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热电缆地面辐射供暖技术标准DB22/T 5052-20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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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吉林省 工程建 设地方 标准 加热电缆地面辐射供暖技术标准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heating cable floor radiant heating DB22/T 5052-2021 主编部门:吉林省建 设 标准化管 理 办公室 批准部门:吉林省住 房 和城乡建 设 厅 吉 林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厅 施行日期:2021 年 03 月 16 日 2021 长 春 吉 林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通 告 第 9 号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关 于发布 城镇道路泡沫沥青冷再生混合料技术 标准 等 5 项 吉林省 工程建设 地方标准 的 通 告 DB22/T 5050 2021 DB22/T 5051 2021 DB22/T 5052 2021 DB22/T 5053 2021 DB22/T 5054 2021 2021 03 16 前 言 根 据 吉 林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关 于 下 达 2015 全 省 工 程 建设地方标准及标准设计制定(修订)计划(三)的通知(吉建标2015 3 号)要 求,标 准 编 制 组 会 同 有 关 单 位,依 据 国 家相关标准,结合我省具体情况,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内容:1 总 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材料;5设计;6 施工;7 质量验收;8 运行和维护。本 标 准 由 吉 林 省 建 设 标 准 化 管 理 办 公 室 负 责 管 理,由 吉 林 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 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 标 准 执 行 过 程 中,请 各 单 位 注 意 总 结 经 验,积 累 资 料,随时 将 有 关 意 见 和 建 议 反 馈 给 吉 林 省 建 设 标 准 化 管 理 办 公 室(地址:长 春 市 民 康 路 519 号,邮 编:130041,E-mail:),以供今 后修订时参考。本标准主编单位:吉林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吉林省融和采暖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吉林省光大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吉林建苑设计集团 吉林建 筑大学设计研究院 长春工 程学院 长春经 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苏立荣 韩 风毅 邵子 平 白晓光 马 可 王 云松 王 磊(建 研 院)刘 畅 郭 畅 褚 毅 仉喜超 王 磊(融和公司)申白帆 林 海 金胜昔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周 毅 陶 乐然 王金 灵 李永红 王 强 1 总则.1 2 术语.2 3 基本规定.4 4 材料.5 4.1 一般规定.5 4.2 绝热层 材料.5 4.3 填充层材 料.7 4.4 加热电缆 和温控设备.7 5 设计.9 5.1 一般规 定.9 5.2 地面构 造.10 5.3 热负荷 计算.13 5.4 地面传 热量的计算.14 5.5 室温控 制.16 5.6 电气设 计.17 6 施 工.19 6.1 一般规 定.19 6.2 绝热层 的铺设.20 6.3 加热电 缆和温控系统的安装.21 6.4 填充层 施工.22 6.5 面层施 工.23 6.6 卫生间 施工.24 6.7 成品保 护.24 6.8 试验与 调试.24 7 质量验收.26 7.1 一般项 目.26 7.2 主控项 目.26 7.3 竣工验 收.27 8 运行和维 护.29 附录 A 辐 射供暖地面构造图示.30 附录 B 热 电缆性能要求表.33 附录 C 检 验批质量验收.35 附录 D 子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36 附录 E 分 项工程质量验收.37 标准用词说明.38 引用标准名录.39 附:条文说明.41 1 1 总则 1.0.1 为 推 进 清 洁 能 源 供 暖,保 证 加 热 电 缆 地 面 辐 射 供 暖 工 程 质量,制定本标准。1.0.2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新 建、改 建 和 扩 建 的 民 用 建 筑,应 用 加 热 电 缆 地 面辐 射 供 暖 工 程 的 设 计、施 工 及 验 收。1.0.3 加 热 电 缆 地 面 辐 射 供 暖 工 程 的 设 计、施 工 及 验 收 除 应 符 合本标 准 外,尚 应 符 合 国 家 现 行 有 关 标 准 的 规 定。2 2 术语 2.0.1 加 热 电 缆 地 面 辐 射 供 暖 系 统 heating cable ground radiant heating system 以电力为能源、加热电缆为发 热 体,将 100%的 电 能 转 换 为 热能,运用智能控制温度,由填充层储存和释放热量,通过地面以热辐射的形式,把热 量送入房间的供暖系统。2.0.2 加热电 缆 heating cable 以 供 暖 为 目 的、通 电 后 能 够 发 热 的 电 缆。其 中 包 括 合 金 丝 加 热 电缆和碳纤维加热电缆。2.0.3 接地屏 蔽层 ground shielding layer 包裹在发热导电体外并与发热导电体绝缘的金属层。2.0.4 外护 套 outer sheath 保 护 加 热 电 缆 内 部 不 受 外 界 环 境 影 响(如 腐 蚀、受 潮 等)的 电 缆外围结构层。2.0.5 找平层 toweling course 在 垫 层 或 楼 板 面 上 进 行 抹 平 找 坡 的 构 造 层,保 证 地 面 平 整 度 和 供暖系统整体施工的预留标准高度。2.0.5 绝热 层 insulating course 地 面 供 暖 中,用 于 阻 挡 热 量 传 递,减 少 无 效 热 耗,在 现 场 单 独 铺设的构造层。绝热层分辐射面绝热层和侧面绝热层。2.0.6 填充 层 filler course 在 绝 热 层 上 设 置 加 热 电 缆 用 的 构 造 层,起 到 保 护 加 热 电 缆 并 使 地面温度均匀的作用。2.0.7 面层 surface course 建筑地面与室内空气直接接触的构造层。2.0.8 防潮 层 moisture proofing course 3 防止建筑地基或楼层地面下潮气透过地面的构造层。2.0.9 隔离 层 isolating course 防止建筑地面上各种液体透过地面的构造层。2.0.10 伸缩 缝 expansion joint 补偿混凝土填充层和面层等膨胀或收缩用的构造缝。2.0.11 温度 控制器 thermostat 能 够 测 量 温 度 并 发 出 控 制 调 节 信 号 的 温 度 自 控 设 备,简 称 温 控器。2.0.12 均热 层 heat distribution plates 采 用 预 制 沟 槽 保 温 板 供 暖 地 面 时,铺 设 在 加 热 部 件 之 下 或 之 上、或上下均铺设的可使加热部件产生的热量均匀散开的金属板或金属箔。2.0.13 预制 沟槽保温板 pre-grooved insulation board 在 工 厂 预 制 的、用 于 现 场 拼 装 敷 设 加 热 电 缆 的、带 有 固 定 间 距 和尺寸沟槽的聚苯乙烯类泡沫塑料或其他保温材料制成的板块。4 3 基本 规 定 3.0.1 加热 电缆供暖系统适用于建筑设计节能标准达到 50%以上的建筑进行安装。5 4 材料 4.1 一般规 定 4.1.1 供暖 系统中所用材料,应根据系统工作温度、建筑荷载、现场防水、防火要求,以及施工工艺和材料性能,经综合比较后确定。4.1.2 供暖 系统中所使用的材料均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4.2 绝热层 材料 4.2.1 绝热 层材料应采用导热系数小,难燃或不燃,具有足够承载能 力的材料,并且不含殖菌源,不得散发异味及可能危害健康的挥发物。4.2.2 采用 的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材,其性能应符合表 4.2.2 的规定。表 4.2.2 绝热 用聚苯乙烯泡沫塑料主要技术指标 项 目 性能指标 模塑 挤塑 供暖地面 绝热层 预置沟槽 保温板 供暖地面 绝热层 预置沟槽 保温板 类别 1)1)W2002)X150/W2002)表观密度(kg/m3)20.0 30.0 20.0 30.0 压缩强度3)(kPa)100 150 200 150/200 导热系数4)(W/m.k)0.041 0.039 0.035 0.030/0.035 尺寸稳定性(%)3 2 2 2 6 续表 4.2.2 水蒸气透过系数(ng/(Pa.m.s)4.5 4.5 3.5 3.5 吸水率(体积分数)(%(v/v)4.0 2.0 1.0 1.5/2.0 熔结性5)断裂弯曲负荷 25 35-弯曲变形 20 20-燃烧 性能 氧指数 30 30-燃烧分级 B1 级 注:1 塑 型 密 度 范 围 为 20kg/m330kg/m3,型 密 度 范 围 为 30kg/m340 kg/m3;2 W200 为不带表皮挤塑材料,X150 为带表皮 挤塑材料;3 压缩强度是 按现行国家标准硬质泡沫塑料压缩性能的测定BG/T 8813 要求的试 件尺寸和试验条件下的数值;4 导热系数为 25时的数值;5 模塑断裂弯 曲负荷或弯曲变形有一项能符合指标要求,熔接性即为合 格。4.2.3 预 制 沟 槽 保 温 板 及 其 金 属 均 热 层 的 沟 槽 尺 寸 应 与 敷 设 的 加 热电 缆 外 径 吻 合,且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1 保温板总 厚度不应小于表 4.2.3 的 要求;2 均 热 层 最 小 厚 度 宜 满 足 表 4.2.3 的 要 求,并 应 符 合 下 列 规定:1)均热层材 料的导热系数不应小于 237W/(m K);2)加热电缆 铺设地砖、石材等面层时,均热层应采用喷涂 有机聚合物的,具有耐砂浆性的防腐材料。表 4.2.3 预制 保温板总厚度及均热层最小厚度 加热部件类型 保温板总厚度(mm)均热层最小厚度(mm)地砖等面层 木地板面层 线间距200mm 线间距200mm 单层 双层 单层 双层 加热电缆 一层 40mm 0.1 0.2 0.1 0.4 0.2 二层以上20mm 7 注:1 地砖等 面层,指在敷 设加热 电缆的 保温板 上铺设 水泥砂 浆找平 层后与地 砖、石 材 等 粘 接 的 做 法;木 地 板 面 层,指 不 需 铺 设 找 平 层,直 接铺设木地板的做法;2 单层均 热层,指仅采用带均热层的保温板,加热电缆上不再铺设均热层 时 的 最 小 厚 度;双 层 均 热 层,指 采 用 带 均 热 层 的 保 温 板,加 热 电缆上再铺设一层均热层时每层的最小厚度。4.2.4 当采 用其他绝热材料时,其技术指标应按本 标准表 4.2.2 的规定选用同等效果绝热材料。4.3 填充层 材料 4.3.1 豆 石 混 凝 土 填 充 层 材 料 强 度 等 级 宜 为 C15,豆 石 粒 径 宜 为5mm 12mm。4.3.2 水泥 砂浆填充层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1 应采用中 粗砂水泥,且含泥量不应大于 5;2 宜选用硅 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3 水泥砂浆 体积比不应小于 1:3;4 强度等级 不应小于 M10。4.3.3 在填 充层可使用相变材料。4.4 加热电 缆和温控设备 4.4.1 辐 射 供 暖 用 的 加 热 电 缆 应 经 国 家 电 线 电 缆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部门检验合格。其性能应符合附录 B 相关要 求。4.4.2 加 热 电 缆 热 线 部 分 的 结 构 在 径 向 上 从 里 到 外 应 由 发 热 导 电体、绝 缘 层、接 地 屏 蔽 层 和 外 护 套 等 组 成;其 外 径 不 宜 小 于5mm。4.4.3 加 热 电 缆 冷、热 线 的 接 头 应 采 用 专 用 设 备 和 工 艺 连 接,不得在现场简单连接;接头应可靠、密封,并保持接地的连续性。8 4.4.4 加 热 电 缆 的 型 号 和 商 标 应 有 清 晰 标 志,冷 线 和 热 线 接 头 位置应有明显标识。4.4.5 加 热 电 缆 应 经 国 家 电 线 电 缆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部 门 检 验 合 格。产品的电气安全性能和机械性能应符合本规范附录 A 的规定。4.4.6 温 控 器 应 符 合 国 家 相 关 标 准 要 求,外 观 不 应 有 划 痕,标 记应清晰,面板扣合应严密,开关应灵活自如,温度调节部件应使用正常,其控制的最大负荷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规定,并满足控制房间加热电缆安装容量。9 5 设计 5.1 一般规 定 5.1.1 加热 电缆的表面工作温度应符合国家现行额定电压 300500V 生活设施加热和防结冰用加热电缆GB T 20841 标准 的安全 要 求,护 套 材 料 为 聚 氯 乙 烯 的 发 热 电 缆,表 面 工 作 温 度(电缆表面允许的最高连续温度)为 70;美国 UL 认 证规定,发热电缆表面工作温度不超过 65。5.1.2 地面 的表面平均温度应符合表 5.1.2 的规 定。表 5.1.2 地面的 表面平均温度()5.1.3 加热 电缆地面辐射供暖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1 加 热 电 缆 之 间 的 最 大 间 距 不 宜 大 于 300mm,且 不 应 小 于50mm;距 离 外 墙 内 表 面 一 般 不 得 小 于 100mm。与 内 墙 表 面 距 离宜为 200mm 300mm;2 当 敷 设 间 距 等 于 50mm,且加热电缆连续供暖 时,加热电缆的线功率不宜 大于 17W/m;当敷 设间距大于 50 mm 时,加 热电缆的线功率不宜大于 20W/m;3 当 面 层 采 用 带 龙 骨 的 架 空 木 地 板 时,应 采 用 散 热 措 施,且宜 采 用 铠 装加 热 电 缆;加 热 电 缆 的线 功 率 不 宜大 于 10W/m,且功率密度不宜大于 80W/;4 加热电缆 布置时应考虑家具位置的影响。设置位置 宜采用平均温度 平均温度上限值 人员经常停留 25 27 29 人员短期停留 28 30 32 无人停留 35 40 42 10 5.1.4 加 热 电 缆 地 面 辐 射 供 暖 系 统 工 程 施 工 图、设 计 文 件 的 内 容 和深 度,应 符 合 下 列 要 求:1 施工图设 计应包括:1)图纸目 录、设计说明;2)加热电 缆平面布置图;3)供电系 统图及相关线路平面图;4)温控装 置及相关管线布置图,当采用集中控制系统时,应提供相关控制系统布线图;5)地面构 造图、伸缩缝设置示意图、标出各供暖房间的编 号;2 设计说明 中应详细说明如下内容:1)供暖室 内、外计算温度;2)加热电 缆的总供电功率;3)加热电 缆的配电方案、类型、线功率、总长度、工作电 压、工作温度的技术数据和条件等;4)绝热材 料的类型、导热系数、容重(密度)、规格及厚 度等;5)采用的 温控措施和温控器型式,及其电控系统 的工作电 压、工作电流等技术数据和条件;当采用集中控制时,应说明控 制要求和原理;6)分户电 能计量方式;7)填充层、面层伸缩缝的设置要求。5.1.5 地 面 辐 射 供 暖 系 统 的 设 计,应 满 足 采 暖 和 配 电 系 统 的 设 计要求。5.2 地面构 造 5.2.1 加热 电缆地面辐射供暖包括以下两种形式:1 混凝土填 充式 11 2 预制沟槽 保温板 5.2.2 混 凝 土 填 充 式 加 热 电 缆 供 暖 地 面 的 构 造 做 法 根 据 其 设 置 位置 及 施 工 工 艺 的 不 同,由 下 列 全 部 或 部 分 组 成(参 见 附 录 A,图A.0.1)。5.2.3 预 制 沟 槽 保 温 板 加 热 电 缆 供 暖 地 面 的 构 造 做 法 根 据 其 设 置位置的不同,由 下列全部或部分组成(参见附录 A,图 A.0.2)。5.2.4 辐 射 地 面 直 接 与 室 外 空 气 接 触 的 楼 板 或 与 不 供 暖 房 间 相 邻时,必须设置绝热层。5.2.5 辐射 地面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1 当 与 土 壤 接 触 的 底 层 地 面 作 为 辐 射 地 面 时,应 设 置 绝 热层。设置绝热层时,绝热层与土壤之间应设置防潮层;2 潮湿房间 的混凝土填充式供暖地面的填充层上、预制沟槽保温板供暖地面的面层下,应设置隔离层。5.2.6 加热 电缆地面辐射系统绝热层热阻应符合下列规定:1 采用泡沫塑料绝热板时,绝热层热阻不应小于表 5.2.6-1 的数值;表 5.2.6-1 泡 沫塑料绝热层热阻 绝热层位置 绝热层热阻(m2 K/W)楼层之间地板上 0.488 与土壤或不供暖房间相邻的地板上 0.732 与室外空气相邻的地板上 0.976 2 采用发泡水泥绝热时,绝热层厚度不应小于表 5.2.6-2 的数值。表 5.2.6-2 发 泡水泥绝热层厚度(mm)绝热层位置 干体积密度(kg/m)350 400 450 楼层之间地板上 35 40 45 与土壤或不供暖房间相邻的地板上 40 45 50 与室外空气相邻的地 板上 50 55 60 12 5.2.7 混 凝 土 填 充 式 辐 射 供 暖 地 面 的 填 充 层 和 面 层 构 造 应 符 合 下列规定:1 填充层材 料及其厚度宜按表 5.2.7 选择确定;2 加热电缆应敷设于填充层中间,加热电缆下应铺设金属网,加热电缆不应与绝热层直接接触;3 地 暖 用 相 变 储 能 材 料 及 构 件 可 采 用 嵌 入 式 铺 设 于 填 充 层内,或采用平铺式铺设于面层与填充层之间。4 构 造 内 铺 设 地 暖 用 相 变 储 能 材 料 及 构 件 时,宜 采 用 水 泥 砂浆填充层。5 豆石混凝 土填充层上部应根据面层的需要铺设找平层;6 没 有 防 水 要 求 的 房 间,水 泥 砂 浆 填 充 层 可 同 时 作 为 面 层 找平层;7 相变材料的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地暖用相变储能材料及构件JC/T 2339 标 准的规定;8 采用嵌入式相变储能构件时,相变温度宜为 28 38;采用平铺式相变储能构件时,相变温度宜为 24 28;表 5.2.7 填充 层材料及厚度 绝热层材料 填充层材料 填充层厚度(mm)泡沫塑料板 豆石混凝土 40 发泡水泥 水泥砂浆 35 9 填充层和 面层应在相应位置设置伸缩缝。5.2.8 采 用 预 制 沟 槽 保 温 板 时,与 供 暖 房 间 相 邻 的 楼 板,可 不 设置绝热层。其他部位 绝热层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土壤上部的绝热层宜采用发泡水泥,其厚度不应小于表5.2.8 的数值;2 直 接 与 室 外 空 气 或 不 采 暖 房 间 相 邻 的 地 板,绝 热 层 应 设 在楼 板 下,绝 热 材 料 宜 采 用 泡 沫 塑 料 绝 热 板,其 厚 度 不 应 小 于 表5.2.8 的数值 并应满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13 表 5.2.8 预制 沟槽保温板供暖地面的绝热层厚度 绝热部位 绝热材料 厚度(mm)与土壤接触的底层地板上 发泡水泥 干体积密度(kg/m)350 35 400 40 450 45 与室外空气相邻的地板下 模塑聚苯 乙烯泡沫塑料 40 与不采暖房间相邻的地板下 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 30 5.2.9 采 用 预 制 沟 槽 保 温 板 时,应 选 用 铺 设 有 均 热 层 的 保 温 板,其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均热层应设置在加热电缆与保温板之间,保证加热电缆不与保温板直接接触;2 直接铺设木地板面层时,宜在保温板和加热电缆之上再铺设一层均热层。5.3 热负荷 计算 5.3.1 地 面 辐 射 供 暖 系 统 的 供 暖 热 负 荷,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民用 建 筑 供 暖 通 风 与 空 气 调 节 设 计 规 范 GB50736 的 有 关 规 定。5.3.2 全面 辐射供暖室内设计温度可降低 2。5.3.3 局 部 地 面 辐 射 供 暖 系 统 的 热 负 荷 应 按 全 面 辐 射 供 暖 的 热 负荷乘以表 5.3.3 的计算系数的方法确定。表 5.3.3 局部 辐射供暖负荷计算系数 供暖区面积与房间总面积的比值 K K 0.75 K=0.55 K=0.40 K=0.25 K 0.2 计算系数 1 0.72 0.54 0.38 0.30 5.3.4 进深 大于 6m 的房 间,宜以距外墙 6m 为界 分区,分别进行加热电缆的管线布置。14 5.3.5 敷设 加热电缆的建筑地面和墙面,不应计算其传热损失。5.3.6 当 采 用 地面辐射供暖的房间(不含楼梯间)高度大于 4m时,应在基本耗热量和朝向、风力、外门附加耗热量之和的基础上,计算高度附加率。每高出 1m 应附加 1%,但最大附加率不应大于 8%。5.3.7 采 用 分 户 计 量 的 加 热 电 缆 地 面 辐 射 供 暖 系 统,应 考 虑 间 歇 运行 和 户 间 传 热 等 因 素。5.4 地面传 热量的计算 5.4.1 单位地 面的传热量 q(W/m2)应按式 5.4.1-1 计算:q=qf+qd(5.4.1-1)单位地面面积辐射传热量(W/m2)应按式 5.4.1-2 计算:qf=5x10-8(tpj+273)4-(tfj+273)4(5.4.1-2)单位地面面积对流传热量(W/m2)应按式 5.4.1-3 计算:qd=2.13 tpj-tn0.31(tpj-tn)(5.4.1-3)式中:tpj 地 表面平均温度();tn室内空气 温度()。单位墙面面积对流传热量(W/m2)应按式 5.4.1-4 计算:qd=1.78 tpj-tn0.32(tpj-tn)(5.4.1-4)式中:tpj 墙 表面平均温度();5.4.2 当辐射 供暖地面与供暖房间相邻时,其单位地面面积向上供热量和向下传热量可按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JGJ142 附录 A确定。5.4.3 房间所 需单位地面面积向上散热量应按下式计算:q1=Q1/Ft(5.4.3-1)Q1=Q-Q2(5.4.3-2)式中:q1 房 间所需单位地面面积向上供热量(W/m2);Q1 房 间所需地面向上供热量(W);15 考虑家具等遮挡的安全系数;Q 房 间热负荷(W);Q2 自 上层房间地面向下传热量(W)。5.4.4 确 定地 面 向 上 供热 量 时,应 校核 地 面 的 表面 平 均 温 度,确保其不高于表 5.1.2 的最高 限值;否则应改善建 筑热工性能或设置其它 辅 助 供 暖 设 备,减 少 辐 射 供 暖 系 统 负 担 的 热 负 荷。tpj(地 表 面平均温度)与单位地面面积所需散热量之间,近似关系为:tpj=tn+9.82x(qx/100)0.969(5.4.4)式中:tn 室内空气温度();qx 单位地面的散热量,W/m2。5.4.5 发 热 电 缆 的 发 热 功 率 计 算,应 包 括 地 面 向 上 的 散 热 量 和 向下层或向土壤 传热的热量损失。5.4.6 地 面 散 热 量 应 考 虑 家 俱 及 其 它 地 面 覆 盖 物 的 影 响,在 已 知热阻较大的地方,应减少发热电缆的铺设功率。5.4.7 确定 地面所需的散热量时,应 将房间的供暖热负荷扣除来自上层地板向下的散热量。Q=Qj+qhM(5.4.7-1)式中:Q 考虑附加后房间热负荷(W);Qj房间热负荷(W);考虑间歇供暖的修正系数,应根据热源和供暖方式、供 暖 地 面 的 热 容 量 等 因 素 确 定,地 面 采 用 混凝土填充式 取 1.3,地 面取 1.4-1.5。校核 地 面 平均温度时取 1.0。qh 房 间 单 位 面 积 平 均 户 间 传 热 量(W/m2),可 取qh=7W/m2;M 房间使用面积(m2)。计 算 供 电 干 线 和 建 筑 物 的 总 用 电 负 荷 时,不 考 虑 户 间 传 热qhM,则房 间热负荷可按下式计算:16 Q=Qj(5.4.7-2)式中:考虑间歇供暖的修正系数,取=1.1。公共建筑如采用间歇供暖形式,对围护结构耗热量 考虑一定的间歇附加。对仅白天使用的建筑物,间 歇附加率可取20%,对不 经常使用的建筑物,间歇 附加率可取30%。5.4.8 确 定 供 暖 地 面 向 上 散 热 量 计 算 时,应 扣 除 来 自 上 层 地 板 向下的传热量。单位地面面积所需的散热量应 按式 5.4.8 计算:qx Q F(5.4.8)式中:qx 地面单位面积所需的散热量(W/);Q 房间所需的有效散热量(W);F 敷设发热电缆的地面面积()。5.5 室温控 制 5.5.1 每 个 独 立 加 热 电 缆 辐 射 供 暖 回 路 对 应 的 房 间 或 区 域 应 设 置温控器,对相应房间的供电回路 进行通断控制。5.5.2 温控 器设置及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室 温 型 温 控 器 应 设 置 在 附 近 无 散 热 体、周 围 无 遮 挡 物、不受风直吹、不受阳光直晒、通风干燥、周围无散热源体、能正确反映室内温度的位置,且不宜设在外墙上;2 在 需 要 同 时 控 制 室 温 和 限 制 地 表 面 温 度 的 场 所,应 采 用 双温型温控器;3 当 加 热 电 缆 辐 射 供 暖 系 统 仅 负 担 一 部 分 供 暖 负 荷 或 作 为 值班供暖时,可采用地温型温控器;4 对 开 放 大 空 间 场 所,当 室 温 型 温 控 器 无 法 布 置 在 所 对 应 的回路附近时,可采用地温型温控器;5 地温型温控器的传感器不应被家具、地毯等覆盖或遮挡,宜布置在人员经常停留的位置且在加热部件之间;17 6 对 浴 室、设 有 洗 浴 设 备 的 卫 生 间、游 泳 池 等 潮 湿 区 域,室温型温控器的防护等级和设置位置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当不满足要求时,应采用地温型温控器;7 温控器的设置高度宜 距地1.3 米,或与照明开 关在同一水 平线上。5.5.3 温 控系 统 的 设 计可 结 合 智 能楼 宇 控 制 系统 的 使 用,进行 中 央集中控制和远程控制的设计。5.6 电气设 计 5.6.1 辐 射 供 暖 系 统 的 用 电 负 荷 等 级 应 根 据 供 电 可 靠 性 及 中 断 供电所造成的损失或影响的程度,结合建筑物性质、规 模及当地气候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用电负荷计算应结合建筑物性质、电能政策、气候条件和用户数量等因素,方案设计阶段采用单位指标法,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采用需要系数法。5.6.2 当辐 射供暖系统的配电系统用电负荷超过12kW 时,宜采用220V/380V 三 相供电方式。5.6.3 每 个 单 相 终 端 配 电 回 路 的 加 热 电 缆 用 电 负 荷 不 宜 大 于3kW。当 单 相 负 荷 接 入220V/380V 三 相 系 统 时,宜 使 三 相 负 荷 平 衡。5.6.4 配电 系统设计应考虑建筑物性质、用电负荷大小、电能 计量要求等因素,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计 量 表 的 设 置 应 符 合 当 地 供 电 部 门 规 定 并 满 足 节 能 管 理 的要求;2 系 统 用 电 需 要 单 独 计 费 时,该 系 统 的 供 电 回 路 应 单 独 设置,并应独立设置配电箱和计量表;3 系统与其 他用电设备合用配电箱时,应分别设置回路。5.6.5 辐 射 供 暖 系 统 配 电 回 路 应 装 设 过 载、短 路 及 剩 余 电 流 保 护器。剩余电流保护器脱扣电流应为30mA。18 5.6.6 配 电 导 线 设 计 时,应 合 理 布 置 温 控 器、接 线 盒 等 位 置,减少连接管线,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导 线 应 采 用 铜 芯 导 线;导 体 截 面 应 按 敷 设 方 式、环 境 条 件确定,且导体载流量不应小于预期负荷的最大计算电流和按保护条件所确定的电流;2 固定敷设 的电源线的最小芯线截面不应小于4mm。5.6.7 供暖 系统应做等电位联结。19 6 施工 6.1 一般规 定 6.1.1 施 工 单 位 应 具 备 相 应 的 资 质 等 级,工 程 管 理 人 员 应 具 备 相 应的 专 业 技 术 资 格。6.1.2 施工 安装前应具备下列条件:1 设计施工图纸和相关技术文件齐全,完 善 的 施 工 组 织 设计,并 已 完 成 技 术 交 底;2 所 有 进 场 材 料 的 出 厂 合 格 证 明、检 验 报 告 及 所 附 带 的 说 明书等产品技术文件应齐全,材料进场检验应已合格并满足安装要求;3 施 工 现 场 具 备 供 水 和 供 电 等 条 件,应 有 储 放 材 料 的 临 时 仓库;4 土 建 专 业 已 完 成 墙 面 内 粉 刷(不 含 面 层),外 窗、外 门 已安装完毕,地面清理干净,卫生间应做完闭水试验并通过工程验收。5 相关电气 预留、预埋等工程已完成并满足安装要求。6 找平层施 工完成,预留标高完成。6.1.3 加热 电缆的运输、存储应符合下列规定:1 加热电缆 应进行遮光包装后运输,不得裸露散装;2 在 运 输、装 卸 和 搬 运 时,应 小 心 轻 放,不 得 抛、摔、滚、拖。3 不得暴晒雨淋,宜储存在温度不超过40,通 风 良 好 和 干净的库房内;4 应避免因 环境温度和物理压力受到损害,并应远离热源。20 6.1.4 施 工 过 程 中,应 防 止 油 漆、沥 青 或 其 它 化 学 溶 剂 接 触 污 染 加热 电 缆 的 表 面。6.1.5 施工 过程中,加热电缆间有搭接时,严禁电缆通电。6.1.6 施 工 时 不 得 与 其 它 工 种 交 叉 施 工 作 业,所 有 地 面 留 洞 应 在填充层施工前完成。6.1.7 敷设 地面应平整、干燥、无杂物、无积灰。6.1.8 施 工 过 程 中,加 热 电 缆 敷 设 区 域,严 禁 穿 凿、钻 孔 或 进 行射钉作业。6.1.9 施 工 现 场 的 环 境 温 度 不 宜 低 于5;在低于0 的 环 境 下 施工时,现场应采取升温措施。6.1.10 施工 结束后应绘 制竣工图,并应准确标 注加热电缆 敷设位置和地温传感器埋设位置。6.2 绝热层 的铺设 6.2.1 铺 设 绝 热 层 的 原 始 地 面 应 平 整、干 燥、无 杂 物,边 角 交 接面根部应平直且无积灰现象。6.2.2 泡 沫 塑 料 类 绝 热 层 的 铺 设 应 平 整,板 间 结 合 应 严 密。直 接与土壤接触或有潮湿气体侵入的地面,在铺放绝热层之前应先铺一层防潮层。6.2.3 在 铺 设 绝 热 层 的 同 时 或 在 填 充 层 施 工 前,应 在 与 辐 射 面 垂直构件交接处设置不间断的侧面绝热层,侧面绝热层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绝 热 层 材 料 宜 采 用 高 发 泡 聚 乙 烯 泡 沫 塑 料,且 厚 度 不 宜 小于10mm;应 采用搭接方式连接,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mm;2 当绝热层材料采用密 度不小于20/m3的模 塑 聚苯乙烯泡 沫塑料板 时,其厚度 应为20mm,聚苯 乙烯泡 沫塑 料板接 头处 应采用搭接方式连接;21 3 侧 面 绝 热 层 应 从 辐 射 面 绝 热 层 上 边 缘 做 到 填 充 层 的 上 边缘;交接部位应有可靠的固定措施,侧面绝热层与辐射面绝热层应连接紧密。6.2.4 采用 其它绝热材料时应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6.3 加热电 缆和温控系统的安装 6.3.1 敷 设 加 热 电 缆 及 其 地 温 传 感 器 之 前,应 进 行 下 列 施 工 准备:1 应对照施 工图纸核定 加热电缆的 型号,并应 检查加热电 缆的外观质量;2 应 测 量 每 根 加 热 电 缆 标 称 电 阻 和 绝 缘 电 阻,并 做 自 检 记录;3 应确认电 缆电源 冷线 预留管、温 控器接 线盒、地温 传感 器预留管、供暖配电箱等预留、预埋工作已完毕。6.3.2 加 热 电 缆 出 厂 后 严 禁 剪 裁 和 拼 接,有 外 伤 或 破 损 的 加 热 电缆严禁敷设。6.3.3 加 热 电 缆 应 根 据 施 工 图 纸 标 定 的 电 缆 间 距 和 走 向 敷 设,且应符合下列要求:1 电缆应保 持平直;2 电缆铺设 间距的安装误差不应大于10mm;3 电 缆 的 弯曲 半径 应符合 产品 技术文 件要 求,且 不应 小于6 倍电 缆 外 径。6.3.4 加热 电缆的热线部分严禁进入冷线预留管。6.3.5 加 热 电 缆 的 冷 热 线 接 头 应 暗 装 在 温 控 器 下 方 的 填 充 层 内,接头处150mm 之 内 不 应 弯 曲。加 热 电 缆 敷 设 时,每 两 米 应 有 膨 胀弧。6.3.6 加 热 电 缆 地 面 供 暖 系 统 和 温 控 系 统 的 电 气 施 工 应 符 合 现 行国 家 标 准 电 气 装 置 安 装 工 程1KV 及 以 下 配 线 工 程 施 工 及 验 收 规 22 范GB 50254、建筑电 气工程施工 质量验收规 范GB 50303 的规定。6.3.7 温控器 应 水 平 安 装,并 应 牢 固 固 定,温 控 器 应 设 在 通 风 良好且不被风直吹处,不得被家具遮挡,温控器的四周不得有冷、热源体。6.3.8 温控 器安装时,应将发热电缆接地线做可靠接地。6.3.9 地面温度探测传感器安装,要求将传感器探头安置在已敷设完成的某根热线距离1cm 处,导 线 部 分 穿 入 已 预 埋 在 墙 体 的 管内,可根据导线的长度确定探头位置。6.4 填充层 施工 6.4.1 填充 层施工应具备以下条件:1 加热电缆 经电阻检测及绝缘性能检测合格;2 温控器的 安装盒、加热电缆冷线穿管已经布置完毕;3 侧面绝热 层和填充层伸缩缝已安装完毕;4 通过隐蔽 工程验收。6.4.2 填充 层施工前,应按下列要求设置伸缩缝:1 在与内外 墙、过门、柱等垂直构件交接处应设置不间断的伸缩缝,可采用以下设置方法:1)填充材料 采用高发泡聚乙烯泡沫塑料时,伸缩缝宽度不 宜小于10mm。伸缩缝填充材料应采用搭接方式连接,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mm;2)填充材料 采用聚乙烯泡沫塑料板时,厚度应为20mm,聚乙烯泡沫塑料板接头处应采用搭接方式连接;2 当 地 面 面积 超 过30m2或边长超过6m 时,应 按 不 大 于6m 间距设置伸缩缝,可采用以下设置方法:1)填 充 材 料 可 采 用 高 发 泡 聚 乙 烯 泡 沫 塑 料 或 伸 缩 缝 内 填 满弹性膨胀膏,伸缩缝宽度不应小于8mm;23 2)填充材料 采用聚乙烯泡沫塑料板时,厚度应为20mm;3 伸缩缝应 从隔热 层的 上边缘 做到 填充层 的上 边缘。伸缩 缝填充材料与墙、柱应有可靠的固定措施,与地面绝热层连接应紧密。6.4.3 填充 层施工过程中不得拆除和移动伸缩缝。6.4.4 填充 层材料及其配比和强度应符合4.3 节 的要求。6.4.5 系统初始加热前,水泥砂浆 填充层养护 时间不应少 于7 天,或 抗 压 强 度 应 达 到5MPa 后,方 可 上 人 行 走;豆 石 混 凝 土 填 充 层 的养护周期不应少于21 天。养 护 期 间 及 期 满 后,应 对 地 面 采 取 保 护措施,不得在地面加以重载、高温烘烤、直接放置高温物体和高温设备。6.4.6 填 充 层 施 工 完 毕 后,应 对 每 根 加 热 电 缆 进 行 标 称 电 阻 和 绝缘电阻的检测验收并做好记录。6.5 面层施 工 6.5.1 地 面 辐 射 供 暖 装 饰 面 层 应 按 设 计 要 求 选 用,宜 采 用 下 列 材料:1 水泥砂浆、混凝土地面;2 瓷砖、大 理石、花岗岩等石材地面;3 符 合 国 家 标 准 的 强 化 木 地 板、实 木 复 合 地 板 及 耐 热 木 地板;6.5.2 面 层 施 工 除 应 符 合 土 建 施 工 设 计 图 纸 的 各 项 要 求 外,尚 应符合下列规定:1 面层施工 前,填充层 应达到面层 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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