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I C S 1 9.0 2 0C C S A 0 0DB50重 庆 市 地 方 标 准DB 5 0/T 1 1 2 7 2 0 2 1食品快速检测实验室技术规范2 0 2 1-0 9-1 0 发 布 2 0 2 1-1 2-1 0 实 施重 庆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发 布D B 5 0/T 1 1 2 7 2 0 2 1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 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 起草。本 文 件 的 某 些 内 容 可 能 涉 及 专 利。本 文 件 的 发 布 机 构 不 承 担 识 别 专 利 的 责 任。本 文 件 由 重 庆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提 出 并 归 口。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重 庆 市 食 品 药 品 检 验 检 测 研 究 院、深 圳 市 易 瑞 生 物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山 东 美 正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成 都 微 瑞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陈 世 奇、彭 川、黄 思 瑜、江 生、许 晶 冰、王 朝 阳、李 红、谭 明 天、刘 聪、杨 茜、蔡 灵 利、何 春 兰、王 炳 志、武 冬 霞、章 健、严 义 勇。D B 5 0/T 1 1 2 7 2 0 2 11食 品 快 速 检 测 实 验 室 技 术 规 范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食 品(含 食 用 农 产 品)快 速 检 测 实 验 室 的 建 设 原 则、建 设 要 求 及 能 力 要 求 等 内 容。本 文 件 适 用 于 食 品(含 食 用 农 产 品)批 发 市 场、零 售 市 场 等 市 场 开 办 者 的 自 建 食 品 快 速 检 测 实 验 室和 市 场 监 管 部 门 设 立 的 食 品 快 速 检 测 实 验 室。其 他 环 节、场 所、部 门 的 食 品 快 速 检 测 实 验 室 建 设 可 参 照执 行。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 件。G B/T 2 7 0 2 5 检 测 和 校 准 实 验 室 能 力 的 通 用 要 求G B/T 2 7 4 0 4 实 验 室 质 量 控 制 规 范 食 品 理 化 检 测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食 品 快 速 检 测 实 验 室 f o o d r a p i d t e s t i n g l a b o r a t o r i e s利 用 快 速 检 测 产 品,按 照 国 家 规 定 的 快 速 检 测 方 法 或 快 速 检 测 产 品 说 明 书,对 食 品(含 食 用 农 产 品)中 特 定 物 质 或 指 标 开 展 快 速 定 性 或 半 定 量 检 测 的 实 验 室(以 下 简 称“快 检 室”)。4 管 理 要 求4.1 管 理 体 系应 建 立、实 施 和 维 持 与 其 活 动 范 围 相 适 应 的 管 理 体 系。该 管 理 体 系 能 够 支 持 和 证 明 快 速 检 测 工 作 持续 满 足 本 文 件 要 求,并 且 保 证 检 测 结 果 的 质 量。4.2 管 理 制 度4.2.1 应 建 立 相 关 管 理 制 度 并 上 墙,明 确 快 检 室 负 责 人。4.2.2 管 理 制 度 应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以 下 制 度:a)快 检 室 日 常 管 理 制 度;b)快 检 室 安 全 管 理 制 度;c)仪 器 使 用 管 理 制 度;D B 5 0/T 1 1 2 7 2 0 2 12d)试 剂 耗 材 管 理 制 度。4.2.3 应 制 定 常 用 快 速 检 测 重 点 品 种 及 项 目 一 览 表、快 速 检 测 流 程,并 上 墙。4.3 档 案 管 理4.3.1 档 案 包 括 人 员 档 案、技 术 资 料、仪 器 档 案、用 品 档 案、采 样 单、检 测 结 果 报 告 单、不 合 格 记 录等,各 类 文 档 均 应 规 范 管 理。4.3.2 仪 器 档 案 应 包 括 但 不 限 于:仪 器 名 称、型 号、编 号、仪 器 说 明 书、维 修 记 录、检 定/校 准 记 录、仪 器 使 用 记 录、购 进 日 期、启 用 日 期、合 格 证 等。4.3.3 用 品 档 案 应 包 括 但 不 限 于:产 品 名 称、生 产 厂 家、批 号、购 进 日 期、生 产 日 期、合 格 证 等。4.3.4 档 案 形 式 包 括 纸 质 版 本 及 电 子 版 本,其 中 纸 质 版 本 数 据 应 保 存 不 少 于 1 年,电 子 版 本 数 据 应 保存 不 少 于 3 年。5 技 术 要 求5.1 仪 器 设 备5.1.1 应 配 备 与 快 速 检 测 能 力 相 适 应 的 检 测 仪 器 设 备,包 括 但 不 限 于:综 合 分 析 仪、农 药 残 留 或 多 参数 生 化 速 测 仪、智 能 胶 体 金 卡 分 析 仪、天 平、移 液 器 等。5.1.2 应 确 保 使 用 在 检 定/校 准 周 期 内 且 经 确 认 符 合 要 求 的 仪 器 设 备 开 展 检 测 工 作。5.1.3 检 测 仪 器 设 备 的 检 定/校 准 周 期 参 照 检 定/校 准 证 书 而 定。5.1.4 新 购 置 仪 器 或 仪 器 设 备 维 修 后,应 经 过 检 定 合 格 或 校 准 确 认 符 合 要 求 后 方 可 投 入 使 用。5.1.5 仪 器 设 备 应 进 行 期 间 核 查 以 确 保 仪 器 的 性 能。5.1.6 仪 器 设 备 使 用 和 日 常 管 理 应 有 记 录,记 录 内 容 可 参 考 附 录 A。5.2 试 剂 耗 材5.2.1 使 用 的 快 速 检 测 产 品 应 具 备 国 家 规 定 的 评 价 合 格 报 告,或 被 纳 入 国 家 食 品 安 全 监 管 部 门 发 布 的已 评 价 合 格 的 快 速 检 测 产 品 目 录。5.2.2 应 对 快 速 检 测 产 品、标 准 物 质 和 试 剂 耗 材 进 行 验 收,并 按 照 规 定 条 件 保 存。若 快 速 检 测 产 品 过期 或 包 装 破 损,应 停 止 使 用。5.2.3 标 准 物 质 和 试 剂 耗 材 应 按 产 品 说 明 书 规 定 的 贮 存 条 件,由 专 人 保 管,并 有 相 应 的 使 用 记 录。5.2.4 易 燃 易 爆 及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应 标 注 相 应 标 识,单 独 存 放。5.3 人 员5.3.1 从 事 快 速 检 测 的 人 员 应 具 备 食 品、生 物、化 学、药 学 等 领 域 相 关 专 业 背 景,或 具 有 2 年 以 上 食品 检 测 相 关 工 作 经 历。5.3.2 应 有 熟 悉 食 品 检 验 技 术 的 检 测 人 员 和 负 责 审 核 签 发 检 测 结 果 的 人 员。5.3.3 应 经 培 训 后 上 岗,培 训 应 包 含 下 列 内 容:a)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食 品 安 全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农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法 等 法 律 法 规;b)食 品 安 全 标 准、检 测 方 法 标 准、质 量 控 制 等 相 关 技 术 要 求;c)快 速 检 测 原 理、操 作 规 程、仪 器 维 护 保 养 等;d)实 验 室 安 全 防 护、应 急 处 理、急 救 知 识 等。5.3.4 应 建 立 人 员 档 案,记 录 其 技 术 能 力、教 育 经 历、培 训 经 历 等 相 关 信 息,并 及 时 更 新。5.3.5 快 检 室 人 员 应 以 检 测 数 据 作 为 结 果 判 定 的 唯 一 标 准,维 持 检 测 工 作 的 公 正 性。D B 5 0/T 1 1 2 7 2 0 2 135.4 环 境5.4.1 环 境 条 件 应 适 合 快 检 室 活 动,不 应 对 结 果 有 效 性 产 生 不 利 影 响,实 现 检 测 区 域(包 含 样 品 制 备和 存 放)与 办 公 区 域 分 隔。5.4.2 检 测 区 域 要 保 持 清 洁、防 潮,并 配 置 空 调 保 证 检 测 实 验 所 需 的 温 度、湿 度 条 件。检 测 仪 器 设 备所 在 区 域 应 符 合 仪 器 设 备 说 明 书 或 检 测 标 准 规 定 的 存 放 环 境 温 度、湿 度 要 求。5.4.3 有 废 气、烟 雾 产 生 的 实 验,应 在 通 风 柜 或 万 向 罩 中 操 作。5.4.4 若 检 测 过 程 中 产 生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应 采 取 必 要 的 防 护 措 施,确 保 检 测 人 员 的 人 身 安 全。5.4.5 检 测 场 所 应 配 备 消 防 器 材 并 放 置 在 醒 目 易 取 的 位 置,同 时 标 贴 操 作 指 引。5.5 采 样 及 制 样5.5.1 采 样 方 法 应 按 照 以 下 操 作 进 行:a)畜 禽 肉 及 副 产 品:种 类、生 产 商(或 供 应 商)、生 产 日 期(或 购 进 日 期)均 相 同 的 视 为 同 一 批次。从 同 一 批 次 中 抽 取 样 品,包 装 产 品 可 打 开 后 分 切;对 于 个 体 较 小 的 产 品(如 鸡 心),可 不 分 切,混合 后 分 样。b)蔬 菜:种 类、产 地、摊 位、生 产 日 期(或 购 进 日 期)均 相 同 的 视 为 同 一 批 次。从 同 一 批 次 中 视情 况,采 用 分 层 分 方 向 结 合 或 只 分 层 或 只 分 方 向 的 方 式,抽 取 无 明 显 瘀 伤、腐 烂、长 菌 或 其 他 表 面 损 伤的 样 品,除 去 泥 土、黏 附 物 及 萎 蔫 部 分。c)水 产 品:种 类、摊 位、码 放 堆 均 相 同 的 视 为 同 一 批 次。从 同 一 批 次 中 抽 取 样 品,较 大 个 体 的 水产 品 应 现 场 分 割;对 于 虾、贝 等 其 他 无 法 分 割 的 产 品,取 出 足 够 数 量 样 品,混 合 或 切 段 混 合 后 采 用 四 分法 分 样。d)水 果 类:种 类、产 地、规 格 等 级、生 产 日 期(或 购 进 日 期)均 相 同 的 视 为 同 一 批 次。从 同 一 批次 不 同 位 置 和 不 同 层 次 进 行 随 机 取 样,样 品 经 混 合 或 缩 分 时 应 避 免 表 面 损 伤。e)其 他 类:1)带 包 装 或 附 加 标 签 的 食 品(含 食 用 农 产 品),以 标 识 的 生 产 者、产 品 名 称、生 产 日 期 等 内容 均 相 同 的 产 品 为 同 一 批 次。2)简 易 包 装 或 散 装 的 食 品(含 食 用 农 产 品),以 同 一 产 地、生 产 者 或 进 货 商、同 一 生 产 日 期或 进 货 日 期 的 同 一 种 产 品 为 同 一 批 次。f)食 用 农 产 品 批 发 市 场 中 可 将 一 车 视 为 一 批 次,对 于 一 车 运 载 多 种 食 用 农 产 品 的,也 为 一 批 次。5.5.2 采 样 过 程 应 符 合 以 下 要 求:a)样 品 采 集 要 遵 循 随 机 性 原 则,采 样 量 应 满 足 检 测 项 目 和 备 样 要 求。b)采 集 时 应 使 用 大 小 合 适 的 洁 净 容 器 或 塑 料 袋,保 证 样 品 密 封 性,样 品 采 集 后 应 进 行 唯 一 性 标识,防 止 样 品 混 淆 和 交 叉 污 染。c)采 样 人 员 应 在 采 样 现 场 填 写 样 品 的 相 关 信 息,包 括 样 品 编 号、名 称、采 样 日 期、采 样 地 点、采样 人 姓 名 等,并 由 被 采 样 当 事 人 签 名 确 认,快 速 检 测 工 作 单 格 式 可 参 考 附 录 B。d)应 按 照 样 品 的 属 性 对 样 品 进 行 贮 藏。5.5.3 样 品 制 备 应 符 合 以 下 要 求:a)制 样 前,应 先 确 认 样 品 是 否 符 合 检 测 要 求。若 样 品 已 变 质 或 样 品 数 量 不 能 满 足 检 测 需 求 时,应通 知 重 新 采 样,并 做 好 相 关 记 录。b)使 用 洁 净 的 制 样 工 具 和 容 器 制 备 样 品,制 样 过 程 中 应 防 止 交 叉 污 染,制 好 的 样 品 应 有 唯 一 性 标识,存 放 在 规 定 的 储 存 条 件 中。c)根 据 不 同 检 测 方 法,规 范 制 样。5.6 检 测D B 5 0/T 1 1 2 7 2 0 2 145.6.1 检 测 项 目:可 根 据 人 民 群 众 关 注 度 高、投 诉 举 报 集 中、重 点 监 管 的 食 品 品 种 和 项 目 设 置 快 速 检测 的 重 点 品 种 和 重 点 项 目,可 参 考 附 录 C。5.6.2 检 测 批 次 数:不 同 区 域 快 检 室 开 展 快 速 检 测 任 务 量 应 满 足 一 定 要 求。大 型 综 合 批 发 市 场 快 检 室每 日 快 速 检 测 食 用 农 产 品 批 次 应 不 低 于 全 部 食 用 农 产 品 进 场 批 次 数 的 9 0%;农 贸 市 场 快 检 室 每 日 快 速 检测 食 用 农 产 品 批 次 应 不 低 于 该 市 场 销 售 食 用 农 产 品 品 种 数 量 的 1 0%,且 每 月 覆 盖 所 有 品 种;其 他 快 检 室可 根 据 自 身 需 求 自 行 设 定 快 速 检 测 批 次 数。5.6.3 检 测 过 程:可 以 采 用 国 家 规 定 的 快 速 检 测 方 法 进 行 抽 查 检 测,无 国 家 规 定 的 快 速 检 测 方 法 时,可 以 采 用 其 他 快 速 检 测 方 法,但 应 当 遵 循 技 术 手 段 先 进 的 原 则,采 用 经 有 关 部 门 评 价 合 格 的 设 备 和 方 法进 行 初 步 筛 查。开 展 新 检 测 项 目 前,应 对 仪 器 设 备 的 精 度、检 测 人 员、实 验 环 境、试 剂 耗 材 等 进 行 评 价。应 严 格 按 照 国 家 规 定 的 快 速 检 测 方 法(标 准)或 快 检 产 品 说 明 书 进 行 操 作。5.7 结 果 及 记 录5.7.1 检 测 结 果:检 测 人 员 应 如 实 填 写 检 测 结 果 报 告 单,做 到 字 迹 清 楚、杠 改 规 范,保 证 记 录 原 始 性、真 实 性 和 完 整 性。检 测 结 果 报 告 单 应 包 含 样 品 名 称、检 测 项 目、实 测 值、检 测 限 量、判 定 标 准、检 测 结果、检 测 人 员 等,检 测 结 果 报 告 单 格 式 可 参 考 附 录 B。5.7.2 复 测:初 次 检 测 结 果 呈 阳 性 的 样 品 应 进 行 复 测。如 果 复 测 结 论 与 初 测 不 一 致 时,应 立 即 查 找 原因,及 时 纠 偏。5.8 异 常 样 品 处 理食 品 快 检 结 果 表 明 可 能 不 符 合 食 品 安 全 标 准 的,属 地 市 场 监 管 部 门 应 及 时 跟 进 监 督 检 查 或 实 验 室 检验,防 控 风 险。经 有 资 质 的 实 验 室 检 验 确 定,食 品 快 检 结 果 不 符 合 食 品 安 全 标 准 的,可 以 作 为 行 政 处 罚的 依 据。5.9 质 量 控 制5.9.1 应 制 定 质 量 控 制 作 业 指 导 书,明 确 质 量 控 制 的 内 容 和 要 求。5.9.2 应 定 期 开 展 质 量 控 制 工 作,质 量 控 制 手 段 包 括 盲 样 考 核、人 员 比 对、留 样 再 测、快 检 产 品 评 价、数 据 核 查 等。5.9.3 应 根 据 质 量 控 制 的 结 果 评 估 快 速 检 测 工 作 质 量,必 要 时 采 取 相 应 的 整 改 措 施。D B 5 0/T 1 1 2 7 2 0 2 15附 录 A(资 料 性)仪 器 使 用 记 录 和 日 常 管 理A.1 快 检 室 仪 器 使 用 记 录 见 表 A.1。表 A.1 快 检 室 仪 器 使 用 记 录(式 样)仪器名称 仪器编号日期 使用时间 检测项目 仪器使用情况 使用人 备注 正常 异常 正常 异常 正常 异常 正常 异常 正常 异常 正常 异常 正常 异常 正常 异常 正常 异常 正常 异常 正常 异常 正常 异常 正常 异常 正常 异常 正常 异常D B 5 0/T 1 1 2 7 2 0 2 16A.2 快 检 室 仪 器 日 常 管 理 见 表 A.2。表 A.2 仪 器 日 常 管 理(式 样)仪器名称 仪器编号仪器型号 出厂编号生产厂家 生产日期启用日期 设备管理人检定/校准记录序号检定/校准日期证书(记录)编号 检定/校准机构检定/校准有效期结果判定维修记录序号 存在问题 维修日期 维修机构 维修结果D B 5 0/T 1 1 2 7 2 0 2 17附 录 B(资 料 性)采 样 单 和 检 测 项 目 记 录B.1 食 品 安 全 快 速 检 测 采 样 填 写 内 容 见 表 B.1。表 B.1 食 品 安 全 快 速 检 测 采 样 单(式 样)N O.:被抽样被采样单位(送样单位或个人)名称 联系人联系电话采样地点 存储条件 常 温 冷 藏 冷 冻 避 光 密 闭 其 他序号 样品编号 样品名称生产/经营单位生产批号 规格 包装样品数量样品基数备注采样单位名称 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被采样单位盖章(签字):年 月 日采样单位盖章:采样人员签名:年 月 日D B 5 0/T 1 1 2 7 2 0 2 18B.2 食 品 快 速 检 测 实 验 室 检 测 结 果 报 告 见 表 B.2。表 B.2 食 品 快 速 检 测 实 验 室 检 测 结 果 报 告 单(式 样)检测时间 检测地点样品名称 样品编号 检测项目 检测结果 判定标准 检测依据 判定 备注异常无异常异常无异常异常无异常异常无异常异常无异常异常无异常异常无异常检测人员:审核人员:D B 5 0/T 1 1 2 7 2 0 2 19附 录 C(资 料 性)C.1 日 常 快 检 室 开 展 快 检 的 重 点 品 种 和 重 点 项 目 参 考 见 表 C.1。表 C.1 快 检 室 开 展 快 检 的 重 点 品 种 和 重 点 项 目 参 考食品分类 食品亚类 重点品种 重点项目推荐抽检时间备注食用农产品 蔬菜豇豆克百威、三唑磷、水胺硫磷、氟虫腈、甲基异柳磷全年禁用农药推荐胶体金法腐霉利、灭蝇胺、毒死蜱、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啶虫脒、噻虫嗪全年限用农药推荐胶体金法倍硫磷、甲胺磷、甲拌磷、丙溴磷、敌百虫、灭多威、敌敌畏全年限用农药推荐酶抑制率法四季豆克百威、三唑磷、水胺硫磷 全年禁用农药推荐胶体金法腐霉利、灭蝇胺、多菌灵、啶虫脒、噻虫嗪全年限用农药推荐胶体金法氧乐果、乙酰甲胺磷 全年限用农药推荐酶抑制率法韭菜克百威、三唑磷、水胺硫磷、氟虫腈、甲基异柳磷全年禁用农药推荐胶体金法腐霉利、灭蝇胺、毒死蜱、多菌灵、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啶虫脒、二甲戊灵全年限用农药推荐胶体金法氧乐果、甲拌磷、敌敌畏、丙溴磷、敌百虫、灭多威全年限用农药推荐酶抑制率法镉(以 C d 计)全年 重金属污染物芹菜克百威、三唑磷、水胺硫磷、氟虫腈、甲基异柳磷全年禁用农药推荐胶体金法腐霉利、灭蝇胺、毒死蜱、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啶虫脒、噻虫嗪、百菌清、烯酰吗啉、二甲戊灵全年限用农药推荐胶体金法甲拌磷、氧乐果、马拉硫磷、敌敌畏、丙溴磷、敌百虫、灭多威全年限用农药推荐酶抑制率法豆芽 4-氯苯氧乙酸钠、6-苄基腺嘌呤全年(以夏季为主)禁用植物激素推荐胶体金法其它蔬菜有机磷类、氨基甲酸酯类、菊酯类、杀菌剂类、杀虫剂类、有机氯类全年禁限用农药推荐酶抑制率法与胶体金法组合使用D B 5 0/T 1 1 2 7 2 0 2 11 0食品分类 食品亚类 重点品种 重点项目推荐抽检时间备注食用农产品 水果香蕉 吡唑醚菌酯、吡虫啉、噻虫嗪、腈苯唑 全年限用农药推荐胶体金法丑柑 三唑磷、丙溴磷全年(以春季为主)限用农药推荐胶体金法猕猴桃 多菌灵、氯吡脲全年(以秋季为主)限用农药推荐胶体金法李子 多菌灵全年(以夏季为主)限用农药推荐胶体金法橘 联苯菊酯、三唑磷、丙溴磷 全年限用农药推荐胶体金法沃柑 三唑磷全年(以春季为主)限用农药推荐胶体金法食用农产品 水产品大 口黑 鲈恩诺沙星、氧氟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磺胺类、呋喃西林代谢物、地西泮、五氯酚酸钠、甲硝唑、孔雀石绿、氯霉素、呋喃妥因代谢物全年 推荐胶体金法乌 鳢氧氟沙星、孔雀石绿、恩诺沙星、呋喃唑酮代谢物、磺胺类、地西泮、氯霉素全年 推荐胶体金法鳊 鱼恩诺沙星、孔雀石绿、呋喃唑酮代谢物、磺胺类、地西泮、氧氟沙星、氯霉素全年 推荐胶体金法大 黄 鱼 恩诺沙星、氧氟沙星、甲硝唑、磺胺类 全年 推荐胶体金法其 它 水产 品孔雀石绿、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妥因代谢物、呋喃它酮代谢物全年 推荐胶体金法畜禽产品鲜蛋 鸡蛋氟苯尼考、恩诺沙星、甲硝唑、磺胺总量、金刚烷胺、氧氟沙星、强力霉(四环素)、氯霉素、呋喃唑酮全年 推荐胶体金法禽肉 肉鸡恩诺沙星、磺胺总量、氧氟沙星、金刚烷胺、甲氧苄啶、尼卡巴嗪、五氯芬酸钠、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强力霉素(四环素)全年 推荐胶体金法畜肉肉牛肉羊瘦肉精(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莱克多巴胺)、磺胺总量、甲氧苄啶、氧氟沙星、恩诺沙星、地塞米松、五氯芬酸钠、氟苯尼考、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全年 推荐胶体金法粮食加工品大米 大米 重金属镉 全年 推荐胶体金法小麦粉通用小麦粉、专用小麦粉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呕吐毒素)全年 推荐胶体金法D B 5 0/T 1 1 2 7 2 0 2 11 1食品分类 食品亚类 重点品种 重点项目推荐抽检时间备注酒类蒸馏酒 白酒 甜蜜素、氰化物 全年推荐胶体金法或理化显色法发酵酒 黄酒 甜蜜素 全年推荐胶体金法或理化显色法散装食品鸭血制品 鸭血 甲醛 全年 推荐理化显色法粉丝、粉条、粉皮粉丝、粉条、粉皮二氧化硫 全年 推荐理化显色法食用菌 食用菌干菜 干菜干果 干果黄曲霉毒素 全年 推荐使用胶体金法二氧化硫 全年 推荐理化显色法腌腊肉 腌腊肉 亚硝酸盐 全年 推荐理化显色法注:1.全市集中治理上述重点品种和重点项目,各快检室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检测项目。2.应以蔬菜水果类、水产品类和畜禽肉蛋类为主要品种,以蔬菜水果中农药残留、水产品中兽药残留、畜禽肉蛋中兽药残留为重点项目。3.在蔬菜水果类农产品快检工作中,应将酶抑制率法(分光光度法)和胶体金免疫层析法(胶体金试纸条)结合使用。D B 5 0/T 1 1 2 7 2 0 2 11 2参 考 文 献 1 G B/T 2 9 4 7 1 食 品 安 全 检 测 移 动 实 验 室 通 用 技 术 规 范 2 D B 1 1/T 1 4 6 7-2 0 1 7 农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快 速 检 测 实 验 室 基 本 要 求 3 D B 4 4 0 3/T 9 5-2 0 2 0 食 品 快 速 检 测 实 验 室 通 用 要 求 4 D B 4 4 0 3/T 9 3-2 0 2 0 食 品 快 速 检 测 质 量 控 制 指 南 5 D B 3 6/T 1 3 3 6-2 0 2 0 食 品 快 速 检 测 实 验 室 建 设 通 用 技 术 规 范 6 D B 3 6/T 1 3 3 7-2 0 2 0 食 品 快 速 检 测 实 验 室 质 量 控 制 规 范 7 C N A S-C L 0 1-A 0 0 2:2 0 1 8 检 测 和 校 准 实 验 室 能 力 认 可 准 则 在 化 学 检 测 领 域 的 应 用 说 明 8 国 家 食 品 安 全 监 督 抽 检 实 施 细 则(2 0 2 1 年 版)9 食 用 农 产 品 市 场 销 售 质 量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办 法(原 国 家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令 第 2 0 号)1 0 食 品 药 品 监 管 总 局 关 于 规 范 食 品 快 速 检 测 方 法 使 用 管 理 的 意 见(食 药 监 科 2 0 1 7 4 9 号)1 1 食 用 农 产 品 抽 样 检 验 和 核 查 处 置 规 定(国 市 监 食 检 2 0 2 0 1 8 4 号)1 2 农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检 测 机 构 考 核 评 审 细 则(农 业 部 公 告 第 1 2 3 9 号)1 3 重 庆 市 农 业 农 委 委 员 会 重 庆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等 七 部 门 关 于 印 发 重 庆 市 食 用 农 产 品“治 违禁 控 药 残 促 提 升”三 年 行 动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渝 农 发 2 0 2 1 6 9 号)1 4 重 庆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关 于 加 强 农 贸 市 场 食 品 安 全 规 范 化 管 理 工 作 的 意 见(渝 市 监 发 2 0 2 0 1 3 号)1 5 重 庆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办 公 室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集 中 交 易 市 场 食 用 农 产 品 快 速 检 测 工 作 的 通 知(渝 市 监 办 发 2 0 2 1 1 2 1 号)1 6 重 庆 市 农 贸 市 场 食 品 安 全 规 范 化 建 设 行 动 工 作 方 案(渝 市 监 办 发 2 0 2 0 1 5 9 号)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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