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ICS 93.160 CCS P 56 14 山西省地方标准 DB 14/T 2448 2022 河流生态 景观规划 编制指南 2022-04-29 发布 2022-07-29 实施 山西省市 场监督 管 理局 发 布 DB 14/T 2448 2022 I 目 次 前言.II 引言.III 1 范围.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1 3 术 语和 定义.1 4 现 状调 查与 分析.2 5 总 体目 标与 布局.3 6 河 流生 态空 间规 划.4 7 河 流生 态需 水.4 8 堤 岸及 滩槽 整治.5 9 生 态湿 地规 划.6 10 水 文化 与景 观规 划.6 11 水 源涵 养及 生态 保护.7 12 生 态景 观管 理.8 13 实 施意 见及 效果 评价.9 14 规 划编 制提 纲及 成果 要求.9 附录A(资 料性)河流 生态景 观规 划主 要指 标.10 附录B(资 料性)河流 生态景 观规 划编 制提 纲及 成果要 求.11 参考文 献.13 DB 14/T 24482022 I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T 1.1 2020 标准 化工 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化 文件 的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规 定起草。本文件 由山 西省 水利 厅提 出并监 督实 施。本文件 由山 西省 水利 标准 化技术 委员 会(SXS/TC 20)归口。本文件 起草 单位:山 西省 水利水 电勘 测设 计研 究院 有限公 司。本文件 主要 起草 人:李杜 元、李 智建、南 彦波、任 敏康、王伟、任 雁彬、王 飞、董 霞、孙娟 绒、李建波、王 宦、白丽、张 灏、王 印、张国 强、张敏、李琳、郝 锋平、成 丽婷、宿宾、崔 瑞红、张 博磊、李姝雅、王新 宇、李效 荣、常堃。DB 14/T 2448 2022 III 引 言 为规范 河流 生态 景观 规划 的编制 内容 和技 术要 求,把 水利、生 态、景 观等 功能 统 筹规划 在一 张图 上,实现河 流“风光 美起 来”的总目 标,制定 本文 件。本文件 主要 内容 为:现 状调 查与 分析;总 体目 标与 布局;河 流生 态空 间规 划;河 流生 态需 水;堤 岸及 滩槽 整治;生 态湿 地规 划;水 文化 与景 观规 划;水 源涵 养及 生态 保护;生 态景 观管 理;实 施意 见及 效果 评价;规 划编 制提 纲及 成果 要求。DB 14/T 2448 2022 1 河 流生态 景观规划 编制指 南 1 范围 本文件 对河 流生 态景 观规 划编制 中的 现状 调查 与分 析、总体 目标 与布 局、河 流 生态空 间规 划、河 流生态需 水、堤 岸及 滩槽 整 治、生态 湿地 规划、水文 化 与景观 规划、水源 涵养 及 生态保 护、生 态景 观管 理、实施意 见及 效果 评价 和规 划编制 提纲 及成 果要 求作 出指导。本文件 适用 于河 流生 态景 观规划 的编 制工 作。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其 中,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其 最新 版本(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适 用 于 本文件。GB 50201 防洪 标准 GB 50286 堤防 工程 设计 规范 SL 196 水 文调 查规 范 SL 383 河 道演 变勘 测调 查规范 SL/Z 479 河湖 生态 需水 评估导 则(试行)SL 709 河 湖生 态保 护与 修复规 划导 则 SL/Z 712 河湖 生态 环境 需水计 算规 范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3.1 生态景 观 指生态 系统 良性 循环 和人 类美感 需求 相融 合,在 空 间上相 邻、功 能上 相关 的 生态系 统综 合体。主要包括河 流景 观、湿地 景观、植被 景观、水 工程 景观、水文 化景 观、田园 景观 等。3.2 水生态 空间 包括水 域空 间(含岸 线、水生物 群落 带)、陆 域水 源涵养 空间 和蓄 滞洪 空间。3.3 生态敏 感区 指水功 能一级 区的 保护区 及保留 区、集 中式 饮用水 水源地 保护区、泉 域重点 保护区、自然 保护 区、风景名 胜区、重 要生 物栖 息地及 重要 湿地 等。3.4 生态功 能保 障线 指对维 护自 然生 态系 统功 能,保 障生 态安 全具 有关 键作用,在 重要 生态 功能 区、生 态敏 感区、脆 弱区等区 域划 定的 最小 生态 保护边 界线。DB 14/T 2448 2022 2 3.5 生态限 制开 发线 指为保 障河 流完 整的 自然 生态系 统,在生 态功 能保 障线以 外设 置的 生态 缓冲 带边线,是 水生 态 环 境质量的 安全 线。生态 功能 保障线 和生 态限 制开 发线 之间为 生态 限制 开发 区,严格产 业准 入管 制。3.6 河道生 态防 护林(草)沿河岸 边或 河堤 配置 的防 护林(草),包 括护 岸、护堤、护滩 等缓 冲隔 离林(草)带。4 现状调 查与 分析 4.1 一般规 定 4.1.1 收集河 道及周 边影 响区的 水文水 资源、河流 地质地 貌、水 生态、水利 工程、自然与 人文景 观、社会经 济等 方面 的基 本资 料。基 本资 料包 括基 础资 料 和成果 资料,基 础资 料包 括 相关行 业主 管部 门统 计、刊印发 布的 数据,以 及补 充收集、调 查和 试验 等相 关资料;成 果资 料包 括规 划成果、研 究成 果等。4.1.2 资料收 集范围 宜结 合国土 空间规 划、主 体功 能区划、水功 能区划 和行 政区划 等确定,时间 上 能反映出 河流 水系 历史 演变 情况。4.1.3 在调查 基础上,对 比历史 资料,对河流 生态 景观现 状进行 分析。基于 现状,系统性 综述河 流 自然特性、水 生态 状况、景 观资源 分布、水 文化 特色 等,分 析河 流水 生态、水 景观特 点及 在开 发利 用、保护恢复 等方 面存 在的 问题。4.2 水文水 资源 调查 分析 4.2.1 河流水 文水资 源收 集及调 查内容 包括水 文信 息、水 资源状 况等,并基 于河流 水文时 空特点,分析河流 水文 水资 源演 变情 势,主 要包 括以 下内 容:a)水文信 息采 集分 析包 括径 流、洪水、泥沙、水位、降水、蒸 发、水 温、冰 情 和地下 水等 要素,宜符 合SL 196 要求。总 结 河道径 流、洪水、泥 沙等 特征,分析 其演 变趋 势;b)水资源 资料 包括 水资 源数 量和质 量,分析 水资 源特 征。4.2.2 调查流 域内 的社 会经 济发 展状况,收 集水 资源 开发 利用资 料,主要 包括 以下 内容:a)社 会 经济 发 展状 况包 括 产业 结 构与 空 间布 局、城 镇居 民 点分 布 及扩 展规 模、农 业 及农 村发展状况,以及 社会 经济 发展 相关规 划等;b)社 会 经济 发 展用 水资 料 包括 跨 流域 调 水量、本 地 地表 水 和地 下 水、非常 规 水等,分析 水资源开发利 用中 存在 的问 题,并进行 节水 评价。4.3 河流状 况调 查分 析 4.3.1 河流状 况调 查主 要包 括河 流水系 概况、河 流地 质地 貌特征、河 床底 质及 涉水 工程建 设情 况等。4.3.2 河流水 系概况 一般 包括河 流基本 情况、河道 演变、河流水 系历史 变迁 等。河 道演变 调查宜 符 合SL 383 的 规定。4.3.3 河流地 质地貌 特征 调查包 括河流 地质特 点和 河漫滩、浅滩、洲滩、自 然堤、局部封 闭小水 域 等地貌形 态的 位置、规 模及 其变化 情况 等,分析 河流 平面形 态、横断 面和 纵剖 面特征 等。4.3.4 河床底 质调查 宜在 收集既 有地质 勘查资 料基 础上展 开,分 析河床 淤积 层厚度 及构成、底质 组 成情况、渗透 性等。4.3.5 河道采 砂现状 调查,主要 包括采 砂位置、规 模、历 时、性 质以及 对河 道地貌 和河势 的影响,并收集已 编制 的河 道采 砂规 划及方 案、已批 复的 采砂 许可等。DB 14/T 2448 2022 3 4.3.6 涉水工 程建设 情况 调查,包括水 利水电 工程、河道 整治工 程、涉 水交 通工程 的名称、位置、数量、规 模、等 级、功能、建设时 间及 运行 管理 情况 等。同 时,调 查河 流险 工 段分布 位置 和流 域分 洪、缓洪、滞 洪区 的分 布位 置、启用条 件、分洪 规模 等。4.3.7 分析河 流连 通性、人 类活 动对河 流地 貌的 影响。4.4 水生态 状况 调查 分析 4.4.1 河流水 生态 状况 调查 主要 包括水 环境、水 生生 物及 生态敏 感区 调查 等。4.4.2 对水环 境进行 调查,主要 包括河 道径流、水 域面积、湿地 分布,以及 河流水 质、底 泥、污 染 源及入河 排污 口等。河 道出 现断流 现象 的,调查 断流 位置、河段 长、断流 时长 等,分 析断 流原 因。4.4.3 水生生 物状 况调 查包 括水 生生物 分布、河 岸带 或湖 滨带生 物分 布和 组成 等。4.4.4 调查河 流生态 敏感 区分布 位置、范围、水量(水位)及时 程要求,以 及林草 植被现 状和水 土 流失情况。4.4.5 分析河 流水生 生物 与水环 境的适 应性,以及 人类活 动因素 对水生 态状 况形成 过程、空间分 布、发展趋 势的 影响。4.5 水文化 景观 资源 调查 4.5.1 水文化 景观 资源 调查 主要 包括水 文化 和水 景观 等。4.5.2 调查水 文化遗 迹、典故、传说,以及现 代水 利工程 建设和 运行管 理等 水文化 资源的 数量和 分 布情况等。4.5.3 调查自 然和 人工 水景 观资 源的数 量、分布 情况 等。4.5.4 分析水 文化和 水景 观的空 间分布、构成 要素、生态 功能与 格局演 变等 方面特 征,分 析水文 化 的历史演 变与 文化 内涵。5 总体目 标与 布局 5.1 一般规 定 5.1.1 总体目 标与布 局宜 符合国 土空间 规划要 求,与国家、流域 及各区 域综 合规划 相衔接,与生 态 环境保护、水 利发 展、防洪、乡村 振兴 战略、文 化和 旅游业 发展 等专 项规 划相 协调。5.1.2 积极运 用新理 论、新方法、新技 术,并 将有 关科研 实践成 果、成 功经 验等应 用于规 划布局、任务措施 中,体现 出规 划的 科学性、前 瞻性。5.1.3 明确规 划指导 思想 和基本 原则;结合流 域特 点与水 资源、土地资 源开 发边界 等,制 定总体 目 标和控制 性指 标,提出 实现 规划目 标的 主要 任务;明 确河流 生态 景观 工程 的总 体布局。5.2 规划范 围 生态景 观规 划范 围为 河流 源头及 河流 生态 功能 保障 线内区 域。宜 按河 流水 系 分布、河 段特 征、地 域特点和 行政 区划 等对 规划 范围合 理分 区,凸显 不同 特色的 规划 主题。5.3 总体目 标与 任务 5.3.1 生态景 观规 划的 总体 目标,宜按 规划 水平 年结 合建 设条件,综 合分 析论 证拟 定:a)确 定 基准 年 和规 划水 平 年。规 划水 平 年可 分近 期 水平 年 和远 期 水平 年,规 划水 平 年宜 与国民经济和 社会 发展 规划 的规 划期一 致;DB 14/T 2448 2022 4 b)按 不 同规 划 水平 年提 出 河流 生 态环 境 需水 和景 观 需水 量、河 流 地貌 形态 保 护与 修 复、生态湿地 保 护与 修 复、生态 景 观与 水 文化 融 合等 方面 的 规划 目 标。规 划目 标宜 适 应河 流 特点,满足可行性 和可 达性 要求;c)不同规 划水 平年 分阶 段指 标一般 包括 约 束 性指 标和 预期性 指标。主 要指 标参 见附 录 A。5.3.2 根据规 划目 标,针对 河流 防洪安 全、水生 态环 境、景观融 合等 需求 提出 规划 任务。5.4 总体布 局 根据规 划目 标和 任务,提 出规划 整体 方案 和总 体布 局。总体 布局 宜以 规划 分 区为基 本单 元,以 河流生态景 观问 题和 需求 为导 向,完 善河 流空 间结 构、优化河 道两 侧景 观风 貌,构建完 整的 河流、水 库、湿地水景 观体 系,延续 河流 历史文 化脉 络,促进 人水 和谐。6 河流生 态空 间规 划 6.1 生态功 能保 障区 6.1.1 规划宜 在国土 空间 用途管 制和“多规合 一”的框架 下,突 出水系 完整 性、功 能综合 性、景 观 融合性,在保 障防 洪空 间、水资源 利用 空间、水 环境 容量空 间和 必要 的水 生态 景观空 间前 提下,强 化 水 生态系统 的良 性循 环,明 确 河流的 生态 功能 保障 区,划定干 支流 源头 水源 涵养 区、干流 河道 两岸 生态 功 能保障线。6.1.2 在水土 保持 区划 及其 功能 定位的 基础 上,对干 支流 的 源头区 进行 保护。河 流源 头 的自然 保护 区、森林公 园等 生态 敏感 区,宜纳入 河源 区;结 合水 功 能区划,支流 上有 饮用 水 水源地 的水 库且 水库 属于 源头水保 护区 的,宜将 水库 以上的 流域 纳入 河源 区。6.1.3 在重要 河流 干流 河道 管理 范围线 以外 一定 范围 划定 生态功 能保 障线,建 设缓 冲 隔离防 护林 带(草)和水源 涵养 林(草)带,以维系 河势 稳定、维 护河 道防洪 能力、涵 养水 源及 保护生 物多 样性 等。原 则 上省管河 流生 态功 能保 障线 为河道 管理 范围 线 外 50 m 100 m,其他 河流 为10 m 50 m。6.1.4 以维系 并提升 河流 自净能 力为目 的,宜 在河 道生态 功能保 障线两 侧外 一定范 围划定 生态限 制 开发线,严格 产业 准入 管制。6.2 产业导 入 6.2.1 在沿河 两岸结 合国 土空间 规划进 行新型 产业 导入。以国土 空间规 划为 基础,结合空 间功能 定 位和生态 限制 开发 线布 置,在沿河 两岸 发展 绿色 产业。6.2.2 在保障 防洪 安全、保 护生 态资源 和水 资源 的基 础上,结合 风景 区、森林 公园、地质公 园建 设等,优先发 展设 施农 业、生态 旅游观 光、休闲 康养、新 能源、绿色 码头 和水 上旅 游等绿 色产 业。7 河流生 态需 水 7.1 河流生 态需 水包 括河 流生 态环境 需水 和河 流生 态景 观需水。7.2 河流生 态环 境需 水量 计算 宜按 照 SL/Z 479、SL/Z 712 的规 定确 定。生态 需水 控制断 面宜 选择 行 政界线、控制 性水 利工 程、水 文站等。对 有水 位要 求的 湿 地和生 态敏 感区,宜 提出 最 低生态 环境 水位 要求。7.3 河流生 态景观 需水 量宜按 满足景 观正常 运行 需求确 定,并 分析水 生态 景观需 水量、耗水量 的 合 理性。原 则上 景观 用水 优先 使用非 常规 水。7.4 确定河 流生 态需 水的 水质 目标。河流 生态 补水 水源 水质须 满足 水功 能区 水质 目标要 求。DB 14/T 24482022 5 8 堤岸及 滩槽 整治 8.1 一般规 定 8.1.1 在满足 河道行 洪能 力的前 提下,从生态 保护 角度合 理划定 岸线并 优化 堤防布 置,维 持和恢 复 河流主河 槽、河漫 滩、过渡 带等自 然特 征,保持 一定 的河漫 滩宽 度和 植被 空间,在保 护生 态环 境 的 多 样 性和生物 栖息 地功 能的 同时,融合 生态 与人 文景 观布 置,实 现生 态与 经济 发展 协调推 进。8.1.2 结合河 道周边 环境、功能 定位、建设条 件等,融合 景观功 能,合 理确 定堤岸 型式、滩地利 用 方式、主 槽岸 线等。8.1.3 对渠化 河道两 岸堤 防进行 近自然 河岸改 造,保护和 修复河 道、岸 线的 自然性 和生态 性。可 采 取堤防后 退、堤 坡培 厚放 缓、疏浚河 道并 布设 滩槽 多级 行洪通 道等 措施,维持 和修 复河流 自然 蜿蜒 性特 征。不宜对 河道 进行 裁弯 取直。8.1.4 堤防、岸坡 等防 护宜 采用 生物和 农艺 措施,使 用环 保生态 材料。8.1.5 基于河 流水 源涵 养、地貌 形态维 护和 规划 工程 建设,提出 规划 实施 占地 类型 和范围。8.2 防洪安 全 8.2.1 河流堤 防工 程的 防洪 标准、级别 应符 合 GB 50201 和 GB 50286 的 要求。8.2.2 结合保 护对象 和治 导线规 划,复 核规划 河流 防洪能 力,确 定防洪 不达 标河段,提出 防洪建 设 规模。8.2.3 新建或 加固改 造堤 防,堤 线布置 应根据 防洪 规划和 治导线 规划,结合 地形和 地质条 件、河 流 岸线变迁、河 床演 变与 冲淤 变 化规律、水 流流 态及 水沙 条 件、水 生态 环境 保护 要求,以及经 济社 会发 展等,经方案 比较 后确 定。8.2.4 对堤坡 放缓、生 态改 造等 河段,应根 据设 防标 准复 核河道 行洪 能力,确 保防 洪安全。8.2.5 结合地 形条 件及 防洪 需求,合理 设置 分洪、缓 洪、滞洪区,初 步拟 定启 用条 件。8.2.6 对于不 达防 洪标 准的 桥、涵等建 筑物,提 出整 治意 见。8.2.7 险工段 应布 设控 导工 程,在保证 行洪 安全 的前 提下,优先 采用 生态 防护 措施。8.3 堤岸规 划 8.3.1 城镇段 堤岸型 式的 选择及 规模的 确定,宜结 合城市 建设现 状及规 划、土地利 用和交 通设施 规 划等,兼 顾其 功能 要求 及居 民休闲 需求。可 采用 以路 代堤、以景 代堤、营造 微 地形等 方式,绿 化堤 岸,弱化被渠 化的 河道,拓 展堤 岸生态 空间。8.3.2 乡村段 堤岸 可采 用以 路代 堤或生 态堤 岸的 布置 形式。8.3.3 农田所 临河道,山 区段因 洪水历 时短、受灾 损失小,以防 冲不防 淹的 防护措 施为主;平原 区 段依地势 布设 自然 堤岸 线,堤坡宜 缓 于 1:3,可结 合堤 外低洼 地带,布设 洪泛 区 或湿地,应对 超标 准洪 水。堤岸宜 采取 植树、植 草及 生态材 料等 生物 防护 措施,可设 置防 浪林 台、防浪 林带、草皮 护坡 等。8.3.4 在人口 密集、适 宜旅 游和 休闲的 河段,堤 岸设 计可 因地制 宜,充分 考虑 亲水 性,建 设层 次分 明、过渡自 然、生态 美观、体 现地方 水文 化特 色的 亲水 设施。8.4 滩槽整 治与 利用 8.4.1 滩槽整 治宜以 恢复 河道自 然生态 地貌和 水生 动植物 生态环 境为主。对 束窄的 河道宜 退还河 流 生态空间,恢 复洪 泛漫 滩及 主槽的 蜿蜒 性,营造 主河 槽、河 漫滩 及过 渡带 等生 态环境。8.4.2 按照从 洪水控 制向 洪水管 理转变 的治河 理念,河道 可布设 复式断 面,主槽自 然弯曲,对不 同 量级的洪 水进 行分 级管 理。DB 14/T 2448 2022 6 8.4.3 根据地 形条件,因 地制宜,合理 确定滩 槽整 治布局 和措施。考虑 不同 季节流 量变幅、滩槽 分 布等,可 布设 生态 湿地 和河 心洲岛、深 潭浅 滩等,保 持水陆 联系 和水 生物 迁移 通道,构建 河漫 滩 生 态 湿 地链系统。8.4.4 可对河 道滩 地土 地资 源进 行分级 利用,宜 符合 以下 要求:a)城 镇 段河 道 以居 民休 闲、景 观 营造 为 主,按不 同 标准 的 洪水 位 线分 级划 分 滩地,实现 多级分类利用;b)乡 村 段河 道 以修 复生 物 多样 性 为主,结合 当地 物 候品 种,种 植 成片 成规 模 的水 生 植物,以涵养水源、净 化水 质。8.4.5 结合底 泥和 淤积 调查,提 出河道 主槽 生态 清淤 和疏 浚方案。9 生态湿 地规 划 9.1 一般规 定 9.1.1 生态湿 地可 根据 区域 水资 源和土 地资 源条 件设 置,宜 布设在 河口、滩 地或 浅水 区、堤外 低洼 地,以及有 需求 的排 水口 区域。9.1.2 在临河 人口 密集 的河 段,生态湿 地可 结合 景观 进行 布设,开发 休闲 旅游。9.1.3 生态湿 地的植 物配 置,可 根据湿 地功能 和特 点,以 本地植 物为主,并 结合植 物的净 化特性、生长习性 和景 观价 值等 因素 确定。9.2 生态湿 地规 划 9.2.1 生态湿 地按 分布 位置 划分 为河口 生态 湿地、堤 内生 态湿地、堤 外生 态湿 地。9.2.2 河口生 态湿地 宜利 用干流 回水或 支流基 流,形成自 然表流 湿地。可利 用河口 堤外低 洼地引 水 上岸,扩 大湿 地面 积。9.2.3 堤内生 态湿地 可利 用河道 内自然 地形、人工 采砂坑 洼等布 设,植 物配 置宜选 择符合 防洪要 求 的品种。9.2.4 堤外生 态湿地 的设 置宜综 合考虑 地形、占地 及补水 水源等 因素。可利 用堤外 低洼洪 泛地、低 产滩涂地 等,将其 修整 形成 堤外湿 地。宜结 合分 洪、缓洪、滞洪 区布 局,在 适 宜河段 布置 分洪 设施,将 洪水引入 分洪、缓 洪、滞洪 区或堤 外湿 地,控制 和利 用洪水 资源。9.3 重要湿 地保 护与 修复 9.3.1 已建重 要湿 地保 护与 修复,以恢 复湿 地生 态系 统和 基本功 能为 目标,兼 顾景 观要求。9.3.2 对水量 短缺而 导致 生态功 能退化 的湿地,提 出湿地 水资源 配置、生态 补水及 管理方 案,宜 选 择退耕还 湿、污染 控制、湿 地植被 保护 与修 复等 措施。9.3.3 对其他 因素导 致的 生态功 能退化 的湿地,宜 提出以 围栏封 禁、限 制人 为开发 活动、加强湿 地 管理保护、生 态补 水、污染 控制等 措施 为主 的湿 地重 建方案。10 水文化 与景 观规 划 10.1 一般规 定 10.1.1 结合流 域分 区特 色,挖掘 水文化,丰 富和 完善 水文 化内涵。10.1.2 以水文 化遗 产、水文 化典 故、水 生态 景观、水 利工 程等为 依托,结 合区 域特 色城镇 和民 俗 村 落等,综 合集 成特 色鲜 明的 水文化 主题 景观。DB 14/T 2448 2022 7 10.1.3 水文化 景观设 计宜 在满足 工程和 游憩安 全的 情况下,结合 水文化 景观 的主题 选择和 配置植 物,提升景 观效 果,延伸 主题 意境。10.2 水文化 传承 10.2.1 水文化 传承 规划 内容 宜符 合下列 规定:a)在水文 化历 史资 源调 查的 基础上,明 确历 史水 文化 的种类 和分 布;b)以 提 升水 文 化遗 产价 值、丰 富 水文 化 内涵、继 承 民族 传 统智 慧 为重 点,确 定传 统 水文 化遗产挖掘、保护、传 承的 措施 和要求。10.2.2 从水文 化宣 传教 育、水行 业文化 建设、水 文化 产业 发展等 方面 系统 谋划、统 筹考虑,重 点 立 足水利发 展与 文化 融合,运 用先进 的技 术和 设备 建设 水文化 载体。10.3 景观规 划 10.3.1 城镇段 河流 景观 规划 宜符 合下列 要求:a)依 托 河道 生 态空 间规 划 连续 的、完 整 的滨 河休 闲 娱乐 空 间系 统,满 足居 民 游憩、健身 和应急避 险 等需 求。可 将河 道 沿线 的 山水 资 源、人文 景 点、绿 地公 园 等各 类要 素 进行 有 效串 联,结合绿色 航道、绿 色码 头布 设,推 进水 上及 岸边 观光 旅游融 合发 展;b)依托山 西历 史文 化底 蕴,重构和 新建 主题 鲜明 的人 文生态 景观 点,并融 合水 文化因 素。10.3.2 田园风 光带 宜结 合地 域特 点,种 植色 彩丰 富、观花 观叶时 间长 的农 作物、经 济林、花卉 等,可布设鱼 塘、采摘 园、经济 林等,实现 可持 续发 展。10.3.3 在河道 两岸 可视 范围 内新 建建筑 物宜 考虑 景观 要求;对与周 边景 观不 协调 的现 有涉河 建筑 物 可进行景 观改 造。11 水源涵 养及 生态 保护 11.1 一般规 定 11.1.1 根据生 态空间 规划 划定的 水源涵 养区、生态 功能保 障线等,遵循 保护 优先、适度修 复的原 则,以生态 系统 结构、功能 定位 及生物 多样 性保 护为 重点,统筹考 虑自 然资 源条 件,因 地制宜,适地 适树(草),合理布 局规 划措 施。11.1.2 水源涵 养林(草)和 防护 林(草)的 种类 选择 宜符 合水土 保持 区功 能定 位要 求,且 突出 不 同 地理分区 的地 带性 差异,遵 循生态 系统 演变 规律,充 分考虑 生物 多样 性保 护、水土保 持、景观 与 游 憩 需 求等因素。11.2 水源涵 养 11.2.1 河源区 保护 与修 复规 划以 水源涵 养、自然 植被 保护、生态系 统维 护等 措施 为主,提出水 源林(草)保护和 恢复 方案、封 禁治 理措施、拦 沙保 土工 程等 规划。11.2.2 水源涵 养林(草)宜 布设 在河流 源头、水 库周 边以 及水源 保护 区。11.2.3 水源涵 养林(草)的布 局 宜以乔 木树 种为 骨架,布 设乔、灌、草 结合 的复 层 种植结 构。结合 生态、经 济、防护、美 化等 需求选 择树(草)种,形 成带、片、面、点相 结合 的综合 林草 防护 体 系,达 到生态防 护、绿化 美化、农 业结构 调整 与发 展生 态旅 游的和 谐统 一。水源 涵养 林(草)的 布局 宜 符 合 下 列原则:a)海拔高 度相 对较 高、坡度 较大、地形 破碎 的区 域,以营造 水源 涵养 林(草)为主;DB 14/T 2448 2022 8 b)地 形 平坦 的 区域,以 风 景林、经济 林 为主,可 在 河流 两 侧布 设 成片 成规 模 适合 当 地物 候的果树、芦 苇等 经济 林带 和荷 塘、渔 塘等 农业 休闲 观光 项目。11.3 生态防 护 11.3.1 河道两 岸宜 规划 护岸、固 堤等 生 态防 护方 案,可 以 生态防 护林(草)措 施为 主。结合旅 游规 划,将河道 两岸 打造 成植 物种 群丰富、环 境优 美、生态 防护功 能显 著的 绿色 生态 长廊。11.3.2 无堤防 河段,两 岸营 造缓 冲隔离 护岸 林,利用 乔灌 木的根 系巩 固河 岸,并符 合以下 要求:a)河势稳 定,有固 定河 床河 段,护 岸林 可靠 近岸 边进 行营造;b)河势不 稳定,河 水经 常冲 击滩地 河段,可 在最 高洪 水位线 与枯 水位 线间 营造 乔灌混 交林;c)河 流 有陡 岸 且不 断向 外 扩展 河 段,可 在布 设护 岸 工程 的 基础 上 进行 岸边 造 林,亦 可在 岸边留出与岸 高等 宽的 区域 进行 造林;d)条 件 允许 时,可 适度 加 大护 岸 林种 植 宽度。林 带 可采 用 复层 混 交林,在 近 水区 域 可选 用耐水灌木,其他 区域 可采 用乔 灌混交 类型。11.3.3 有堤防 河段,在 生态 功能 保障线 内,结合 防洪 通道、景观 以及 道路 布设,设 置护堤 林带、缓 冲隔离林 带和 水源 涵养 林(草)。11.3.4 生态防 护的 植物 配置 宜采 用多树(草)种、水 生-湿生-陆 生植 物多 层次、组 团 式布局 的混 交林(草)形式,种 类选 择符 合下列 要求:a)对 有 水质 净 化要 求的 区 域,根 据植 物 的生 长习 性 和生 物 学特 征,选 择对 应 于水 体 自净 需求的植物群 落;b)对 景 观有 要 求的 区域,结合 当 地民 俗 民风,选 用 一些 色 彩艳 丽、观 花观 叶 时间 长 的 树(草)种,形 成环 境优 美的 沿河 景观廊 道;c)缓冲隔 离带 可种 植乔 木,形成绿 色屏 障。11.4 生态敏 感区 保护 与修 复 11.4.1 结合生 态敏 感区 特色 资源,挖 掘和 弘扬 地方 文化 习 俗,适度 修复 具有 地域 特 征的民 俗元 素,塑造特色 景观。11.4.2 结合文 物保 护管 理要 求,挖掘文 物历 史文 化价 值,纳入规 划的 水生 态景 观体 系。11.4.3 重要生 物栖 息地 遵循 保护 优先、适度 恢复 的原 则,措施规 划宜 符 合SL 709 的 相关要 求。12 生态景 观管 理 12.1 生态景 观管 理主 要包 括管 理体制 机制 建设、法规 与 制度建 设、监 控和 应急 能 力建设、综合 能力 建设等内 容。12.2 从管理 机构 设置、队 伍建 设、设 施与 装备 需求、监 督执 法 能力 配置 等方 面,提出生 态景 观 管 理 责任主体、职 责、资金 保障 等管理 能力 建设 的意 见。12.3 结合国 家法 治社 会和 生态 文明建 设要 求,提出 生态 景观保 护和 修复 的政 策法 规、规 章制 度 等 方 面的建设 方案 建议。12.4 生态景 观监 督管 理宜 利用 遥测、遥感、互 联网 等技 术,构 建全 天候、全 方位 的智能 监测 体 系,提出建立 信息 共享 和智 慧决 策系统 的方 案。12.5 针对突 发水 污染 事件、洪 涝灾害 等问 题,提出 监控 和应急 能力 建设 方案 的意 见。12.6 从生态 需水 保障 机制、水 生态补 偿机 制、公 众参 与 和媒体 监督 等方 面,提 出 生态景 观日 常监 督管理体制 机制 建设 方案 的意 见。DB 14/T 2448 2022 9 13 实施意 见及 效果 评价 13.1 实施意 见 13.1.1 充分考 虑当 地近、远 期经 济社会 发展 水平 及人 文地 理环境 条件,对 规划 项目 实施顺 序进 行 合 理安排,提出 重点 项目 和实 施计划。13.1.2 规划项 目的实 施顺 序宜做 到近、远期相 统一、相协 调。对 于近期 实施 的项目,提出 项目名 单、投资规 模、资金 来源、实 施保障 措施 及运 行管 理要 求;对 于远 期实 施的 项目,提出 工程 主要 建 设 内 容 等实施意 见。13.1.3 对于涉 及群 众切 身利 益的 重大规 划项 目,宜进 行社 会稳定 风险 初步 评估。13.2 效果评 价 13.2.1 规划实 施效 果评 价以 宏观 分析为 主,采用 定性 和定 量相结 合的 方法 进行。13.2.2 宏观定 性分析,主 要说明 规划项 目的实 施对 生态环 境的改 善、对 经济 社会 可 持续发 展的促 进、对人文 环境 品质 的提 升等 方面的 作用 和效 果。13.2.3 定量分 析主 要是 依据 现行 颁布的 规范、标 准,对规 划实施 的项 目进 行经 济效 益、社 会效 益、生态环境 效益 综合 评价。14 规划编 制提 纲及 成果 要求 河流生 态景 观规 划编 制提 纲及成 果要 求参 见附 录B。DB 14/T 2448 2022 10 A A 附录A(资料 性)河流生 态景 观规 划主 要指 标 河流生 态景 观规 划主 要指 标见表A.1。表A.1 河流生 态景 观规 划主 要指 标 序号 指 标 单位 指标特性 备 注 1 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率%约束性指标 指本地地表水源供水量占地表水资源量的百分比 2 河流生态环境需水 m3/s 预期性指标 指河流典型断面河道生态环境需水 3 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约束性指标 评价河流中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的个数占水功能区总数的百分比 4 河道防洪达标率%约束性指标 指河道防洪堤防达到其 设防对象或规划要求的 防洪标准的长度,与现有及规划堤防总长度的比值 5 缓坡堤防占比%预期性指标 指临河侧边坡缓于1:3 的堤防,与现有及规划堤防总长度的占比 6 生态护岸占比%预期性指标 指在全部人工建设护岸中,生态护岸长度所占比例 7 生态湿地面积 km2 预期性指标 已建和规划湿地面积之和 8 河流水域面积 km2 预期性指标 指河流水面和湖库水面面积之和 9 流域林草覆盖率%预期性指标 指流域内的林草类植被面积占 流域总面积的百分比 10 河岸带植被覆盖率%预期性指标 指河岸带中水线以上、水生态功能保护线范围以内区域,植被(包括叶、茎、枝)垂直投影面积与该地域面积之比 11 水源涵养林(草)面积 km2 预期性指标 以涵养水源、防止水土流失为主要目的水源涵养林(草)面积 12 河道生态防护林(草)km/km2 预期性指标 沿河岸边或河堤配置的具有保护堤岸及涵养水源功能的缓冲隔离林(草)带长度和面积 13 长度/面积 km 预期性指标 绿道是一种线形绿色开敞空间,多为林荫小路,供行人、骑单车者或游玩观赏车进入的游憩线路,通常沿着河滨、溪谷、风景带等自然道路和人工廊道建立 14 绿道长度 处 预期性指标 指具有文化传承功能的历史水利遗址、水利风景区、涉水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节水和水土保持教育基地、水博物馆、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区等物质载体数量,以及以水体、水利或水资源节约保护为主要内容的文化节、文化遗产等非物质载体数量之和 15 水文化传承载体数量 处 预期性指标 合地方河流特点的旅游、康养、特色农业观赏以及其他绿色产业的规划数量 DB 14/T 2448 2022 11 B B 附录B(资料 性)河流生 态景 观规 划编 制提 纲及成 果要 求 B.1 河流生 态景 观规 划报 告编 制提纲 河流生 态景 观规 划报 告编 制提纲 参见 表B.1。表B.1 河流生 态景 观规 划报 告编 制提纲 前 言 1 河流概况 1.1 自然概况 1.2 社会经济现状 2 现状调查与分析 2.1 水文特性 2.2 水资源状况 2.3 河流地质地貌状况 2.4 水利工程及供用水量 2.5 水生态状况 2.6 水文化及景观资源 2.7 河流生态景观现状分析 3 总体规划 3.1 指导思想 3.2 规划原则 3.3 规划依据 3.4 规划范围及规划水平年 3.5 规划目标和任务 3.6 规划总体布局和主要措施 4 河流生态景观空间规划 4.1 河流生态空间 4.2 产业导入空间 4.3 规划工程占地 5 河流生态景观水量保障 5.1 河流生态环境需水 5.2 河流生态景观需水 5.3 河流生态水量保障措施 5.4 河流生态水质保障措施 6 堤岸及滩槽综合整治 6.1 河道地貌形态布局 6.2 防洪标准 6.3 堤岸整治措施 6.4 滩槽整治措施 6.5 重点整治项目 7 水文化与景观规划 7.1 水文化景观布局 7.2 涉水景观规划 7.3 绿色产业与旅游规划 7.4 重点景观项目 8 河源及生态敏感区保护 8.1 河源区保护和修复 8.2 生态防护 8.3 生态敏感区保护和修复 8.4 重点保护项目 9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9.1 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 9.2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9.3 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 9.4 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9.5 评价结论 10 生态景观管理 10.1 管理体制机制建设 10.2 法规与制度建设建议 10.3 监测体系及智慧管理 10.4 监控和应急能力建设 10.5 监督管理 11 规划投资与实施意见 11.1 投资匡算原则和依据 11.2 规划投资匡算 11.3 实施计划 12 保障措施 12.1 组织保障 12.2 资金保障 12.3 制度保障 12.4 生态补偿机制 13 规划实施效果评价 DB 14/T 2448 2022 12 B.2 规划成 果要 求 B.2.1 规划成 果包 括河 流生 态景 观规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