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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060.01 CCS Z 77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 2377 2021 农村生活 污水户用 处理设备 水污染物 排放要求 Di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 for household rural sewage treatment facilities 2021-09-22 发布 2021-10-22 实施 浙 江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 DB33/T 2377 2021 I 前 言 本标准 按照GB/T 1.1 2020 标 准化 工作导 则 第1 部分:标准 化文 件的 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 规定起草。请注意 本标 准的 某些 内容 可能涉 及专 利。本标 准的 发布机 构不 承担 识别 专利 的责任。本标准 由浙 江省 生态 环境 厅提出 并归 口。本标准 起草 单位:浙 江省 生 态环境 科学 设计 研究 院、中 国环境 科学 研究 院、浙江 清 华长三 角研 究院。本标准 主要 起草 人:叶红 玉、徐 志荣、朱 俊、姚轶、王浙 明、夏训 峰、贺艳 妮、邱 琳、刘锐、贺 蕾蕾。DB33/T 2377 2021 II 引 言 为贯彻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环境保 护法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水 污染 防治 法 浙江 省水污 染防 治条 例 和 浙江 省农 村生 活污 水 处理设 施管 理条 例 等,加 强浙江 省农 村生 活污 水处 理设施 的水 污染 物排 放管理,保 障农 村水 环境 安全,控制 水体 污染,改 善水 环境质 量,结合 浙江 省农 村实际,制 定本 标准。DB33/T 2377 2021 1 农 村生活 污水户用 处理设 备水污染 物排放 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 规定 了农 村生 活污 水户用 处理 设备 的水 污染 物控制 要求、监 测要 求以 及实 施 管理。本标准 适用 于农 村生 活污 水户用 处理 设备 水污 染物 排放管 理。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标准必 不可 少的 条款。其 中,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标 准;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其 最新 版本(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适 用 于 本标准。GB 3097 1997 海 水水质 标准 GB 3838 2002 地 表水环 境质量 标准 GB 5084 农田 灌溉 水质标 准 GB/T 11893 水质 总 磷 的测定 钼 酸铵 分光 光度 法 GB/T 11901 水质 悬 浮 物的测 定 重量 法 GB/T 18921 城 市污水 再 生利用 景观 环境 用水 水质 GB 19379 农村 户厕 卫生 规范 HJ 91.1 污水 监测 技术 规 范 HJ/T 195 水质 氨 氮的 测定 气相 分子 吸收 光谱 法 HJ/T 199 水质 总 氮的 测定 气相 分子 吸收 光谱 法 HJ/T 347.2 水质 粪大 肠 菌群的 测定 多 管发 酵法 HJ/T 399 水质 化 学需 氧量的 测定 快 速消 解分 光光度 法 HJ 493 水质 样 品的 保 存和管 理技 术规 定 HJ 494 水质 采 样技 术 指导 HJ 495 水质 采 样方 案 设 计技 术规 定 HJ 535 水质 氨 氮的 测 定 纳 氏试 剂分 光光 度法 HJ 536 水质 氨 氮的 测 定 水 杨酸 分光 光度 法 HJ 537 水质 氨 氮的 测 定 蒸馏-中和滴 定法 HJ 636 水质 总 氮的 测 定 碱 性过 硫酸 钾消 解紫 外分光 光度 法 HJ 755 水质 总 大肠 菌 群和粪 大肠 菌群 的测 定 纸片快 速法 HJ 828 水质 化 学需 氧 量的测 定 重铬 酸盐 法 HJ 1001 水质 总 大肠 菌 群、粪 大肠 菌群 和大 肠埃 希氏菌 的测 定 酶底 物法 HJ 1147 水质 pH 值 的测 定 电 极法 DB33/T 1199 2020 农村 生活污 水处 理设 施建 设和 改造技 术规 程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标准。DB33/T 2377 2021 2 3.1 农村生 活污 水 rural sewage 农村日 常生 活中 产生 的污 水,以 及从 事农 村公 益事 业、公 共服 务和 民宿、餐 饮、洗 涤、美容 美 发 等经营活 动产 生的 污水。来源:DB33/T 1199 2020,2.01 农村生 活污 水处 理设 施 rural sewage treatment facility 对农村 生活 污水 进行 收集 和 处理 的建(构)筑 物、设备 及 附属 设施 的总 称,简称处 理设 施。注:按设计规模分为集中处 理设施和户用处理设备。来源:DB33/T 1199 2020,2.04,有修 改 3.2 户用处 理设 备 household rural sewage treatment facility 服务于 单户 或经 协商 指定 户主的 多户,设 计规 模 在5 m3/d(含)以下 处 理农 户 日常生 活污 水的 处 理设备。注:日常生活污水不包括民宿、餐饮、洗涤、美容美发等经营活动产生的污水。来源:DB33/T 1199 2020,2.06,有修 改 3.3 直接排 入 direct discharge 农村生 活污 水处 理设 施的 出水排 放口 直接 接入 受纳 水 体的。3.4 间接排 入 indirect discharge 农村生 活污 水处 理设 施的 出水流 经自 然湿 地、沟渠 等再排 入受 纳水 体的。4 水污染 物控 制要 求 4.1 基本要 求 农村生 活污 水应 遵循“资 源化、无害 化、减量 化”的治理 原则,采 用以 下方 式进行 治理:优 先采 用资 源化 利用 方式处 理;具 备集 中处 理条 件的,优先 采用 集中 处理 设施 方式处 理;不 具备 资源 化利 用和 集中处 理条 件的,采用户 用处理 设备 方式 处理,处 理后应 按4.3要求排放。4.2 资源化 利用 开展资 源化 利用 的,应满 足国家、行 业或 地方 标准,不应 造成 环境 污染。其 中:回 用于 农田、林 地、园地等 施肥 的,应符 合施 肥的相 关标 准和 要求;回 用于 农田 灌溉 的,应 满足GB 5084 的规 定;回 用于 景观 环境 的,应满足GB/T 18921 规定。4.3 排放要 求 DB33/T 2377 2021 3 4.3.1 户用处 理设 备出 水排 入 GB 3838 2002 地 表水、类功能 水 域(划定 的饮 用 水水源 保护 区和游泳区 除外)、GB 3097 1997 海水 二类 功能 水域、湖泊、水 库等 封闭水 域或 半封闭 水域 时,直接 排入执行 表 1 的 要求,间 接排 入执行 表 2 的要 求。表1 排入重 点或 敏感 区域 的出 水水质 要求 单位:毫克/升 序号 污染物控制项目 限值 1 基本控制项目 pH 值(无量纲)6 9 2 化学需氧量(CODCr)60 3 悬浮物(SS)20 4 氨氮(以 N 计)8(15)a 5 总磷(以 P 计)2(1)b 6 粪大肠菌群(MPN/L)10000 7 选择控制项目 总氮(以 N 计)c 20 a 括号内为每年的11 月1 日至次 年3 月31日执行的限值;b 括号内为出水排入封闭水体、半封闭水体 和省、市、县级等水质断面 磷超标水体的限值;c 出水排入封闭水体、半封闭 水体 的限值。4.3.2 户用处 理设 备出 水排 入其 他环境 功能 或环 境功 能未 明确的 水体 的,应符 合 表 2 的要 求。表2 排入其 他区 域的 出水 水质 要求 单位:毫克/升 序号 污染物控制项目 限值 1 基本控制项目 pH 值(无量纲)6 9 2 化学需氧量(CODCr)100 3 悬浮物(SS)30 4 氨氮(以 N 计)25 5 选择控制项目 总磷(以 P 计)a 3 6 粪大肠菌群(MPN/L)b 10000 a 出水排入 封闭水体、半封闭水体和省、市、县级等水质断面 磷超标水体的限值;b 县级政府指定的控制区域执 行 的限值。4.4 污染物 去除 要求 4.4.1 应具备 污染 物去 除能 力。当测试 条件 温度 为10 时,化 学需 氧量(COD Cr)、氨氮(以 N 计)的污染 物去 除率 应符 合 表 3 的要 求。表3 户用处 理设 备污 染物 去除 要求 序号 控制项目 去除率 备注(测试条件)1 化学需氧量(CODCr)去除率 60%当 CODCr 进水浓度大于 150 毫克/升时 2 氨氮(以 N 计)去除率 60%当氨氮进水浓度大于 20 毫克/升时 DB33/T 2377 2021 4 4.4.2 去除率 按以 下式(1)计算:(1)式中:户用 处理 设备 某污 染物去 除率,%;C 进 户 用处 理设 备某 污 染物进 水浓 度,毫克/升;Q 进 户 用处 理 设 备进 水 流量,立方 米/天;C 出 户 用处 理设 备某 污 染物出 水浓 度,毫克/升;Q 出 户 用处 理设 备出 水 流量,立方 米/天。4.5 其他管 理要 求 4.5.1 污水处 理过 程中 不应 通过 稀释方 式达 到出 水水 质要 求。4.5.2 污水处 理过程 中产 生的栅 渣、沉 砂、浮 油和 污泥等 应按时 清掏、合理 处置,且应遵 循资源 化 利用优先 的原 则。4.5.3 户厕改 厕及 化粪 池卫 生要 求应满 足 GB 19379。5 监测要 求 5.1 水质采 样应 符 合 HJ 91.1、HJ 493、HJ 494、HJ 495 等有关 技术 规范。5.2 对水质 的测 定采 用表 4 所列 的方 法标 准。本标 准发 布实施 后发 布的 污染 物监 测方法 标准,如 适用性满足 要求,同 样适 用于 本标准 相应 污染 物的 测定。表4 户用处 理设 备水 质监 测方 法 序号 污染物 方法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1 pH 值 水质 pH 值的测定 电极法 HJ 1147 2 化学需氧量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 铬酸盐法 HJ 828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快 速消解分光光度法 HJ/T 399 3 悬浮物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1901 4 氨氮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 吸收光谱法 HJ/T 195 水质 氨氮的测定 纳氏试剂 分光光度法 HJ 535 水质 氨氮的测定 水杨酸分 光光度法 HJ 536 水质 氨氮的测定 蒸馏-中和 滴定法 HJ 537 5 总氮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 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HJ 636 水质 总氮的测定 气相分子 吸收光谱法 HJ/T 199 6 总磷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 光光度法 GB/T 11893 7 粪大肠菌群 水质 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多 管发酵法 HJ 347.2 水质 总大肠菌群和粪大肠菌 群的测定 纸片快速法 HJ 755 水质 总大肠菌群、粪大肠菌 群和大肠埃希氏菌的测定 酶 底物法 HJ 1001 DB33/T 2377 2021 5 6 实施管 理 按照监 测要 求获 得的 出水 水质监 测数 据作 为户 用处 理设备 排放 是否 达标 的判 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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