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室安全管理规范DB11/T 527-20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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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527 2021 代替 DB11/T 527 2015 配电室安全管理规范 Safety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of electrical distribution room 2021-09-24发布 2022-01-01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ICS 13.260 CCS K 09 DB11/T 527 2021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一般要求.3 5 设备管理.3 6 设施管理.5 7 运行维护.6 8 人员要求.8 9 重大活动安全用电.9 附录 A(规范性)运行管理文件要求.11 附录 B(规范性)智能运维系统建设及运维要求.13 附录 C(规范性)安全标示牌悬挂位置和式样要求.19 附录 D(规范性)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要求.20 附录 E(规范性)停电清扫检查要求.22 参考文献.23 DB11/T 527 2021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代替 DB11/527 2015变配电 室 安全管理规范,与 DB11/527 2015相比,除 结构 调整和 编辑 性 改 动 外,主 要 技 术变化 如下:a)修改了 标准 名称 和标准 名称 的 英 文 译名(见封面,2015年版封面 标准 名称 和 英 文 译名);b)取消了 标准 中强制条款 的 界 定(见 标准前言,2015年版 前言);c)修改了适 用范围(见 1,2015年版 的 1);d)增加了 术语和定义(见 3);e)修改了 配电 室应急预案 的要求(见 4.4,2015版 3.4);f)修改了 配电 室应急预案演练 的要求(见 4.5,2015版 3.5);g)增加了新 建 或改造 配电 室 建设智能运维系统的要求(见 4.6);h)增加了 智能化运维配电 室 的要求(见 4.7);i)增加了 配电 室消防 安全管理的要求(见 4.8);j)调整“4 设备设施”为“5 设备管理”和“6 设施管理”(见 5、6,2015版 4);k)修改了 5.1标 题为“设备配备 原 则”(见 5.1,2015版 4.1);l)修改了使 用 3C认证 的 低压成套开关 设备的要求(见 5.1.2,2015版 4.1.2);m)修改了 配电 室 设备建 议选 用 节 能 型 设备的要求(见 5.1.3,2015版 4.1.3);n)增加了 配电 室 设备管理的要求(见 5.2);o)修改了自 备电 源为柴、汽油发 电 机 的管理要求(见 5.3.1,2015版 4.8.1);p)增加了 UPS电 源 安全管理的要求(见 5.3.6);q)增加了“智能运维系统要求”(见 5.4);r)增加了无 人 值班 配电 室 的安全工 器具 配置要求(见 6.1.5);s)调整 2015版 5.3.5条款为 6.2.1(见 6.2.1,2015版 5.3.5);t)增加了对 电 缆 的标 志 标示要求(见 6.2.7);u)合并 2015版 4.2、4.3、5.3为 6.3(见 6.3,2015版 4.2、4.3、5.3);v)修改了有 人 值班 配电 室专 用电 话功 能的要求(见 6.3.4,2015版 5.3.9);w)修改了对装有产生有毒 气 体、窒 息 性气 体 的配电 装 置的 房间 安 装强制 通风 装 置的要求(见 6.3.7,2015版 4.2.6);x)修改了 地 下 配电 室 采 取防 水措 施的要求(见 6.3.11,2015版 4.9);y)修改了 配电 室 灭 火 器 和 消防 通道 的管理要求(见 6.4.2,2015版 4.4.2、4.4.3);z)增加了 配电 室 内非 消防 负荷 配电 回路 的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建设要求(见 6.4.4);aa)增加了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接口兼容 性的要求(见 6.4.5);ab)修改了 工作 票 中 三种 人 不得 为 同 一人的要求(7.1.4,2015版 5.4.4);ac)修改了对 电气运行 环境巡视 检查的要求(见 7.3.3,2015版 5.2.3);ad)修改了 特殊情况 增加 巡视次数 的要求(见 7.3.4,2015版 5.2.4);ae)修改了 7.4标 题为“试验、校验、清扫和检 修 要求”(见 7.4,2015版 的 4.7);af)修改了 继 电 保 护和安全 自 动 装 置定 期 检 验周期(见 7.4.3,2015年版 的 4.7.3);ag)修改了 接地 装 置及系统定 期 检查、测试 和维护的要求(见 7.4.4,2015版 4.7.4);ah)修改了 清扫检查的 实 施 期(见 7.4.7,2015年版 的 2015年版 的 4.7.7);ai)修改了 清扫检查 时 发 现 的设备 隐患进 行 处 理的要求(见 7.4.8,2015年版 的 4.7.8);DB11/T 527 527 III aj)增加了 智能运维配电 室 设备检 修 周期 的要求(见 7.5);ak)修改了值班 人员的配置要求(见 8.1.3,2015年版 的 6.1.3);al)增加了 重大活动安全用电要求(见 9);am)修改了 电 容 器、电 抗 器 及 接地 变 压器 接线图等图纸 清 单 的要求(见 表 A.1,2015版 的 表A.1);an)增加了 智能运维系统建设及运维要求的规范性附录(见 附录 B);ao)增加了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要求的规范性附录(见 附录 D)。本文件 由北京市城市 管理 委 员 会提出 并 归口。本文件 由北京市城市 管理 委 员 会组织 并 实 施。本文件起草 单 位:北京市 电 力 行 业协会、北京 消防 协会。本文件 主 要起草人:陈铁 成、李云浩、黄波、孙富、王世武、张朔、宋鹏、于 文 革、胡金鑫、王 怡萍、干银辉、郭 鹏武、王 大 刚、刘春 风、王 晓光、朱 志 永、关 宪忠、魏晨、刘 同 新、李 悦、尹博瀚、张 伍勋、刘 维 民、荆永昌、袁烁锋、李 磊、胡 少 英。本文件及 其所 代替文件的 历 次 版 本 发 布 情况 为:2008年 首 次 发 布 为 DB11/527 2008,2015年 第一 次 修 订;本 次 为 第 二 次 修 订。DB11/T 527 2021 1 配电室安全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 了 配电 室 安全管理的一般要求、设备管理、设施管理、运行维护、人员要求和重大活动安 全用电要求。本文件 适 用 于 电 力 用 户 配电 室 的安全管理。本文件 不 适 用 于 井 下 配电 室 的安全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 列 文件 中 的 内容通 过 文 中 的规范性引用 而 构 成 本文件 必 不 可少 的 条款。其 中,注日 期 的引用文件,仅该日 期 对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文件;不 注日 期 的引用文件,其最 新版 本(包括所 有 的 修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 件。GB 2893 安全 色 GB 2894 安全标 志 及 其 使 用导则 GB 7260.1 不间 断 电 源 设备 第 1-1部分:操 作人员 触 及 区 使 用的 UPS的一般规定和安全要求 GB 7260.4 不间 断 电 源 设备 第 1-2部分:限 制 触 及 区 使 用的 UPS的一般规定和安全要求 GB 14287.1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 1部分: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GB/T 23468 坠落 防 护 装 备安全 使 用规范 GB/T 24274 低压 抽 出 式 成套开关 设备和控 制 设备 GB 26860 电 力 安全工作规 程 发 电 厂 和变电 站 电气部分 GB/T 29639 生产 经营 单 位 生产 安全 事故 应急预案编制 导则 GB/T 31143 电 弧故障 保 护电 器(AFDD)的一般要求 GB/T 37025 信 息 安全 技 术 物联网 数 据传输 安全 技 术要求 GB 50053 20kV 及 以 下 变电 所 设 计 规范 GB 50054 低压 配电设 计 规范 GB 50059 35 110kV 变电 所 设 计 规范 GB 50060 3 110kV 高 压 配电 装 置设 计 规范 GB 50140 建 筑 灭 火 器 配置设 计 规范 GB 50150 电气 装 置安 装 工 程 电气设备 交 接试验 标准 GB 50352 民 用建 筑 设 计 统一标准 GB 50444 建 筑 灭 火 器 配置 验 收 及检查规范 XF 95 灭 火 器 维 修 DL/T 593 高 压开关 设备和控 制 设备标准的 共 用 技 术要求 DL/T 596 电 力 设备 预防 性 试验 规 程 DL/T 995 继 电 保 护和电 网 安全 自 动 装 置检 验 规 程 DB11/852 有 限空 间 作 业 安全 技 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DB11/T 527 2021 2 3.1 高 电 压 high voltage(1)通 常指超过 1kV的电 压 等 级。(2)特 定 情况 下,指 电 力 系统 中 输 电的电 压 等 级。来 源:GB/T 31989 2015,3.1 3.2 电力 用户 power consumer 从公 用电 网 接 受 电 力 供 应 的一 方。来 源:GB/T 31989 2015,3.3 3.3 智能运维系统 intelligent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system 建 立在 物联网、大 数 据、云 计 算、移 动 应 用、人工智能 等现 代 信 息 技 术 发 展基础上,结 合 传 统电气、自 控、通 信 等 领域 新技 术 对 配电 室 设备和 环境进 行监 测,用 于 支撑 配电 室 智能化运维的 综 合 管理系统。3.4 智能化运维 intelligent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依托 配电 室 智能运维系统,以 实时 监 测数 据 为 基础,以可 视 化 为 手段,以 智能化 功 能 为 依托,利 用智 能化 数 据 分 析 技 术,实时 监控配电 室 运行 状态,结 合 线 下 巡 检、抢 修 等 工作,共 同保 障 配电 室 的安全运行,提 高 运维 效率,降 低 运维 成 本,可 实现 配电 室无 人 值班、少 人 值 守 的运维 模 式。3.5 智能运维中心 intelligent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center 依托 智能运维系统,具 备 对 所 辖各 高 压 电 力 用 户 配电 室相关 设备及 其 运行 情况进 行 远方 监控、调 度、运行管理、数 据 分 析、设备 操 作 与 维护、隐患 排 查 与消除、巡视、抢 修 等 功 能的 指 挥 中 心,可 由 电 力 用 户 建 立也 可 由 第 三 方 运维 服务 公 司 建 立。3.6 智能运维操作队 intelligent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team 依托 智能运维系统,负 责 所 辖 配电 室 现 场 运行维护工作的 团队,包括 但 不 限 于 配电 室 的设备 操 作 与 维 护、隐患 排 查 与消除、巡视、抢 修 等 工作。3.7 有人值班配电室 manned distribution room 按照 相关 安全运行规范和标准 中对 配电 室 安全运行的 岗 位和人 数 要求,需 要设置 固 定运行维护 值班 岗位的配电 室。3.8 无人值班配电室 unattended distribution room 在 智能运维 中 心 的管 辖 范围 内,具 备 向 智能运维 中 心上 传 相关 设备的电气、环境、视 频 等 信 息 及 其 运 行 情况等 功 能,不 设置 固 定运行维护 值班 岗 位,由 智能运维 中 心 和智能运维 操 作 队 负 责完 成 运维工作的配DB11/T 527 2021 3 电 室或 10/6kV 电 压 等 级 且 变 压器 容 量在 500kVA及 以 下 的配电 室。3.9 重要电力用户 important power consumer 在国家 或 者 一 个 地 区(城市)的 社 会、政治、经 济 生 活 中 占 有 重要 地 位,对 其 中 断供 电 将 可 能 造成 人 身伤亡、较 大 环境 污染、较 大 政治影响、较 大 经 济损失、社 会 公共 秩序严 重 混乱 的用电 单 位 或对 供 电 可 靠 性有 特殊 要求的用电 场 所。来 源:GB/T 31989 2015,3.4 3.10 重大活动 important activity 具有 重大 影响 和 特 定规 模 的 政治、经 济、科 技、文化、体 育 等 活动。4 一般要求 4.1 应 建 立、健 全配电 室 安全 生产 岗 位 责任 制、各项 运行管理 制 度 和安全 操 作规 程,主 要 内容 上墙明 示。配电 室 的运行管理 制 度 清 单 应 符 合 附录 A的要求。4.2 配电 室 的 各 种 记 录 档 案应 分 类 归 档,设 计、施工、竣 工 验 收 的 图纸、图表等 文件 资料长 期保 存,其 他记 录 至 少 保 存 1年。配电 室 的 记 录文件清 单 应 符 合 附录 A的要求。4.3 应 根 据 配电 室 的设备规 模、自 动化 程 度、操 作的 繁简 程 度 和用电 负荷 的 类 别,开 展 从 业 人员的安全教 育 和 培训,使 之 具 备 必 要的安全 生产 知识、安全 操 作 技 能和 应急 救援知识。4.4 应编制 配电 室应对 设备 异 常、停电、触 电、汛害、电气设备火灾 爆炸 等情况 的 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编制应 符 合 GB/T 29639有关 要求,并 至 少 每 3年修 订 一 次,且在 现 场 备 存。4.5 配电 室应急预案演练 每 年 不 少 于 2次,演练 结 束后 应 分 析 演练中 的 问 题,对演练 效 果 进 行 评估,撰写 演练 总 结 报告。4.6 新 建 或改造 的电 力 用 户 配电 室应 按智能化运维的要求建设智能运维系统。4.7 采 用智能化运维的配电 室应 配置智能运维系统,并应 建 立 智能运维安全管理 制 度、定 期 开 展 智能运维 培训。4.8 配电 室 内 各 设备的设置和运行 应 符 合消防 安全要求,配电 室应 建 立 消防应急 处 置 措 施,定 期 开 展 消 防 安全检查。5 设备管理 5.1 设备配备原则 5.1.1 高 压 配电 装 置 应 采 用 具有 以 下 五 防功 能的 金 属 封 闭 开关 设备:防 止误 分、误 合 断 路 器;防 止带 负荷 分、合 隔离 开关或 带 负荷 推入、拉 出 铠 装 移 开 式 开关 柜 手 车;防 止带 电挂 接地线 或合 接地 刀闸;防 止带 接地线 合 断 路 器或 隔离 开关;防 止误入带 电 间 隔。5.1.2 新 建 或改造 的配电 室低压成套开关 设备 应使 用 具有 3C认证 的 产 品。5.1.3 应 依 据 国家 公布 的设备性能标准 逐步淘汰 落 后 的电气设备和 产 品,新 建配电 室 不 应使 用 应 当淘汰 的DB11/T 527 2021 4 危 及 生产 安全的工 艺、设备,宜 选 用 节 能 型 设备和 产 品。5.2 设备管理要求 5.2.1 应 完 善 生产 设备全 生 命 周期 的 技 术 档 案 管理,分 类 建 立 主 要设备 台账。5.2.2 应 组织 制 定 并 落 实 设备管理 制 度 和设备作 业 指 导文件。5.2.3 应 健 全设备的备 品 备件管理,备 品 备件 应 满足 安全运行 需 求。5.2.4 旧 设备 拆 除 前 应 进 行 风 险评估,制 定 拆 除 计 划、方 案 和安全 措 施。5.2.5 应 完 善 设备的本 质 安全化 功 能和 防 止误 操 作 措 施,安全 自 动 装 置和 继 电 器 保 护 应 正确投入 运行。5.2.6 应对 设备的运行 进 行监 测,对 设备的检 修、维护的 质 量 进 行监 督 并开 展 技 术监 督 管理工作。5.2.7 应 定 期 开 展 设备 完 好 性 评价 或 状态 评估,掌握 设备 状 况,及 时 发 现 并消除 设备 缺陷。5.2.8 设备检维 修应编制 检维 修 方 案,进 行 危险点 分 析,完 善 安全 技 术 措 施 并 进 行监 督 检查,做好 检维修 许 可、监护、验 收 等 工作。5.2.9 设备检维 修应 严 格执 行工作 票、操 作 票 制 度,落 实 各项 安全 措 施,严 格 工 艺 要求和 质 量 标准,实行检维 修 质 量 控 制 和监 督 验 收 制 度。5.3 自备应急电源管理要求 5.3.1 使 用 柴、汽油发 电 机 作 为自 备 应急 电 源 的用 户,应 定 期 对柴、汽发 电 机 进 行安全检查、预防 性 试验、启 机 试验 和 切换 装 置的 切换 试验,并 做好 记 录。5.3.2 并 网 运行的 生产 经营 单 位 在 新装、更换 接线 方 式、拆 除或 者移 动 闭锁 装 置 时,应与 电 力 调 度 部 门签 订 或修 订 并 网 调 度 协 议 后再 行 并 入 公共 电 网 运行。5.3.3 不 应自 行变 更 自 备 发 电 机 接线 方 式。5.3.4 应有 可 靠 的电气 或机 械闭锁 装 置,防 止反送 电,不 应自 行 拆 除 闭锁 装 置 或 者 使 其 失效。5.3.5 不 应 擅 自 将 自 备 应急 电 源 引 入、转 供其 他 用 户。5.3.6 使 用 UPS电 源 作 为自 备 应急 电 源 的用 户,其 安全管理 遵 照 GB 7260.1和 GB 7260.4的要求 执 行。5.4 智能运维系统要求 5.4.1 应具 备 先 进 性、可 靠 性、安全性、集 成 性和 可 扩 展 性。5.4.2 功 能 应 包括 运行监 测、预 警 功 能、报 警 处 理、运行统 计 分 析、报 表 管理、基础 信 息 管理、配置管理 等 功 能。5.4.3 应 在 配电 室 高 压 设备、直流 站 用电 源 设备、变 压器、低压 配电 回路、低压无功自 动 补偿 回路 设置数 据 采 集 点 进 行电气 数 据 采 集。5.4.4 应对 配电 室 内 各 独 立 功 能 区 域 进 行 环境数 据 采 集。5.4.5 应对 配电 室 进 行 视 频 信 息采 集。5.4.6 性能 指 标 应 满足 表 1的要求:表 1 智能运维系统的性能指标要求 数 据 感 知 层 模 拟 量 实时数 据 采 集 周期 1min 开关 量 实时数 据 采 集 周期 10s 系统 平 台 层 历 史曲 线数 据 的 存 储 周期 5min 用 户 界面 响 应 时间 10s 报 警 响 应 时间 10s 用 户历 史 数 据 保 存 时间 36m DB11/T 527 2021 5 表 1 智能运维系统的性能指标要求(续)系统 平 台 层 系统 支 持 并发 访 问 数 量 100 系统 连续 运行 时间 7 24h 5.4.7 智能运维系统建设 应 按照附录 B的要求 进 行。6 设施管理 6.1 安全工器具配置和使用要求 6.1.1 应 配备 质 量 合 格、数 量 满足 工作 需 求的安全工 器具:绝缘 安全工 器具:绝缘杆、验 电 器、携 带 型 短 路接地线、绝缘 手 套、绝缘靴(鞋)等;登 高 作 业 安全工 器具:防 静 电安全 帽、安全 带、安全 绳、非金 属 材 质 梯子 等;检 修 工 具:螺丝 刀、扳 手、钢锯、电工 刀、电工 钳 等;测 量 仪 表:红 外 温 度 测试 仪、万 用 表、钳形 电 流 表、绝缘 电 阻 表、钳形 接地 电 阻 测试 仪 等。6.1.2 安全工 器具使 用前 应 进 行 试验 有 效 期 的 核 查及 外 观 检查,检查 表 面有无 裂纹、划 痕、毛刺、孔洞、断 裂、有无 老 化 迹象 等;对 安全工 器具 的 机 械、绝缘 性能 发生 疑 问 时,应 追 加 试验,合 格后 方 可 使用。6.1.3 安全工 器具应 妥 善 保 管,存 放 在 干 燥 通风 的 场 所,不 允 许当 作 其 他 工 具使 用,且 不 合 格 的安全工器具 不 应 存 放 在 工作 现 场。部分安全工 器具 还 应 符 合下 列 要求:a)绝缘杆 应 悬挂 或 架 在支 架 上,不 应与 墙 或 地 面 接 触;b)绝缘 手 套、绝缘靴 应与 其 他 工 具 仪 表 分 开 存 放,避免直 接 碰 触 尖锐 物 体;c)高 压 验 电 器应 存 放 在 防 潮 的 匣 内 或专 用 袋 内。6.1.4 安全工 器具应 统一分 类 编 号,定置 存 放 并 登 记在 专 用 记 录 簿 内,做 到 账 物 相 符,一一 对应并 及 时地 记 录安全工 器具 的检查、试验情况,公 用安全工 器具应 由 专 人 负 责 管理。6.1.5 无 人 值班 配电 室 可 根 据 智能运维 操 作 队 配置安全工 器具 的 情况,合 理配置 无 人 值班 配电 室 内 的安全工 器具,智能运维 中 心 应对 绝缘 工 器具 进 行管理,内容 包括 但 不 限 于现 场 绝缘 工 器具 品 类、数 量、投 放 日 期、试验 人员、试验 日 期、下 次试验 日 期等。6.2 标志标示配置和使用要求 6.2.1 配电 室 内 各 种 标示 应 齐 全、清 楚、正确,设备 上 不 应 粘贴 与 运行 无关 的标示。6.2.2 安全标示牌的悬挂位置和式样 应 符 合 附录 C的要求。6.2.3 部分停电的工作,工作人员 与 未 停电设备安全 距 离 不 符 合 表 2规定 时 应装 设 临 时 遮栏,表 中 未 列 电 压 等 级 按 高 一 档 电 压 等 级 安全 距 离。表 2 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电 压 等 级 kV 安全 距 离 m 10及 以 下 0.70 35 1.00 110 1.5 6.2.4 每 面 配电 盘 柜 应 标 明 路 名 和 调 度 编 号,双 面 维护的配电 盘 柜 前和 盘 柜后 均 应 标 明 路 名 和 调 度 编DB11/T 527 2021 6 号,且 路 名、编 号 应与 模 拟 图 板(屏)、自 动化监控系统、运行 资料 等保 持 一 致。6.2.5 配电 装 置前 应 标 注 警 戒 线,警 戒 线 距 配电 装 置 应 不 小 于 800mm。6.2.6 配电 室 的 出 入 口 应 设置 明 显 的安全 警 示标 志 牌。6.2.7 电 缆 的 首 端、末端 和分 支 处 应 设标 志 牌。6.3 环 境、安全 防护 要求 6.3.1 配电 室 空 气 温 度 和 湿 度 应 符 合 GB/T 24274和 DL/T 593的要求,设备 区 域 内 应 配 有 温、湿 度 计。6.3.2 室 内 变 压器、高 压 配电 装 置、低压 配电 装 置的 操 作 区、维护 通道 应 铺 设 绝缘 胶垫。6.3.3 电 缆 沟盖 板齐 全,电 缆 夹 层、电 缆 沟 和电 缆室 设置的 防 水、排 水措 施 完 好 有 效。6.3.4 有专 人 值班 的配电 室应 配备 带 有 录 音 功 能的 专 用电 话,电 话 畅 通,时 钟 准 确。6.3.5 设备构 架、基础 无 严 重 腐蚀,房 屋 不 漏雨,无 未 封 堵 的 孔洞、沟 道。6.3.6 正 常 照 明 和 应急 照 明 系统 应 完 好,疏散 指 示标 志 灯 的 持续 照 明 时间 应 大 于 30min。6.3.7 对装有产生有毒 气 体、窒 息 性气 体 的配电 装 置的 房间,在 发生 事故 时房间内 易聚 集 气 体 的部位,应装 设 强制 向 外 排 风 装 置。6.3.8 室 内 变配电 装 置 布 置、安全 净 距、通道 与 围 栏 等 应 符 合 GB 50053、GB 50054、GB 50059、GB 50060等 的要求。6.3.9 配电 室 门、窗 及安全 出口 的设置 应 符 合 GB 50053、GB 50352等 的要求,出 入 口 应 设置 高 度 不 低 于 400mm的 防 小 动 物 挡 板 并 采 取 其 他 防 鼠 措 施。6.3.10 配电 室 内环境 整 洁,场 地 平 整,设备 间不 应 存 放 与 运行 无关 的 物 品,不 应有与 其 无关 的管 道 和 线路通 过,巡视道路 应 畅 通。6.3.11 当 配电 室 设置 在 地 下 时,应 采 取防 水措 施。6.4 消防 要求 6.4.1 应 设置 符 合 GB 50140要求的 适 用电气火灾的 消防 设施、器 材,并 定 期 维护、检查和 测试。现 场 消 防 设施、器 材 不 应 挪 作 他 用,周 围 不 应 堆 放 杂 物 和 其 他 设备;采 用气 体 灭 火系统的 消防 钢 气 瓶,应加装 爆裂 预 警 探 测 装 置。6.4.2 灭 火 器 的定 期 检查、维 修、报 废 和 更 新应 按 GB 50444和 XF 95的要求 执 行。6.4.3 配电 室应 保 持 进出 畅 通,不 应 堵塞 或 占 用,室 内 严 禁烟 火,对 明 火作 业 应 办 理 审批 手 续,严 加 管理。6.4.4 配电 室 内非 消防 负荷 配电 回路 应 安 装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其二级、三 级 配电 回路 安 装有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应 接 入 到 配电 室 内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建设 应 按附录 D的要求 执 行。6.4.5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应具 备 良 好 的 上 下 级 数 据 接口兼容 性。7 运 行 维 护 7.1 工作 票 7.1.1 10/6kV及 以 上 电 压 等 级 的配电 室 设备设施的检 修、改装、调整、试验、校验等 工作,应 填 写 工作 票。7.1.2 工作 票由 设备运行管理 单 位的电气 负 责 人 签 发,或 由 经 设备运行管理 单 位 审 核 合 格 并 批 准的 修 试及 基 建 单 位的电气 负 责 人 签 发。7.1.3 工作 票 的 种 类 和 票 面 格 式 使 用 应 符 合 GB 26860的要求。7.1.4 一 张 工作 票 中,工作 票 签 发 人、工作 许 可 人和工作 负 责 人 三 者 不 应为 同 一人。工作 许 可 人 中 只 有DB11/T 527 2021 7 现 场 工作 许 可 人(作 为 工作 班成 员 之 一,进 行 该 工作 任务 所 需 现 场 操 作及安全 措 施 者)可 与 工作 负 责 人 兼 任。若 相 互 兼 任,应具 备 相应 的 资 质,并 履 行 相应 的安全 责任。7.1.5 一 个 工作 负 责 人 不 应 同时 执 行 两 张 及 以 上 工作 票。7.2 操作 票 7.2.1 10/6kV及 以 上 电 压 等 级 的配电 室 运行 中,需 要 改 变运行 方 式 或 电气设备 改 变 其 工作 状态 时,应 填写 操 作 票。7.2.2 操 作 票 应使 用统一的 票 面 格 式,并应 符 合 GB 26860的要求。7.2.3 操 作 票由 操 作人员 填 写,每 张票 填 写 一 个 操 作 任务。7.2.4 操 作前 应 根 据 模 拟 图 板(屏)或 接线图 核 对 所 填 写 的 操 作 项 目,并 经 审 核 签 名。7.2.5 操 作 时 应 执 行 唱 票 和 复诵,每 操 作 完 一 步,应 在 操 作 项 目 前 划“”。操 作 执 行结 束,在 最 后 一 步 下 方 加 盖“已 执 行”章,章印 不 应 掩 压 步 骤 项。作 废 操 作 票 应 在 作 废页“操 作 任务”栏 内 盖“作 废”章,并 在 作 废 操 作 票 首 页“备 注”栏 内 注 明 作 废 原 因。7.2.6 下 列 项 目 应 填 入 操 作 票:a)拉、合 断 路 器、隔离 开关,检查 断 路 器、隔离 开关 的位置;b)拉、合 接地 刀闸,检查 接地 刀闸 的位置;c)使 用 带 电 显 示 器 进 行 验 电,检查 带 电 显 示 器 显 示 是否 正 常;d)验 电、装 拆 接地线;e)恢复 送 电前,检查 待 送 电范围 内 短 路接地线 已 拆 除,接地 刀闸 已 拉 开;f)给 上 或取下 控 制 回路、合 闸 回路 或 电 压 互 感 器 二 次回路 熔 断 器,切换投 退 保 护 压 板;g)检查设备 或 线路 运行 正 常。7.2.7 事故 紧 急 处 理、自 动 程 序 操 作、拉 合 断 路 器或开关 的 单 一 操 作,可 不 填 写 操 作 票。7.3 巡视检查 7.3.1 有 人 值班 的配电 室 每 班应 至 少 巡视 检查 1次。7.3.2 无 人 值班 的配电 室应 根 据 电气运行 环境、电气设备运行工 况、负 载 等 具体 情况 安 排 巡视 检查,每周 至 少 1次。7.3.3 下 列 项 目 应 列 入 巡视 检查 内容:a)整体 运行 情况 检查:确 认 设备工作 状态 正 常,电气运行 环境 正 常,观 察 面 板仪 表 及 信 号 信 息 正 常,无 异 常 声 响,无 异 常 气 味,操 作电 源无 异 常 等;b)设备 外 观 检查:确 认 连 接 点 无 过 热 无 变 色,绝缘 无 裂纹 和 明 显 老 化,运行 温 度 无 异 常,无 闪络 放电 痕迹,操 作 机 构 无 异 常 等。7.3.4 出现 以 下 情况 应增加 巡视次数:a)新装或 长 期 停用设备、大 修 后 设备、事故 处 理 后 的设备;b)发 现 运行参 数 异 常 等 可 疑 现 象 或 已 有 缺陷 的设备;c)重要 节 日、时 段 及重大活动 等情况 下。7.4 试验、校验、清扫 和 检修 要求 7.4.1 新 建、改造、大 修 后 的电气设备,应 在 投入 运行前按 GB 50150 的要求 进 行 交 接试验,试验 合 格后 方 可 投入 运行。7.4.2 应 按 DL/T 596的 试验 项 目 和 周期 要求,进 行电气设备的 预防 性 试验。7.4.3 继 电 保 护和安全 自 动 装 置的 调 试、校验 和定 期校验周期 应 按 DL/T 995的规定 执 行。7.4.4 接地 装 置及系统的定 期 检查、测试 和维护 应 按 DL/T 995的规定 执 行。DB11/T 527 2021 8 7.4.5 安全工 器具 的 试验 要求 如下:a)绝缘 安全工 器具应 按 GB 26860的 试验 项 目 和 周期等 要求,进 行 首 次 使 用前和 使 用 中 定 期 的 试 验,合 格后 方 可 使 用;b)安全 带、安全 绳、梯子 等 坠落 防 护 装 备的 使 用 期 限 和检 测 要求 应 符 合 GB/T 23468的要求。7.4.6 试验、调 试 和 校验 工作 应 由 具有相应 资 质 的 单 位和人员 进 行。7.4.7 应 根 据 设备 污 秽 情况、负荷 重要 程 度 及 负荷 运行 情况等 安 排 设备的清扫检查工作。一般 情况 下 宜每 年 一 次,且 宜 在 设备 试验、校验 和检 修 期间进 行,清扫检查 内容 按附录 E的要求 执 行。7.4.8 对 巡视 检查、试验、校验 和清扫检查 等 发 现 的设备 隐患,应 评估 隐患 的 危害 程 度,针 对 隐患 制 定措 施 限 期进 行 处 理。7.4.9 智能化运维的配电 室应 根 据 配电设备参 数 和 实 际 运行 状态 适 当 调整 设备的清扫和检 修 周期。7.5 智能化运维要求 7.5.1 智能运维 中 心 负 责 对 配电 室 设备运行 数 据、状态 及 环境进 行 实时 监控,职 责 应 包 含 但 不 限 于 以 下 内容:a)负 责 工作 任务 下发与 审 核,保 护定 值 的 核 对与修 正、调 度 令 的 审 核、指 挥 设备的 操 作及 事故 处 理 等;b)负 责 实时 监 视,对 监控 数 据 巡视、浏览 视 频,分 析 采 集 数 据,监 测 到 设备 故障 缺陷 时,应 迅速、准 确 对 异 常信 号 做 出 初 步 分 析 判 断,根 据 情况通 知 智能运维 操 作 队 对 设备 进 行检查,并 启 动 相应 的 缺陷 处 理 流 程;c)根 据 预 警 信 息 及运行 数 据 做好 事故 预 判,发 现 配电 室 设备的运行管理 数 据 达 到 或 超过 阈 值 时,应 做好 记 录,必 要 时通 知 智能运维 操 作 队 加强 现 场 巡视;d)报 警 信 息 应 实时同 步至 配电 室 负 责 人、智能运维 操 作 队,并 监 视 报 警 处 理 情况,故障 消除 后 应与 智能运维 操 作 队 核 对 配电 室 内 信 号 状态,并 做好 记 录;e)负 责 组织 事故 分 析、设备 故障 记 录 归 档、对 配电 室 设备的运行管理 数 据 进 行 综 合 分 析,出 具 配电 室 运行 报告,配电 室 运行 报告 应 包 含 以 下 内容:1)负荷情况 分 析;2)电 量 统 计 分 析;3)预 警 信 息 分 析;4)故障 统 计 分 析;5)巡 检 记 录及分 析;6)设备 缺陷 及 异 常 分 析。7.5.2 智能运维 操 作 队 的工作 职 责 应 包 含 以 下 内容:a)负 责 配电 室 巡视、现 场 检查、责任 区 卫 生、倒 闸 操 作、故障 隔离、与 智能运维 中 心 的 调 度 联 系、组织 抢 修 等 工作;b)每 次 工作 完 毕 后,应 将 巡视 记 录、内容、结 果 及 时 上 报 智能运维 中 心 及配电 室相关 负 责 人;c)智能运维 操 作 队 接 到 智能运维 中 心 通 知后 应 在 不 超过 1小 时内 到 达 现 场,处 理 接 收 到 的 任务,及 时 上 报 处 理结 果;d)出现 下 列 情况,智能运维 操 作 队 的人员 应 留 守:1)智能运维 中 心 对 配电 室 全部 或 重要设备 失 去 监 视 或 控 制;2)设备 异 常 影响 电 网 运行安全;3)设备 异 常 影响 重要 负荷 范围 较 大。8 人 员 要求 DB11/T 527 2021 9 8.1 配置要求 8.1.1 值班 人员 应取 得 合 格 有 效 的电工作 业 操 作 资 格 证 书,资 格 证 书 原 件 由 值班 人员 上岗 时 随 身 携 带 或由单 位统一 进 行管理。8.1.2 值班 人员 应 掌握 与 其 工 种、岗 位 有关 的电气设备的性能及 操 作 方 法,熟悉 各 种 消防 设备的性能、布 置、适 用范围和 使 用 方 法,熟悉 应急预案 内容 和 处 置 流 程,掌握 触 电 急 救 和 心 肺 复 苏 方 法。8.1.3 值班 人员的配置 应 符 合下 列 要求:a)有 人 值班 配电 室 35kV电 压 等 级 的配电 室,10/6kV电 压 等 级 且 变 压器 容 量在 630kVA及 以 上 的配电 室,应 安 排 专 人值班,每 班值班 人员 不 少 于 2人,且 应 明 确 其 中 1人 为值 长。b)无 人 值班 配电 室 1)采 用智能化运维 模 式的配电 室 可 不 设 专 人 值班,负 责 其 运维管理的智能运维 中 心 应 安 排 全 天 24小 时 专 人 值班,每 班值班 人员 不 少 于 2人,且 应 明 确 其 中 1人 为值 长,并应 按 所 管理的配电 室 数 量、设备规 模 和用电 负荷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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