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ICS 13.100 A 90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 13/T 3020 2018 京津冀高 速公路智 能管理与 服务 系统技术 规范 Specification of Beijing-Tianjin-Hebei expressway intelligent management and service system 2018-04-16 发布 2018-06-01 实施 河 北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发布 DB13/T 3020 2018 I 前 言 为推进 京津 冀协 同发 展战 略实施,北 京市 质量 技术 监督局、天 津市 市场 和质 量监督 管理 委员 会、河北 省 质量 技术 监督 局共 同组织 制定 本地 方标 准,在京津 冀区 域内 适用,现 予发布。本标准 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 规则 起草。本标准 由河 北省 交通 运输 厅提出 并归 口。本标准 起草 单位:河 北省 高速公 路管 理局 指挥 调度 中心、北京 交科 公路 勘察 设计研 究院 有限 公 司。本标准 主要 起草 人:左海 波、曹 利民、石 淑珍、王 群彦、徐东 彬、贾浩 然、吕南航、邹 杰、鲁 建领、耿 海路、于 加晴、赵 建东、顾思 思、何培 舟、高海龙、盛 刚、孙玮、张 树杰、郑豆 豆、杨晓 寒、刘见振、王 黎、朱建 军、李金蔚、王 倩、周兰 孙、蔚静婷、于 文杰。DB13/T 3020 2018 1 京津冀高 速公路 智能管理 与服务 系统技术 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 规定 了京 津冀 高速 公路智 能管 理与 服务 系统 的总体 要求、协 同管 理平 台、信 息采 集、信 息传输和 公众 出行 服务。本标准 适用 于京 津冀 新建 高速公 路 智 能管 理与 服务 系统,用以 指导 省界 邻近 范围内 高速 公路 智能管理与 服务 系统 的实 施、维护及 管理。改 扩建 高速 公路 智 能管 理与 服务 系统 可参考 本标准。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件 对 于本 文件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凡 是注 日期的 引用 文件,仅 注日 期的版 本适 用于 本 文件。凡 是不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其最 新版 本(包括 所有修 改单)适 用于 本文 件。GB/T 22239 信 息系 统安 全等级 保 护 基本 要求 GB/T 23828 高 速公 路LED 可变信 息标 志 JT/T 456 高速 公路 监控 系统交 通数 据库 报表 格式 JTG B01 公路 工程 技术 标 准 JTG D70/2 公 路隧 道设 计 规范 第二 册 交通 工程 与附属 设施 JTG D80 高速 公路 交通 工 程及沿 线设 施设 计通 用规 范 JTG/T D70/2-01 公 路隧 道照明 设计 细则 JTG/T D70/2-02 公 路隧 道通风 设计 细则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3.1 省级路 网中 心 provincial highway monitoring center 由北京 市、天津 市和 河北 省人民 政府 交通 运输 主管 部门或 公路 管理 机构 设立 的,负 责本 省(市)高速公 路路 网管 理与 服务 的专门 部门。3.2 协同管 理平 台 coordination management platform 部署于 省级 路网 中心,实现 京津 冀三 地间 跨省(市)高速 公路 网 数 据交 换、日常交 通协 调管 理、突发 事件 应急 协同 与公 众出 行信息 共享 发布 等的 管理 平台。3.3 路网监 测点 highway monitoring point DB13/T 3020 2018 2 对 省界 邻近 范围 内高 速公 路 网整 体运 行状 态有 重要 影响的 重要 路段(易 拥堵 路段、突发 事件 多 发路段、恶 劣气 象条 件频 发 路段、长 下坡 路段 等)、大型桥 梁、长 大隧 道、互 通立交、收费 站、治 超站、服务区、停 车区 等高 速公 路节点 和路 段。3.4 交通 突 发事 件 traffic emergency 由自然 灾害、交 通运 输生 产事故、公 共卫 生事 件、社会安 全事 件等 引发 的造 成或者 可能 造成 高 速公路出 现中 断、阻塞、重 大人员 伤亡、大 量人 员需 要疏散、重 大财 产损 失、生态环 境破 坏和 严重 社 会危害,以及 由于 社会 经济 异常波 动造 成重 要物 资、旅客运 输紧 张需 要交 通运 输部门 提供 应急 运输 保 障的紧急 事件。4 总体要 求 4.1 一般要 求 4.1.1 京津冀 高速 公路 智能 管理 与服务 系统 由协 同管 理平 台构成,其 建 设实 施应 符合 国家规 定的 基 本建设程 序、京津 冀发 展规 划及建 设要 求。4.1.2 协同管 理平 台宜 作为 独立 系统存 在,应与 省级 路网 中心系 统进 行物 理隔 离。协同管 理平 台之 间进行省 界邻 近范 围内 高速 公路 网 运行 信息、日 常交 通协调 管理 信息、公 众出 行服务 信息 等数 据的 交 互与共享,实 现交通 突发 事件 的协同 联 动和 应急 处置 等。4.1.3 省级路 网中 心系 统为 协同 管理平 台提 供数 据支 撑,执 行京津 冀智 能管 理与 服务 系统的 路网 协 同管理功 能。4.2 系统运 营管 理 4.2.1 省级路 网中 心 应 加强 高速 公路智 能管 理与 服务 系统 的运行 管理、维 护管 理、数 据管理 和安 全 管理等,保障 系统 的正 常运 行与信息 互 联互 通。4.2.2 京津冀 高速 公路 智能 管理 与服务 系统 应采 用交 通行 业统一 的密 钥安 全认 证服 务体系 对数 据交互进行 保护,确 保交 互数 据的真 实性 和抗 抵赖 性。4.2.3 京津冀 高速 公路 智能 管理 与服务 系统 的安 全保 护体 系 应符 合GB/T 22239 规定。4.2.4 京津冀 高速 公路 智能 管理 与服务 系统 的传 输网 络应 充分利 用行 业内 外各 类通 信传输 资源,按 照“公专 结合”的 方式 进行 组网和 联网,可 通过 省界 收费站 实现 三地 信息 的互 联互通。4.2.5 京津冀 高速 公路 智能 管理 与服务 系统 的信 息发 布 按 照交通 运输 部和 省级 人民 政府交 通运 输主管部门 的有 关规 定 执 行。4.3 信息采集 与 发布 4.3.1 京津冀 高速 公路 智能 管理 与服务 系统 信息 采集 的内容 主要 包括 高速 公路 基础 信息、应 急资 源 信息、路 网运 行信 息等,应 符合JT/T 456、交 通运 输 部 2012 年第 3 号公 告的 规 定。4.3.2 信息采 集设 备配 置应符合JTG B01、JTG D80 以及 交 通运输 部2012 年第3 号 公 告的规 定。DB13/T 3020 2018 3 4.3.3 本标准 只对 道路 主线 信息 采集系 统进 行规 范,隧 道相 关系统 和设 备技 术要 求参 照国家 和本 省 有关标准 规范 执行。4.3.4 京津冀 高速 公路 智能 管理 与服务 系统 信息 发布 的内 容主要 包括 对公 众出 行具 有参考 作用 的 路网运行 状态、交 通突 发事 件、路 网环 境、路径 规划 等服务 信息。4.3.5 京津冀 高 速 公路 智能 管理 与服务 系统 应充 分利 用 信 息技术 和人 工手 段,及 时、准确、全 面地 报送和发 布出行 服 务信 息,并积极 探索 与实 践形 式多 样的信 息发 布方 式和 服务 内容。4.4 路网协 调管 理 4.4.1 统一省 界邻 近范 围内 高速 公路网 运行 参数,通过 协同 管理平 台开 展高 速公 路网 信息和 出行 服 务信息的 交互 与共 享,实现 路网运 行协 调与 指挥 管理。4.4.2 按照职 责和 管辖 范围 报送 或下达 路网 协调 指令 信息,做好 协调 指令 的落 实工 作。4.4.3 开展省 界邻 近范 围内 高速 公路网 信息 传输 通道 的协 调管理。4.4.4 协调 相 关路 段利 用车 道告 示牌、可 变 信 息标 志、出 行 服务网 站、交 通广 播等 服 务手段 进行 同步信息告 示。4.5 路网协 同应 急处 置 4.5.1 省级路 网中 心 应 依据 交通 运输 部2012 年第 3 号公 告、交公 路发2009226 号 公告、交应 急发201084 号公 告的 规定,开展路 网运 行态 势评 估、交通 突 发事 件预 测预 警等 工作,共 同科 学制 定灾 害性天气、地 质灾 害等 京津 冀 路网 运行 预报 预警 内容 和级别。4.5.2 省级路 网中 心 应 协同 制定 三地公 路网 交通 事件 应急 预案,开展 交通 突发 事件 应急处 置工 作,以及 路网 运行 统筹 调度、交 通组织 和疏 导、应急 抢修 保通等 事项 的组 织与 协调 工作。4.5.3 省级路 网中 心 依 托部 署在 本地的 协同 管理 平台 对三 地路网 实施 协同 调度 指挥 的具体 执行 工 作,配合 有 关部 门对 局部 拥堵 路段进 行交 通分 流和 疏导,保障 三地 路网 运行 畅通。其主 要职 责包 括但 不 限以下几 个方 面:a)建立 省 界邻 近范 围内 高速 公路 保 畅协 调联 动、联络 机制,针对 重大 节假 日、交通突 发事 件 等不同情 况,制定 相应 联勤、联动 应急 预案,适 时组 织联合 演练,增 强突 发事 件处置 能力 和 联动效率,保 障省 界收 费站 口车辆 安全 快速 通行;b)建立 省 界邻 近范 围内 高速 公路 信 息直 联互 通机 制和 联络机 制,确保 交通 突发 事件、治理 超限车辆 信 息及 时交 换、共 享,实现 24 h 随时 信息 互通;遇交通 事故、恶 劣 天气、突发事 件、保障任务 等情 况,第一 时间 将信息 通告 对接 路段;在 重大节 假日、重 大活 动、道路施 工等 可 预见引起 公路 阻断 的情 况下,提前 将本 路段 相关 情况 通告对 接路 段;c)有代发 卡业 务的 省界 主线 收费站,建 立收 费人 员管 理和设 备设 施自 查互 查及 时维修 机制;加强双方 收费 人员 管理,确 保代发 卡操 作录 入信 息完 整准确,做 好通 行卡 的管 理,避 免通 行 卡流失;做 好相 邻收 费站 发 卡设备 的监 测、维 护工 作,双 方确 定24 h 设 备维 修 联系人,确保 故障设 备12 h 内 修复;如 故 障严重 不能 及时 修复 的,及时采 取设 置提 示标 志、增设临 时设 备 等措施,避免 因 设 备故 障 影 响收费 站畅 通;d)建立三 地联 席会 议、共同 研究制 定联 动制 度、保畅 机制,使 省 界邻 近范 围内 高速公 路网形成协作整 体,保障 安全 畅通。DB13/T 3020 2018 4 5 协同管 理平 台 5.1 一般规 定 5.1.1 平台应 适应 京津 冀高 速 公 路联网 运行 服务 的模 式,同时满 足 交 通运 输 部 2012 年第 3 号公 告 的要求。5.1.2 平台应 在统 一的 功能 框架 下进行 研发 和部 署,满足 京津冀 高速 公路网 协同 联动、数 据交 互与 共享的功 能要 求。5.1.3 平台与 省级 路网 中心 之间 的网络 通信 应遵 循 交 通运 输部2012 年第3 号 公告 中 关于 信 息传 输格式和传 输内 容的 约定,应 采用国 际通 用 的TCP/IP 网 络通信 规约。5.1.4 平台软 件应 采用 模块 化结 构,具有 可修 改性、有 效 性、可靠 性、可理 解性、可维护 性、可 适应性、可 移植 性、可追 踪性 和可互 操作 性。5.1.5 平台软 件编 制过 程应 明确 信息传输 内 容、传输 结构 和加密 协议,确 保各 级平 台之间 的信 息互 通与信息 安全。5.1.6 平台软 件编 制、使用、升 级、维护 过 程中,应 严格 遵守国 家法 律、法规 及相 关的标 准规 定。5.2 平台总 体要 求 5.2.1 平台宜 采用 数据 层、支撑 层、应 用层 三层 体系 结构,能够 通过 分配 权限 控制 用户对 业务 功 能、数据的 访问。其 主要 内容 包括:a)第一层 应为 数 据 层,即协 同管理 平台 软件 中的 各类 数据库;b)第二层 应为 支撑 层,即应 用支撑 环境,包 括中 间件 等;c)第三层 应为 应用 层,主要 包括协 同管 理平 台的 业务 软件。5.2.2 平台软 件应 有容 错程 序,保证系 统出 现小 故障 时,不至于 重新 启动 或死 机。应具有 迅速 重新 编排及输 入更 新模 块的 能力,不需 要产 生一 个全 新的 系统。5.2.3 平台软 件之 间的 传输 数据 均应确 保其 数据 的有 效性,平台软 件应 加强 对数 据整 理和数 据传 输 的监控。5.2.4 平台服 务器 和工 作站 宜采 用支持 跨平 台的 常用 操作 系统。操作 系统 应具 备高 水平的 系统、网 络和事务 安全 功能,具 有多 任务处 理能 力,具备 内存 管理和 系统 管理 功能,提 供多级 系统 容错 能力。5.2.5 平台软 件开 发工 具应 采用 适合硬 件平 台特 点、面 向 对象的 可视 化开 发工 具;并具有 开发、修正应用软 件的 能力,每 一变 更过程 都伴 随产 生一 个定 义清楚 的程 序,跟踪 变更 路径和 结果,同 时提 供 新版的标 识,以便 安装 及维 护。对 于 GIS 开 发平 台,应选用 全组 件 式GIS 软件 开发平 台作 为基 础 GIS 软件平台,支 持空 间数 据库 管理,实行 空间 数据 和属 性数据 的一 体化 管理。5.2.6 根据平 台软 件的 内容,系 统应采 用定 期更 新和 实时 更新相 结合 的原 则进 行数 据更新 与维 护,其中需要 实时 更新 的数 据主 要为各 外场 设备 采集 数据,定 期 更新 的数 据主 要是 接收下 级上 传数 据。协同管理平 台 应 建立 数据 及系 统更新 维护 日志:包 括更 新维护 内容、更 新时 间、操作人 员、操作 实施 时 间等内容。5.2.7 平台软 件处 理优 先级 应符 合以下 技术 要求:DB13/T 3020 2018 5 a)最高级 别:报警、突 发事 件和人 工手 动操 作;b)较 高级 别:信息 采集、处 理和控 制命 令执 行任 务;c)中级别:图 形显 示、数据 编辑和 执行 管理;d)低级别:报 表处 理。5.3 平台设计 要求 5.3.1 平台软件 应 具备 京津 冀高 速 公路 网运行 监 测与 分析、协 调管 理、交 通突 发事 件 预测预 警、应急会商与 处置、信 息发 布、信息展 示、网络 管理、数 据交换 等核心 功 能。5.3.2 平台数 据库 管理 系统 宜在 省级路 网中 心 的 统筹 下统 一选型,应 具有 系统 参数 配置、数据 库历 史记录备 份、数据 库灾 难性 恢复、日常 维护、用 户管 理、数 据库 安全 性、系统 管理 和 对时 设定 等功 能,符合现 行相 关标 准和 联网 发展的 要求。5.4 中间 件 系统 技术 要求 5.4.1 平台 宜 采用 服务 集成 中间 件、数 据集 成中 间件 以及 消息中 间件 等 中 间件 技术,实现 京津 冀高 速公路智 能管 理与 服务 系统 跨平台、跨 操作 系统 之间 的数据 交换。5.4.2 中间件 系统 宜在 省级 路网 中心 的 统筹 下选 择成 熟可 靠的商 用产 品,应 满足 安 全性、健 壮性、开放性、可扩 展性、高 性能 和可管 理性 等原则。5.4.3 中间件 的监 控和 管理 界面 设计应 直观、易懂,集中 监 控 管理 应提 供基 于浏 览器 的操作 方式,并能灵活 地部 署在 用户 选择 的计算 机系 统上。5.4.4 服务集 成中 间件 应 提 供交 互通信 的基 本功 能,主 要 包括信 息接 入与 通信、路 由与转 换、监 控管理、服 务配 置等 功能。5.4.5 数据集 成中 间件 应 应 提供 运行时 服务 的基 本功 能,主要包 括 数 据接 入层、数 据处理 层、数 据输出层和 应用 接口 等功 能。5.4.6 消息中 间件 应 提 供异 步传 输、断 点续 传、本地 监控、远程监 控、集中 监控 和监 控管理 等基 本 功能,应 提供 一组 可用 于开 发的 API 包,以 及 C、C#、C+和 Java 等 开发 接口,方便 用户 使用 多种 计 算机语言 进行 应用 开发。6 信息采 集 6.1 视频监 控设 备 6.1.1 视频监 控设 备 应 具备 低照 度、超 宽动 态、巡 航、背 光补偿、强 光抑 制、电 子 防抖和 统一 网管 等功能,重点 路段 宜采 用具 有夜视 功能 的视 频监 控设 备。6.1.2 高速公 路沿 线应 采用 枪式 高清摄 像机;收 费广 场、服务区、停 车区 入、出口 宜采用 枪式 高清 摄像机,场区 宜采 用球 型高清 摄像 机。6.1.3 省界邻 近范 围内 高速 公路 主线宜 按照 不大 于 1 km 间 距设置 两台 摄像 机(其中 一台为 遥控 枪式高清 摄 像机),重点 路段 应加密 设置 摄像 机。6.1.4 摄像机 应包 含防 雷接 地装 置,并 采用 立柱 安装,且 安装高 度不 宜低于 10 m。DB13/T 3020 2018 6 6.2 交通信 息检 测设 备 6.2.1 交通信 息检 测设 备应 具备 交通量、车 速、占 有率 等 检测 功 能,对交 通量、平 均速度、时 间占 有率和拥 挤路 段 长 度等 主要 交通参 数检 测精 度应 不低 于 95%。6.2.2 避险车 道应 设置 交通 信息 检测设 备,特大 桥的 两端 宜设置 交通 信息 检测 设备,设置 处应 避免 其它设备 或物 体对 其产 生干 扰。6.2.3 在易拥 堵、易 发生 重大 突 发事件、气象 条件 恶劣 等 路段,宜 按照 平均 间距 不 大于 2km 设 置交 通信息检 测设 备,重点 路段 宜加密 设置 交通 信息 检测 设备。6.3 环境检 测设 备 6.3.1 应根据 高速 公路 沿线 气象 状况合 理选 择单 要素 或多 要素组 合 的 环境 检测 设备,具备大 气温 湿 度检测、风向 风速 检测、降 水检测、能 见度 检测、路 面温湿 度检 测、路面 结冰 检测等 功能。6.3.2 环境检 测设 备宜 设置 在恶 劣气候 多发 区段,布 设位 置应能 反映 高速 公路 沿线 的气象 特征,应 考虑周边 无高 大乔 木林、大 范围稠 密灌 木林 和建 筑物 的阻挡,应 不受 烟火 源及 强光源 直射 光、反射 光 的污染等。6.3.3 重点路 段以 及 7 级以 上阵 风多发、且对 行车 安全 影响 严重的 地点 或区 段应 设置 风速风 向检 测 器和路面 状况 检测 器。6.3.4 多要素 环境 检测 设备 布设 间距宜 小 于 30 km,应 根据 当地气 象条 件合 理配 置检 测要素。在 浓 雾多发路段 应 设置 能见 度检 测器,能见 度检 测器 宜按 照 10 km 15 km 间 距设 置。6.3.5 环境检 测设 备安 装高 度不 宜低 于 3 m。6.4 收费站 拥堵 检测 6.4.1 收费站 拥堵 检测 系统 应与 道路交 通量 检测 系统 相互 结合,共同 实现 高速 公路 拥堵检 测、预警 与应急处 置决 策支 持。6.4.2 主线收 费站 以及 交通 量较 大、易 发生 拥堵 的收 费站 出口广 场应 具备 拥堵 检测 功能,宜考 虑 200 m 拥堵 预警 需求,充 分利 用已有 设备 提供 实时 视频 图像。6.4.3 拥堵检 测系 统在 本省(市)整体规 划和 技术 要求 的基 础上,可根 据自 身建 设实 际 选择检 测设 备,但应兼 顾整 体性、统 一性、系统 性和 先进 性,并保 证数据 接口 与数 据格 式的 一致性,以 及与 协同 管 理平台系 统的 互联 互通。7 信息传输 7.1 一般规定 7.1.1 京津冀 高速 公路 信息 传输 系统的 建设 应在 系统 规模、技术 体制、联网 模式 等方 面充分 依托 各 省(市)内已 有高 速公 路通 信系统,在 不具 备有 线传 输条件 下,可通 过无 线通 信网、租用 公网 等方 式 进行传输,并 符合 国家、通 信行业 及各 省(市)相关 标准。DB13/T 3020 2018 7 7.1.2 信息 传 输内 容包 括 本 标准 相关 系 统的 数据 和视 频。其中,数据 传输 主要 为沿线 交通 信息 检测 数据、环 境检 测数 据、收费 站拥堵 检测 数据、交 通事 件应急 处置 数据、高 速公 路 WiFi 信 息服 务系 统数 据等提供 传输 链路;视 频传 输为 沿 线道 路监 控视 频 提 供传输 通路。7.2 基本要 求 7.2.1 京津冀 高速 公路 信息 联网 应涵盖 省界 邻近 范围 内的 高速公 路,以 及其 他需 要进 行信息 互联 的 高速公路。7.2.2 京津冀 高速 公路 的 信 息传 输 模式 以高 速公 路省 界收 费站光 纤对 接通 信为 主,辅 以必要 的无 线 通信技术。7.2.3 信息传 输系 统在 遵循 交通 行业统 一技 术要 求的 基础 上,可根 据各 省(市)实际 情况选 择通 信 设备,但 应保 证通 信协 议、地址、接口 方面 的一 致性 和系统 的互 联互 通,并兼 顾传输 系统 统一 性、安全性和先 进性。7.3 技术要 求 7.3.1 省级路 网中 心系 统 将 需要 互联的 交通 信息 检测 数据、环 境检 测数 据、收 费站 拥 堵检测 数据、交通事件 应急 处置 数据、道 路监控 视频 传输 至 协 同管 理平台,为 京津 冀高 速 公 路运营 管理 者、道路 使 用者以及 社会 公众 等诸 多方 面提供 快速、安 全、有效 的数据 信息 服务。7.3.2 从省级 路网 中心 系统 至协 同管理 平台 的图 片应 采 用JPG 格 式,视频应 采 用 H.264 编 码,但 不允许视频 进行 二次 编码。8 公众出 行服 务 8.1 一般规 定 8.1.1 公众出 行服 务宜 通过 可变 信息标 志、WiFi 信 息服 务 系统、出行 服务 网站、交 通广播、微 信、APP 等 多种 服务 手段,积 极共享 相关 业务 部门 和气 象、交 警、百度 地图、高 德地图 等第 三方 部门 的信息,为 公众 及时 提供 沿线 的交通、气 象等 信息 服务。8.1.2 公众出行 服 务系 统可 根据 各省(市)实 际选 择 服 务 手段,但应 兼顾 整体 性、统一性、系 统性 和先进性,并 保证 京津 冀高 速公路 联网 数据 接口 与数 据格式 的一 致性 和系 统的 互联互 通。8.1.3 京津冀 高速 公路 信息 互联 范围内 的公 众出行 服 务系 统均应 纳入 高速 公路 智能 管理与 服务 体系范围,省级 路网 中心 拥有 公众出行 服 务系 统 信 息发 布的最 高优 先级。8.1.4 公众出行 服 务系 统 以 分布 式为主,同时 又具 备集 中 协调、统 一发 布 的 功能;省 界邻近 范围 内高速公路 发生 重大 突发 事件 时,省 级路 网中 心 可 直接 进行信 息发 布。8.2 可变信 息标 志 8.2.1 可变信 息标 志 可 向公 路上 的司乘 人员 提供 省界 邻近 范围内 高速 公路 运行 状态、交通 突发 事 件、环境检 测、出行 服务 等各 种信息,同 时对 交通 流进 行合理 诱导,发 布限 速、限行、诱导 等信 息,使 交通处于 最佳 运行 状态。8.2.2 可变信 息标 志主 要包 括门 架式可 变信 息标 志、悬 臂 式可变 信息 标志、立柱 式 可变信 息标 志、服务区信 息发 布板 四类。门 架式可 变信 息标 志包 括收 费天棚 信息 标志、主 线门 架式可 变信 息标 志、收 费DB13/T 3020 2018 8 广场门 架式 可变 信息 标志 等;服 务区 信息 发布 板主 要包括 室外 悬挂 可变 信息 标志、立柱 式可 变信 息 标志、室 内液 晶显 示器 等。8.2.3 可变信 息标 志 由 各路 段进 行日常 管理 与控 制,省 级路 网中心 可 在 突发 事件 的情 况下根 据三 地 交通信息 共享 需求 下 发 同步 信息指 令。8.2.4 省界高 速公 路入 口侧、高 速公路 相接 的 枢 纽互 通前 宜设置 门架 式可 变信 息标 志,普 通互 通出 口前、收 费站 广场 入口 前宜 设置悬 臂式 可变 信息 标志,服务 区入 口、特大 桥前 应 设置 悬臂 式可 变信 息 标志,服 务区 的场 区 宜 设置 全彩可 变信 息标 志。8.2.5 严禁可 变信 息标 志与 安全 标志牌 或其 他设 施相 互遮,且 宜避 开不 利于 施工 安装 和维护 的高 填 方区和挖 方区。8.3 高速公 路WiFi 信息 服务 系 统技术 要求 8.3.1 省界邻 近范 围内 高速 公路 服务区(停 车区、加 水站)应 建 设高 速公 路 WiFi 信 息服务 系统,确保无线 信号 覆盖 整个 服务 区(加 油站 除外),为高 速 公路内 部各 部门 及广 大出 行者提供 无 线信 息 服 务。8.3.2 高速公 路WiFi 信息 服务 系 统 应具 有较 强 可 扩充 性、可靠性 及后 备功 能,易于 升级 和 维护,局部故障 不影 响其 他部 分正 常工作,兼 容性 强。8.3.3 高速公 路WiFi 信息 服务 系 统 由省 级路 网中 心系 统 和 服务区 系统 组成,省 级路 网中心 系统 应具备信息 收集、编 辑、传输 等功能。服 务区 系统 应由 省级路 网中 心系 统统 一管 理,应 可接 收上 级系 统 发送的数 据和 图像,并 为出 行者的 终端 设备 提供 无线 网络和 访问 通道 等功 能。8.3.4 省级路 网中 心系 统 应 配置 无线应 用服 务器、无线 应 用工作 站、交 换机 等设 备。无线应 用服 务器应负责 从现 有的 监控 系统 内获取 数据、图 片,编辑 存储后,下 发至 各个 服务 区,同 时处 理各 个服 务 区上传的 访问 请求。8.3.5 服务区 系统 应由 室外 无线 接入设 备、室 外无 线双 向 接入设 备、室 内无 线接 入 设备、交 换机 以及传输光 缆、电缆 等 组 成,出行者 应能 使用 服务 区提 供的无 线网 络,快速、准 确地接 入 省 级路 网中 心 的公众出 行服 务 网 站。8.4 公众出 行服 务网 站 8.4.1 公众出 行服 务网 站应 满足 公众“出行 前”了解 京津 冀 实时 高速 公路 网交 通运 行信息、“出行后”进 行信 息反 馈 的 需求,由省 级路 网中 心统一 实 施和运 营。8.4.2 公众出 行服 务网 站 应 发布 省界邻 近范 围内 高速 公路 交通拥 堵、交通 突发 事件、占道施 工等 路况信息;给出 已经 或将 要阻 断道路 的替 换出 行路 线建 议;以 地图 形式 展现 京津 冀高速 公路网 运行 状况,其动态 信息 来源 于 信 息采 集设施 实时 采集 的数 据;可 按区 域、按线 路的 路况 查询等。8.4.3 公众出 行服 务网 站 应 提供 京津冀 高速 公路 基础 设施(包括 道路 设施、收 费站、客运 站点 等)、服务设 施(包括 服务 区、加油站、汽 车维 修站、汽 车租赁 公司、驾 校等)出 行资源 查询;提 供水 路、铁路、航空 出行 资源(包 括场站 位置、基 本情 况、联系方 式等)的 信息 服务。8.4.4 公众出 行服 务网 站 应 提供 三地未来 24 48 h 的道 路 气象状 况及 预报(可 通过 气象局 提供)。8.5 交通广 播 DB13/T 3020 2018 9 8.5.1 交通广 播系 统 的 建设、运 营和维 护工 作应 由 京 津冀 三地 省 级路 网中 心 统 筹规 划,应 充分 利用 已有的高 速公 路沿 线基 础设 施。8.5.2 交通广 播 系 统宜 采用 大功 率广电 发射 台基 站与 公路 沿线小 功率 广播 基站 相结 合的方 式建 设。8.5.3 交 通广 播 宜 全省 覆盖,并 应保证 覆盖 省界 邻近 范围 内高速 公路 的收 听效 果,对于覆 盖效 果不 理想的路 段应 适当 增加 路侧 广播发 射基 站,在多 条路 网密集 以及 有并 行路 网区 域,可 按照 尽量 覆盖 最 大区域的 原则 建设。8.5.4 广播发 射基 站的 建设 应充 分考虑 高速 公路 交通 流量,对于 交通 流量 小的 山区 高速公 路,覆盖 密度 可适 度减 少。8.5.5 应充分 利用 交通 行业 通信 专网、运 营商 的通 信公 网、以及广 电部 门的 国家 应急 广播网 路,经济合理 地 实现 交通 行业 部、省两级 中国 高速 公路 交通 广播系 统的 互联 互通;交 通信息 与广 电信 息的 互 联互通可 利用 公路 沿线 布设 的通信 专网 和卫 星两 个通 道实现;应 同时 遵守 现行 国家、交通 运输 行业、广电行业 相关 技术 标准。DB13/T 3020 2018 10 参考文 献 1 交 通运 输部2009 年第226 号公 告 公路 交通 突发 事件应 急预 案 2 交 通运 输部2010 年第84 号公 告 交通 运输 突发 事 件信息 报告 和处 理办 法 3 交 通运 输部2011 年第13 号公 告 收费 公路 联网 电 子不停 车收 费技 术要 求 4 交 通运 输部2012 年第3 号公告 高 速公 路监 控技 术要求、高 速公 路通 信技 术要求、公 路网 运行监测与 服务 暂行 监控 技术 要求 5 交 公路 发【2009】226 号 公 路交 通突 发事 件应 急预案 6 DB12/T 635 高 速公 路网运 行监 测与 服务 技术 要求 7 DB13/T 2202 高速 公 路智能 管理 与服 务系 统技 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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