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灰节地生态安葬规范DB12/T 3026—20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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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080.99 CCS A 16 12 天津市地方标准 DB12/T 3026 2020 骨灰节地 生态安葬 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land-saving and ecological burial of ashes 2020-12-29 发布 2021-04-01 实施 天津市市 场监督 管 理委员会 发 布 DB12/T 3026 2020 I 目 次 前言.II 引言.III 1 范围.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1 3 术 语和 定义.1 4 分类.1 5 安 葬区 生态 建设.2 6 骨 灰安 葬要 求.2 参考文 献.4 DB12/T 3026 2020 II 前 言 为推进 京津 冀协 同发 展战 略实施,北 京市、天 津市、河北省 共同 组织 制定 本地 方标准,在 京津 冀 区域内适 用。本文件 按照GB/T 1.1 2020 标准 化工 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化 文件 的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规 定起草。本文件 由天 津市 民政 局提 出并归 口。本文件 起草 单位:北 京市 民政局、天 津市 民政 局、河北省 民政 厅、北京 市殡 葬协会、北 京天 泉 佳 境陵园建 筑设 计有 限公 司。本文件 主要起 草人:杨宝 祥、李 全喜、陈谊、王彤、张庆 立、王 田玉、王六 一、王 占勇、周焕 龙、王碧、张悦 东、王轩、韩 勇、康 立斌、欧 阳菲、王 杉、朱 金方、王 植猛。DB12/T 3026 2020 III 引 言 为加强 殡葬管 理,推进殡 葬改革,规范 殡葬 行为,进一步 贯彻落 实民 政部等9 部门 关于推 行节 地生态安 葬的 指导 意见(民 发 2016 21 号),探索 骨 灰 节地 生态 安葬 的新 思路、新形 式,推 动骨 灰安 葬设施从 依赖 资源 消耗 向追 求绿色 生态 可持 续转 型,引 导公众 骨灰 安葬 活动 从注 重碑墓 等物 质载 体转 移 到以精神 传承 纪念 为主,实 现骨灰 安葬 节地 生态 的建 设目标,促进 人与 自然 和 谐发展,根据 国家 相关 法 律法规、标准,依照“节约 资源,保护环 境”的基本 要求,结合骨 灰安 葬设施 建设、管理和 服务 的实 际,制定本 文件。本文件 提出 了骨 灰节 地生 态安葬 的分 类、安葬 区生 态建设、骨 灰安 葬要 求,通过立 体开 发、复 合 利用、循 环利 用等 技术 手段,在减 少土 地占 用、提高 土地利 用率 的同 时,充分 利用生 态技 术,提 高 骨 灰 安葬设施 的综 合效 益。本文件 是殡 葬行 政管 理部 门指导 骨灰 安葬 服务 机构 开展节 地生 态安 葬,以及 对 其监督 与评 价的 重 要依据,也是 公众 选择 和评 价节地 生态 安葬 的重 要参 考。DB12/T 3026 2020 1 骨 灰节地 生态安葬 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 了骨 灰节 地生 态安葬 的分 类、安葬 区生 态建设、骨 灰安 葬要 求等 内容。本文件 适用 于骨 灰节 地生 态安葬 活动。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其 中,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其 最新 版本(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适 用 于 本文件。GB/T 23287 殡 葬术 语 JGJ 124 殡仪 馆建 筑设 计 规范 MZ/T 017 殡葬 服务 术语 MZ/T 023 骨灰 撒海 服务 MZ/T 134 节地 生态 安葬 基本评 价规 范 3 术语和 定义 GB/T 23287、MZ/T 017 和MZ/T 134 界 定的 以及 下列 术 语和定 义适 用于 本文 件。3.1 骨灰安 葬设 施 burial facilities of ashes 用以集 中安 葬骨 灰的 场所。来源:MZ/T 134 2019,3.1,有 修改 3.2 骨灰节 地生 态安 葬 land-saving and ecological burial of ashes 采用不 占或 少占 土地,选 用节能、绿 色、环保 材料,对骨 灰进 行安 葬的 形式。来源:MZ/T 134 2019,3.2,有 修改 4 分类 骨灰节 地生 态安 葬按 照骨 灰安葬 方式、骨 灰安 葬载 体等因 素进 行分 类。4.1 骨灰节 地生 态安 葬分 类见 表 1。4.2 表1 骨灰节 地生 态安 葬分 类表 安葬方式 安葬载体 说明 保留骨灰安葬 骨灰节地型墓位安葬 在骨灰安葬设施内采用节地型墓位安葬骨灰的一种形式 骨灰立体安葬 在骨灰堂(楼、塔、墙、廊、地宫等)以格位存放骨灰的立体安葬形式 DB12/T 3026 2020 2 不保留骨灰安葬 骨灰植树(花、草等)安葬 在骨灰安葬 设施内 不设硬 质墓 穴 和墓碑,使用可 降解容 器盛 放骨灰,或直接将骨灰藏纳土中,以植树(花、草等)为主要标识(或设 置其他小型标识物)安 葬骨灰的一种形式 骨灰撒散 将骨灰撒放到指定土壤、水域等的骨灰安葬形式 5 安葬区 生态 建设 安葬区 规划 设计 5.1 5.1.1 应编制 骨灰安 葬设 施节地 生态安 葬规划,对 现有可 安葬骨 灰的资 源再 开发,在不降 低殡葬 活 动舒适度 前提 下,提高 单位 用地骨 灰安 葬密 度。5.1.2 应按照 骨灰安 葬设 施总体 规划设 置骨灰 节地 型墓位 安葬区、骨灰 立体 安葬区 以及不 保留骨 灰 安葬区。5.1.3 应根据 骨灰安 葬设 施土地 资源状 况与环 境特 点,设 置独立 的节地 生态 安葬区,或利 用现有 安 葬区划出 部分 区域 实行 节地 生态安 葬。5.1.4 安葬区 应结合 周边 自然环 境、人 文特征 等,合理布 局,充 分利用 原有 场地、设施,宜保留 原 有的自然 和人 文景 观,避免 大规模 的土 方改 造工 程,进行微 地形 改造,突 出视 觉美感。5.1.5 安葬区 容量 设置 应便 于安 葬、祭 扫和 人员 疏散,并 设立与 安葬 量相 配套 的公 共空间。5.1.6 骨灰安 葬设施 中已 安葬区 域,应 逐渐改 造已 有墓位 并增加 节地生 态安 葬的面 积,提 高单位 面 积骨灰安 葬的 数量。5.1.7 骨灰安 葬设施 中新 开发利 用的安 葬区宜 采用 节地生 态安葬 形式,逐步 提高骨 灰安葬 设施中 节 地生态安 葬面 积和 数量。安葬区 环境 建设 5.2 5.2.1 骨灰安 葬设 施宜 利用 园区 景观小 品、园林 置石、树 林、绿 地等 进行 节地 生态 安葬。5.2.2 节地生 态安 葬区 应进 行雨 水控制,选 用透 水材 料进 行地面 铺装。5.2.3 骨灰安 葬设 施应 选用 绿色、环保、节 能的 材料。5.2.4 节地生 态安葬 区的 绿地率 应不低 于 50%,应 根据当 地的气 候条件 和植 物 自然 分布特 点,栽 植 多种类型 植物,乔、灌、草 结合构 成多 层次 的植 物群 落,区 域绿 化覆 盖率 不低 于 80%。5.2.5 节地生 态安葬 区应 减少单 调的规 则式排 列安 葬,排 列布置 突出视 觉美 感,形 成节地 生态安 葬 产品的排 列布 局艺 术化。6 骨灰安 葬要 求 骨灰安 葬前 的处 置 6.1 6.1.1 宜用淋 滤法 等技 术去 除骨 灰中的 重金 属,防止 骨灰 进入土 壤、水体 等环 境后 造成严 重的 污染。6.1.2 可将部 分或全 部骨 灰进行 深加工,制作 成具 有纪念 意义的 生命文 化传 承物质,实现 骨灰的 减 量化和文 化传 承纪 念。骨灰节 地型 墓位 安葬 6.2 6.2.1 墓位占 地总 面积 不宜 超过 该安葬 区总 面积 的 60%。6.2.2 宜多人 共用一 处骨 灰节地 型 墓位,具有 一定 共性人 群合葬,宜建 立以 该人群 特质为 主题的 纪 念标识物。DB12/T 3026 2020 3 6.2.3 碑墓工 程地 上标 识物 宜人 性化、个性 化、艺术 化,单个墓 位面 积不 应大 于 0.8 m2,地上 标识 物高度不 大 于0.8 m。骨灰立 体安 葬 6.3 6.3.1 骨灰堂(楼、塔、地 宫等)安放骨 灰的 建筑 应符 合 JGJ 124 的有 关规 定。6.3.2 骨灰墙(廊、亭等)应与骨 灰安葬 设施环 境相 协调,发挥环 境美化、安 全保护 和骨灰 安葬的 多 重功效。6.3.3 骨灰墙(廊、亭 等)安 放骨 灰的构 筑物 格位 层数 不宜 超过 10 层。最 底层 格位 内 层底面 距离 地面 高度不应 小 于300 mm。6.3.4 相对集 中排 列组 合的 骨灰 墙,墙 与墙 之间 通道 宽度 宜在 2 m 5 m 之间。6.3.5 骨灰地 宫、墙、廊、亭等 安放单 具骨 灰的 格位 建筑 面积不 应大 于 0.25 m2/格。6.3.6 骨灰亭 按照亭 内、亭外结 构设置 格位的,亭 内应设 置祭扫 空间,且每 平方米 祭扫空 间对应 的 骨灰亭安 葬骨 灰数 量不 宜超 过 10 具。6.3.7 格位应 防水、防潮,确保 骨灰格 位的密 闭性。格位 空间宜 以安放 两个 标准尺 寸骨灰 盒为宜,可采取前 后或 左右 相邻 放置。骨灰植 树(花、草等)安葬 6.4 6.4.1 骨灰安 葬于 树木、鲜 花、草坪下 方土 壤时,应 使用 可降解 容器 或直 接将 骨灰 葬于土 中。6.4.2 安葬的 骨灰 距离 地面 深度 宜 530 mm 850 mm,距 离 树木的 根颈 部300 mm 以外。6.4.3 用于安 葬骨灰 的树 木以及 道路周 边、广 场等 供人通 行及活 动范围 内的 树木,其枝下 净空应 大 于2.2 m。6.4.4 宜利用 互联网 技术、二维 码信息 技术、纪念 标识等 进行人 文缅怀。集 体安葬(集中深 埋)的 区域宜以小 型园 林小 品或 纪念 碑等形 式作 为纪 念标 识物。骨灰撒 散 6.5 6.5.1 骨灰海 撒应 在指 定水 域内 进行,并按 照 MZ/T 023 相 关规定 执行。6.5.2 在骨灰 安葬 设施 内撒 散骨 灰,应 符合 以下 要求:a)骨灰撒 散区 应设 置于 骨灰 安葬设 施内 避风 的区 域,避免粉 尘和 异味 对环 境产 生二次 污染;b)骨灰撒 散应 服从 骨灰 安葬 设施的 工作 管理,个 人不 宜实施 该行 为;c)不宜将 骨灰 直接 撒散 于绿 地或土 壤表 面,可按 本文 件 6.4.2 的要 求进 行骨 灰 撒散后 再恢 复 绿地或土 壤原 貌。其他要 求 6.6 6.6.1 在一定 时期 内宜 避免 大量 骨灰集 中安 葬在 同一 区域 内,确 保集 中祭 扫期 内的 人群安 全。6.6.2 倡导不 保留骨 灰的 安葬形 式,骨 灰节地 生态 安葬不 宜对骨 灰进行 永久 性保存,形成 在时间 维 度上的节 地生 态安 葬。DB12/T 3026 2020 4 参考文 献 1 GB 50007 建筑 地基 基础设 计规 范 2 GB 50420 城市 绿地 设计规 范 3 GB 51192 公园 设计 规范 4 JGJ/T 397 公 墓和 骨 灰寄存 建筑 设计 规范 5 建标181 2017 殡 仪 馆建设 标准 6 建标182 2017 城 市 公益性 公墓 建设 标准 7 DB11/T 214 居 住区 绿地设 计规 范 8 DB11/T 747.1 公墓 建设规 范 第1部 分:骨灰 安葬设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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