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切削机械安全操作规程DB13/T 5338-20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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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100.50 CCS J 01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 13/T 5338 2021 金属切削 机械安全 操作规程 2021-01-21 发布 2021-02-21 实施 河 北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布 DB13/T 5338 2021 I 前 言 本文件 按 照GB/T 1.1 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的 规定起 草。本文件 由河 北省 应急 管 理 厅提出。本文件 起草 单位:河 北 省 机械科 学研 究 设 计院、河 北省特 种设 备监 督检 验研 究院。本文件 主 要 起草 人:崔 月 珍、崔 兴 元、莫双健、高燕、王建业、校 贝 贝、丁 可、张恭、张振平、李梓 源、赵博深、习金 盼、耿哲、王 宏 鸣、杜 双 芹、张 浩 宇、祁 玉 玲。DB13/T 5338 2021 1 金 属切削 机械 安全 操作规 程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 了 金 属切 削机 械(以 下简 称“机床”)作业的 风险 辨识、安 全职 责、通 用操 作规 程、专用操 作规 程、应急 措施 等。本文件 适用 于 机 械制 造行 业及其 他行 业的 车床、铣 床、刨床、磨 床、钻 床、镗 床、齿轮 加工 机床、加工中 心等 机床 的操 作。2 规范 性 引 用 文件 下列 文 件 中的 内容 通过 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成 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其 中,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仅 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于 本文 件;不注 日期 的引用 文件,其 最新 版本(包括 所有 的修 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GB/T 6477 金 属 切 削 机 床 术语 GB/T 11651 个 体防 护装备 选用 规范 GB/T 12204 金 属切 削 基 本术 语 GB 15760 金属 切削 机床 安全 防护 通用 技术 条件 GB/T 18209.3 机械 电气 安全指 示、标志 和操 作 第3部 分:操动 器的 位置 和 操作的 要求 3 术语和 定义 GB/T 6477、GB/T 12204 界 定的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4 风 险辨识 4.1 机械伤 害 4.1.1 防护罩、盖、栏 缺失 或不 完好。4.1.2 各类行 程限 位装 置、过载 保护装 置、电气 与机 械联 锁装置、紧 急制 动装 置、声光报 警装 置、自动保护 装置 不完 好、不可 靠。4.1.3 操作手 柄、显示 屏和 指示 仪表失 效。4.1.4 加工棒 料、圆管,在 工件 长度超 过机 床尾 部时 未设 置防护 罩(栏),无 明显 的警示 标志。4.1.5 加工细 长型 工件 时,工 件 向后超 出机 床300mm 时,未设置 有效 的支 撑架 等 防 弯装置,未设 置防护栏或 挡板。4.1.6 机床上 未加 防护 罩的 旋转 部位的 楔、销、键突 出 表 面超 过3mm,或有 毛刺、棱 角,绞缠 操作 者衣服。4.1.7 插床、刨床 的限 位开 关失 效,滑 块不 能准 确停 止 在 上、下 极限 位置,配 重装 置不牢 固。4.1.8 机床外 露的 旋转 部位 及运 动滑枕 的端 部未 设置 防护 罩。4.1.9 操作者 不按 规定 穿工 作服,离机 床转 动部 位太 近,操作者 的衣 服被 高速 旋转 的机床 卷入。4.1.10 长发操 作者 不佩 戴工 作帽 或者头 发未 放入 工作 帽内,被高 速旋 转的 机床 卷入。4.1.11 戴手套 操作 运转 的机 床,手套被 高速 旋转 的机 床卷 入。DB13/T 53382021 2 4.1.12 用手代 替工 具清 除铁 屑。4.1.13 隔着正 在旋 转的 机床 拿取 物品、工具。4.1.14 走刀台 未退 到安 全位 置时 转动刀 架。4.1.15 未停机 进行 翻转、卡 压、测量工 件,未停 机擦 拭、调整、维修 机床。4.2 物体打 击 4.2.1 夹具、卡具 和刀 具 松 动或 不完好,机 床运 转时 工件、夹具、卡 具、刀 具 飞出。4.2.2 磨削加 工时,高 速旋 转的 砂轮破 碎飞 出。4.2.3 加工偏 心工 件时,未 做好 平衡配 重,工件 飞出。4.2.4 进行金 属切 削时 不带 防护 镜,高 速飞 溅的 铁屑 可能 击伤人 体的 眼睛 和面 部。4.2.5 搬运或 装卸 工件 时,工件 跌落伤 人。4.3 灼烫 切削加 工时 高温 铁屑 蹦溅 到人体 的裸 露部 位。4.4 起重伤 害 4.4.1 起重机 械存 在缺 陷,制动、限位 等安 全装 置不 完好,吊索 具存 在缺 陷。4.4.2 吊装工 件时 人员 配合 不当,不按 操作 规程 作业。4.5 触电 4.5.1 人体直 接接 触机 床的 带电 部位或 电源。4.5.2 机床无 保护 接地 线或 保护 接地线 连接 不可 靠。4.5.3 局部照 明或 移动 照明 未采 用安全 电压,线 路老 化,绝缘破 损。4.5.4 未关闭 电源 检 修 机床。4.6 火灾和 爆炸 4.6.1 冷却液 溅到 发热 的照 明灯 上,可 能发 生爆 炸。4.6.2 油基冷 却液、易 燃油 液或 加工易 燃材 料,可能 引起 火灾。4.6.3 电气线 路和 电气 机床 存在 隐患,可能 引起 电气 火灾。4.7 噪声和 振动 切削加 工 时 会产 生噪 声和 振动危害。4.8 粉尘 磨削加 工时 会产 生粉 尘危 害。4.9 其他伤 害 4.9.1 工作现 场采 光照 明不 良,物品工 具摆 放杂 乱,造成 人员伤 害。4.9.2 作业现 场周 围地 面有 积油、积水,操 作者 滑倒 或跌 倒,造 成人 员伤 害。5 安全职 责 5.1 熟悉本 岗位 设备 的工 作原 理、结 构和 性能,熟 练掌 握安全 操作 方法。DB13/T 5338 2021 3 5.2 了解本 岗位 和作 业环 境中 存在的 安全 风险,掌 握风 险管控 措施 和应 急措 施。5.3 按照工 艺要 求,进行 切削 作业。5.4 遵守本 岗位 的安 全操 作规 程。5.5 负责本 岗位 设备 设施 及其 安全装 置、工器 具的 日常 维护保 养,确保 其安 全功 能完好 有效。5.6 负责本 岗位 日常 事故 隐患 排查治 理,包括 班前、班 中、班 后的 排查 和处 置,本岗位 不能 解决 的 问题要及 时报 告。5.7 有权拒 绝违 反安 全生 产管 理规定 的违 章指 挥。5.8 负责本 岗位 事故 和紧 急情 况的报 告和 现场 处置。6 通用操 作规 程 6.1 作业 前 6.1.1 按照 GB/T 11651 的 要求 配 备并正 确穿 戴好 个体 防护 用品:a)穿工作 服、防砸 鞋,扎紧 工作服 袖口、衣 襟;b)加工存 在碎 屑飞 溅的 工件 或高速 切削 作业 时,应佩 戴防护 眼镜;c)高噪声 作业 岗位 应佩 戴护 耳器;d)长发操 作者 应佩 戴工 作帽,头发 应放 入工 作帽 内;e)不应戴 围巾、戴 手套、系 围裙、系领 带操 作旋 转机 床。f)加工铸 铁工 件、清扫 铸铁 粉末时,应 佩戴 防尘 口罩。g)操作旋 转机 床不 得戴 手套;上、下工 件或 班后 停机 清理铁 屑时,可 佩戴 帆布 手套。6.1.2 查看交 接班 记录,了 解上 一班机 床的 运转 情况 和存 在问题。6.1.3 检查机 床工 作台、导 轨以 及各主 要滑 动面,不 应有 障碍物、工 具、铁屑、杂 质等。6.1.4 检查 安 全防 护装 置、制动(止动)、保 险、联锁、信 号 指示、限位 和换 向等 装置 是否齐 全完 好、灵敏、可靠,并 应符 合 GB 15760 的 要求。6.1.5 检査机 械、液压、气动 等 操作手 柄、阀门、开关 是 否处于 非工 作位 置,轴端 离合式 手轮 或手 柄应脱开。6.1.6 如使用 气动 夹具 夹紧 工件,工作 前应 检查 压缩 空气 压力是 否达 到工 作压 力。6.1.7 检查配 电箱 门是 否关 闭,保护接 地(接零)线 是否 良好。6.1.8 检查机 床操 动器 的位 置是 否符 合 GB/T 18209.3 的 要 求。6.1.9 检查照 明、地面、物 料摆 放、安 全通 道、安全 警示 标志等 工作 现场 环境 状态 是否良 好。6.2 作业 中 6.2.1 工装、夹具、刀 具及 工件 应装卡 牢固。装 夹刀 具时 应找正,刀 杆不 易悬 伸过 长。6.2.2 在机床 起动 前刀 具应 与工 件脱开。装 卸工 件后 应立 即取下 卡盘 扳手 和工 作台 上摆放 的物 品。6.2.3 对刀 调 整应 缓慢,当 刀尖 离工件 加工 部 位40mm 60mm 时 应用 手动 进给,不 得 快速进 给直 接吃刀。6.2.4 开车前 应先 手动 盘车 或低 速空运 转,检查各 传动 部位 和机床 的运 转情 况,确 认正 常后方 可 工 作。6.2.5 机床开 动后,操作 者应 站 在安全 操作 位置,避开 机 床的运 行部 位和 切屑 的飞 溅方向,不得 接触运动的 工件、刀 具和 传动 部件。6.2.6 在机床 运转 中不 应擅 自离 开工作 岗位。离岗 或 工作 暂停时 应停 车,并关 闭电 源和气 源。6.2.7 严格 按 工艺 文件 的规 定进 行加工,不 应随 意加 大进 刀 量、磨削量 和切(磨)削速 度。不 得超规 范、超负荷、超 重量 使用 机床。DB13/T 53382021 4 6.2.8 调整机 床速 度、行程,装 卡工件、刀 具 或 测量 工件、擦拭 机床 时,应在 机床 停止运 转,刀具、磨具退 离工 件后 进行。6.2.9 机床上 未加 防护 罩的 旋转 部位的 楔、销、键突 出 表 面不应 超 过3mm,且 无毛 刺或棱 角。6.2.10 不应隔 着运 转的 工件 和机 床的传 动部 位传 递或 拿取 物品。6.2.11 切削、磨削 中,刀具、磨 具未离 开工 件时 不应 停车。6.2.12 作业中 使用 的扳 手应 与螺 帽或螺 栓相 符,用力 适当。6.2.13 两人或 两人 以上 操作 同一 台机床 时,应 明确 指挥 人 员,协调 一致。非主 操作 者 不得下 令开 车。6.2.14 使用起 重机 械时,周 围应 有一定 的安 全空 间,在吊 运过程 中,重物 下面 和附 近不应 有人。检查吊索 具是 否捆 绑牢 固,并同司 机协 调配 合。6.2.15 加工中 发 现 工件 松动、机 床运转 异常 等情 况或 发出 不正常 的声 响或 报警 信号 时,应 立即 停机,查找原 因,请有 关人 员检 查维修。6.2.16 清除铁 屑应 使用 专用 工具,不应 用手 直接 清理。不 应在机 床运 转时 清理。6.2.17 不应擅 自拆 卸机 床上 的安 全防护 装置,安 全防 护装 置缺失 的机 床应 停止 使用。6.2.18 机床上、导 轨面 和工 作台 面,不 应放 置工 具、工件 及其他 杂物。6.2.19 场地应 保持 整洁,物 品码 放整齐、牢 靠,毛坯 和半 成 品应分 类摆 放。6.2.20 在突然 停电 或电 气故 障时,应 立即关 闭机 床或 其它 启动机 构,并将 刀具 退出 工作部 位。6.2.21 手套只 限于 搬运 和装 卸工 件时使 用,机床 运转 时不 得戴手 套。6.3 作业后 6.3.1 作业结 束 后 应将 刀具 和工 件从工 作位 置退 出,将 机 械、液 压、气 动等 操作 手 柄、阀 门、开 关等置于非 工作 位置 上。6.3.2 停止机 床运 转,切断 电源 和气源。6.3.3 整理、清扫 工作 现场,清 理铁屑。6.3.4 检查工 装器 具、工具 是否 归位。6.3.5 做好交 接班 工作,认 真填 写交接 班记 录。7 专用操 作规 程 7.1 普通车 床 7.1.1 高速切 削有 色金 属工 件和 铸件时,应 佩戴 防护 眼镜,并设 置挡 屑板。7.1.2 卡爪伸 出卡 盘长 度,不应 超出卡 爪总 长的 三分 之一。装卸 卡盘 及大 的工 夹具 或卡大 型工 件 时,床面应 垫木 板,不应 在开 车的状 态下 装卸 卡盘。卡 好工件 后,立即 取下 扳手。7.1.3 加工的 棒料、圆管 长度 超过 机床尾 部时 应设 置防 护罩(栏),当 超过 部分 的长 度大 于等 于 300mm时,应 设置 有效 的支 撑架 等 防弯 装置,设 置防 护栏 或挡板,且 有明 显的 警示 标志。当卡 盘前 伸部 分 超过100mm 时 应使 用顶 尖,加工工 件的 长度 超过 工件 直径 20 25 倍 时应 使用 中 心架或 跟刀 架。7.1.4 加工偏 心工 件时 应加 平衡 铁,保 持卡 盘重 心平 衡,并紧固 牢靠。7.1.5 不应靠 近转 动的 卡盘 或胎 具观察 工件 的切 削情 况。7.1.6 表面有 键槽、方 孔的 工件 不应用 锉刀 加工。7.1.7 攻丝或 套丝 应用 专用 工具,不应 一手 扶攻 丝架(或 板牙架)一 手推 车。7.1.8 使用油 石在 刀架 上修 刀刃 时应先 停车,刀架 退出 适 当位置,应将 刀架 转过 180,不应 在刀 头和工件 之间 修刀 刃。7.1.9 在刀具 未退 离工 件前 不应 停车。DB13/T 5338 2021 5 7.2 立式车 床 7.2.1 加工不 规则 的零 件时,应 加配重 铁,保持 卡盘 平衡。所用 的千 斤顶、斜面 垫 板、垫 块等 应固 定牢靠。7.2.2 工件在 没有 夹紧 前应 慢速 点动校 正工 件,操作 者应 与旋转 体保 持足 够的 安全 距离。7.2.3 作业人 员不 应站 在旋 转台 上调整 机床 和操 作按 钮。7.2.4 加工件 外形 超过 卡盘 时,应采取 防护 措施,避 免碰 撞立柱、横 梁或 撞伤 人。7.2.5 对刀时 应缓 慢进 行,自动 对刀刀 头接 近工 件 40mm 60mm 时应 停止 自动 对刀,采用手 摇进 给。7.2.6 机床运 转中 不应 变换 工作 台的转 速和 旋转 方向。7.2.7 高速切 削时,在 铁屑 飞出 方向应 设置 防护 挡板。7.2.8 在切削 过程 中,刀具 未退 离工件 前不 应停 车。7.3 数控车 床 7.3.1 开车前 检查 卡盘 夹紧 状态,开动 前应 关闭 机床 防护 门。7.3.2 开车前 应先 试车、移 动各 轴,主 轴应 低速 旋 转 3min 5min 后 方可 换档。7.3.3 启动新 程序 或长 期未 用的 程序时,右 手作 按停 止按 钮准备,程 序在 运行 当中 手不能 离开 停止 按钮,如 有紧 急情 况应 立即 按下停 止按 钮。7.3.4 使用的 刀具 应与 机床 规定 的规格 相符,刀 具磨 损或 破损严 重时 应及 时更 换。7.3.5 加工过 程中 不应 测量、变 速,不 得擦 拭工 件,也不 能清扫 机床。7.3.6 加工过 程中 不应 打开 机床 的防护 门,接通 主电 源后 不得擦 拭机 床操 作面 板。7.3.7 工件伸 出车 床100mm 以外 时,应 在伸 出位 置设 防护 装置。7.3.8 作业中 应随 时检 查零 件夹 紧是否 牢固,使用 中心 架和 尾顶尖 时应 经常 检查 中心 架和尾 顶尖 是 否可靠。7.3.9 作业结 束后 应依 次关 掉机 床操作 面板 上的 电源 和总 电源。7.4 普通铣床 7.4.1 装、卸 工件 和刀 具前 应切 断机床 电源,将 工作 台退 到刀具 不易 磕碰 的位 置。7.4.2 拆装立 铣刀 时台 面应 垫木 板,不 得用 手去 托刀 盘。7.4.3 使用扳 手扳 螺母 装平 铣刀 时,选 用扳 手应 适当,用 力不可 过猛。7.4.4 对刀时 必须 慢速 进刀,接 近工件 时应 用手 摇进 刀,不应快 速进 刀;正在 走刀 时,不 应停 车。7.4.5 高速切 削或 间断 切削 工件 时应装 防护 板,操作 者应 佩戴防 护眼 镜。7.4.6 作业过 程中 操作 者的 头、手不应 接近 铣削 面。7.4.7 取卸工 件应 在移 开刀 具后 进行。7.5 龙门铣 床 7.5.1 工作开 始前 主轴 套应 夹紧。7.5.2 检查工 件加 工情 况时 操作 者应站 在侧 面,并且 要避 开工作 台。7.5.3 在切削 中不 应进 行主 轴变 速或换 接离 合器。7.5.4 工件应 用压 板、螺丝 或专 用工具 夹紧,使 用扳 手不 应加套 管。7.5.5 装卸刀 具时 应使 用铜 锤或 木槌轻 打,防止 刀具 碎片 飞出伤 人。7.5.6 铣切各 种工 件,特别 是粗 铣时,应先 缓慢 切削。7.5.7 移动工 作台 和刀 架时 应先 松开固 定螺 丝。7.5.8 不应在 机床 运转 中变 速,不应用 开反 车的 方法 制动 回转的 铣刀。DB13/T 53382021 6 7.5.9 铣削时 刀具 未退 出工 件前 不应停 机。7.5.10 床面在 往复 运 动 时,不应 在运动 的床 面上 站立 或乘 人。7.5.11 工作结 束后 应将 刀具 从工 作位置 退出,工 作台 移至 中间位 置。7.6 普通镗床 7.6.1 镗杆与 刀杆、刀 盘的 锁紧 销应牢 固可 靠,销子 的两 端应低 于镗 杆,不得 突出 镗杆的 旋 转 半 径。7.6.2 在卸工 件前 应检 查压 紧螺 帽是否 全部 拆除,工 件上 的活动 物品 应全 部清 除。7.6.3 使用平 旋刀 盘或 自制 刀盘 切削时,螺 丝应 紧固,不 应站在 对面 或探 头观 察。7.6.4 启动工 作台 自动 回旋 时应 将镗杆 缩回,工 作台 上不 得站人。7.6.5 机床运 转时 不应 打开 防护 门和防 护盖。7.7 数控镗 铣床 7.7.1 作业前 应试 车,移动 各轴 正常情 况下,方 可启 动主 轴。主 轴低 速旋 转 3min 5min,检查 润 滑系统工 作是 否正 常,如机 床长时 间未 开动,可 先采 用手动 方式 向各 部分 供油 润滑。7.7.2 启动新 程序 或长 期未 用的 程序时,右 手应 作好 按停 止 按钮准 备,程序 在运 行当 中手不 应离 开停止按钮,如 有紧 急情 况,应立即 按下 停止 按钮。7.7.3 回转工 作台 固定 工件 应牢 固可靠,加 工大 型工 件时 应确保 工件 安装 稳定,旋 转回转 工作 台时 注意观察 周围 是否 有障 碍物。7.7.4 不得拆 除运 动部 件的 限位 装置,不应 将限 位开 关作 停止开 关使 用。7.7.5 不应用 机床 镗杆 或滑 枕等 顶零件 进行 调整。7.7.6 机床启 动和 运转 时不 应打 开防护 门和 防护 罩。7.8 磨床 7.8.1 平面磨 床工 作台 的两 端或 四周应 设防 护栏 板。7.8.2 带电动、气 动 或 液压 夹紧 装置的 磨床 应设 置联 锁装 置。7.8.3 使用磨 削液 的磨 床应 设置 防溅挡 板。干磨 时应 配除 尘装置。7.8.4 在磨床 行程 范围 内不 应有 障碍物。7.8.5 砂轮安 装应 做到:a)选 用与 机床 主轴 转数 及 外径相 符的 标准 砂轮;b)安 装砂 轮前 应 对 砂轮 进 行检查,并 做好 静平 衡;c)安 装砂 轮的 法兰 不能 小 于砂轮 直径 的三 分之 一或 大于二 分之 一;d)法 兰盘 与砂 轮之 间应 垫 衬垫,衬垫 应能 将砂 轮卡 盘接触 面全 部覆 盖;e)砂 轮孔 径与 主轴 间配 合 要适当;f)砂 轮装 完后 应 装 好防 护 罩,砂 轮侧 面与 防护 罩内 壁之间 至少 应留 有20mm 30mm的 间隙。g)砂 轮装 好后 要经 过5min 10min 的 试运 转,确认 无 误后方 可使 用。7.8.6 干磨或 修整 砂轮 时应 佩戴 防护眼 镜和 防护 口罩。7.8.7 操作者 应站 在砂 轮旋 转方 向的侧 面,砂轮 正面 不应 站人。7.8.8 砂轮转 速不 准超 限,进给 前 应选择 合适 的吃 刀量,缓 慢 进给。砂轮 未退 离工 件时 不 应停止 转动。7.8.9 装卸、测量 工件 时应 停车 进行,并将 砂轮 退到 安全 位置。7.8.10 用金刚 石修 砂轮 时,应 用 固定架 将金 刚石 衔住,不 应用手 握。吃 刀深 度不 应 大于 0.05mm,进给量不 应大 于0.04mm/转。7.8.11 干磨工 件不 允许 中途 加注 冷却液;湿 式磨 床冷 却液 停止时 应立 即停 止磨 削,工作完 毕后 应 将砂轮空 转5min。DB13/T 5338 2021 7 7.8.12 平面磨 一次 磨多 件时,加 工件应 靠紧、垫 好,并置 于磨削 范围 之内。7.8.13 平面磨 磨削 前应 把工 件放 在磁盘 上,垫放 平稳。磨 小件时 两侧 加垫 块,检查 工件固 定牢 固 后方可作 业。7.8.14 自动往 复平 面磨 床应 根据 工件的 磨削 长度,调 整限 位挡铁 并紧 固。立轴 平面 磨在磨 削前 应 设置防护 挡板。7.8.15 使用内 圆磨 床磨 削内 孔时,砂轮 停止 转动 后方 可进 行测量。内 圆磨 磨削 中砂 轮破碎 时,不 应马上退 出,在停 止转 动后 方可进 行处 理。7.8.16 外圆磨 两顶 针应 良好。用 卡盘加 工的 工件 应夹 紧。7.8.17 细长磨 件应 用中 心架,调 整行程 应停 车进 行。磨圆 柱体时,顶 尖紧 好并 经常 加油。7.8.18 使用工 具磨 床磨 削刀 具、花键、键槽 等有 断续 的表 面时,不应 使用 自动 进给,进刀 量不 宜 过大。7.8.19 磨削较 宽的 平面 应使 用专 门的断 面砂 轮。7.8.20 用推料 棒送 磨件 时应 握紧 推料棒,不 应用 金属 棒推 送磨件。取 出工 件应 使用 推料棒,不 得 用手取。7.8.21 无心磨 床砂 轮的 上面 和后 面应加 防护 挡扳。弯 曲的 零件应 经过 校正 后方 可进 行磨削。磨 细 长零件时 应调 整支 板,使工 件位于 砂轮 中心 线以 下。7.8.22 使用顶 尖夹 紧工 件应 紧固 牢靠;使用 桃形 夹头 与拨 盘拨杆 应靠 牢;在较 薄砂 轮用侧 面磨 削时,应缓慢 进刀;油 压系 统的 磨床,往复 变向 油阀 门应 灵敏可 靠,行程 挡铁 应调 整紧固;滚 齿磨 应让 出 分齿空位;研 磨头 如用 万向 接头时,开 车前 应将 珩头 前端先 进入 工件 内。7.8.23 停止磨 削时 应使 卡盘 停止 转动,并将 砂轮 退出 以后,方可 拆卸 工件。7.8.24 工作结 束,应将 砂轮 从工 作位置 退出。7.9 刨床 7.9.1 开车前 应将 行程 限位 挡铁 位置调 整适 当,紧固 可靠,并取 下台 面上 的杂 物。7.9.2 刨床的 床面 或工 件伸 出过 长时,应设 防护 栏杆,在 栏杆内 不得 有行 人或 物品。7.9.3 工作台 面和 床面 不应 站人、存放 工具 和其 它物 品,人员不 应跨 越台 面。7.9.4 在 刨床 最大 行程 内不 应站 人,开 车后 操作 者不 得将 头、手 或身 体各 部位 伸入 工作台 运动 区域 内检查加 工情 况,不得 迎着 铁屑飞 击方 向查 看零 件。7.10 钻床 7.10.1 钻床应 设置 操作 者方 便触 及的急 停按 钮。7.10.2 夹装工 件应 牢固 可靠。钻 小件时 用工 具夹 持固 定,大件用 钳子 或压 板卡 压牢。7.10.3 装卸工 件应 将钻 台降 下或 转向一 边。长工 件要 用支 架牢固 支撑。7.10.4 用手动 钻孔、快 钻透 或锪 孔时,用力 应均 匀。7.10.5 不得用 手去 停止 转动 的钻 头。7.10.6 钻台或 横臂 上不 应放 置物 品或工 具。横臂 回转 范围 内不应 有障 碍物 和人 员。工作前 横臂 应 锁紧。7.10.7 工作结 束后 将工 作台、横 臂降到 最低 位置,主 轴箱 靠近立 柱,并卡 紧。手柄 置于非 工作 位 置。7.11 插床 7.11.1 装夹工 件和 刀具 应牢 靠,压板、垫铁 应平 稳可 靠,工件在 切削 中不 应松 动。找正工 件应 用 铜锤或木 锤敲 击,不得 用其 它金属 物敲 打。7.11.2 限位开 关应 确保 滑块 在上、下极 限 位 置准 确停 止,配重装 置应 合理 牢固,且 防护有 效。DB13/T 53382021 8 7.11.3 在运动 中不 得变 换滑 枕速 度、滑 枕行 程和 插程 位置,滑枕 调好 后应 锁紧。7.11.4 调整插 头的 工作 位置 及行 程应在 电机 停止 运转 后进 行。插 头行 程调 整后,刀 具离工 件加 工 面的上方 距离 不应 小 于30mm,离 工件 加工 面的 下面 不 应小 于5mm,并经 点动 空载 试验后,方可 正式 插削。7.11.5 插头扳 度后 应即 紧固 定位。7.11.6 选定工 作台 的纵 向进 给、横向进 给及 回转 进给 以后,应将 未选 用的 进给 方向 夹紧。在工 作 台快速移 动时,不 得同 时带 动两向 或三 向进 给。7.11.7 工件超 出工 作台 时,应将 工件的 重心 调整 到工 作台 以内。超出 工作 台过 大的 工件,应加 装 活动托架,支 撑其 超出 部分。7.11.8 操纵分 度机 构加 工时,手 柄必须 按同 一方 向转 动。7.11.9 在工作 中,操作 人员 应经 常监视 工作 台的 移动,不 准超出 范围;不 得登 上工 作台;在检 查 进给和看 线时,应 避开 机床 运动范 围 7.11.10 直线运 动纵、横 向和 圆周 运转的 工作 台,不允 许三 种动作 同时 进行。7.11.11 工作中 头、手不 应伸 到插 头下面。操 作者 应站 在插 刀切削 方向 的侧 面。7.11.12 有切削 飞射 加工 时应 佩戴 防护眼 镜,并在 切削 飞射 方向上 加设 挡板。7.12 拉床 7.12.1 操作者 不应 对着 拉刀 站立。7.12.2 工作中 操作 者要 注意 观察 压力的 变化,出 现声 响异 常、振 动或 爬行 等现 象时,要及 时调 整 拉床和刀 具。7.12.3 未经用 拉 刀 粗拉 的工 件,不准用 拉刀 直接 进行 精拉。7.12.4 每次拉 削后,应 及时 清除 拉刀上 的残 屑。7.12.5 拉刀应 吊挂 在专 用架 上,不得依 靠墙 壁或 其他 物体 放置。7.12.6 清除铁 屑应 在停 车后 用毛 刷清除,不 得用 嘴吹。7.13 锯床 7.13.1 锯条应 有防 护罩,运 转中 防护罩 不应 打开。7.13.2 上锯片 时应 检查 锯片 不应 有裂痕,调 正拧 紧后 方可 开车。7.13.3 锯切工 件应 夹紧,有 液压 装置的 锯床,应 根据 材料 形状和 大小 调整 好夹 具和 油压。7.13.4 加工长 料应 用托 架支 撑,托架高 度应 与材 料高 度一 致,不 应以 木箱 或其 它物 品替代 支架 使 用。7.13.5 锯料前 应了 解工 件的 材质,不应 锯切 淬火 的金 属材 料、高 速钢、合 金工 具钢。7.13.6 进刀应 缓慢 进 行,不 得快 速进刀。7.13.7 锯切材 料时,操 作者 应站 立在锯 条的 侧面 操作,不 应正面 低头 观察 锯口。7.13.8 锯好的 料应 码放 整齐 或放 入料盘 内。料棒 存放 时两 侧应加 斜垫。7.14 线切割 机床 7.14.1 装卸工 件、定位、校 正钼 丝和擦 拭机 床时,应 关闭 丝筒电 源和 脉冲 电源。7.14.2 加工过 程中 不应 用手 或导 体接触 钼丝 或工 件,也不 应用湿 手接 触开 关或 其他 电器部 分。7.14.3 加工淬 火工 件时 应装 夹牢 固,以 免应 力释 放,工件 飞出。7.15 齿轮加 工机 床 7.15.1 搭配挂 轮时 应切 断总 电源。7.15.2 挂轮架 内不 应有 工具 和杂 物,根 据齿 轮铣 削宽 度调 整好刀 架行 程挡 铁。7.15.3 根据齿 坯调 整插 齿刀 行程,保证 插齿 刀有 足够 的空 行程量,不 碰刀。DB13/T 5338 2021 9 7.15.4 刨刀装 夹时,用 对刀 板检 查刨刀 的安 装高 度和 长度 是否合 适,防止 两刨 刀擦 过相碰。7.15.5 工具夹 紧力 应符 合机 床标 牌的规 定,压力 达不 到规 定,不 可以 工作。7.15.6 床鞍每 次移 动位 置后,应 紧固牢 靠。7.15.7 工作完 毕后,应 将刀 架退 回原位,操 纵手 柄置 于非 工作状 态。7.16 加工中 心 7.16.1 启动新 程序 或长 期未 用的 程序时,右 手应 作好 按停 止 按钮准 备,程 序在 运行 当中 手不应 离开 停止按钮,如 有紧 急情 况,应立即 按下 停止 按钮。7.16.2 加工区 域周 边应 设置 固定 或可调 式防 护装 置,换刀 区域、工件 进出 的联 锁装 置或紧 固装 置 应牢固、可靠。7.16.3 工作中 应关 闭防 护门,在 加工过 程中 防护 门不 应打 开。7.16.4 不应随 意打 开电 器柜 或接 触电器 柜中 的电 气元 件。7.16.5 除找正 外,镗杆 不应 伸出 到最大 长度,工 作过 程中 镗杆伸 出应 尽可 能短。7.16.5.1 机床接 通主 电源 后不 得擦 拭操作 面板。7.16.6 工作完 毕后,将 各部 件调 整到正 常位 置,关闭 操作 面板上 的电 源和 总电 源。8 应急措施 8.1 发生事 故后,现 场人 员应 立即关 闭设 备,按下 急停 按钮,切断 气、电 等动 力 源,并 向现 场负 责人或安全 管理 人员 报告。8.2 按照事 故现 场处 置方 案规 定的程 序和 措施 实施 应急 救援行 动,做好 人员 救护,防止 事故 扩大。8.3 事故发 生后,应 保护 好事 故现场,协 助做 好事 故调 查。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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