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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 工程建 设地方 标准 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风险管控标准 Standard for th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risk for production safety of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DB22/T 5046-2020 主编部门: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 批准部门: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 林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厅 施行日期:2020 年 11 月 27 日 2020 长 春 吉 林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公 告 第 562 号 吉 林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吉 林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厅 关 于 发 布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生 产 安 全 风 险 管 控 标 准 等 4 项 吉林 省工程建 设地方标 准的 公告 DB22/T 5046-2020 DB22/T 5047-2020 DB22/T 5048-2020 DB22/T 5049-2020 2020 11 27 前 言 根 据 吉 林省 住 房 和 城乡 建 设 厅 关于 下 达 2019 年 全 省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及标准设计制定(修订)计划(二)的通知(吉建标2019 2 号)的 要求,编 制 组会 同 有 关 单位,经 过 调查 研 究,总 结 实 践 经 验,依 据 国 家 相 关 标 准,结 合 我 省 具 体 情 况,制 定 本 标准。本标准的主要内容:1 总则;2 术 语;3 基本 规定;4 风险 评估;5 风险管 控;6 资料 管理;7 持续 改进。本标准由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请相关单位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 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长春市民康路 519 号,邮编 130041,电子邮箱:),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建三局城建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长春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 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庆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吉林省 华兴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王 冠 王 东杰 刘阿 锋 於可佳 曹晶东 陈 庚 陈 伟 孙汉春 戴修力 尚 宇 宋海 超 徐艳彬 牟 林 宗 有志 秦 凯 白世宇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周 毅 陶 乐然 杨永 宏 武 术 崔树声 魏 继峰 龙 飞 1 总则.1 2 术语.2 3 基本规定.5 3.1 基本原 则.5 3.2 组织机 构.5 3.3 制度管 理.6 3.4 管理职 责.6 3.5 培训.8 4 风险评估.9 4.1 一般规 定.9 4.2 风险识 别.9 4.3 风险分 级.12 4.4 风险分 析.17 5 风险管控.18 5.1 一般规 定.18 5.2 风险管 控措施.18 5.3 风险分 级管控.21 6 资料管理.25 7 持续改进.26 7.1 评审.26 7.2 更新.26 7.3 沟通.27 附录 A 风 险点登记台账.28 附录 B 施 工 现 场 工 作 危 害 分 析(JHA)+评 价 记 录(参 考 样 本).29 附录 C 风 险控制表单.30 本标准用词说明.35 引用标准名录.36 附:条文说明.37 1 1 总则 1.0.1 为全 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主体责任,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健全生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规范生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行为,持续推进生产安全工作的科学化、标准化、精细化 管 理,逐步 降 低 企 业生 产 安 全 风险,防 止 和减 少 安 全 生产 事 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 准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风险管控工作。1.0.3 建筑 施 工 企 业 生产 安 全 风 险管 控 工 作,除 应 符 合 本标 准 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2 术语 2.0.1 建筑 施工企业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建筑施工企业是指从事房屋、构筑物和设备安装生产活动的独立生产经营单位。一 般 有 建 筑 安 装 企 业 和 自 营 施 工 单 位 两 种 形 式。2.0.2 施工 现场 construction site 建设项目施工作业活动中经批准占用的作业场地,以及用以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辅助建设的场所,包括陆地,水上以及空中的一切能够进行施工作业的地域。2.0.3 危险 源 hazard 建 筑 施 工 及 相 关 活 动 中 可 能 导 致 人 身 伤 害 或 健 康 损 害 或 财 产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其组合。2.0.4 危险 源辨识 hazard identification 危险源辨识就是识别危险源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对其性质加以判断,对可能造成的危害、影响提前进行预防,以确保生产的安全、稳定。2.0.5 风险 risk 发生危险事故或有害暴露的可能性,与随之引发的人身伤害或健康损害或财产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严重性的组合 2.0.6 风险 点 risk point 风险伴随的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以及在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实施的伴随风险的作业活动,或以上两者的组合。2.0.7 确定 风险点 risk point identification 由 建 设 项 目 的 责 任 主 体 单 位 和 人 员 按 照 规 定 的 频 次 对 施 工 现场进行的风险点排查、记录的活动。2.0.8 风险 评估 risk assessment 风险评估是在风险辨识的基础上,通过确定风险导致事故的条 3 件、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事故后果严重程度,进而确定风险大小和等级的过程。2.0.9 风险 管理 risk management 风 险 管 理 是 指 如 何 在 项 目 或 者 企 业 一 个 肯 定 有 风 险 的 环 境 里把风险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减至最低的管理过程。2.0.10 风险 分级 risk classification 通过采用科学、合理方法对危险源所伴随的风险进行定性或定量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划分等级。2.0.11 风险 分级管控 classified risk management and control 按照风险不同级别、所需管控资源、管控能力、管控措施及难易程度等因素而确定不同管控层级的风险管控方式。2.0.12 风险 控制措施 risk control measures 企业为将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程度,针对该风险而采取的相应控制方法和手段。2.0.13 风险 分析 risk analysis 指对可能存在的危害的预测,并在此基础上采取的规避或降低危害影响的措施。2.0.14 后果 consequence 某事件对目标影响的结果。2.0.15 可能 性 possibility 某事件发生的可能。2.0.16 控制 措施 control measures 根据风险分析和评价结果,制定一系列风险应对策略,并实施风险监测、跟踪与记录,确保风险控制目标得以实现的方法和手段。包括停工整改、立即整改、限期整改和跟踪消除等。2.0.17 危险 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Sub-projects with higher risk 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2.0.18 隐患 potential danger 4 人的活动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或者由于人的 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者经济损失的潜在危险。5 3 基本规 定 3.1 基本原 则 3.1.1 按照“动态识别、科学评估、分级控制”及“全员参与、持续改进、注重实际、重在落实、融合深化”的原则,应结合建筑施工特点,建立精准、高效、动态、严 格的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和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风险预警机制。3.1.2 建筑 施工企业应明确各级机构、人员的职责,全面辨识、评估安全风险,落实风险分级管控主体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重大安全风险,对安全风险实施差异化、标准化分级管控,保证全员参与风险辨识、分析、评价 和管控,确保风险分级管控体系持续、有效、稳定、健 康。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等级与类别,落实预防和应急措施,化解和降低安全风险,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3.2 组织机 构 3.2.1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责 任 主 体 应 在 企 业 和 项 目 部 分 别 建 立 不 同 层级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小组,负责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工作。3.2.2 建筑 施工企业风险管控小组应由企业法人代表担任主任,成员应包括分管安全经理、分管生产经理、分管经营经理、总工程师、安 全 负 责 人,以 及 技 术、安 全、质量、设 备、材 料、人 力、财 务、合约等机构负责人。日常办事机构宜设置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3.2.3 项目 风险管控小组应由项目负责人担任主任,成员至少包括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机 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班组长等人员。项目部各岗位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应全员 6 参与风险分级管控活动的实施中,确保风险分级管控活动涉及工程项目的各区域、场所、岗 位、各项作 业活动和管理活动,确保施工现场危险源辨识的全面性、时效性。3.3 制度管 理 3.3.1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及 项 目 部 应 建 立 健 全 施 工 企 业 生 产 安 全 风 险管控制度。制度中应明确施工企业及项目部风险管控内容,各个人员职责及风险管控的要求。3.3.2 建筑 施工企业、项目部及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建筑施工项目部应当将专项方案及审核、专家论证、交底、现场检查、验收及整改等相关资料纳入档案管理。监理单位应当将监理实施细则、专项方案审查、专项巡视检查、验收及整改等相关资料纳入档案管理。3.4 管理职 责 3.4.1 建筑 施工企业管理职责应符合下列规定:1 建 筑 施工企 业 是 履 行施 工 安 全 风险 识 别、评估 及 管 控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及行业主管部门施工安全风险作业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落实所属在建的施工项目安全风险管理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生产安全风险管控标准;2 负 责 对施工 项 目 中 可能 存 在 的 危险 源 进 行 识别、评 价、分级;3 建 立 健全建 设 工 程 施工 安 全 风 险识 别、评 估及 控 制 制度,组织本单位员工开展风险管理技能培训,确保施工人员熟悉施工安全风险管理流程并认真执行,及时完成相关工作;4 审 查 项目部 报 送 的 危 险 源 清 单 和 重 大危 险 源 清单及防 控 措 施。指 导、督 促各 施 工 项 目部 落 实 风 险识 别、评 估、预 控 7 及风险控制过程的各项工作;5 建 筑 施工企 业 应 对 本单 位 及 施 工项 目 重 大 安全 风 险 即一级风险进行重点监控,施工项目二级风险及以上,施工作业应委派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到场进行旁站监督、验收,并留有旁站、验收相关资料;6 负 责 对在建 的 施 工 项目 安 全 风 险管 控 开 展 情况 的 评 价与考核工作,要求施工企业每月至少对项目开展安全风险分级控制管理工作情况实施检查;7 签 订 项目承 包 合 同 时,明 确 施 工安 全 风 险 管理 责 任 条款,并在过程中严格执 行;8 负责所属 工程项目部安全事故(事件)信息的归口报送。3.4.2 项目 部管理责任应符合下列规定:1 项目部是 现场施工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及控制的执行主体,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的各项规定;2 组 织 项目所 有 员 工 学习 相 关 标 准,确 保 施 工项 目 部 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熟悉施工安全风险管理流程及相关工作;3 施 工 项目进 场 施 工 前应 由 项 目 技术 负 责 人 组织 项 目 管理人员,识别本项目各工序固有风险,编制 危险源清单 和 重大危险源清单及防控措施。每年复工前应根据施工项目实际情况对 危险源清单和重大危险源清单及防 控措施进行更新;4 危 险源清 单 和 重 大 危 险 源清 单 及 防 控措 施 应报企业安全部门审批、备案。项目每月需将本单位 重大危险源清单及防控措施 上报至企业安全部门进行备案,每日应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当日重大危险源相关信息;5 根 据 作业前 动 态 因 素,计 算 确 定作 业 动 态 风险 等 级,建立四级施工安全风险动态识别、评估及预控措施台帐,并根据动态风险等级采取相应措施;6 风 险 等级 三 级 及 以 上风 险 作 业 前,相 关 管 理人 员 必 须到岗到位进行旁站监督。8 3.5 培训 3.5.1 在风 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全过程中,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应进行建设方案、流程、方法、要求等的关于风险管控体系建设的培训。3.5.2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应 将 风 险 分 级 管 控 的 培 训 纳 入 年 度 安 全 培 训计 划,按 照公 司、项 目和 班 组 分 层次、分 阶 段组 织 员 工 进行 培 训,使其掌握本单位危险源辨识、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估方法、风险管控措施、掌握风险评价结果,并保留培训记录。9 4 风险评 估 4.1 一般规 定 4.1.1 建筑 施工 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及行业主管部门施工安全风险作业的有关规定。负责落实所属在建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施 工 安 全 风险 管 理 要 求,应 遵 照 全员 参 与、一岗 双 责、齐抓 共 管、重在落实的原则,从建筑施工企业法人代表到一线管理人员、工人,全员参与风险辨识、分析,确保风险评估体系持续、有效。4.1.2 建筑 施工企业所属 项目部应按照“动态识别、科学评估、分级控制”的原 则,各 级岗 位 管 理 人员 应 全 员 参与 风 险 识 别与 分 析,将涉及工程项目的各区域、场所、岗位、各项作业活动和管理活动进行风险评估,确保施工现场危险源辨识的全面性、时效性,同时,及时上报上级单位。4.2 风险识 别 4.2.1 风险 点的划分应符合以下规定:1 风险点划 分应遵循 大 小适中、便于分类、功能独立、易于管理、范围清晰 的原则,涵盖建筑施工活动全过程所有常规和 非常规状态的 设施、部位、场所、区域。2 建 筑 施工企 业 可 结 合本 省 的 管 理模 式、规 定,按 照 现行国家标准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GB/T 13861,采用一 种 或 多 种方 法 对 风 险点 进 行 划 分。通 常 充 分考 虑 分 析 过去 时 态、现在时态、将来时态和人员行为及生产设施的正常状态、异常状态、紧急状态下的四种危险有害因素(既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管理因素),可划分 出以下 4 点,具体示例如下:10 1)根 据 从业 人 员 的 不安 全 行 为 因素 划 分,如影 响 高 处作业的 职 业 禁 忌、个 人 防 护用 品 的 佩 戴使 用、特 种作 业 人 员持证上岗情况等;2)根 据 风险 点 的 设 备、设 施、材料 等 物 的 状态 因 素 划分,如 起 重 机 械安 全 保 险 装置 完 好 程 度、脚 手 架 管材 质 量 情况、安全防护棚的搭设情况等;3)根 据 风险 点 的 所 处的 作 业 环 境因 素 划 分,如 施 工 现场周围 构 筑 物 情况、外 电 及临 电 防 护 情况、土 质 及地 下 管 线情况、基坑周边市政工程分布情况等;4)根 据 企业 管 理 体 系建 设 及 管 理制 度 执 行 情况 等 管 理因素划 分,如 安全 检 查 隐 患排 查 制 度 建立 执 行 情 况、教 育 培训制度落实情况、领导带班值班情况等。3 建 筑 施工企 业 及 项 目部 应 组 织 全员 参 与、全方 位、全过程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排查,对生产经营全过程进行风险点辨识,形成风险点名称、所在位置、可能导致事故类型、风险等级等内容的基本信息,建 立风险点排查清单(详见附录 A)。4 风险点 按 照影响程度严重性 由高到低依次分为、四个等级:级(特 别严 重):事 故潜 在 的 危 险性 很 大,并难 以 控 制,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极大,一旦发生将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特别严重的经济损失;级(严重):事故潜在的危险性较大,事故发生的频率较高,容易发生重伤和多人伤害,会造成多人伤亡和严重的经济损失;级(比 较严 重):虽 然导 致 重 大 人员 伤 亡 和 经济 损 失 的 可能性不大,但有经常发生伤害事故的可能或潜伏有伤害事故发生的风险;级(一 般):具 有 一 定的 危 害 性,虽 然 重 伤 的可 能 性 较 小,但有可能发生一般伤害事故的风险。11 4.2.2 危险 源的辨识 1 伤害种类 参照 企业伤亡事故分类(GB6441)进行分类,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将事故分为20 类:表 4.2.2 事故 分类 序号 类别 序号 类别 1 物体打击 2 冒顶片帮 3 车辆伤害 4 透水 5 机械伤害 6 放炮 7 起重伤害 8 火药爆炸 9 触电伤害 10 瓦斯爆炸 11 淹溺 12 锅炉爆炸 13 灼烫 14 容器爆炸 15 火灾 16 其他爆炸 17 高处坠落 18 中毒和窒息 19 坍塌 20 其他伤害 2 辨识方法 危险源辨识方法运用工作危害分析法(JHA)对 作业活动开展危险源辨识时,应在对作业活动划分为作业步骤或作业内容的基础上,系统地辨识危险源,填写辨识分析记录。运用安全检查表法(SCL)对场所、设备或设施等进行危险源辨识,应将设备设施按功能或结构划分为若干检查项目,针对每一检查项目,列出检查标准,对照检查标准逐项检查并确定不符合标准的情况和后果,填写辨识分析记录。1)工作危 害分析法(JHA)工 作 危 害 分析 法 是 一 种定 性 的 风 险分 析 辨 识 方法,它 是 基于作业活动的一种风险辨识技术,用来进行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以及管理缺陷等的有效识别。即先把 12 整个施工作业活动划分成多个施工工序,将每个施工工序中的危险源找出来,并判断其在现有安全控制措施条件下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及其后果。若现有安全控制措施不能满足安全施工的需要,应制定新的安全控制措施以保证安全施工;危险性仍然较大时,还应将其列为重点对象加强管控,必要时还应制定应急处置措施加以保障,从而将风险降低至可以接受的水平;2)安全检 查表分 析法(SCL)安 全 检 查 表法 是 一 种 定性 的 风 险 分析 辨 识 方 法,是 将 一 系列项目列出检查表进行分析,以确定施工现场及周边构筑物的状态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通过检查发现建筑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提出改进措施的一种方法。安全检查表的编制主要是依据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国家、地方的建筑施工有关安全法规、规定、规 程、规范和标准,行业、企业的规章制度、标准及企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国内外建筑行业、建筑施工企业事故统计案例,经验教训;建筑行业及企业安全生产的经验,特别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实践经验,引发事故的各种潜在不安全因素及成功 杜绝或减少事故发生的成功经验;系统安全分析的结果,如采用事故树分析方法找出的不安全因素,或作为防止事故控制点源列入检查表。4.3 风险分 级 4.3.1 基本 要求 风险分级应满足以下要求,以确保其科学合理性:1 在 危 险源充 分 辨 识 的基 础 上,对其 危 害 程 度即 风 险 进行分级;2 根据评估 结果确定风险等级,制定管控措施;3 风 险 分 级应 为 确 定 设施 要 求、培训 需 求 和 运行 控 制 提供信 13 息,为管控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提供依据;4 风 险 分 级结 果 应 形 成文 件,作 为建 筑 施 工 企业 建 立 和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各项决策的基础,为持续改进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绩效提供衡量的基准。4.3.2 风险 分级管理 1 风险判定 矩阵法 建筑施工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适用的风险评价方法,依据本标准对本企业的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的分级。为使建筑施工企业风险分级工作相对统一,便于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掌握辖区内重大风险分布,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建筑施工企业进行重点监管,切实落实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目标任务,按照重点关注事故后果的基本工作思路,推荐采用风险判定矩阵(见表 4.3.2-1)确定安全风险等级,从高到低依次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四级,分别采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即:表 4.3.2-1 风 险判定矩阵 可能性(L)严重程度(S)(灾难)(严重)(较重)(较轻)A 重大风险(红色)重大风险(红色)较大风险(橙色)一般风险(黄色)B 重大风险(红色)重大风险(红色)较大风险(橙色)一般风险(黄色)C 重大风险(红色)较大风险(橙色)一般风险(黄色)低风险(蓝色)D 较大风险(橙色)一般风险(黄色)一般风险(黄色)低风险(蓝色)E 一般风险(黄色)一般风险(黄色)一般风险(黄色)低风险(蓝色)D=LS 14 式中:D 风险度;L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S 事故后果严重程度;注:风 险 判 定 矩 阵 考 虑 事 故 发 生 的 可 能 性 和 事 故 后 果 严 重 程 度 两 个 维 度,其中: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分为五个等级(见表 4.3.2-2),事故后果严重程度分为四个等级(见表 4.3.2-3)。表 4.3.2-2 事 故发生的可能性 可能性等级 说明 A 很可能 B 可能,但不经常 C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D 很不可能,可以设想 E 极不可能 表 4.3.2-3 事 故后果严重程度 严重度等级 说 明 灾难,可能发生重特大事故 严重,可能发生较大事故 较重,可能发生死亡事故 较轻,可能发生人员伤害事故 一 级 风 险(红 色),即 重大 风 险,意指 现 场 的 作业 条 件 或 作业环境非常危险,现场的危险源多且难以控制,如继续施工,极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二 级 风 险(橙 色),即 较大 风 险,意指 现 场 的 施工 条 件 或 作业环境处于一种不安全状态,现场的危险源较多且管控难度较大,如继续施工,极易引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三 级 风 险(黄 色),即 一般 风 险,意指 现 场 的 风险 基 本 可 控,但依然存在着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诱因,如继续施工,可能会引发 15 人员伤亡事故,或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四 级 风 险(蓝 色),即 低风 险,意 指现 场 所 存 在的 风 险 基 本可控,如 继 续施 工,可 能会 导 致 人 员伤 害,或 造成 一 定 的 经济 损 失。对于现场所存在的低风险,虽不需要增加另外的控制措施,但需要在工作中逐步加以改进。加强防范,防止演变成一般风险。2 LEC 评价 法 在危险源辨识基础上,充分考虑发生危害的根源及性质,对辨识出的危险源进行梳理,结合国家法规要求,采取 LEC 法 对辨识出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从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事件发生的后果进行打分评定。在评估过程中,一是评价所辨识的危害及产生影响后 果的严重性,重点考虑法律法规要求、伤亡程度、经济损失、环境影响的程度大小、持续时间以及对公司形象的影响。二是评价发生危害事故、事件的可能性,重点考虑危害发生的条件(比如正常、异常或紧急状态下发生)、现场是否有控制措施(包括个人防护品、应急措施、监测系统、作业指导书、员工培训)事件或事故一旦发生,是否能发现或察觉,同类事故以前是否发生过以及人体暴露在这种危害事件 发 生 的 可 能 性。三 是 根 据 风 险 矩 阵,对 所 有 危 险 源 按 照 级、级、级、级 的风险级别进行评定。评价应根据本企业自 身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评价情况见附录 B。表 4.3.2-4 事 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L)分值的确定 分数值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10 完全可以预料 6 相当可能 3 可能,但不经常 1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0.5 很不可能,可以设想 0.2 极为不可能 0.1 实际不可能 16 表 4.3.2-5 人 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E)的分值确定 分数值 暴露于风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10 连续暴露 6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3 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 2 每月暴露一次 1 每年几次暴露 0.5 非常罕见地暴露 表 4.3.2-6 事 件发生的后果(C)的分值确定 分数值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100 10人以上死亡(大灾难、或造成特大财产损失)40 2-9人死亡(灾难、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15 1人死亡(非常严重、或造成较大财产损失)7 伤残(严重、重伤、或造成一定财产损失)3 重伤(致残、或造成较小财产损失)1 轻伤(需要救护、或造成很小财产损失)按公式风险度 D=LEC 计算出所识别的各项危险源的风险度,并依据评价出的风险度按表 4 对各 类风险进行分级。表 4.3.2-7 风 险度分级 风险度D 值 风险等级 风险等级 备注 D 160 高度危险(重大)级 红色 70D 160 显著危险(中度)级 橙色 20D 70 一般危险(可容 许)级 黄色 D20 稍有危险(可忽 略)级 蓝色 4.3.3 重大 风险判定 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直接判定为重大风险:1 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强制性条款的;2 发 生 过 死亡、重 伤、重 大 财 产 损失 事 故,且现 在 发 生事故 17 的条件依然存在的;3 超过一定 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4 具有中毒、爆炸、火灾等危险的场所,作业人员在 10 人及以上的;5 经风险评 价确定为最高级别风险的。4.4 风险分 析 4.4.1 企业 安全生产风险等级可参照以下规则进行直接判定,也可以选用附录 B 中的安全生产风险评价方法进行等级评定。分析结果出现不同时,宜按最高等级对待。4.4.2 对 于列 入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办 公 厅 关 于 实 施 危 险 性 较 大 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或 吉 林 省 危 险 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作为一、二级风险;其中列入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可作为一级风险,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 分项工程可作为二级风险;4.4.3 未列 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有关问题的通知”或 吉林省危险性较大 分 部 分 项工 程 安 全 管理 规 定 实 施细 则,但 列入 建 筑 施工 安 全检查标准 JGJ 59 中的,其 中属于保证项目可作为三级及以上风险,一般项目可作为四级及以上风险;4.4.4 列入 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款的,应作一级风险,未列入强制性条款的作为二级风险,列入推荐性标准的视情况可作为二级或三级风险。18 5 风险管 控 5.1 一般规 定 5.1.1 建设 工程施工项目事故风险控制应强化源头预控,落实过程控制,突出重点管控,实行动态管理,以达到降低和消除安全风险为根本目标。5.1.2 风险 可以通过消除或替代等控制措施来消除和降低等级,控制措施主要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培训教育措施、个体防护措施及应急管理措施。5.1.3 风险 控制措施应考虑可行性、可靠性、先进性、安全性、经济合理性、经营运行情况及可靠的技术保证。5.1.4 选择 适当的风险管控措施时需考虑法律法规、地方标准、行业规定、环保、职业健康以及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与义务;风险管控 措施落实及维护过程中成本与效益;针对不同的风险管控,可遵照实际情况,灵活选择应对措施,特殊情况可结合多种管控措施交叉、融合使用;企业应多角度多层次考虑风险的管控措施,在应对措施落实过程中可能会失灵或无效。因此,企业要把监督管理作为风险应对措施的实施计划的有机组成部分,并且要有应急应对措施,以保证应对措施持续有效。5.2 风险管 控措施 5.2.1 工程 技术措施 应符合下列要求:1 项 目 涉 及危 险 性 较 大的 分 部 分 项工 程,需 单独 编 制 专项施工方案。方案必须有设计计算、详图和文字说明。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工 程参见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19(建设部 37 号令);基础 设施类参见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方案编审、交底、实施及验收应符合相应规范要求;2 危 大 工 程的 专 项 施 工方 案 应 包 括工 程 概 况(分 部 分 项工程概 况、施 工平 面 布 置、施 工 要 求 和技 术 保 证 条件)、编 制 依据、施工计划、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风险分析、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计算书、施工图及节点图等相关内容;3 一 般 工程的 专 项 施 工方 案,实 行施 工 总 承 包的 专 项 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 负 责 人 审核 签 字、加盖 单 位 公 章,并 由 总 监理 工 程 师 审查 签 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分包单位编制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分包单位编制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4 专 项 方 案实 施 前,编制 人 员 或 者项 目 技 术 负责 人 应 当向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由双方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5 项 目 安 全部 负 责 危 大工 程 实 施 的过 程 监 督 管理 工 作。项目安全部指派专人对危险性较大工程进行旁站监督,如实填写 危险性 较 大 分 部分 项 工 程 旁站 监 督 记 录表,并 填 写 危 大 工 程监 管 情况实录,并 按月上报上级安全部;6 对 于 按 照规 定 需 要 验收 的 危 大 工程,施 工 单位、监 理单位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人员应当包括: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 或授权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有关勘察、20 设计和监测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5.2.2 管理 措施 应符合下列要求:1 危险源公 示 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项目需将危险源、风险等级、部位、可能出现的后果、相关责任人、管控措施和应急措施予以公布,危险源公示牌应设置在显著位置,并根据施工项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2 风险提示 牌 施工项目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必要位置(临边洞口、电箱周边、卸料平台、易燃易爆区、脚手架等)设置警示标牌,同时 重大风险部位周边应设置警戒区,明确非相关人员禁止入内,以减少人员暴露在危险环境中的频率,进而降低事故风险;3 风险督办 项 目 整 体 安 全 风 险 处 置 应 根 据 研 判 的 结 果 采 取 相 应 的 处 置 措施。项目施工现场整体风险程度为特别严重的,施工企业应立即下发工程暂停令,要求项目上报整改处置方案,经项目安全、技术部门 审 查,企业 批 准 后 实施,直 至 施工 现 场 安 全风 险 隐 患 完全 解 除,施工企业同意后签发工程复工令,方可恢复施工。5.2.3 建筑 施工企业及项目应高度重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积极落实施工人员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通过教育培训明确施工项目存在的危险源类型、风险等级、部位、可能出现的后果、相关责任人、管控措施和应急措施,提高全体参建人员安全素质,教育培训应留有书面记录。5.2.4 施 工 企 业 及 项 目 必 须 为 本 单 位 人 员 及 从 业 人 员 提 供 符 合 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 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21 5.2.5 应急 管理措施 应符合下列要求:1 应急体系 建 筑 施 工 企业 应 建 立 以企 业 法 人 代表 为 核 心 的应 急 救 援 小组,施工项目应建立以项目负责人为核心的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单位应急救援工作,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宣贯应急相关法律法规,决策应急救援有关事项;2 应急预案 建筑施工企业应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流程,明确应急职责及应急资源配置情况。施工项目除应编制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外,还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专项安全生产事 故 应 急 预案 或 现 场 处置 方 案,如坍 塌、触 电、高 处 坠 落、防 汛、消防等专项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编制审批完毕后,应做好预案交底工作,明确各方应急职责;3 应急演练 建 筑 施 工 企 业 及 施 工 项 目 应 当 至 少 每 半 年 组 织 一 次 生 产 安 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4 应急处置 危大工程发生险情或者事故时,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并报告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有关主管部门。建设、勘察、设 计、监理等单位应当配合施工单位开展应急抢险工作。危 大 工 程 应急 抢 险 结 束后,建 设 单位 应 当 组 织勘 察、设 计、施 工、监理等单位制定工程恢复方案,并对应急抢险工作进行后评估。5.3 风险分 级管控 5.3.1 风险 分级管控原则 应符合下列要求:风险分级管控应遵循风险越高管控层级越高的原则,对于操作难度大、技术含量高、风险等级高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作业活动应 22 重点进行管控。上一级负责管控的风险,下一级必须同时负责管控,并逐级落实具体措施。风险管控层级可进行增加或合并,建筑施工企 业 应 根 据风 险 分 级 管控 的 基 本 原则,结 合 本企 业 机 构 设置 情 况,合理确定各级风险的管控层级。建 筑 施 工 企 业 应 根 据 风 险 级 别 不 同 对 风 险 采 取 不 同 的 管 控 措施。针对不能及时整改,但有可能导致人身伤害或较大及以上事故经济损失的隐患,应立即制定临时防范措施和应急计划,并报告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同时按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等进行紧急处理,必要时应停止施工。1 重大风险(一级)管控 重大风险的管控由建筑施工企业负 责制定 重大(风险源)危险 源 管 控 方案,并 实 行企 业 挂 牌 督办,下 达 一 级 重 大 隐患 挂 牌督办通知书,项目部按照方案的要求实施管控。重大风险实施的管控措施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措施:1)建筑施 工企业安全部应牵头编制重大风险管控方案;2)工 程 开工 前 应 在 现场 醒 目 位 置进 行 重 大(风 险 源)危险源公示;3)施 工 前应 编 制 专 项施 工 方 案,并 按 规 定 审批、论 证和实施;4)专项方 案实施前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5)专 项 方案 实 施 时,建 筑 施 工 企业 应 根 据 管控 计 划 派专业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检查督导;6)针 对 现场 主 要 危 险 源 和 风 险 作业 项 目 应 编制 应 急 处置方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并进行实战演练。2 较大风险(二级)管控 较大风险的管控由项目部负责组织实施,建筑施工企业组织监督 指 导。项目 部 应 参 照 重 大 危 险源 管 控 方 案,结 合 工 程实 际 情况,制定项目部重大危险源管控方案。较大风险实施的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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