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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060.20 P 41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 11/T 554.2 2018 代替 DB11/554.2 2008 公共生活取水定额 第 2部分:学校 Norm of water intake for public living Part 2:School 2018-06-15发布 2018-10-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11/T 554.2 2018 I 目 次 前 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计算方法.2 5 取水定额.3 6 管理要求.3 7 非常规水源利用要求.3 附录 A(资料性附录)北京市学校取水定额信息表.5 参 考 文 献.9 DB11/T 554.2 2018 II 前 言 DB11/554公共生活取水定额分为以下部分:第 1 部分:编制通则;第 2 部分:学校;第 3 部分:饭店;第 4 部分:医院;第 5 部分:机关;第 6 部分:写字楼;第 7 部分:洗车;第 8 部分:商场;第 9 部分:餐饮;本部分为 DB11/554公共生活取水定额的第 2部分。本部分依据 GB/T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部分代替 DB11/554.2 2008。本部分与 DB11/554.2 2008相 比,除 编 辑 性 修改外,主 要 技 术 变 化如 下:修改 和 增加了 规范性引用文件;增加了 术语和定义非常规水源,再 生水和 透 水 铺装地面;对 第 3章 第 2条 学校取水 量进行了修改;对 第 4章 第 1条进行了修改;增加了 第 4章 第 3条透 水 铺装率 计算公 式;对 第 5章 取水定额 值进行了修订;对 第 6章 的第 1条、第 2条 和第 3条 和第 4条进行了修改,增加了 第 5条;增加了 第 7章 非常规水源利用要求;对原标准 资料性附录 A进行了修改,修改 为表 A.1 北京市 高等 学校 年度 取水信息表和表 A.2 北京市 普 通 中等 学校 及小 学 年度 取水信息表;增加了 参考文献;修改 为 推荐 性 标准。本部分 由 北京市水 务局提 出 并归口。本部分 由 北京市水 务局组织实施。本部分起草 单位:北京市 节约 用水管理 中心、中国科 学院 地 理 科 学与资源 研究所。本部分 主 要起草 人:车 建明、陈远 生、郝瑞瑞、赵昕、顾 定法、刘伟、李琳、刘华先、王婷、吕 文菲、罗 文 哲、姚蔚炜、陈阳、赵彤彤。DB11/T 554.2 2018 1 公共生活取水定额 第 2部分:学校 1 范围 DB11/554的本部分规定 了 学校取水定额的计算方法、取水定额 及 管理要求。本部分 适 用 于高等 学校、普 通 中等 学校和 小 学的取水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 列 文件 对于 本文件的 应 用 是必不可少 的。凡是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仅 所 注日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 本(包括 所 有 的 修改单)适 用 于 本文件。GB 24789 用水 单位 水计 量 器具配备 和管理通则 CJ 164 节 水 型 生活用水 器具 DB/T 554.1 公共生活取水定额 第 1部分:编制通则 DB11/685 雨洪控 制与利用 工程设 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DB/T 554.1 界 定的以 及 下 列 术语和定义 适 用 于 本文件。3.1 学校 school 普 通 高等 学校、其他 高等 教育 学校、普 通 中等 学校、小 学。注:普 通 高等 学校 包括:教育 部 直属 高等 学校、市 属 市管 高等 学校;其他 高等 教育 学校 包括:普 通 高等 学校 继续教 育 分校、民办 普 通 高等 学校、民办 高等 教育 机 构;普 通 中等 学校 包括:初 中、高中、中等 专业 学校、技 工 学校、职业 高中、工读 学校。3.2 学校取水量 quantity of water intake for school 学校为 开展教 学 及 相关活 动从自来 水、自备井 水 获 取的和 外 购蒸汽、热 水的水 量。3.3 标准人数 standard person 学校 各类 人 员 依据 其 用水 行 为 特征按一 定 标准 折 算 成 的用水 人 数。3.4 单位标准人数取水量 quantity of water intake for per standard person DB11/T 554.2 2018 2 单位 时间内,按 学校 标准人 数核 算的 人 均 取水 量。3.5 非常规水源 unconventional water 地 表水和 地 下水 之 外 的 其他 水源,包括 再 生水、雨 水和 矿井 水 等。3.6 再生水 reclaimed water 污 水 经 适 当处 理 后,达到一 定的水 质 标准,满足某种使 用要求的水。GB 50014,定义 2.1.89 3.7 透水铺装地面 pervious pavement 可渗 透、滞留、渗排雨 水 并 满足一 定 使 用要求的 地面铺装 结构。DB11/685,定义 2.1.15 4 计算方法 4.1 一般规定 4.1.1 学校取水水源 包括自来 水、自备井 水和 外 购获得 的 蒸汽、热 水,不包含 再 生水、雨 水和 矿井 水。4.1.2 学校取水 量 不包括 学校附 属 的 家 属 区、宾馆、外 租 办 公 区 等外 供 水 量。4.2 标准人数的计算 高等 学校 标准人 数按 式(1)计算,普 通 中等 学校和 小 学 标准人 数按 式(2)计算:)N N(2.0 N3 p 2 p 1 p p+=N.(1)1 3 22p p p pN N N N+=.(2)式(1)和 式(2)中:Np 标准人 数,单位 为 人(人);Np1 住宿 生 人 数,单位 为 人(人);Np2 走 读 生 人 数(包括 校 外 住宿 生),单位 为 人(人);Np3 教职工 人 数,单位 为 人(人)。4.3 单位标准人数取水量计算 单位标准人 数 取水 量 按 式(3)计算:piuiNVV=.(3)式中:DB11/T 554.2 2018 3 Vui 单位标准人 数 取水 量,单位 为 立 方 米每 人年(m3/人 a);Vi 学校 年 取水 量,单位 为 立 方 米/年(m3/a);Nb 标准人 数,单位 为 人(人)。4.4 透水铺装率 透 水 铺装率 按 式(4)计算:%SSrpp100=.(4)式中:rp 透 水 铺装率,单位 为(%);Sp 实 际 铺 设 透 水 铺装 的 地面面 积,单位 为 平 方 米(m2);S 可 铺 设 透 水 铺装 的 地面面 积,单位 为 平 方 米(m2)。5 取水定额 学校取水定额 见 表 1。表 1 学校单位标准人数取水定额值 单位:m3/(人 a)学校 类 别 取水定额 值 高等 学校 普 通 高等 学校 50.5 其他 高等 教育 学校 32.0 普 通 中等 学校和 小 学 普 通 中等 学校 14.4 小 学 8.0 6 管理要求 6.1 学校取水定额 是 制定学校 年度 计 划 取水 指 标、评价 学校用水水 平 的依据。6.2 普 通 高等 学校和 其他 高等 教育 学校 每 年 参 照 附录 A 表 A.1所 列 取水信息的 统 计 项填报 数 据,普通 中等 学校和 小 学 每 年 参 照 附录 A 表 A.2所 列 取水信息的 统 计 项填报 数 据。6.3 建 立完善 的计 量 系统,计 量 器具 的 配备应 符合 GB 24789;有 完善 的计 量 台账。6.4 节 水 器具应 符合 CJ 164,安 装率 应达到 100%。6.5 学校 绿 地 应 采 用 节 水 灌溉,节 水 灌溉 的 绿 地面 积 应 占绿 地 总 面 积 90%以 上。7 非常规水源利用要求 7.1 学校 内 厕 所 冲 洗、园林灌溉、道路保洁、汽 车洗 刷 以 及人 工 湖 等 景观环境 用水、冷却 设备 补充 用水 宜优 先 利用 再 生水,收集 利用 雨 水。DB11/T 554.2 2018 4 7.2 建 筑 面 积 3万平 方 米 以 上 的学校 宜 建 设 再 生水 处 理和利用 设 施,市 政 再 生水 输 配 水管 线覆盖 范围 内 的学校 宜充 分利用市 政 再 生水。7.3 学校 透 水 铺装等 设 施 应 符合 DB11/685,公共 停 车场、人行 道、步 行 街、自 行 车 道 和 休闲广 场、室 外 庭 院的 透 水 铺装率 宜符合 不 小于 70%。DB11/T 554.2 2018 5 附 录 A(资料性附录)北京市学校年度取水信息表 表 A.1 北京市高等学校年度取水信息表 填 表 日期:年 月 日 一.登记信息 单位 名称 单位地 址 邮政 编 码 填 表部 门 填 表 人 联系电话 高 校 类 别 一 般综合 理 工 文 史 艺 术 体 育 医 科 其他 二.属性信息 占 地面 积 m2 总 建 筑 面 积 a m2 绿 地面 积 m2 教职工 人 数 在 编:人 住 校 教职工 人 数 人 非 在 编:人 学生 人 数 b 校 内 住宿 生:人 走 读 生 人 校 外 住宿 生:人 留 学生 人 水资源管理信息 系统 有,投入 使 用 时间:年 无 三.取水信息 取水 来 源 自来 水 m3 取水 量 学校部分 d m3 自备井 水 m3 非学校部分 e m3 外 购 水 c m3 总 计 m3 其他 m3 学校 各 部 位 取水 量 教 学楼 m3 体 育 场 馆 m3 无独 立 卫浴 宿 舍 m3 图书 馆 m3 游泳 馆 m3 有 独 立 卫浴 宿 舍 m3 办 公楼 m3 礼堂 m3 浴 室 m3 实 验 楼 m3 学生活 动 中心 m3 食堂 m3 洗车 m3 开 水 房 m3 医 务 室 m3 绿 化 m3 空调 m3 锅炉房/供 暖 m3 其他 m3 DB11/T 554.2 2018 6 四.非常规水源利用信息 是 否 使 用市 政 再 生水 是,年 利用 量:m3 否 是 否 有自 建再 生 水 设 施 是,运 行 情况:正 常 停 用 在 建 否 再 生水 设 施 投入 使 用 年 份 年 再 生水 设 施 设 计 处 理 能力 m3/日 再 生水 实 际 回 用 量 m3/年 再 生水 原 水 来 源 1 客房 洗 浴 2 员工 浴 室 3 客房、职工 盥 洗 排 水 4 雨 水 5 空调 排 水 6 其他:再 生水用 途 1绿 地 2冲厕 3 水 景 4 场 地 冲 洗(保洁)5 洗车 6 其他:可 铺 设 透 水 铺装地面面 积 f m2 透 水 铺装地面面 积 m2 五.备注信息 附注 a.总 建 筑 面 积 不包括 学校附 属 的 家 属 区、宾馆、外 租 办 公 区、幼儿 园、中小 学、商 业 区 等 的 面 积。b.学生 人 数 主 要 指 具有 学 籍 的 注 册 学生 数。c.外 购 水 指 学校 外 购获得 的 蒸汽、热 水 等。d.学校部分取水 主 要 包括教 学 区、办 公 区、实 验 室、图书 馆、体 育 场 馆、游泳 馆、礼堂、学生活 动 中心、校医院、宿 舍、食堂、浴 室、锅炉房、开 水 房、洗车、绿 化等 取水。e.非学校部分 主 要 包括 学校附 属 的 家 属 区、宾馆、外 租 办 公 区、幼儿 园、中小 学、商 业 区 等 的取水。f.可 铺 设 透 水 铺装 的 地面 包括 公共 停 车场、人行 道、步 行 街、自 行 车 道 和 休闲广 场、室 外 庭 院 等(单位 盖 章)DB11/T 554.2 2018 7 表 A.2 北京市普通中等学校及小学年度取水信息表 填 表 日期:年 月 日 一.登记信息 单位 名称 单位地 址 邮政 编 码 填 表部 门 填 表 人 联系电话 教育 等 级 普 通 中等 学校 小 学 二.属性信息 占 地面 积 m2 总 建 筑 面 积 a m2 绿 地面 积 m2 教职工 人 数 在 编:人 住 校 教职工 人 数 人 非 在 编:人 学生 人 数 b 校 内 住宿 生:人 校 外 住宿 生:人 自 建再 生水 设 施 有 无 再 生水 处 理 能力 m3/日 再 生水 回 用 量 m3/年 水资源管理信息 系统 有,投入 使 用 时间:年 无 三.取水信息 取水 来 源 自来 水 m3 取水 量 学校部分 d m3 自备井 水 m3 非学校部分 e m3 外 购 水 c m3 总 计 m3 其他 m3 学校 各 部 位 取水 量 教 学 办 公楼 m3 实 验 楼 m3 体 育 场 馆 m3 食堂 m3 供 暖 补 水 m3 空调 补 水 m3 宿 舍 m3 绿 化 m3 浴 室 m3 游泳池 补 水 m3 幼儿 活 动 室 m3 其他 m3 四.备注信息 DB11/T 554.2 2018 8 附注 a.总 建 筑 面 积 不包括 学校附 属 的 家 属 区 商 业 区 等 的 面 积。b.学生 人 数 主 要 指 具有 学 籍 的 注 册 学生 数。c.外 购 水 指 学校 外 购获得 的 蒸汽、热 水 等。d.学校部分取水 主 要 包括教 学 区、办 公 区、实 验 室、图书 馆、体 育 场 馆、游泳 馆、礼堂、学生活 动 中心、校医院、宿 舍、食堂、浴 室、锅炉房、开 水 房、洗车、绿 化等 取水。e.非学校部分 主 要 包括 学校附 属 的 家 属 区、宾馆、外 租 办 公 区、幼儿 园、中小 学、商 业 区 等 的取水。(单位 盖 章)DB11/T 554.2 2018 9 参 考 文 献 1 GB/T 4754 2017 国 民经 济 行 业 分 类 2 GB/T 21534 2008 工业 用水 节 水 术语 3 北京市 排 水和 再 生水管理 办 法(2009年 11月 北京市 人 民 政 府 第 215号)4 北京市 中 水 设 施建 设 管理 试 行 办 法(2010年 11月 北京市 人 民 政 府 第 226号令)5 北京市 节约 用水 办 法(2012年 4月 北京市 人 民 政 府 第 244号令)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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