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ICS 3 5.2 4 0.9 9CCS L 6 723黑 龙 江 省 地 方 标 准D B 2 3/T 2 8 5 0 2 0 2 1公 共 视 频 监 控 系 统 建 设 规 范2 0 2 1-0 4 1 3 发 布 2 0 2 1-0 5 1 2 实 施黑 龙 江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D B 2 3/T 2 8 5 0 2 0 2 1I目 次前 言.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缩 略 语.25 视 频 采 集 设 备 选 型 及 建 设.26 网 络 体 系 建 设.27 安 全 技 术 防 护.48 存 储 计 算 平 台.49 应 用 平 台.51 0 系 统 运 维 服 务.1 01 1 系 统 验 收.1 0D B 2 3/T 2 8 5 0 2 0 2 1I I前 言本 文 件 按 照 G B/T 1.1 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 则 的 规 定 起草。本 文 件 由 黑 龙 江 省 广 播 电 视 局 提 出 并 归 口。本 文 件 起 草 单 位:黑 龙 江 广 播 电 视 网 络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嘉 利 通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苏 州 科 达 科 技 股份 有 限 公 司、华 为 技 术 有 限 公 司、哈 尔 滨 市 标 准 化 研 究 院、黑 龙 江 省 智 慧 城 市 建 设 协 会。本 文 件 主 要 起 草 人:关 葳、姚 贺 晨、韩 永 义、陈 磊、张 庆、杨 家 胜、李 刚、赵 玉 明、张 劲 男、宋 伟、岳 海 滨、李 健 伟、刘 勇。D B 2 3/T 2 8 5 0 2 0 2 11公 共 视 频 监 控 系 统 建 设 规 范1 范 围本 文 件 规 定 了 公 共 视 频 监 控 系 统 建 设 的 术 语 和 定 义、缩 略 语、视 频 采 集 设 备 选 型 及 建 设、视 频 监 控系 统 的 网 络 体 系 建 设、安 全 技 术 防 护、存 储 计 算 平 台、应 用 平 台、系 统 运 维 服 务 和 系 统 验 收。本 文 件 适 用 于 黑 龙 江 省 区 域 内 新 建、扩 建、改 建 的 视 频 采 集 设 备 大 于 5 0 0 路 的 公 共 视 频 监 控 系 统 建设。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版)适 用 于本 文 件。G B/T 2 8 1 8 1 安 全 防 范 视 频 监 控 联 网 系 统 信 息 传 输、交 换、控 制 技 术 要 求G B 3 5 1 1 4 公 共 安 全 视 频 监 控 联 网 信 息 安 全 技 术 要 求G B 5 0 3 4 8 2 0 1 4 安 全 防 范 工 程 技 术 规 范D B 2 3/T 2 8 4 7 2 0 2 1 公 共 视 频 监 控 系 统 安 全 防 护 规 范 D B 2 3/T 2 8 4 8 2 0 2 1 公 共 视 频 监 控 系 统 采 集 设 备 及 适 用 环 境 D B 2 3/T 2 8 4 9 2 0 2 1 公 共 视 频 监 控 系 统 监 控 杆 体 施 工 规 范 D B 2 3/T 2 8 5 1 2 0 2 1 公 共 视 频 监 控 系 统 运 维 服 务 规 范 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O p e n S t a c k开 放 的 数 据 结 构,用 于 云 计 算 管 理 平 台。3.2公 共 视 频 监 控 系 统由 政 府 行 业 部 门 主 管,对 公 共 区 域 的 重 点 场 所 进 行 实 时 视 频 监 控、采 集、分 析 的 电 子 信 息 系 统。3.3视 频 采 集 设 备公 共 视 频 监 控 系 统 中 安 装 于 监 控 现 场 用 于 视 频 采 集、编 码/处 理 的 设 备。3.4信 息视 音 频 信 息、控 制 信 息 及 报 警 信 息 等。3.5信 息 延 迟 时 间D B 2 3/T 2 8 5 0 2 0 2 12从 发 送 端 信 息 采 集、编 码、网 络 传 输、信 息 接 收 端 解 码、到 显 示 等 过 程 所 经 历 的 时 间。4 缩 略 语下 列 缩 略 语 适 用 于 本 文。A P I 应 用 程 序 接 口(A p p l i c a t i o n P r o g r a m I n t e r f a c e)B/S 浏 览 器/服 务 器(B r o w s e r/S e r v e r)C/S 服 务 器/客 户 机(C l i e n t/S e r v e r)D V S 网 络 视 频 服 务 器(D i g i t a l V i d e o S e r v e r)I P 网 络 互 连 协 议(I n t e r n e t P r o t o c o l)N T P 网 络 时 间 协 议(N e t w o r k T i m e P r o t o c o l)P K I 公 钥 基 础 设 施(P u b l i c K e y I n f r a s t r u c t u r e)P O N 无 源 光 纤 网 络(P a s s i v e O p t i c a l N e t w o r k)Q o S 服 务 质 量(Q u a l i t y o f S e r v i c e)R T P/R T C P 实 时 传 输 协 议(R e a l-t i m e T r a n s p o r t P r o t o c o l)T C P 传 输 控 制 协 议(T r a n s m i s s i o n C o n t r o l P r o t o c o l)U D P 用 户 数 据 报 协 议(U s e r D a t a g r a m P r o t o c o l)5 视 频 采 集 设 备 选 型 及 建 设5.1 视 频 采 集 设 备 选 型视 频 采 集 设 备 技 术 选 型 和 适 配 环 境 要 求 应 符 合 D B 2 3/T 2 8 4 8-2 0 2 1 的 要 求。5.2 视 频 采 集 设 备 的 勘 察 与 安 装 施 工视 频 采 集 设 备 的 安 装 应 严 格 执 行 基 本 建 设 程 序,坚 持 先 勘 察、后 设 计、再 施 工 的 原 则。附 着 物 为 杆体 时 施 工 应 符 合 D B 2 3/T 2 8 4 9 2 0 2 1 的 要 求。6 网 络 体 系 建 设6.1 接 入 层 网 络 要 求6.1.1 接 入 技 术 选 择在 视 频 采 集 设 备 接 入 网 的 规 划 设 计 中,应 根 据 视 频 采 集 设 备 所 在 处 所 的 网 络 状 况 合 理 选 择 网 络 接 入方 式。主 要 采 用 I P 接 入、光 网 络 接 入、W I F I 接 入、蜂 窝 数 据 网 络 接 入 等 四 种 接 入 方 式。6.1.1.1 I P 接 入在 I P 网 络 设 备 的 选 择 上 应 考 虑 具 备 室 外 部 署 或 具 备 恶 劣 环 境 部 署 能 力 的 工 业 级 交 换 设 备。6.1.1.2 光 网 络 接 入在 视 频 采 集 设 备 安 装 处 所 可 以 布 放 光 缆 时,应 优 先 选 择 P O N 技 术 作 为 视 频 采 集 设 备 的 主 要 接 入 方 式。6.1.1.3 W I F I 网 络 接 入D B 2 3/T 2 8 5 0 2 0 2 13在 视 频 采 集 设 备 不 具 备 线 缆 方 式 接 入 网 络 时 可 通 过 无 线 桥 接 方 式。采 用 W I F I 的 形 式 进 行 接 入 时,宜选 用 W I F I 5 或 W I F I 6 技 术 进 行 传 输。6.1.1.4 蜂 窝 数 据 网 络 接 入对 于 临 时 布 控 处 所,视 频 采 集 设 备 可 通 过 蜂 窝 数 据 网 络 接 入 方 式 快 速 接 入 到 网 络 中,宜 选 用 4 G/5 G的 无 线 接 入 方 式。6.1.2 传 输 网 络 要 求6.1.2.1 网 络 传 输 协 议网 络 层 应 支 持 I P 协 议,传 输 层 应 支 持 T C P 和 U D P 协 议。6.1.2.2 媒 体 传 输 协 议视 音 频 流 在 基 于 I P 的 网 络 上 传 输 时 应 支 持 R T P/R T C P 协 议;视 音 频 流 的 数 据 封 装 格 式 应 符 合 G B/T2 8 1 8 1 标 准 的 要 求。6.1.2.3 视 频 编 码 协 议应 采 用 H.2 6 4 及 以 上 的 视 频 编 码 方 式。6.1.2.4 信 息 传 输 延 迟 时 间信 息 传 输 延 迟 时 间 应 满 足 如 下 要 求:a)视 频 采 集 设 备 与 信 号 直 接 接 入 的 监 控 中 心 相 应 设 备 间 端 到 端 的 信 息 延 迟 时 间 不 大 于 2 s;b)视 频 采 集 设 备 与 用 户 终 端 设 备 间 端 到 端 的 信 息 延 迟 时 间 不 大 于 4 s。6.1.2.5 网 络 带 宽传 输 网 络 带 宽 设 计 应 能 满 足 视 频 采 集 设 备 的 数 据 传 输 需 求,同 时 考 虑 到 网 络 传 输 过 程 中 的 开 销,预留 带 宽。6.1.2.6 网 络 质 量为 保 证 网 络 的 传 输 质 量 端 到 端 的 网 络 指 标 应 满 足 如 下 要 求:a)网 络 时 延 上 限 值 为 3 0 0 m s;b)时 延 抖 动 上 限 值 为 4 0 m s;c)丢 包 率 上 限 值 为 1 1 04;d)包 误 差 率 上 限 值 为 1 1 05。6.1.3 汇 聚 层 网 络汇 聚 层 设 备 宜 采 用 可 管 理 的 三 层 交 换 机 或 堆 叠 式 交 换 机 以 达 到 带 宽 和 传 输 性 能 的 要 求,达 到 集 中 实现 接 入 控 制 和 安 全 控 制 目 的,设 备 之 间 宜 采 用 光 纤 互 联。6.1.4 核 心 层 网 络核 心 层 主 要 设 备 应 具 备 较 高 的 信 息 处 理 和 交 换 性 能,应 具 备 双 电 源、双 引 擎。应 采 用 双 核 心 交 换 机部 署 方 式,设 备 之 间 宜 采 用 光 纤 互 联。6.1.5 I P 资 源 规 划D B 2 3/T 2 8 5 0 2 0 2 14公 共 视 频 监 控 系 统 在 规 划 设 计 阶 段 应 对 系 统 中 I P 地 址 进 行 统 一 的 规 划。应 明 确 组 网 所 使 用 的 私 有 I P地 址 段 并 按 照 设 备 部 署 的 物 理 区 域 及 管 理 单 位 分 配 I P 地 址 及 V L A N。7 安 全 技 术 防 护公 共 视 频 监 控 系 统 的 安 全 防 护 体 系 应 按 照 D B 2 3/T 2 8 4 7 2 0 2 1 的 规 定 执 行。8 存 储 计 算 平 台8.1 平 台 整 体 架 构宜 采 用 基 于 O p e n S t a c k 的 云 架 构,实 现 计 算、存 储 和 网 络 的 虚 拟 池 化,对 外 提 供 统 一 标 准 接 口 的 弹性 计 算 服 务、存 储 服 务、网 络 服 务、虚 拟 数 据 中 心 服 务 等。8.2 平 台 特 性 要 求8.2.1 云 弹 性云 平 台 需 要 具 备 虚 拟 机 规 格 动 态 调 整、自 动 化 资 源 弹 性 调 度、组 内 自 动 伸 缩 策 略、组 间 资 源 回 收 策略、时 间 计 划 策 略 等 弹 性 功 能 设 计。8.2.2 云 可 靠 性8.2.2.1 云 平 台 服 务 管 理 高 可 用云 平 台 应 具 备 管 理 服 务 的 高 可 用 和 高 可 靠 能 力,提 供 必 要 的 冗 余 机 制 和 故 障 快 速 恢 复 机 制,避 免 因管 理 服 务 宕 机 造 成 的 业 务 中 断。8.2.2.2 虚 拟 机 高 可 用平 台 应 提 供 虚 拟 机 高 可 用 机 制,当 物 理 服 务 器 宕 机、系 统 软 件 故 障 等 引 起 虚 拟 机 故 障 时,系 统 可 以将 虚 拟 机 迁 移 到 其 他 物 理 服 务 器 重 新 启 动,保 证 虚 拟 机 能 够 快 速 恢 复。8.2.2.3 存 储 热 迁 移应 具 备 存 储 热 迁 移 机 制,以 便 于 对 现 有 存 储 系 统 的 扩 容、减 容,便 于 存 储 系 统 的 更 新 换 代。8.2.3 云 开 放 性平 台 应 提 供 支 持 多 语 言 的 S D K 包 和 灵 活 的 A P I 接 口,供 用 户 进 行 二 次 开 发。8.3 计 算 资 源应 支 持 通 过 虚 拟 化、容 器 等 方 式 进 行 资 源 池 化,提 供 云 服 务 器、裸 金 属 服 务 器、资 源 编 排、自 动 伸缩、负 载 均 衡 等 服 务。8.4 存 储 资 源主 要 包 括 集 中 式 存 储 和 分 布 式 存 储,集 中 式 存 储 应 满 足 高 并 发、低 时 延 的 数 据 存 储 及 访 问 要 求。分布 式 存 储 应 满 足 访 问 性 能 要 求 高 的 数 据 存 储,视 频、图 片 等 安 全 共 享 及 系 统 I/O 要 求 较 高 的 数 据 存 储,规 模 海 量、访 问 性 能 要 求 不 高 的 半 结 构 化 和 非 结 构 化 数 据 存 储 要 求。D B 2 3/T 2 8 5 0 2 0 2 158.5 网 络 资 源8.5.1 核 心 层 网 络 设 备应 具 备 横 向 和 纵 向 网 络 虚 拟 化、模 块 化、主 控 模 块 冗 余、多 种 大 容 量 业 务 板 卡、多 电 源 冗 余 等 功 能。8.5.2 接 入 层 网 络 设 备应 具 备 大 容 量 接 入、支 持 堆 叠、可 管 理、广 播 风 暴 抑 制 等 功 能,宜 支 持 池 化 管 理,具 备 提 供 弹 性 I P、V P N、虚 拟 防 火 墙、V P C 等 网 络 服 务 能 力。9 应 用 平 台9.1 应 用 平 台 设 计 原 则9.1.1 高 可 靠 性9.1.1.1 界 面 登 陆平 台 应 同 时 实 现 C/S 和 B/S 架 构 的 界 面 登 陆,宜 采 用 统 一 登 录 界 面。9.1.1.2 冗 余在 服 务 器 提 供 基 础 硬 件 的 可 靠 性 基 础 上,应 采 用 多 样 的 系 统 冗 余 设 计,实 现 全 系 统 的 高 可 靠 性。9.1.1.3 数 据 处 理系 统 平 台 应 采 用 成 熟、稳 定 和 通 用 的 技 术,服 务 器 软 件 应 具 备 强 大 的 实 时 数 据 处 理 能 力。9.1.1.4 稳 定应 支 持 多 种 备 份 和 冗 余 措 施,能 够 保 证 系 统 长 期 稳 定 运 行。9.1.1.5 负 载 均 衡关 键 单 元 设 备 实 现 双 机 备 份,主 要 系 统 设 备 采 用 负 载 均 衡,确 保 系 统 运 行 不 间 断 工 作。9.1.2 先 进 性9.1.2.1 技 术在 平 台 总 体 方 案 设 计 时,应 采 取 超 前 思 路,总 体 规 划,采 用 先 进 技 术。9.1.2.2 视 频 服 务 器关 键 设 备 宜 采 用 嵌 入 式 视 频 服 务 器,增 强 系 统 稳 定 性、扩 展 性。9.1.2.3 拓 展平 台 应 具 有 先 进 灵 活 的 可 扩 展 性,便 于 升 级 以 及 可 与 其 它 系 统 的 互 联 互 控。9.1.3 安 全 性9.1.3.1 保 护 措 施D B 2 3/T 2 8 5 0 2 0 2 16平 台 应 采 取 必 要 的 安 全 保 护 措 施,防 止 病 毒 感 染、黑 客 攻 击,防 雷 击、过 载、断 电 和 人 为 破 坏,确保 高 度 的 安 全 和 保 密 性,符 合 国 家 安 全 等 级 保 护 要 求。9.1.3.2 系 统 和 认 证平 台 应 采 用 L i n u x 系 统,客 户 端 结 合 P K I/P M I 进 行 认 证。9.1.3.3 分 级平 台 应 对 用 户 权 限 分 级 管 理,合 理 应 用 Q o S 管 理 机 制,用 户 所 有 操 作 通 过 日 志 存 档 记 录,采 用 N T P实 现 系 统 时 间 校 正,实 现 时 钟 同 步。9.1.3.4 隔 离对 于 跨 网 段 通 信 采 用 视 频 边 界 安 全 接 入 设 备 进 行 连 接,实 现 安 全 隔 离。9.1.3.5 加 密联 网 系 统 可 以 对 需 要 加 密 的 数 据 在 传 输 和 存 储 过 程 中 进 行 加 密。9.1.4 可 维 护 性平 台 应 通 过 日 志 记 录 各 类 设 备 的 告 警、故 障 原 因 等 信 息,具 备 自 检、故 障 诊 断 及 故 障 弱 化 功 能。9.1.5 可 扩 展 性平 台 应 采 用 可 伸 缩 的 架 构,系 统 规 模 和 功 能 易 于 扩 充,系 统 配 套 软 件 具 有 升 级 能 力。9.1.6 经 济 实 用 性平 台 应 设 计 合 理,结 构 简 洁,功 能 完 备,切 合 实 际,通 过 采 用 经 济 实 用 的 技 术 和 设 备、充 分 利 用 现有 设 备 和 资 源,有 效 降 低 系 统 建 设 成 本。9.1.7 易 操 作 性应 提 供 操 控 简 便、灵 活、易 学 易 用 的 人 机 交 互 界 面,便 于 管 理 和 维 护。9.2 应 用 平 台 性 能 的 要 求9.2.1 5 0 0-1 0 0 0 路 监 控 设 备 的 系 统 应 用 平 台 要 求9.2.1.1 硬 件 运 行 环 境 要 求硬 件 运 行 环 境 要 求 不 低 于 以 下 配 置 要 求:a)C P U:不 低 于 奔 腾 双 核 C P U E 5 7 0 0;b)芯 片 组:不 低 于 G 4 1;c)内 存:不 低 于 4 G 内 存;d)系 统 盘:不 低 于 2 个 4 G C F 卡。9.2.1.2 性 能 参 数性 能 参 数 应 符 合 表 1 的 规 定。D B 2 3/T 2 8 5 0 2 0 2 17表 1 性 能 参 数性能点 性能参数前端接入 最大可接入 1 0 0 0 个监控点,该平台作为顶级平台时,通过级联,系统最大可接入 2 万个监控点。录像 不低于 2 1 0 1 M b p s、1 4 0 2 M b p s、或者 7 0 4 M b p s转发 不低于 4 8 0 1 M b p s、2 8 0 2 M b p s、或者 1 6 0 4 M b p s9.2.2 1 0 0 0-2 0 0 0 路 监 控 设 备 的 系 统 应 用 平 台 要 求9.2.2.1 硬 件 运 行 环 境 要 求硬 件 运 行 环 境 要 求 不 低 于 以 下 配 置:a)C P U:不 低 于 四 核 C P U C o r e 2 Q u a d Q 9 4 0 0;b)芯 片 组:不 低 于 G 4 5;c)内 存:不 低 于 4 G 内 存d)系 统 盘:不 低 于 2 个 4 G C F 卡。9.2.2.2 性 能 参 数性 能 参 数 应 符 合 表 2 的 规 定。表 2 性 能 参 数性能点 性能参数前端接入 最大可接入 2 0 0 0 个监控点,该平台作为顶级平台时,通过级联,系统最大可接入 5 万个监控点。录像 不低于 4 0 0 1 M b p s、2 5 0 2 M b p s,或者 1 3 0 4 M b p s转发 不低于 5 0 0 1 M b p s、2 8 0 2 M b p s,或者 1 6 0 4 M b p s9.2.3 2 0 0 0 路 以 上 监 控 设 备 的 系 统 应 用 平 台 要 求9.2.3.1 软 硬 件 运 行 环 境 要 求软 硬 件 运 行 环 境 要 求 不 低 于 以 下 配 置 要 求:a)服 务 器 推 荐 最 低 配 置:I n t e l X e o n 4 核 C P U 2.0 G H z,1 6 G B 内 存,4 个 千 兆 网 口;b)操 作 系 统:R e d H a t E n t e r p r i s e L i n u x S e r v e r r e l e a s e 6.1 x 8 6 3 2 位,或 R e d H a t E n t e r p r i s eL i n u x v 4.8 A S x 8 6 3 2 位;c)数 据 库:m y s q l V e r 1 4.1 2 D i s t r i b 5.0.1。9.2.3.2 性 能 参 数性 能 参 数 应 符 合 表 3 的 规 定。表 3 性 能 参 数性能点 性能参数前端接入 单级 平台通 过分 布式部 署最大 可接 入 5 0 0 0 个监 控点;该平 台作为 顶级平 台时,通过 级联,系统 最大可接入 1 0 万个监控点。录像 不低于 4 8 0 1 M b p s、2 8 0 2 M b p s,或者 1 5 0 4 M b p s转发 不低于 5 0 0 1 M b p s、3 0 0 2 M b p s,或者 1 6 0 4 M b p s9.3 应 用 平 台 功 能 的 要 求D B 2 3/T 2 8 5 0 2 0 2 189.3.1 视 频 图 像 数 据 服 务 功 能9.3.1.1 视 频 图 像 数 据 架 构视 频 图 像 数 据 包 括 数 据 接 入、数 据 处 理、数 据 组 织、数 据 服 务 和 数 据 治 理。平 台 数 据 架 构 示 意 图,见 图 1。图 1 平 台 数 据 架 构 示 意 图9.3.1.2 数 据 接 入视 频 图 像 数 据 接 入 包 括 视 频 流 接 入、图 像 数 据 接 入、物 联 数 据 接 入 和 业 务 关 注 数 据 接 入,应 根 据 业务 需 求,利 用 数 据 探 查、数 据 定 义、数 据 读 取 等 功 能,从 各 种 视 频 图 像 采 集 端 和 物 联 数 据 采 集 源 接 入 视频 图 像 相 关 数 据,完 成 视 频 图 像 数 据 的 接 入。9.3.1.3 数 据 处 理视 频 图 像 数 据 处 理 主 要 包 括 数 据 提 取、数 据 清 洗、数 据 标 识、数 据 关 联、数 据 比 对、数 据 分 发 等 功能,应 针 对 接 入 的 各 类 视 频 图 像 数 据,根 据 业 务 需 要 进 行 加 工 处 理,提 升 数 据 使 用 价 值,满 足 视 频 图 像智 能 化 应 用 的 需 求。9.3.1.4 数 据 组 织视 频 图 像 数 据 组 织 应 包 括 原 始 库、资 源 库、主 题 库、业 务 库 和 知 识 库,应 根 据 视 频 图 像 应 用 需 求,遵 循 标 准 统 一、流 程 规 范、集 约 共 享 的 组 织 原 则,实 现 视 频 图 像 数 据 资 源 分 类 建 库,强 化 视 频 图 像 数 据的 内 部 关 联,建 立 大 数 据 视 频 图 像 数 据 资 源 体 系。9.3.1.5 数 据 服 务视 频 图 像 数 据 服 务 应 包 括 查 询 检 索、比 对 订 阅、模 型 分 析、数 据 推 送、数 据 鉴 权、数 据 操 作、数 据管 理 等,应 具 备 基 于 视 频 图 像 原 始 库、资 源 库、主 题 库、业 务 库 和 知 识 库 的 数 据,为 视 频 图 像 应 用 提 供的 数 据 服 务 能 力。9.3.1.6 数 据 治 理D B 2 3/T 2 8 5 0 2 0 2 19视 频 图 像 数 据 治 理 应 包 括 数 据 资 产 管 理、数 据 质 量 管 理、数 据 安 全 管 理 和 数 据 开 发 管 理,应 通 过 规范 化 的 数 据 治 理,对 视 频 图 像 信 息 系 统 相 关 数 据 的 接 入、处 理、组 织、服 务 提 供 全 方 位 的 质 量 管 控 与 保障。9.3.2 视 频 图 像 应 用9.3.2.1 共 性 应 用视 频 图 像 共 性 应 用 应 包 括 实 时 调 阅、历 史 回 放、以 图 搜 图、布 控 告 警、身 份 核 验、轨 迹 分 析、关 系分 析、规 律 分 析、融 合 分 析、算 法 建 模 等,应 具 备 通 过 调 用 联 网 共 享 服 务、视 频 图 像 分 析 服 务、视 频 图像 数 据 服 务 等 服 务 能 力,以 服 务 方 式 向 视 频 图 像 专 业 应 用 和 专 题 应 用 提 供 应 用 支 撑,快 速 响 应 业 务 应 用需 求 的 应 用 服 务 能 力。9.3.2.2 专 业 应 用视 频 图 像 专 业 应 用 应 包 括 对 象 监 控、目 标 追 踪、线 索 挖 掘、态 势 分 析 等,应 具 备 基 于 视 频 图 像 共 性应 用,分 析 挖 掘 视 频 图 像 所 蕴 含 的 人、车、物、事 件、场 所 等 对 象 及 相 互 关 联 关 系,发 现、揭 露、证 实、预 防 违 法 犯 罪 行 为,服 务 公 共 安 全 相 关 事 务。9.3.2.3 专 题 应 用应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反 恐 维 稳 专 题、指 挥 处 置 专 题、治 安 防 控 专 题、侦 查 破 案 专 题、行 政 管 理 专 题、执法 监 督 专 题、民 生 服 务 专 题 等,应 具 备 基 于 视 频 图 像 共 性 应 用,在 各 行 业 业 务 系 统 中 扩 展 建 设 的 个 性 化专 题 应 用 能 力。9.4 备 份 及 日 志 管 理9.4.1 日 志 管 理9.4.1.1 对 各 项 操 作 均 应 进 行 日 志 记 录,记 录 内 容 应 包 括 单 不 限 于 操 作 人、操 作 时 间 和 操 作 内 容 等 详细 信 息。9.4.1.2 在 应 用 系 统 方 面,应 进 行 包 括 系 统 管 理 员 所 有 的 登 录 访 问 记 录、所 有 的 系 统 操 作 记 录、对 敏感 数 据 或 关 键 数 据 有 重 大 影 响 的 系 统 操 作 记 录 以 及 其 他 重 要 系 统 操 作 记 录 的 日 志 记 录 等。9.4.1.3 在 数 据 库 系 统 方 面 应 记 录 包 括 数 据 库 登 录、库 表 结 构 的 变 更 记 录。9.4.2 备 份 与 恢 复9.4.2.1 备 份9.4.2.1.1 应 依 据 数 据 变 动 的 频 繁 程 度 以 及 业 务 数 据 重 要 性 制 定 备 份 计 划,备 份 数 据 应 包 括 系 统 软 件和 数 据、业 务 数 据、操 作 日 志。9.4.2.1.2 维 护 部 门 应 按 照 备 份 计 划,对 所 维 护 系 统 进 行 定 期 备 份,原 则 上 对 于 在 线 系 统 应 实 施 每 天一 次 的 增 量 备 份、每 月 一 次 的 数 据 库 级 备 份 以 及 每 季 度 一 次 的 系 统 级 备 份。9.4.2.1.3 对 于 需 实 施 变 更 的 系 统,在 变 更 实 施 前 后 均 应 进 行 数 据 备 份,必 要 时 进 行 系 统 级 备 份。9.4.2.2 恢 复9.4.2.2.1 平 台 应 支 持 异 常 情 况 的 恢 复,当 系 统 不 可 用 时,后 台 可 自 动 删 除 宕 机 的 服 务,并 根 据 预 先配 置 的 预 案 自 动 重 建 被 删 除 的 服 务。9.4.2.2.2 平 台 宜 支 持 在 不 影 响 业 务 的 前 提 下,快 速 恢 复 系 统 整 体 服 务,且 整 个 恢 复 过 程 对 客 户 端 无感 知。D B 2 3/T 2 8 5 0 2 0 2 11 09.4.2.2.3 平 台 宜 支 持 版 本 回 滚 功 能,可 回 退 到 早 前 的 稳 定 版 本。1 0 系 统 运 维 服 务应 依 据 D B 2 3/T 2 8 5 1 2 0 2 1 开 展 视 频 监 控 系 统 的 系 统 运 维 服 务 工 作。1 1 系 统 验 收按 照 G B 5 0 3 4 8 2 0 1 4 安 全 防 范 工 程 技 术 规 范 中 第 1 0 章 工 程 验 收 章 节 执 行。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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