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 4148-20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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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040.40 CCS Z 60 32 江苏省地方标准 DB32/4148 2021 燃煤电厂 大气污染 物排放标 准 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coal-fired power plants 2021-12-09 发布 2022-07-01 实施 江 苏 省 生 态 环 境 厅 江 苏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布 DB32/4148 2021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1 3 术 语和 定义.2 4 排 放控 制要 求.3 5 污 染物 监测 要求.4 6 达 标判 定要 求.5 7 实 施与 监督.6 参考文 献.7 DB32/4148 2021 I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T 1.1 2020 标准 化工 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化 文件 的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规 定起草。请注意 本文 件的 某些 内容 可能涉 及专 利。本文 件的 发布 机 构不 承担 识别 专利 的责任。本文件 由江 苏省 生态 环境 厅提出 并归 口。本文件 由 江 苏省 人民 政府 于2021 年11 月22 日批 准。DB32/4148 2021 1 燃 煤电厂 大气污染 物排放 标准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 了燃 煤电 厂大 气污染 物排 放 控 制、监测、达标 判定、实 施与 监督 要求。本文件 涉及 单台 出力65 t/h 以上 燃煤 发电 锅炉(层燃 炉、抛煤 机炉 除外)、各种 容量煤 粉发 电锅 炉、单台出 力65 t/h 以上 采用 煤矸石、生物质、油页 岩 等燃料 或以 煤炭 及其 制品 为主掺 烧其 他燃 料(危险废物除外)的 发电 锅炉。本文件 适用 于现 有燃 煤电 厂的大 气污 染物 排放 管理,以及 燃煤 电厂 建设 项目 的环境 影响 评价、环 境保护工 程设 计、竣工 环境 保护验 收、排污 许可 及其 投产后 的大 气污 染物 排放 管理。本文件 不适 用于 各种 容量 的 以生 活垃 圾、危险 废物 为燃料 的发 电厂 的大 气污 染物排 放管 理。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 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其 中,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其 最新 版本(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适 用 于 本文件。GB/T 16157 固 定污 染源 排气中 颗粒 物测 定与 气态 污染物 采样 方法 GB 37822 挥发 性有 机物 无组织 排放 控制 标准 HJ 57 固 定污 染源 废气 二氧化 硫的 测定 定 电位 电解法 HJ 75 固 定污 染源 烟气(SO2、NOX、颗粒 物)排放 连 续监测 技术 规范 HJ 76 固 定污 染源 烟气(SO2、NOX、颗粒 物)排放 连 续监测 系统 技术 要求 及检 测方法 HJ/T 373 固定 污染 源监 测质量 保证 与质 量控 制技 术规范(试 行)HJ/T 397 固定 源废 气监 测技术 规范 HJ/T 398 固定 污染 源排 放烟气 黑度 的测 定 林格 曼烟气 黑度 图法 HJ 533 环 境空 气和 废气 氨的 测定 纳 氏试 剂分 光 光度法 HJ 543 固 定污 染源 废气 汞的 测定 冷 原子 吸收 分 光光度 法(暂行)HJ 629 固 定污 染源 废气 二氧 化硫 的测 定 非分 散 红外吸 收法 HJ 692 固 定污 染源 废气 氮氧 化物 的测 定 非分 散 红外吸 收法 HJ 693 固 定污 染源 废气 氮氧 化物 的测 定 定电 位 电解法 HJ 819 排 污单 位自 行监 测技术 指南 总则 HJ 820 排 污单 位自 行监 测技术 指南 火 力发 电及 锅炉 HJ 836 固 定污 染源 废气 低浓 度颗 粒物 的测 定 重 量法 HJ 917 固 定污 染源 废气 气态 汞的 测定 活 性炭 吸 附/热 裂解 原子 吸收 分光 光 度法 HJ 1131 固定 污染 源废 气 二氧 化硫 的测 定 便携 式紫外 吸收 法 HJ 1132 固定 污染 源废 气 氮氧 化物 的测 定 便携 式紫外 吸收 法 HJ 2040 火电 厂烟 气治 理 设施运 行管 理技 术规 范 HJ 2301 火电 厂污 染防 治 可行技 术指 南 DB32/4148 2021 2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3.1 燃煤电 厂 coal-fired power plant 使用煤 炭及 其制 品、煤矸 石、生 物质、油 页岩 等固 体燃料 的火 力发 电厂。3.2 现有燃 煤电 厂 existing coal-fired power plant 本文件 实施 之日 前,建成 投 产或 环境 影响 评价 文件 已通过 审批 的燃 煤电 厂。来源:GB 13223 2011,3.4,有修 改 3.3 新建燃 煤电 厂 new coal-fired power plant 本文件 实施 之日 起,环境 影响评 价文 件通 过审 批的 新建、扩建 和改 建的 燃煤 电厂。来源:GB 13223 2011,3.5,有修 改 3.4 标准状 态 standard condition 温度为273.15 K,压 力为101 325 Pa 时的 状态,简 称“标态”。注:本文件规定的大气污染物 排放浓度均指标准状态下干烟气 中的数值。来源:GB 13223 2011,3.2,有修 改 3.5 氧含量 oxygen content 燃料燃 烧时,烟 气中 含有 的多余 的自 由氧,通 常以 干基容 积百 分数 表示。来源:GB 13223 2011,3.3 3.6 基准氧 含量 benchmark oxygen content 用于折 算燃 烧源 大气 污染 物排放 浓度 而规 定的 氧含 量的基 准值。来源:HJ 945.1 2018,3.12 3.7 有效小 时均 值 valid hourly average 整点1 h 内 不少 于45 min 的 有效数 据的 算术 平均 值。来源:HJ 75 2017,3.6 DB32/4148 2021 3 3.8 封闭 closed 利用完 整的 围护 结构 将物 料、作 业场 所等 与周 围空 间阻隔 的状 态或 作业 方式。3.9 半 封闭 semi-closed 利用至 少三 面有 围墙(围 挡)及屋 顶的 围护 结构 将 物料、作 业场 所等 与周 围 空间阻 隔的 状态 或作 业方式。3.10 密闭 airtight 物料 不 与外 界环 境空 气接 触,或 通过 密封 材料、密 封设备 与环 境空 气隔 离的 状态或 作业 方式。来源:GB 37822 2019,3.5,有修 改 3.11 无组织 排放 fugitive emission 大气污 染物 不经 过排 气筒 的无规 则排 放,包括 开放 式作业 场所 逸 散,以 及通 过缝隙、通 风口、敞 开门窗和 类似 开口(孔)的 排放等。来源:GB 37822 2019,3.4 4 排放控 制要 求 4.1 有组织 排放 控制 要求 4.1.1 自2022 年7 月1 日 起,以 煤 为燃料 的现 有燃 煤电 厂执 行表1 中规 定的 大气 污染 物排放 浓度 限值;自2023 年7 月1 日 起,以 煤矸石、生 物质、油 页岩 等为燃 料或 以煤 炭及 其制 品为主 掺烧 其他 燃料 的现有燃煤 电厂 执行 表1 中规 定的大 气污 染物 排放 浓度 限值。4.1.2 自2022 年7 月1 日 起,新 建燃煤 电厂 执行 表1 中规 定的大 气污 染物 排放 浓度 限值。表1 燃煤电 厂大 气污 染物 排放 浓度限 值 序号 污染物 项目 限值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1 颗粒物/(mg/m3)10 烟囱或烟道 2 二氧化硫/(mg/m3)35 3 氮氧化物(以NO2 计)/(mg/m3)50 4 汞及其化合物/(mg/m3)0.03 5 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级 1 烟囱排放口 4.1.3 以煤炭 及其 制品 为主 掺烧 其他燃 料的 燃煤 电厂,其 相关特 征污 染物 还应 符合 燃烧相 应燃 料的 排放控制 要求。DB32/4148 2021 4 4.1.4 燃煤电 厂烟 气 治 理设 施运 行、检 修和 维护 管理 应符 合 HJ 2040 的要 求,氨逃 逸质量 浓度 应符 合HJ 2301 的 要求。4.1.5 当 执行 不同 排放 控制 要求 的废气 合并 排气 筒排 放时,应在 废气 混合 前进 行监 测,并 执行 相应 的排放控 制要 求;若可 选择 的监控 位置 只能 对混 合后 的废气 进行 监测,则 应按 各排放 控制 要求 中 最 严 格 的规定执 行。4.2 无组织 排放 控制 要求 4.2.1 储煤(煤矸 石、生物 质、油页岩 等)场应 采用 条形 封闭煤 场、圆形 封闭 煤场、筒仓 等封 闭储 存方式,设置 的门 窗、盖板、检修 口等 配套 设施 应随 时保持 关闭 状态。4.2.2 火车、汽车 卸煤(煤矸 石、生物 质、油 页岩 等)时,应采 用封 闭或 半封 闭的 翻车机 室、受煤 站,并采取 喷淋(雾)等 抑尘 措施;码头 卸煤(煤 矸石、生物 质、油页 岩等)时,使用 抓斗 等易 产 尘 方 式 卸船的,应采 取抓 斗限 重、加装料 斗 挡 板、喷淋(雾)等抑 尘措 施。4.2.3 煤炭(煤矸 石、生物 质、油页岩 等)输送 应采 取封 闭廊道(栈 桥)、转 运站 等封闭输送方式,煤炭(煤矸 石、生 物质、油页岩 等)的破 碎、筛 分、制粉 等系 统应 在封 闭厂 房中进 行,产尘 点应 采取 除(抑)尘措施。4.2.4 生产现 场出 口应 设置 车轮 清洗和 车身 清洁 设施,或 采取其 他有 效抑 尘措 施。4.2.5 石灰石 粉、生 石灰 粉等 粉 状辅料 的储 存、卸 载、输送、制 备等 过程 应密 闭,产尘 点应采取 除(抑)尘 措施。4.2.6 氨的储 存、卸载、输 送、制备等 过程 应采取 密闭 或 防泄漏 措施。4.2.7 燃料油 储存、转 移和 输送 以及含 油废 水等 无组 织排 放控制 应符 合GB 37822 的 要求。4.2.8 厂区道 路应 硬化,并 保持 清洁。4.2.9 临时存 放的 灰渣 应储 存于 灰库、渣仓 内,产尘 点应 采取 除(抑)尘 措施;干 灰运输 应采 用气 力输送、罐车 等密 闭方 式。4.2.10 干灰场 堆灰 应喷 水碾 压,裸露灰 面应 苫盖;湿 灰场 应保持 灰面 水封。4.2.11 燃煤电 厂宜 通过 工艺 改进 等其他 措施 实现 等效 或更 优的无 组织 排放 控制 目标。因安全 因素 或 特殊工艺 要求 不能 满足 本文 件规定 的无 组织 排放 控制 要求,应采 取其 他等 效污 染控制 措施。4.3 运行与 记录 4.3.1 废气污 染治 理设 施应 与生 产工艺 设备 同步 运行。废 气污染 治理 设施 发生 故障 或检修 时,对应 的生产工 艺设 备应 及时 停止 运转,待检 修完 毕后 同步 投入 使 用。4.3.2 燃煤电 厂应 记录 废气 污染 治理设 施及 其他 无组 织排 放控制 措施 的主 要运 行信 息,包 括但 不限 于运行时 间、废气 处理 量、喷淋/喷雾(水 或其 他化 学 稳定剂)作 业周 期和 用量 等。5 污染物 监测 要求 5.1 燃煤电 厂应 按 照HJ 819、HJ 820 等技 术规 范和 有关 规 定,建 立监 测制 度,制定 监测方 案,对大 气污染物 排放 状况 及其 对周 边环境 质量 的影 响开 展自 行监测,保 存原 始监 测记 录,并 公开 相关 信息。5.2 对排放 烟气 的采 样,应根 据监测 污染 物的 种类,在 规定的 污染 物排 放监 控位 置进行。燃 煤电 厂应按 照 HJ 75、HJ 76 的规 定 设置永 久性 监测 孔和 采样 平台,并设 置规 范的 排污 口标志。5.3 燃煤电 厂应 依据 污 染源 自动监 控管 理办 法 的规 定,按 照 HJ 75、HJ 76 的 要求 安 装、调试、验收、运 行及 管理 污染 物排 放自动 监控 设备。5.4 对燃煤 电厂 大气 污染 物排 放情况 进行 监测 的采 样方 法、采 样频 次、采样 时间 和运行 负荷 等要 求,按照 GB/T 16157、HJ/T 397、HJ 836 等 的规 定执 行。DB32/4148 2021 5 5.5 燃煤电 厂 大 气污 染物 的监 测应按 照 HJ/T 373 的要 求 进行质 量保 证和 质量 控制。5.6 燃煤电 厂 大 气污 染物 排放 浓度的 手工 监测 方法 应符 合 表2 的规 定,在线 监测 技术规 范 应 符合 表3的规定。本文 件实 施后 国 家发布 的污 染物 监 测 方法 标准,如 适用 性满 足要 求,同样适 用于 本文 件相 应污染物的 测定。表2 大气污 染物 排放 浓度 手工 监测方 法标 准 序号 污染物项目 方法标准名称 编号 1 颗粒物 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 物的测定 重量法 HJ 836 2 二氧化硫 固定污染源 废气 二氧化硫的 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 57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 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 629 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 测定 便携式紫外吸收法 HJ 1131 3 氮氧化物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 测定 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 692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 测定 定电位电解法 HJ 693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 测定 便携式紫外吸收法 HJ 1132 4 汞及其化合物 固定污染源废气 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HJ 543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汞的测 定 活性炭吸附/热裂解原子吸 收分光光度法 HJ 917 5 烟气黑度 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黑度的测定 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 HJ/T 398 6 氨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氨的测定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 533 表3 大气污 染物 排放 浓度 在线 监测技 术规 范 序号 污染物项目 技术规范名称 编号 1 颗粒物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 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 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 75 HJ 76 2 二氧化硫 3 氮氧化物 6 达标判 定要 求 6.1 实测的 大气 污染 物排 放浓 度,应 按照 公式(1)换算成 基准 氧含 量 为6%条件 下 的 排放 浓度,并 以此作为 达标 判定 的依 据。)(21)(2122 OO(1)式中:大 气污 染物 基准 氧含量 排放 浓度,mg/m3;实测的 大气 污染 物排放 浓度,mg/m3;(O2)基 准氧 含量,%;(O2)实测 的氧 含量,%。6.2 采用手 工监 测时,按 照监 测规范 要求 获取 的任 意 1 h 平均 浓度 高于 本文 件规 定的排 放浓 度限 值,判定为 超标。6.3 采用在 线监测 时,在正常 工况下 按照监 测规 范要求 获取的 监测数 据计 算得到 的任意 有效小 时 均 值高于本 文件 规定 的排 放浓 度限值,判 定为 超标。DB32/4148 2021 6 7 实施与 监督 7.1 本文件 由县 级以 上人 民政 府生态 环境 主管 部门 负责 监督实 施。7.2 燃煤电 厂是 实施 本文 件的 责任主 体,应 采 取必 要措 施,达 到本 文件 规定 的污 染物排 放控 制要 求。DB32/4148 2021 7 参 考 文 献 1GB 13223 2011 火 电 厂大气 污染 物排 放标 准 2HJ 945.1 2018 国 家 大气污 染物 排放 标准 制订 技术导 则 3 污染 源自 动监 控管 理 办法(国 家环 境保 护总 局令 第28 号)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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