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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S Z 0 广 环 Tec h 2021-04 0.99 0 1 西 壮 环 境 空 h nical s p-06-04 发 壮族空 气 质 p ecifica t 发 布 广西 壮 族 自 质 量自t ions f o moni壮 族自治 区 自 治 自 动 监 o r const r toring s 区 市场监 督 区 监 测站r uction o s tations 督 管理局 地 D B 建设 技 o f air q 发 布 4方 标 B 45/T 23技术 规 q uality a 2021-0 布 5 标准18 2021 规 范 a utomati c 0 7-03 实 准 c 实 施DB 45/T 2 31 8 20 21 I 目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 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 义.1 4 站房.1 4.1 站房类 型.1 4.2 建设要 求.1 5 主要辅助 设备.2 5.1 空调.2 5.2 除湿机.2 5.3 自动灭 火装置.3 5.4 UP S 电源.3 5.5 视频监 控.3 5.6 其他配 套设施.3 6 一体化监 控系统.3 6.1 硬件要 求.3 6.2 安全系 统要求.4 DB 45/T 2 31 8 20 21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 0 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 准化文件的 结构和起草 规则的规 定 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提出、归口并宣贯。本文件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韦江慧、蒋璟、黄乃尊、韦均、卢星林、黄小佳、许园园、陆志晶、伍毅、陈蓓。DB 45/T 2 31 8 20 21 1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站房、主要辅助设备、一体化监控系统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广西行政区域内各级单位建设的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本文件不适用于微型站建设。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HJ 1 93 环 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 2、NO 2、O 3、C O)连续自动 监测系统安装验收技术规范 HJ 6 55 环 境空气颗粒物(PM 10和 P M2.5)连续 自动监测系统安装验收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站房 st at ion h ou se s 为保证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正常运行,支持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进行采样、监测、质 量控制、数据采集与传输的专用建筑。3.2 辅助设备 au xiliar y equ i p me nt s 配置于站房内部或外部的,保证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正常运行,保障站房和环境空气质量自 动监测系统运行安全的设备。3.3 一体化监控系统 int egr at ed m on i to ring s ys tem 对站房环境和仪器设备状态进行集中监控的管理系统。4 站房 4.1 站房类型 站房分为新建站房和改建站房。4.2 建设要求 4.2.1 基本要求 站房建设执行HJ 1 93和 H J 65 5的规定。DB 45/T 2 31 8 20 21 2 4.2.2 站房基础 新建站房应采用架空通 风基础,直接固 定 在 有 横梁 支 撑 的 楼面上。在既 有建筑物(构筑物)顶 部 加 建/改建站房 的,应 首先核实 建筑物 放 置UP S的承 重 能 力,承 重 能 力 不 满足 要求应对站房 基础 作 加固处 理。4.2.3 站房结构 4.2.3.1 通 往 房 顶 的 楼梯宽度 应不小于 8 00 mm,扶手高度 应不小于 90 0 mm。楼梯、扶手 和 护栏 应 防锈。4.2.3.2 站房 如 采用 彩钢夹芯板搭 建,彩钢夹芯板厚度 应不小于 100 mm,墙 体 彩 钢夹芯板 内外 基板厚 度 不小于 0.5 mm,填充材 料密度 不小于 12 kg/m 3;屋面彩钢夹芯板 内外 基板厚度 不小于 0.6 mm,填充材 料密度 不小于 1 8 kg/m 3。角铝、铝槽 和 门框扣槽 的 铝 件 壁厚 应不小于 1.2 mm,内 门扣 槽 和 半圆直柱 的 铝 件应不小于 0.9 mm。4.2.3.3 站房 使 用 面积 应不小于 2 0 m 2,并设置 缓冲间 和仪器 间。缓冲间 应设置 在 站房 靠近入 口 处,并与仪器 间 用 钢 化 玻璃推拉门隔断。玻璃推拉门 应设置 防撞 标识。4.2.3.4 站房应 使 用 牢固耐 用的全 封闭防盗门,门锁 应 至 少包 含 机 械钥匙、指纹、密码三种开锁方式。4.2.3.5 站房 地板 应采用全 钢防静 电 地板,地板铺 设应 平整,拼缝严密。4.2.4 防火要求 4.2.4.1 彩钢夹芯板 中应 填充阻燃 保 温材料。4.2.4.2 站房内 防静 电 地板 下应 铺 设 阻燃夹芯板。4.2.4.3 站房内应配备自动 感温 灭火器。4.2.5 防潮要求 4.2.5.1 站房内 地面 应架空 离地表(或建筑房 顶)25 0 mm 以上。4.2.5.2 站房外 墙缝隙以 及采样管与 屋顶法兰 的连 接 部分应 密封,不 渗水、不 漏水。4.2.5.3 站房内应安装除湿设备。4.2.6 防雷要求 4.2.6.1 站房应安装 避雷针 和 三 级 防感 应 雷 设施,防雷接地 装置 接地 电 阻 应小于 4。4.2.6.2 站房 防雷 设施应通过有 防雷检 测 资 质单位的 检 测,取得防雷检 测 合格 证。4.2.7 配电要求 4.2.7.1 执行 HJ 1 9 3 和 HJ 6 5 5 的 规定。4.2.7.2 站房应配备 U PS 电源。5 主要辅助设备 5.1 空调 5.1.1 站房内应配备一级能 耗 的 变 频空调 两台,其 功率 应不小于 1.5 匹,并 具 有 来 电自 启 动 功 能。5.1.2 空调出 风 口不应正对仪器和采样管。5.2 除湿机 站房内应配备除湿量 大 于26 L/D 的除 湿机,并能自动连续 排水。DB 45/T 2 31 8 20 21 3 5.3 自动灭火装置 站房内应配备填充六氟丙烷或七氟丙烷的感温自动灭火器,其保护容积应确保能覆盖整个仪器间。5.4 U PS 电源 5.4.1 站房内应配备功率不小于 10 kV A 的 UP S 电源一套。5.4.2 UP S 电源配套 的电池组应能满足站房所有仪器设备及一台空调连续运行 8 h以 上。5.5 视频监控 5.5.1 站房应配备像素大于2 0 0 万的高清摄像头三个,能分别监控到室内仪器运行情况、站房门口区 域和采样区域。5.5.2 视频监控设备应能储存至少2个月 的高清监控视频文件资料。5.6 其他配套设施 5.6.1 站房应配备 1 0 kV A 稳 压 器、应 急照明灯。5.6.2 站房及其周围应在适当处张贴或悬挂防人为干扰警示牌、站牌、制度牌、流程图。6 一体化监控系统 6.1 硬件要求 6.1.1 环境监控安装位置 6.1.1.1 电流电压监控 监控传感器应安装在U PS电 源输 入端。6.1.1.2 温湿度监控 监控传感器应安装在站房仪器间远离空调、除湿机等设备的位置。6.1.1.3 空调运行监控 监控传感器应安装在空调旁,中间不应有遮挡物。6.1.1.4 渗漏监控 监控传感器应安装在采样管上,引线应紧贴采样管壁。6.1.1.5 烟雾监控 监控传感器应安装在仪器间机柜的顶部。6.1.2 仪器设备状态监控安装位置 6.1.2.1 标准气体钢瓶压力监控 监控传感器应安装在标准气体减压阀的末减压端。6.1.2.2 零气发生器温度和压力监控 温度监控传感器应安装在零气发生器加热炉上,压力监控传感器应安装在零气输出端。DB 45/T 2 31 8 20 21 4 6.1.2.3 采样总管温湿度和流量监控 监控传 感 器应安装 在 采样 总 管内 靠近 支管 处。6.2 安全系统要求 监控 软 件应 能 实时 采集 并 存储 站房 环境和仪器 设备状态的 监控数据。当 监控数据 超 出设定范 围 时,应能通过 短信等方式将报警事 件 实时 通 知值班 人 员,并自动 记录 备 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地方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技术规范 DB 45/T 2318 2021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刷 版权专有 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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