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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080 CCS A 01 DB42 湖北省地方标准 DB42/T 1848 2022 流浪乞讨 人员托养 机构监管 工作指南 Guideline for supervision of vagrants and beggars fostering institution 2022-04-25 发布 2022-06-25 实施 湖 北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 DB42/T 1848 2022 I 目 次 前言.III 1 范围.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1 3 术 语和 定义.1 4 基 本要 求.2 5 派 驻监 管工 作人 员要 求.2 6 监 管制 度及 内容.2 监管 制度.2 监管 形式.2 7 监 管要 求.3 托养 机构 工作 人员 要 求.3 设施 设备 要求.3 安全 管理 要求.4 财务 管理 要求.4 信息 管理 要求.4 日常 服务 管理 要求.4 制度 建设 要求.5 8 结 果与 通报.5 结果.5 通报.5 附录A(资 料性)流浪 乞讨人 员托 养机 构监 管 打 分表.6 附录B(资 料性)日常 检查记 录表.13 附录C(资 料性)机构 托养工 作协 议.14 附录D(资 料性)托养 登记表.16 DB42/T 1848 2022 II DB42/T 1848 2022 II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T 1.1 2020 标 准化 工作 导则 第1 部分:标准 化文 件的 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 规 定起草。请注意 本文 件的 某些 内容 可能涉 及专 利。本文 件的 发布机 构不 承担 识别 专利 的责任。本文件 由湖 北省 民政 厅提 出。本文件 由湖 北省 民政 服务 标准化 技术 委员 会归 口管 理。本文件 起草 单位:湖 北省 民政厅 社会 事务 处、长江 大学、荆州 市社 会救 助服 务中心、湖 北斯 坦达 标准化技 术服 务有 限公 司、荆州市 四叶 草社 会工 作服 务中心。本文件 主要 起草 人:李云 中、徐 前权、朱 勇、王萍、杨琪、卢 文博、黄 君、管雯磬、叶 蓓。本文件 实施 应用 中的 疑问,可咨询 湖北 省民 政厅,联 系 电话:027-50657037,邮 箱:。在 执 行 过 程 中如 有 意 见和建 议 请 反 馈 至荆 州 市 社会救 助 服 务 中 心,联 系 电话:0716-8216858,邮箱:。DB42/T 1848 2022 1 流 浪乞讨 人员托养 机构监 管工作指 南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了 流浪 乞讨人 员托养 机构监 管工 作的基 本要求、监管 工作 人员要 求、监 管制度 及形 式、监管内 容、监管 结果 通报。本文件 适用 于湖 北省 内流 浪乞讨 人员 托养 机构 的监 督工作。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其 中,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其 最新 版本(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适 用 于 本文件。GB 13495.1 消 防安 全标 志 第1 部分:标志 GB/T 23245 2009 流浪 乞讨人 员社 会救 助基 本术 语 GB/T 28223 2011 救助 管理站 服务 GB/T 29354 2012 救助 管理机 构安 全 GB 50763 无障 碍设 计规 范 JGJ 50 城 市道 路和 无障 碍设计 规范 MZ/T 060 2011 流 浪乞 讨人员 机构 托养 工作 指南 3 术语和 定义 GB/T 23245-2009 和MZ/T 060-2011 界 定的 以及 下列 术 语和定 义适 用于 本文 件。流浪乞 讨人 员 vagrants and beggars 以流浪、乞 讨方 式度 日的 生活无 着人 员。来源:GB/T 23245-2009,2.1 受托机 构 care institution 经一定 程序 接受 救助 管理 机构委 托,为 流浪 乞讨 人 员提供 照料 服务 的企 业、事业单 位、社 会团 体和其他社 会组 织。来源:MZ/T 060-2011,3.2 托养对 象 care object 救助管 理机 构委 托给 托养 机构照 料的 长期 滞留 流浪 乞讨人 员。来源:MZ/T 060-2011,3.3 监管工 作 supervision DB42/T 1848 2022 2 对托养 机构 为托 养对 象提 供生活 照料、医 护、安全 等方面 进行 监管,监 管单 位包括 救助 管理 站、第三方评 估机 构等 组织。4 基本要 求 受托机 构的日 常监 管工作 由救助 管理机 构负 责,当 地民政 局负责 督查,财务 审计由 当地审 计部 门和财务 机构 进行 审计,托 养安全 工作、服 务成 效等 可委托 第三 方评 估机 构进 行评估。救助管 理机 构应 制定 托养 监管工 作计 划,明确 监管 内 容和监 管责 任,并报 上级 主 管部门 进行 备案,本级民 政局 有权 对托 养工 作进行 抽查。托养监 管工 作计 划应 及时 向受托 机构 进行 通报,并 征求受 托机 构意 见。5 派驻监 管工 作人 员要 求 救助管 理机 构应 选派 专人 常驻 受 托机 构进 行监 督,托养人 数超 过 30 人 的,至 少派 驻 1 名 工作 人 员常驻受 托机 构监 督;超 过50 人 的,至少 派驻2 人;超过 100 人 的,至少 派 驻3 人。监管工 作人 员工 作包 括但 不限于:a)进入受 托机 构服 务场 所检 查受托 机构 情况;b)向受托 机构 调查、了 解与 机构运 营有 关的 情况;c)查阅、复制 与受 托机 构运 营有关 的合 同、票据、账 簿、检 验报 告以 及其 他资 料、凭 证;d)委托第 三方 对受 托机 构运 行情况 进行 评估 等。监管工 作人员 应当 记录监 督检查 的情况,通 报检查 结果。监督检 查记 录经监 督检查 人员和 托养 机构签字 并归 档。监管工 作人员 应当 建立受 托机构 信用档 案,记录资 格审核、日常 监督 检查结 果、违 法行为 查处 等情况。监管工 作人 员接 到对 受托 机构的 咨询、投 诉、举报,属于监 管范 围的,应 当及 时受理 并进 行答 复、核实、处理;对 不属 于监 管范围 的,应当 书面 通知 并移交 有关 部门 处理。6 监管制 度及 内容 监管制 度 6.1.1 救助管 理机 构应 建立 健全 流浪乞 讨人 员托 养机 构的 监管制 度。6.1.2 拟定监 管计 划,明确 监管 内容,包括 日常 监管、督 查工作 和第 三方 评估 等。6.1.3 根据流 浪乞 讨人 员托 养机 构监管 内容 制定 评分 表(参见附 录 A)。监管形 式 6.2.1 日常监 督 日常监 督包 括但 不限 于以 下内容:a)人员管 理,包括 人员 配置、人才 制度 建设、人 才的 引进、培养 和流 动等;b)服务管 理,托养 服务 的运 行及成 效,包括 日常 照料、物品 保管、寻 亲服 务、隐私保 护等;c)安全管 理,包括 安全 设施 设备维 护、安全 检查、应 急处理 等;d)财务管 理,包括 财务 制度 建设、财务 预算 与决 算、财务公 开等;e)信息管 理,包括 数据 报送、信息 处理、信 息公 开、信息保 管等;DB42/T 1848 2022 3 f)档案管 理,包括 托养 对象 档案建 立、更新、保 管、移交等;g)日常管 理,包括 填写 日常 管理检 查记 录表 等(参见 附录 B)。6.2.2 督查工 作 上级民 政部 门督 查工 作包 括但不 限于 以下 内容:a)安全隐 患:重点 督查 受托 机构在 生活、消 防、食品 及卫生 方面 是否 存在 安全 隐患;b)财务使 用:受托 机构 财务 使用是 否规 范、是否 做到 专款专 用等 问题;c)日常监 管:救助 管理 机构 日常监 管工 作是 否落 实到 位,监 管程 序是 否符 合规 范;d)工作台 账:受 托机 构工 作 档案的 保存、日常 工作 台 账记录 及托 养对 象信 息的 保存等 是否 符合 规范等。6.2.3 第三方 评估 6.2.3.1 受托机 构监 管服 务成 效需 要委托 第三 方机 构进 行评 估。6.2.3.2 第三方 评估 工作 包括 服务 成效、机构 安全 及资 金使 用规范 等内 容。6.2.3.3 第三方 评估 机构 可经 过政 府采购 程序,通 过政 府购 买服务 形式 进行 选择。6.2.3.4 第三方 评估 内容:a)受托机 构 服 务程 序是 否规 范,服 务内 容是 否满 足服 务对象 最基 本的 生活 需要,如生 活照 料、医护、安 全等;b)受托机 构的 安全 管理 工作 是否落 实,是否 存在 安全 隐患;c)受托机 构工 作人 员的 专业 技术能 力是 否合 格;d)托养对 象的 满意 度(有思 考能力 的服 务对 象);e)受托机 构的 档案 管理 是否 规范,台账 记录 是否 真实;f)受托机 构的 财务 审计 等。7 监管要 求 托养机 构工 作人 员要 求 7.1.1 托养机 构的主 要负 责人应 具备医 疗、养 老等 相关工 作背景,熟练 掌握 护理、养育、社会工 作 等专业知 识。7.1.2 应配备 行政管 理、专业技 术、工 勤技能 人员,其中 医疗、护理、康复、社会 工作等 专业技 术 人员应取 得相 应的 职业 资格 证书。7.1.3 托养机 构的 工作 人员 数量 以能满 足托 养对 象的 需求 并能提 供 GB/T 28223-2011 第 4.2 和第 4.3所规定 的服 务为 原则。7.1.4 应建立 完整 的人 员管 理制 度,人 员培 训及 流动 制度。设施设 备要 求 设施设 备应 满足 以下 要求:a)托养对 象人 均建 筑面 积不 小于 25,人均 居住 面积 不小于 4,人 均室 外活 动面积 不小 于 4;b)提供单 人单 床,床上 用品 根据季 节配 备;c)根据当 地气 候特 点,为托 养对象 居室 配备 降温、采 暖、通 风等 设备;d)设有食 堂,配备 厨具、餐 具、就 餐桌 椅、消毒 柜、冰箱等;DB42/T 1848 2022 4 e)设有洗 漱间,配 备脸 盆、牙膏、牙刷、肥 皂、毛巾 等基本 的个 人生 活用 品;f)设有卫 生间,配 备蹲 便器 或坐便 器,有残 疾人 无障 碍扶手、坐 便椅 位置、洗 手池;g)设有洗 衣房,配 备洗 衣机、消毒 设备 等;h)设有洗 浴间、更 衣室,配 备冷热 水洗 浴设 施、防滑 垫、扶 手、拖鞋、板 凳、排风扇 等;i)有条件 的托 养机 构宜 设置 托养对 象活 动室,并 配备 健身器 材、图书、电 视、棋牌等;j)配备拐 杖、轮椅 和其 他辅 助器材。安全管 理要 求 安全管 理应 满足 以下 要求:a)应建立 安全 岗位 责任 制,设立安 全员,由 其负 责机 构日常 安全 管理、安 全设 施设备 维护 和安 全检查报 告工 作,救助 管理 机 构需 派遣 一名 工作 人员 负责定 期和 不定 期抽 查;b)做好安 全检 查记 录,安全 检查档 案记 录由 救助 管理 机构定 期抽 查;c)托养机 构的 活动 区、康 复 区、观察 室、走廊、楼 道等 公共区 域应 安装 具有 存储 功能的 视频 监 控系统。监控 录像 资料 保存 期不少 于 3 个月,特 殊、重要资 料以 实物 方式 交存 档案室;d)安全扶 手、坡道 等无 障碍 设施设 计应 符 合GB 50763 的规定;e)托养对 象的 生活 区、活 动 区、康复 区、观 察室、走 廊、楼道 应设 有人 员紧 急 疏散通 道,并 在显要位置 设置 紧急 疏散 标志;f)托养机 构应 配备 电话、紧 急呼叫 等通 讯设 施;g)托养机 构应 配备 消防 设备,定期 检查、补 充、更换 消防器 材,消防 安全 标志 的设置 应符 合 GB 13495.1 的 规定;h)托养机 构应 做好 安全 饮食、饮水 及卫 生等 工作,避 免发生 卫生 安全 事件;i)托养机 构发 生紧 急事 件时,应及 时向 救助 管理 站及 其他应 急部 门通 报;j)托养机 构应 制定 应对 自然 灾害和 突发 事件 的应 急预 案,并 参照GB/T 29354-2012 第6 章、第7章所列 事项 做好 机构 内安 全管理 和突 发事 件处 置工 作。财务管 理要 求 7.4.1 应建立 独立 的账 目,有专 职财务 人员 负责 财务 管理 工作。7.4.2 应有财 务会 计和 资产 管理 制度。7.4.3 应具备 详细 的年 度财 务预 算及决 算并 及时 向救 助管 理机构 通报,按 要求 进行 公示。7.4.4 应定期 接受 财务 部门 及第 三方财 务审 计机 构的 审计。信息管 理要 求 信息管 理应 满足 以下 要求:a)托养机 构妥 善保 管托 养对 象基本 档案 材料,档案 一 人一档,并定 期移 交给 救 助管理 机构 保管,包括托 养工 作协 议(参见 附录 C)、托养 登记 表(参见附 录 D);b)托养机 构选 派专 人负 责档 案管理;c)托养对 象若 发生 疾病 或死 亡时,托 养机 构应 当及 时 救治并 向救 助管 理机 构报 告;若托 养对 象 死亡,则协 同救 助管 理机 构 进行遗 体处 置,救 助管 理 机构应 将托 养对 象骨 灰移 送当地 殡葬 管理 部门,并 做好 死亡 证明、火 化证明 及骨 灰存 放证 明等 档案的 存放;d)托 养 对象 的 所有 信息 的 发布 与 审核 均 由救 助管 理 机构 负 责,托 养机 构未 经 允许 不 得通 过 任 意途径公 开信 息。日常服 务管 理要 求 DB42/T 1848 2022 5 日常服 务包 括流 浪乞 讨人 员的日 常生 活照 料、医护 服务、安全 监管 等内 容。制度建 设要 求 7.7.1 建立健 全的 内部 治理 结构、财务 会计 和资 产管 理制 度。7.7.2 建立有 关托 养服 务的 投诉、受理、处 理、反馈 机制。7.7.3 妥善保 管托 养对 象基 本档 案材料,档 案一 人一 档,并定期 移交 给救 助管 理机 构保管。8 结果与 通报 结果 8.1.1 应做好 日常监 管记 录,定 期向救 助管理 机构、受托 机构进 行通报 留存,通报 结果由 救助管 理 机构向上 级民 政部 门进 行汇 报。8.1.2 督查工 作采 取定 期检 查和 不定期 暗访 的形 式开 展,检查结 果向 救助 管理 机构 和受托 机构 通报。通报 督查结 果由 民政 部门 书面 向救助 管理 机构 及受 托机 构进行 通报,通 报结 果向 上级民 政部 门报 备。DB42/T 1848 2022 6 附录A(资料 性)流浪乞 讨人 员托 养机 构监 管打分 表 表A.1 所示 为流 浪乞 讨人 员 托养机 构监 管打 分表 的式 样。表 A.1 流浪 乞讨 人员 托养 机构监 管打 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说明 评分方法 自评得分 监管工作人员评分 最终评分 1.基础建设情况(35 分)1.1 基本资质(8 分)硬件管理(6 分)设施设备(3 分)托养对象人均建筑面积不 小于 25,人均居住面积不小于 4,人均室外活动面积不 小于 4。提供单人单床,床上用品 根据季节配备。根据当地气候特点,为托 养对象居室配备降温、采暖、通风设备。设有食堂,配备厨具、餐具、就餐桌椅、消毒柜、冰箱等。设有洗漱间,配备脸盆、牙膏、牙刷、肥皂、毛巾等基本的个人生活用 品。设有卫生间,配备蹲便器或坐便器,有残疾人无障碍扶手、坐便椅位置、卫生纸、纸篓、排气扇、洗手池。设有洗浴间、更衣室,配 备冷热水洗浴设施、防滑垫、扶手、拖鞋、浴凳、排气扇等。设有洗衣房,配备洗衣机、消毒设备等。有条件的托养机构宜设置 托养对象活动室,并配备健身器材、图书、电视、棋牌等。现场观察 DB42/T 1848 2022 7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说明 评分方法 自评得分 监管工作人员评分 最终评分 配备拐杖、轮椅和其他辅 助器具。得分说明:若全符合得 3 分,若不符合则得 0 分。1.基础建设情况(35 分)1.1 基本资质(8 分)安全管理(3 分)托养机构应建立安全岗位 责任制,指定安全员,由其负责机构日常安全管理、安全设施设备维护和安全检查报告工作。托养机构的活动区、康复 区、观察室、走廊、楼道等公 共区域应安装具有存储功能的视频监控系统。监控录像资料保存期不少于 3 个月,特殊、重要 资料以实物方式交存档案室。安全扶手、坡道等无障碍 设施设计应符合 JGJ 50 的规定。托养对象的生活区、活动 区、康复区、观察室、走廊、楼道应设有人员紧急疏散通道,并在显要位置设置紧急疏散标志。托养机构应配备电话、紧 急呼叫等通讯设施。托养机构应配备消防设备,定期检查、补充、更换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应符合 GB-13495 的规定。托养机构应制定应对自然 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参照 GB/T 29354 第6 章、第7 章所列事项做好机构内安全管理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得分说明:若全符合得 3 分,若不符合则得 0 分。资质要求(2 分)托养机构应满足以下条件:具 备 法 人 资 格,且 具 备 从 事 托 养 服 务 或 其 他 相 关 服 务 资质;有开展托养服务的固定场 所;正常运营达一年以上;有餐饮卫生许可;现场观察 DB42/T 1848 2022 8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说明 评分方法 自评得分 监管工作人员评分 最终评分 有消防安全证明;提供医疗、康复等专业服 务的,具备相应的许可资质;有明确的服务宗旨、服务 目标、服务对象、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得分说明:若全符合得 2 分,若不符合则得 0 分。1.2 制度建设(7 分)制度建立(3 分)建立并实施人员、服务、安全、财务、信息与档案等各项规章制度,需公开的制度上墙悬挂。得分说明:如全符合得 3 分,若不符合则得 0 分。查阅资料 信息管理(2 分)建立数据报送、信息处理、信息公开、信息保管等信息管理机制,定期更新及上报数据信息,妥善保管数据信息。得分说明:若符合得 2 分,若 不符合则得 0 分。查阅资料 访谈 反馈机制(2 分)建立托养服务的投诉、受理、处理、反馈机制,并存有记录。得分说明:若满足得 2 分,若 不满足则得 0 分。查阅资料 访谈 1.3 人员管理(10 分)人员架构(1 分)有组织架构和明确的内部责任分工。得分说明:若符合得 1 分,若 不符合则得 0 分。查阅资料 人员配置(6 分)按照要求及时配备人员到岗。得分说明:若符合得 1 分,若 不符合则得 0 分。查阅资料 主要负责人具备医疗、养老等相关工作背景,熟练掌握护理、养育、社会工作等知识。得分说明:若符合得 2 分,若 不符合则得 0 分。查阅资料 人员流动(2 分)工作人员的数量以能满足托养对象的需求并能提供 GB/T 28223 第4.2 章节和第 4.3 章节所规定 的服务为原则,人员流动需控制在 10%以内。得分说明:若全符合得 2 分,若不符合则为 0 分。查阅资料 DB42/T 1848 2022 9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说明 评分方法 自评得分 监管工作人员评分 最终评分 人员培养(1 分)为 工 作 人员 提 供专 业 服务 相 关的 培 训 支持,每位 每 年培 训 记录 不 低于 2 次。得分说明:若符合得 1 分,若 不符合则得 0 分。查阅资料 访谈 1.4 财务管理(10 分)财务管理(4 分)有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得分说明:若符合得 2 分,若 不符合则得 0 分。查阅资料 访谈 财务账目清晰,专款专用,收支合理。得分说明:若符合得 2 分,若 不符合则酌情扣分,直至扣完为止。预决算(6 分)员工薪酬福利符合劳动法及相关规定。得分说明:若符合得 3 分,若 不符合则得 0 分。具有详细的年度财务预算及决算。得分说明:若符合得 3 分,若 不符合则得 0 分。2.服务开展情况(60 分)(格式问题)2.1 服务开展(40 分)日常照料(15 分)应参照GB/T 28223 第4.2 章节 和第4.3 章节所规定服务标准 为托养对象提供生活照料等服务。得分说明:若符合标准要求得15 分,若不符合则酌情扣分,直至扣完为止。查阅资料 访谈 物品保管(5 分)托养机构应对托养对象随身携带的个人财物予以登记,并妥善保管。得分说明:若符合标准要求得 5 分,若不满足则酌情扣分,直至扣完为止。查阅资料 访谈 寻亲服务(5 分)托养机构应与托养对象沟通、交流,协助救助管理机构收集、查找托养对象的家庭信息。得分说明:若有完整、详细记录且更新及时得 5 分,若不满 足则酌情扣分,直至扣完为止。查阅资料 访谈 档案管理(5 分)建 立 托 养对 象 档案,定期 向 救助 管 理 机构 移 交服 务 文档 资 料,包 括日常护理、服务记录;健康检 查资料;医疗救治、康复资料;专业社查阅资料 访谈 DB42/T 1848 2022 10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说明 评分方法 自评得分 监管工作人员评分 最终评分 工支持、心理辅导记录;其他资料。得分说明:若有完整、详细记录且更新及时得 5 分,若不满 足则酌情扣分,直至扣完为止。隐私保护(5 分)应 保 护 托养 对 象隐 私,未 经 救助 管 理 机构 许 可不 应 公开 托 养对 象 信息,包括:托养对象身份信息;托养对象的智力、心理、生理 状况等信息;与托养对象有关的视频、图片等影像资料。得分说明:若有完整、详细记录且更新及时得 5 分,若不满 足则酌情扣分,直至扣完为止。若发生隐私泄露,则记 0 分,如情 节严重,则直接追求法律责任。查阅资料 访谈 其它(5 分)1.托养对象外出时,托养机构 应登记其去向,并协助其携带写有姓名和联系方式的卡片;2.托养对象在托养期间走失的,托养机构应立即向救助管理 机构报告,同时立即报警和寻找。得分说明:若有完整、详细记录得 5 分,若不符合则酌情扣 分,直至扣完为止。查阅资料 访谈 2.2 服务质量(20 分)总体计划(2 分)制订合理明确的年度工作计划,目标清晰,含有进度规划、职责分工等要素。得分说明:若符合得 2 分,若 不符合则酌情扣分,直至扣完为止。查阅资料 服务质量(18 分)年度管理及成效情况。得分说明:若管理规范且成效显著得 3 分,若不符合则酌情 扣分,直至扣完为止。自评报告 托养对象的身体、心理及生活状况改善。得分说明:通过随机面谈,若状况得到改善得 3 分,若不符 合则酌情扣分,直至扣完为止。自评报告 面谈 DB42/T 1848 2022 11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说明 评分方法 自评得分 监管工作人员评分 最终评分 托养对象的满意程度、意见及建议。得分说明:经调查,若满意 程度在 91%以上得 3 分;若满意 程度在81%90%得 2 分;若满意程度 在 71%80%得 1 分;若低于 70%则不得分。自评报告 问卷调查 提供由专业财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得分说明:若审计报告显示合格则得 9 分;若显示不合格,则直接评为不合格。审计报告 3.社会评价情况(5 分)社会评价(5 分)社会大众对机构在合同运营期内的服务表现满意。得分说明:通过调查,若满意程度在 91%以上得5 分;若满 意程度在 81%90%得4分;若满意程度在 71%80%得3 分;若低于 70%则得 0 分。问卷调查 访谈 加分项(12 分)媒体报告(2 分)服务成果显著,接受主流媒体的报道。得分说明:若有媒体报道则得 2 分;若无有媒体报道则得0 分;查阅资料 零事故率(10 分)机构在运行过程中,从未发生事故。得分说明:若无事故发生则得 10 分。查阅资料 扣分项(15 分)诚信度(15 分)所提交的人员、财务、服务等各项资料应当真实有效,数据准确,不允许作假。得分说明:如经查证存在瞒报、虚报、漏报等情况,一次性扣除 15 分。查阅资料 访谈 重大事故 如出现被认定为重大事故,则直接解除托养合同,依法律追究其法律责任。总得分 11 项 其他说明:时间:自评填报人签字:监管工作人员评分人员签字:最终评定结果为 备注:1、本评估指标总分为 100 分,加分项为 12 分,扣分项为 15 分。2、90 分112 分为优秀;3、60 分90 分为良好;DB42/T 1848 2022 12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说明 评分方法 自评得分 监管工作人员评分 最终评分 4、60 分以下为不合格。DB42/T 1848 2022 13 A A 附录B(资料 性)日常检 查记 录表 表B.1 所示 为托 养机 构监 管 日常检 查记 录表 的式 样。表B.1 日常 检查 记录 表 驻点人员 日期 托养 人数 男:女:设 施 安 全 房屋安全 水、电、燃气安全 卫生安全 消防设施 监控设备 防护设施 门、窗、墙 生 活 状 况 卫生情况 食品份量 营养结构 生活标准 人 员 状 况 健康、情绪状况 精神状况 衣着被服 活动情况 管理人员工作状况:托养对象护养状况:情况反映:记录时间:驻点人员:托养服务负责人意见:DB42/T 1848 2022 14 B B 附录C(资料 性)机构托 养工 作协 议 C.1 所 示为 机构 托养 工作 协 议 的式 样 机构托 养协 议书 甲方:(救 助管 理机 构)乙方:(受 托机 构)经评估、公 示等 程序,甲 方选定 乙方 作为 受托 机构。为确 保托 养对 象的 基本 权益,明确 甲乙 双方 的权利和 义务,签 订此 协议。一、甲 方的 权利 和义 务 1甲 方选 择适 合乙 方照 料 的托养 对象 交乙 方进 行托 养。2.甲 方按 月支 付乙 方托 养 费共 元每 人每 月,不足 整月 的按 实际 天数 结算。3.甲 方可 根据 需要 组织 乙 方相关 负责 人和 工作 人员 参加业 务培 训,若乙 方无 故不参 加培 训,甲 方有权终 止协 议。4.甲 方负 责联 系、监督、指导托 养工 作具 体事 务,定期对 乙方 进行 评估,并 对乙方 的工 作提 出 限期改进 意见 和建 议。若规 定时间 内乙 方不 能改 进的,甲方 有权 终止 协议。5.托 养对 象因 查明 家庭 或 户籍等 信息 而适 宜返 乡安 置的,甲方 有权 要求 乙方 为其办 理终 止托 养 手续。6.若 乙方 有损 害托 养对 象 合法权 益的 行为,甲 方有 权终止 协议 并保 留进 一步 追究乙 方法 律责 任 的权利。7.因 乙方 看护 照料 不力,造成托 养对 象被 伤害 的,其医疗 费、住院 费、护理 费等由 乙方 自理,因治疗不 及时 或延 误治 疗时 间,造 成后 果的,甲 方将 追究其 法律 责任。8.因 乙方 看护 照料 不力,造成托 养对 象走 失的,乙 方要立 即向 甲方 报告,同 时立即 报警 和寻 找。造成严 重后 果的,乙 方要 承担相 应法 律责 任。9.乙 方因 各种 原因 失 去 履 行托养 协议 能力,或 乙方 出现违 法犯 罪行 为时,甲 方应及 时终 止协 议。二、乙 方的 权利 和义 务 1协议 期间,乙方 负责 为 托养对 象提供 日常 生活照 料、护 理、医 疗、心理与 康复等 服务,特别 要保障托 养对 象的 人身 安全,确保 其各 项合 法权 益和 人格尊 严不 受侵 犯。2.乙 方应 积极 参加 甲方 组 织的各 种业 务培 训。3.乙 方应 积极 配合 甲方 开 展服务 质量 评价 等工 作。4.托 养对 象因 查明 家庭 或 户籍等 信息 而适 宜返 乡安 置的,乙方 要积 极配 合办 理终止 托养 手续。5乙 方无 权向 第三 方机 构、组织 或个 人转 移托 养对 象。6乙方 欲终 止托养 协议,必须提 前60日 向甲 方通报。遇不 可抗力 造成 无法履 行托养 协议的 应及 时向甲方 通报。7乙方 如遇 托养对 象患 病,应及 时报告 甲方。门诊 治疗者 应持病 历、处方及 其他有 效票据 向甲 方申请审 核报 销;需住 院时,除急 诊外,必 须由 甲方 安排,在指 定医 院接 受住 院治疗;急 诊住 院必 须 在 就诊同时 与甲 方联 系,听从 甲方意 见和 安排。8 托 养对 象因 病住 院,乙方需 安排 好陪 护工 作。DB42/T 1848 2022 15 9 托 养对象 在医 疗机构 内死亡 的,乙 方应 立即向 甲方报 告,并 取得 医疗机 构出具 的死亡 证明 书。死亡证 明书 等相 关材 料交 由甲方 保管。10.托 养对 象在 乙方 场所 内或在 外出 期间 死亡 的,乙方应 立即 向甲 方报 告,同时报 请公 安机 关到 场处置并 出具 死亡 原因 鉴定 书。死 亡原 因鉴 定书 等相 关材料 交由 甲方 保管。11.乙 方应 做好 托养 对象 死亡的 善后 工作,及时 交接 寄存物 品,并 协助 甲方 处理 公示、火 化等 事宜。凭相关 票据 到甲 方结 算;托养对 象非 正常 死亡 的,由甲乙 双方 协商 解决。12.因 乙方 管理 不善、照 顾不周,托养 对象 在乙 方 托养期 间遭 受人 身伤 害或 托养对 象伤 害他 人,造成严重 后果 的,乙方 需承 担相应 的法 律责 任。13.乙 方应 按照 民政 行业 标准 流 浪乞 讨人 员机 构托 养工作 指南 的要 求,配 备 相应的 软硬 件设 施,向托养 对象 提供 相应 的托 养服务,并 接受 甲方 的监 督管理。三、本 协议 有效 期为:_ 年_ 月_ 日至_ 年_月_ 日。四、在 双方 约定 的协 议有 效期内,乙 方应 接受 甲方 的监督 管理。乙 方若 存在 违反民 政行 业标 准 流浪乞讨 人员 机构 托养 工作 指南 和 其他 违约 情况,甲 方有权 依照 该标 准和 相关 法律法 规的 规定,追究 乙方的相 关责 任,并有 权终 止协议。五、在本 合同 履行 过程 中 若发生 争议,双方 协商 解 决,协商 不成 的任 何一 方 可向协 议履 行地 人民 法院提起 诉讼。六、其 他 1.甲 乙双 方在 协议 期间,如对协 议理 解存 在差 异,协议的 解释 权归 甲方。2.协 议未 尽事 宜,双方 可 签订补 充协 议。补充 协议 经双方 签字 盖章 后生 效,与本协 议具 有同 等 法律效力 3本 协议 经甲 乙双 方签 字 盖章后 生效。本 协议 一式 两份,甲乙 双方 各执 一份。甲方(签章)乙方(签 章)甲方法 定代 表人(签 章):乙方 法定 代表 人(签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 DB42/T 1848 2022 16 C C 附录D(资料 性)托养登 记表 表D.1 所示 为托 养登 记表 的 式样。表D.1 托养 登记 表 入托时间:托养编号:姓名 性别 救助编号 照片 民族 年龄 出生日期 身高 cm 体重 kg 文化程度 饮食习惯 来站方式 来站时间 自述家庭 住址 求助原因 身体状况 基本健康 肢体残疾 智力残疾 疑似精神障 碍 传染病 行动困难 明显外伤 严重抑郁 躁动不安 其他 身体详细 情况 有无异常行为及表现 需特别照顾护理说明 救助管理机构:(签章)经办人:年 月 日 受托机构:(签章)经办人:年 月 日 说明:此表一式两份,救助管理机构和受托机构各保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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