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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100 C 52 DB12 天津市 地 方 标 准 DB12/T 801 2018 工作场所 噪声测量 质量控制 规范 Workplace noise measurement quality control specification 2018-06-07 发布 2018-07-08 实施 天 津 市 市 场 和 质 量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发布 DB12/T 801 2018 I 前 言 本标准 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 规则 起草。本标准 由天 津市 卫生 和计 划生育 委员 会提 出并 归口。本标准 起草 单位:天 津市 疾病预 防控 制中 心。本标准 主要 起草 人:韩承、李树 新、赵淑 岚、曾强、张健、张 万超、张 昊。DB12/T 801 2018 1 工作场所 噪声测 量质量控 制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 规定 了 工 作场 所噪 声测量 过程 开展 质量 控制 活动的 关键 环节 和基 本要 求。本标准 适用 于 天津 市 行政区 域 或 管辖 区 域内 职 业卫生 技 术 服务 机 构 工 作 场所噪 声 测 量 过程 的质 量控制。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对 于本 文件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凡 是注 日 期的引 用文 件,仅注 日期 的 版本适 用于 本文 件。凡是不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其最 新版 本(包括 所有 的修改 单)适用 于本 文件。GB/T 3785.1 电声 学 声 级计 第1部 分:规范 GB/T 8170 数 值修 约规 则 与极限 数值 的表 示和 判定 GB/T 15173 电 声学 声 校 准器 GB/T 19000 质 量管 理体 系 基 础和 术语 GB/T 19001 质 量管 理体 系 要求 GB/T 21230 声学 职业 噪 声暴露 的测 定 工程 法 GBZ 2.2 工作 场所 有害 因 素职业 接触 限值 第2部分 物理 因素 GBZ/T 189.8 工作 场所 物 理因素 测量 第8 部分:噪 声 3 术语和 定义 GB/T 3785.1、GB/T 15173、GB/T 19000、GB/T 21230、GBZ 2.2 和GBZ/T 189.8 规定 的以 及下 列术语和定 义适 用于 本标 准。3.1 质量控 制 quality control 职业卫 生技 术服 务机 构通 过内部 自查 及外 部监 管,对 日常运 行与 业务 管理 全过 程开展 的质 量管 理 活动。3.2 职业卫 生技 术服 务机 构 occupational health technical service institution 简称 技 术服 务机 构,是 指 为建设 项目 提供 职业 病危 害预评 价、职 业病 危害 控 制效果 评价,为用 人单位提供 职业 病危 害因 素检 测、职 业病 危害 现状 评价、职业病 防护 设备 设施 与防 护用品 的效 果评 价等 技 术服务的 机构。3.3 工作日 写实 detailed record of working days 利用岗 位写 实表,记 录不 同岗位 工作 内容 及接 触的 职业病 危害 因素 及其 接触 时间。4 质量 管 理要 求 DB12/T 801 2018 2 4.1 组织 4.1.1 技术服 务机 构 应 在相 关法 律法规 规定 的区 域、业务 范围内 开展 职业 卫生 技术 服务活 动。4.1.2 技术服 务机 构应 建立 健全 职业卫 生技 术服 务责 任制,明确 和落 实主 要负 责人、技术 负 责 人、质量控制 负责 人等 人员 的责 任。技 术负 责人 和质 量负 责人应 经法 人授 权。技术 负责人 应具 有职业卫生相关专业高 级技 术职 称。4.2 管理 4.2.1 技术服 务机 构 应 建立 健全 职业卫 生技 术服 务质 量管 理体系,体 系文 件应 覆盖 所有技 术 活 动,满足职业 卫生 技术 服务 质量 控制 要 求,具有 可操 作性。4.2.2 体系文 件 应 包括 但 不 限于:技术 服务 机构 概述、质 量方针 和承 诺、文件 控制、质量 与技 术记 录控制、与客 户的 交流 与服 务、投 诉调 查和 处理、不 合格工 作的 发现、控 制和 纠正措 施、内部 审 核 和 管 理评审、人员 教育 和培 训、实验设 施和 环境、设 备管 理、测 量溯 源性、操作 指 导书、结果 质量 控制、报告审核等。4.2.3 技术服 务机 构 应 将其 体系 文件 传 达至 所有 相关 人员。4.2.4 技术服 务机 构 每 年度 应组 织质量 管理 体系 的内 部审 核和管 理评 审,对质 量管 理要求 执行 情况 进行评估,对 存在 的问 题及 时采取 纠正 措施,并 采取 有效的 预防 措施。4.2.5 技术服 务机 构 应 建立 质量 控制自 我评 价与 持续 改进 制度,促进 技术 服务 质量 持续改 进。5 技术要 求 5.1 专业技 术人 员 5.1.1 专业技 术人 员应 掌握 物理 学、声 学基 本理 论及 有关 职业卫 生基 础知 识。5.1.2 专业技 术人 员应 接受 专业 培训,能正 确熟 练使 用声 级计,正确 使用 相关 法律、法规 和标 准。经培训考 核合 格后 方可 从事 职业卫 生技 术服 务机 构工 作场所 噪声 测量。5.1.3 技术服 务机 构应 建立 和保 持专业 技术 人员 培训 制度。5.1.4 技术服 务机 构应 保留 技术 人员的 相关 资格、能 力确 认、授 权、教育、培 训 等 记录。5.2 声级计 5.2.1 声级计 功能 应满足 GBZ/T 189.8 的规定。5.2.2 声级计 性能 应满足 GBT 3785.1 对1 级或 2 级的 规定。在温度 非常 低或 噪声 以高 频为主 的情 况下测量时,优 选使 用1 级声 级计。5.2.3 声级计 应进 行检 定并 出具 检定证 书。检定 周期 一般 不超 过 1 年。声 级计 应在 两次检 定期 间,对技术指 标进 行期 间核 查。5.2.4 技术服 务机 构应 建立 和保 持声级 计管 理制 度,并授 权专人 负责 管理。5.2.5 声级计 技术 档案 至少 包括:采购 合同、设 备技 术文 档、验 收表 格、检定 结果 及确认、期 间核 查文件、操作 指导 书、维护 保养文 件、使用 记录、校 准记录、启 用和 停用 记录、设备 标签 管理 等。5.2.6 声级计 出现 故障 或者 异常 时,应 采取 相应 措施,如 设备停 用、设备 隔离 并 加 贴停用 标签、标 记,直至修 复 并 通过 检定、校 准及核 查表 明能 正常 工作 为止。6 过程质量 控 制要 求 6.1 测量编 码 DB12/T 801 2018 3 6.1.1 唯一性:每 个噪 声测 量数 据 应仅 使用 唯一 编码。6.1.2 合理性:编 码 结 构应 以其 最稳定 的属 性或 特征(如 工作地 点、岗位、工种 等)作为 基础 和 依 据。6.1.3 可扩充 性:编码 应 留 有适 当的后 备容 量,以满 足不 断扩充 的需 要。6.2 测量记录 6.2.1 测量记 录应 至少 包括 以 下 内容:测量 日期、测 量时 间、气 象条 件(温度、相 对湿度)、测量 地点(用 人单 位 名 称、车 间 和具体 测量 位置)、被 测 仪器设 备型 号和 参数、测 量仪器 型号、测 量数 据、测量布点 图、测量 人员 及工 时记录 等。6.2.2 原始测 量记 录信 息量 应充 分、清 晰、真实,具 备可 溯源性,并 由测 量人 员和 用人单 位人 员共 同签字确 认。6.2.3 原始测 量记 录应 保存 完好,便于 存取,防 止贮 存中 损坏、丢失 和变 质。6.2.4 原始测 量记 录出 现错 误应 划改并 签字 确认。6.3 测量过 程 6.3.1 测量前 应按 照GBZ/T 189.8 中规定 的 方法 进行 现场 调查、工作 日写 实并 制定 测量方 案。6.3.2 工作日 写实 应在 正常 生产 情况下 进 行。现 场调 查的 时间应 至少 覆 盖1 个 工作 日。关 键信息 点应至少包 括:生产 状态、负荷、主 要噪 声源 和高 噪声 工作区 域、定员、作业 方 式、作业 时 间、休息 时 间、接触噪 声的 时间、时 长和 频率、听力 保护 情况 等。所有信 息 由 测量 人员 和用 人单位 人员 共同 签 字 确 认。6.3.3 测量方 案应 由 测 量人 员编 写,由 项目 负 责 人、技术 负责人(或 指定 审核 人)审核。应 着 重对 现场调查 的 规 范性、岗 位、区域、工种 划分、声级 计 选择、点位 选择、个体 噪 声抽样 方式 审核。审 核意 见应签字 并归 档保 存。6.3.4 声级计 应在 每个 测量 日开 始和结 束时,使 用声 级计 校准器 进行 校准。开 始和 结束 校 准示 值偏 差不得大于 0.5dB。6.3.5 声级计 校准 器应 符 合 GB/T 15173 中1 级 的规 定。6.3.6 声级计 校准 应为 现场 校准。应满 足 声 级计 校准 的 环 境条件。现 场尽 量保 持安 静。不 存在 影响 校准的机 械振 动与 电磁 干扰。6.3.7 固定工 作岗 位测 量 时 传声 器 应指 向被 测声 源,保持 测量人 员与 传声 器间 距大于 0.5m,保持 传 声器位置 在作 业人 员 耳 部位 置,排 除测 量人 员可 能的 干扰噪 声。6.3.8 固定工 作岗 位测 量时 应着 重记录 现场 生产 状态、负 荷、异 常设备 噪 声、报警 信号 等 情况。如 发现生产 状态、负 荷异 常、出现重 大的 异常 噪声 源,则此次 测量 结果 无效。6.3.9 使用个 体噪 声剂 量计 测量 时,应 在测 量前 与作业 人员 沟通,避 免 可 能的 非规 范行为。测 量人 员应全程 监控 并记 录,应按 照 GB/T 21230 的规 定,防 止非规 范行 为发 生。6.3.10 个体噪 声剂 量计 应持 续佩 戴,覆 盖全 部工 作时 间,通 过技术 方法 和对 比工 作日 写实方 法排除非工作场所 噪 声暴 露时 间。6.3.11 测量后 应对 噪声 测量 结果 进行检 查。主要 方式 包括 检查声 级计 运行 状态 和 错 误日志、询问作业人员、管理 人员、查 找录 音中异 常噪 声(如声 级计 有录音 功能)。6.4 数据处 理与 控制 6.4.1 当测量 结果 极差 小于 3dB,可将 算数 平均 值作 为 平 均值;其他 情况 下,应采 用等能 量方 法计 算平均值。6.4.2 测量结 果数 值进 舍规 则 应 按照GB/T 8170 的规 定。6.4.3 测量结 果计 算处 理应 按照GBZ/T 189.8 的 规定,并 修约至 小数 点后 一位。6.4.4 如需计 算测 量不 确定 度,应按照 GB/T 21230 的规 定。DB12/T 801 2018 4 6.4.5 测量人 员应 正确 理解 相关 标准 的 计算 公式,对 数据 汇总、计算、换 算 和 结果 复核。6.5 结果报 告 6.5.1 结果报 告内 容应 全面 完整、用语 规范、表 述简 洁,报告格 式应 统一 规范。报 告有关 资料 性附 件应详实、准 确。6.5.2 结果报 告的 编制、发 放、归档、上报、信 息化 和投 诉处理 应按 照制 度进 行,并保存 相关 记录。6.5.3 结果报 告应 由项 目负 责人、技术 负责 人(或指 定审 核人)负责 审核 并签 字确 认。审 核意 见应 签字并归 档保 存。6.5.4 对于涉 及到 结果 报告 质量 问题的 投诉 和反 馈,应调 查分析、确 定原 因、及时 回复。如确 定为 质量问题,应 立即 执行 控制 和纠正 措施。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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