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I C S 6 5.0 2 0.2 0B 3 1DB41河 南 省 地 方 标 准DB 4 1/T 7 9 2 2 0 1 8代 替 D B 4 1/T 7 9 2 2 0 1 3露 地 绿 芦 笋 生 产 技 术 规 程2 0 1 8-1 1-1 2 发 布 2 0 1 9-0 2-1 2 实 施河 南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发 布D B 4 1/T 7 9 2 2 0 1 8I前 言本 标 准 按 照 G B/T 1.1 2 0 0 9 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本 标 准 代 替 D B 4 1/T 7 9 2 2 0 1 3 露 地 绿 芦 笋 生 产 技 术 规 程,与 D B 4 1/T 7 9 2 2 0 1 3 相 比,主 要 技 术变 化 如 下:修 改 了 种 植 环 境 质 量 要 求;修 改 了 田 间 管 理 措 施 及 病 虫 害 防 治 方 法;修 改 了 农 药 安 全 使 用 要 求;修 改 了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要 求;增 加 了 产 品 包 装、贮 运 和 生 产 档 案 管 理 要 求。本 标 准 由 河 南 省 农 业 厅 提 出。本 标 准 起 草 单 位:安 阳 市 农 作 物 良 种 试 验 示 范 站、安 阳 市 农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检 测 中 心、安 阳 市 殷 都 区农 林 水 牧 局、安 阳 市 饲 草 饲 料 管 理 站、安 阳 市 种 子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站、安 阳 市 农 村 经 济 管 理 站、安 阳 市 植保 植 检 站、安 阳 市 农 业 环 境 监 测 站、郑 州 市 农 业 技 术 推 广 中 心。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王 秀 平、刘 秀 霞、李 明 亮、万 金 红、郝 俊 杰、张 明 秀、王 海 明、李 文 欣、李 广明、支 贝 贝、王 圆 圆、王 燕 峰、熊 瑞 冰、张 少 华、朱 艳 芳、胡 晓 锋。本 标 准 于 2 0 1 3 年 5 月 首 次 发 布,2 0 1 8 年 1 1 月 第 一 次 修 订。D B 4 1/T 7 9 2 2 0 1 81露 地 绿 芦 笋 生 产 技 术 规 程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露 地 绿 芦 笋 生 产 的 产 地 环 境、栽 培 管 理、病 虫 害 防 治、采 收、包 装 与 贮 藏 运 输 和 生 产档 案。本 标 准 适 用 于 露 地 绿 芦 笋 的 生 产。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 文 件。G B 2 7 6 2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食 品 中 农 药 残 留 限 量G B 2 7 6 3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食 品 中 污 物 限 量G B 3 0 9 5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G B/T 8 3 2 1(所 有 部 分)农 药 合 理 使 用 准 则N Y/T 4 9 6 肥 料 合 理 使 用 准 则 通 则N Y/T 1 2 7 6 农 药 安 全 使 用 规 范N Y/T 5 0 1 0 无 公 害 农 产 品 种 植 业 产 地 环 境 条 件限 制 使 用 农 药 名 录3 产 地 环 境选 择 地 势 平 坦、灌 排 方 便、土 质 肥 沃 的 壤 土 或 沙 壤 土。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应 符 合 G B 3 0 9 5 2 0 1 2 规 定,灌 溉 用 水 质 量、土 壤 质 量 应 符 合 N Y/T 5 0 1 0 规 定。4 栽 培 管 理4.1 品 种 选 择选 择 嫩 茎 深 绿、肥 大 整 齐、优 质 丰 产 的 抗 病、抗 逆 杂 交 一 代 新 品 种。种 子 纯 度 9 8.0%,发 芽 率 9 0%,水 分 1 0%。4.2 育 苗4.2.1 种 子 消 毒种 子 清 洗 后,在 5 5 温 水 中 烫 种 1 5 m i n 2 0 m i n,或 用 7 5%百 菌 清 可 湿 性 粉 剂 1 0 0 0 倍 液 浸 泡 消 毒2 0 m i n,随 后 清 洗 净 种 子。4.2.2 浸 种D B 4 1/T 7 9 2 2 0 1 82在 室 温 水 中 浸 泡 3 6 h,期 间 搓 洗 换 水 1 2 次。4.2.3 催 芽浸 种 后 于 2 5 3 0 条 件 下 保 温 保 湿 催 芽,每 1 2 h 清 洗 1 2 次,3 0%以 上 的 种 子 露 白 后 即 可 播 种。4.2.4 育 苗 方 式采 用 5 0 7 2 孔 穴 盘 育 苗,育 苗 基 质 按 3 份 草 炭、1 份 蛭 石、1 份 珍 珠 岩 的 比 例 配 制,或 采 用 商 品 基 质。每 6 6 7 m2可 育 苗 1 6 0 0 0 0 1 8 0 0 0 0 株,苗 床 设 在 小 拱 棚 或 大 棚 内。4.2.5 播 种春 季 4 5 月 份 当 1 0 c m 地 温 达 到 1 0 时 播 种;秋 季 8 9 月 份 当 气 温 2 5 左 右 时 播 种。提 前 一 天 将穴 盘 浇 足 底 水,每 孔 播 1 粒 种 子,覆 盖 基 质。4.2.6 苗 期 管 理播 种 后 在 穴 盘 上 覆 盖 一 层 薄 膜 保 温 保 湿(秋 季 1 1 1 4 时 棚 架 上 需 盖 遮 阳 网),出 苗 5 0%时 揭 膜。要求 白 天 2 5 2 8,夜 间 1 5 1 8,保 持 基 质 温 润。苗 期 喷 施 0.3%尿 素、0.3%磷 酸 二 氢 钾 加 入 5 0%多 菌 灵 可 湿 性 粉 剂 5 0 0 8 0 0 倍 液,每 1 0 d 1 5 d 施 用 一 次。4.2.7 壮 苗 标 准春 天 苗 龄 6 0 d 7 0 d,秋 天 苗 龄 3 0 d 4 0 d,株 高 2 0 c m 2 5 c m,3 5 根 地 上 茎,5 8 根 一 级 侧 根,无 病 残 叶。4.3 定 植4.3.1 定 植 密 度行 距 1 3 0 1 5 0 c m、株 距 2 5 c m 3 0 c m,每 6 6 7 m2种 植 1 5 0 0 2 0 0 0 株。4.3.2 整 地 施 肥深 翻 地 3 5 c m 4 0 c m、耙 平。按 1 3 0 c m 1 5 0 c m 沟 距 开 挖 5 0 c m 宽、4 0 c m 深 种 植 沟。种 植 沟 宜 南 北向 开 挖,挖 沟 时 上、下 层 泥 土 分 开,先 将 表 土 翻 向 一 侧,再 将 底 土 翻 到 另 一 侧,沟 挖 好 后,先 将 表 土 的一 半 填 回 沟 内,施 入 有 机 肥,再 将 剩 余 一 半 表 土 回 填,再 施 入 复 合 肥 混 合,浇 水 踏 实 种 植 沟。回 填 土 距地 表 1 0 c m 左 右。每 6 6 7 m2施 腐 熟 有 机 肥 3 0 0 0 5 0 0 0,复 合 肥 5 0。肥 料 施 用 按 N Y/T 4 9 6 规 定 执行。4.3.3 定 植定 植 前 一 天 将 穴 盘 浇 透 水,带 基 质 移 栽。将 笋 苗 地 下 茎 延 伸 的 方 向 与 沟 向 一 致,其 它 根 与 沟 向 垂 直,均 匀 展 开,先 盖 少 量 土 按 实 苗 坨,再 覆 土 4 c m 5 c m,边 定 植 边 浇 水 沉 实 沟 面。4.4 田 间 管 理4.4.1 水 肥 管 理定 植 期 至 始 收 期:定 植 后,每 隔 半 个 月 覆 土 一 次,最 后 覆 土 与 地 面 相 平。浇 水 遵 循“少 浇 勤 浇、不旱 不 浇”的 原 则。6 月 份 每 6 6 7 m2条 施 尿 素 8 k g 1 0 k g、氯 化 钾 1 0 k g;8 月 份 轻 施 秋 发 肥,每 6 6 7 m2沟施 尿 素 1 0 k g、复 合 肥 4 0 k g。D B 4 1/T 7 9 2 2 0 1 83始 收 期 和 丰 产 期:每 年 3 月 份 前 垄 间 耕 翻 培 土 施 催 芽 肥,每 6 6 7 m2施 有 机 肥 1 0 0 0 2 0 0 0、复合 肥 5 0 k g。采 笋 期 保 持 土 壤 湿 润,5 月 底 前 浇 一 次 透 水,隔 行 浇 灌,不 可 大 水 漫 灌。汛 期 应 注 意 排 除 涝渍。8 月 份 重 施 秋 发 肥,每 6 6 7 m2沟 施 有 机 肥 1 0 0 0 2 0 0 0、复 合 肥 4 0 k g 5 0 k g、尿 素 2 0 k g 2 5 k g、氯 化 钾 1 0 k g 1 5 k g。春 季 培 土 后,在 定 植 行 一 侧 铺 设 滴 灌 带 一 条。进 入 休 眠 期 前 浇 一 次 透 水,不 施 肥。4.4.2 中 耕 覆 土结 合 追 肥 中 耕 除 草,保 持 土 壤 疏 松。中 耕 时 应 避 免 伤 及 地 下 嫩 茎 和 根 系,适 量 覆 土。4.4.3 留 母 茎定 植 后 第 一 年,根 据 根 盘 大 小 适 量 留 母 茎 2 4 枝;定 植 后 第 二 年 采 春 笋 后 根 据 根 盘 大 小 适 量 留 母茎 3 5 枝;进 入 丰 产 期 后,春 季 的 6 7 月 和 秋 季 的 8 9 月 采 收 嫩 茎 结 束 后 根 据 根 盘 大 小 适 量 留 母 茎 5 1 0 枝。6 月 下 旬,当 新 茎 发 生 后 割 除 老 母 茎,1 1 月 秋 采 收 结 束 后 割 除 全 部 母 茎,储 存 营 养 为 第 二 年 做 准备。4.4.4 防 倒 伏当 植 株 长 至 7 0 c m 8 0 c m 时,适 时 摘 心。田 间 可 打 木 桩、拉 铁 丝 把 株 丛 围 住,确 保 植 株 不 倒 伏。4.4.5 整 枝 清 园采 笋 期 间 及 冬 季 地 上 部 枯 萎 后 应 及 时 将 病 枯 枝 及 残 茬 清 除,并 带 离 笋 田 集 中 处 理。5 病 虫 害 防 治5.1 防 治 原 则坚 持 以“农 业 防 治、物 理 防 治、生 物 防 治 为 主,化 学 防 治 为 辅”的 无 害 化 治 理 原 则。5.2 防 治 方 法5.2.1 农 业 防 治选 用 抗 病 优 良 杂 交 品 种;生 长 期 间 经 常 检 查 笋 田,及 时 清 除 病 株 残 茬;保 持 田 间 通 风 透 光,加 强 中耕 除 草,降 低 病 虫 源 数 量;可 采 用 滴 灌 技 术 合 理 浇 水 施 肥,培 育 无 病 虫 害 壮 苗。5.2.2 生 物、物 理 防 治注 意 保 护 天 敌,选 用 生 物 制 剂 防 治 病 虫 害。利 用 频 振 杀 虫 灯、性 诱 剂 诱 杀 害 虫。5.2.3 药 剂 防 治5.2.3.1 药 剂 使 用 要 求使 用 化 学 农 药 时,应 合 理 混 用、轮 换、交 替 用 药,农 药 的 使 用 按 G B/T 8 3 2 1、N Y/T 1 2 7 6 2 0 0 7 及 限制 使 用 农 药 名 录 规 定 执 行。5.2.3.2 主 要 病 害 防 治D B 4 1/T 7 9 2 2 0 1 84主 要 病 害 为 茎 枯 病、褐 斑 病、锈 病。茎 枯 病 宜 在 母 茎 新 枝 展 开 前 开 始 防 治,用 0.5%0.7%波 尔 多 液、或 7 5%百 菌 清 可 湿 性 粉 剂 8 0 0 倍 液、或 5 0%的 多 菌 灵 可 湿 性 粉 剂 8 0 0 1 0 0 0 倍、或 5 0%异 菌 脲 可 湿 性 粉 剂 1 5 0 0倍 液 每 7 d 1 0 d 喷 药 1 次,连 续 喷 3 4 次;褐 斑 病 防 治 可 参 照 茎 枯 病 的 防 治 方 法;锈 病 用 2 5%三 唑 酮 可湿 性 粉 剂 8 0 0 倍 液 喷 雾 1 2 次。5.2.3.3 主 要 虫 害 防 治虫 害 有 斜 纹 夜 蛾、蓟 马、蚜 虫、地 老 虎 等。斜 纹 夜 蛾 用 5 0%辛 硫 磷 乳 油 1 5 0 0 倍 液 喷 雾;蓟 马、蚜 虫用 1 0%吡 虫 啉 可 湿 性 粉 剂 3 0 0 0 4 0 0 0 倍 液 喷 雾;地 老 虎 用 9 0%敌 百 虫 5 0 g 加 水 2 5 0 g 5 0 0 g 喷 拌 碎 青 菜 3 k g傍 晚 撒 于 行 间。6 采 收6.1 采 收 标 准新 鲜 嫩 绿,鳞 片 抱 合 紧 密,无 虫 蛀 和 霉 烂。产 品 质 量 安 全 要 求 符 合 G B 2 7 6 2 和 G B 2 7 6 3 的 规 定。6.2 采 收 时 间采 收 时 间 在 上 午 9:0 0 以 前,采 收 后 及 时 将 垄 土 复 原 拍 平,采 收 筐 下 铺 上 盖 塑 料 薄 膜 或 湿 布。6.3 采 收 方 法用 锋 利 且 清 洁 卫 生 无 污 染 的 刀 片,在 土 下 2 c m 处 割 下 将 茎 部 切 齐。7 包 装 与 贮 藏 运 输7.1 包 装包 装 容 器 应 整 洁、干 燥、牢 固、美 观、无 污 染、无 异 味,内 壁 无 尖 突 物,纸 箱 一 般 采 用 波 纹 厚 纸。芦 笋 包 装 应 根 据 客 户 要 求 分 级,并 将 芦 笋 茎 部 切 齐,将 弯 曲 笋 尖 理 向 中 部,在 切 口 处 向 上 2 c m 处、笋 尖向 下 1 0 c m 处 用 封 胶 带 捆 扎,每 捆 重 量 为 1 k g。按 等 级 规 格 进 行 分 级。加 工 产 品 的 采 收 长 度 为 2 0 c m 2 1 c m,正 常 上 市 为 1 5 c m 3 0 c m。7.2 贮 藏 运 输芦 笋 包 装 后,应 进 入 0 2 冷 库 进 行 预 冷。长 途 运 输 及 贮 藏 过 程 中,温 度 应 控 制 在 2 5,空 气 相 对 湿 度 控 制 在 9 0%9 5%。运 输 工 具 应 清 洁、卫 生、无 污 染。装 运 时 应 做 到 轻 装、轻 卸,严 防 机 械损 伤,在 运 输 过 程 中,严 防 日 晒、雨 淋,注 意 防 冻、放 高 温 和 通 风,严 禁 与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混 装。8 生 产 档 案建 立 生 产 技 术 档 案,记 录 产 地 环 境、栽 培 管 理、病 虫 害 防 治、采 收、包 装 与 贮 藏 运 输 等 相 关 内 容。档 案 保 存 2 年 以 上。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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