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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100 R 09 DB22 吉林省地方标准 DB22/T 30442019 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评价指南 Evaluation guidelines for work safety standardization of transportation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2019-05-27发布 2019-06-17实施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发布 DB22/T 30442019 I 目 次 前 言.I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评价种类.2 5 评价方式.2 6 评价流程与要求.2 6.1 评价流程.2 6.2 企业申报.2 6.3 申报资料初审.3 6.4 评价工作.4 7 评价内容.6 7.1 基本要求.6 7.2 安全目标.6 7.3 管理机构和人员.7 7.4 安全责任体系.8 7.5 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8 7.6 安全投入.9 7.7 装备设施.10 7.8 安全技术管理.11 7.9 队伍建设.11 7.10 作业管理.12 7.11 风险评估与管控.13 7.12 隐患排查与治理.14 7.13 职业健康.14 7.14 安全文化.15 7.15 应急救援.15 7.16 事故报告调查处理.16 7.17 绩效考核与持续改进.16 8 评价结果.17 8.1 等级评定.17 8.2 备案和公示.17 8.3 发证.17 附录A(资料性附录)企业安全标准化评价基础表.18 DB22/T 30442019 II 附录 B(规范性附录)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细则.26 附录 C(规范性附录)交通运输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报告.64 表A.1 企业基本情况表.18 表A.2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一览表.18 表A.3 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三类人员)一览表.19 表A.4 在建项目一览表.19 表A.5 安全管理培训一览表.19 表A.6 应急救援预案一览表.20 表A.7 应急演练一览表.20 表A.8 近三年安全生产事故一览表.20 表A.9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资料初审表.21 表 A.10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现场评价通知书.22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现场评价通知书.22 表 A.11 现场评价会议签到表.23 表 A.12 交通运输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评分表.24 表 A.13 现场评审员反馈意见表.25 表B.1 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细则.26 DB22/T 30442019 I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吉林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吉林大学。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德华、王莹、李相伟、席建锋、丁同强、任园园、柏玉海、闫林。DB22/T 30442019 1 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种类、评价方式、评价流程与要求、评价内容和评价结果。本标准适用于指导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公路建设工程)企业开展二级、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及安全考核,公路养护企业可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33000-2016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JGJ 46-200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JT/T 1180.1-2018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 第 1 部分:总体要求 JT/T 1180.16-2018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 第 16 部分: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企业 JT/T 1180.17-2018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 第 17 部分:公路水运工程施工项目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管理办法 2016 年 7 月 28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告第 133 号,自 2016 年 7 月 26 日起施行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2016 年 6 月 22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告第25 号,自 2017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安全生产标准化 work safety standardization 通过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员全过程参与,建立安全生产各要素构成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使生产经营各环节符合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环、管处于受控状态,并持续改进。3.2 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企业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of transportation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直接从事公路工程施工等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施工企业。3.3 风险 risk 发生危险事件或有害暴露的可能性,与随之引发的人身伤害、健康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严重性的组合。DB22/T 30442019 2 3.4 隐患 hidden danger 未被事先识别或未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事故的风险。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4 评价种类 评价种类包括:初次评价;换证评价;附加评价。5 评价方式 评价方式包括:企业自评;第三方评价。6 评价流程与要求 6.1 评价流程 企业自评、申请审核、文件审查、现场评价、结果公示、颁发等级证书。6.2 企业申报 6.2.1 禁止申报的情况 企业近1年内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不允许申报。6.2.2 自评 6.2.2.1 企业应当根据本标准对本企业及所属在建公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自评,自评后自愿选择具有评价资质的评价机构进行评价定级。6.2.2.2 自评报告中应包含本企业本年度所有建设项目自评结果。申请二级评价的企业,现场评价的工程项目应为 3 个,企业在建项目不足 3 个的应全部进行评价。申请三级评价的企业,现场评价的工程项目应为 2 个,企业在建项目不足 2 个的应全部进行评价。6.2.3 申报材料清单 企业申报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a)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申请表;b)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扫描件);c)企业基本情况应填表(参见附录 A):1)企业基本情况表(见表 A.1);2)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一览表(见表 A.2);3)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三类人员)一览表(见表 A.3);DB22/T 30442019 3 4)在建项目一览表(见表 A.4);5)安全管理培训一览表(见表 A.5);6)应急救援预案一览表(见表 A.6);7)应急演练一览表(见表 A.7);8)近三年安全生产事故一览表(见表 A.8);9)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资料初审表(见表 A.9)。d)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情况;e)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自评资料;f)其他相关材料。6.2.4 企业填报要求 企业填报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a)申请评价的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企业应对照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细则(参见附录 B)进行自评,自评后通过“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系统”选择评价机构提出评价申请;b)除网上申报内容外,申报企业对照申报材料清单递交装订成册的书面材料一份,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企业公章),递交评价机构;c)换证评价或升级评价除上述材料清单外,应提交原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证明。6.3 申报资料初审 6.3.1 初审程序 6.3.1.1 评价机构确定 由申报企业在“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系统”中自行确定评价机构。6.3.1.2 初审 评价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安排人员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必要时,初审人员可到企业进一步核实申请资料的符合性。申请资料符合要求的,初审人员填写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资料初审表(见表 A.9),报评价机构负责人审核通过后,在系统进行下一步操作。6.3.1.3 评价通知 评价机构接到企业评价申请后,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完整性和符合性核查,核查通过后,评价机构应成立评价组,确定评价组长和评审员,并印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现场评价通知书(见表 A.10)。6.3.2 初审内容 6.3.2.1 管辖范围 在本省注册的企业。6.3.2.2 申请条件 参加申请的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DB22/T 30442019 4 a)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并直接从事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的实体;b)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企业资质证书等合法有效,经营范围符合要求;c)按规定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下属各分支机构分别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安委会(或领导小组)职责明确,落实主要领导责任制;d)专职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人员数量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25 号令)及有关规定配备;e)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全体员工安全职责明确,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落实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具备相应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并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培训合格证;f)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应急处置方案;g)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h)发生事故及时进行事故现场处置,按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没有瞒报、谎报、迟报情况;i)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自评情况。6.3.2.3 申请材料 申请报告中需包含以下资料,并保证真实、齐全、有效: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扫描件;b)企业基本情况(见表 A.1)和安全生产组织架构;c)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d)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自评报告。6.3.3 初审结果 6.3.3.1 申请资料符合要求的,评价机构应予以受理。6.3.3.2 申请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应重新提交申请。6.3.3.3 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不满足要求的,评价机构不予受理。6.3.3.4 申请资料不完善的,初审人员应及时告知申请企业在 7 天内进行补充完善,逾期视为自动撤销申请。6.4 评价工作 6.4.1 现场评价工作要求 6.4.1.1 现场评价工作由评价组进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委派监督人员进行过程监督。6.4.1.2 现场评价组人数不少于 3 人,并确定评价组长 1名。如果现场施工项目较分散,可视情况适当增加评审员。6.4.1.3 拟任专家和评审员与被评价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向评价机构提出回避。6.4.1.4 评价组职责:a)按规定程序和相关要求独立、公正地开展评价工作;b)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现场评价结果负责;c)完成现场评价工作并填写现场评价工作用表后,出具交通运输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报告(参见附录 C);d)对被评价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核实并签署意见。DB22/T 30442019 5 6.4.1.5 监督人员应按照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管理办法第五章内容对整个评价工作进行监督。6.4.2 评价程序及内容 6.4.2.1 首次会议 6.4.2.1.1 参加人员有评价组、监督人员、被评价单位主要人员。6.4.2.1.2 评价组长介绍评价任务、评价依据、评价组成员组成及评价工作要求。6.4.2.1.3 评价组长宣布现场评价计划、评价内容和人员分工,对被评价单位提出评价工作的相关要求。6.4.2.1.4 被评价单位负责人介绍本单位总体情况。6.4.2.1.5 评价组公正性声明和保密承诺。6.4.2.1.6 评价组填写现场评价会议签到表(见表 A.11)。6.4.2.2 现场评价 6.4.2.2.1 评价内容与要求 按现场评价计划及人员分工,评价组成员分别对档案材料、生产现场进行专项评价。在现场评价过程中各成员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应相互协调、配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确保现场评价客观、全面、准确。6.4.2.2.2 档案材料评价 对照评分标准,通过对被评价单位的档案和内业资料的查阅,核查被评价单位的安全管理、装备设施、安全文化、队伍建设和人员资格等情况,询问相关人员,核查管理人员对法规的掌握情况和落实情况。内容包括:a)企业安全生产目标;b)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c)企业安全责任体系;d)企业资质,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管理;e)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管理;f)企业安全生产科技应用及创新;g)企业安全生产队伍建设;h)企业员工职业健康管理;i)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制定;j)企业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k)企业安全生产绩效评价和持续改进。6.4.2.2.3 现场评价 6.4.2.2.3.1 评价机构从企业本年度所有建设项目中随机抽取进行现场考核评价。6.4.2.2.3.2 评价组对照评分标准见附录 B,通过项目现场检查,核查被评价单位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装备设施、安全文化、安全投入和人员资格等情况,询问相关人员,核查管理人员对法规的掌握情况和落实情况。检查的主要内容:a)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b)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DB22/T 30442019 6 c)项目部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管理;d)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e)安全生产装备及防护设施的配备和使用管理;f)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交底;g)项目部安全管理队伍建设;h)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及工作环境;i)风险评估与管控;j)隐患排查与治理;k)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管理;l)项目部安全文化建设;m)应急救援队伍、预案及演练;n)事故报告、调查处理。6.4.2.3 评价组内部会议 评价组将核查情况进行汇总,形成一致的、公正客观的评价组意见,确定总体评价,提出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要求,整理完善各评价工作用表,必要时可询问企业相关负责人,在沟通情况的基础上,评价组形成一致意见,现场核查多个项目时,应考虑各项目的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最后由评价组统一打分,填写交通运输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评分表(见表 A.12),评价组成员签字。根据需要,评价组可就现场评价结论与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达成一致意见。6.4.2.4 末次会议 6.4.2.4.1 末次会议是现场评价的最终会议,由评价组长主持,参加人员与首次会议相同,通报评价总体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并要求被评价单位按现场评审员反馈意见表(见表 A.13),内容落实整改,明确整改时间。6.4.2.4.2 评价组应填写完成现场评价会议签到表(见表 A.11)、现场评审员反馈意见表(见表A.13)。6.4.3 现场评价材料的提交 6.4.3.1 现场评价结束后,评价组组长负责将交通运输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报告见附录 C 及交通运输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建设评价现场工作用表等材料整理齐备。6.4.3.2 被评价单位整改完成后,将整改报告送交评价组长,评价组长应及时对整改报告进行确认,并于 5 个工作日内向评价机构提交交通运输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报告(见附录 C)、现场评价会议签到表(见表 A.11)、交通运输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价评分表(见表 A.12)、现场评审员反馈意见表(见表 A.13)及经确认的整改资料。6.4.3.3 评价机构收到评价组的评价报告后,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查,并按规定在“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系统”中提交相关材料。7 评价内容 7.1 基本要求 评价内容应符合 JT/T 1180.1-2018、JT/T 1180.16-2018 的规定。7.2 安全目标 DB22/T 30442019 7 7.2.1 安全工作方针与目标 施工单位应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不低于上级下达的安全控制指标,安全生产方针以国家安全生产、行业管理部门确定的方针为基准,可以在法律规定框架内确立具有企业特色的安全工作方针,同时将相应的安全生产文件归档留存,如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管理文件。遵循分级控制的原则,企业应制定安全工作方针与目标的措施,措施应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7.2.2 长期规划 施工单位应制定和实施企业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和跨年度专项工作方案,企业的中长期规划和跨年度工作方案应与企业业务、地域范围的安全管理要求相适应,与国家交通运输行业公路工程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要求保持一致。7.2.3 年度计划 施工单位应根据中长期规划,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企业年度计划和年度专项活动方案,企业年度计划和年度专项活动方案中应有相应的工作部署和安排,方案应包含活动主题、成立相应组织、确定活动时间以及详细过程,并严格执行。7.2.4 目标考核 施工单位应将安全生产管理指标进行细化和分解,应根据年度安全生产管理指标和基层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分解计划和阶段性控制指标;应制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与奖惩办法,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应明确年度考核目标、考核内容、考核办法、考核部门、责任人等,奖惩措施应明确奖励和处罚执行主体和执行过程,定期考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并奖惩兑现。考核时可按季度及年度部门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奖励或惩罚意见、考核意见等,奖惩记录应齐备。7.3 管理机构和人员 7.3.1 安全管理机构 7.3.1.1 施工单位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下属各分支机构分别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安委会(或领导小组)职责明确,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安委会成员应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生产经营、安全生产管理、设备管理、从业人员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及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安委会成员应了解并掌握本岗位安全职责。7.3.1.2 施工单位按规定设置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施工项目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机构职能,明确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职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固定办公场所并设置指示牌。7.3.1.3 施工单位应制定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安委会的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并且有会议记录。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下属各分支机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且有会议记录。记录中包括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主题、参会人员及会议内容。7.3.2 管理人员配备 7.3.2.1 施工单位从事公路工程建设活动,应当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施工单位领导班子中的专职安全生产负责人,需经任命并应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有关单位颁发的考核培训 A 类证书上岗。DB22/T 30442019 8 7.3.2.2 施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规定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人员。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施工作业特点、安全风险以及施工组织难度,按照年度施工产值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足 5000 万元的至少配备 1 名,5000万元以上不足 2 亿元的按每 5000 万元不少于 1名的比例配备,2 亿元以上的不少于 5 名,且按专业配备。7.4 安全责任体系 7.4.1 责任体系建设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全体员工安全职责明确,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文件组织施工,保障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条件,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7.4.2 健全责任制 7.4.2.1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对安全生产负全面组织领导、管理责任和法律责任,并履行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相关规定,依据项目具体情况做好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施工单位应当书面明确本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代表本单位组织实施项目施工生产。7.4.2.2 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重要负责人,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重要管理责任。7.4.2.3 分管生产经营的负责人应充分了解并掌握本岗位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及主要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7.4.2.4 施工单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a)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以及合同段施工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b)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c)督促落实本单位施工安全风险管控措施;d)组织或者参与本合同段施工应急救援演练;e)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做好检查记录,提出改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建议;f)及时排查、报告安全事故隐患,并督促落实事故隐患治理措施;g)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h)监督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7.4.2.5 其他负责人和全体员工实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应了解并掌握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及主要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还要对所在岗位相应的安全生产负责。7.4.2.6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职能部门、生产基层单位的安全职责明确并落实到位。7.4.3 责任制考核 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分级考核、奖励和追究制度;定期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实施检查、考核并奖励。7.5 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 DB22/T 30442019 9 7.5.1 资质 施工单位应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等资质文件,证照应合法齐全,并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符合要求。7.5.2 法规 7.5.2.1 及时识别、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定识别、获取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要求的相关制度;国家、省、各级交通运输、公安及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下发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等相关文件齐全有效;应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和文件台账。7.5.2.2 将法规标准和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贯彻到各项工作中;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安全标准和规范制定,并及时按照新的要求修订相关安全管理制度。7.5.2.3 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每年应向相关人员宣传培训一次。7.5.3 安全管理制度 7.5.3.1 制定并及时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a)安全生产责任制;b)安全生产例会制度;c)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d)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e)设施、设备、货物安全管理制度;f)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g)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h)事故统计报告制度;i)安全生产奖惩制度。7.5.3.2 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制度的学习和培训。每年将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向相关人员进行一次专题培训,使业人员应充分了解公司安全规章制度。7.5.4 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7.5.4.1 制定并及时修订各岗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发放到各岗位从业人员;7.5.4.2 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和培训,从业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7.5.5 制度执行及档案管理 7.5.5.1 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依据行业特点,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企业应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措施说明相关材料。7.5.5.2 每年至少 1 次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制定整改措施情况,确保评价报告真实有效。7.5.5.3 建立和完善各类台帐和档案,并按要求及时报送有关资料和信息。确保安全管理台帐和档案及企业报送有关信息和资料建立健全。7.6 安全投入 7.6.1 资金投入 DB22/T 30442019 10 7.6.1.1 从业单位应当保证本单位所应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必需的资金投入。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招标文件及项目概预算时,应当确定保障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的安全生产费用,并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7.6.1.2 项目部的安全投入:a)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不得低于工程造价总额的 1.5%,逐月提取安全费用;应建立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范围、监督管理等方面管理制度。b)及时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所需的资金。应了解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专用的设施设备等。7.6.1.3 企业或企业集团总部的安全投入应根据本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管理需要,单独提取足额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等工作。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范围、监督管理等方面应建立管理制度。7.6.2 费用管理 7.6.2.1 跟踪、监督安全生产经费使用情况。应制定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资金年度使用计划执行情况检查记录、企业年度安全生产费用预算计划表及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有关信息和资料。7.6.2.2 建立安全费用使用台账。应制定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台账相关信息。7.7 装备设施 7.7.1 设施设备 7.7.1.1 具备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设施设备,并符合相关安全规范和技术要求;企业应根据生产及工作环境情况,配备符合安全规范和技术要求,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设施设备;台帐和档案中设施设备的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或安全认可证件,技术资料应齐全有效。7.7.1.2 按有关规定配足有效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消防、救生设备及器材;项目安全设施和设备配备数量充足且符合安全规范和技术条件。7.7.1.3 按规定对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验,检验证书合法有效,应在设施设备标定的检验周期内进行检验,检验证书合法有效。7.7.1.4 按规定设置设施设备安全警告标志、指示牌。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隧道口、基坑沿边、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在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指示牌。安全警告标志、指示牌的使用和设置应符合相关要求。7.7.1.5 规范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包括临建、构筑物、活动板房)的采购、租赁、搭设与拆除、验收、检查、使用的相关管理,有明确的安全制度,并严格落实;建立临时设施管理制度和技术档案,对临时设施的采购、租赁、搭设与拆除、验收、检查、使用等环节进行规范管理。7.7.1.6 设施设备(包括道路施工机械、车辆、特种设备等)符合相关安全规范和技术要求,设施设备及操作人员证书齐全有效;作业现场设施设备及操作人员与台帐、名册应对应一致。同时,还应符合下列要求:a)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应具有产品合格证书,准用证、年检证书等;b)特种设备安装、拆除应由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承担;c)大型模板、承重支架及未列入国家特种设备目录的非标准设备,应组织专家论证和验收工作;d)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应检验合格,日常检查、维修、保养记录齐全;e)设施设备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DB22/T 30442019 11 7.7.1.7 按规定定期对设备设施、电气线路、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特种设备定期进行检测检验,设备状态良好;建立设备设施、电气线路、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需有效的检验报告或者安全准用证。7.7.1.8 指定专人对特种设备进行管理;项目应有对应的特种设备及其操作人员管理部门和专职管理人员。7.7.1.9 建立并规范设备管理台账。建立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管理台账和档案,定人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7.7.2 电气安全管理 按 JGJ 46-2005 的要求实施临时用电安全管理。7.8 安全技术管理 7.8.1 一般规定 安全技术管理应符合 JT/T 1180.17-2018 中 6.3 的要求。7.8.2 施工组织设计 7.8.2.1 企业制定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核、批准制度。7.8.2.2 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明确的安全技术措施。7.8.2.3 施工组织设计需经项目、企业技术负责、监理审核、批准。7.8.2.4 开工前,应组织作业人员进行交底,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的有关措施。7.8.3 专项施工方案 7.8.3.1 制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写、审核、批准专项施工方案制度。7.8.3.2 专项施工方案需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并签字。7.8.3.3 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执行。7.8.4 安全技术交底 7.8.4.1 项目应制定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或规定。7.8.4.2 落实各级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分级交底,直到一线作业人员。7.8.4.3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全面,履行签到手续,交底有书面记录。7.8.5 科技应用及创新 7.8.5.1 企业应不断淘汰技术落后的生产设施设备,使用先进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优先选购安全、高效、节能的先进设备。7.8.5.2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系统或平台,对重点工程项目、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动态监测监控、预报预警。7.8.5.3 企业应积极建立国际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7.8.5.4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科技攻关或课题研究。7.8.5.5 企业应在重点作业现场等处设置视频监控系统。7.8.5.6 建设其他安全监管信息系统。7.9 队伍建设 DB22/T 30442019 12 7.9.1 培训计划 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并实施年度及长期的继续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和年度培训时间。7.9.2 宣传教育 按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7.9.3 管理人员 7.9.3.1 施工单位从事公路工程建设活动,应当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7.9.3.2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取得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A类证书;项目负责人应取得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类证书;企业及现场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取得交通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C类证书。7.9.3.3 施工单位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具备专业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经验,熟悉各岗位的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运用专业知识和规章制度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企业及所属项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需经培训、考核持 C类证书上岗;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7.9.4 从业人员培训 7.9.4.1 从业人员应每年接受再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有关规定学时。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从业人员初次培训时间不少于 24 学时,农民工初次培训不少于 32 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少于 20 学时。7.9.4.2 上岗人员应进行岗前培训,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台账。7.9.4.3 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投入使用前,对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7.9.5 规范档案 制定健全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档案,详细准确的记录培训考核情况;对培训效果进行分析,改进提高培训质量。7.10 作业管理 7.10.1 现场作业管理 7.10.1.1 项目施工现场应设有各工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项目应定期组织开展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专项检查。7.10.1.2 项目在召开月度生产例会的同时,应对上阶段的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并布置下阶段安全管理重点和防止安全隐患发生的措施。7.10.1.3 从业人员具有相关资质条件,施工从业人员进行入场教育;特殊工种应持有政府培训机构颁发从业资格证书。7.10.1.4 指定专人对危险作业进行现场管理,危险作业现场项目应派专职人员进行监管,并做好监管记录。7.10.1.5 建立完善的安全检查制度,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施工道口、门口、隧道口须设置门岗警戒,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7.10.1.6 作业场所及设施设备应采用可靠的防雷、防风、防火和防电等措施。DB22/T 30442019 13 7.10.1.7 项目施工生产物资存放应分类存放、布局规范、堆放齐整,有排水措施,符合安全、防火防爆、防倾覆要求;设明显标牌,标明材料名称、规格、产地、进场时间、数量等。7.10.2 安全值班 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值班计划和值班制度,重要时期实行领导到岗带班,并有值班记录。7.10.3 相关方管理 7.10.3.1 共用同一设施进行生产经营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单位应该签订协议,明确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并落实到位。外来施工(作业)队伍进入企业,在签订工程项目承包协议书的同时,签订安全管理承包协议书,应明确双方的责任,以及安全管理、防火管理、设备使用、人员教育与培训、安全检查与监督方面的管理要求,且应符合“合同法”、“安全生产法”要求,不能侵犯双方的合法权益。7.10.3.2 单项工程的安全管理协议书有效期为一个施工周期。长期在本企业从事零星项目施工的承包方,安全管理协议书签订的有效期不得超过 1年。7.10.3.3 承包工程项目有新增或削减项目内容时,应重新办理相关手续。7.10.3.4 外来施工(作业)方应有相应的安全资质、项目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且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具备安全生产的保障条件。企业和发包方应对外来施工(作业)方的上述资质进行审查。7.10.3.5 施工和作业现场无事故隐患和违章行为。7.10.3.6 制定协作单位(含供应商)管理制度,严格协作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资格审查,并严格执行开工前准备、过程监督、续用等管理。7.10.3.7 与协作单位应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以及责任。7.10.3.8 对短期用工、实习人员应视同主体员工管理,将现场安全风险内容制作成卡片,对外来参观人员、客户及其车辆进行安全风险告知。7.10.3.9 建立合格协作单位名录、档案(包括资格预审、业绩评价等资料),对合格协作单位资格预审、选用、续用进行管理;定期识别与合格协作单位有关的风险。7.10.4 工作环境 7.10.4.1 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应避开泥沼、悬崖、陡坡、泥石流、雪崩等危险区域。7.10.4.2 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应分区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7.10.4.3 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域临时设施、通道及消防器材分布满足消防要求。7.10.4.4 现场施工场所应规范配置安全、消防和职业健康设施、设备。7.10.4.5 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医疗救助设施等卫生标准。7.10.5 警示标志 7.10.5.1 施工单位应当依据风险辨识与风险控制措施制度,现场置安全警示标志,警示、告知危险种类、后果及应急措施。7.10.5.2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或者沿线各交叉口、施工起重机械、拌和场、临时用电设施、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以及孔洞口、隧道口、基坑边沿、脚手架、码头边沿、桥梁边沿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7.11 风险评估与管控 7.11.1 风险评估 DB22/T 30442019 14 按照施工设计所确定的施工方法,分解施工作业程序,以工作岗位为基本单元进行,结合工序(单位)作业特点、环境条件、施工组织等致险因子,辨识施工作业活动中典型事故类型,对照风险可接受准则确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7.11.2 风险管控 7.11.2.1 及时对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进行风险、有害因素识别。7.11.2.2 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7.11.2.3 企业应根据产品调整、生产工艺改变、原辅材料变化情况,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并修订或制定风险管控措施。7.11.2.4 企业风险评估与管控工作应符合交通运输行业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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