂 处用 涂 有防 锈 漆 的2 个半 圆扁铁箍 固定,铁箍 与树体 间垫 橡胶 垫,铁箍 数量 视需 要而定。6.4.2.2 螺纹杆 加固前,先 在 劈裂 处的 打 孔 位 打比螺纹杆径 大 10 mm 的 孔,螺纹 杆 间距宜为 0.5 m 0.8 m,每 杆 孔 位 应适 当 错开 不在一条 直线 上。打 孔 位和 劈裂 伤口应 消毒,并 涂抹 保护 剂。伤口处 理 后,用 直 径 10 mm 20 mm 的 螺纹 杆穿 过树体,两头 垫 胶圈,拧紧螺母,将 树木 裂 缝 封闭。6.4.2.3 检查 每 年应对加固 设施进行 检查,发 现 问 题 及 时 处理。6.5 根系保护 应对古树 裸露 的根系 进行 保护,方 法如 下:生长于平 缓 处的树木,裸露 地 表 的根系应 覆 土、打 护 桩、砌 树围、设 隔离 栏 等;生长于 坡 地 且 有根系 裸露、水 土 流失 现象 的树木,应 砌 石 墙 护 坡,填 土护根。护 墙 高度、长 度 及 走向依 地 势 而定;生长于 河道、水 系 旁 的树木,应根 据周 边 环境用 石 驳、木 桩 等进行 护 岸 加固和 填 土。6.6 围栏 在人 畜活动 多 的地方,应在树 干 四周 设置 保护围栏。可 选 用 石质、木 质、不 锈钢、铁 质等材料 并 做 防 腐、防 锈 处理。围栏 宜设置 在树 冠垂直投影外延 5 m 范围 以 外,特 殊 地 段 与树 干距 离 应不 小 于2 m,高 度 应不低于1.2 m。围栏的 式 样 应与树木的 景 观 周 边相 协 调。6.7 安全隐患树木处理 6.7.1 安全隐患评估 当 出 现 下列 情况 之 一,古树名木应 判 定 存 在安全隐患:树体 腐朽 且 形 成树洞的树木;树体 受外 力 影响 导 致 树 干倾斜角度大 于2 0 的 树木;树体 损 伤导 致枝干 不 坚 固的树木。DB 45/T 2 31 0 20 21 7 6.7.2 一般处理 按照GB/T 51 1 68的要求 执 行。存在安全隐患的树木或枯死枝干,及 时进行枝干整修、树体支撑、截 断、加固、填充、封堵树洞、引根支撑等,并对树体外伤进行消毒、防腐处理。6.7.3 枯死主干处理 处理措施如下:无法支护、有倾覆危险的树木,主干可截除;有纪念意义、特别观赏价值的,或木质坚硬、根深、不 易倾倒的枯死树木,可采取防腐固化、支撑加固、整枝修饰等措施予以保留;或旁植藤类缠绕于上,形成有一定观赏价值的桩景;萌蘖能力强的树种,若地上部分死亡但根颈处萌发健壮根蘖,可对无法抢救的树木主干截除,由根蘖进行更新。7 生长环境保护 7.1 建筑物拆除 拆除树木周边影响其正常生长的违章建筑和设施;属于历史遗留无法拆除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改造 时应留足保护范围,为树木生长提供充足光照和生长空间。7.2 硬化地面清除 清除影响树木正常生长的硬化地面,或改用透水砖进行铺装。全封闭的硬化地面离树根应在古树名 木树冠垂直投影外延5 m 范围以外。受道路和房屋等限制的特殊地段离树根应不小于0.5 m。7.3 污染物和杂物清除 在古树名木根系分布范围内,应控制污染源,保持环境卫生。不应设置临时厕所和排放污水的渗沟,不应堆放污染古树根系土壤的物品,如粪尿、垃圾、废料、撒过盐的雪水或污水等。7.4 堆土清除 主干被深埋的树木,应清除树干周围的堆土,露出根茎结合部。7.5 透气铺装 树干外需进行地面铺装时,应 选用通气透水性好的材料铺装。铺装时应先平整地形,然后在熟土上 加砂垫层,砂垫层上铺设材料,缝隙宜用细砂填充。7.6 林下植被整治 应符合以下要求:灌木植物整治可保留争夺土壤养分、水分少,对古树名木生长影响较小,且生长正常的植株,其他应清除;根系发达,争夺土壤水肥能力强的竹类和大型草本植物应清除,其他草本植物应保留;城市和乡村内古树名木的林下可补植相生或竞争能力弱且观赏效果好的草本植物或小型灌木 植物。DB 45/T 2 31 0 20 21 8 8 主要灾害防范 8.1 雷电 应 符合 以下要求:雷电 频繁 地区、人 员密集 场 所、较为 潮湿 区 域 及 空 旷 处或树体 高大 的树木应重 点 防范;防雷 设 计 时 应 充 分 考虑 树木的 高 生长 因素,防雷装 置 保护范围应 留 有保护 余 量;树体低于 周 围建筑物、经 计算已 处于保护范围的,可不在树木上单 独 安装防雷装 置;雷 击 事 故 发 生 后,应及 时 保护处理树木 损 伤部位,并 报告 古树名木管理部 门 和防雷主管部 门,调查分 析 灾害 发 生原 因,评估 损失,提出整改 措 施。8.2 风灾 根 据 气 象 预 报 和树木 存 在的安全隐患 情况,采 取 硬支撑、软 支撑、加固 等 措 施。对 倾斜、断 裂、倒 伏 的树木,应及 时 处理和 维 护。8.3 火灾 8.3.1 防范措施 加 强 防火宣 传,设置 防火标 识,做 好 树体防护,及 时 清理 周 围 易 燃 物,降 低火灾 发 生 率。8.3.2 火灾处理 树体 着 火 时,及 时 扑灭明 火。对主 干 内 腔着 火的树木,采 取 密封 主 干、树 洞 灌 水 或主 干 钻 孔 注 水等 方 法 灭 火。8.4 低温 防范 措 施如 下:采 取 树 干 涂白 和树体包 裹 保温对树体 进行 防 寒 防 冻。宜 使 用生 石 灰、石硫合 剂、食 盐 和 水 配 成 石 灰浆 涂 刷 树木主 干。宜采 用草 绳 或 厚棉 布 等 包 裹 树体;如 遇 大 雪 或 冰 挂,应及 时 摇 落 树上 积 雪、冰 挂;加 强 灾 后 管理,对于 完 全 折 断 的 枝干,应及 时 锯 断削 平伤口,并对伤口防 腐 处理;撕 裂 未 断 的 枝干,不 宜立 即 清除,宜先 用 绳 索吊 起或支 柱 撑起,恢 复原 状,受 伤处 涂 接 蜡 等 并 绑 牢;受冻 树体应及 时 清除 枯 枝,防范有害生物 危 害。9 档案管理 按照一树一档原则,建 立 纸 质、电 子 文档 两 套 相同 的技术档案,及 时 整理归档、妥善 保管。档案内 容及 相 关 表 格见 附录A。DB 45/T 2 31 0 20 21 9 附录A(规范性)古树名木主要技术档案 表A.1、表A.2 和 表A.3分 别给出了古树名木主要技术档案的记录内容与表格格式。表A.1 古树名木每木调查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 市 县(市、县、区)古树编号 调查号:原挂牌号:树 种 中文名:别名:拉丁名:科:属:位 置 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小地名:生长场所:远郊野外 乡村街道 城区 历史文化街区 风景名胜古迹区 纬度:经度:是否属于古树群:是 否 古树群编号:特 点 散生 群状 权属 国有 集体 个人 其他 名木类别 纪念树 友谊树 珍贵树 栽植人:栽植时间:特征代码 树 龄 真实树龄:年 估测树龄:年 古树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准古树 树高:米 胸径:厘米 冠 幅 平均:米 东西:米 南北:米 立地条件 海拔:坡向:坡度:度 坡位:土壤名称:生长势 正常株衰弱株濒危株 死亡株 生长环境 良好 差 极差 影响生长 环境因素 现存状态 正常 移植 伤残 新增 古树历史(限 300 字)管护单位 管护人 树木特殊状况 描述 树种鉴定记载 地上保护现状 护栏 支撑 封堵树洞 砌树池 包树箍 树池透气铺装 其他 无 养护复壮现状 复壮沟 渗井 通气管 幼树靠接 土壤改良 叶面施肥 其他 无 照片及说明 调查人:年 月 日 审核人:年 月 日 DB 45/T 2 31 0 20 21 10 表A.2 古树名木调查评估记录表(正面)管护责任单位 调查人 调查日期 古树名木编号 树 种 古树级别 树高(m)胸径(主蔓长)(cm)生长地点 生长势 正常 衰弱 濒危 死亡 生长状况 描述 保护范围内 地上环境描述 保护范围内 地下保护描述 有害生物危 害状况描述 以往管护 状况描述 初步评估 分析 保护建议 备 注(附 照片,粘贴 于 本表背 面)申 请 联 评 估 评 评估 意 专(填 和 请 评估单位 联 系人 估 组织者 评 估内容 意 见:专 家签名 填 写单位 和 姓名)表A.3 古 古 树名木调 查(背面)评估情 况 查 和评估记 录 联系电话 录 表 DB 45/T 23 10 20 21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地方标准 古树名木保护技术规范 DB 45/T 2310 2021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刷 版权专有 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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