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I C S 2 3.0 2 0.3 0J 7 4DB3309浙 江 省 舟 山 市 地 方 标 准D B 3 3 0 9/T 3 5 2 0 1 9代 替 D B 3 3 0 9/T 3 5-2 0 1 0冷 库 压 力 容 器、压 力 管 道 维 护 保 养 管 理 规 范2 0 1 9-0 5-1 5 发 布 2 0 1 9-0 6-0 1 实 施舟 山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发 布D B 3 3 0 9/T 3 5 2 0 1 9I目 次前 言.I I引 言.I 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基 本 要 求.35 工 作 规 范.4附 录 A(规 范 性 附 录)冷 库 压 力 容 器 定 期 维 护 保 养 项 目(内 容)和 要 求.6附 录 B(规 范 性 附 录)冷 库 压 力 管 道 定 期 维 护 保 养 项 目(内 容)和 要 求.8附 录 C(规 范 性 附 录)冷 库 压 力 容 器 基 本 情 况.1 0附 录 D(规 范 性 附 录)冷 库 压 力 管 道 基 本 情 况.1 1D B 3 3 0 9/T 3 5 2 0 1 9I I前 言本 标 准 按 照 G B/T 1.1-2 0 0 9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的 结 构 和 编 写 给 出 规 则 编 写。本 标 准 代 替 D B 3 3 0 9/T 3 5-2 0 1 0 冷 库 压 力 容 器、压 力 管 道 的 维 护 保 养 管 理 规 范,与 D B 3 3 0 9/T3 5-2 0 1 0 相 比,除 编 辑 性 修 改 外 主 要 技 术 变 化 如 下:-标 准 提 出 和 归 口 单 位 变 更 为 舟 山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修 改 了 3.3 冷 库 压 力 容 器 的 定 义;-修 改 了 3.4 冷 库 压 力 管 道 的 定 义;-修 改 了 3.5 使 用 单 位 的 定 义。本 标 准 由 舟 山 市 市 场 监 督 局 提 出。本 标 准 由 舟 山 市 市 场 监 督 局 归 口。本 标 准 起 草 单 位:舟 山 市 特 种 设 备 检 测 院。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王 其 波、宋 开 明、虞 学 军。本 标 准 所 代 替 标 准 的 历 次 版 本 发 布 情 况 为:-D B 3 3 0 9/T 3 5-2 0 1 0。D B 3 3 0 9/T 3 5 2 0 1 9I I I引 言冷 库 压 力 容 器、压 力 管 道 属 于 涉 及 生 命 安 全、危 险 性 较 大 的 特 种 设 备,其 安 全 管 理 工 作 难 度 较 大,使 用 过 程 中 事 故 呈 高 发 态 势,已 成 为 影 响 经 济 发 展 和 社 会 稳 定 的 重 要 因 素 之 一。使 用 单 位 如 何 结 合 本 单位 的 实 际 及 特 点,制 定 符 合 自 身 特 点 的 安 全 管 理 体 系,以 持 续 改 进 企 业 安 全 管 理 水 平,不 断 减 少、消 除事 故 隐 患,确 保 压 力 容 器、压 力 管 道 安 全 运 行,最 终 保 障 使 用 人 员 及 相 关 人 员 的 安 全,已 成 为 使 用 单 位安 全 管 理 工 作 的 当 务 之 急。本 标 准 旨 在 帮 助 和 指 导 冷 库 压 力 容 器、压 力 管 道 使 用 单 位 加 强 压 力 容 器、压 力 管 道 安 全 管 理,正 确实 施 设 备 的 运 行 检 查 和 维 护 保 养,提 高 压 力 容 器、压 力 管 道 安 全 管 理 水 平,改 善 压 力 容 器、压 力 管 道 的使 用 状 况。本 标 准 充 分 考 虑 了 使 用 单 位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的 特 点,并 吸 取 了 使 用 单 位 和 维 护 保 养 单 位 近 年 来安 全 管 理 和 维 护 保 养 的 成 功 经 验,对 使 用 单 位 开 展 安 全 管 理 工 作 和 保 证 压 力 容 器、压 力 管 道 的 安 全 使 用具 有 一 定 的 指 导 意 义。D B 3 3 0 9/T 3 5 2 0 1 91冷 库 压 力 容 器、压 力 管 道 维 护 保 养 管 理 规 范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冷 库 压 力 容 器 和 压 力 管 道 运 行 检 查、维 护 保 养 的 基 本 要 求 和 工 作 规 范。本 标 准 适 用 于 制 冷 系 统 采 用 氨 为 制 冷 剂 的 冷 库 压 力 容 器 和 压 力 管 道 的 使 用 和 维 护 保 养。本 标 准 不 适 用 于 需 将 系 统 内 制 冷 介 质 排 放 干 净 且 于 长 期 停 用 期 间 的 冷 库 压 力 容 器 和 压 力 管 道 的 维护 保 养。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标 准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所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标准。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 标 准。N B/T 4 7 0 1 2-2 0 1 0 制 冷 装 置 用 压 力 容 器T S G D 6 0 0 1-2 0 0 6 压 力 管 道 安 全 管 理 人 员 和 操 作 人 员 考 核 大 纲T S G R 6 0 0 1-2 0 1 1 压 力 容 器 安 全 管 理 人 员 和 操 作 人 员 考 核 大 纲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 制 冷 装 置制 冷 机 和 耗 冷 设 备 的 整 体。主 要 包 括 与 制 冷 剂 及 载 冷 剂 相 接 触 的 全 部 制 冷 设 备、容 器、管 路、附 件、控 制 系 统、耗 冷 设 备。3.2 制 冷 系 统含 有 制 冷 剂 的 部 件 通 过 内 部 互 相 联 接,组 成 的 一 个 封 闭 制 冷 回 路,制 冷 剂 就 在 这 个 回 路 里 往 复 循 环并 实 现 吸 热 和 放 热。3.3 冷 库 压 力 容 器(以 下 简 称 压 力 容 器)指 冷 库 制 冷 系 统 中 盛 装 制 冷 剂,承 载 一 定 压 力 的 密 闭 设 备,其 范 围 规 定 为 最 高 工 作 压 力 大 于 或 者 等于 0.1 M P a(表 压),容 积 大 于 或 者 等 于 3 0 L 且 内 直 径(非 圆 形 截 面 指 截 面 内 边 界 最 大 几 何 尺 寸)大 于 或 者等 于 1 5 0 m m 的 盛 装 氨 气、液 氨 的 固 定 式 容 器。主 要 包 括 冷 凝 器、贮 氨 器、低 压 循 环 贮 氨 器、液 氨 分 离器、中 间 冷 却 器、集 油 器、油 分 离 器 等。其 中 高 压 系 统 压 力 容 器 包 括 立 式 冷 凝 器、卧 式 冷 凝 器、集 油 器、油 氨 分 离 器、附 助 贮 液 器(虹 吸 罐)、高 压 贮 氨 器、放 空 气 器、充 氨 用 的 氨 瓶;低 压 系 统 压 力 容 器 包 括 低 压 贮 氨 器、低 压 循 环 贮 氨 器、氨 液 分离 器、低 压 集 油 器、中 间 冷 却 器、排 液 器。3.4 冷 库 压 力 管 道(以 下 简 称 压 力 管 道)指 冷 库 制 冷 系 统 中 利 用 一 定 的 压 力,用 于 输 送 制 冷 剂 流 体 的 管 状 设 备,其 范 围 规 定 为 最 高 工 作 压 力大 于 或 者 等 于 0.1 M P a(表 压)的 输 送 氨 气、液 氨,且 公 称 直 径 大 于 或 者 等 于 5 0 m m 的 承 压 管 道。D B 3 3 0 9/T 3 5 2 0 1 923.5 使 用 单 位指 具 有 压 力 容 器、压 力 管 道 使 用 管 理 权 的 单 位 或 者 具 有 完 全 民 事 行 为 能 力 的 自 然 人,一 般 指 压 力 容器、压 力 管 道 的 产 权 单 位(产 权 所 有 人,下 同),也 可 以 是 产 权 单 位 通 过 符 合 法 律 规 定 的 合 同 关 系 确 立的 压 力 容 器、压 力 管 道 实 际 使 用 管 理 者。产 权 单 位 出 租 压 力 容 器、压 力 管 道 时,应 当 在 合 同(协 议)中 约 定 安 全 责 任 主 体。未 约 定 的,由 产权 所 有 者 承 担 安 全 责 任。3.6 维 护 保 养 单 位指 受 压 力 容 器、压 力 管 道 使 用 单 位 委 托,与 之 由 合 同(协 议)关 系 确 立 的,具 有 压 力 容 器、压 力 管道 维 护 保 养 权 利 和 义 务 的、并 满 足 本 规 范 4.2.2 条 要 求 的 法 人 组 织 或 者 其 他 组 织。3.7 作 业 人 员指 持 有 特 种 设 备 作 业 人 员 证 书,从 事 在 用 压 力 容 器 和(或)压 力 管 道 的 操 作、维 护 保 养 及 相 关 安 全管 理 的 人 员。3.8 事 故 隐 患指 在 用 压 力 容 器 和(或)压 力 管 道 本 身 的 不 安 全 状 态、作 业 人 员 的 不 安 全 行 为 及 设 备 安 全 管 理 等 方面 存 在 的 缺 陷。3.9 重 大 修 理指 对 压 力 容 器 主 要 受 压 元 件 的 更 换、矫 形、挖 补,对 筒 体 的 纵 向 接 头、筒 节 与 筒 节(封 头)连 接 的环 向 接 头、封 头 的 拼 接 接 头 等 采 用 全 截 面 焊 透 的 对 接 接 头 焊 缝 的 补 焊;或 对 压 力 管 道 不 可 机 械 拆 卸 部 分受 压 元 件 的 维 修,采 用 焊 接 方 法 更 换 管 段 及 阀 门、管 子 矫 形、受 压 元 件 挖 补 与 焊 补 等 方 面 的 维 修 活 动。3.1 0 一 般 修 理指 除 重 大 修 理/维 修 外 的 其 他 修 理 活 动。3.1 1 改 造指 改 变 压 力 容 器 主 要 受 压 元 件 的 结 构 或 者 改 变 压 力 容 器 运 行 参 数、盛 装 介 质、用 途,或 改 变 压 力 管道 受 压 部 分 结 构(如 改 变 受 压 元 件 的 规 格、材 质,改 变 管 道 的 结 构 布 置,改 变 支 吊 架 位 置 等),致 使 压力 管 道 性 能 参 数 或 者 管 道 特 性 发 生 变 更 等 活 动。3.1 2 运 行 检 查指 由 使 用 单 位 作 业 人 员 实 施 的,为 保 障 压 力 容 器、压 力 管 道 平 稳 运 行、工 艺 参 数 不 发 生 剧 烈 波 动,在 运 行 期 间 对 系 统 压 力、温 度 等 变 化 情 况 及 管 道 的 位 移 情 况、振 动 情 况、支 承 情 况、阀 门 及 法 兰 的 严 密性 等 方 面 进 行 的 定 点 和 定 线 巡 回 检 查。3.1 3 定 期 自 行 检 查指 由 使 用 单 位 作 业 人 员 或 安 全 管 理 人 员 实 施 的,为 保 障 在 用 压 力 容 器、压 力 管 道 正 常 稳 定 运 行,对压 力 容 器、压 力 管 道 本 体 及 其 运 行 状 况 和 安 全 附 件 及 附 属 仪 器 仪 表 状 况 进 行 的 周 期 性 检 查。3.1 4 定 期 维 护 保 养指 由 使 用 单 位 作 业 人 员 或 受 委 托 的 维 护 保 养 单 位 维 保 人 员 实 施 的,为 保 障 在 用 压 力 容 器、压 力 管 道D B 3 3 0 9/T 3 5 2 0 1 93在 检 验 有 效 期 内 的 安 全 运 行 而 进 行 的,对 压 力 容 器、压 力 管 道 本 体 及 其 安 全 附 件、安 全 保 护 装 置、测 量调 控 装 置、附 属 仪 器 仪 表 所 进 行 的 清 洁、润 滑、检 查、紧 固、调 整、外 部 防 腐 层 和 绝 热 层 的 修 复、更 换易 损 件 和 失 效 零 部 件 等 活 动。包 括 对 运 行 检 查 中 发 现 的 异 常 情 况 的 处 理 或 调 整,以 及 按 规 定 频 次 进 行 的维 护 保 养。4 基 本 要 求4.1 总 则使 用 单 位 或 受 委 托 的 维 护 保 养 单 位 对 压 力 容 器、压 力 管 道 维 护 保 养 的 工 作 质 量 负 责,对 维 护 保 养 记录 的 真 实 性 负 责。运 行 检 查 每 天 至 少 一 次,发 现 异 常 情 况 时,应 及 时 告 知 本 单 位 或 维 保 单 位 维 护 保 养 人员 进 行 处 理。自 行 检 查 每 月 应 当 至 少 进 行 一 次,并 作 出 记 录,发 现 异 常 情 况 的,应 当 及 时 处 理。维 修 和改 造 工 作 必 须 由 具 备 相 应 资 格 单 位 进 行,并 向 当 地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监 察 机 构 办 理 相 应 的 告 知 手 续。4.2 维 护 保 养 单 位 基 本 条 件4.2.1 自 行 实 施 压 力 容 器、压 力 管 道 定 期 维 护 保 养 的 使 用 单 位 应 满 足 以 下 条 件:a)有 专 门 的 压 力 容 器、压 力 管 道 管 理 机 构 和 管 理 人 员;b)制 冷 系 统 内 高 压 贮 氨 器 总 容 积 不 大 于 1 0 m3的,应 至 少 配 备 2 名 维 保 人 员。高 压 贮 氨 器 总 容 积 超过 1 0 m3的,每 增 加 1 0 m3,一 般 应 增 加 1 名 维 保 人 员。维 保 人 员 应 按 T S G D 6 0 0 1-2 0 0 6 压 力 管 道 安全 管 理 人 员 和 操 作 人 员 考 核 大 纲 和 T S G R 6 0 0 1-2 0 1 1 压 力 容 器 安 全 管 理 人 员 和 操 作 人 员 考 核 大纲 的 要 求 考 核 合 格,取 得 特 种 设 备 作 业 人 员 证;c)有 相 应 的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和 管 理 制 度;d)配 置 必 要 的 设 备、工 具、计 量 器 具 和 检 验 测 试 的 仪 器 设 备,相 关 计 量 器 具 必 须 经 检 定、校 准。4.2.2 使 用 单 位 无 能 力 进 行 定 期 维 护 保 养 时,应 当 委 托 具 有 相 应 压 力 管 道 安 装 许 可 资 格 的 单 位 或 者 符合 下 列 条 件 的 法 人 组 织 或 其 他 组 织 实 施:a)有 固 定 的 办 公 场 所,取 得 营 业 执 照;b)有 5 名 或 以 上 取 得 冷 库 特 种 设 备 作 业 人 员 证 书 的 专 业 人 员;c)有 相 应 的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和 管 理 制 度;d)配 置 必 要 的 设 备、工 具、计 量 器 具 和 检 验 测 试 的 仪 器 设 备,相 关 计 量 器 具 必 须 经 检 定、校 准。4.2.3 使 用 单 位 委 托 专 业 维 护 保 养 单 位 实 施 定 期 维 护 保 养 时,必 须 签 订 委 托 维 护 保 养 合 同,明 确 责 任。维 护 保 养 合 同 至 少 应 包 括 以 下 内 容:a)维 护 保 养 设 备 的 范 围、工 作 内 容、执 行 的 标 准 和 要 求;b)维 护 保 养 合 同 的 起 止 日 期 和 时 间 频 次,维 护 保 养 合 同 的 期 限 一 般 应 不 少 于 1 年;c)在 故 障 响 应 时 间、应 急 救 援、配 合 重 大 活 动 等 方 面 的 约 定;d)使 用 单 位 和 委 托 维 护 保 养 单 位 双 方 的 其 他 权 利 和 义 务。4.3 维 护 保 养 单 位 职 责4.3.1 按 照 本 标 准 及 有 关 安 全 技 术 规 范、设 备 产 品 安 装 使 用 维 护 说 明 书 的 要 求,制 定 维 护 保 养 方 案。4.3.2 设 立 2 4 h 维 护 保 养 值 班 电 话,保 证 接 到 故 障 通 知 后 及 时 进 行 处 理。接 到 事 故 报 告 后,维 护 保 养人 员 应 及 时 抵 达 设 备 所 在 现 场 参 与 救 援 处 理。4.3.3 对 所 维 护 保 养 的 压 力 容 器、压 力 管 道 发 生 的 故 障 等 情 况,及 时 进 行 记 录。4.3.4 做 好 所 维 护 保 养 的 压 力 容 器、压 力 管 道 的 维 护 保 养 记 录,记 录 一 般 应 保 存 3 年。D B 3 3 0 9/T 3 5 2 0 1 944.3.5 按 T S G D 6 0 0 1-2 0 0 6 压 力 管 道 安 全 管 理 人 员 和 操 作 人 员 考 核 大 纲 和 T S G R 6 0 0 1-2 0 1 1 压 力 容器 安 全 管 理 人 员 和 操 作 人 员 考 核 大 纲 的 要 求,对 承 担 维 护 保 养 的 作 业 人 员 进 行 安 全 教 育 与 培 训,取 得相 应 的 特 种 设 备 作 业 人 员 证,培 训 和 考 核 记 录 存 档 备 查。4.3.6 在 维 护 保 养 过 程 中,发 现 事 故 隐 患 及 时 告 知 设 备 使 用 单 位;发 现 严 重 事 故 隐 患 时,应 及 时 向 当地 特 种 设 备 安 全 监 察 部 门 报 告。4.3.7 协 助 使 用 单 位 做 好 压 力 容 器 和 压 力 管 道 年 度 检 查。4.4 定 期 维 护 保 养 的 频 次4.4.1 在 用 压 力 容 器、压 力 管 道 运 行 期 间,每 季 度 至 少 应 进 行 一 次 维 护 保 养,保 持 压 力 容 器、压 力 管道 处 于 正 常 使 用 状 态。4.4.2 停 用 1 个 月 以 上 的 压 力 容 器、压 力 管 道,应 有 停 用 记 录。重 新 启 用 前 应 进 行 一 次 维 护 保 养。5 工 作 规 范5.1 运 行 检 查 的 内 容 和 要 求5.1.1 使 用 单 位 操 作 人 员 应 按 本 标 准 的 规 定,对 压 力 容 器、压 力 管 道 及 其 安 全 附 件、安 全 保 护 装 置、附 属 仪 器 仪 表 进 行 运 行 检 查,并 且 做 好 记 录,存 入 设 备 技 术 档 案。对 发 现 的 异 常 情 况,应 及 时 告 知 维 保人 员 处 理。5.1.2 在 用 压 力 容 器、压 力 管 道 的 运 行 检 查 包 括 以 下 内 容:a)检 查 高 压 系 统 容 器 和 管 道 防 腐 层 是 否 完 好;b)检 查 低 压 系 统 容 器 和 管 道 保 温 层 是 否 完 好;c)保 持 容 器 外 表 面 整 洁、周 围 环 境 清 洁、干 燥,消 除 产 生 腐 蚀 的 因 素;d)检 查 容 器 和 管 道 有 无“跑、冒、滴、漏”现 象;e)检 查 容 器 和 管 道 有 无 异 常 的 振 动、响 声;f)保 持 容 器 及 管 道 系 统 各 阀 门 处 于 正 确 的 启 闭 状 态,阀 门 的 操 作 机 构 要 经 常 除 锈 上 油,定 期 进 行操 作,保 证 其 操 纵 灵 活;g)检 查 管 道 接 头、阀 门 及 管 件 密 封 是 否 良 好,有 无 泄 漏,检 查 管 道 之 间、管 道 和 相 邻 构 件 之 间 有无 擦 碰;h)检 查 设 备 和 容 器 基 础 是 否 正 常,有 无 下 沉、倾 斜、开 裂 等 异 常 现 象;i)检 查 管 道 支、吊 架 的 受 力 状 况 是 否 正 常,有 无 移 位、变 形、擦 碰 等 异 常 现 象;j)检 查 容 器 和 管 道 安 全 附 件 是 否 完 好,是 否 在 检 验 有 效 期 内,有 无 泄 漏 等 异 常 现 象。5.2 停 用 期 间 检 查 的 内 容 和 要 求5.2.1 使 用 单 位 操 作 人 员 应 按 本 标 准 的 规 定,对 临 时 停 机 或 短 期 停 用(不 需 将 系 统 内 制 冷 介 质 排 放 干净)的 压 力 容 器、压 力 管 道 及 其 安 全 附 件、安 全 保 护 装 置、附 属 仪 器 仪 表 进 行 检 查,每 天 检 查 一 次,并做 好 记 录,存 入 设 备 技 术 档 案。对 发 现 的 异 常 情 况,应 及 时 告 知 维 保 人 员 处 理。5.2.2 压 力 容 器、压 力 管 道 停 用 期 间 的 检 查 包 括 以 下 内 容:a)保 持 容 器 和 管 道 外 部 表 面 的 干 燥 和 清 洁;b)保 持 容 器 及 管 道 系 统 防 腐 层 和 保 温 层 的 完 好;c)保 持 保 温 容 器 和 管 道 保 温 层 和 支 座 连 接 部 位 的 防 腐 状 况 良 好;D B 3 3 0 9/T 3 5 2 0 1 95d)保 持 容 器 及 管 道 系 统 各 阀 门 处 于 正 确 的 启 闭 状 态;e)防 止 各 种 阀 门 及 附 件 锈 蚀、卡 死 和 损 坏。5.3 定 期 维 护 保 养 的 项 目 及 要 求5.3.1 使 用 单 位 或 者 受 委 托 的 维 护 保 养 单 位 维 护 保 养 人 员 应 按 本 标 准 的 规 定,对 设 备 及 其 安 全 附 件、安 全 保 护 装 置、附 属 仪 器 仪 表 进 行 定 期 维 护 保 养,做 好 维 保 记 录。对 发 现 的 异 常 情 况,及 时 处 理 并 记 录。5.3.2 冷 库 压 力 容 器 定 期 维 护 保 养 的 基 本 项 目(内 容)和 达 到 的 要 求 应 符 合 附 录 A 的 规 定。5.3.3 使 用 单 位 认 为 有 必 要 时,对 压 力 容 器 外 观 检 查 中 发 现 的 可 疑 部 位,可 增 加 测 厚、表 面 检 测、超声 波 检 测、射 线 检 测 等 无 损 检 测 项 目。5.3.4 冷 库 压 力 管 道 定 期 维 护 保 养 的 基 本 项 目(内 容)和 达 到 的 要 求 应 符 合 附 录 B 的 规 定。5.3.5 使 用 单 位 认 为 有 必 要 时,对 压 力 管 道 及 组 成 件 外 观 检 查 中 发 现 的 腐 蚀、泄 漏、变 形 等 异 常 部 位,可 增 加 测 厚、表 面 检 测、超 声 波 检 测、射 线 检 测 等 无 损 检 测 项 目。5.4 定 期 维 护 保 养 的 组 织 和 实 施5.4.1 编 制 维 护 保 养 工 作 计 划 和 施 工 方 案5.4.1.1 维 护 保 养 单 位 应 当 按 照 本 标 准 的 要 求,按 照 设 备 安 装 使 用 维 护 说 明 书 的 规 定,并 且 结 合 所 保养 设 备 的 特 点,制 订 合 理 的 维 护 保 养 计 划 和 方 案,明 确 维 护 保 养 的 项 目 和 要 求 及 施 工 作 业 安 全 措 施。5.4.1.2 现 场 维 护 保 养 实 施 时,如 果 发 现 设 备 存 在 的 问 题 需 要 通 过 增 加 维 护 保 养(内 容)予 以 解 决 的,应 相 应 增 加 并 且 及 时 调 整 维 护 保 养 施 工 方 案,方 案 调 整 应 经 维 保 单 位 技 术 负 责 人 批 准 后 方 可 实 施。5.4.2 维 护 保 养 实 施维 护 保 养 单 位 应 明 确 职 责,落 实 维 护 保 养 计 划,维 保 人 员 应 按 维 护 保 养 方 案 实 施 维 护 保 养。5.4.3 故 障 和 安 全 隐 患 处 理5.4.3.1 维 护 保 养 单 位 在 维 护 保 养 时 发 现 故 障 或 发 生 异 常 情 况 时,应 及 时 报 告 使 用 单 位 管 理 人 员,使用 单 位 应 采 取 适 当 的 措 施,消 除 事 故 隐 患。5.4.3.2 如 果 通 过 维 护 保 养,发 现 设 备 仅 依 靠 合 同 规 定 的 维 护 保 养 内 容 已 经 不 能 保 证 安 全 运 行,需 要维 修、改 造 或 者 更 换 设 备 时,应 当 向 使 用 单 位 书 面 提 出。5.4.4 维 护 保 养 记 录维 护 保 养 人 员 进 行 设 备 维 护 保 养 时,应 当 进 行 记 录,维 护 保 养 记 录 应 当 经 使 用 单 位 安 全 管 理 人 员 签字 确 认。记 录 内 容 至 少 包 括 以 下 内 容:a)压 力 容 器、压 力 管 道 的 基 本 情 况 和 技 术 参 数:包 括 设 备 制 造、安 装、改 造、重 大 维 修 单 位 的 名称,设 备 品 种、出 厂 编 号、设 备 代 码,使 用 证 号,设 备 技 术 参 数。具 体 格 式 和 内 容 可 参 照 本 标 准 附录 C、附 录 D;b)维 护 保 养 的 项 目(内 容)和 要 求,实 际 维 护 保 养 的 工 作 内 容,所 达 到 的 效 果,发 生 调 整、更 换易 损 件 等 工 作 的 详 细 记 载;c)维 护 保 养 单 位 名 称,维 护 保 养 日 期,维 护 保 养 人 员、使 用 单 位 安 全 管 理 人 员(签 字)。5.4.5 指 导 使 用维 护 保 养 单 位 应 对 使 用 单 位 进 行 帮 助 和 指 导,一 般 应 包 括 以 下 工 作 内 容:D B 3 3 0 9/T 3 5 2 0 1 96a)提 醒 使 用 单 位 及 时 申 报 压 力 容 器、压 力 管 道 定 期 检 验,配 合 做 好 定 期 检 验 工 作;b)配 合 应 急 救 援 演 练,发 生 事 故 时,第 一 时 间 到 达 事 故 救 援 现 场;c)指 导 使 用 单 位 建 立 压 力 容 器、压 力 管 道 安 全 技 术 档 案;d)帮 助 使 用 单 位 对 相 关 人 员 进 行 安 全 知 识 和 操 作 技 能 的 培 训;e)指 导 使 用 单 位 制 订 设 备 安 全 管 理 制 度,及 时 向 使 用 单 位 宣 传 国 家 有 关 特 种 设 备 的 法 律、法 规、安 全 技 术 规 范 及 有 关 文 件 精 神。5.4.6 告 示维 护 保 养 单 位 应 在 压 力 容 器、压 力 管 道 操 作 室 内 或 其 它 醒 目 位 置 张 贴 维 护 保 养 单 位 告 示 牌,内 容 应有 维 护 保 养 单 位 名 称、维 护 保 养 负 责 人 以 及 2 4 h 值 班 电 话 等 信 息。D B 3 3 0 9/T 3 5 2 0 1 97A A附 录 A(规 范 性 附 录)冷 库 压 力 容 器 定 期 维 护 保 养 项 目(内 容)和 要 求表 A.1 规 定 了 冷 库 压 力 容 器 定 期 维 护 保 养 项 目(内 容)和 要 求。表 A.1 冷 库 压 力 容 器 定 期 维 护 保 养 项 目(内 容)和 要 求序号 维修保养项目(内容)维修保养基本要求1容器本体及运行情况容器铭牌、标识 检查铭牌、标识是否清晰、完好,否则应记录在案。2 低压侧压力容器保温层检 查 保 温 层 有 无 破 损、脱 落、潮 湿、跑 冷 等 现 象,如 有异常应予修复。3 高压侧压力容器表面防腐层检 查 外 表 面 防 腐 层 是 否 完 好,无 破 损、脱 落,有 无 异 常结霜、结露等现象,必要时修复或消除。4 高压侧压力容器外表面检 查 有 无 变 形、腐 蚀、划 痕、鼓 包 等 缺 陷,必 要 时 应 进行修理或报废。5 筒体焊缝、接管等各连接部位 用酚酞试纸检测无渗漏,如有异常应予修复或消除。6 容器与相邻管道、构件接触部位检 查 有 无 异 常 振 动、响 声 或 者 相 互 摩 擦,如 有 异 常 应 予修复。7冷 凝 器 管 板 与 换 热 管 的 角 接 接 头 的可见部位检查有无腐蚀、渗漏等现象,如有异常应予修复或消除。8 紧固螺栓 检查是否齐全、牢固,有无表面锈蚀,必要时更换。9 支承或者支座检 查 有 无 下 沉、倾 斜、基 础 开 裂 情 况,连 接 的 压 力 管 道情况是否正常,必要时应予消除或修复。1 0 遮阳罩、操作台 检查是否齐全、牢固,有无表面锈蚀,必要时应予修复。1 1 排放、排污装置 检查其是否完好,如有异常应予修复。1 2 阀门及各可拆连接密封部位 检查有无跑、冒、滴、漏现象,如有异常应予消除。1 3 设备运行稳定情况检 查 运 行 期 间 是 否 有 超 压、超 温、液 位 不 稳 定 现 象;操作 中 是 否 运 转 正 常,是 否 易 于 控 制,有 无 异 常 振 动 和 杂音。如有异常应查明原因,采取适当措施应予消除。1 4 液氨成分查看 液氨成 分记 录,应 符合 N B/T 4 7 0 1 2-2 0 1 0 制 冷装置用压力容器 的规定,还应满足下列要求之一:1)含氨 量 应 大 于 9 9.9 9 5%;2)含 氨 量 应 不 小 于 9 9.6%,且 其中含水量应大于 0.2%。否则记录在案。D B 3 3 0 9/T 3 5 2 0 1 98表 A.1 冷 库 压 力 容 器 定 期 维 护 保 养 项 目(内 容)和 要 求(续)序号 维修保养项目(内容)维修保养基本要求1 5安全附件及仪表安全阀检 查 是 否 在 校 验 有 效 期、是 否 有 泄 漏 及 锈 蚀 情 况、铅 封是 否 完 好;安 全 阀 与 筒 体 之 间 装 设 截 断 阀 的,运 行 期 间必 须 处 于 全 开 位 置 并 加 铅 封。存 在 下 述 问 题 之 一 的,应立 即 更 换:超 过 校 验 有 效 期 或 铅 封 损 坏;安 全 阀 泄 漏。发现安全阀失灵或有故障时,应立即处置或停止运行。1 6 压力表进 行 外 观 检 查,并 检 查 同 一 系 统 上 的 压 力 表 读 数 是 否 一致。存 在 下 述 问 题 之 一 的,应 立 即 更 换:超 过 检 定 有 效期 或 铅 封 损 坏;量 程 与 其 检 测 的 压 力 范 围 不 匹 配;指 示失 灵、表 内 弹 簧 管 泄 漏 或 指 针 松 动;刻 度 不 清、表 盘 玻璃 破 裂;指 针 断 裂 或 外 壳 腐 蚀 严 重。压 力 表 与 管 道 间 装设 的 三 通 旋 塞 或 针 形 阀 开 启 标 记 不 清 或 锁 紧 装 置 损 坏,应予以修复或更换。1 7 液位计进 行 外 观 检 查,存 在 下 述 问 题 之 一 的,应 立 即 更 换:超过 规 定 的 检 修 期 限;玻 璃 板(管)有 裂 纹、破 碎;阀 件固 死;出 现 假 液 位;液 位 计 指 示 模 糊 不 清;防 止 泄 漏 的保护装置损坏。1 8 测温仪表进 行 外 观 检 查,存 在 下 述 问 题 之 一 的,应 立 即 更 换:超过 规 定 的 检 定、检 修 期 限;仪 表 及 其 防 护 装 置 破 损;仪表量程选择错误。D B 3 3 0 9/T 3 5 2 0 1 99B B附 录 B(规 范 性 附 录)冷 库 压 力 管 道 定 期 维 护 保 养 项 目(内 容)和 要 求表 B.1 规 定 了 冷 库 压 力 管 道 定 期 维 护 保 养 项(内 容)和 要 求。表 B.1 冷 库 压 力 管 道 定 期 维 护 保 养 项 目(内 容)和 要 求序号 维修保养项目(内容)维修保养基本要求1重点保养部位压缩机吸气、排气管道,氨泵出口检查压缩 机有无异常的 振动、压力、温 度是否正常,泵出口压力脉动有无异常。如有异常应予消除。2热氨冲霜的热氨气体管、排液管、热氨调节站(包括集管、各分支管)检查有无 异常,管道的 压力、温度是否 正常。如有异 常应予消除。3弯头、三通部位、大小头、支管连接部位、氨流动中的死角等部位检查有无 腐蚀、泄漏、可见变形等现象,如有异常应 予修复或更换。4 支吊架吊点部位,与管道焊接接口检查吊点 有无移位、变 形等现象,与管 道焊接接口有 无开裂等异常。发现异常的应予检修或更换。5冷热交换频繁的管段或重要装置相连接的管段检查有无 腐蚀、泄漏、可见变形等现象,如有异常应 予修复或更换。6管道及组成件支撑件状况泄漏检查 检查管道及其组成件的泄漏情况。发现异常的应予检修。7 绝热层、防腐层检查检查管道 绝热层有无破 损、脱落、跑冷 等情况;防腐 层是否完好。发现异常的应予修复。8 振动检查 检查管道有无异常振动情况。发现异常的应予修复。9 位置与变形检查检查管道 位置是否有移 动或变形、挠曲、下沉等现象;管道与管道、管道与相邻设备之间有无相互碰撞及摩擦情况。发现异常的应予检修或更换。1 0 支吊架检查检查支吊 架是否脱落、变形、磨损、腐 蚀损坏或焊接 接头开裂;刚 性支吊架状态 是否异常、连接 配件是否损坏 或异常;承载 结构与支撑辅 助钢结构是否明 显变形,主要 受力焊接接头是否有可见裂纹。发现异常的应予修理或更换。1 1 阀门本体及连接件检查检查阀门 选型是否符合 安全技术规范要 求;检查阀门 表面是否存在 腐蚀现象;法 兰面和阀体有无 泄漏;阀门连 接螺栓是否松 动;阀门操作 是否灵活,阀门 密封填料部位 是否有氨泄漏,防腐层是否 完好。阀门手轮 与阀杆连接螺 栓是否松动。发现异常的应予检修或更换。D B 3 3 0 9/T 3 5 2 0 1 91 0表 B.1 冷 库 压 力 管 道 定 期 维 护 保 养 项 目(内 容)和 要 求(续)序号 维修保养项目(内容)维修保养基本要求1 2管道及组成件支撑件状况阀门标识检查检查不经 常使用的阀门 如加氨阀、排污 阀、备用阀等 平时应关闭的,是否取下手 轮或阀轮打铅封;检查常用的 阀门是否挂上 相应的“开启”或“关闭”显示牌,或其他准确的状态标识。如发现不符合应予纠正。1 3 灰铸铁材料阀门检查检查液氨 介质管道使用 的灰铸铁材料液 氨阀门,是否 符合以下要求:公称压力不得大于 1.0 M P a,使用温度不得低于-1 0。如不符合使用单位应予以更换。1 4 法兰检查检查法兰紧固件是否齐全,有无松动和腐蚀现象;法兰的结合部是否严密,有无氨泄漏,法兰面是否发生异常翘曲、变形。发现异常的应予检修或更换。1 5 管道标识检查 检查管道标识是否有脱落。发现异常的应予修复。1 6安全附件及仪表安全阀检查是否 在校验有效期、是否有泄漏及 锈蚀情况、铅 封是否完好;安全阀与筒体 之间装设截断阀 的,运行期间 必须处于全开 位置并加铅封。存在下述问题 之一的,应立 即更换:超过 校验有效期或 铅封损坏;安全 阀泄漏。发现 安全阀失灵或有故障时,应立即处置或停止运行。1 7 压力表进行外观检查,并检查同一系统上的压力表读数是否一致。存在下述 问题之一的压 力表,应立即更 换:超过检定 有效期或铅封 损坏;量程与 其检测的压力范 围不匹配;指 示失灵、表内 弹簧管泄漏或 指针松动;刻度 不清、表盘玻 璃破裂;指针 断裂或外壳腐 蚀严重。压力表 与管道间装设 的三通旋塞或 针形阀开启标 记不清或锁紧装 置损坏,应予 以修复或更换。1 8 测温仪表进行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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