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64/T 1544-20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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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DB64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DB 64/T15442018 绿色建筑 设计标准 2018-04-04 发布 2018-07-03 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宁夏回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64/T15442018 I 目 次 前言.II 1 总则.1 2 术语.1 3 基本规定.2 4 绿色设计策划.3 5 场地与室外环境.4 6 建筑与室内环境.5 7 结构与建筑材料.7 8 给水排水.8 9 暖通空调.10 10 建筑电气.10 附录A(资料性附录)绿色建筑设计技术集成表.13 附录B(规范性附录)绿色建筑模拟软件边界条件.27 附录C(资料性附录)宁夏常用本土植物名录.32 DB64/T15442018 II 前 言 按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计划的要求,在总结我区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64/T954-2014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参照部分外省市编制的绿色建筑设计标准,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反复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制定本标准。本标准共10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绿色设计策划;5.场地与室外环境;6.建筑与室内环境;7.结构与建筑材料;8.给水排水;9.暖通空调;10.建筑电气。本标准的编写格式符合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本标准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本标准的编制单位:宁夏建设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协会、宁夏建筑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宁夏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银川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宁夏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宁夏气象信息中心。本标准的主要起草人:李志辉、李金保、郭志军、孙晓阳、韦 红、李建华、孔 青、韩向农、赵红、段建华、杨有林、邝山鹰。DB64/T15442018 1 绿 色建筑 设计标准 1 总则 1.1 为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方针,推进我区建筑行业可持续发展,规范和指导民用绿色建筑设计,制定本标准。1.2 本标准适用于本地区新建、改建和扩建民用建筑的绿色设计,既有民用建筑绿色改造可参照执行。1.3 民用绿色建筑设计应遵循因地制宜、被动优先、经济适用、技术创新的原则,结合所在地区的气候、环境、资源、经济及文化等特点,在建筑全寿命周期内充分体现使用功能和节地、节能、节水、节材的协调统一,最大限度降低建筑行为对环境的影响。1.4 民用绿色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的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术语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2.1 绿色设 计 在设计中,运用可持续的发展理念、设计方法和技术措施,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基础上,实现建筑全寿命周期内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2.2 建筑全 寿命 周期 民用建筑全寿命周期包括:设计、建造、使用、改造、拆解整个过程。2.3 生态敏 感地 区 对人类生产、生活具有特殊敏感性或具有潜在自然灾害影响,容易受到人为的不合理开发活动影响而产生负面效应的地区。2.4 生态补 偿措 施 指以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态系统服务为目的,以经济手段为主,调节相关者利益关系的制度安排。在绿色建筑设计中主要指对场地整体生态环境进行改造、恢复和建设,以弥补开发活动引起的不可避免的环境影响。DB64/T15442018 2 2.5 被动措 施 直接利用阳光、风力、气温、湿度、地形、植物等自然条件来降低建筑的采暖、通风、空调和照明等负荷,为提高室内外环境性能而采用的非机械、不耗能或少耗能的措施。2.6 主动措 施 为提高室内舒适度、实现室内外环境性能而采用的消耗能源的机械措施。2.7 绿色建 筑增 量成 本 因实施绿色建筑理念和策略而产生的初投资成本的增加值或减少值。2.8 风速放 大系 数 建筑物周围离地面高1.5m处风速与开阔地面同高度风速之比。2.9 绿色雨 水基 础设 施 一种由诸如林荫街道、湿地、公园、林地、自然植被等开放空间和自然区域组成的相互联系的网络。能够以自然的方式控制城市洪涝灾害和径流污染,保护水环境。2.10 年径流 总量 控制 率 通过自然或人工强化采取的入渗、滞留、调蓄和回用等措施,一年内场地雨水径流中得到控制的径流雨量占全年总雨量的比例。2.11 本土植 物 对本地气候、土壤与环境条件具有较好适应性,且常被用于园林景观用途的植物。2.12 绿色建 材 在原料采取、产品制造、使用以及废料处理的全生命周期中,对资源和能源消耗最少、生态环境影响最小、再循环利用率最高,具有优异使用性能,有利于人类健康的材料。3 基本规 定 DB64/T15442018 3 3.1 设计应在建筑全寿命周期内贯彻生态文明建设方针,坚持长寿命原则,发展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建设方式,提高建设质量和水平,延长资源利用周期,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3.2 设计应体现共享、平衡、集成的理念。在设计过程中,规划、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室内环境、室外景观、经济等专业应紧密配合,协同工作。3.3 设计应遵循因地制宜、被动措施优先、主动措施优化的原则,结合本地区的气候、资源、生态环境、城乡经济、社会人文等特点,贯彻生态文明建设方针,倡导健康、低碳的生活方式。3.4 设计应根据当地条件,坚持节约、高效和循环利用原则,降低或减少对不可再生资源的依赖,合理确定可再生能源和资源利用方式,提高能源和资源使用效率。3.5 设计应在理念、方法、技术应用等方面积极进行创新,促进技术进步和资源利用方式的转变,以提高民用绿色建筑的性能。3.6 设计应从方案设计阶段进行绿色设计策划,确定绿色目标和策略,并在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中设立绿色设计专篇。3.7 设计各专业应积极推广应用 BIM技术,建立具有设计、生产、施工、运营维护等综合管理功能的信息化平台。3.8 民用绿色建筑综合能耗指标应符合民用建筑能耗标准GB/T 51161-2016的规定。4 绿色设 计策 划 4.1 一般规 定 4.1.1 建设项目方案阶段应进行绿色建筑策划,明确绿色建筑的定位、目标、技术策略、成本与效益分析,并编制绿色建筑策划书。4.1.2 民用绿色建筑策划宜采用包括建设、设计、咨询、施工、监理及物业管理等方面的人员组成的团队合作完成。4.2 策划内 容 4.2.1 绿色设计策划包括下列内容:a)前期调研;b)项目定位与目标;c)绿色建筑方案;d)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4.2.2 前期调研包括下列内容:a)场地调研:包括场地位置及生态环境、道路交通及市政基础设施等;b)市场调研:包括项目功能、市场需求、使用模式、技术条件等;c)社会调研:包括区域资源、经济发展水平、公众意见、当地绿色建筑激励政策等。4.2.3 项目定位与目标包括下列内容:a)明确项目自身的特点和要求;DB64/T15442018 4 b)确定达到绿色建筑相关标准的相应等级;c)分项确定适宜的实施目标。4.2.4 绿色设计方案宜符合下列要求:a)优先采用被动设计策略;b)选用适宜集成技术,选用高性能建筑产品及设备;c)当实际条件不符合绿色建筑目标时,需采取调整、平衡和补充措施。4.2.5 技术经济可能性分析包括下列内容:a)技术可行性分析;b)绿色建筑增量成本评估与综合效益分析;c)风险评估。5 场地与 室外 环境 5.1 一般规 定 5.1.1 项目选址应符合所在地区城镇规划及各类保护区与文物古迹的保护和控制要求。5.1.2 民用绿色建筑应对备选场地进行自然灾害和污染威胁评价,提出场地防灾、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方案。位于生态敏感地区的场地,在项目建议书中应进行生态与环境影响安全性评价,在可研阶段应提出生态补偿措施和生态修复方案。5.1.3 规划设计应综合考虑土地利用、市政交通、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等内容,满足各种功能可持续运营的要求。5.1.4 建筑布局应满足所在地区日照标准要求,且不得降低周边建筑的日照标准。5.2 土地利 用 5.2.1 设计应遵循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确定居住建筑人均用地指标及公共建筑容积率指标。5.2.2 应合理设置居住区及公共建筑绿化用地,公共建筑绿地向社会公众开放。5.2.3 应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并采取措施保证雨水自然入渗。居住建筑地下建筑面积与地上建筑面积之比不应低于 5%,公共建筑地下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之比不应低于 10%,且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之比不应高于70%。5.2.4 应合理利用场地内未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尚可利用的既有建筑。5.3 室外环 境 5.3.1 室外夜景照明和幕墙设计应避免光污染,建筑外立面不宜采用镜面玻璃或抛光金属板等材料。采用透明幕墙时,玻璃的可见光反射比不应大于 0.2;合理设置夜景照明运行时段,严格控制夜景照明对住宅、公寓、医院病房等建筑产生光污染,满足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 的要求。5.3.2 场地声环境设计应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的规定。5.3.3 场地风环境便于冬季室外行走,有利于建筑自然通风,并满足下列一项或多项要求:DB64/T15442018 5 a)冬季建筑物周围人行环境风速小于 5m/s,且室外风速放大系数小于 2;b)过渡季、夏季室外风压均匀,典型风速和风向条件下的活动区不出现涡旋或无风区;c)50%以上可开启的外窗的室内外表面风压差大于 0.5Pa。5.3.4 场地设计应采取下列措施,降低热岛效应,改善室外热环境:a)红线范围内户外活动场地有乔木或其他遮荫措施的面积达到 10%;b)建筑物外表面宜采用浅色调,超过 70%路面与屋面材料的太阳辐射反射不低于 0.4;c)宜对场地热岛强度进行模拟预测,夏季典型日室外日平均热岛强度不高于 1.5。5.4 交通设 施与 公共 服务 5.4.1 场地交通设计应有便捷的人行通道联系公共交通站点,场地出入口到达公共汽车站点的步行距离不超过 500m或步行距离 800m 范围内设 2条或2条以上线路的公共交通站点。5.4.2 场地自行车、机动车停车场所的设置应合理。机动车停车场应具备充电设施安装条件。5.4.3 场地内人行通道与活动场地的无障碍设计应满足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规定。5.4.4 民用绿色建筑应提供便利的公共服务,并满足下列要求:a)居住建筑满足下列要求中的3项及以上:1)场地出入口到幼儿园的步行距离不超过300 米,或场地内设有幼儿园;2)场地出入口到达小学的步行距离不超过500 米,或场地内设有小学;3)场地出入口到达商业服务设施的步行距离不超过 500 米;4)相关公共服务设施集中设置,并向周边居民开放;5)场地 1000 米范围内设有医疗卫生、文化体育、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等 5种以上公共服务设施。b)公共建筑满足下列要求中的2项及以上:1)2种及以上的公共建筑集中设置,或公共建筑兼容2 种及以上的公共服务功能;2)配套辅助设施设备共同使用、资源共享;3)向社会公众提供开放的公共空间;4)室外活动场地错时向周围居民免费开放。5.4.5 场地内应合理设置用于分类收集生活垃圾的收集点或收集站。5.5 场地生 态保 护 5.5.1 场地设计与建筑布局应结合地形地貌,保护场地内原有的树木、植被、水体、湿地和自然生态系统,保持或提高场地的生物多样性。5.5.2 因地制宜设置绿色雨水基础设施。场地面积小于 10h 的应制定雨水综合利用方案;场地面积大于 10h 的应编制雨水利用专项规划。5.5.3 结合本地区气候和土壤条件,合理选择绿化方式,科学配置植物。优先选用本土植物,采用乔、灌、草结合的复层绿化,绿地配植乔木不少于 3 株/100;鼓励采用垂直绿化、屋顶绿化。5.5.4 水景设置应结合场地水资源条件,综合考虑场地内水量平衡,合理确定水景规模。6 建筑与 室内 环境 DB64/T15442018 6 6.1 一般规 定 6.1.1 建筑设计应按照被动优先的原则,优化建筑形体和空间布局,结合场地自然条件与气候环境,综合考虑采光、通风,合理优化围护结构性能,降低建筑运行负荷,改善室内舒适度。6.1.2 建筑设计应合理控制空间体量,提高建筑空间利用率,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尽量减少辅助空间,避免不必要的高大空间。6.1.3 建筑设计应遵循建筑标准化设计原则,有利于建筑部品部件工厂化生产,为实现建筑装配化施工创造条件。6.2 围护结 构 6.2.1 结合场地自然条件,对建筑的体形、朝向、楼距、窗墙面积比等进行优化设计。6.2.2 绿色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与外窗及幕墙保温性能、气密性等级应符合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64521及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的规定。6.2.3 采用高于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民用绿色建筑,其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指标应提高 5%以上,或采暖及空调负荷指标应降低5%以上。6.2.4 建筑围护结构热桥部位应采取相应的保温措施,在室内设计温度、湿度条件下,围护结构内表面温度不得低于室内空气露点温度。6.3 室内声 环境 6.3.1 主要功能房间的室内噪声级应低于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的低限标准限值和高要求标准限值的平均值。6.3.2 主要功能房间的隔声性能应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 50118的规定,并满足下列要求:a)外墙及居住建筑的分户墙的空气隔声性能,高于低限标准限值和高要求标准限值的平均值;b)楼板的撞击声隔声性能,低于低限标准限值和高要求标准限值的平均值。6.3.3 建筑平面布局应安排合理,对各类房间进行区域划分,并应满足下列要求:a)产生较大噪声源的设备用房应集中布置,远离办公、卧室等有安静要求的空间;b)宜将噪声源设置在地下,避免将水泵房、配电房等噪声源设于住宅的正下方;c)电梯机房及电梯井道应避免与有安静要求的房间紧邻;d)产生噪声的洗手间等辅助用房宜集中布置,上下层对齐;e)采用同层排水或其他降低排水噪声的有效措施。6.3.4 公共建筑中有声学要求的房间应进行专项声学设计,满足相应功能要求。6.4 室内光 环境 6.4.1 建筑主要功能房间应具有良好的户外视野。居住建筑与相邻建筑的视觉间距不小于18m;公共建筑主要功能房间能通过外窗看到室外自然景观,无明显视线干扰。6.4.2 居住建筑卧室、起居室的窗地面积比不应低于1/7;公共建筑主要功能房间 60%以上面积的采光系数应满足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 50033的规定。DB64/T15442018 7 6.4.3 改善建筑室内天然采光效果,应满足下列一项或多项要求:a)主要功能房间有合理的控制眩光措施;b)内区采光系数满足采光要求的面积比例不低于 60%;c)地下空间平均采光系数0.5%的面积,不低于首层地下室面积的 5%。6.5 室内热 湿环 境 6.5.1 建筑外窗及玻璃幕墙应满足自然通风要求,外窗可开启面积比例达到30%以上,玻璃幕墙可开启面积比例达到 5%以上。6.5.2 朝向东、西的主要使用房间,外墙隔热性能应满足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的规定,外窗和幕墙透明部分应采取可调节遮阳措施,降低夏季太阳辐射得热。6.5.3 供暖、空调系统末端应设置独立调节装置,公共建筑供暖、空调系统末端调节装置可独立启停的主要功能房间不低于 70%。6.6 室内空 气质 量 6.6.1 优化建筑空间、平面布局和构造设计,室内自然通风应满足下列要求:a)居住建筑应满足下列 1项及多项要求:1)通风开口面积与房间地板面积的比例达到5%;2)户内设有明卫。b)公共建筑在过渡季典型工况下应满足下列1 项及多项要求:1)主要功能房间平均自然通风换气次数达到2 次/h;2)平均自然通风换气次数达到2 次/h的房间比例不小于 60%。6.6.2 室内气流组织应合理。重要功能区域供暖、通风与空调工况下的气流组织满足热环境参数设计要求;避免卫生间、餐厅、地下车库等区域的污染空气串通到其他空间或室外活动场所。6.6.3 人员密度较高的主要功能房间应设置室内空气质量监控系统,并满足下列要求:a)对室内二氧化碳浓度进行数据采集和分析,并与通风系统联动;b)实现室内污染物浓度超标实时报警,并与通风系统联动。6.6.4 建筑装饰装修材料以及家具陈设应符合相关污染物的释放标准,整体使用后室内空气质量应满足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的要求。6.6.5 地下车库应设置与排风设备联动的一氧化碳浓度监测装置。7 结构与 建筑 材料 7.1 一般规 定 7.1.1 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梁、柱、墙、基础中纵向受力钢筋强度等级应不低于 HRB400级。7.1.2 建筑应优先采用地方性生土材料、速生材、再生材料、薄型瓷砖等节能环保材料,减少使用天然石材、天然骨料等不可再生材料。建筑造型应简约,且无大量纯装饰性构件。设置太阳能设备和遮阳、导光、导风、载物等功能的建筑室外构件应与建筑一体化设计。DB64/T15442018 8 7.2 结构设 计 7.2.1 建筑形体设计应有利于抗震,减少结构材料的消耗量,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规定。7.2.2 对地基基础、结构体系及结构构件通过设计优化比选,达到节材效果,并应符合下列要求:a)基础形式应根据工程实际,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确定,宜选择埋深较浅的天然地基或采用人工处理地基和复合地基;b)根据受力特点选择材料用量少的结构体系,优先采用节材节能一体化、绿色性能较好的新型建筑结构体系;c)在跨度较大的钢筋混凝土结构中,采用预应力混凝土技术、现浇混凝土空心楼盖、钢与混凝土组复合楼盖技术等。7.2.3 建筑室内外装修坚持简约化、功能化、轻量化、部品化原则。居住建筑实施土建与装修工程一体化的户数不应低于 30%;公共建筑公用部位应实施土建与装修工程一体化。7.2.4 设计宜采用整体化定型设计的厨房和卫浴间。7.2.5 公共建筑室内采用可拆卸并可重复使用的隔断墙比例不应低于 30%。7.2.6 装配式建筑的主体结构、围护结构、室内装修等建造选用工厂化生产的建筑构、配件装配率不低于30%。7.2.7 民用绿色建筑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阶段应进行建筑百年资源消耗和环境负荷评估。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70 年。建筑结构应考虑使用空间通用开放、灵活可变,建筑结构选型应适应功能转换、建筑改造和材料循环利用。7.2.8 对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 中规定的甲类、乙类建筑优先采用隔震技术、消能减震技术,提高建筑安全度,减少地震损失。7.3 建筑材 料 7.3.1 民用绿色建筑宜采用符合国家绿色建材产品标准的绿色建材产品,不得采用国家和本地区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7.3.2 采用本地生产的建筑材料,施工现场500km 以内产地的建筑材料重量占项目建筑材料总重量的比例达到 60%以上。7.3.3 设计应使用高性能材料,并应符合下列要求:a)混凝土结构中,受力钢筋应采用不低于 400MPa 级高强钢筋;高层建筑的竖向承重构件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50 级混凝土,其用量不低于 50%,鼓励采用强度等级更高的混凝土;b)钢结构中,采用 Q345 及以上等级高强钢材用量占钢材总量的比例不应低于 50%;c)混合结构中,对其混凝土结构部分和钢结构部分应分别按本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选用高强度混凝土、钢筋和钢材。7.3.4 合理采用高耐久性建筑结构材料。混凝土结构高性能混凝土用量占混凝土总量的比例不宜低于50%;钢结构宜采用耐候结构钢或耐候性防腐涂料。7.3.5 设计应采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DB64/T15442018 9 7.3.6 在保证性能和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可再利用的建筑材料和可再循环的建筑材料。居住建筑用量占同类建筑材料总量的比例不低于 6%;公共建筑用量占同类建筑材料总量的比例不低于 10%。7.3.7 使用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材料,占该建筑材料用量的比例不低于 30%,且该建筑材料废弃物用量比例不低于 30%。鼓励使用两种及以上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的建筑材料。7.3.8 装饰装修设计应采用耐久性好、易维护的建筑材料。7.3.9 优先采用建筑外墙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保温系统与建筑主体同寿命,且满足节能标准要求。8 给水排 水 8.1 一般规 定 8.1.1 制定水资源利用方案,应统筹利用各种水资源。8.1.2 给排水系统设计应合理、完善、安全。8.1.3 设计应采用节水型器具、设备及配件,并符合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 164及节水型产品通用技术条件GB/T 18870-2011 的要求。8.2 节水系 统 8.2.1 建筑平均日用水量指标应符合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 50555的规定。8.2.2 给水管网设计应采取下列措施,避免管网漏损。a)选用密闭性能好的阀门、设备,使用耐腐蚀、耐久性能好的管材、管件;b)室外埋地管道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管网漏损;c)根据水平衡测试的要求安装分级计量水表,并根据计量情况分析管道漏损情况和采取整改措施。8.2.3 给水系统应充分利用市政给水管网水压直接供水,高层建筑采用合理分区供水。用水点采用减压限流措施,无超压出流现象。8.2.4 水计量装置应按使用用途、按付费管理单元要求分别设置,优先采用智能化水计量系统。8.2.5 公用浴室应采用具备恒温控制和温度显示功能的冷热水混合淋浴器,或设置用者付费的设施。8.2.6 集中热水系统、空调冷却水系统、游泳池净水处理系统、洗车用水净水处理系统设计应采用水循环系统。8.3 节水器 具与 设备 8.3.1 设计应选用用水效率等级不低于 3 级的节水器具,鼓励选用 2级及以上效率等级的节水器具。8.3.2 设计应采用节水灌溉系统,宜采取设置土壤湿度感应器、雨天关闭装置等节水控制措施,或种植无需长期灌溉植物。8.3.3 空调设备及系统设计宜采用下列节水冷却技术:a)循环冷却水系统的水处理装置,采取加大集水盘、设置平衡管或平衡水箱的方式,避免冷却水 DB64/T15442018 10 泵停泵时冷却水溢出;b)运行时,冷却塔的蒸发耗水量占冷却水补水量的比例不低于 80%;c)采用无蒸发耗水量的冷却技术。8.3.4 除卫生器具、绿化灌溉和冷却塔外的其它用水采用节水技术的比例不低于 50%。8.4 非传统 水源 利用 8.4.1 设计应合理利用非传统水源用于绿化浇灌、道路冲洗、洗车、冲厕等,非传统水源水质应符合相应的标准,确保使用安全。优先利用集中再生水厂的再生水作为水源。8.4.2 冷却水补水使用非传统水源的用水量比例不低于 10%,其水质指标应满足采暖空调系统水质标准GB/T29044的要求。8.4.3 应制定雨水集蓄与利用方案,合理设计地表雨水和屋面雨水排水系统。8.4.4 室外景观水体应结合雨水控制设施,充分利用场地的雨水资源,并采用生态水处理技术保障水体水质;不得采用市政自来水和地下井水作为景观用水的水源。8.5 太阳能 热水 系统 8.5.1 居住建筑及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应设置太阳能热水系统,并应满足与建筑一体化要求。8.5.2 太阳能热水系统应与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9 暖通空 调 9.1 一般规 定 9.1.1 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的各类室内热环境设计参数应符合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的规定。9.1.2 不采用电直接加热设备作为采暖和空调系统的热源。9.2 冷源与 热源 9.2.1 采用高于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民用绿色建筑,供暖空调系统的冷、热源机组能效等级应比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的规定提高一个等级及以上。9.2.2 集中供暖系统热水循环泵的耗电输热比和通风空调系统风机的单位风量耗功率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 的规定。空调冷热水系统循环水泵的耗电输冷(热)应比民用建筑供热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 的规定值低 20%。9.2.3 应合理利用工业余热、废热、生物质能及其它可再生能源,解决建筑的供暖及生活热水需求。9.2.4 设计采用分布式热电冷联供技术,系统全年能源综合利用率应不低于 70%。9.3 供热、通风 与空 调 9.3.1 室内空调系统或通风装置应采取新风调节措施,并满足下列要求:a)采用全空气空调系统的公共建筑采取实现全新风运行和可调新风比的措施;DB64/T15442018 11 b)居住建筑室内采用专用的补充新风装置。9.3.2 排风能量回收系统设计合理 9.3.3 应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降低部分冷热负荷及部分空间使用下的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能耗:a)区分房间的朝向,细分空调区域,对空调系统进行分区控制;b)合理选配空调冷、热机组台数与容量,制定实施根据负荷变化调节制冷(热)量的控制策略,且空调冷源机组的部分负荷性能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的规定;c)冷媒系统、风系统采用变频技术,且采取相应的水力平衡措施;d)过渡季节节能措施。9.3.4 合理选择和优化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系统能耗指标应比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 的规定降低 5%以上。9.4 检测控 制与 能量 计量 9.4.1 供暖空调系统应设置室温调控装置;散热器及辐射供暖系统应安装自动温度控制阀。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均应设置能量计量装置,并具备数据远传功能。9.4.2 建筑的冷热源和输配系统等各部分能耗应进行独立分项计量,并满足数据远传与在线监测要求。9.4.3 燃气锅炉与制冷机组应采用群控技术进行自动调节。10 建筑电 气 10.1 一般规 定 10.1.1 方案设计阶段应制定合理的供配电系统、智能化系统方案。10.1.2 优先采用节能、低耗、环保的技术、设备和产品,除需满足特殊工艺要求的场所外,不应选用白炽灯等国家和自治区淘汰的电气产品和材料。10.2 供配电 系统 10.2.1 变配电所位置应靠近负荷中心和大功率用电设备。10.2.2 对于三相不平衡的供配电系统或采用单相配电的供配电系统,设计应采用分相无功自动补偿装置。10.2.3 供配电系统及设备的谐波限值应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的规定,超出规定谐波限值时,应对谐波源的性质、谐波参数等进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谐波抑制和治理措施。10.2.4 10kV及以下供电系统应综合技术条件、运行工况和经济电流密度等要求,合理选择电力电缆截面。10.3 照明 10.3.1 走廊、楼梯间、门厅、大堂、地下停车场等场所的照明系统,应采取分区、定时、感应、照度调节等节能控制措施。10.3.2 建筑室内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应高于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中的目标值。DB64/T15442018 12 10.3.3 具有天然采光条件或天然采光设施的区域,应优先利用天然采光,结合天然采光条件合理进行人工照明布置,并设置照明自动控制装置。10.4 电气设 备 10.4.1 配电变压器应选用低损耗、低噪声的 D,yn11 结线组别的变压器,其空载损耗和负载损耗不应 高于现行国家标准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节能评价值GB20052中规定的节能评价值。10.4.2 应采用配备高效电机及先进技术的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应具有节能拖动及节能控制装置,并宜设置自动控制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运行的感应传感器。10.4.3 水泵、风机等设备及三相配电变压器等电气装置应选用满足相关国家标准的节能产品。10.5 电能计 量 10.5.1 居住建筑应分户、分用途设置电能计量装置,电能表的类型及容量应满足用电负荷的要求。公共区域照明应单独进行电能计量,电梯、给排水设备、通风空调设备等应分别进行电能计量。10.5.2 公共建筑应按照使用功能、物业归属、运行管理及相关专业要求分别进行电能计量。10.5.3 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应设置独立的计量装置。10.6 建筑智 能化 10.6.1 建筑智能化系统,其子系统应按照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50314的要求配置;居住建筑的智能化系统还应满足居住区智能化系统配置与技术要求CJT174的要求。建筑智能化设计均应满足无障碍使用要求。10.6.2 公共建筑宜设置建筑能源管理系统,并具有对主要设备进行能耗检测、统计、分析和管理功能。10.7 太阳能 光伏 发电 系统 10.7.1 有条件的项目宜采用太阳能光电作为补充电力能源。10.7.2 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设计应纳入建筑规划与设计内容,光电组件应实现与建筑一体化。10.7.3 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容量不宜大于 200kW,电压等级不大于 0.4kV,并网方式应采用低压端用户侧接入。DB64/T15442018 13 A A 附 录 A(资料 性附 录)绿色建 筑设 计技 术集 成表 A.1 场地与 室外 环境 见表A.1。表A.1 场地与 室外 环境 专业 场地与室外环境 分类 适用技术名称 策略/产品/材料/设备 控制指标 场 地 规 划 项目选址与场地利用技术 建筑选址不应破坏当地文物、自然水系、基本农田、湿地、森林和其他各类保护区,必须符合所在地的城乡规划及各类保护区的建设控制要求。建设场地自然地质灾害安全性评价技术 通过安全性评价,合理避让各种自然地质灾害及危险源、污染源威胁,保障建设场地安全。建筑日照模拟分析技术 通过计算机日照分析软件,对规划设计的建筑日照效果进行模拟和检验。建筑布局应使所有建筑均符合相关日照标准,同时相邻建筑的原有日照标准不得降低;旧区改建项目的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 1 小时的标准。建筑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时间:托儿所和幼儿园的生活用房3h;住宅、普通教室、老年人居住用房、医院、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病房和疗养室2h。各类绿地规划设计技术 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道路绿地和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等;植物配置应以乔木为主,形成乔、灌、草相结合的绿植景观;选种本土植物,并与各类休闲活动场地有机结合。绿地率:新区项目35%,旧区项目3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新区1.0m2;旧区0.8m2。土 地 利 用 建筑规划设计节地技术 合理确定总体规划与单体建筑的关系,合理确定建筑的规模、布局、形体与间距,公共空间和设施共享,提高土地利用率。人均居住用地:低层43m2;多层28m2;中高层24m2;高层15m2。公共建筑容积率2.0。地下空间利用技术 地下空间可作为车库、储藏间、设备用房及公共服务设施等使用,其开发利用应与地上建筑及城市空间紧密结合,满足安全、卫生、便利等要求。地下建筑容积率:居住建筑5,公共建筑10,且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比值0.7。地下综合管廊技术 为合理利用地下空间,节约市政建设用地,将热力、燃气、供水、供电、通讯等管线纳入地下综合管廊。地下综合管廊设专门的吊装口、检修口、检测系统、通风系统、排水系统和照明系统,并为维护、检修、增容预留操作空间。DB64/T15442018 14 表 A.1(续1)专业 场地与室外环境 分类 适用技术名称 策略/产品/材料/设备 控制指标 室 外 环 境 室外光环境评价与优化技术 严格控制夜景照明对住宅、公寓、医院病房等建筑产生干扰光;合理设置夜景照明运行时段,及时关闭部分或全部景观与内透光照明;建筑外立面照明宜采用内透光照明与轮廓照明相结合的方式。景观照明超出场地的溢散光不应超过 15%;玻璃幕墙可见光反射比0.2;初始灯光通量超过1000lm 的光源宜采取遮光角措施。室外声环境评价与优化技术 在对场地周围环境噪声进行调研、监测的基础上,提出合理的防噪、降噪方案;在总平面规划时,注意噪声源及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合理布局;采用隔噪或降噪措施,减少环境噪声干扰。疗养院、高级别墅区及高级宾馆噪声昼间50 dB、夜间40dB;居住、文化机关噪声昼间55 dB、夜间45dB,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噪声昼间60dB、夜间50dB。室外风环境评价与优化技术 通过计算机风环境分析软件,对规划设计的风环境效果进行模拟,并利用流体动力学(CFD)原理计算不同季节典型风向与风速。在此基础上分析不同季节风环境效果加以优化。冬季建筑物周围人行环境风速5m/s,且室外风速放大系数2。室外热环境评价与优化技术 室外热环境需要关注的重点是夏季。为了使人们在夏季有较舒适的户外环境,主要采取以下措施:提高建筑物遮阳和树木遮荫的覆盖率;提高道路路面和建筑屋面的太阳辐射反射率;减少夏季空调室外机及冷却塔直接排热等。一般采用热岛强度模拟分析技术辅助建筑景观设计。通过计算机软件模拟分析和判断夏季典型日(夏至日或大暑日)的日平均热岛强度及建筑室外温度分布情况。户外活动场地有乔木或其他遮荫措施的面积10%;路面与屋面材料的太阳辐射反射0.4;夏季典型日室外日平均热岛强度1.5。交 通 设 施 与 公 共 服 务 场地交通综合治理技术 合理确定场地出入口位置,有效控制与公共交通站点的距离,场地内配置相应的机动车和自行车停车设施及公共租赁自行车服务站点,充分利用公共交通网络,场地内尽量做到行人与机动车分流,提倡绿色出行。优化停车设施规划与设计技术,合理设置自行车、机动车停放设施。到达公共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超过 500m,场地出入口 800m范围内设有不少于2条线路的公共交通站点,场地出入口应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场地。DB64/T15442018 15 表 A.1(续2)专业 场地与室外环境 分类 适用技术名称 策略/产品/材料/设备 控制指标 交 通 设 施 与 公 共 服 务 公共服务设施网络化建设技术 采用布点合理、合并设置、协调互补、开放共享的网络化技术,合理配置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行政管理等公共服务设施,减少重复建设,降低资源消耗,提高使用效率,实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目标。场地出入口到达幼儿园、小学、商业服务设施的步行距离500m;场地 1000m 范围内设有5种以上的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建筑配套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场地无障碍设计技术 适合残疾人与老年人通行和活动的各种无障碍设施的构造做法及材料选择。场地环境、市政设施与建筑之间无障碍通行可达率 100。机械式立体停车技术 机械式立体停车由搬运和停放汽车的成套机械设备及运行控制系统组成,主要有升降横移式、巷道堆垛式、垂直电梯式和垂直升降门式等。根据占地面积、布置方式、操作性能和自动化程度等要求加以选择。自行车停车设施位置合理、出入方便,且具有遮阳防雨措施;住宅机动车地面停车位占总停车位的比例不宜超过 10。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餐厨处理技术 垃圾收集点或收集站,按可回收垃圾、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和其它垃圾分类收集,并满足环境卫生的要求。对分类收集后的餐厨垃圾,利用专用处理设备进行粉碎、冲洗和生物降解处理,满足垃圾无害化和环境无污染的要求。同一位置垃圾收集设施不少于 3个,且有明显的标识。场地内至少设置一套垃圾处理装置。场 地 生 态 保 护 场地自然生态保护和利用技术 建设项目应充分利用场地原有地形地貌,尽量减少对场地及周边生态系统的改变,结合对场地环境的评价,制定具体可行的自然资源保护、恢复、补偿和利用措施。不改变场地原有的地形、地貌、水体、植被等,确需改变时,采取生态恢复措施,减少对原场地环境的改变和破坏。区域雨洪分流及调蓄技术 采用源头消减、中途转输、末端调蓄等多种低影响开发措施,通过渗、滞、蓄、净、用、排等多种技术,提高对径流雨水的控制和利用能力。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植草沟等面积之和占绿地面积的比例30%;室外活动场地、道路等透水铺装面积的比例50%。室外透水地面应用技术 增强地面透水能力,有效控制场地雨水的尖峰径流量,增加场地雨水与地下水涵养,减轻排水系统负荷。透水地面指自然裸露地面、绿地、镂空面积40%的铺地等。屋面雨水虹吸排水技术 由虹吸式雨水斗、管材、管件、固定件组成。利用雨水从屋面流向地面的高差所具有的势能,形成悬吊管内雨水负压抽吸流动,雨水连续流过悬吊管,并转入立管跌落时形成的虹吸作用使雨水以较高的流速排出。DB64/T15442018 16 表 A.1(续3)专业 场地与室外环境 分类 适用技术名称 策略/产品/材料/设备 控制指标 场 地 生 态 保 护 植物选配与种植管护技术 种植适应本地区气候和土壤条件的植物,形成以乔木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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