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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200 CCS A90 15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DB15/T 2320.1 2021 国境口岸 核生化监 测与应急 处置能力 建设 第1 部分 总则 The capacity building of Nuclearbiological and chemical factors monitor and emergency disposal at border port part 1:general provisions 2021-08-20 发布 2021-09-20 实 施 内蒙古自 治区市 场 监督管理 局 发 布 DB15/T 2320.1 2021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1 3 术 语和 定义.1 4 国 境口 岸出 入境 对象.2 5 口 岸分 级和 具体 要求.2 6 主 要内 容及 要求.3 6.1 组织 机构.4 6.2 人员 能力.4 6.3 设施 设备.4 6.4 核生 化有 害因 子侦 检 能力.4 6.5 专业 队伍 和物 资储 备 能力.4 6.6 实验 室支 撑能 力.4 6.7 联防 联控 合作 机制.5 7 应 急处 置.5 7.1 应急 预案.5 7.2 应急 处置 演练.5 7.3 工作 制度.5 附录A(规 范性)联防 联控合 作机 制内 容和 要求.7 DB15/T 2320.1 2021 I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T 1.1 2020 标准 化工 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化 文件 的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规 定起草。本文件 是DB15/T 2320 国 境口岸 核生 化监 测与 应急 处置能 力建 设 的第1 部分:总则。DB15/T 2320已经发 布了 以下 部分:第1 部分:总 则;第2 部分:核 与辐 射;第3 部分:生 物战 剂;第4 部分:化 学毒 剂。本文件 由呼 和浩 特海 关提 出并归 口。本文件 起草 单位:呼 和浩 特海关、内 蒙古 自治 区人 民医院、呼 和浩 特海 关国 际旅行 保健 中心、满 洲里海关。本文件 主要 起草 人:杨常 青、李 树峰、郭 文秀、靳 木子、籍江 波、许多、孙 利东。DB15/T 2320.1 2021 1 国境口岸 核生化 监测与应 急处置 能力建设 第1 部分 总则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 了国 境口 岸核 生化监 测与 应急 处置 能力 建设的 术语 和定 义、国境 口岸出 入境 对象、口 岸分级和 具体 要求、主 要内 容及要 求和 应急 处置。本文件 适用 于内 蒙古 自治 区行政 区域 内国 境口 岸核 生化监 测与 应急 处置 能力 的建设 和管 理。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本文件 没有 规范 性引 用文 件。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3.1 口岸核 生化 涉恐 事件 nuclear and biochemical terrorist incidents at ports 组织和 个人 为达 到其 政治、经济、宗教、民族 等目 的,在 口岸 通过 威慑(恐 吓)使 用或 实际 使用 能释放核 放射 性物 质、生物 战剂、化学 毒剂,造 成或 可能造 成出 入境 人员 和口 岸公众 健康 严重 损害,引 起口岸公 众心 理恐 慌,从而 破坏国 家公 务、民众 生活、社会 安定 与经 济发 展等 的事件。3.2 核生化 有害 因子 nuclear and biochemical harmful factors 核放射 性物 质、生物 战剂 和化学 毒剂 等。3.3 放射性 物质 nuclear radioactive substances 能够通 过自发 核衰 变放出、或射 线 天 然和 人 工放射 性物质、产 生中子 的中子 发生装 置,以及经过 加工 的能 够用 于核 工业及 军事 等用 途的 核材 料。3.4 辐射 radiation 由场源 发出 的电 磁能 量中 一部分 脱离 场源 向远 处传 播,而 后不 再返 回场 源的 现象,能量 以电 磁波 或粒子(如阿 尔法 粒子、贝 塔粒子 等)的形 式向 外扩 散。3.5 DB15/T 2320.1 2021 2 生物战 剂 biological warfare agent 细菌类(如 炭疽 杆菌、鼠 疫杆菌、霍 乱弧 菌、布鲁 氏杆菌、土 拉菌、鼻 疽假 单胞菌、伤 寒杆 菌、痢疾杆菌、大肠 杆菌O157、结核杆 菌)、病毒 类(如 天花、埃波拉、马 尔堡、裂谷热、拉沙 热、口蹄疫、禽流感)、真 菌类(如 组织 孢浆菌、肺球 霉菌、烟 曲霉 菌)、立 克次 体类(如 流行 斑疹伤 寒立 克次 体)、衣原体 类(如鸟 疫衣 原体)、毒 素类(如 肉毒 毒素、相思 子毒 素、产气 荚膜 杆菌 毒素、蓖 麻毒 素、金黄色葡 萄球 菌肠 毒素)等 各种生 物病 原体 和毒 素。3.6 化学毒 剂 chemical toxicants 利用化 学作 用而 对人 类或 动物造 成死 亡、暂时 失能 或永久 伤害,从 而引 起社 会恐慌 的有 毒化 学品 的总称。注:化学毒剂主要包括:神经性毒剂(如沙林、梭曼、塔崩、VX等)、糜烂性毒剂(如芥子气、路易氏剂等)、全身中毒性毒剂(如氢氰酸、氯化氰等)、窒息性毒剂(如光气、双光气等)、失能性毒剂(如BZ、一些麻醉性强效镇痛剂等)。3.7 侦检 investigation and prosecution 确定目 标受 污染,辨 别污 染种类,测 定受 污染 程度 而采用 的手 段。包括 检测、报警、侦毒、化验 和毒剂结 构鉴 定等 技术。3.8 个人防 护 personal protection 用于个 人免 受核 与放 射性 物质(源)、化 学毒 剂、生物战 剂伤 害所 采取 的防 护措施。3.9 洗消 decontamination 通过某 种处 理过 程,消除 人员或 物品 的核 生化 污染 或沾染,达 到无 害化 处理 的 目的。4 国境口 岸出 入境 对象 国境口 岸出 入境 对象 应做 到下列 内容 全覆 盖,主要 包括:a)入出境 人员;b)入出境 交通 工具;c)入出境 集装 箱、货物、邮 包、快 件、行李 物品;d)入出境 特殊 物品。5 口岸分 级和 具体 要求 DB15/T 2320.1 2021 3 5.1 依据各 口岸性 质、规模、地理位 置、基 础设 施和核 生化监 测与应 急处 置工作 需求,对口岸 进行 分级,具 体口 岸分 级和 具体 要求见 表1。5.2 新开设 的口 岸应 按照 二级 口岸的 标准 建设。表1 口岸分 级和 具体 要求 序号 口岸名称 口岸类型 一级口岸 二级口岸 1 满洲里 铁路 公路 航空 2 二连 铁路 公路 航空 3 黑山头 公路 4 室韦 公路 5 阿日哈沙特 公路 6 珠恩嘎达布其 公路 7 甘其毛道 公路 8 呼和浩特 航空 9 包头 航空 10 鄂尔多斯 航空 11 策克 公路 12 乌力吉 公路 13 额布都格 公路 14 呼伦贝尔 航空 15 阿尔山 公路 16 满都拉 公路 表1 中有“”表示口岸应具备下列 a)或b)中的要求,没有“”表示可不具备下列 a)或b)中的要求。a)一级口 岸应具 备查 验监管 能力、口岸 应对核 生化 突发公 共卫 生事件 的能力;有 相关的 技术 优势和 权威性,具备专家 队伍和 培训 工作人 员能 能力。专业人 员保 持稳定,拥 有进行 核生化 监测、排查、初 步处置 技术培 训、仪器设备更新的计划和规划,具备可持续发展的潜力;b)二级口岸应具备 应对 核生化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的能力;有 预案,建立协作机 制,能够对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初步控制;进行标本采样、运送至有资质实验室进行检测。6 主要内 容及 要求 DB15/T 2320.1 2021 4 6.1 组织机 构 6.1.1 有明确 的针对 核生 化突发 事件应 急处置 的组 织机构 及职责 分工,口岸 相关部 门均应 成立有 明 确的针对 核生 化事 件应 急处 置的组 织机 构,且各 部门 职责分 工应 明确。6.1.2 有明确 的各 部门 责任 人或 协调人 姓名 及联 系方 式,根据人 事变 动及 时更 新。6.2 人员能 力 6.2.1 工作资 质 6.2.1.1 工作人 员应经 培训、考核 合格后 上岗,具备 核与辐 射、生 物战剂、化 学毒剂 监测、检测、防护和处 置专 业知 识,能够 熟练掌 握核 生化 防护、监 测和排 查方 法。6.2.1.2 上级行 政主 管部 门发 文应 对工作 人员 进行 资质 认定。6.2.2 培训要 求 6.2.2.1 上级行 政主 管部 门发 文应 对工作 人员 进行 资质 认定。6.2.2.2 有完整 的参 加相 关培 训的 档案记 录。6.3 设施设 备 6.3.1 监测设 备 在人员、携 带物、货 物、集装箱、邮 快件 入出 境的 通道或 卡口、查 验现 场配 置核生 化有 害因 子监 测设备。设备 能有 效运 行。6.3.2 防护设 备 工作人 员应 配备 有必 要的 核生化 防护 设备。6.3.3 控制现 场设 备 在交通 工具、货物 查验 现 场应设 有核 生化 隔 离 区域;在 人员 查验、检疫 现场 设 有核生 化物 质集 纳专业容器,配 生物 安全 移运 装置。6.4 核生化 有害 因子 侦检 能力 6.4.1 工作人 员能够 通过 应用各 种核生 化监测 装备、技术 手段、专业知 识,开展口 岸核生 化有害 因 子监测,在 出入 境人 员、交通 工具、集 装箱、货 物、行 李、邮 包、快件 等监 管对 象中 发现核 生化 有害 因子,并实施 有效 的、有针 对性 的现场 控制,并 进行 初步 排查。6.4.2 对可疑 涉恐 事件 要通 报地 方相关 部门 进行 协同 处置。6.4.3 有完整 的监 测记 录档 案;对发现 的核 生化 异常 情况,有处 置记 录,处置 过程 合理并 存档 备查。6.5 专业队 伍和 物资 储备 能力 6.5.1 直属海 关应 建立 应对 口岸 突发核 生化 突发 事件 的专 业队伍 储备,保 障应 急工 作需要。6.5.2 直属海 关应建 立应 对口岸 突发核 生化事 件的 物资储 备,落 实预算 和专 项经费、技术 装备等 保 障措施,保障 应急 工作 需要。6.6 实验室 支撑 能力 DB15/T 2320.1 2021 5 6.6.1 口岸核 生化反 恐行 政主管 部门应 在全区 统筹 规划实 验室建 设,具 备基 本的核 生化定 性、定 量 检测的能 力。6.6.2 实验室 能够 为核 生化 有害 因子的 控制、处 置提 供科 学的依 据。6.7 联防联 控合 作机 制 6.7.1 口岸海 关应与 国外 入境口 岸主管 当局,其他 口岸相 关单位、应急 管理 等政府 部门,交通工 具 运营者,上级 海关 等建 立沟 通、协 调渠 道。6.7.2 直属海 关、隶 属海 关应制 定口岸 核生化 涉恐 突发事 件应急 处置联 防联 控合作 机制或 备忘录 等,明确涉 恐突 发事 件应 急处 所有参 与方 的分 工和 职责。6.7.3 口岸核 生化 涉恐 突发 事件 应急处 置联 防联 控部 门主 要包括:公 安(反恐)、环 境卫生、卫 生健 康委员、应急 管理、战 区防 化部队 等。内容 及建 设要 求应按 照附 录A 中的 要求 执行。7 应急处 置 7.1 应急预案 7.1.1 口岸核 生化突 发事 件防控 纳入当 地政府 的防 控体系 中当地 政府制 订的 突发公 共卫生 事件应 急 预案明确 将口 岸核 生化 防控 纳入地 方应 急防 控体 系;机制中 明确 口岸 突发 核生 化事件 应急 处置 事项。7.1.2 口岸核 生化 突发 事件 的防 控要纳 入口 岸运 营者 的应 急中心 防控 体系 中。7.1.3 行政主 管部门 应建 立本辖 区内的 相应的 核生 化突发 事件应 急预案;应 急预案 应有明 确的组 织 机构及职 责分 工,各部 门负 责人及 联系 方式,每 年度 进行更 新。7.1.4 口岸行 政主 管部 门应 建立 口岸的 核生 化突 发事 件的 应急预 案,并应 当建 立细 化 的标准 操作 程序;程序应 包括:事 件报 告、风险评 估、现场 处置、实 验室支 持、伤员 转运、后 勤保障、事 后评 估等 环节。7.2 应急处 置演 练 7.2.1 各级口 岸管理 部门 应根据 海关总 署和地 方政 府关于 演练的 工作要 求,定期举 办演练,以检 验 应急预案 和联 防联 控机 制的 可行性 和有 效性。演 练包 括实战 演练 和桌 面推 演两 种类型,以 实战 演练 为主。7.2.2 直属海 关应建 立演 练的工 作机制,每年 至少 举办一 次核生 化涉恐 突发 事件应 急处置 演练,交 替循环举 办覆 盖核、生、化 涉恐事 件类 型,其中 实战 演练营 造每 三年 内不 少于 一次。隶属 海关 应每 年 至 少组织一 次演 练,每两 年至 少组织 一次 实战 演练。存 留演练 方案、脚 本、视 频、照片、评估 等演 练相 关 资料。7.3 工作制 度 7.3.1 第一时 间报 告制 度 国境口 岸现 场工 作人 员如 发现发 核生 化事 件,应第 一时间 报告 上一 级领 导,本级单 位汇 报上 机以 及单位,并按 照要 求做 好相 关记录。7.3.2 24 小 时紧 急事 件评 估工 作 制度 7.3.2.1 评估机 制 7.3.2.1.1 各级机 构应 根据 国际 卫 生条例(2005)附 件2(评估和 通报 可能 构成 国际 关注的 突发 公共卫生 事件 的决 策文 件),建立 口岸 突发 公共 卫生 事件评 估程 序,并兼 顾口 岸定点 医院、急 救中 心、口DB15/T 2320.1 2021 6 岸有关 部门、实 验室 和其 他口岸 外应 急力 量的 作用。7.3.2.1.2 备有可 用于 在 24 小 时内 对 所有与 口岸 相关 的紧 急事 件报告 进行 沟通 和评 估的 程序(包括 谅解备忘 录和 协议),并建 立 与这些 单位 和部 门的 业务 联系,并定 期更 新,记录 在案。7.3.2.2 成立技 术专 家组 负责对 突发 核生 化事 件进 行评估,并 在24 小时 内完 成评估。有 条件 的隶 属海 关也可 以成 立相 应的 专家评估 组。7.3.2.3 突发事 件评 估 省级行 业行 政主 管部 门在 涉及多(跨)省(市、区)口岸的 核生 化突 发事 件进 行评估 时,可以 向 国务院行 业行 政主 管部 门申 请派出 专家 组或 以电 话会 议的形 式协 助进 行事 件评 估。DB15/T 2320.1 2021 7 附录A(规范 性)联防联 控合 作机 制内 容和 要求 表A.1 给出 了联 防联 控合 作 机制内 容和 要求。表A.1 联 防联 控合 作机 制 内容和 要求 内容 要求 与其他口岸相关单位、卫生等政府部门之间联络沟通机制的建立 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海关与所在地公安(反恐办)、边检、应急管理、卫生健康、交通、生态环境、战区防化等部门建立书面的联防联控工作协作机制。测试联防联控机制有效性。口岸相关单位定期组织举办口岸核生化突发(或涉恐)事件应 急处置演练,海关与所在地公安(反恐办)、边检、应急管理、卫生 健康、交通、生态环境、战区防化等部门参与,验证协作机制的有效性。核生化监测信息部门间通报制度。口岸海关应与所在地公安(反恐办)等联防联控单位建 立口岸发现的核生化险证据信息通报机制,报告口岸发现的案例。口岸主管当局间信息通报制度。各海关之间根据本口岸交通工具入境后、出境前在境内其他口岸停靠情况,建立信息通报机制。与上级部门之间的内部报告机制 建立本单位系统内部报告机制。口岸单位应建立并及时更新与上级单位职能部门、主管部门的业务联系,并建立明确的指令传达机制,确保上级机构决策审批、风险评估、实施限制和控制措施等指令得以落实。与交通工具运营者建立沟通渠道 备案管理。口岸海关对定期班次或者经常往来的出入境交通工具运营者实施备案,并建立相关出入境交通工具备案档案。公开口岸海关联系方式。与出入境人员建立沟通渠道 建立面向出入境人员的沟通联系机制。对高风险人群实施健康干预。根据来自或前往国家、地区的实际,对入境、出境人员进行 风险评估,对高风险人群实施针对性地核生化知识宣传、健康咨询等健康干预措施。与服务供应商建立沟通渠道 口岸海关应当建立与为出入境的人员、行李、货物、集装箱、交通工具、物品和邮包提供 服务的单位之间的联络程序,并运转有效,包括联系部门、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可用于提前告知拟实施的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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