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桑嫁接苗繁育技术规程DB42/T 1675-20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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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C S 6 5.0 2 0.4 0C C S B 6 1DB42湖 北 省 地 方 标 准DB 4 2/T 1 6 7 5 2 0 2 1果 桑 嫁 接 苗 繁 育 技 术 规 程C o d e o f p r a c t i c e o f g r a f t e d s e e d l i n g p r o p a g a t i o n f o r f r u i t-u s i n g m u l b e r r y2 0 2 1-0 5-1 2 发 布 2 0 2 1-0 7-1 2 实 施湖 北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发 布D B 4 2/T 1 6 7 5 2 0 2 1I目 次前 言.I 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苗 圃 地 准 备.25 砧 木 繁 育.26 嫁 接 苗 繁 育.37 苗 木 出 圃、包 装、运 输、假 植.5D B 4 2/T 1 6 7 5 2 0 2 1I I 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 起草。请 注 意 本 文 件 的 某 些 内 容 可 能 涉 及 专 利。本 文 件 的 发 布 机 构 不 承 担 识 别 专 利 的 责 任。本 文 件 由 湖 北 省 农 业 科 学 院 经 济 作 物 研 究 所 提 出。本 文 件 由 湖 北 省 农 业 农 村 厅 归 口。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湖 北 省 农 业 科 学 院 经 济 作 物 研 究 所、湖 北 一 品 桑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阳 新 茧 丝 绸有 限 公 司。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李 勇、莫 荣 利、朱 志 贤、于 翠、邓 文、董 朝 霞、胡 兴 明、彭 善 超、刘 拥 军、王忠 亮。本 文 件 实 施 应 用 中 的 疑 问,可 咨 询 湖 北 省 农 业 农 村 厅,联 系 电 话:0 2 7-8 7 6 6 5 8 2 1,邮 箱:h b s n a b 1 2 6.c o m。对 本 文 件 的 有 关 修 改 意 见 建 议 请 反 馈 至 湖 北 省 农 业 科 学 院 经 济 作 物 研 究 所,联 系 电 话:0 2 7-8 7 1 0 6 0 0 1,邮 箱:6 8 5 6 8 9 1 1 q q.c o m。D B 4 2/T 1 6 7 5 2 0 2 11果 桑 嫁 接 苗 繁 育 技 术 规 程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果 桑 嫁 接 苗 繁 育 的 术 语 和 定 义,苗 圃 地 准 备、砧 木 繁 育、嫁 接 与 苗 期 管 理、苗 木 出 圃、苗 木 包 装、运 输、假 植 等 技 术 要 求。本 文 件 适 用 于 湖 北 省 果 桑 嫁 接 苗 繁 育 生 产,生 态 条 件 相 似 地 区 可 参 照 执 行。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 件。G B 5 0 8 4 农 田 灌 溉 水 质 标 准G B 1 9 1 7 3 桑 树 种 子 和 苗 木G B/T 1 9 1 7 7 桑 树 种 子 和 苗 木 检 验 规 程G B 2 0 4 6 4 农 作 物 种 子 标 签 通 则N Y/T 4 9 6 肥 料 合 理 使 用 准 则 通 则N Y/T 1 0 2 7 桑 园 用 药 技 术 规 程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果 桑 f r u i t-u s i n g m u l b e r r y指 果 用 或 果 叶 兼 用 的 桑 树。3.2砧 木 r o o t s t o c k s e e d l i n g指 嫁 接 繁 殖 时 承 受 接 穗 的 植 株。3.3嫁 接 苗 g r a f t e d s e e d l i n g通 过 嫁 接 法 繁 育 的 果 桑 苗 木。3.4嫁 接 g r a f t i n gD B 4 2/T 1 6 7 5 2 0 2 12把 一 种 植 物 的 枝 或 芽 嫁 接 到 另 一 种 植 株 的 茎 或 根 上,使 接 在 一 起 的 两 个 部 分 长 成 一 个 完 整 的 植 株。4 苗 圃 地 准 备4.1 苗 圃 地 选 择苗 圃 地 应 选 择 在 近 水 源、排 灌 方 便,日 照 充 足、交 通 便 利 的 地 方;土 质 为 肥 沃 疏 松 的 沙 质 土 壤 或 壤土,土 壤 p H 5.5 7.0,无 污 染;不 宜 在 桑 根 结 线 虫 病、桑 紫 纹 羽 病 的 地 块 建 立 苗 圃。4.2 苗 圃 地 整 理施 足 底 肥,每 6 6 7 m2施 腐 熟 的 有 机 肥 1 5 0 0 k g 2 0 0 0 k g,复 混 肥(N:P:K 为 1 5:1 5:1 5),深 耕 2 0 c m,将 肥 料 翻 入 苗 床 内,打 碎 土 块,起 成 宽 1 m 1.2 m,高 1 0 c m 1 5 c m 畦,沟 宽 3 0 c m 5 0 c m,并 轻 轻 压 实。5 砧 木 繁 育5.1 品 种 选 择宜 选 择 桂 桑 优 1 2 号、粤 桑 1 1 号、粤 桑 5 1 号 等 优 良 杂 交 桑 品 种 或 采 用 当 地 实 生 桑 种 子。5.2 种 子 的 采 集采 种 母 树 应 选 生 长 健 壮、无 病 虫 害 的 植 株。在 桑 椹 充 分 成 熟 时 采 收,在 纱 布 或 细 眼 容 器 中 及 时 清 水淘 洗,淘 洗 出 来 的 种 子 在 通 风 处 阴 干,种 子 不 能 暴 晒。如 需 长 途 运 输,应 用 小 袋 包 装,每 袋 1 0 k g 1 5 k g,切 忌 受 潮、发 热。采 集 的 桑 种 子 质 量 应 满 足 G B 1 9 1 7 3 的 要 求。5.3 种 子 贮 藏5.3.1 低 温 贮 藏将 充 分 干 燥 的 种 子 装 入 塑 料 袋,贮 放 在 2 5 冰 箱 或 冷 库 内。5.3.2 容 器 贮 藏将 种 子 装 进 布 袋,贮 藏 在 以 生 石 灰 为 干 燥 材 料 的 容 器 内,种 子 重 量 为 生 石 灰 的 1.5 倍 2.0 倍,将 布袋 放 于 生 石 灰 之 上,并 用 粗 草 纸 隔 开,容 器 内 留 1/3 的 空 隙,密 封 后 放 置 阴 凉 干 燥 处。5.4 播 种5.4.1 种 子 催 芽5.4.1.1 温 水 浸 种用 4 0 5 0 的 温 水 浸 泡 2 m i n 3 m i n,捞 起 后 装 入 细 纱 布 袋,放 在 平 底 容 器 中,盖 上 湿 布,温 度保 持 2 5 3 0,保 持 湿 润,一 般 经 过 2 天 催 芽,多 数 种 子 开 始 萌 动 露 白 即 可 播 种。5.4.1.2 清 水 浸 种将 种 子 装 入 布 袋 中,清 水 中 浸 泡 2 4 小 时,捞 起 滤 干,铺 在 平 底 容 器 中,盖 上 湿 布,温 度 保 持 2 5 3 0,保 持 湿 润,经 3 天 4 天 后,多 数 种 子 开 始 萌 动 露 白 时 即 可 播 种。D B 4 2/T 1 6 7 5 2 0 2 135.4.2 播 种5.4.2.1 播 种 时 期春 播 宜 为 3 月 下 旬 至 4 月 下 旬,夏 播 宜 为 5 月 下 旬 至 6 月 中 旬。5.4.2.2 播 种 方 法条 播:在 整 碎 耙 平 的 畦 面 上,浇 透 水,每 相 距 2 0 c m 2 5 c m,开 宽 约 5 c m,深 1 c m 的 播 种 沟,然 后 把桑 籽 用 3 倍 4 倍 湿 细 沙 或 细 土 拌 匀,均 匀 地 撒 在 播 种 沟 内,再 覆 盖 0.5 c m 厚 的 细 肥 土,覆 盖 麦 草、稻 草或 遮 阳 网。播 种 后 保 持 土 壤 湿 润。撒 播:在 整 碎 耙 平 的 畦 面 上,浇 透 水,播 种 前 将 种 子 与 3 倍 4 倍 湿 细 沙 或 细 土 拌 匀,均 匀 地 撒 在 整好 的 畦 面 上,再 用 扫 帚 轻 扫 一 遍,以 种 子 似 露 非 露 为 度,覆 盖 麦、稻 草 或 遮 阳 网。播 种 后 保 持 土 壤 湿 润。5.4.2.3 播 种 量条 播:1 k g/6 6 7 m2 1.5 k g/6 6 7 m2。撒 播:1.5 k g/6 6 7 m2 2.0 k g/6 6 7 m2。5.5 苗 期 管 理5.5.1 水 分 管 理桑 种 子 播 下 后 至 两 片 子 叶 出 土 时,如 遇 连 续 晴 天,应 早 晚 浇 水。如 遇 连 续 阴 雨,排 积 水,做 到 雨 住田 干。水 质 应 符 合 G B 5 0 8 4 的 要 求。5.5.2 揭 草当 2 片 子 叶 出 土 后,选 阴 天 或 傍 晚 及 时 揭 去 盖 草。揭 草 期 间,如 遇 烈 日 晴 天,可 以 分 两 次 揭 除,第一 次 只 移 除 一 半 的 盖 草,第 二 次 全 部 移 除。易 受 干 旱 的 地 区,只 将 盖 草 从 播 种 沟 移 至 行 间,以 利 苗 床 保湿,遇 雨 后 宜 检 查 苗 圃,防 止 行 间 盖 草 压 住 幼 苗,产 生 黄 叶 苗、高 脚 苗 和 驼 背 苗。5.5.3 除 草人 工 除 草:幼 苗 期 时,根 据 苗 圃 情 况 结 合 松 土 及 时 除 草。化 学 除 草:苗 高 1 0 c m 左 右 时,气 温 低 于 3 0 晴 朗 天 气 以 二 甲 四 氯:灭 草 松(2:1)6 0 0 倍 液 均 匀 喷施。5.5.4 追 肥追 肥 2 次 3 次,第 一 次 在 幼 苗 长 出 5 片 7 片 真 叶 时,追 施 尿 素 1 0 k g/6 6 7 m2 2 0 k g/6 6 7 m2,以 后 按照 苗 圃 的 具 体 情 况,结 合 除 草 松 土 进 行 追 肥,在 八 月 底 以 前 结 束 追 肥。肥 料 使 用 应 符 合 N Y/T 4 9 6 的 要 求。5.5.5 病 虫 害 防 治出 苗 后 可 用 9 0%万 灵 晶 体 5 0 0 0 倍 液 或 用 敌 杀 死 5 0 0 0 倍 液 等 长 效 农 药 防 治 卷 叶 虫、地 老 虎 等 害 虫;出苗 后 喷 洒 5 0%的 托 布 津 1 0 0 0 倍 液 或 7 0%甲 基 托 布 津 1 5 0 0 倍 液 等 杀 菌 剂 防 治 桑 苗 立 枯 病、猝 倒 病。5.5.6 砧 木 出 圃砧 木 苗 3 月 上 旬 至 4 月 上 旬 起 苗,按 大 小 分 类 存 放。6 嫁 接 苗 繁 育D B 4 2/T 1 6 7 5 2 0 2 146.1 品 种 选 择品 种 选 择 适 宜 当 地 生 产 上 推 广 种 植 的 果 桑 品 种(包 括 果 叶 两 用 桑 品 种),如 粤 椹 大 1 0、台 果 2 号、红 果 2 号、珍 珠 白、白 玉 王 及 长 果 桑 等。6.2 接 穗 采 集、贮 藏6.2.1 接 穗 采 集落 叶 后 至 桑 芽 萌 动 前,在 品 种 采 穗 圃,选 择 生 长 发 育 良 好、充 实、冬 芽 饱 满、粗 细 适 当、无 病 虫 害的 一 年 生 枝 条,采 后 每 2 5 条 3 0 条 捆 好,挂 上 品 种 标 签,标 明 产 地、品 种、采 集 时 间 等。6.2.2 接 穗 贮 藏接 穗 条 应 贮 藏 在 湿 润、阴 凉 的 地 方。将 捆 好 的 接 穗 装 入 编 织 袋,外 套 保 鲜 袋,密 封,放 入 2 5 冷 库 贮 藏。或 存 放 接 穗 条 时 地 上 先 用 塑 料 薄 膜 垫 底,再 用 塑 料 薄 膜 围 盖。防 止 接 穗 条 失 水 干 瘪,或 湿 度过 大、穗 条 发 霉。6.3 嫁 接 时 间嫁 接 时 间 宜 在 桑 树 树 液 流 动 后,冬 芽 萌 动 前,一 般 在 3 月 上 旬 至 4 月 上 旬。6.4 嫁 接6.4.1 袋 接6.4.1.1 削 接 穗一 般 分 四 刀 削 成 接 穗,第 一 刀,在 芽 的 反 面 下 方 1 c m 处 进 刀,削 成 3 c m 长 的 弧 形 斜 面,先 端 稍 留 木质 部;第 二 刀,在 斜 面 2.5 c m 处 横 刀 削 去 过 长 部 分;第 三 刀、第 四 刀,在 斜 面 两 侧 1/2 处 各 修 一 刀,使接 穗 两 侧 和 先 端 的 绿 色 形 成 层 组 织 以 斜 面 露 出;最 后 在 芽 上 方 1 c m 处 剪 断。6.4.1.2 剪 砧 木在 砧 木 根 颈 无 侧 根 处,用 桑 剪 剪 成 4 5 左 右 的 平 滑 斜 面。砧 木 细 的,斜 面 应 稍 大,砧 木 粗 的 斜 面 可小 些。6.4.1.3 插 接 穗用 拇 指 和 食 指 把 砧 木 剪 斜 面 上 端 皮 层 捏 开 成 口 袋 形,将 削 好 的 接 穗 削 面 向 外,慢 慢 地 插 入 砧 木 皮 层内,插 紧 为 止。接 穗 的 削 口 面 和 砧 木 的 袋 状 皮 层 不 可 沾 着 泥 沙。6.4.1.4 嫁 接 体 贮 存完 成 嫁 接 的 嫁 接 体 存 放 在 内 垫 一 层 塑 料 膜 的 纸 箱 内,里 面 放 少 量 的 湿 稻 草,将 没 有 捆 扎 的 嫁 接 体 按2 0 0 0 株/箱 用 塑 料 膜 围 起 保 湿,放 置 在 纸 箱 内 湿 稻 草 上 面,然 后 将 纸 箱 放 置 在 阴 凉 处,室 温 保 存,切 忌放 在 通 风 处,防 止 嫁 接 体 霉 变,放 置 时 间 为 1 5 天 2 5 天。待 伤 口 愈 合 后 栽 植。6.4.1.5 栽 植嫁 接 体 应 在 发 芽 前 移 栽 入 苗 地,运 输 过 程 中 避 免 剧 烈 震 动。移 栽 前 先 淘 汰 接 穗 松 动 的 嫁 接 体,剥 去砧 木 上 已 长 出 的 砧 芽;移 栽 密 度:株 行 距 5 c m 4 0 c m,每 公 顷 栽 苗 4 5 万 株 左 右。壅 土 时,防 止 接 穗 松 动,用 松 土 盖 没 接 穗 顶 端 1 c m。移 栽 完 毕 后 按 畦 向 用 地 膜 覆 盖。D B 4 2/T 1 6 7 5 2 0 2 156.4.2 根 接6.4.2.1 剪 接 穗选 用 粗 壮 的 中 下 部 枝 条,每 1 3 c m 1 5 c m 左 右 剪 成 一 段,两 端 剪 口 要 平 滑,上 端 剪 口 要 在 芽 的 上 方1 c m 处 剪 断。6.4.2.2 揭 穗 皮在 顶 芽 正 下 方 6 c m 7 c m 处,平 行 直 切 两 刀,深 达 木 质 部,然 后 向 上 轻 轻 揭 开 皮 层。揭 皮 的 宽 度 和长 度 要 与 砧 根 削 面 相 适 应,一 般 宽 1 c m 左 右,长 2 c m 左 右。6.4.2.3 削、插 砧 根在 砧 根 青 黄 交 界 稍 下 方 处 向 上 斜 削 成 1 c m 长 的 斜 面 后,正 削 面 朝 外,对 好 接 穗 皮 层,插 入 接 穗 揭 开的 皮 层 与 木 质 部 之 间。6.4.2.4 捆 扎砧 根 插 入 后,用 稍 带 潮 湿 的 稻 草 或 席 草 或 嫁 接 膜,由 上 而 下 依 次 捆 扎,直 至 把 嫁 接 部 位 全 部 包 住。包 扎 用 力 要 均 匀,松 紧 要 适 当。6.4.2.5 栽 植在 已 整 理 好 的 畦 面 上,按 2 0 c m 行 距,横 开 深 约 1 5 c m 2 0 c m 的 沟,然 后 把 接 好 的 嫁 接 体 顶 芽 向 上。按 5 c m 1 0 c m 的 株 距 斜 植 沟 中,用 细 土 填 紧,顶 端 以 略 见 剪 口 为 宜。6.5 嫁 接 苗 的 管 理6.5.1 水 分 管 理保 持 苗 圃 地 土 壤 适 宜 的 含 水 量,干 旱 时 及 时 灌 溉,积 水 时 及 时 排 水。灌 溉 水 应 符 合 G B 5 0 8 4 的 规 定。6.5.2 除 草人 工 除 草:根 据 苗 圃 情 况 结 合 松 土 及 时 除 草。砧 木 上 萌 发 的 砧 芽 应 及 时 剪 除。化 学 除 草:苗 高 1 5 c m 左 右 时,气 温 低 于 3 0 晴 朗 天 气 以 二 甲 四 氯:灭 草 松(2:1)6 0 0 倍 液 均 匀 喷 施。砧 木 上 萌 发 的 砧 芽 应 及 时 剪 除。6.5.3 施 肥第 一 次 当 苗 长 至 1 5 c m 左 右 时,每 6 6 7 m2可 施 入 1 0 k g 1 5 k g 尿 素,并 防 止 沾 至 苗 木 叶 片,第 二 次 当苗 长 至 4 0 c m 5 0 c m 时,每 6 6 7 m2可 施 入 3 0 k g 5 0 k g 复 合 肥(N:P:K 为 1 5:1 5:1 5),以 后 根 据 情 况 随 时 施入。6.5.4 病 虫 害 防 治嫁 接 苗 生 长 期 间 应 加 强 防 病 治 虫 和 除 草 等 工 作。苗 圃 用 药 应 符 合 N Y/T 1 0 2 7 的 要 求。7 苗 木 出 圃、包 装、运 输、假 植D B 4 2/T 1 6 7 5 2 0 2 167.1 嫁 接 苗 出 圃落 叶 后,嫁 接 苗 出 圃,苗 木 应 符 合 G B 1 9 1 7 3 和 G B/T 1 9 1 7 7 的 要 求。7.2 包 装桑 苗 落 叶 后,起 苗、分 级、包 装、出 售。苗 木 质 量 及 检 验 按 G B 1 9 1 7 3、G B/T 1 9 1 7 7 中 的 规 定 执 行。砧 木 苗 每 5 0 0 株 或 1 0 0 0 株 为 一 捆,嫁 接 苗 每 1 0 0 株 为 一 捆,需 长 途 外 运 的 苗 木,根 系 部 分 要 填 充 保 湿 物 或在 根 部 粘 泥 浆 或 保 水 剂,用 湿 草 袋、麻 包 或 塑 料 薄 膜、编 织 袋 保 湿 包 裹。包 装 袋 外 挂 标 签,标 签 应 符 合G B 2 0 4 6 4 的 规 定。7.3 运 输苗 木 运 输 过 程 中 应 防 止 长 时 间 堆 积 重 压、风 吹 日 晒、雨 淋 及 冻 害。7.4 假 植出 圃 的 苗 木,如 不 能 及 时 栽 植,应 随 即 进 行 假 植。假 植 应 选 择 在 排 水 良 好 的 避 风 处,挖 深 5 0 c m、宽 4 0 c m 的 假 植 沟。沟 的 一 边 呈 4 5 斜 坡,顺 此 斜 面 将 苗 木 单 株 排 列 放 置,然 后 用 湿 润 的 细 土 或 沙 将 苗干 的 1/3 1/2 埋 实 并 灌 水 浇 透,使 苗 干 下 部 和 根 系 与 土 壤 紧 密 结 合,假 植 沟 四 周 应 开 排 水 沟,勿 使 根 部积 水。在 寒 冷 多 风 的 季 节,苗 木 的 地 上 部 分 最 好 用 稻 草、麦 秆 等 覆 盖。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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