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信用信息归集规范DB13/T 2786-20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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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35.240.01 L 70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 13/T 2786 2018 公共信用 信息归集 规范 2018-07-16 发布 2018-08-16 实施 河 北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布 DB13/T 2786 2018 I 目 次 前 言.II 引 言.III 1 范 围.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1 3 术 语和 定义.1 4 基 本原 则.1 5 信 息组 成及 范围.2 6 信 用信 息采 集.3 7 信 息整 理.4 8 信 息存 储.4 9 信 息提 供.4 10 异 议处 理.4 附 录 A(资料 性附 录)行政许 可信 息示 例.6 DB13/T 2786 2018 II 前 言 本标准 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 规则 起草。本标准 由河 北省 发展 和改 革委员 会提 出并 归口。本标准 起草 单位:河 北省 经济信 息中 心(河北 省社 会信用 信息 中心)、中国 标准化 研究 院、河 北省标准 化研 究院。本标准 主要 起草 人:郭玉 霞、薛 毅、范天 珍、鲍婧、康宁、贾 迎新、安 彦红。DB13/T 2786 2018 III 引 言 信用信 息标 准化 是建 设社 会信用 体系 的基 础,是实 现信用 信息 共享 和应 用的 关键环 节。公共 信 用信息归 集规 范是 信用 信息 标准的 通用 基础 标准 之一,是为 加强 我省 公共 信用 信息的 采集、加 工、存 储和使用,指 导各 地社 会信 用信息 平台 建设,以 及各 部门公 共信 用信 息系 统建 设而制 定。本标准 参照 国家 信用 信息 相关标 准规 范进 行编 制,提出了 我省 公共 信用 信息 的采集、整理、存储、提供以 及异 议处 理等 方面 的原则 和要 求,是全 省公 共信用 信息 归集 专用 标准 规范。DB13/T 2786 2018 1 公共信用 信息归 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 规定 了公 共信 用信 息归集 的术 语和 定义、基 本原则、信 息组 成和 范围、采集、整理、存储、提供以 及异 议处 理等 方面 的要求。本标准 适用 于公 共信 用信 息的归 集活 动。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对 于本 文件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凡 是注 日期的 引用 文件,仅 注日 期的版 本适 用于 本 文件。凡 是不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其最 新版 本(包括 所有的 修改 单)适用 于本 文件。GB/T 22117 信 用基 本术 语 DB13/T 2507 公共 信用 信 息分类 规范 DB13/T 2508 公共 信用 信 息数据 项规 范 3 术语和 定义 GB/T 22117 中界 定的 以及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3.1 信用主 体 subject of credit 直接参 与信 用活 动的 个人 或组织。本规范 具体 指法 人和 非法 人组织、自 然人。3.2 公共信 用信 息 public credit information 国家机 关以 及法 律、法规 授权的 具有 管理 公共 事务 和服务 职能 的组 织等 公共 信用信 息提 供单 位,在其依 法履 行职 责过 程中 产生或 者获 取的,可 用于 识别信 用主 体信 用状 况的 数据和 资料。3.3 公共信 用信 息归 集 credit information collection 对个人 或 组 织的 公共 信用 信息进 行采 集、整理、存 储、提 供以 及异 议处 理的 活动。4 基本原 则 4.1 合法合 规 采集、整 理、存 储和 提供 公 共信用 信息 应遵 守相 关法 律法规 要求,不应 妨害 公 共安全 和社 会秩 序,不应采 集、披露 法律 法规 禁止的 信用 信息,并 应保 护国家、社 会公 共利 益和 信用信 息主 体的 权益。DB13/T 2786 2018 2 4.2 客观一 致 应采取 有效 措施,保 障采 集、整 理、储存 和提 供的 信息与 信息 提供 主体 的信 息一致,不 应进 行 取舍、分割、随 意修 改或 删 除,应保 持被 采集 信息 的 原始完 整性。信用 信息 归 集的内 容,应 全面、完 整、客观、可验 证。4.3 公平公 正 应公平 地采 集与 信息 主体 相关的 信用 信息,不 应 有 倾向性。4.4 安全保 密 采集、整理 和提 供信 用信 息的过 程中 不应 受到 信用 信息主 体及 其他 因素 的影 响。对 不同 保密 级 别的信用 信息 应采 取相 应的 管理措 施,并应 保持 信息 在保存 及传 输过 程中 的安 全。5 信息组 成及 范围 5.1 信息组 成 一条完 整的 信用 记录 应该 由主体 信息、目 录信 息、信息内 容三 部分 组成:a)主体信 息:信用 记录 主体 包括自 然人、法 人和 非法 人组织。自 然人 主体 信息 为姓名、证 件 类型、证 件号 码;法人 和非 法人组 织主 体信 息为 主体 名称、统一 社会 信用 代码;b)目录信 息:此条 记录 对应 的信用 目录 代码、信 用目 录项目 名称。信 用目 录代 码与项 目名 称 详见河 北省 公共 信用 信息 目录;c)信息内 容:应符 合 DB13/T 2508 所规 定的 各数 据要 素。5.2 法人和 非法 人组 织信 息归 集范围 5.2.1 基本信 息 主要包 括:主体 识别 信息、登记 信息、主 要人 员信 息、关 联组 织信 息、其他 信息等。5.2.2 运营信 息 主要包 括:规模 信息、资 质信息、其 他信 息等。5.2.3 生产经 营信 息 主要包 括:股 权结 构信 息、资 产负 债信 息、损益 信 息、现金 流信 息、商业 往 来信息、其他 信息 等。5.2.4 行政管 理信 息 主要包 括:行政 许可 信息、行政 处罚 信息、行 政强 制信息、行 政征 收信 息、行政裁 决信 息、行 政确认信 息、行 政给 付信 息、监 督检 查信 息、行政 奖 励信息(包括 行政 扶持 信 息)、行 政综 合信 用信 息、其他行 政管 理信 息。行政许 可和 行政 处罚 信息 归集示 例 参 见附录A。5.2.5 司法信 息 主要包 括:司法 判决 信息、强制 执行 信息、其 他司 法信息。5.2.6 公用事 业信 息 DB13/T 2786 2018 3 主要包 括:欠缴 水费 信息、欠缴 电费 信息、欠缴 燃 气费信 息、欠缴 电信 费信 息、欠 缴供 暖费 信息、其他公 用事 业信 息。5.2.7 社会责 任信 息 主要包 括:劳动 保障 信息、欠缴 社会 保险 费信 息、住房公 积金 缴纳 信息、用 工和职 工培 训信 息、社会公 益和 慈善 信息、志 愿服务 信息、其 他社 会责 任信息。5.2.8 荣 誉信 息 主要包 括:国家 级荣 誉信 息、省 部级 荣誉 信息、其 他荣誉 信息。5.2.9 其他信 息 其他与 法人 和非 法人 组织 相关的 信用 信息。5.3 自然人 信息 归集 范围 5.3.1 基本信 息 主要包 括:身份 信息、联 系方式 等。5.3.2 社保信 息 主要包 括:社会 保障 信息、其他 信息。5.3.3 行政管 理信 息 主要包 括:行政 许可 信息、行政 处罚 信息、行 政强 制信息、行 政征 收信 息、行政裁 决信 息、行 政确认信 息、行政 给付 信息、监督 检查 信息、交 通驾 驶信息、行 政奖 励信 息、行政综 合信 用信 息、出 入境信息、其 他行 政管 理信 息。5.3.4 司法信 息 主要包 括:司法 判决 信息、强制 执行 信息、其 他司 法信息。5.3.5 公用事 业信息 主要包 括:欠缴 水费 信息、欠缴 电费 信息、欠缴 燃 气费信 息、欠缴 电信 费信 息、欠 缴供 暖费 信息、其他公 用事 业信 息。5.3.6 荣誉信 息 主要包 括:国家 级荣 誉信 息、省 部级 荣誉 信息、其 他荣誉 信息。5.3.7 公益信 息 主要包 括:参加 社会 公益 信息、志愿 服务 信息。5.3.8 其他信 息 其他与 自然 人相 关的 信用 信息。6 信用信 息采 集 DB13/T 2786 2018 4 6.1 应记录 采集 对象、采 集时 间、采 集方 式、采集 人员 等信息。6.2 应建立 完善 的采 集管 理制 度,制 定人 员管 理、采集 操作程 序规 范。6.3 应有义 务保 证信 息的 客观 一致。7 信息整 理 7.1 应将采 集的 公共 信用 信息 及时、准 确地 录入 信用 信 息数据 库,不 应虚 构或 者 篡改,并 保证 信息 的及时更 新。7.2 应制定 信息 匹配 规则,采 用有效 的识 别标 志匹 配所 采集的 个人 或组 织的 公共 信用信 息,确保 信 息录入的 准确 性。7.3 应对多 渠道 归集 的信 息进 行比对 核实,对 于差 异化 数据和 错误 数据 及时 反馈 给相关 部门,进 行 调查、验 证和 核实。7.4 应对信 息加 工所 采用 的方 法做出 说明。8 信息存 储 8.1 应统一 公共 信用 信息 的数 据类型 和格 式,使数 据兼 容和共 享。8.2 应对公 共信 用信 息数 据库 进行备 份,防止 信息 丢失。8.3 应建立 安全 的信 息存 储系 统、安 全管 理及 保护 制度。8.4 应按照 法律 法规 或行 业内 部管理 条例 所规 定的 期限 对公共 信用 信息 进行 保存;超过保 存期 限 的 信息,应删 除,或 者进 行去 标 识化处 理,并 应采 取有 效 措施以 确保 信息 主体 的身 份不被 直接 或间 接识 别。9 信息提 供 9.1 省、市(包 括辛 集、定 州)、县(市、区)行政部 门、司 法部 门分 别向 本级 社会信 用信 息平 台 提供,实 现数 据大 集中 的部 门可直 接向 省社 会信 用信 息平台 提供。9.2 行使管 理公 共事 务职 能的 组织向 其行 政主 管部 门或 者省、市(包括 辛集、定 州)、县(市、区)社会信 用信 息平 台提 供。9.3 市(包括 辛集、定 州)、县(市、区)社 会信 用信 息平台 应将 归集 的公 共信 用信息 及时 向省 社 会信用信 息平 台提 供。9.4 提供公 共信 用信 息的 部门 和单位 应按 照信 用目 录规 定的更 新周 期、归 集程 序、归集路 径、归 集 时限报送 信用 数据。9.5 提供公 共信 用信 息的 部门 应对信 用信 息的 准确 性负 责,任 何部 门和 个人 不应 篡改、虚构 公共 信 用信息。10 异议处 理 DB13/T 2786 2018 5 10.1 应建立 异议 处理 机制 和管 理制度。10.2 应根据 提出 异议 的内 容,追溯责 任人。10.3 应对异 议申 请、受理、核 查、更 正及 处理 结果 予以 记录。DB13/T 2786 2018 6 附 录 A(资料 性附 录)公共信 用信 息归 集示 例 A.1 行 政许 可信 息示例 河北省 财政 厅上 报一 条行 政许可 数据,应 录入 表A.1 所示信 息。表 A.1 行 政许 可信 息示 例 主体 信息 主体名称*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3028*4 目录信息 目录代码 130000E14001003010020006 目录项目名称 海域使用金减免审批 信息内容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冀财综201613 号 事项名称 海域使用金减免审批 审批类别 行政许可 许可内容 同意减免海域使用金 许可机关 河北省财政厅 许可生效日期 20160331 许可截止日期 无 数据更新时间 当前状态 正常 地方编码 130000 备注 DB13/T 2786 2018 7 A.2 行 政处 罚信 息示例 河北省 财政 厅上 报一 条行 政处罚 数据,应 录入 表A.2 所示信 息。表A.2 行政 处罚 信息 主体信息 主体名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602*5 目录信息 目录代码 130000E14002004030280004 目录项目名称 执行审计业务,未按规定、执业 准则 和 规 则 要 求 出 具 或 拒 绝 出 具 有关报告的处罚 信息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冀财处罚20173 号 案件名称 会计师事务所 行政处罚 处罚类别 暂停执业三个月 处罚事由 未按规定出具审计报告,未履行必要审计程序 处罚依据 注册会计师法、会计师事 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 部24号令)处罚结果 暂停执业三个月 处罚生效期 20170301 处罚机关 河北省财政厅 当前状态 正常执业 地方编码 130000 数据更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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