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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 3.2 0 0CCS A 1 252贵 州 省 地 方 标 准D B 5 2/T 1 4 0 1.3 1 2 0 2 1山 地 旅 游 第 3 1 部 分:紧 急 救 援 服 务 规 范M o u n t a i n t o u r i s m P a r t 3 1:S t a n d a r d o f e m e r g e n c y r e s c u e s e r v i c e s2 0 2 1-0 8-3 0 发 布 2 0 2 1-1 2-0 1 实 施贵 州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D B 5 2/T 1 4 0 1.3 1 2 0 2 1I目 次前 言.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救 援 总 体 要 求.15 自 然 灾 害 救 援 要 求.26 事 故 灾 难 救 援 要 求.47 突 发 卫 生 事 件 救 援 要 求.68 突 发 社 会 安 全 事 件 救 援 要 求.6 DB52/T 1401.312021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是DB52/T 1401山地旅游的第31部分。本文件由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贵州师范学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志永、吴亚平、朱梅梅。D B 5 2/T 1 4 0 1.3 1 2 0 2 11山 地 旅 游 第 3 1 部 分:紧 急 救 援 服 务 规 范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山 地 旅 游 地 区 紧 急 救 援 的 总 体 要 求,包 括 各 类 旅 游 安 全 事 故 的 事 前 预 防 预 警、事 中 应急 处 置 及 事 后 恢 复 完 善 工 作 的 具 体 要 求。本 文 件 适 用 于 提 供 山 地 旅 游 产 品 和 服 务 的 机 构 实 施 紧 急 救 援 服 务。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 件。G B 2 4 7 2 7 非 公 路 旅 游 观 光 车 安 全 使 用 规 范G B 2 6 5 2 9 宗 教 活 动 场 所 和 旅 游 场 所 燃 香 安 全 规 范G B/T 2 6 3 5 9 旅 游 客 车 设 施 与 服 务 规 范G B/T 2 8 7 0 9 非 公 路 旅 游 观 光 车 座 椅 安 全 带 及 其 固 定 器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山 地 旅 游 安 全 事 故 s a f e t y a c c i d e n t s i n m o u n t a i n t o u r i s m a r e a s在 山 地 旅 游 活 动 的 过 程 中,由 自 然 或 人 为 原 因 所 引 起,造 成 旅 游 者 人 身 或 财 产 损 失,并 由 此 导 致 有关 当 事 人 相 应 法 律 责 任 的 事 件。山 地 旅 游 安 全 救 援 e m e r g e n c y r e s c u e i n m o u n t a i n t o u r i s m a r e a s在 山 地 旅 游 活 动 过 程 中 旅 游 者、旅 游 从 业 人 员 以 及 相 关 人 员 发 生 旅 游 安 全 问 题 时,从 事 山 地 旅 游 产 品 和服 务 经 营 的 机 构,为 将 旅 游 安 全 当 事 人 伤 害 降 到 最 低 所 提 供 的 紧 急 救 护 和 援 助。4 救 援 总 体 要 求事 前 预 防 预 警4.1.1 制 定 山 地 旅 游 紧 急 救 援 应 急 预 案,按 应 急 管 理 部 门 要 求 定 期 进 行 演 练。4.1.2 落 实 各 级 救 援 主 体 责 任,指 定 责 任 人 和 主 管 部 门。4.1.3 建 立 紧 急 救 援 机 制,和 1 2 0、1 1 0、1 1 9 等 救 援 机 构 以 及 乡 镇 卫 生 院 等 医 疗 机 构 建 立 联 系。D B 5 2/T 1 4 0 1.3 1 2 0 2 124.1.4 做 好 山 地 旅 游 紧 急 救 援 的 物 资 储 备 工 作。4.1.5 对 从 业 人 员 进 行 安 全 生 产 方 面 的 教 育 和 培 训,确 保 从 业 人 员 掌 握 必 要 的 安 全 生 产 知 识、规 章 制度、操 作 规 程、岗 位 技 能 和 应 急 处 理 措 施,知 悉 从 业 者 在 安 全 生 产 方 面 的 权 利 和 义 务。4.1.6 对 旅 游 者 进 行 安 全 风 险 教 育、警 示。4.1.7 旅 游 者 参 加 高 空、高 速、攀 岩、漂 流、探 险 等 高 风 险 旅 游 项 目,服 务 提 供 单 位 应 当 对 其 进 行 必 要的 安 全 培 训。4.1.8 完 善 智 能 通 讯 系 统 建 设 和 短 途 通 讯 设 备,防 止 游 客 走 失。确 保 游 客 游 览 过 程 中 遇 见 突 发 事 件 能及 时 与 外 界 联 系、沟 通。杜 绝 出 现 通 讯 工 具 无 信 号,难 以 和 外 界 联 系 的 现 象。4.1.9 关 注 中 国 应 急 信 息 中 心 及 当 地 应 急 管 理 部 门 发 布 的 实 时 信 息,结 合 山 地 旅 游 地 区 地 形、气 候、交 通 等 状 况,适 时 收 集 山 地 旅 游 安 全 风 险 信 息,对 山 地 旅 游 地 区 的 旅 游 安 全 风 险 及 危 害 进 行 调 查、研 究、预 估,科 学 合 理 评 估 风 险,及 时 向 工 作 人 员 及 旅 游 者 发 布 风 险 预 警。事 中 应 急 处 置4.2.1 立 即 将 情 况 上 报 当 地 旅 游 主 管 部 门、应 急 管 理 部 门 和 负 有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职 责 的 其 他 相 关 部门。4.2.2 拨 打 1 2 0、1 1 9、1 1 0 等 紧 急 救 援 电 话 请 求 救 援,联 系 旅 游 保 险 机 构。4.2.3 开 展 现 场 应 急 指 挥、应 急 任 务 分 配 和 人 员 调 度,综 合 利 用 各 种 应 急 资 源,力 争 在 最 短 的 时 间 内完 成 对 事 故 现 场 的 应 急 行 动。4.2.4 服 务 提 供 单 位 立 即 采 取 初 步 救 援,保 证 事 故 中 旅 游 者、工 作 人 员 人 身 及 财 产 安 全,降 低 人 员 伤亡 和 财 产 损 失。4.2.5 在 当 地 应 急 管 理 部 门 指 挥 下,协 助 医 院、卫 生 防 疫 部 门、公 安 及 消 防 部 门 等 公 共 救 援 机 构,公 益救 援 机 构 和 商 业 救 援 机 构 展 开 紧 急 救 助 工 作。4.2.6 实 时 监 测 山 地 旅 游 安 全 事 故 行,追 踪 事 态 进 展,预 测 未 来 走 向。事 后 处 理4.3.1 评 估 旅 游 安 全 事 故 损 害。4.3.2 配 合 相 关 部 门 调 查 取 证。4.3.3 总 结 旅 游 应 急 处 置 工 作 的 经 验 教 训,制 定 改 进 措 施。4.3.4 做 好 伤 者 事 后 安 抚 与 赔 偿 工 作。5 自 然 灾 害 救 援 要 求山 体 滑 坡 救 援 要 求5.1.1 及 时 收 集 地 质、气 象、洪 汛 等 灾 害 部 门 及 应 急 信 息 中 心 发 布 的 预 警 信 息,准 确 评 估 分 析 山 地 滑坡 对 旅 游 活 动 可 能 造 成 的 影 响。5.1.2 山 体 碎 石 有 滑 动 现 象、山 顶 有 危 石 时,做 好 预 警 预 防 工 作,必 要 时 停 止 危 险 区 域 内 旅 游 活 动,将 可 能 出 现 的 山 体 滑 坡 情 况 和 危 害 告 知 工 作 人 员 及 旅 游 者。5.1.3 山 体 滑 坡 预 警 时,立 即 启 动 应 急 预 案,上 报 旅 游 主 管 部 门 和 应 急 管 理 部 门,请 求 公 共 救 援 机 构、公 益 救 援 机 构 和 商 业 救 援 机 构 救 援。5.1.4 救 援 队 伍 到 达 前,服 务 提 供 单 位 派 出 专 业 人 员 进 行 初 步 救 援,将 伤 亡 及 损 失 控 制 到 最 小。5.1.5 救 援 队 伍 到 达 后,准 确 无 误 地 将 现 场 情 况 告 知 救 援 机 构,并 提 供 救 援 协 助 工 作。D B 5 2/T 1 4 0 1.3 1 2 0 2 135.1.6 山 体 滑 坡 事 故 抢 救 期 间,服 务 提 供 单 位 听 从 应 急 管 理 部 门 指 挥,为 救 援 工 作 提 供 物 资、人 力、后 勤 等 方 面 的 支 持。泥 石 流 救 援 要 求5.2.1 根 据 地 质、气 象、地 震 等 灾 害 部 门 及 应 急 信 息 中 心 发 布 的 预 警 信 息,及 时 发 现 山 地 旅 游 地 区 可能 发 生 泥 石 流 灾 害 的 地 点,做 好 安 全 防 护 工 作。5.2.2 对 泥 石 流 灾 害 可 能 发 生 的 情 况 做 出 预 判,及 时 疏 散 风 险 范 围 内 人 员。5.2.3 灾 害 发 生 后,立 即 启 动 应 急 预 案,上 报 旅 游 主 管 部 门 和 应 急 管 理 部 门,请 求 救 援 机 构 救 援。5.2.4 救 援 队 伍 达 到 现 场 前,服 务 提 供 单 位 疏 散 周 边 人 员,清 点 受 伤 失 联 人 员;确 定 有 无 需 要 特 殊 保护 的 贵 重 物 资 和 爆 炸、有 毒 物 质,有 无 次 生 灾 害 发 生 可 能。5.2.5 引 导 现 场 人 员 往 泥 石 流 两 侧 山 坡 或 坚 固 的 建 筑 物 处 逃 生;禁 止 往 低 洼 地 或 爬 树 逃 生。5.2.6 对 洪 涝 灾 害 可 能 导 致 山 体 滑 坡 和 泥 石 流 发 生 的 区 域 做 好 安 全 防 护 工 作。5.2.7 人 员 转 移 到 安 全 位 置 后,立 即 清 点 人 员,统 计 被 困 人 员。5.2.8 救 援 队 伍 到 达 前,确 定 救 援 设 备 停 放 区 域。5.2.9 救 援 机 构 达 到 后,准 确 汇 报 现 场 情 况,保 证 救 援 工 作 顺 利 开 展。5.2.1 0 听 从 救 援 指 挥 中 心 的 安 排,做 好 安 全 防 护 工 作,防 止 事 故 现 场 二 次 泥 石 流 发 生 引 发 的 安 全 事 故。凝 冻 救 援 要 求5.3.1 根 据 气 象 预 报 部 门 及 应 急 信 息 中 心 发 布 的 预 警 信 息,做 好 所 辖 区 域 凝 冻 灾 害 信 息 收 集。5.3.2 根 据 凝 冻 灾 害 发 生 的 时 间、波 及 范 围,确 定 凝 冻 灾 害 对 旅 游 活 动 的 影 响 程 度,及 时 做 好 预 防 工作。5.3.3 及 时 将 当 地 应 急 管 理 部 门 发 布 预 警 信 息 准 确 地 传 达 给 工 作 人 员 及 旅 游 者。5.3.4 凝 冻 导 致 景 区 内 部 道 路 有 损 坏 或 水 域 区 不 能 开 放 游 览,及 时 发 布 预 警 信 号。5.3.5 服 务 单 位 经 营 范 围 内 出 现 凝 冻 时,做 好 安 全 警 戒 防 护 工 作,做 好 凝 冻 区 域 撒 盐 除 凝 等 初 步 救 援工 作。5.3.6 出 现 人 员 伤 亡 情 况,立 即 上 报 旅 游 主 管 部 门 和 应 急 管 理 部 门,请 求 救 援 部 门 救 援,并 做 好 救 援协 助 工 作。洪 涝 灾 害 救 援 要 求5.4.1 根 据 气 象 预 报 部 门 及 应 急 信 息 中 心 发 布 的 预 警 信 息,做 好 山 地 旅 游 地 区 的 洪 涝 灾 害 预 警 信 息 收集。5.4.2 预 判 洪 涝 灾 害 波 及 范 围 和 影 响 程 度,准 确 及 时 发 布 信 息。5.4.3 配 备 当 地 应 急 管 理 部 门 和 卫 生 防 疫 机 构 要 求 的 消 杀 机 械、药 品 等 物 资。5.4.4 洪 涝 灾 害 发 生 后,立 即 启 动 应 急 预 案 并 终 止 危 险 区 域 的 旅 游 活 动,将 人 员 转 移 至 安 全 区 域,将受 灾 情 况 报 告 上 报 旅 游 主 管 部 门、应 急 管 理 部 门 和 卫 生 医 疗 部 门。5.4.5 立 即 开 展 救 灾 防 病 工 作,并 请 求 救 援 机 构 救 援。5.4.6 疏 散 人 员 到 达 安 全 位 置 后,立 即 清 点 人 数,统 计 被 困 人 员,协 助 救 援 机 构 进 行 救 援。地 震 救 援 要 求5.5.1 地 震 发 生 后,立 即 上 报 当 地 应 急 管 理 部 门 和 旅 游 主 管 部 门。5.5.2 所 有 人 员 及 时 撤 离 危 险 建 筑 物;检 查 房 屋 安 全 情 况 和 水 电 有 无 安 全 隐 患;组 织 人 员 紧 急 排 险。D B 5 2/T 1 4 0 1.3 1 2 0 2 145.5.3 现 场 人 员 妥 善 避 震,用 坚 硬 物 品 护 住 头 部,或 躲 在 坚 固 的 物 体 下,避 免 物 品 掉 落 砸 伤。5.5.4 待 震 动 平 息 后 迅 速 有 序 撤 离 到 安 全 位 置。5.5.5 清 点 人 数,统 计 被 困 人 员,进 行 力 所 能 及 的 搜 寻 救 护。5.5.6 救 援 机 构 达 到 后,协 助 救 援 机 构 开 展 救 援 工 作。6 事 故 灾 难 救 援 要 求火 灾 事 故 救 援 要 求6.1.1 旅 游 者 不 应 夹 带 易 燃、易 爆 品 进 入 景 区、酒 店 等 服 务 提 供 单 位。6.1.2 定 期 检 查 服 务 提 供 单 位 消 防 设 备 是 否 完 整、可 用,燃 香 活 动 应 符 合 G B 2 6 5 2 9 的 安 全 规 范。6.1.3 发 生 火 灾 后,有 序 撤 离 服 务 提 供 单 位。6.1.4 救 援 队 伍 到 达 后,协 助 救 援 机 构 开 展 工 作。拥 挤 踩 踏 事 故 救 援 要 求6.2.1 根 据 景 区 规 划,确 定 每 日 最 大 游 客 承 载 量;设 置 不 同 游 客 量 门 槛 规 模,根 据 门 槛 规 模 做 好 票 务、交 通 等 部 门 的 游 客 疏 导 工 作。6.2.2 实 时 监 测 景 区 出 入 口、景 区 栈 道、登 山 山 道 的 游 客 量 情 况。逢 节 假 日 前、节 假 日 期 间 和 其 他 旅游 高 峰 期 等 旅 游 时 段,出 入 口 及 山 道 要 补 充 人 员,加 强 现 场 控 制 和 监 控;山 道 巡 视 人 员 时 刻 检 查 出 入 口及 山 道 安 全 情 况,密 切 关 注 潜 在 危 险 源。6.2.3 收 到 当 地 大 风、大 雨 等 预 警 时;显 目 位 置 及 时 放 置 警 示 牌,疏 导 游 客。6.2.4 对 景 区 内 碎 石 及 时 清 理,对 损 坏 的 游 道 及 时 维 修 维 护。6.2.5 密 切 关 注 旅 游 者 动 态,禁 止 游 客 攀 爬 不 开 放 的 山 体;对 游 客 的 不 安 全 行 为 及 时 提 醒,并 予 以 制止。6.2.6 发 生 拥 挤 踩 踏 事 故 时,立 即 启 动 应 急 预 案,及 时 处 置。6.2.7 疏 导 人 员 按 疏 散 方 向 和 通 道 对 人 员 进 行 疏 散,及 时 关 停 进 入 服 务 提 供 单 位 的 车 辆 和 人 员。6.2.8 救 援 机 构 到 达 现 场 后,汇 报 事 故 现 场 情 况,协 助 救 援 机 构 做 好 疏 散 抢 救 工 作。6.2.9 事 故 现 场 有 被 困 人 员 时,疏 导 人 员 应 劝 导 被 困 人 员 服 从 救 援 指 挥,做 到 有 组 织、有 秩 序 地 进 行疏 散。坠 落 事 故 救 援 要 求6.3.1 安 排 安 全 巡 视 人 员 定 期 检 查 各 区 域 的 安 全 情 况,对 地 形 地 势 陡 峭,存 在 潜 在 危 险 区 域 密 切 关 注。6.3.2 景 区 内 危 险 区 域 设 置 安 全 警 示 标 牌。6.3.3 定 期 检 查 旅 游 设 施,及 时 更 换 零 配 件,消 除 安 全 隐 患。6.3.4 对 于 旅 游 者 在 的 不 安 全 行 为,及 时 提 醒 与 并 予 以 制 止。6.3.5 发 生 旅 游 者 坠 落 事 故,现 场 人 员 迅 速 向 服 务 提 供 单 位 报 告 事 故 地 点、伤 亡 人 数 及 目 前 状 况。6.3.6 服 务 提 供 单 位 根 据 事 故 性 质,迅 速 启 动 相 应 预 案,上 报 旅 游 主 管 部 门 和 应 急 管 理 部 门。6.3.7 服 务 提 供 单 位 立 即 按 照 专 业 救 援 工 作 要 求,对 受 困 人 员 进 行 救 护。6.3.8 视 事 态 情 况 请 求 当 地 救 援 机 构 支 援,做 好 救 援 协 助 工 作。意 外 伤 害 事 故 救 援 要 求D B 5 2/T 1 4 0 1.3 1 2 0 2 156.4.1 山 地 旅 游 地 区 意 外 伤 害 事 故 主 要 是 指 山 体 落 石 伤 人,野 生 动 物 伤 害,意 外 摔 倒、跌 倒,植 物 划伤,山 体、溶 洞 石 壁 划 伤 等 事 故。6.4.2 定 期 监 控 山 体 碎 石 有 无 滑 动 现 象,山 顶 有 无 危 石,游 道 路 面 有 无 损 坏,绿 植 有 无 松 动,野 生 动物 常 出 没 区 域,并 做 好 记 录。6.4.3 根 据 危 险 程 度 及 时 发 布 预 警 信 号,设 置 警 示 标 牌,提 醒 游 客 注 意。6.4.4 导 游 人 员 带 领 游 客 游 览 过 程 中,做 到 口 头 提 醒。6.4.5 若 有 旅 游 者 发 生 意 外 伤 害 事 故,现 场 人 员 要 迅 速 进 行 相 应 处 理,及 时 止 血。6.4.6 在 医 疗 人 员 未 赶 到 现 场 前,若 伤 者 能 自 行 运 动,现 场 人 员 协 助 伤 者 前 往 救 治 点,并 密 切 注 意 患者 动 态。6.4.7 若 旅 游 者 情 况 较 为 严 重,流 血 不 止,或 伤 及 头 部、眼 部 等 关 键 部 位,患 者 情 况 较 为 危 急 时,原地 等 待 医 疗 救 援。6.4.8 现 场 人 员 按 医 疗 常 识 采 取 紧 急 救 护 的 同 时,立 即 报 告 服 务 提 供 单 位,由 服 务 提 供 单 位 及 时 报 告旅 游 主 管 部 门 和 应 急 管 理 部 门;求 助 救 援 机 构。6.4.9 现 场 救 护 中,严 禁 现 场 人 员 对 患 者 采 取 毫 无 科 学 依 据 的 救 护 措 施。交 通 伤 害 事 故 救 援 规 范6.5.1 服 务 提 供 单 位 组 织 开 展 旅 游 活 动,聘 用 司 乘 人 员、使 用 的 交 通 工 具 必 须 有 合 法 营 运 手 续,签 订规 范 的 租 赁 合 同,不 得 雇 佣 不 符 合 资 质 要 求 的 车 辆 和 人 员。6.5.2 司 乘 人 员 及 时 关 注 天 气 预 报 及 路 面 信 息,排 除 可 能 影 响 旅 游 交 通 安 全 的 隐 患。6.5.3 服 务 提 供 单 位 制 定 合 理 的 行 程 计 划,避 免 司 乘 人 员 因 疲 劳 工 作 引 发 旅 游 交 通 安 全 事 故。6.5.4 景 区 内 交 通 服 务 供 给 部 门(观 光 车、环 保 车、缆 车、游 船 等)应 定 期 检 查、维 护 设 备,符 合 G B2 4 7 2 7、G B/T 2 6 3 5 9、G B/T 2 8 7 0 9 的 要 求。对 司 乘 人 员 进 行 安 全 意 识 教 育 和 业 务 技 能 培 训。6.5.5 服 务 提 供 单 位 停 车 场 内 发 生 交 通 事 故,双 方 责 任 人 在 场 时,停 车 场 管 理 人 员 建 议 双 方 进 行 协 商解 决;一 方 未 在 场,现 场 人 员 对 肇 事 车 辆 和 人 员 进 行 登 记 和 拍 照,联 系 车 主,必 要 时 向 交 警 部 门 报 案。6.5.6 停 车 场 发 生 车 辆 冲 岗,现 场 工 作 人 员 立 即 采 取 阻 止 措 施,同 时 向 服 务 提 供 单 位 报 告 求 援。若 无法 阻 止,岗 位 人 员 应 采 取 必 要 的 自 我 保 护 措 施,同 时 拍 照 记 清 车 牌 号、车 型、颜 色、驾 驶 人 特 征 等 信 息,并 维 护 好 现 场 秩 序。6.5.7 交 通 工 具 出 现 故 障,司 乘 人 员 应 立 即 停 止 前 进,及 时 检 修,防 止 事 故 发 生。6.5.8 发 生 人 员 伤 亡 事 故,司 乘 人 员 应 立 即 向 服 务 提 供 单 位 汇 报。6.5.9 服 务 提 供 单 位 启 动 应 急 预 案 对 伤 员 进 行 救 护,并 上 报 旅 游 主 管 部 门 和 应 急 管 理 部 门。6.5.1 0 受 伤 人 员 肢 体 骨 折,采 取 伤 肢 固 定 措 施,有 出 血 采 取 止 血 措 施,立 即 送 往 医 院 救 治。6.5.1 1 必 要 时 请 求 救 援 机 构 前 往 现 场 救 治 支 援。6.5.1 2 发 生 车 辆 坠 崖 事 故,应 立 即 向 公 安、消 防、救 护 等 有 关 部 门 报 告,并 协 助 进 行 事 故 救 护。高 风 险 旅 游 项 目 事 故 救 援 规 范6.6.1 定 期 检 查 高 空、高 速、攀 岩、漂 流、探 险 等 高 风 险 旅 游 项 目 设 施 设 备 运 行 状 况,梳 理 风 险 隐 患点,评 估 安 全 风 险。6.6.2 对 参 加 高 风 险 旅 游 项 目 的 旅 游 者 进 行 安 全 教 育 培 训,熟 悉 项 目 流 程 及 相 应 操 作。6.6.3 对 患 有 心 脏 病、高 血 压、恐 高 症 等 不 适 宜 参 加 项 目 的 游 客 进 行 提 示 和 劝 阻。6.6.4 高 风 险 旅 游 项 目 出 现 安 全 问 题,立 即 上 报 服 务 提 供 单 位。6.6.5 服 务 提 供 单 位 立 即 上 报 旅 游 主 管 部 门 和 应 急 管 理 部 门,并 请 求 救 援 机 构 支 援。D B 5 2/T 1 4 0 1.3 1 2 0 2 167 突 发 卫 生 事 件 救 援 要 求突 发 重 大 传 染 病 疫 情 救 援 要 求7.1.1 根 据 当 地 疫 情 防 疫 部 门 发 布 的 疫 情 监 测 情 况,及 时 掌 握 当 前 传 染 病 疫 情 的 实 时 信 息。7.1.2 预 判 疫 情 发 展 态 势,并 及 时 向 工 作 人 员 及 旅 游 者 发 布 源 自 官 方 的 传 染 病 疫 情 信 息。7.1.3 重 大 传 染 病 疫 情 发 生,立 即 启 动 应 急 预 案,并 向 旅 游 主 管 部 门、应 急 管 理 部 门、公 共 卫 生 救 治中 心、疫 病 防 疫 防 控 中 心 报 告。7.1.4 旅 游 行 程 中 发 现 疑 似 重 大 传 染 病 疫 情 时,工 作 人 员 应 立 即 报 告 服 务 提 供 单 位,服 务 提 供 单 位 向当 地 卫 生 防 疫 部 门 报 告,服 从 卫 生 防 疫 部 门 作 出 的 安 排。7.1.5 卫 生 防 疫 部 门 到 达 防 疫 现 场 前,服 务 提 供 单 位 尽 可 能 为 所 有 工 作 人 员 及 旅 游 者 配 发 基 本 防 护 用品。7.1.6 服 务 提 供 单 位 严 格 遵 守 国 家 疫 情 期 间 管 理 办 法,督 促 旅 游 工 作 人 员 及 旅 游 者 执 行 相 关 规 定,包括 戴 口 罩、按 要 求 隔 离 等,防 止 疫 情 进 一 步 扩 散。7.1.7 服 务 提 供 单 位 发 现 工 作 人 员 或 旅 游 者 感 染 传 染 病 或 疫 情 病 毒,应 立 即 采 取 隔 离 措 施,将 感 染 人员 隔 离。7.1.8 服 务 提 供 单 位 联 系 当 地 疾 控 中 心,由 其 派 专 业 人 员 和 车 辆 到 现 场 将 疑 似 感 染 人 员 接 走 治 疗。7.1.9 服 务 提 供 单 位 配 合 当 地 卫 生 防 疫 部 门 及 疾 控 中 心,做 好 旅 游 者 的 传 染 性 疾 病 的 检 测 工 作。做 好接 触 人 员 的 隔 离 工 作,按 规 定 时 限 进 行 隔 离 观 察,并 对 可 能 感 染 区 域 进 行 专 业 消 杀。7.1.1 0 疫 情 得 到 有 效 控 制 后,服 务 提 供 单 位 应 根 据 当 地 公 共 卫 生 部 门 要 求,继 续 做 好 重 大 传 染 病 疫 情结 束 后 的 防 控、检 查 工 作。8 突 发 社 会 安 全 事 件 救 援 要 求做 好 应 对 抢 劫、盗 窃、绑 架、凶 杀 等 危 害 旅 游 者 人 身、财 产 安 全 的 违 法 犯 罪 行 为,和 与 黄、赌、毒 有 关 的 犯 罪 及 恐 怖 袭 击、群 体 性 事 件、非 法 罢 工 等 伤 害 旅 游 者 的 社 会 安 全 事 件 的 应 急 预 案。救 援 要 求8.2.1 服 务 提 供 单 位 做 到 实 时 监 控,发 现 可 疑 人 员,立 即 巡 查。8.2.2 服 务 提 供 单 位 设 置 警 示,导 游 服 务 人 员 随 时 提 醒 旅 游 者 注 意 社 会 事 件 安 全。8.2.3 突 发 社 会 安 全 事 件 发 生 后,服 务 提 供 单 位 即 时 对 突 发 事 件 的 性 质、规 模 进 行 综 合 评 估,初 步 判断 突 发 社 会 安 全 事 件 的 预 警 级 别,发 布 准 确 信 息。8.2.4 若 发 生 抢 劫、盗 窃 事 件,服 务 提 供 单 位 应 上 报 旅 游 主 管 部 门,向 当 地 公 安 部 门 报 案,并 积 极 协助 破 案。8.2.5 事 件 发 生 后,服 务 提 供 单 位 工 作 人 员 应 采 取 必 要 的 措 施,安 定 旅 游 者 的 情 绪,确 保 游 客 接 下 来的 游 览 活 动 正 常 进 行。8.2.6 大 型 旅 游 节 庆 活 动 期 间 发 生 突 发 事 件,由 活 动 主 办 方 按 照 活 动 应 急 预 案,统 一 指 挥 协 调 有 关 部门 维 持 现 场 秩 序,疏 导 人 群,提 供 救 援。DB52/T 1401.3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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