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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43.020 T 08 DB12 天津市地方标准 DB12/T 3011 2018 代替 DB12/T 558 2015 冷链物流 运输车辆 设备要求 Cold chain logistics Requirements of refrigerated vehicles equipment 2018-04-12 发布 2018-06-01 实施 天 津 市 市 场 和 质 量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发布 DB 12/T 3011 2018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1 3 术 语和 定义.1 4 车 厢性 能.1 5 车 辆装 备.2 6 车 体标 识.2 7 运 输作 业要 求.3 DB 12/T 3011 2018 II 前 言 为推进 京津 冀协 同战 略发 展实施,天 津市 商务 委员 会、北 京市 商务 委员 会、河北省 商务 厅、天津 市市场和 质量 监督 管理 委员 会、北 京市 质量 技术 监督 局、河北 省质 量技 术监 督局 共 同组织 制定 本地 方标 准,在京津 冀区 域内 适用,现 予 以发 布。本标准 按照GB/T 1.1 2009 给出 的规 则起 草。本标准 代替 了DB12/T 558 2015,与DB12/T 558 2015 相 比主 要技 术变 化如 下:增加了 整车 的技 术要 求(见 4.1.1);修改为 车厢 区域 温差 应在 0.5 以 内(4.1.4.3,见 DB12/T 558 2015 的4.1.3.3);删除了 温度 传感 器应 安装 于冷风 机的 回风 口处(见DB12/T 558 2015 的 5.3.2);增加了 9.6m 以 下车 型温 度 传感器 应安 装于 冷风 机的 回风口 正下 方,箱体 后部 距后门 800mm 处(见5.3.2);增加了 9.6m 及 以上 车型 温 度传感 器应 安装 于冷 风机 的回风 口正 下方,距 箱体 前部 1/3 位 置、距箱体 前 部2/3 位置,箱 体后部 距后 门 800mm 处(见5.3.3);增 加 了 温 度 传 感 器 安 装 位 置 高 度 应 为 装 货 线 向 上 30mm,保 证 满 货 状 态 下 不 接 触 货 物(见5.3.4)。本标准 由天 津市 商务 委员 会提出 并归 口。本标准 起草 单位:天 津市 标准化 研究 院、北京 物流 协会、河北 省标 准化 研究 院、天 津市 交通 与物 流协会、天津 交通 职业 学院、天津 商业 大学、中 国仓 储与配 送协 会。本标准 主要 起草 人:孙 彩 英、郑广 远、高玉 斌、王 晓 阔、申娜 娜、唐梅、李长 霞、燕 翙江、王 国丰、林有来、黄 少阳、李 丛芬、张鹏、张炎、万凤、窦 建德、位玉 佩。DB 12/T 3011 2018 1 冷链物流 运 输车 辆设备要 求 1 范围 本标准 规定 了低 温食 品运 输车辆 的 术 语和 定义、车 厢性能、车 辆装 备、车体 标识及 运输 作业 要 求。本标准 适用 于冷 冻冷 藏食 品、农 产品 运输 车辆 的设 施要求 与管 理。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对 于本 文件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凡 是注 日 期的引 用文 件,仅注 日期 的 版本适 用于 本文 件。凡是不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其最 新版 本(包括 所有 的修改 单)适用 于本 文件。GB 1589 汽车、挂 车及 汽 车列车 外廓 尺寸、轴 荷及 质量限 值 GB/T 21145 运 输用 制冷 机组 GB 29753 道路 运输 食 品 与生物 制品 冷藏 车 安全 要 求及试 验方 法 QC/T 449 2010 保 温车、冷藏 车技 术条 件及 试验 方法 DB12/T 3012 冷链 物流 温湿度 要求 与测 量方 法 3 术语和 定义 GB 29753 界 定的 术语 和定 义适用 于本 文件。4 车厢性 能 4.1 技术要 求 4.1.1 整车 汽车、挂车 的外 廓尺 寸、轴荷及 质量 限值 应符 合GB 1589的 规定。4.1.2 材质 4.1.2.1 车厢应 使用 吸水 性低、透 气性小、防 腐蚀 性好 的隔 热材料,材 料的 热传 导系 数应小 于0.028W/(m)。4.1.2.2 隔热材 料应 具有 良好 的温 度稳定 性,在-4070 的环境 温度 下使 用时,不 应降低 其性 能。4.1.2.3 车厢内 外厢 板间 应用 隔热 材料充满。4.1.2.4 车厢应 使用 符合 环保 及食 品安全 规定 的材 质。4.1.2.5 车厢应 使用 轻质 内外 板材。4.1.2.6 壁面应 使用 平滑、不 透水、可清 洗、防锈、防 腐蚀 的材质。4.1.2.7 门扉应 使用 平滑 不透 水、易清洗、坚 固 的 材料。4.1.3 密闭性 DB 12/T 3011 2018 2 4.1.3.1 车厢应 具备 良好 的防 水密 封性,车 厢顶 部、侧壁、门 及制冷 机与 车厢 连接 处不 应有渗 漏现 象。4.1.3.2 车厢应 设置 排水 孔,排水 孔应安 装密 闭装 置。4.1.3.3 管路的 出入 口、排水 口等 设施应 定期 检测。4.1.3.4 门扉的 门封(衬垫)应 定期 检查、更换。4.1.4 通风性 4.1.4.1 车厢应 具有 良好 的冷 风循 环系统。4.1.4.2 车厢内 不应 出现 跑 冷 现象。4.1.4.3 车厢区域 温 差应 在 0.5 以内。4.1.4.4 长途运 输果 蔬宜 安装 换气 装置来 降低 乙烯 浓度。4.2 试验方 法 4.2.1 车厢性 能试 验包 括防 水密 封性能 试验、气 密性 能试 验、隔 热性 能试 验、机械 性能试 验。4.2.2 试验方 法应 按 照GB 29753 的规定 进行。5 车辆装 备 5.1 制冷机 组 应符合GB/T 21145 的 规定。5.2 车辆行 车记 录仪 车辆内 应安 装含 卫星 定位 系统的 车辆 行车 记录 仪,并记录 运输 配送 过程,包 括定位、时 间、位置、车 速等。5.3 行驶温 度记 录仪 5.3.1 车辆应 安装 行驶 温度 记录 仪,行 驶温 度记 录仪 应固 定,其 显示 部位 应安 装于 车厢外 运输 配送 人员容易 看到 的位 置。5.3.2 9.6m 以下 车型 温度 传感 器 应安装 于冷 风机 的回 风口 正下方,箱 体后 部距 后 门800mm 处。5.3.3 9.6m 及以 上车 型温 度传 感 器应安 装于 冷风 机的 回风 口正下 方,距箱 体前 部 1/3 位置、距 箱体 前部 2/3 位置,箱 体后 部距 后门 800mm 处。5.3.4 温度传 感器 安装 位置 高度 应为装 货线 向 上30mm,保 证满货 状态 下不 接触 货物。5.3.5 温度检 测与 要求 应符 合 DB12/T 3012 的规 定。5.3.6 行驶温 度记 录仪 应至 少每 年委托 具有 资质 的检 测机 构检测 一次,并 有 记 录。5.4 运输配 备工 具 5.4.1 车辆宜 配备 方便 装卸 及保 护的装 置,包括 滑吊、支 架、标 准单 元化 器具 等。5.4.2 运输少 量货 物时,应 配备 独立的 保温 容器 或其 他内 装式制 冷系 统容 器,并有 适当的 保护。6 车体标 识 6.1 车厢外 体宜 使用 白、银、淡青色 或用 光亮 的板 材。6.2 车厢外 体应 喷涂 冷链 物流 的统一 标识。DB 12/T 3011 2018 3 6.3 车体应 设置 车辆 标牌,标 牌应符 合 QC/T 449 2010 中 7.1 的规 定。6.4 制冷系 统可 能对 人体 有害 时,车 体应 设置 警示 标识。7 运输作 业要 求 7.1 准备 7.1.1 装载货 物前 应检 查车 辆及 制冷、检测 等装 备,保证 完好。7.1.2 装载货 物前 应对 车厢 内部 进行清 洁。7.1.3 装货时 车厢 应先 预冷,预 冷温度 符合 装卸 货物 的温 度要求。7.2 装卸货 7.2.1 货物装 卸时 应保 持依 次有 序,码 放应 保持 稳固。7.2.2 装货时 货物 不应 遮挡 车厢 内 的出 风及 回风 口,且与 车厢壁 体间 应保 留适 当空 隙,冷 风应 对流 循环。7.2.3 货物应 在达 到温 度要 求的 条件下 进行 装货。7.2.4 对于污 染原 料、半成 品或 成品的 货物 或包 装材 料应 有防止 交叉 污染 的措 施,无法防 止交 叉污 染的,不 应 与 其他 货物 一起 运输。7.2.5 装卸后 应 关 紧车 门。7.2.6 在卸货 过程 中,应保 持车 门随开 随关。7.3 运输 7.3.1 运输期 间的 货物 温度 应按 照 DB12/T 3012 的规 定执 行。该 标准 中未 规定 的货 物 应达 到冷 冻货 物-18 以 下 或冷 藏货 物 冻 结 点以上 至7 以 下的 要求。7.3.2 在运输 过程 中 应 保持 全程 均衡冷 冻或 冷藏 状态。7.3.3 运输期 间车 辆或 厢体 重要 部位意 外损 坏时,应 进行 货 物的 损坏 调查,并 安排 适当的 运输 工具 进行后续 的运 输作 业。如有 卸货或 再装 载需 求,应尽 快完成,测 量货物 温 度并 记录。7.3.4 车辆长 途运 输时,应 安装 备用电 源或 相关 备电 设备。7.4 安全 制冷机 组 上 应标 识使 用冷 媒成分 及安 全警示。7.5 卫生 7.5.1 车厢的 卫生 条件 应满 足承 运货物 要求,符 合国 家卫 生防疫 要求。7.5.2 运输结 束后,车 辆箱 体内 应进行 清洗;定 期或 必需 时,应 进行 消毒。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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