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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C S 6 5.0 2 0.3 0B 4 3DB3212泰 州 市 地 方 标 准D B 3 2 1 2/T 2 0 1 8-2 0 2 1肉 种 鸭 旱 养 生 产 管 理 技 术 规 程2 0 2 1-0 2-0 5 发 布泰 州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发 布2 0 2 1-0 2-0 7 实 施D B 3 2 1 2/T 2 0 1 8-2 0 2 1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起 草。本 文 件 由 江 苏 现 代 畜 牧 科 技 园 提 出。本 文 件 由 泰 州 市 农 业 农 村 局 归 口。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江 苏 现 代 畜 牧 科 技 园、江 苏 农 牧 科 技 职 业 学 院、国 家 级 水 禽 基 因 库(江 苏)。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孙 国 波、王 健、陆 艳 凤、董 飚、李 登 昌、李 晓 鸣、纪 荣 超、张 干 生、李 杨、吕 海 玲、杨 伟 光。D B 3 2 1 2/T 2 0 1 8-2 0 2 11肉 种 鸭 旱 养 生 产 管 理 技 术 规 程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肉 种 鸭 旱 养 的 术 语 和 定 义、建 筑 设 计 要 求、旱 养 设 施 设 备、品 种 选 择 与 引 种、饲 养 管理、卫 生 防 疫、档 案 管 理 等 相 关 要 求。本 文 件 适 用 于 肉 种 鸭(北 京 鸭、樱 桃 谷 鸭、番 鸭)旱 养 的 饲 养 管 理。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条 款 通 过 本 标 准 的 引 用 而 成 为 本 文 件 的 条 款。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随 后 所 有 的修 改 单(不 包 括 勘 误 的 内 容)或 修 订 版 均 不 适 用 于 本 文 件。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 适 用于 本 文 件。G B 5 7 4 9 生 活 饮 用 水 卫 生 标 准G B 1 3 0 7 8 饲 料 卫 生 标 准G B 1 6 5 4 8 病 害 动 物 和 病 害 动 物 产 品 生 物 安 全 处 理 规 程G B 1 8 5 9 6 畜 禽 养 殖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N Y/T 3 8 8 畜 禽 场 环 境 质 量 标 准N Y/T 6 8 2 畜 禽 场 场 区 设 计 技 术 规 范N Y/T 1 1 6 7 畜 禽 场 环 境 质 量 及 卫 生 控 制 规 范N Y/T 1 1 6 8 畜 禽 粪 便 无 害 化 处 理 技 术 规 范N Y/T 2 1 2 2 肉 鸭 饲 养 标 准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 多 层 平 养 m u l t i l a y e r f l a t c u l t i v a t i o n肉 种 鸭 采 用 两 层 或 两 层 以 上 的 叠 层 网 床 饲 养,每 层 网 床 只 有 底 网 和 外 围 护 网(围 栏),上 无 顶 层 网的 模 式。3.2 生 物 发 酵 床 b i o l o g i c a l f e r m e n t a t i o n b e d在 肉 种 鸭 舍 内 将 木 屑、秸 秆 等 按 一 定 的 比 例 作 为 垫 料,再 与 鸭 粪 便 结 合,通 过 有 益 微 生 物 发 酵 降 解消 化,达 到 无 臭、零 排 放、资 源 利 用 的 上 网 下 床 式 养 殖 方 式。4 建 筑 设 计 要 求4.1 场 址 及 环 境 要 求4.1.1 场 址 选 择 要 符 合 N Y/T 6 8 2 的 要 求,场 区 便 于 与 外 界 区 域 隔 离。4.1.2 肉 种 鸭 场 应 建 在 地 势 高 燥,建 筑 物 地 基 和 地 下 水 位 的 距 离 要 高 于 0.5 m;鸭 场 场 地 要 向 阳 避 风。D B 3 2 1 2/T 2 0 1 8-2 0 2 124.1.3 肉 种 鸭 场 水 源 充 足,肉 种 鸭 场 通 风 良 好,空 气 质 量 应 符 合 N Y/T 3 8 8 的 要 求。4.1.4 肉 种 鸭 场 布 局 应 符 合 N Y/T 6 8 2 的 规 定,且 防 疫 设 施 条 件 符 合 N Y/T 1 1 6 7 的 有 关 规 定。4.2 鸭 舍 建 筑 设 计 要 求4.2.1 旱 养 肉 种 鸭 舍 尺 寸 一 般 为 1 0 0 m(长)(1 0 m-1 2 m)(宽)(2.8 m-4 m)(高)。4.2.2 旱 养 肉 种 鸭 舍 分 为 半 开 放 式 鸭 舍 和 全 封 闭 式 鸭 舍,半 开 放 式 鸭 舍 为 砖 瓦 结 构 或 者“铁 框 架+塑 料大 棚 结 构”,全 封 闭 式 鸭 舍 多 为 砖 瓦 结 构。4.2.3 半 开 放 式 肉 种 鸭 舍 多 用 于 网 床 旱 养,配 套 陆 上 运 动 场,面 积 不 低 于 舍 内 面 积,尺 寸 视 地 形 地 貌 和养 殖 规 模 而 定。4.2.4 全 封 闭 式 肉 种 鸭 舍 多 用 于 发 酵 床 旱 养,内 设 置 自 动 化 的 风 机 湿 帘,自 动 调 节 通 风 和 温 湿 度。4.2.5 其 他 肉 种 鸭 舍 建 筑 设 计 要 求 参 照 N Y/T 6 8 2 的 要 求 执 行。4.3 道 路 设 置 要 求4.3.1 肉 种 鸭 场 内 道 路 分 净 道 和 污 道,二 者 严 格 区 分 且 不 得 交 叉 混 用。4.3.2 肉 种 鸭 场 内 道 路 两 侧 设 置 排 水 沟 和 雨 水 管 网。4.3.3 肉 种 鸭 场 内 道 路 道 路 硬 质 化,路 面 断 面 的 坡 度 为 1%-3%;主 干 道(净 道)为 4 m-6 m 宽,污 道 为2.5 m-3 m 宽 为 宜。4.3.4 肉 种 鸭 场 内 道 路 采 用 混 凝 土 路 面,自 下 而 上 做 法:素 土 压 实,压 实 度 不 小 于 0.9,1 2 0 厚 级 配 碎石,1 5 0 厚 C 2 5 混 凝 土 面 层。5 旱 养 设 施 设 备5.1 网 床 旱 养 设 施5.1.1 网 床 设 计 一 般 分 为 一 层、两 层 或 两 层 以 上 的 多 层 布 局。5.1.2 一 层 结 构 网 床 布 局 较 简 单,网 床 高 7 0 c m-1 0 0 c m,网 格 网 眼 及 网 床 围 栏 高 度 依 据 肉 种 鸭 日 龄 不 同有 所 差 异(雏 鸭 网 眼 1 c m 左 右、围 栏 高 度 3 5 c m-4 0 c m;育 成 鸭 及 产 蛋 鸭 网 眼 2 c m 左 右、围 栏 高 度4 0 c m-4 5 c m)。5.1.3 两 层 或 两 层 以 上 的 多 层 平 养 网 床 结 构 布 局 较 复 杂,其 每 层 采 用 单 列 结 构,床 宽 不 低 于 1 m,养 殖空 间 高 度(网 床 上 方 通 风)不 低 于 6 0 c m,底 床 到 粪 带 的 空 间(网 床 下 方 通 风)不 低 于 1 5 c m,采 用 敞 开式 笼 门,喂 料、饮 水 设 施 与 笼 养 设 施 一 致,但 可 自 动 调 节 上 下 空 间 距 离。5.2 发 酵 床 旱 养 设 施5.2.1 发 酵 床 的 建 造 有 地 上、地 下 和 半 地 上 3 种 方 式,一 般 依 据 地 形、地 势 等 选 择 建 造。5.2.2 肉 种 鸭 发 酵 床 床 体 一 般 宽 3 m-5 m,床 网 床 离 地 面 1 m,两 侧 为 高 0.5 m 的 轨 道 墙,用 于 铺 设 翻 耙机 行 走 轨 道,机 械 翻 耙,翻 耙 深 度 2 0 c m 左 右。5.2.3 发 酵 床 床 体 与 棚 舍 间 0.2 m-0.3 m 做 水 线 或 水 槽,床 体 上 靠 近 水 槽 处 设 挡 水 板 条,减 少 肉 鸭 饮 水 对发 酵 床 的 影 响。5.2.4 发 酵 床 有 效 深 度 一 般 为 4 0 c m 左 右 为 宜,为 抵 消 垫 料 开 始 使 用 后 会 被 压 实 而 厚 度 降 低 的 影 响,垫料 制 作 时 厚 度 要 提 高 2 0%,且 如 则 有 必 要 进 行 垫 料 的 清 理 与 更 换。5.2.5 发 酵 床 垫 料 的 成 分 及 含 量 为:木 屑 8 0%-8 5%、壤 土 5%-8%、麸 皮 8%-1 0%、牛 粪 1%、青 草 1%,发 酵 床 菌 液 主 要 成 分 是 乳 酸 菌、枯 草 杆 菌、放 线 菌、酵 母 菌,发 酵 床 菌 液 为 2 k g/m2-3 k g/m2。6 品 种 选 择 与 引 种6.1 肉 种 鸭 选 择 适 应 性 强、抗 病 力 强、抗 逆 性 好 的 肉 鸭 品 种,如 北 京 鸭、樱 桃 谷 鸭、番 鸭 等。6.2 肉 种 鸭 引 种 需 从 拥 有 种 畜 禽 生 产 经 营 许 可 证、动 物 防 疫 条 件 合 格 证 的 种 鸭 场、原 种 场(保种 场)或 基 因 库 引 进。6.3 引 种 时,引 种 群 体 应 提 供 动 物 检 疫 合 格 证 明 材 料 和 相 应 的 系 谱 资 料;D B 3 2 1 2/T 2 0 1 8-2 0 2 136.4 不 得 从 疫 区 引 种,不 得 引 入 患 病 个 体,且 引 种 来 源 应 是 同 一 鸭 场、同 一 种 群。6.5 肉 种 鸭 引 种 入 场 前,应 在 种 鸭 场 的 隔 离 区 域 内 进 行 引 种 隔 离 观 察,完 成 隔 离 观 察 后 进 入 种 鸭 场 生 产区 域 饲 养。7 饲 养 管 理7.1 环 境 控 制7.1.1 温 度 控 制1-2 日 龄 3 5,2 日 龄 后 每 天 降 温 1,2 周 龄 后 依 据 环 境 及 雏 鸭 对 温 度 的 依 赖 情 况,逐 渐 停 止 加温。7.1.2 湿 度 控 制育 雏 期 相 对 湿 度 在 5 5%-6 0%为 宜,育 成 期 及 产 蛋 期 相 对 湿 度 在 6 0%-7 0%为 宜。7.1.3 光 照 控 制1-3 日 龄 保 持 2 4 h 光 照,从 4 日 龄 开 始 每 两 天 减 少 1 h,直 到 降 至 1 4 h 后 保 持;从 1 7 周 龄 开 始 每 天增 加 1 h,至 2 0 周 龄(光 照 1 7 h)保 持 恒 定;光 照 强 度 维 持 在 1 5 L x-2 0 L x 之 间。7.2 管 理 要 求7.2.1 饲 养 密 度依 据 肉 种 鸭 特 点,严 格 控 制 饲 养 密 度,具 体 饲 养 密 度 见 表 1。表 1 不 同 旱 养 模 式 肉 种 鸭 饲 养 密 度养殖模式 1 周龄(羽/m2)2 周龄(羽/m2)3 周龄至育雏期末(羽/m2)育成中期前(羽/m2)育成后期及产蛋期(羽/m2)网床饲养 1 5-1 8 1 1-1 3 7-9 4-6 2-3发酵床饲养 1 2-1 4 9-1 1 6-8 3-5 2-37.2.2 分 群 饲 养在 育 雏 期 末 进 行 公 母 分 群 饲 养,在 育 成 中 期 及 产 蛋 前 期 进 行 选 留 后 饲 养,选 留 标 准 参 照 相 关 品 种 要求 执 行。7.2.3 留 种 比 例从 1 7 周 龄 开 始,公 母 按 品 种 选 择 留 种 后,进 行 混 合 饲 养,公 母 鸭 混 合 比 例 为 1:5。7.2.4 饲 养 管 理肉 种 鸭 自 由 饮 水(育 雏 早 期 需 饮 用 温 水),定 期 清 洁 饮 水 设 备;育 雏 期 自 由 采 食,育 雏 期 末 至 第 8周 龄 逐 渐 将 育 雏 肉 种 鸭 料 过 渡 为 育 成 肉 种 鸭 料;育 成 期 要 对 肉 种 鸭 进 行 限 饲,饲 喂 量 以 其 饱 食 量 的 7 0%左 右 为 宜;从 2 0 周 龄 开 始,逐 渐 将 育 成 肉 种 鸭 料 过 渡 为 产 蛋 期 肉 种 鸭 料,随 后 进 行 自 由 采 食。7.3 投 入 品 管 理7.3.1 饲 料D B 3 2 1 2/T 2 0 1 8-2 0 2 147.3.1.1 雏 鸭 开 食 采 用 全 价 碎 裂 料,育 成 期 和 产 蛋 期 均 采 用 全 价 颗 粒 料。7.3.1.2 饲 料 应 满 足 肉 种 鸭 相 应 时 期 的 营 养 需 求。7.3.1.3 饲 料 原 料 及 配 合 饲 料 应 符 合 G B 1 3 0 7 8 的 规 定,饲 料 原 料 应 符 合 饲 料 原 料 目 录、中 华 人民 共 和 国 兽 药 典 及 其 它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中 的 要 求。7.3.2 饮 水应 定 期 检 测 饮 用 水 沙 门 氏 菌、大 肠 杆 菌 等 含 量,水 质 应 符 合 G B 5 7 4 9 的 规 定。7.3.3 其 他 物 资养 殖 涉 及 到 的 相 关 物 资 应 符 合 国 家 相 关 标 准,应 定 点 归 类 存 放,且 注 意 保 持 阴 凉、干 燥、通 风,严禁 将 易 燃 易 爆、强 辐 射、强 腐 蚀 的 物 资 随 意 堆 放 或 与 其 它 各 类 物 品 同 存。8 卫 生 防 疫8.1 免 疫8.1.1 结 合 当 地 实 际 情 况,制 定 本 肉 鸭 品 种 的 免 疫 程 序。8.1.2 定 期 开 展 免 疫 监 测 工 作,将 禽 流 感、鸭 黄 病 毒、鸭 瘟、雏 鸭 肝 炎、鸭 浆 膜 炎、鸭 病 毒 性 肝 炎、番鸭 细 小 病 毒 等 纳 入 常 规 监 测 的 范 畴。8.1.3 兽 医 卫 生 防 疫 应 符 合 N Y/T 1 1 6 7 和 相 关 法 规 的 要 求。8.1.4 疫 苗 的 使 用 量 和 接 种 方 法 要 以 生 产 厂 家 产 品 说 明 为 准。8.1.5 本 地 区 建 议 推 荐 的 免 疫 程 序 见 表 2,执 行 时 可 依 据 具 体 饲 养 品 种 而 调 整、选 择 免 疫 程 序。表 2 本 地 区 肉 种 鸭-免 疫 程 序日龄(d)疫苗种类 免疫剂量 免疫方法 备注1鸭病毒性肝炎卵黄抗体 0.5 m l/羽 颈部皮下注射番鸭细小病毒病活疫苗 0.5 m l/羽 颈部皮下注射 仅番鸭免疫3 雏鸭肝炎病毒活疫苗 0.5 m l/羽 颈部皮下注射7 H 5+H 7 三价灭活疫苗 0.5 m L/羽 颈部皮下1 0 鸭浆膜炎灭活疫苗 0.3 m l/羽 颈部皮下注射1 2 鸭瘟活疫苗 1 羽份+2 羽份 颈部皮下1 5 坦布苏灭活疫苗 0.5 m L/羽 颈部皮下3 0 H 5+H 7 三价灭活疫苗 0.8 m L/羽 颈部皮下6 0 鸭瘟冻干苗 2 羽份 颈部皮下7 0 H 5+H 7 三价灭活疫苗 1.0 m L/羽 颈部皮下1 1 0 H 5+H 7 三价灭活疫苗 1.0 m L/羽 胸部肌肉1 1 0 黄病毒+鸭瘟冻干苗 1 羽份+4 羽份 胸部肌肉2 4 0 H 5+H 7 三价灭活疫苗 1.0 m L/羽 胸部肌肉3 6 0 H 5+H 7 三价灭活疫苗 1.0 m L/羽 胸部肌肉备 注:3 6 0 日 龄 后 可 择 机 进 行 淘 汰。8.2 消 毒8.2.1 肉 种 鸭 引 种 或 出 雏 后,应 对 种 鸭 舍(育 雏 舍)进 行 彻 底 清 扫、洗 刷、消 毒,并 至 少 空 置 1 周 以 上。8.2.2 肉 种 鸭 场 门 口 设 消 毒 池 和 消 毒 间,进 出 车 辆 和 人 员 都 应 经 过 消 毒。人 员 进 入 生 产 区 应 更 衣 和 消 毒。8.2.3 肉 种 鸭 舍 内 环 境 消 毒 应 按 N Y/T 1 1 6 7 的 规 定 操 作。每 周 用 聚 维 酮 碘 或 戊 二 醛 等 消 毒 液 对 用 具、鸭 舍 和 肉 种 鸭 群 消 毒 1 次。D B 3 2 1 2/T 2 0 1 8-2 0 2 158.3 用 药8.3.1 减 量 化 使 用 或 不 使 用 国 家 允 许 添 加 到 商 品 饲 料 中 的 兽 药。8.3.2 严 禁 乱 用、滥 用 抗 生 素 类 药 物;8.3.3 养 殖 过 程 中 使 用 国 家 允 许 使 用 的 兽 药 时,应 严 格 实 施 休 药 期。8.3.4 提 倡 使 用 中 兽 药、可 饲 用 天 然 植 物 提 取 物、微 生 物 制 剂 等。8.3.5 养 殖 用 药 应 遵 循 兽 药 管 理 条 例、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兽 药 典(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农 业 农 村 部)的 有 关 规 定。8.4 粪 便、污 水 和 病 死 鸭 的 处 理8.4.1 肉 种 鸭 场 应 具 备 配 套 的 粪 污 收 集、储 存 或 处 理 利 用 设 备,粪 污 运 载 工 具 应 防 泄 露;粪 便、污 水 按照 N Y/T 1 1 6 8 处 理,排 放 物 应 符 合 G B 1 8 5 9 6 的 要 求。8.4.2 病、死 肉 种 鸭 处 理 应 符 合 G B 1 6 5 4 8 要 求。9 档 案 管 理9.1 生 产 记 录包 括 种 鸭 来 源、生 长 发 育、饲 料 消 耗、转 群 选 留、死 亡 淘 汰 等。9.2 繁 殖 记 录包 括 肉 种 鸭 的 开 产 日 龄、开 产 体 重、开 产 蛋 重、产 蛋 量、平 均 蛋 重、种 蛋 受 精 率、种 蛋 孵 化 率、健雏 率 等。9.3 兽 医 记 录包 括 免 疫 情 况、消 毒 防 疫、用 药 情 况、疫 病 诊 治 情 况 等。9.4 档 案 类 型 与 保 存 期 限肉 种 鸭 生 产 管 理 档 案 分 为 电 子 版 和 纸 张 版 档 案,两 类 档 案 资 料 专 人 保 管,所 有 资 料 应 准 确、完 整,保 存 3 年 以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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