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天然气安全管理条件规范DB13/T 5272-20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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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75-010 E 00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 13/T 5272 2020 工业企业 天然气安 全管理规 范 2020-11-19 发布 2020-12-19 实施 河 北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布 DB13/T 5272 2020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1 3 术 语和 定义.1 4 总 体要 求.3 5 管理.3 6 运 行与 维护.5 7 安 全防 护要 求.11 8 采 暖通 风与 空气 调节.12 9 防 火与 防爆.14 10 防 雷、防静 电.14 11 劳 动防 护用 品配 备.15 12 抢 维修.16 13 应 急处 置.16 14 保 障措 施.21 参 考 文 献.22 DB13/T 5272 2020 II 前 言 本标准 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 规则 起草。本标准 由河 北省 应急 管理 厅提出 并归 口。本标准 起草 单位:河 北安 科检测 检验 有限 公司。本标准 主要 起草 人:邓 杰、杨 洋、付 淑玲、杨 璞、张 密贵、王 玮、张 建磊、孟 盛、朱晓 灿、吕 晓燕、朱四新、贾 佳、王晓 雪、彭旭、高俊 敏、张建 勇。DB13/T 5272 2020 1 工 业企业 天然气安 全管理 规范 1 范围 本 标 准 规定 了 天然 气 作为工 业 生 产原 料 及燃 料 使用的 企 业 厂区 内 安全 管 理的 术 语 和 定义、总体 要求、管 理、运 行与 维护、安全防 护要 求、采暖 通风 与空气 调节、防 火与 防爆、防雷 防静 电、劳 动防 护 用品配备、抢 维修、应 急处 置 及保 障措 施。本标准 适用 于使 用天 然气 包括压 缩天 然气(CNG)及 液化天 然气(LNG)作 为工 业生产 原料 及燃 料 的企业 厂 区内 天然 气使 用管 理过程 安全 防护 及应 急处 置。工 业园 区内 天然 气使 用管理 可参 照执 行。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对 于本 文件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凡 是注 日 期的引 用文 件,仅注 日期 的 版本适 用于 本文 件。凡是不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其最 新版 本(包括 所有 的修改 单)适用 于本 文件。GB 2626 呼吸 防护 用品 自吸过 滤式 防颗 粒物 呼吸 器 GB 2894 安全 标志 及其 使 用导则 GB/T 11651 个 体防 护装 备选用 规范 GB/T 18664 呼 吸防 护用 品的选 择、使用 与维 护 GB/T 23466 护 听器 的选 择指南 GB/T 23468 坠 落防 护装 备安全 使用 规范 GB/T 24536 防 护服 装 化学防 护服 的选 择、使用 和维护 GB/T 26932 充 电电 池废 料废件 GB/T 28409 个 体防 护装 备 足 部防 护鞋(靴)的 选择、使用 和维 护指 南 GB/T 29512 手 部防 护 防护手 套的 选择、使 用和 维护指 南 GB/T 30041 头 部防 护 安全帽 选用 规范 GB 50016 建筑 设计 防火 规范 GB 50019 工业 建筑 供暖 通风与 空气 调节 设计 规范 GB 50115 工业 电视 系统 工程设 计标 准 GB 50140 建筑 灭火 器配 置设计 规范 GB 50160 石油 化工 企业 设计防 火标 准 GB 50183 石油 天然 气工 程设计 防火 规范 GB 50187 工业 企业 总平 面设计 规范 GB 50316 工业 金属 管道 设计规 范 GB/T 50493 石 油化 工可 燃气体 和有 毒气 体检 测报 警设计 标准 GBZ 1 工 业企 业设 计卫 生 标准 HG/T 20675 化 工企 业静 电接地 设计 规程 SY 6503 石油 天然 气工 程 可燃气 体检 测报 警系 统安 全规范 TSG R0005 移 动式 压力 容 器安全 技术 监察 规程 3 术语和 定义 DB13/T 5272 2020 2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为 了便 于使 用,以 下重复 列出 了GB/T 29639-2013、GB 50028-2006、AQ 2012-2007 和GBZ/T 224-2010 中的 一些 术语 和定 义。3.1 压缩天 然气 compressed natural gas(CNG)压缩到 压力 不小 于10MPa 且 不大于25MPa 的 气态 天然 气。GB 51102 2016,定义2.0.1 3.2 液化天 然气 liquefied natural gas(LNG)液化状 况下 的无 色流 体,其主要 组分 为甲 烷。GB 50028 2006,定义2.0.46 3.3 应急预 案 emergency plan 为有效 预防 和控 制可 能发 生的事 故,最大 程度 减少 事故及 其造 成损 害而 预先 制定的 工作 方案。GB/T 29639 2013,定 义3.1 3.4 应急救 援 emergency rescue 在应急 响应 过程 中,为 最 大限度 地降 低事 故造 成的 损失或 危害,防止 事故 扩 大,而采 取的 紧急 措施或行动。GB/T 29639 2013,定 义3.4 3.5 应急响 应 emergency response 针对发 生的 事故,有 关组 织或人 员采 取的 应急 行动。GB/T 29639 2013,定 义3.3 3.6 拦蓄区 impounding area 现场用 防护 堤或 利用 地形 条件圈 定的 用于 容纳 事故 溢出LNG 或 易燃 致冷 剂的 一 个区域。GB/T 20368 2012,定 义3.14 3.7 建筑红 线 boundary line of building 也称“建筑 控制 线”,即 规划行 政主 管部 门在 道路 红线、建设 用地 边界 内,另行规 定的 地面 以上 建(构)筑物 主体 不得 超出 的界限。GB 50352 2019,定义2.0.8 3.8 引入管 service pipe 室外配 气支 管与 用户 室内 燃气进 口管 总阀 门(当无 总阀门 时,指距 室内 地面1m 高处)之 间的 管道。GB 50028 2006,定义2.0.48 3.9 安全作 业许 可 permit to work 为保证 作业 安全,在危 险 作业或 非常 规作 业时,对 作业场 所和 活动 进行 预先 危险分 析、确 定风 险控制措施 和责 任确 认的 工作 程序。AQ 2012 2007,定 义3.1 3.10 安全标 志 safety sign DB13/T 5272 2020 3 用以表 达特 定安 全信 息的 标志,由图 形符 号、安全 色、几 何形 状(边框)或 文字构 成。GB 2894 2008,定 义3.1 3.11 释放源 source of release 可释放 并能 形成 爆炸 性气 体环境、有 毒气 体环 境的 位置或 地点。GB/T 50493 2019,定 义2.0.3 3.12 封闭场 所 enclosed area 一个封 闭或 大部 分封 闭的 三维空 间,其围 护平 面在 三 维坐标 系投 影面 积之 和与 其总投 影面 积之 比应大于2/3,并 且其 尺寸 足以 容许人 员进 入,对于 一个 典 型的建 筑物,这 就要 求有 投 影面积 大于2/3 的墙 壁、顶棚和/或 地板 存在。SY 6503 2016,定 义3.9 3.13 检测器 detector 又称探 测器,将 可燃 气体、有毒 气体 或氧 气的 浓度 转换为 电信 号的 电子 设备。GB/T 50493 2019,定 义2.0.4 3.14 爆炸下 限 lower explosion limit(LEL)可燃气 体爆 炸下 限浓 度(V%)值。GB/T 50493 2019,定 义2.0.12 3.15 事故通 风 emergency ventilation 用 于 排 除或 稀 释房 间 内发生 事 故 时突 然 散发 的 大量有 害 气 体、有 爆炸 危 险的气 体 或 蒸气 的 通风 方式。SY/T 7021 2014,定 义2.0.5 3.16 二级防 护 secondary protection 消防人 员在 参与 重大 灾害 事故应 急救 援中 个体 防护 级别之 一,包括 防护 服、防护鞋、防 护面 罩 等。4 总体要求 4.1 工业企 业天 然气 安全 管理 应 坚持“安 全第 一、预防 为主、综合 治理”的 方针。4.2 项目设 计、建 设阶 段应 委 托具备 相应 资质 的单 位设 计、施工,在 全面 辨识 各 类安全 风险 的基 础上,确保其 周边 安全 距离、总 平面布 置、设备 设施、工 艺流程、自 动化 控制 和安 全设施 符合 相关 标准 规 范 要求。4.3 对放散 有害 物质 和爆 炸危 险物质 的天 然气 装置、管 道,应 从工 艺、总图、建 筑、设 备和 通风 方面采取综 合的 安全 措施。4.4 对可能 放散 和泄 漏天 然气 的设施,在 工艺 设计 上应 加强密 闭和 隔 离 措施,采 取机械 化、自动 化操作。5 管理 5.1 一般管 理要 求 DB13/T 5272 2020 4 5.1.1 企业内 天然 气相 关设 施、管道等 均应 经相 应资 质单 位设计、施 工,经检 测合 格,完 善相 关燃 气工程竣 工验 收备 案手 续,验收合 格方 可投 入使 用。5.1.2 企业作 为用 气单 位,应与 供气企 业签 订供 用气 合同,明确 双方 的安 全生 产权 力和义 务。5.1.3 用人单 位应 对安 全生 产进 行监督 管理,配备 专、兼 职安全 管理 人员,为其 配 备必要 的防 护器 具、交通工具、通讯 器材 等装 备。5.1.4 制定值 班、监控 和巡 查、巡护等 安全 防范 工作 制度。在岗 值班、值 机、巡查、巡护 人员 应详 细记录天 然气 使用 有关 情况,及时 处理 发现 的隐 患和 问题。5.1.5 按规定 进行 安全 生产 检查,对 天 然气 使用 中 发 现的 问题和 隐患 采取 纠正 措施,并限 期整 改。5.1.6 进行安 全生 产教 育和 培训,普及 安全 生产 法规 和安 全生产 知识,进 行专 业技 术、技 能培 训和 应急培训。特 种作 业人 员、高危险 岗位、重 要设 备和 设施的 作业 人员 如天 然气 运行操 作工,应 经过 安 全 生产教育 和技 能培 训 并 符合 相关培 训规 定要 求,特种 作业人 员 还 应持 有 特种 作业人 员 操 作证。5.1.7 企业天 然气 使用 场所 使用 电气设 备应 符合 防火 防爆 安全技 术要 求,配备 消防 设施、器材,制定防火防 爆应 急预 案,平面 布置和 防火 间距 应符 合防 火设计 规范 的要 求。5.1.8 企业委 托 天 然气 工程 建设 项目安 全评 价、认 证、检 测、检验 的机 构应 具备 国 家规定 的资 质条 件,机构应 对其 做出 的安 全评 价、认 证、检测、检 验的 结果负 责。5.1.9 发生事 故后,应 立即 采取 有效措 施组 织救 援,防止 事故扩 大,避免 人员 伤亡 和减少 财产 损失,按规定 及时 报告,并 按程 序进行 调查 和处 理。5.2 风险管 理 5.2.1 全员参 与风 险管 理,对生 产作业 活动 全过 程进 行 风 险因素 辨识,对 识别 出来 的 天然 气使 用过 程风险因 素依 据法 律法 规和 标准进 行评 估,划分 风险 等级。5.2.2 按照风 险等 级采 取相 应的 风险控 制措 施,原则 应符 合 风险 控制 在 合 理实 际并 尽可能 低 的 水平。5.2.3 风险因 素及 风险 控制 措施 应告知 参与 天然 气使 用 作 业相关 方 及 作业 所有 人员,风险 管理 活动 的过程应 形成 文件。5.2.4 风险管 理过 程应 包括 风险 因素辨 识、风险 评估、制 定风险 控制 措施,基 本步 骤包括:a)划分作 业活 动;b)辨识与 天然 气使 用 作 业活 动有关 的所 有 风 险因 素;c)评价风 险;d)依据准 则确 定出 不可 容许 的风险;e)制定和 实施 风险 控制 措施,将风 险降 至可 容许 程度;f)评审。5.2.5 设定风 险管 理目 标和 指标,制定 风险 管理 的方 案、计划或 控制 措施。5.3 应急管 理 5.3.1 应系统 地识 别和 确定 天然 气使用 过程 中潜 在的 突发 事件,充分 考虑 作业 内容、环境 条件、设 施类型、应急 救援 资源 等因 素,编 制应 急预 案。5.3.2 应急预 案的 编制 应符 合 但 不限于 下 列 要求:a)符合国 家标 准关 于生 产安 全事故 应急 预案 编制 的要 求;b)在制定 应急 预案 时,应征 求相关 方的 意见,并 对应 急响应 和处 置提 出要 求;c)当涉及 多个 单位 联合 作业 时,应 急预 案应 协调 一致,做到 资源 共享、应 急联 动;d)应急预 案应 按规 定上 报。5.3.3 建立应 急组 织,配备 专职 或兼职 应急 人员 或与 专业 应急组 织签 定应 急救 援协 议,配 备相 应的 应急救援 设施 和物 资等 资源。DB13/T 5272 2020 5 5.3.4 当发生 天然 气泄 漏 事 故或 出现可 能引 发事 故的 险情 时,应 按应 急预 案的 规定 实施应 急处 置和 响应,防 止事 态扩 大,控制 次生事 故,避免 人员 伤亡 和减少 财产 损失。5.3.5 当发生 应急 预案 中未 涉及 的事件 时,现场 人员 应及 时向在 场负 责人 报告,主 要负责 人应 确定 并采取相 应的 措施,并 及时 上报 给 企业 负责 人。5.3.6 进行应 急培 训,员工 应熟 悉 天然 气使 用 相 应岗 位应 急要求 和措 施,定期 组织 应急演 习,并根 据实际情 况对 应急 预案 进行 修订。6 运行与 维护 6.1 运行 6.1.1 安全距 离 6.1.1.1 在外管 架(廊)上敷 设管 道时,管架 边缘 至建 筑物 或其他 设施 的水 平距 离除 按以下 要求 外,还应符 合 GB 50160、GB 50187 及GB 50016 的规 定。管 架边缘 与以 下设 施的 水平 距离应 满足 表 1 的要 求。表1 管架 边缘 与以 下设施 的水 平距 离 单位为米 设 施 水平距 离 距铁路 轨外 侧 3.0 距道路 边缘 1.0 距人行 道边 缘 0.5 距厂区 围墙 中心 1.0 距有门 窗的 建筑 物外 墙 3.0 距无门 窗的 建筑 物外 墙 1.5 6.1.1.2 天然气 管道 与仪 表及 电气 的电缆 的距 离,应符 合但 不限于 下列 要求:a)相邻敷 设时,平 行净 距不 宜小 于 1m;b)电缆在 下方 敷设 时,交叉 净距不 应小 于0.5m;c)当管道 采用 焊接 连接 结构 并无阀 门时,其 平行 净距 可取上 述净距的 50%。6.1.1.3 天然气 管道 与氧 气管 道的 距离,应符 合但 不限 于下 列要求:a)平行净 距不 应小 于 500mm;b)交叉净 距不 应小 于 250mm;c)当管道 采用 焊接 连接 结构 并无阀 门时,其 平行 净距 可取上 述净 距 的 50%。6.1.1.4 室内燃 气管 道与 电气 设备、相邻 管道 之间 的净 距不 应小于 表 2 的规 定。DB13/T 5272 2020 6 表2 室内 燃气管 道与 电气 设备、相 邻管道 之间 的净 距 单位为厘米 管 道 和 设 备 与 燃 气 管 道 的 净 距 平 行 敷 设 交 叉 敷 设 电气设备 明装的绝缘电线或电缆 25 10(注)暗装或管内绝缘电线 5(从所做的槽或管子的边缘算起)1 电压小于1000V 的裸露电线 100 100 配电盘或配电箱、电表 30 不允许 电插座、电源开关 15 不允许 相邻管道 保证燃气管道、相邻管道的安装和维修 2 注1:当明装电线加绝缘套管且套管的两端各伸出燃气管道l0cm 时,套管与燃气管道的交叉净距可降至lcm。注2:当布置确有困难,在采取有效措施后,可适当减小净距。6.1.1.5 锅炉间、燃 气调 压站 之间 以及和 其他 建筑 物、构筑 物之间 的间 距,应符 合 GB 50016 及有 关标准规定,并 满足 安装、运 行和检 修的 要求。6.1.1.6 整体加 热气 化器、远 距离 加热气 化器 的加 热器 或热 源到建 筑红 线的 距离 不应 小于 30m,与下列设施 的距 离不 应小 于 15m:a)任何拦 蓄 的LNG、易 燃致 冷剂或 易燃 液体 或其 他事 故排放 源与 拦蓄 区之 间的 运输通 道;b)LNG、易 燃液体、易 燃致冷 剂或可 燃气体 储罐,这类 流体的 无明火 工艺设 备或 用于转 运这类 流体的装 卸接 头;c)控制室、办 公室、车 间和 其他有 人的 或重 要工 厂设 施。6.1.1.7 气化器 之间 的净 间距,不 应小 于 1.5m。6.1.1.8 LNG、致 冷剂、易燃 液体 或 可燃气 体的 工艺 设备 与火 源、建 筑红 线、控 制室、办公室、车 间和其他有 人的 设施 的距 离,不 应小 于15m。6.1.1.9 LNG 和 易燃 致冷 剂的 装卸 接头到 不受 控制 的火 源、工艺区、储 罐、控制 室、办公室、车 间和其他有 人的 或重 要工 厂设 施的距 离,不应 小 于15m。6.1.1.10 天然气 储罐、汽 车槽 车、罐式集 装箱、长 管拖 车和 管束式 集装 箱与 厂区 内建(构)筑物 的 间距应符 合GB 50016、GB 50160 的相 关规 定。6.1.2 设备设 施 6.1.2.1 储存设 施 6.1.2.1.1 LNG 储 罐投 入使 用之 前,应按程 序进 行置 换和 冷却。6.1.2.1.2 LNG 储 罐罐 体应 完好 无损,无变 形裂 缝现 象,无严 重锈蚀 现象,无 珠光 砂泄 漏或燃 气漏 气现象,真空 度符 合安 全要 求,无 异常 结冻 现象。6.1.2.1.3 LNG 槽 罐的 充装 量应 符合 安全要 求,装卸 软管 外表 应完好 无损。6.1.2.1.4 LNG 储 罐的 紧急 切断 阀应 完好无 损,操作 动作 迅速,关闭 严密。6.1.2.1.5 LNG 储 罐液 位显 示正 常,有最高 和最 低液 位报 警。6.1.2.1.6 应每年 监测 储罐 基础 沉降 情况,沉降 值应 符合 安全 要求,不得 有异 常沉 降或 由于沉 降造 成管线受 损的 现象。6.1.2.1.7 容积大 于 0.5m3的LNG 储罐 不应设 在室 内。6.1.2.2 充装设 施 DB13/T 5272 2020 7 6.1.2.2.1 LNG 槽 车应 在指 定车 位停 靠,停 靠应 稳固,有 滑动 可能时 应配 备防 车辆 移动 设施。6.1.2.2.2 装卸前 应检 查 LNG 槽 车的 危险物 品运 输许 可资 质,及驾驶 员和 押运 员的 资质 证书。6.1.2.2.3 槽车装 卸,应符 合但 不限 于下列 要求:a)装卸前 应对 槽车、设 备和 管道等 相关 设备、仪 表、安全装 置和 联锁 报警 进行 检查,确认 无误 后方可进 行装 卸作 业;b)作业过 程中 应密 切注 意相 关仪表 参数,发 现异 常应 立即停 止作 业;c)装卸后 应检 查槽 罐、阀门 及连接 管道,确认无 泄漏 和异常 情况,并完全 断开 连接后 方可 允 许 车辆离开。6.1.2.2.4 天然气 汽车 槽车、罐 式集 装箱、长管 拖车 和管 束式 集装箱 的使 用、维护 应符 合 TSG R0005的相关 规定。6.1.2.3 气化、调压 装置 6.1.2.3.1 调压装 置的 运行 应符 合但 不限于 下列 规定:a)调压装 置应 定期 进行 检查,内容 应包 括调 压器、过 滤器、阀门、安全 设施、仪器、仪表、换热器等设 备及 工艺 管路 的运 行工况 及运 行参 数,不得 有泄漏 等异 常情 况;b)严寒和 寒冷 地区 应检 查调 压室的 采暖 状况 或调 压器 的保温 情况;c)调压装 置外 表完 好无 损,无油污、无 腐蚀 锈迹 等现 象;d)调压装 置运 行正 常,无喘 息、压 力跳 动等 现象;e)过滤器 前后 压差 应定 期进 行检查,并 应及 时排 污和 清洗;f)应定期 对切 断阀、安 全放 散阀、水封 等安 全装 置进 行可靠 性检 查。6.1.2.3.2 气化器 的运 行应 平稳,无 异常响 声、异常 结霜、天 然气泄 漏及 异常 振动 等现 象。6.1.2.4 管道及 附件 6.1.2.4.1 沿地面 敷设 的管 道,不可 避免穿 越人 行通 道时,应 备有跨 越桥。6.1.2.4.2 天然气 管道 不得 穿过 与其 无关的 建筑 物。6.1.2.4.3 天然气 管道 不应 在高 温管 道两侧 相邻 布置,也 不应 布置在 高温 管道 上方 有热 影响的 位置。6.1.2.4.4 天然气 管道 不应 敷设 在潮 湿或有 腐蚀 性介 质的 房间 内。当 确需 敷设 时,必须 采取防 腐蚀 措施。6.1.2.4.5 沿墙、柱、楼板 和加 热设 备构件 上明 设的 天然 气管 道应采 用管 支架、管 卡或 吊卡固 定。管支架、管卡、吊 卡等 固定 件的安 装不 应妨 碍管 道的 自由膨 胀和 收缩。6.1.2.4.6 锅炉房 内燃 气管 道设 计,应符 合 GB 50316 的 有关 规 定。6.1.2.4.7 锅炉房 燃气 管道 宜架 空敷 设。输 送相 对密 度小 于 0.75 的燃 气管 道,应 设在 空气 流通的 高处;输送相 对密 度大 于 0.75 的 燃气管 道,宜装 设在 锅炉 房外墙 和便 于检 测的 位置。6.1.2.4.8 燃气管 道与 附件 严禁 使用 铸铁件,在 防火 区内 使用 的阀门 应具 有耐 火性 能。6.1.2.4.9 厂区内 所有 天然 气管 道不 得用做 脚手 架和 晾晒 或悬 挂物品,不 得在 天然 气管 道上捆 绑带 有电源的 导线 和放 置腐 蚀性 物品。6.1.2.4.10 天然气 引入 管敷 设位 置应 符合 但 不限 于 下 列规 定:a)天然气 引入 管不 得敷 设在 易燃或 易爆 品的 仓库、有 腐蚀性 介质 的房 间、发电 间、配 电间、变 电室、不 使用 燃气 的空 调机 房、通 风机 房、计 算机 房、电缆 沟、暖 气沟、烟道 和进风 道、垃圾 道等地方;b)天然气 引入 管宜 设在 使用 燃气的 房间 或燃 气表 间内;c)天然气 引入 管宜 沿外 墙地 面上穿 墙引 入。室外 露明 管段的 上端 弯曲 处应 加不 小于 DN15 清扫用三通和 丝堵,并 做防 腐处 理。寒 冷地 区输 送 天 然气 时应保 温;DB13/T 5272 2020 8 d)当引入 管穿 过墙 或基 础进 入建筑 物后 应在 短距 离内 出室内 地面,不 得在 室内 地面下 水 平 敷 设。6.1.2.4.11 天然气 引入 管穿 过建 筑物 基础、墙或 管沟 时,均应 设置在 套管 中,并应 考虑 沉降的 影响,必要时 应采 取补 偿措 施,应符合 但不 限于 下列 要求:a)套管与 基础、墙 或管 沟等 之间的 间隙 应填 实,其厚 度应为 被穿 过结 构的 整个 厚度;b)套管与 天然 气 引 入管 之间 的间隙 应采 用柔 性防 腐、防水材 料密 封。6.1.2.4.12 在防爆 区内 使用 的管 道阀 门,应 具有 耐火 性能。防爆 区采用 的设 备应 具有 相应 的防爆 等 级。6.1.2.4.13 室内天 然气 管道 的下 列部 位应设 置阀 门:a)天然气 引入 管;b)调压器 前和 燃气 表前;c)天然气 用具 前;d)测压计 前;e)放散管 起点。6.1.2.4.14 阀门设 置应 符合 但不 限于 下列规 定:a)各 用 气 车 间的 进 口 和燃 气设 备 前 的 天然 气 管 道上 均应 单 独 设 置阀 门,阀门 安装 高 度 不 宜超 过1.7m;天然 气管 道阀 门与 用气设 备阀 门之 间应 设放 散管;b)每个燃 烧器 的天 然气 接管 上,必 须单 独设 置有 启闭 标记的 燃气 阀门;c)每个机 械鼓 风的 燃烧 器,在风管 上必 须设 置有 启闭 标记的 阀门;d)大型或 并联 装置 的鼓 风机,其出 口必 须设 置阀 门;e)放散管、取 样管、测 压管 前必须 设置 阀门;f)阀门设 置应 使各 泵或 压缩 机维修 时能 隔断。如 果泵 或离心 式压 缩机 并联 安装,各排 出管 线应 设置一个 止回 阀。6.1.2.4.15 在引入 锅炉 房的 室外 燃气 母管上,在 安全 和便 于操 作的地 点,应装 设与 锅炉 房燃气 浓度 报警装置 联动 的总 切断 阀,阀后应 装设 气体 压力 表。6.1.2.4.16 放散装 置的 设置 应符 合但 不限于 下列 规定:a)工业企 业用 气车 间、锅炉 房以及 大中 型用 气设 备的 天然气 管道 上应 设放 散管,放散 管管 口应 高出屋脊(或平 屋顶)l.0m 以上或设 置在 地面上 安全 处,并应 采取 防止雨 雪进 入管道和 放散 物进入房 间的 措施。当 建筑 物位于 防雷 区之 外时,放 散管的 引线 应接 地,接地 电阻应 小 于 l0;b)工艺设 备的 操作 放散、检 修放散、安 全放 散的 放散 管 管口 应高 出距 其 10m 范 围内的 建(构)筑物或露 天设 备平 台 2m 以 上,且距 地面 高度 不得 小 于5m;c)不同压 力级 别的 放散 管宜 分别设 置;d)采用人 工操 作控 制的 放散 装置宜 将放 散的 天然 气引 至管道 或容 器内 回收。6.1.2.4.17 燃气放 散管 管径,应 根据 吹扫段 的容 积和 吹扫 时间 确定。吹扫 量可 按吹 扫段 容积 的 10 20 倍 计算,吹 扫时 间可 采 用 15min 20min。吹扫 气 体可采 用氮 气或 其他 惰性 气体。6.1.2.4.18 天然气 应用 设备 的电 气系 统应符 合 但 不限 于 下 列规 定:a)天然气 应用 设备 和建 筑物 电线、包括 地线 之间 的电 气连接 应符 合有 关国 家电 气规范 的规 定;b)电点火、燃烧 器控制 器和 电气通 风装 置的 设计,在 电源中 断情 况下 或 电 源重 新恢复 时,不 应 使天然气 应用 设备 出现 不安 全工作 状况;c)自动操 作的 主燃 气控 制阀、自 动点 火器、室 温恒 温 器、极限 控制 器或其 他电 气装置 使用 的电 路应符合 随设 备供 给的 接线 图的规 定;d)使用电 气控 制器 的所 有天 然气应 用设 备,应当 让控 制器连 接到 永久 带电 的电 路上,不得 使用 照明开关 控制 的电 路。6.1.2.4.19 压力表 应在 检定 有效 期内,检定 铅封 完好。6.1.2.4.20 安全阀 应定 期校 验,校验 铅封完 好,安全 阀与 保护 设备之 间的 阀门 应全 开。DB13/T 5272 2020 9 6.1.2.5 其他设 施 6.1.2.5.1 燃气锅 炉烟 道和 烟囱 的设 计,应 符合 但不 限于 下列 要求:a)燃气锅 炉烟 囱,宜单 台炉 配置。当 多台 锅炉共 用 1 座烟囱 时,除 每台锅 炉宜 采用单 独烟 道 接 入烟囱外,每 条烟 道尚 应安 装密封 可靠 的烟 道门;b)在烟气 容易 集聚 的地 方,以及当 多台 锅炉 共 用 1 座 烟囱 或1 条 总烟 道时,每 台锅炉 烟道 出口 处应装设 防爆 装置,其 位置 应有利 于泄 压。当爆 炸气 体有可 能危 及操 作人 员的 安全时,防爆 装 置上应装 设泄 压导 向管;c)燃气锅 炉烟 囱和 烟道 应采 用钢制 或钢 筋混 凝土 构筑。燃气 锅炉 的烟 道和 烟囱 最低点,应 设置 水封式冷 凝水 排水 管道;d)燃气锅 炉不 得与 使用 固体 燃料的 设备 共用 烟道 和烟 囱;e)水平烟 道长 度,应根 据现 场情况 和烟 囱抽 力确 定,且应使 燃气 锅炉 能维 持微 正压燃 烧 的 要 求;f)水平烟 道宜 有 1%坡 向锅 炉 或排 水 点的 坡度;g)钢制烟 囱出 口的 排烟 温度 宜高于 烟气 露点,且 宜高 于 15。6.1.2.5.2 燃气锅 炉房 集中 仪表 控制 室,应 符合 但不 限于 下列 要求:a)应与锅 炉间 运行 层同 层布 置;b)宜布置 在便 于司 炉人 员观 察和操 作的 炉前 适中 地段;c)室内光 线应 柔和;d)控制室 应采 用隔 声门;e)布置在 热力 除氧 器和 给水 箱下面 及水 泵间 上面 时,应采取 有效 的防 振和 防水 措施。6.1.2.5.3 燃气锅 炉,应设 置下 列电 气联锁 装置:a)燃气压 力低 于规 定值 时,自动切 断燃 气供 应;b)室内空 气中 可燃 气体 浓度 高于规 定值 时,自动 切断 燃气供 应和 开启 事故 排气 扇。6.1.2.5.4 工业企 业生 产用 气设 备应 有下列 装置:a)每台用 气设 备应 有观 察孔 或火焰 监测 装置,并 宜设 置自动 点火 装置 和熄 火保 护装置;b)用气设 备上 应有 热工 检测 仪表,加 热工 艺需 要和 条件 允许时,应设 置燃 烧过 程的 自动调 节 装 置。6.2 维护 6.2.1 企业需 制定 并遵 守天 然气 安全技 术操 作规 程和 巡检 制度,内容 包括:a)天然气 管道 工艺 流程 图及 操作工 艺指 标;b)启停操 作程 序;c)异常情 况处 理措 施及 汇报 程序;d)防冻、防堵、防 凝操 作处 理程序;e)清管操 作程 序;f)巡检流 程图 和紧 急疏 散路 线。6.2.2 巡检时 需检 查天 然气 管道 损伤及 变形 缺陷、管 道防 腐及绝 热层、管 道附 件、安全装 置和 仪表、标志牌 等。6.2.3 天然气 管道 应定 期维 护,对阀门、燃 气管 道、压 力 表、法 兰、卡套、丝 扣等 连接处 用肥 皂水 或专用检 漏仪 进行 检查,保 存维护、修 理、更换 记录。6.2.4 天然气 用电 安全,应 符合 下列要 求:a)应配备 持证 电工 负责 相关 电气线 路、电气 设备 的安 装、接 地、检查 和故 障维 修;b)电气线 路应 有过 载、短路、漏电 保护 装置;c)各种开 关、插头 及配 电装 置应符 合绝 缘要 求,无破 损、裸 露和 老化 等隐 患;DB13/T 5272 2020 10 d)所有用 电设 备应 有接 地装 置,且 接地 电阻 应小 于 4;e)不应在 作业 场所 私接 各种 临时用 电线 路。6.2.5 阀门的 运行、维 护应 符合 下列规 定:a)应定期 检查 阀门,不 得有 燃气泄 漏、损坏 等现 象;b)阀门井 内不 得积 水、塌陷,不得 有妨 碍阀 门操 作 的 堆积物;c)应根据 运行 情况 对阀 门定 期进行 启闭 操作 和维 护保 养;d)无法启 闭或 关闭 不严 的阀 门,应 及时 维修 或更 换;e)带电动、气 动、电液 联动、气液 联动 执行 机构 的阀 门,应 定期 检查 执行 机构 的运行 状态。6.2.6 调压装 置的 维护 应符 合下 列规定:a)当发现 调压 器及 各连 接点 有燃气 泄漏、调 压器 有异 常喘振 或压 力异 常波 动等 现象时,应 及时 处理;b)应及时 清除 各部 位油 污、锈斑,不得 有腐 蚀和 损伤;c)新投入 使用 和保 养修 理后 重新启 用的 调压 器,应在 经过调 试达 到技 术要 求后,方可 投 入 运 行;d)停气后 重新 启用 的调 压器,应检 查进 出口 压力 及有 关参数。6.2.7 定期做 好厂 区内 天然 气管 道、设 施周 边道 路畅 通,禁止堆 放杂 物,不得 在燃 气设施(调 压设 备、燃气阀 门等)及 用气 设备 周围堆 放易 燃易 爆或 其他 杂物。6.2.8 窑炉长 时间 停用 时应 关闭 燃气总 阀门 和燃 烧器 前的 阀门。6.2.9 LNG 装 卸软 管应 定期 检查 维护,有检 查维 护记 录,达到使 用寿 命后 应及 时更 换。6.3 安全作 业许 可 6.3.1 建立安 全作 业许 可制 度,实施分 级控 制,明确 安全 作业许 可的 申请、批 准、实施、变更 及保 存程序。6.3.2 安全作 业许 可主 要内 容如 下:a)作业时 间段、作 业地 点和 环境、作业 内容;b)作业风 险分 析;c)确定安 全措 施、监护 人和 监护措 施、应急 措施;d)确认作 业人 员资 格;e)作业负 责人、监 督 人 以及 批准 人、签 发 人 签名;f)安全作 业许 可关 闭、确认;g)其他。6.3.3 安全作 业许 可只 限所 批准 的时间 段和 地点 有效,未 经批准 或超 过批 准期 限不 应进行 作业,安 全作业许 可主 要内 容发 生变 化时应 按程 序变 更。6.3.4 安全作 业许 可相 关证 明,也应得 到批 准,并在 作业 期限内 有效。6.3.5 管道维 修改 造方 案应 包括 相应的 安全 防范 措施 与事 故应急 预案,并 报主 管部 门批准。6.3.6 企业应 对下 列危 险性 作业 活动实 施作 业许 可管 理,严格履 行审 批手 续,各种 作业许 可证 中应 有危险、有害 因素 识别 和安 全措施 内容:a)动火作 业;b)进入受 限空 间作 业;c)破土作 业;d)临时用 电作 业;e)高处作 业;f)断路作 业;g)吊装作 业;DB13/T 5272 2020 11 h)设备检 修作 业;i)抽墙盲 板作 业;j)其他危 险性 作业。7 安全防护 要求 7.1 安全标 志 7.1.1 地面敷 设的 管段 应设 警示 牌并采 取保 护措 施。7.1.2 安全标 志牌 应设 在醒 目位 置并清 晰可 见,生产 场所 根据设 备、内部 介质 的安 全要求 安装 相应 的安全标 志牌,标 志牌 前不 应放置 妨碍 认读 的障 碍物。7.1.3 安全标 志牌 不应 设在 门、窗、架 等可 移动 的物 体上。7.1.4 多个安 全标 志牌 一起 设置 时,应按照 GB 2894 进行 设置。7.1.5 安全标 志牌 有破 损、变形、褪色 等不 符合 要求 时应 及时修 整或 更换,期 间应 有临时 标志 替换,以免发 生意 外伤 害。7.1.6 标志牌 破损、变 形等 无法 修复后 予以 废 弃,由 使用 单位统 一收 集处 理。7.2 可燃气 体检 测报 警装置 7.2.1 可燃气 体检 测器 应取 得经 国家指 定机 构或 其授 权检 验单位 的计 量器 具型 式批 准证书、防 爆合 格证和消 防产 品型 式检 验报 告。7.2.2 可燃气 体检 测报 警系 统应 独立于 其他 系统 单独 设置。7.2.3 可燃气 体检 测器 应根 据总 体布局、天然 气理 化性 质、操 作巡 检路 线等 条件,选择气 体易 于积 聚、便于采 样和 适于 安装 的位 置布置。在 下列 场所 应设 置 可燃 气体 检测 报警 器:a)建筑物 内专 用的 封闭 式燃 气调压、计 量间;b)密闭的 用气 房间;c)燃气管 道竖 井;d)有燃气 管道 的管 道层;e)设在爆 炸危 险区 域 2 区范 围内的 在线 分析 仪表 间;f)控制室、机 柜间 的空 调新 风引风 口等 可燃 气体 有可 能进入 建筑 物的 地方。7.2.4 封闭场 所或 局部 通风 不良 的半敞 开厂 房,可燃 气体 检测器 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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