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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C S 6 5.0 2 0.4 0C C S B 6 4DB23D B 2 3/T 2 9 6 1 2 0 2 1蒙 古 栎 人 工 林 营 造 技 术 规 程黑 龙 江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发 布2 0 2 1-0 9-1 2 实 施 2 0 2 1-0 8-1 3 发 布黑 龙 江 省 地 方 标 准D B 2 3/T 2 9 6 1 2 0 2 1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 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定 起 草。本 文 件 的 某 些 内 容 可 能 涉 及 专 利。本 文 件 的 发 布 机 构 不 承 担 识 别 专 利 的 责 任。本 文 件 由 黑 龙 江 省 林 业 和 草 原 局 提 出。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黑 龙 江 省 林 业 科 学 研 究 所、佳 木 斯 市 孟 家 岗 林 场、黑 龙 江 省 自 然 资 源 权 益 调 查 监测 院、塔 河 林 业 局、黑 龙 江 省 带 岭 林 业 科 学 研 究 所、林 口 县 林 业 和 草 原 局、青 冈 县 林 业 和 草 原 局、牡 丹江 市 阳 明 区 磨 刀 石 镇 政 府、延 寿 县 实 验 林 场。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李 海 霞、钟 兆 华、张 海 峰、于 金 成、司 勇、郭 成 博、邢 亚 娟、李 正 华、李 静、白 卉、李 春 明、王 艳 敏、张 桂 芹、刘 才、庄 德 志、秦 向 阳、何 晓 峰。D B 2 3/T 2 9 6 1 2 0 2 11蒙 古 栎 人 工 林 营 造 技 术 规 程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蒙 古 栎(Q u e r c u s m o n g o l i c a)人 工 林 营 造 的 良 种 选 择 和 苗 木 培 育、造 林 技 术、病 虫害 防 治、生 产 档 案。本 文 件 适 用 于 蒙 古 栎 人 工 林 营 造。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 件。G B/T 8 3 2 1(所 有 部 分)农 药 合 理 使 用 准 则G B/T 1 5 7 7 6 2 0 1 6 造 林 技 术 规 程N Y/T 1 2 7 6 农 药 安 全 使 用 规 范 总 则D B 2 3/T 7 6 3 2 0 0 4 落 叶 松 建 筑 材 定 向 培 育 技 术D B 2 3/T 2 3 4 7 2 0 1 9 蒙 古 栎 苗 木 繁 育 技 术 规 程3 术 语 和 定 义本 文 件 没 有 需 要 界 定 的 术 语 和 定 义。4 良 种 选 择 和 苗 木 培 育4.1 良 种 选 择在 优 良 种 源 的 优 树 上 采 种 育 苗 或 利 用 种 子 园 良 种 育 苗。4.1.1 选 优 林 分 条 件优 树 选 择 的 林 分 应 满 足 以 下 条 件:a)未 遭 受 人 为 破 坏 及 火 灾、病 虫 害 等 危 害 的 中 龄 林 或 近 熟 林;b)立 地 条 件 中 等 以 上、土 壤 厚 度 3 0 c m;c)林 分 中 其 它 树 种 比 例 3 0%,郁 闭 度 为 0.5 0.7;d)林 分 中 应 具 有 生 长 发 育 健 康、干 形 通 直、无 机 械 损 伤、自 然 整 枝 良 好 等 特 点 的 初 选 优 树,比 例 3 0%。4.1.2 优 树 选 择 标 准优 树 选 择 应 满 足 以 下 条 件:D B 2 3/T 2 9 6 1 2 0 2 12a)树 木 生 长 健 壮,无 病 虫 害,树 干 通 直 圆 满(圆 满 度 0.7),无 机 械 损 伤,8 m 以 下 无 分 叉,自然 整 枝 良 好,活 枝 下 高 6 m;b)树 冠 发 育 健 康、圆 满(冠 幅 东 西 和 南 北 差 值 小 于 1 m),主 枝 开 张 角 度 小,顶 端 优 势 明 显;c)树 高 1 5 m,胸 径 2 5 c m,胸 径 年 均 生 长 量 0.3 c m,冠 幅 约 为 7 m 9 m。4.2 苗 木 培 育按 照 D B 2 3/T 2 3 4 7 2 0 1 9 中 3 和 4 的 规 定 执 行。5 造 林 技 术5.1 苗 木 规 格造 林 用 苗 木 应 选 择 S1-1 型 实 生 苗,苗 高 3 0 c m,根 系 发 达、基 干 通 直、充 分 木 质 化、顶 芽 饱 满、无 病 虫 害、无 冻 害、无 机 械 损 伤 的 级 苗 木。5.2 造 林 地 选 择选 择 半 阳 坡、半 阴 坡 或 阳 坡 中 下 部,土 层 厚 度 3 0 c m 的 暗 棕 壤。5.3 整 地采 用 穴 状 整 地,规 格:深 度 2 0 c m 以 上,穴 面 直 径 3 0 c m,栽 植 穴 内 低 外 高。5.4 造 林 时 间春 季 顶 浆 造 林。5.5 造 林 方 法采 用 植 苗 造 林,具 体 方 法 按 照 G B/T 1 5 7 7 6 2 0 1 6 中 1 0.4.2 的 规 定 执 行。5.6 造 林 密 度造 林 密 度 4 4 0 0 株/h m2。5.7 栽 植 方 法按 照 D B 2 3/T 7 6 3 2 0 0 4 中 5.6 的 规 定 执 行。5.8 成 活 率 和 保 存 率当 年 造 林 成 活 率 8 5%,达 不 到 要 求 应 在 次 年 春 季 进 行 补 植,3 年 保 存 率 8 0%。5.9 幼 林 抚 育按 照 G B/T 1 5 7 7 6 2 0 1 6 中 1 1.1 的 规 定 执 行。6 病 虫 害 防 治6.1 防 治 原 则D B 2 3/T 2 9 6 1 2 0 2 13坚 持“预 防 为 主,综 合 防 治”的 方 针,优 先 使 用 生 物 防 治、物 理 防 治,必 须 使 用 化 学 防 治 时,农 药的 使 用 应 符 合 G B/T 8 3 2 1 和 N Y/T 1 2 7 6 的 规 定。6.2 主 要 病 害 防 治6.2.1 根 朽 病及 时 清 除 腐 朽 的 根 渣、树 桩、杂 草,消 灭 传 染 源。6.2.2 心 材 白 腐 病及 时 清 理 患 病 林 木,搞 好 林 内 卫 生。6.3 主 要 虫 害 防 治6.3.1 栎 实 象干 部 注 射 内 吸 型 杀 虫 剂,收 集 早 落 的 橡 实 并 烧 掉。6.3.2 栗 山 天 牛幼 虫 期 可 采 取 插 毒 签 熏 杀,成 虫 期 可 人 工 捕 杀 或 以 特 制 灯 光 源 诱 杀;伐 除 的 虫 害 木 采 用 熏 蒸 法 处 理。7 生 产 档 案应 建 立 生 产 档 案,内 容 包 括:良 种 选 择 和 苗 木 培 育、造 林 技 术、病 虫 害 防 治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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