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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 圳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发 布I C S 1 3.2 0 0C C S A 9 0DB4403深 圳 市 地 方 标 准D B 4 4 0 3/T 1 5 8 2 0 2 1进 口 冻 品 集 中 监 管 仓 应 急 处 置 指 南I m p o r t e d f r o z e n f o o d c e n t r a l i z e d s u p e r v i s i o n w a r e h o u s e G u i d e f o re m e r g e n c y r e s p o n s e2 0 2 1-0 4-1 5 发 布 2 0 2 1-0 5-0 1 实 施D B 4 4 0 3/T 1 5 8 2 0 2 1I目 次前 言.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应 急 处 置 启 动.25 应 急 处 置 措 施.26 应 急 评 估 与 研 判.37 应 急 结 束 与 总 结.48 应 急 保 障.4附 录 A(资 料 性)进 口 冻 品 新 冠 核 酸 检 测 阳 性 结 果 判 定 方 法.6附 录 B(资 料 性)进 口 冻 品 新 冠 病 毒 核 酸 阳 性 应 急 处 置 流 程 图.7附 录 C(资 料 性)深 圳 市 进 口 冻 品 新 冠 病 毒 核 酸 检 测 结 果 阳 性 货 品 处 置 指 引.8附 录 D(资 料 性)深 圳 市 集 中 监 管 仓 专 班 各 组 应 急 职 责.1 0参 考 文 献.1 1D B 4 4 0 3/T 1 5 8 2 0 2 1I 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 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起 草。请 注 意 本 文 件 的 某 些 内 容 可 能 涉 及 专 利。本 文 件 的 发 布 机 构 不 承 担 识 别 专 利 的 责 任。本 文 件 由 深 圳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归 口。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深 圳 市 标 准 技 术 研 究 院、深 圳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深 圳 市 品 牌 建 设 促 进 中 心。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黄 生 文、景 强、周 鹏、张 焰、杨 纬 华、肖 梅 良、黎 志 文、杨 志 花、曹 日 文、蒋青 青、梁 晟 铭、秦 益 楠、蒙 俊、杨 寓 涵、李 思 果、翁 家 柱、张 思 煌、崔 媛 媛、罗 洒、吴 萍、颜 方 沁、谢妙 琦、苏 巍、张 旭 杰、周 哲、胡 龙 珍、练 晓、薛 平。D B 4 4 0 3/T 1 5 8 2 0 2 11进 口 冻 品 集 中 监 管 仓 应 急 处 置 指 南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新 冠 肺 炎 疫 情 中,进 口 冻 品 集 中 监 管 仓 开 展 应 急 工 作 的 处 置 要 求。本 文 件 适 用 于 进 口 冻 品 集 中 监 管 仓 新 冠 肺 炎 疫 情 应 急 处 置 管 理。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 件。G B/T 3 7 2 2 8 公 共 安 全 应 急 管 理 突 发 事 件 响 应 要 求G B 5 0 0 7 2 冷 库 设 计 规 范D B 4 4 0 3/T 1 3 1 市 场 监 管 应 急 管 理 体 系 建 设 指 南3 术 语 和 定 义G B/T 3 7 2 2 8、D B 4 4 0 3/T 1 3 1 界 定 的 以 及 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进 口 冻 品 集 中 监 管 仓 i m p o r t e d f r o z e n f o o d c e n t r a l i z e d s u p e r v i s i o n w a r e h o u s e按 照 疫 情 防 控 的 要 求,每 批 抽 检 全 检 测、每 件 冻 品 外 包 装 全 消 杀、每 件 进 口 冻 品 全 追 溯 的“三 全”管 理 要 求,对 从 深 圳 各 港 口 码 头 提 柜 离 港 并 在 深 圳 存 储、销 售、加 工 的 进 口 冻 品,在 其 储 存、销 售、加工 前 必 须 进 入 的 冻 品 集 中 监 管 仓 库。本 文 件 中 简 称 为 集 中 监 管 仓。3.2冻 品 f r o z e n f o o d在-1 8 储 存、运 输 和 销 售 的 畜 肉、禽 肉 及 副 产 品、水 产 品,属 于 冷 链 食 品 的 一 类。注:集中监管仓管控的冻品目录清单由相关部门确定。3.3冷 库 c o l d s t o r e采 用 人 工 制 冷 降 温 并 具 有 保 冷 功 能 的 仓 储 建 筑,为 集 中 监 管 仓 中 完 成 核 酸 检 测 和 外 包 装 全 消 毒 的 进口 冻 品 的 暂 时 储 存 场 所。3.4应 急 e m e r g e n c yD B 4 4 0 3/T 1 5 8 2 0 2 12立 即 采 取 某 些 超 出 正 常 工 作 程 序 的 行 动 以 避 免 事 故 发 生 或 减 轻 事 故 后 果 的 状 态 或 事 件,又 称 为 紧 急情 况;本 文 件 中 为 进 口 冻 品 集 中 监 管 仓 出 现 新 冠 肺 炎 检 测 阳 性 结 果 的 货 品 或 人 员 的 应 急。3.5应 急 处 置 e m e r g e n c y r e s p o n s e按 照 规 定 的 技 术 措 施 和 要 求 对 紧 急 情 况 下 防 止 新 冠 病 毒 扩 散、对 进 口 冻 品 进 行 安 全 无 害 和 减 量 处 理并 对 相 关 人 员、环 境 进 行 处 置 的 过 程。3.6C t 值 c y c l e t h r e s h o l d v a l u e通 过 r e a l-t i m e R T-P C R 技 术 实 时 监 测 反 应 管 中 荧 光 经 历 多 少 循 环 数 达 到 预 定 的 阈 值。注:通过加 入荧光基 团,使得 核酸逆转 录复制形成 新的 D N A 链中含 有荧光标 记,就可 以记录荧 光数量判断 病毒核酸浓度。病毒核酸浓度越高,荧光强度越高,循环阈值C t 越小。4 应 急 处 置 启 动当 初 筛 新 冠 病 毒 阳 性 经 政 府 指 定 具 备 资 质 的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复 核 为 阳 性 样 品 时(进 口 冻 品 新 冠 病 毒 核酸 检 测 阳 性 结 果 判 定 方 法 见 附 录 A),立 即 启 动 对 货 品 和 相 关 人 员 的 管 控 措 施(进 口 冻 品 新 冠 病 毒 核 酸阳 性 应 急 处 置 流 程 见 附 录 B)。5 应 急 处 置 措 施5.1 信 息 上 报5.1.1 进 口 冻 品 抽 样 检 测 阳 性 时,经 政 府 指 定 具 备 资 质 的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复 检 阳 性 后,应 立 即 启 动 应 急预 案,及 时 报 告 上 级 部 门(市 农 贸 市 场 疫 情 防 控 工 作 专 班 和 疾 控 机 构),并 在 专 业 人 员 指 导 下 对 同 批 次相 关 阳 性 货 品 采 取 临 时 封 存、工 作 场 所 进 行 终 末 消 毒 处 理,并 对 接 触 阳 性 食 品 人 员 及 时 开 展 相 关 核 酸 检测,并 根 据 个 人 防 护 及 暴 露 情 况 及 检 测 结 果 决 定 是 否 进 行 隔 离 或 转 院 治 疗,深 圳 市 进 口 冻 品 新 冠 病 毒 核酸 检 测 结 果 阳 性 货 品 处 置 指 引 见 附 录 C。5.1.2 集 中 监 管 仓 在 对 工 作 人 员 开 展 日 常 抽 样 核 酸 检 测 发 现 阳 性 时,应 立 即 启 动 应 急 预 案,及 时 报 告有 关 部 门,封 锁 园 区,限 制 人 员 出 入,启 动 人 员 新 冠 病 毒 检 测 阳 性 的 预 案。5.2 流 行 病 学 调 查集 中 监 管 仓 出 现 进 口 冻 品 或 工 作 人 员 核 酸 检 测 阳 性 时,应 配 合 疾 控 机 构 做 好 现 场 流 行 病 学 调 查。5.3 进 口 冻 品、环 境、人 员 检 测5.3.1 对 阳 性 进 口 冻 品,应 完 成 扩 大 同 批 次 货 品 抽 样 检 测 和 环 境 样 本 采 样 检 测,同 时 对 当 班 作 业 人 员(可 能 接 触)进 行 核 酸 检 测,初 筛 阳 性 样 本 应 立 即 送 政 府 指 定 具 备 资 质 的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进 行 复 核。5.3.2 集 中 监 管 仓 出 现 阳 性 人 员,检 测 实 验 室 应 根 据 疾 控 机 构 意 见 检 测 与 阳 性 人 员 密 切 接 触 的 人 员、进 口 冻 品 以 及 环 境,检 出 阳 性 后 应 立 即 送 政 府 指 定 具 备 资 质 的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行 复 核。5.4 进 口 冻 品 处 置 措 施D B 4 4 0 3/T 1 5 8 2 0 2 135.4.1 核 酸 检 测 最 终 结 果 为 阳 性 的 进 口 冻 品,本 批 次 货 品 作 为 阳 性 样 品 处 置,采 取 以 下 无 害 化 处 理 措施:根 据 国 家 有 关 不 合 格 口 产 品 的 处 置 规 定,将 本 批 次 进 口 冻 品 全 部 退 回 其 输 出 国(地 区);扩 大 本 批 次 进 口 冻 品 检 测 范 围 进 行 采 样 检 测 后,该 批 次 货 品 经 检 测 仅 有 1 件 进 口 冻 品 检 测 结 果呈 阳 性,对 本 件 进 口 冻 品 进 行 无 害 化 处 理 销 毁,焚 烧 或 填 埋;扩 大 本 批 次 进 口 冻 品 检 测 范 围 进 行 采 样 检 测 后,该 批 次 货 品 经 检 测 有 2 件 及 以 上 进 口 冻 品 检 测结 果 呈 阳 性 的,可 经 有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将 本 批 次 货 品 经 高 温 加 工 制 成 熟 肉 制 品。5.4.2 参 与 相 关 物 品 清 运 工 作 的 人 员 应 做 好 个 人 防 护,应 穿 戴 防 护 服 或 工 作 服、一 次 性 工 作 帽、一 次性 手 套、医 用 N 9 5 口 罩、护 目 镜 或 面 屏、工 作 鞋 或 胶 鞋、防 水 鞋 套 等 防 护 用 品。5.4.3 运 输 涉 疫 食(物)品 运 输 车 辆 应 密 闭 防 渗,及 时 对 车 辆 和 相 关 运 输 设 施 消 毒。5.5 相 关 场 所 环 境 消 毒5.5.1 工 作 场 所 的 消 毒5.5.1.1 相 关 场 所 应 在 疾 控 机 构 指 导 下 进 行 终 末 消 毒。消 毒 后 应 再 次 采 集 环 境 样 品 进 行 检 测 评 估 消 毒效 果。5.5.1.2 在 确 保 消 毒 效 果 情 况 下,应 选 择 对 环 境 影 响 较 小 的 消 毒 产 品。5.5.1.3 消 毒 范 围 应 覆 盖 场 所 的 地 面、置 物 架、墙 面、门 把 手、工 具 等,宜 采 用 喷 雾(洒)、擦 拭、浸 泡 的 方 式 进 行 消 毒。5.5.2 冷 库 的 消 毒5.5.2.1 库 体、包 装 物、搬 运 工 具、门 把 手 等,宜 采 用 表 面 喷 雾(洒)的 方 式 消 毒。5.5.2.2 消 毒 前,应 将 库 房 内 物 品 全 部 搬 出,对 存 放 阳 性 食 品 的 地 面,进 行 喷 洒 终 末 消 毒。5.5.3 融 冰 与 污 水 消 毒冷 库 的 融 冰 与 污 水 应 及 时 收 集,经 消 毒 处 理 后 排 放 到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或 外 环 境。5.5.4 垃 圾 和 污 物 消 毒5.5.4.1 涉 疫 食(物)品 产 生 的 垃 圾 和 污 物 应 按 医 疗 废 弃 物 处 理,不 再 进 行 垃 圾 分 类 处 理。5.5.4.2 应 对 存 放 垃 圾 点 进 行 消 毒 处 理。5.6 进 口 冻 品 追 溯集 中 监 管 仓 进 口 冻 品 追 溯 码 等 信 息 可 协 助 阳 性 样 本 涉 及 进 口 冻 品 的 追 踪 溯 源,核 查 问 题 进 口 冻 品 的购 进 来 源、流 转 环 节 及 最 终 去 向,核 查 生 产、采 购、经 营、使 用 数 量,实 行 严 格 的 全 链 条 闭 环 管 理。5.7 阳 性 人 员 的 应 急如 果 集 中 监 管 仓 工 作 人 员,在 阳 性 食 品 的 检 测 或 定 期 核 酸 检 测 中,发 现 疑 似 阳 性 经 政 府 指 定 具 备 资质 的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确 诊 阳 性 病 例 后,应 立 即 上 报,按 深 圳 市 或 广 东 省 的 应 急 方 案 处 理。6 应 急 评 估 与 研 判6.1 进 程 评 估D B 4 4 0 3/T 1 5 8 2 0 2 14集 中 监 管 仓 专 班 应 对 应 急 处 理 进 程 进 行 评 估,及 时 提 出 防 控 建 议。6.2 分 区 分 级 风 险 研 判根 据 分 区 分 级 实 施 方 案 评 判 疫 情 发 生 县 区 及 周 边 区 域 低 中 高 风 险,并 按 照 程 序 确 定 集 中 监 管 仓 的 防控 级 别。7 应 急 结 束 与 总 结7.1 应 急 处 置 结 束集 中 监 管 仓 专 班 应 根 据 疫 情 发 展 态 势,评 判 疫 情 防 控 效 果,宣 布 疫 情 应 急 处 置 结 束,并 报 告 上 级 部门。7.2 总 结 与 评 估集 中 监 管 仓 专 班 应 及 时 对 应 急 处 置 工 作 进 行 总 结,评 估 应 急 处 置 工 作 开 展 情 况 和 效 果,提 出 相 关 防范 和 处 置 建 议。8 应 急 保 障8.1 基 本 要 求集 中 监 管 仓 专 班 应 按 照 职 责 分 工 和 相 关 预 案 做 好 突 发 疫 情 事 件 的 人 力、物 力、财 力、交 通 运 输、医疗 卫 生 及 通 信 保 障 等 工 作,保 障 疫 情 应 急 处 置 工 作 的 需 要 和 工 作 人 员 的 基 本 生 活,集 中 监 管 仓 专 班 各 组应 急 职 责 见 附 录 D。8.2 人 力 资 源集 中 监 管 仓 各 部 门 应 加 强 应 急 防 控 队 伍 的 业 务 培 训 和 应 急 演 练,建 立 联 动 协 调 机 制,提 高 装 备 水 平。8.3 财 力 保 障8.3.1 应 保 证 所 需 突 发 疫 情 应 急 准 备 和 救 援 工 作 资 金。8.3.2 应 对 突 发 疫 情 事 件 财 政 应 急 保 障 资 金 的 使 用 和 效 果 进 行 监 管 和 评 估。8.4 物 资 保 障应 建 立 健 全 应 急 所 需 疫 情 防 控 物 资 监 测 网 络、预 警 体 系 和 应 急 物 资 储 备、调 拨 及 紧 急 配 送 体 系,完善 应 急 工 作 程 序,确 保 应 急 期 间 集 中 监 管 仓 所 需 物 资 和 生 活 用 品 的 及 时 供 应,并 加 强 对 物 资 储 备 的 监 督管 理,及 时 予 以 补 充 和 更 新。8.5 基 本 生 活 保 障应 做 好 集 中 监 管 仓 内 工 作 人 员 的 基 本 生 活 保 障 工 作。8.6 医 疗 卫 生 保 障8.6.1 应 组 建 医 疗 卫 生 应 急 专 业 技 术 队 伍,根 据 需 要 及 时 赴 现 场 开 展 医 疗 救 治、疾 病 预 防 控 制 等 卫 生应 急 工 作。8.6.2 应 及 时 为 疫 情 突 发 地 区 提 供 药 品、器 械 等 卫 生 和 医 疗 设 备。D B 4 4 0 3/T 1 5 8 2 0 2 158.6.3 可 组 织 动 员 红 十 字 会 等 社 会 卫 生 力 量 参 与 医 疗 卫 生 救 助 工 作。8.7 交 通 运 输 保 障应 保 证 紧 急 情 况 下 应 急 交 通 工 具 的 优 先 安 排、优 先 调 度、优 先 放 行,确 保 集 中 监 管 仓 运 输 安 全 畅 通。8.8 治 安 维 护应 加 强 对 集 中 监 管 仓 范 围 内 重 点 场 所、重 点 人 群、重 要 物 资 和 设 备 的 安 全 保 护。8.9 人 员 防 护8.9.1 应 指 定 或 建 立 与 集 中 监 管 仓 人 口 密 度、规 模 相 适 应 的 应 急 隔 离 场 所,完 善 紧 急 隔 离 管 理 办 法 和程 序,明 确 各 级 责 任 人,确 保 在 疫 情 突 发 情 况 下 公 众 安 全、有 序 的 转 移、疏 散 及 隔 离。8.9.2 应 采 取 必 要 的 防 护 措 施,严 格 按 照 程 序 开 展 应 急 处 置 工 作,确 保 人 员 安 全。8.1 0 通 信 保 障应 建 立 健 全 应 急 通 信、应 急 广 播 电 视 保 障 工 作 体 系,完 善 公 用 通 信 网,建 立 有 线 和 无 线 相 结 合、基础 电 信 网 络 与 机 动 通 信 系 统 相 配 套 的 应 急 通 信 系 统,确 保 集 中 监 管 仓 通 信 畅 通。8.1 1 资 源 保 障8.1 1.1 应 保 障 集 中 监 管 仓 电、油、气、水 等 资 源 的 供 给。8.1 1.2 应 监 测 废 水、废 气、固 体 废 弃 物 等 污 染 物 质 的 处 理。D B 4 4 0 3/T 1 5 8 2 0 2 16附 录 A(资 料 性)进 口 冻 品 新 冠 核 酸 检 测 阳 性 结 果 判 定 方 法A.1 进 口 冻 品 新 冠 核 酸 检 测 阳 性 结 果 判 定 方 法A.1.1 具 有 检 测 资 质 的 实 验 室(包 括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和 第 三 方 机 构)初 筛 检 测 C t 值 3 7,立 即 将 样 本 送 政 府指 定 具 备 资 质 的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复 核,如 复 核 结 果 为 阴 性 则 终 止 处 置,若 复 核 结 果 为 阳 性 应 启 动 应 急 处 置。A.1.2 具 有 检 测 资 质 的 实 验 室(包 括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和 第 三 方 机 构)初 筛 检 测 C t 值 在 3 7-4 0 之 间,按 可 疑 阳性 看 待,立 即 送 政 府 指 定 具 备 资 质 的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复 核。A.1.3 复 核 结 果 C t 值 小 于 3 7,按 阳 性 报 告 并 立 即 启 动 处 置。A.1.4 在 政 府 指 定 具 备 资 质 的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复 核 结 果 报 出 之 前,将 初 步 结 果 通 报 所 在 地 农 贸 市 场 疫 情防 控 工 作 专 班(含 C t 值、采 样 时 间、采 样 地 点、采 样 部 位、生 产 企 业、产 品 批 号、原 产 国、国 内 经 销 商、国 内 经 销 商 地 址 等 信 息)。A.1.5 在 政 府 指 定 具 备 资 质 的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复 核 结 果 报 出 之 前,暂 不 启 动 向 企 业 和 社 会 通 报,但 要 对进 口 冻 品 和 相 关 人 员 采 取 管 控 措 施;待 政 府 指 定 具 备 资 质 的 检 验 检 测 机 构 有 复 核 结 果 后,做 进 一 步 处 理。D B 4 4 0 3/T 1 5 8 2 0 2 17附 录 B(资 料 性)进 口 冻 品 新 冠 病 毒 核 酸 阳 性 应 急 处 置 流 程 图进 口 冻 品 新 冠 病 毒 核 酸 阳 性 应 急 处 置 流 程 见 图 B.1。注1:核酸 检测结果C t 值大于3 7、小于4 0 为灰区,C t 值小于3 7 为阳性或疑似阳性,C t 值大于4 0 为阴性。注2:初检与复检由 集中监管仓内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复检由疾控机构进行。图 B.1 进 口 冻 品 新 冠 病 毒 核 酸 阳 性 应 急 处 置 流 程 图D B 4 4 0 3/T 1 5 8 2 0 2 18附 录 C(资 料 性)深 圳 市 进 口 冻 品 新 冠 病 毒 核 酸 检 测 结 果 阳 性 货 品 处 置 指 引C.1 初 筛 复 核经 具 有 检 测 资 质 的 实 验 室(包 括 医 疗 卫 生 机 构、市 场 监 管 部 门 相 关 实 验 室、海 关 检 疫 和 第 三 方 机 构)检 测,初 筛 显 示 新 冠 病 毒 核 酸 阳 性 时,应 于 2 小 时 内 将 初 筛 阳 性 样 本 上 送 政 府 指 定 具 备 资 质 的 检 验 检 测机 构 复 核,并 采 取 初 步 应 急 处 置 措 施。C.2 结 果 判 定核 酸 检 测 结 果 应 按 照 下 列 方 法 判 定:阴 性:无 C t 值 或 C t 为 4 0;阳 性:C t 值 3 7,可 报 告 为 阳 性;灰 区:C t 值 在 3 7-4 0 之 间,重 复 实 验,若 重 做 结 果 C t 值 4 0,扩 增 曲 线 有 明 显 起 峰,该 样 本判 断 为 阳 性,否 则 为 阴 性;如 使 用 商 品 化 试 剂 盒,应 以 厂 家 提 供 的 说 明 书 为 准。C.3 结 果 报 告C.3.1 初 筛 阳 性 结 果 应 及 时 报 告 农 贸 市 场 疫 情 防 控 工 作 专 班 和 疾 控 机 构,若 初 筛 C t 值 3 3,应 同 时 报省 农 贸 市 场 疫 情 防 控 工 作 专 班 和 省 疾 控 机 构。C.3.2 报 告 信 息 应 包 括 C t 值、采 样 时 间、采 样 地 点、采 样 部 位、生 产 企 业、产 品 批 号、原 产 国、进 出口 商、境 外 企 业 名 称 和 注 册 编 号、标 注 的 生 产 日 期、进 境 口 岸 和 日 期、出 入 境 检 验 检 疫 合 格 证 明、国 内经 销 商、国 内 经 销 商 地 址 等。C.3.3 复 核 阳 性 结 果 应 及 时 通 报 市 级、省 级 联 防 联 控 机 制 和 省 疾 控 机 构。C.4 应 急 处 置C.4.1 初 步 应 急 处 置C.4.1.1 复 核 结 果 出 具 之 前,应 对 发 现 阳 性 进 口 冻 品 的 场 所 和 冻 品 采 取 管 控 措 施,直 接 接 触 进 口 冻 品人 员 采 取 核 酸 检 测 和 居 家 隔 离 医 学 观 察 措 施。C.4.1.2 复 核 结 果 出 具 之 前 暂 不 实 施 货 物 和 人 员 追 溯,视 复 核 结 果 开 展 下 一 步 工 作。C.4.2 后 续 应 急 处 置C.4.2.1 复 核 为 阴 性,应 终 止 应 急 处 置,复 核 阳 性,应 采 取 应 急 处 置 措 施。C.4.2.2 人 员 健 康 管 理 应 采 取 以 下 措 施:直 接 接 触 阳 性 样 本 货 物 的 人 员,采 取 1 4 天 集 中 隔 离 医 学 观 察 措 施,在 第 1、4、7、1 4 天 采 样开 展 新 冠 病 毒 核 酸 检 测;无 直 接 接 触 阳 性 样 本 货 物、但 1 4 天 内 曾 在 该 发 现 阳 性 货 物 的 场 所(档 口、冷 库 等)活 动 过 的D B 4 4 0 3/T 1 5 8 2 0 2 19人 员,经 判 定 存 在 暴 露 风 险,采 取 居 家 隔 离 医 学 观 察,并 开 展 新 冠 病 毒 检 测,两 次 核 酸 检 测 阴性(间 隔 2 4 小 时)后,解 除 居 家 隔 离;阳 性 样 本 货 物 同 批 次 直 接 接 触 人 员,经 判 定 存 在 暴 露 风 险,采 取 居 家 隔 离 医 学 观 察 措 施,并 开展 新 冠 病 毒 检 测,两 次 核 酸 检 测 阴 性(间 隔 2 4 小 时)后,解 除 居 家 隔 离。C.4.2.3 进 口 冻 品 货 物 追 踪 和 处 理 应 采 取 以 下 措 施:进 口 冻 品 在 口 岸 检 出 核 酸 阳 性 结 果,由 海 关 部 门 监 督 进 口 商 或 其 代 理 人 按 规 定 作 退 运 或 销 毁 处理;进 口 冻 品 在 口 岸 后 其 他 环 节 检 出 核 酸 阳 性 结 果,由 市 场 监 管 部 门 指 导 做 好 同 批 次 货 物 市 场 排 查,督 促 相 关 生 产 经 营 者 立 即 下 架 停 售,专 区 封 存;做 好 地 区 间 信 息 通 报,相 关 设 施 产 品 销 毁 处 置等 工 作。C.4.2.4 污 染 进 口 冻 品 无 害 化 处 理 应 采 取 以 下 措 施:对 判 定 为 需 要 无 害 化 处 理 的 新 冠 病 毒 核 酸 阳 性 货 物 进 行 无 害 化 处 理;冷 链 货 物 消 毒 处 理 前,如 涉 及 到 有 冷 库、冰 箱、冰 柜 的,由 消 防 部 门 对 冷 库、冰 箱、冰 柜 的 电路、电 源 进 行 安 全 检 测,确 保 不 发 生 火 灾 等 安 全 事 故。C.4.2.5 环 境 消 毒 应 采 取 以 下 措 施:对 检 出 核 酸 阳 性 货 物 所 在 场 所 立 即 开 展 场 所 环 境 采 样 检 测;及 时 对 原 存 放 环 境 进 行 消 毒。C.5 其 他本 文 件 适 用 于 常 态 化 疫 情 防 控 的 日 常 监 测。如 涉 及 进 口 冻 品 与 疫 情 传 播 有 直 接 关 联 证 据,则 按 现 场流 行 病 学 调 查 和 疫 情 风 险 评 估 另 行 处 置。D B 4 4 0 3/T 1 5 8 2 0 2 11 0附 录 D(资 料 性)深 圳 市 集 中 监 管 仓 专 班 各 组 应 急 职 责D.1 深 圳 市 集 中 监 管 仓 专 班 各 组 应 急 职 责D.1.1 综 合 协 调 组:负 责 统 筹 上 报 应 急 处 置 的 快 报、续 报、终 报;负 责 协 调 专 班 各 组、冷 库 依 托 企 业和 核 酸 检 测 依 托 机 构,依 据 应 急 处 置 预 案 完 成 人 员、产 品、环 境 的 管 控、抽 检、消 毒,完 成 阳 性 批 次 进口 冻 品 的 隔 离、清 运;负 责 优 化 完 善 应 急 处 置 预 案 流 程 等。D.1.2 检 测 消 杀 组:负 责 第 一 时 间 研 判 应 急 处 置 级 别,按 照 规 定 组 织 送 样 复 核 及 结 果 确 认;负 责 指 导检 测 机 构 对 人 员、环 境、产 品 开 展 扩 大 化 抽 检;负 责 组 织 疾 控 机 构 开 展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确 定 直 接 接 触 人 员和 指 导 环 境 终 末 消 毒 等。D.1.3 预 约 信 息 组:负 责 全 数 据 核 查 阳 性 批 次 相 关 产 品 的 出 入 库 信 息,确 定 同 厂 家 同 品 名 同 批 次 产 品流 向,提 供 阳 性 批 次 相 关 产 品 的 原 始 预 约、入 库、出 库 单 据 等。D.1.4 现 场 监 管 组:负 责 对 作 业 现 场 的 管 控,监 督 运 营 单 位 及 检 测 机 构 按 照 预 案 停 止 或 重 启 作 业,监督 运 营 单 位 按 照 要 求 开 展 环 境 终 末 消 毒,协 助 提 供 现 场 作 业 原 始 单 据 或 材 料 等。D.1.5 交 通 运 输 保 障 组:在 集 中 监 管 仓 停 止 作 业 期 间,疏 导 交 通,巡 逻 排 堵,做 好 园 区 周 边 流 量 管 控工 作。D.1.6 后 勤 与 园 区 疫 情 防 控 监 督 组;负 责 加 强 园 区 疫 情 防 控 措 施,负 责 核 实 直 接 接 触 人 员 的 核 酸 检 测记 录、疫 苗 接 种 记 录 及“一 人 一 档”健 康 档 案,负 责 监 督 落 实 直 接 接 触 人 员 健 康 管 理。D.1.7 冷 库 依 托 企 业:按 照 专 班 的 指 令,控 制 现 场 作 业,负 责 统 计 直 接 接 触 人 员 名 单,配 合 开 展 流 行病 学 调 查,完 成 直 接 接 触 人 员 的 隔 离 工 作,配 合 检 测 机 构 开 展 人 员、环 境、产 品 扩 大 化 抽 样 检 测,负 责完 成 阳 性 批 次 相 关 进 口 冻 品 的 隔 离 封 存 及 清 运 工 作 等。D.1.8 核 酸 检 测 依 托 机 构:及 时 上 送 复 核 样 本 并 追 踪 检 测 结 果,按 照 专 班 的 指 令,开 展 人 员、环 境、产 品 扩 大 化 抽 样 检 测,配 合 开 展 流 行 病 学 调 查,配 合 完 成 直 接 接 触 人 员 隔 离 检 测 等。D B 4 4 0 3/T 1 5 8 2 0 2 11 1参 考 文 献 1 国 家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总 体 应 急 预 案 2 新 型 冠 状 病 毒 肺 炎 防 控 方 案(第 七 版)(联 防 联 控 机 制 综 发 2 0 2 0 2 2 9 号)3 冷 链 食 品 生 产 经 营 新 冠 病 毒 防 控 技 术 指 南(联 防 联 控 机 制 综 发 2 0 2 0 2 4 5 号)4 冷 链 食 品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新 冠 病 毒 防 控 消 毒 技 术 指 南(联 防 联 控 机 制 综 发 2 0 2 0 2 4 5 号)5 广 东 省 农 贸 市 场 疫 情 防 控 专 班 进 口 冷 冻 肉 和 水 产 品 新 冠 肺 炎 疫 情 防 控 应 急 处 置 方 案(试 行)(粤 市 监 2 0 2 0 6 5 号)6 深 圳 市 新 冠 肺 炎 突 发 疫 情 流 行 病 学 调 查 应 急 预 案(深 防 疫 医 疗 救 治 组 2 0 2 0 1 号)7 深 圳 市 进 口 冷 冻 肉 制 品 和 水 产 品 集 中 监 管 仓 工 作 方 案(深 防 疫 指 版 2 0 2 0 8 0 号)8 深 圳 市 突 发 急 性 传 染 病 疫 情 卫 生 应 急 预 案(2 0 2 0 版)9 深 圳 市 进 口 冷 冻 食 品 新 冠 病 毒 核 酸 检 测 结 果 阳 性 货 品 处 置 指 引 1 0 深 圳 市 进 口 冻 品 集 中 监 管 仓 防 控 工 作 指 引 1 1 深 圳 市 进 口 冻 品 集 中 监 管 仓 进 口 冻 品 新 冠 病 毒 核 酸 阳 性 应 急 处 置 预 案(试 行)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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