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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223 贵州省黔西南州地方标准 DB5223/T 8.22020 精准扶贫 大数据平 台 第2 部分:贫困户 识别指标 体系 2020-09-30 发布 2020-09-30 实施 黔西南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ICS 35.240 CCS L 70DB5223/T 8.22020 I 目 次 前言.II1 范围.1 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1 3 贫困户 识别 方法.1 4 贫困户 识别 指标 体系.1 5 贫困户 识别 程序.5 6 贫困户 信息 采集.6 7 贫 困户 信息 动态 管理.7 DB5223/T 8.22020 II 前 言 本部分 按照GB/T 1.1-2009 标准 化工 作导 则 第1部 分:标 准的 结构 和编 写 的规定 起草。DB5223/T 8 精 准扶 贫大 数据平 台 分为 五个 部分:第1部分:功能 建设 规范;第2部分:贫困 户识 别指标体 系;第3部分:贫困 户脱 贫退出管 理规 范;第4部分:扶贫 项目 资金管理 规范;第5部分:项目 投标 人信用管 理规 范。本部分 为DB5223/T 8 的第2 部分。本部分 由黔 西南 州扶 贫开 发办公 室提 出。本部分 由黔 西南 州大 数据 发展管 理局 归口。本部分 起草 单位:黔 西南 州大数 据发 展管 理局、黔 西南州 扶贫 开发 办公 室。本部分 主要 起草 人:龙声 卫、余 泽漱、刘 钦、罗谦、华维、刘 迪、陈航 宇、段太勋、姜 仕松。DB5223/T 8.22020 1 精 准扶贫 大数据平 台 第 2 部分:贫困户 识别指 标体系 1 范围 DB5223/T 8 的本 部分 规定 了精准 扶贫 大数 据平 台贫 困户的 识别 方法、识 别指 标体系、识 别程 序、信息采集 及信 息动 态管 理。本部分 适用 于精 准扶 贫大 数据平 台贫 困户 的识 别认 定。注:在不引起混淆的情况下,本部分中的“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简称为“平台”。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对 于本 部分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凡 是注 日期的 引用 文件,仅 所注 日期的 版本 适用 于本 部分。凡 是不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其最 新版 本(包括 所有的 修改 单)适用 于本 部分。GB 5749-2006 生活 饮用 水卫生 标准 建办村 函2018172 号 农 村危房 改造 基本 安全 技术 导则 3 贫困户 识别 方法 采用国 家统 计口 径农 村居 民人均 可支 配收 入指 标体 系和调 查方 法,入户 调查 得出农 户年 度总 收入、年人均 可支 配收 入情 况,将调查 获得 的情 况录 入平 台,按 照“一 达标、两不 愁、三 保障”标准,对 农 户进行评 估。判断 依据 如下:a)“一达 标”:指“收 入达标”,即农 户年 度人 均可支 配收 入达 到国 家当 年扶贫 标准 线,具体 指标及要 求见4.2.1;b)“两不 愁”:指 农户 吃饭不 愁、饮水 不愁 和穿 衣不愁;c)“三保 障”:指 住房 安全有 保障、义 务教 育有 保障和 基本 医疗 有保 障。4 贫困户 识别 指标 体系 4.1 总则 农户年 度人 均可 支配 收入 在国家 当年 扶贫 标准 线以 下,未 达到 精准 扶贫“两 不愁、三保 障”标准,通过识 别程 序审 批后 确定 为贫困 户。注:国家农村扶贫标准线以2010 年2300元不变价为基准,每年 按6%上浮。4.2“一达 标、两不 愁、三保 障”指 标体 系 4.2.1“一达 标”指标 体系 4.2.1.1“一达 标”指标 DB5223/T 8.22020 2“一达 标”指标 包括:a)工资性 收入;b)生产经 营性 收入(资 产性收 入);c)财产性 收入;d)转移性 收入;e)生产经 营性 支出;f)农民人 均可 支配 收入。4.2.1.2“一达 标”指标 采集 要求“一达 标”指标 采集 的指 标设置、采 集要 素说 明、数据来 源、采集 频率 和采 集方式 见表1。表 1“一 达标”指 标数 据采集 要求 序号 指标设置 采集要素说明 数据来源 采集频率 采集方式 1 工资性收入 该户所有人外出务工的所有工资收入 政府、合作社、企业、农户 每半年 系统自动采集,APP 人工采集等 2 生产经营性收入 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通过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合作社、企业,农户 每半年 系统自动采集,APP 人工采集等 3 财产性收入(资产性收入)家庭拥有的动产和不动产所获得的收入(包括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和财产营 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合作社、企业,农户 每半年 系统自动采集,APP 人工采集等 4 转移性收入 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居民 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 财政局(所)、农户 每半年 系统自动采集,APP 人工采集等 5 生产经营性支出 农户生产经营活动的支出 农户 每半年 APP 人工采集 6 农民人均可 支配收入 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 经营性收入+工资性 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支出)/家庭人 口数 平台 每半年 系统自动采集 4.2.2“两不 愁”指标 体系 4.2.2.1“两不 愁”指标“两不 愁”指标 包括:a)吃饭不 愁;b)饮水不 愁;c)穿衣不 愁。4.2.2.2“两不 愁”指标 采集 要求“两不 愁”指标 采集 的指 标设置、采 集要 素说 明、数据来 源、采集 频率 和采 集方式 见表2。DB5223/T 8.22020 3 表 2“两 不愁”指标 数 据采集 要求 序号 指标设置 采集要素说明 数据来源 采集内容 采集频率 采集方式 1 吃饭不愁 农户不缺粮,能吃饱 农户 是否不愁吃 每半年 系统自动采集,APP人工采集等 2 饮水不愁 a)水量。人均日用水量35L。b)水质。集中供水的,水质 应符合 GB5749-2006 的规定;分散 供水的,采取望、闻、问、尝等方法,水中无肉眼可见杂质、无异色异味、长期饮用无不良反应。c)水方便程度。集中供水或 分散供水入户的均为达标;供水未入户的,人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min,或往返水平距离不超过1 公里、垂直距离不超过100m为达 标。d)供水保证率。集中且连续 供水的为达标;分散供水的,缺水时间连续不超过30天。水务等部门、农户 饮水安全 是否有保障 每半年 系统自动采集,APP 人工采集等 3 穿衣不愁 有换季衣服,夏天有单衣,冬天有棉衣。有换 洗衣服,有御寒被褥。民政等部门、农户 是否穿衣 不愁 每半年 系统自动采集,APP 人工采集等 4.2.3“三保 障”指标 体系 4.2.3.1“三保 障”指标“三保障”指标 包括:a)安全住 房有 保障;b)义务教 育有 保障;c)基本医 疗有 保障。4.2.3.2“三保 障”指标 采集 要求“三保 障”指标 采集 的指 标设置、采 集要 素说 明、数据来 源、采集 频率 和采 集方式 见表3。DB5223/T 8.22020 4 表 3“三 保障”指 标数 据采集 要求 序号 指标设置 采集要素说明 数据来源 采集内容 采集频率 采集方式 1 安全住房 有保障 a)安全住房。建档立卡贫困 户脱贫退出房屋有安全鉴定。就地脱贫的,房屋经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专业机构评(鉴)定为A 级或B 级的为 安全住房,不需改造。b)农村危房改造。经县级住 房城乡建设部门或专业机构评(鉴)定为C 级或D 级的为危房,应进行加固维 修或拆除重建改造。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改造后的房屋应达到农村危房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的安全性要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出具住房安全性评定结果,评定结果可以专业机构鉴定报告、竣工验收意见等材料作为依据。c)易地扶贫搬迁。釆取集中安置的,安置住房质量合格且具备入住条件,以与农户签了协议、分了房屋并实际搬迁入住为达标。城镇安置的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0,农村安置 的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搬迁后 续发展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住建、移民等部门,农户 安全住房 是否有保障 每半年 系统自动采集,APP人工采集等 2 义务教育 有保障 a)农村贫困家庭适龄子女依 法接受义务教育,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失学辍学。b)确因智障等原因不适宜就 学的,不作为义务教育无保障。c)对不能到校就读、需要专 人护理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需有保障义务教育的相关措施和记录。教育等部门,农户 义务教育 是否有保障 每半年 系统自动采集,APP人工采集等 3 基本医疗 有保障 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全覆盖。落实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贴政策,落实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免交住院押金、“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即时结报、出院结账单“一 单清”等措施。有慢性病的,落实慢性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卫健、医保等部门,农户 基本医疗是否有保障 每半年 系统自动采集,APP人工采集等 DB5223/T 8.22020 5 5 贫困户 识别 程序 5.1 概述 贫困户 识别 程序 包括 农户 自愿申 请、村 级初 审并 入 户调查、村民 代表 大会 评 议公示、乡镇 核查 并公示、县 级审 核并 公告、签 字确认、录 入平 台等,详 见图1。图 1 贫困 户识 别程 序 5.2 申请 农户根 据当 年贫 困户 识别 标准,向所 在村 民委 员会 提出申 请。5.3 村级初 审并 入户 调查 DB5223/T 8.22020 6 根据农 户申 请,由村 支“两委”、驻村 工作 队(组)主要 负责 人、驻 村干 部 和村民 代表 共同 初审 确定贫困 户名 单,并组 成5 至7人的 入户 调查 组开 展入 户调查(每组 应有1至2 名村 民代表),对每 个贫 困户进行“一达 标、两不 愁、三保障”综 合评 估。5.4 初选公 示 由村民 委员 会召 开村 民代 表大会 对每 个贫 困户 及入 户调查 情况 进行 评议,对 评 议通过 拟上 报的 贫困户名单 及入 户调 查结 果进 行第一 次公 示(纠错)。公示无 异议 后,由贫 困户 所在村 村委 会主 任、村 党 支部书记 签字 确认 后报 乡镇 人民政 府核 查。公示 有异 议,退 回农 户的 申请,并 向其说 明原 因。5.5 乡镇审 核 乡镇人 民政 府组 织扶 贫工 作站等 单位 对村 支“两委”上报 的贫 困户 名单 进行 全面核 查。5.6 二次公 示 乡镇人 民政 府组 织核 查后 进行第 二次 公示(纠 错)。公示无 异议 后,由乡 镇党 委和人 民政 府确 认后报县级 扶贫 开发 领导 小组 审核批 复。公示 有异 议,退回村 级重 新评 议。5.7 县级审 核 县级扶 贫开 发领 导小 组对 乡镇党 委和 人民 政府 上报 的扶贫 名单 进行 全面 审核。5.8 县级公 告 县级扶 贫开 发领 导小 组审 核后进 行公 告(纠错)。公 告无异 议后,由 县级 扶贫 开发领 导小 组办 公室批复同 意。公示 有异 议,退回乡 镇重 新审 核。5.9 签字确 认 根据县 级扶 贫开 发领 导小 组办公 室批 复,由贫 困户 所在乡 镇党 委和 人民 政府 主要负 责人、乡 镇扶 贫工作站 主要 负责 人、村党 支部书 记及 村委 会主 任或 村党支 部“第一 书记”、驻村工 作队(组)主要 负 责人签字 确认,贫 困户 户主 认可。5.10 录入系 统 经各级 签字 确认 的贫 困户 及其帮 扶措 施由 村党 支部“第一 书记”和 驻村 工作 队(组)主要负 责人 录入精准扶 贫大 数据 平台,生 成以户 为单 位的 贫困 户基 本信息。6 贫困户 信息 采集 贫困户 信息 采集 的信 息项、采集 要素 说明、数 据来 源、采 集频 率和 采集 方式 见表4。DB5223/T 8.22020 7 表 4 贫困 户信 息采 集要 求 序号 信息项 采集要素说明 数据来源 采集频率 采集方式 1 基本信息 户主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家庭住址、健康状况、户口人 数、劳动能力、文化程度、家庭成员信息等 公安等部门、农户 每半年 县、乡、村干部采集,系统或APP采集信息 2 致贫原因 因病、因残、因学、因灾等 卫健、医保、残联、民政、教育等部门,农户 每半年 3 收入情况 工资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 政府、合作社、企业等,农户 每半年 4 生产生活条件 耕地面积、林地面积、林果面积等。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农户 每半年 5 易地搬迁受益户信息 搬出地、安置方式、迁入地等 移民等部门、农户 每半年 6 帮扶责任人 姓名、性别、证件号、隶属关系、政治面貌、帮扶单位名称、帮扶开始时间、帮扶结束时间、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等 组织、党建等部门,农户 每半年 7 贫困户 信息 动态 管理 7.1 每年对 扶贫 对象 进行 动态 调整,每年 年底 对达 到脱 贫标准 的作 为脱 贫处理。7.2 对返贫 的重 新纳 入存 量贫 困人口 管理。7.3 对新增 的贫 困人 口纳 入存 量贫困 人口 管理。7.4 数据更 新要 及时,有 进有 出,动 态管 理。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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