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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S A 8 广 T 2021-03 0.50 8 2 西 壮 农 药 T echnical c-02-05 发 壮族药 原 料 c ode of p r 发 布 广西 壮 族 自 料 包 装 r action fo r p 壮 族自治 区 自 治 装 桶 清 r cleaning p ackaging 区 市场监 督 区 清 洗利and utili z barrels 督 管理局 地 D B 用技 术 z ing pesti c 发 布 4方 标 B 45/T 22 5 术规 程 c ide raw m 2021-0 布 45 标准5 3 2021 程 m aterial 0 3-05 实 准 实 施DB 45/T 2 25 3 20 21 I 目次 前言.II 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 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 义.1 4 分类.1 5 清洗.1 6 技术要求.2 7 标志、运 输和贮存.3 附录 A(规范 性)清洗 再利用桶水浸出液毒性试验取样方法.4 参考文献.5 DB 45/T 2 25 3 20 21 I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 0 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 准化文件的 结构和起草 规则的规 定 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宣贯。本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广西田园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农喜作物科学有限公司、广西康赛德农化有限 公司、南宁市德丰富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胡全保、李卫国、丁培芳、韦红慧、杨宝萍、卢瑞、李阳、韦元杰、郑伟、李现玲。DB 45/T 2 25 3 20 21 1 农药原料包装桶清洗利用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农药原料包装桶清洗再利用的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45 L3 00 L 农药原料及其助剂产品包装桶再利用的清洗和使用,并再利用于包装农用 化学品、工业油漆、松节油、桐油等化工产品。本文件不适用于盛装过剧毒级原料,以及不适用于盛装食品、医药、饲料及该类行业添加剂的相关 产品。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GB/T 1 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3 25.1 包装容器 钢桶 第 1部 分:通用技术要求 GB/T 6 68 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 8 97 8 污 水 综合排放标准 GB/T 1 35 08 聚乙烯吹塑 容器 GB/T 2 16 03 化学品 急 性经口毒性试验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FZ/T 5 10 08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农药原料包装桶 p es tic id e ra w mat er ia l pa ck ba rr el 原用于盛装农药原料(除剧毒品外)的包装桶。3.2 再利用 r ecy cl e 农药原料包装桶经净化处理后再用于包装农用化学品、工业油漆、松节油、桐油等化工产品(非医 药、食品和饲料等包装)。4 分类 按材质的不同,分为钢桶和聚乙烯桶两种。5 清洗 DB 45/T 2 25 3 20 21 2 5.1 场地 清洗场 地 应 做防渗处 理、有 废 水 收集设施、有 废气收集处 理 设施。5.2 清洗设备 清洗桶使用 带 桶 夹 的 旋转 清洗机,旋转转速:1 0.5 rp m/mi n,上 下 摇摆幅度 30。5.3 内壁清洗 5.3.1 溶剂清洗 用 与 该桶装原料相 溶 的 溶 剂(常 用 为甲醇、或二甲苯)清洗,用 量每个 桶 0.2 kg 0.5 kg。5.3.2 碱水清洗 用 含Na OH 3%6%的 碱 水 清洗,用 量每个 桶15 kg 20 kg,清 洗 时间 5 mi n 8 mi n。5.3.3 表面活性剂水清洗 用 含表面活 性剂2%4%的水清洗,用 量每个 桶1 5 kg 2 0 kg,清洗 时间 5 mi n 8 mi n。5.3.4 自来水清洗 用自 来 水清洗 二次,每次 用水15 kg 20 kg,每 次时间 5 mi n 8 mi n。5.4 外壁清洗 手 工 操 作,用请水和 毛刷,对桶 外壁 清洗,去除 污 渍。5.5 环保要求 5.5.1 清洗过 程 产生的 废气,应 收集集 中 处 理 至符合 GB 1 62 97 二 级 标准要求 后排放。5.5.2 清洗过 程 产生的 废 水,应 收集集 中 处 理 至符合 GB 8 97 8 一 级标 准 后回 用于桶的清洗、或排放。5.5.3 清洗工 程 产生的 废 液,应 集 中 收后 按 危险废 物储存,并 委托 有 危险废 物 处置资质 的单位 处 理。6 技术要求 6.1 外观要求 清洗再利用桶 外观 要求应 符合表 1的 规定。表1 外观要求 项目 要求 桶外壁外观 允许有不影响使用的污渍面积 1 cm 2 变 形 不影响使用的变形 裂缝孔洞 不允许有 擦痕 允许有不影响使用的擦痕 锈渍 允许有不影响使用的锈渍 DB 45/T 2 25 3 20 21 3 6.2 性能要求 符合GB/T 3 2 5.1和G B/T 1 35 08中的性 能要求。6.3 毒性要求 6.3.1 清洗再利用桶的毒性要求应符合表 2 规定。表2 清洗再利用桶毒性要求 项 目 指 标 水浸出液大鼠急性经口 LD 50/(mg/kg)5 000 6.3.2 水浸出液大鼠急性经口 LD 50 试验,按 GB/T 2 16 0 3 规定的方法 进行检测。6.3.3 水浸出液毒性试验取样方法见附录 A。7 标志、运输和贮存 7.1 标志 文字、图文 的标示应符合 GB/T 191 的要求,在 桶面以50 mm高 标注“再利 用”字样,在桶的侧面 以 50 mm高标注“禁 止 用于盛装食品、医药、饲料及该 行业添加剂等与人身及动物和食品安全有关的产品”字样,每批附合格证。7.2 运输 运输中应避免摔跌、避免与坚硬锐利物碰撞。7.3 贮存 再利用农药原料包装桶应贮存在干燥、通风的环境中,贮运时,应严防日晒和潮湿。DB 45/T 2 25 3 20 21 4 A A 附录A(规范性)清洗再利用桶水浸出液毒性试验取样方法 A.1 试验用水 除另 有 说明外,本试验用水应 符合 GB/T 6 68 2 中的 三 级水的规定。A.2 水浸出液制备 随 机 抽 取清洗再利用桶试验样品(数量为 3 只),向 试验样品中注 入 桶 体积 10%的清 水。将 注 入 水的 桶 放入 洗桶 旋转 清洗机 旋转搅拌 8 h后,静置 浸 泡 16 h,待 取样 检测。A.3 水浸出液取样 用 玻璃采 样管 抽 取 静置 浸 泡 的水浸出液不少于1 00 0 m L,放入 1 00 0 m L 具塞 样品 瓶 中,贴好 标 签,放置在 0 4 冷藏柜 中 保存。1 2 3 G B/T 325.3 G B 14 554 G B 18 597 3 包装容 器 恶臭污染 物 危险废物 贮 参 器 钢 桶 第 物 排放标准 贮 存污染控 制 参 考文第 3 部分:最 小 制 标准 献 小 总容量2 12 L、21 6.5 L 和 DB 45/T 和 23 0 L闭 口22 53 20 215 钢 桶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地方标准 农药原料包装桶清洗利用技术规程 DB 45/T 2253 2021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刷 版权专有 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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