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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1.020 CCS A 00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 1000.1 2020 代替 DB11/T 1000.1 2009 企业产品标准编写指南 第 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通用内容的编写 Enterprise product standard drafting rules Part 1:Structure and drafting of general content 2020-12-24发布 2021-04-01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11/T 1000.1 2020 I 目 次 前 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产品标准结构与层次.1 5 通用内容的编写.4 6 要素的表述.16 附录 A(资料性)封面示意图.21 附录 B(资料性)前言编写示例.22 附录 C(资料性)注的用法.23 附录 D(资料性)量和单位.24 附录 E(规范性)标准中的字体和字号.26 参考文献.28 DB11/T 1000.1 2020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是 DB11/T 1000企业产品标准编写指南的第 1部分。DB11/T 1000 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第 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通用内容的编写。本文件代替 DB11/T 1000.1 2009企业产品标准编写指南 第 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通用内容的编写,与 DB11/T 1000.1 2009相比,除结构调 整 和编 辑 性 改动外,主 要 技 术 变 化 如 下:a)增加 了“要素”的相 关 内容,和图 1以 及后 面 章节呼应(见 4.1.1);b)调 整 了“产品标准的层次”的结构(见 4.2和 2009版 3.2.1.1 3.2.1.5);c)增加 了“列项”的表 达方式 和相 应 示例(见 4.2.6);d)将“附录”相 关 内容 从 标准的“层次 划 分”调 整到“通用内容的编写”(见 5.10 和 2009版 3.2.1.6);e)调 整 了“封面”的层次结构(见 5.1和 2009版 5.1.1.1 5.1.1.8);f)在“标准编号”中 删 除了企业代号和 顺序 号 为四 位 数 的规定(见 5.1.4);g)更新 了标准中的 大 量示例(见 4.2.2,4.2.6,5.2.3.4,5.4.2,5.7.1,5.7.4.1.3,5.7.4.1.5,5.7.4.1.6,5.7.4.3);h)将 标准 名称 中 关于“要素”的表述调 整为“元 素”(见 5.2);i)调 整 了“标准 名称 的 形式”的层次结构(见 5.2.3);j)修改 了“前言”相 关 内容的表述(见 5.4);k)调 整 了“规范性引用的 两种形式”层次结构(见 5.7.3.2);l)修改 了注 日期 引用和 不 注 日期 引用的 条 件(见 5.7.3.2.2和 5.7.3.2.3);m)增加 了“术语和定义”章节及 编写要 求(见 5.8);n)增加 了“技 术要 求”章节及 编写要 求(见 5.9);o)增加 了图和表的 转页接排方式(见 6.1.4.4,6.1.5.3.4);p)修改 了“数学公式”相 关 内容(见 6.2.1);q)增加 了字体字号 及其他 内容的编 排格式 要 求(见 6.2.2和 6.2.3);r)修改 了附录 A、附录 B;s)增加 了附录 D、附录 E。本文件 由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文件 由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 标准化 研究院、北京 标准化 协会、北京科技大学。本文件 主 要起草 人:贾月 芹、刘雪涛、李 文 峰、聂开鹏、罗桂平、张利歌、潘崇超。本文件 及其 所 代替文件的 历 次 版 本发布 情况 为:DB11/T 1000.1 2009;本次 为 第 一 次 修 订。DB11/T 1000.1 2020 1 企业产品标准编写指南 第 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通用内容的编写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企业产品标准的结构与层次、通用内容的编写、要素的表述以 及 编 排格式 等 内容。本文件 适 用 于 企业产品标准的编写,食 品 安全、药 品、工 程建设等领域 标准的编写 应 符合 其 行 业规定。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 列 文件中的内容通 过 文中的规范性引用 而 构 成 本文件 必 不 可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期 的引用文件,仅该 日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文件,不 注 日期 的引用文件,其 最 新版 本(包括所有 的 修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件。GB/T 1.1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GB/T 3101 有 关 量、单位和 符 号的 一般原 则 GB/T 3102(所有 部分)量和单位 GB/T 4728(所有 部分)电气简 图用图 形 符 号 GB/T 5465.2 电气设备 用图 形 符 号 第 2部分:图 形 符 号 GB/T 6988(所有 部分)电气 技 术用文件的编 制 GB/T 14691 技 术 制 图 字体 GB/T 16273(所有 部分)设备 用图 形 符 号 GB/T 20000.2 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 2部分:采 用 国际 标准 GB/T 20001.10 标准编写规则 第 10部分:产品标准 DB11/T 1000.2 企业产品标准编写指南 第 2部分:主 要 技 术内容的编写 3 术语和定义 GB/T 1.1和 GB/T 20001.10界 定的术语和定义 适 用 于 本文件。4 产品标准结构与层次 4.1 结构 4.1.1 要素 4.1.1.1 要素是标准中相 对独立 的 功能 单 元。按照要素的作用,要素 可 分 为 规范性要素和资料性要素;按照要素 存 在 的 状态,要素 可 分 为 必备 要素和 可选 要素。4.1.1.2 企业产品标准要素 应 包括:封面、前言、标准 名称、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技 术要 求 等。其 中,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要素的 章 编号和标 题 是 必备 的。4.1.1.3 企业产品标准要素 还可包括目 次、引言、符 号代号和 缩略 语、分 类 和编 码、参考文献和 索 引 等。这些 内容 可根据 产品标准中 涉 及 的 具 体内容 增删。DB11/T 1000.1 2020 2 4.1.2 结构要求 产品标准的结构是指 一 项 产品标准 应 包括 的要素和 必 要的 章节。在 编写产品标准 时,首先 应 确 定标准的结构。图 1是 典型 产品标准的结构内容,但 并不 是 所有 产品标准 都 应 按图 1的结构编 排。其 中 有些内容是 必 要的,有些 内容是 可选 的,可 以 根据 产品的 特点,选 择 相 应 的内容。典型 产品标准的结构 见 图 1。封面 目 次 资料性 概 述要素 前言 引言 产品标准 名称 规范性 一般 要素 范围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术语和定义 产品分 类 技 术要 求 规范性 技 术要素 规范性附录 资料性附录 资料性 补充 要素 参考文献 索 引 注:“”是产品标准中 应 有 的要素,未 注 明“”的 均 为 可选 择 要素。图 1 典型产品标准的结构图 4.2 层次 4.2.1 层次划分 标准的层次是指部分、章、条、段、列项 和附录。表 1给 出 了标准中 各个 层次的 具 体 名称及 相 应 的 编号示例。表 1 层次及编号示例 层次 编号示例 部分.2 章 条 条 段 列项 6 6.1 6.1.1 无 编号 列项 符 号,字 母 编号 a)、b)和下 一 层次的 数 字编号 1)、2)附录 附录 C 4.2.2 部分 部分是 一 项 标准 被 分 别 起草、批 准发布的 系 列 文件 之 一。一 项 标准的 不 同 部分 具有 同 一 个 标准 顺序号,它们共同 构 成 了 一 项 标准,见 示例。DB11/T 1000.1 2020 3 示例:4.2.3 章 章 是标准内容 划 分的 基 本单 元,是标准 或 部分中 划 分 出 的第 一 层次,构 成 了标准结构的 基 本 框架。在 每 项 标准中,章 的编号 应从“范围”一 章 开 始。编号 应 使 用 阿拉伯 数 字 从“1”开 始 编写,这 种 编号 一 直连续 到 附录 之 前。示例: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功能/性 能 要 求 5 试验 方 法 6 检验 规则 7 标 志、包 装、运输 和 贮 存 4.2.4 条 条 是 对 章 的 细 分。凡 是 章 以下 有 编号的层次 均 称为“条”。条 的 设 置 是 多 层次的,第 一 层次的 条 可以分 为 第 二 层次的 条,第 二 层次的 条 还可 分 为 第 三 层次的 条,需 要 时,最 多 可 分 到 第 五 层次。示例:5.2 安全 要 求(一 级 条)5.2.1 电气安全(二级 条)5.2.1.1 绝缘(三级 条)5.2.1.2 耐压(三级 条)5.2.1.3 接 地(三级 条)4.2.5 段 段 是 对 章 或 条 的 细 分。段没 有 编号,这 是 区别段 与 条 的 明显 标 志。段 是 章 或 条 中 不 编号的层次。4.2.6 列项 列项 是“段”中的 一类 子 层次,它 可 以 在章 或 条 中的 任 意 段里 出 现。在 编写标准 条 文中,常常使 用 列项 的 方 法 阐 述标准的内容。在 标准中,对 于 某 些 内容 使 用 列项 进 行 叙 述,往往十 分 方 便。列项应由 一 段 后 跟句 号的 完 整 句子 引 出后 跟句 号的 各 项,或 后 跟冒 号的文字引 出后 跟 分号 或逗 号的 各 项。各 项 前 应加 破折 号()或间隔 号()。GB/T 33905.1 2017 智 能 传感器 第 1部分:总 则 GB/T 33905.2 2017 智 能 传感器 第 2部分:物联网 应 用 行 规 GB/T 33905.3 2017 智 能 传感器 第 3部分:术语 GB/T 33905.4 2017 智 能 传感器 第 4部分:性 能 评 定 方 法 GB/T 33905.5 2017 智 能 传感器 第 5部分:检查 和例 行 试验 方 法 DB11/T 1000.1 2020 4 列项 需 要 识别或 者 将 被 引用 时,在 每 一 项 前 加 上带半圆 括 号的字 母 序 号,如 a)、b)、c)等。在 字 母 形式 的 列项 中,如 果 需 要 对 某个 项 进 一 步 细 分 成 需 要 识别 的分 项,则 应 使 用 带半圆 括 号的 阿 拉伯 数 字 序 号,如 1)、2)、3)等。示例 1:示例 2:示例 3:5 通用内容的编写 5.1 封面 5.1.1 封面内容 每 项 企业产品标准 都 应 有 封面。封面示意图 见 附录 A。其主 要内容 应 包括:标准的 类 别;标准的标 志;标准的编号;被 代替标准的编号a;国际 标准分 类 号 a;下 列 各 类 仪 器 不 需 要 开 关。a)功 耗限值 范围内的:在 正 常 操 作 条 件下,功 耗 不 超过 10W的 仪 器;在 任 何故障 条 件下 使 用 2min,测得 功 耗 不 超过 50W的 仪 器。b)功能 性 质 所 决 定的:连续运 转 的 仪 器;一 次性 使 用的 仪 器。当 有 下 列 情况 之 一时,应 进 行型 式 试验:a)新 企业产品 生 产的 试 制 定 型 鉴 定;b)正 式 生 产 后,如 结构、材 料、工 艺 有 较 大改变,可能 影响 企业产品性 能时;c)企业产品 停 产 二 年,恢复生 产 时;d)国 家 市场监管 机 构 提出 进 行型 式 试验 时。防护 装置 应 设 计 成 下 列两种形式 之 一:a)整 体 防护 式,防护 装置 在 机 器 作业 时 应 始 终 与 地 面 保持 接 触;b)间 接 防护 式,防护 装置 应 满足 下 列 要 求:1)防护 装置 防护 区 域 内 所有 间 隙 的 宽度 不 得 大于 100mm,2)防护 装置 外 缘 与工作部件的 水 平 距离至 少 为 300mm,3)防护 装置 与 地 面的 间 隙 应不大于 200mm。DB11/T 1000.1 2020 5 中 国 标准文献分 类 号;标准 名称;中文 名称 英译 名a;与 国际 标准 一 致 性 程 度 的标 识a;标准的发布和 实施日期;标准的发布部 门 或 单位;标准 征 求 意 见 稿 和 送审稿 的封面 明显 位 置给 出 标准是 否 涉 及 专 利 的 信息a。a表示 可根据 需 要 选 择 此 项。5.1.2 标准类别 标准封面 上 部 居 中位 置 为 标准 类 别 的 说 明,应 写 明“(企业 名称)企业标准”。5.1.3 标准标志 在 封面的 右上角 标注企业产品标准的标 志。企业产品标准 属 于 企业标准,以“Q/”标 志 表示,见 图1。Q/企业标准代号 图 1 企业标准标志示意图 5.1.4 标准编号 在 标准封面中标准 类 别 的 右 下 方为 标准编号,由 企业标准代号、企业代号、标准 顺序 号和 年 代号 组 成,标准 顺序 号与 年 代号 之间 用“”连 接,企业标准编号示意图 见 图 2。如 果 标准 被 重 新修 订 或 改版时,需 要标注 被 代替标准的编号,被 代替标准的编号,应在 标准编号 之 下 另 起 一行。“代替”两 字 之 后接排 代替标准的标准编号,标准编号和代替标准编号 右端 对 齐。Q/年 代号(四 位)顺序 号 企业代号 企业标准代号 注 1:企业标准代号 Q/代表企业 制 定、批 准、发布的企业标准。注 2:企业代号 由 企业 自 定,一般 用企业 名称 的 汉 语 拼音 字 头 或 英 文 缩 写的字 母或 数 字表示,位 数不 限。注 3:顺序 号是企业 自 定的企业标准的 顺序 号,用 阿拉伯 数 字表示,一般 为 3 4位 数,从 001或 0001开 始 编号。注 4:年 号用 四 位 数 表示。图 2 企业标准编号示意图 5.1.5 标准分类号 标准分 类 号 有 两种:国际 标准分 类 号和中 国 标准文献分 类 号。在 封面的 左上角 应 标注中 国 标准文献分 类 号,应不 留 行 空,左端 对 齐,可选 择 标注 国际 标准分 类 号。分 类 号的 选 择 应 符合 中 国 标准文献分类 法的规定。中 国 标准文献分 类 号和 具 体标号分 别 见 示例 1和示例 2。DB11/T 1000.1 2020 6 注:中 国 标准文献分 类 法(中 国 标准 出版 社 出版)为 编 制 标准 使 用的工 具 书。示例 1:中 国 标准文献分 类 号是 由 一 级 类目 与 二级 类目 组 成。一 级 类目 用字 母 表示 所 属 行 业 大 类(如 A:综 合;B:农 业、林 业;G:化工;J:机械;K:电 工;L:电 子 元 器 件与 信息 技 术;N:仪 器、仪 表;W:纺 织;Y:轻 工、文件与 生活 用品);二级 类目 用 双 位 数 字表示 专 业范围(如 J机械 大 类 下,50/59金属切削机床 下 共 分 有 10类,J50为 机床综 合、J51为 机床零 部件、J52机床 辅 具 与附件、J53为 车 床、J54为 钻、镗、铣 床、J55为 磨 床、J56为 齿轮 与 螺纹 加 工 机床、J57插、拉、刨、锯 床、J58组 合 机床、J59特 种加 工 机床)。示例 2:J58,表示 该 企业产品标准 为 一 级 类目 为 J机械;二级 类目 58为组 合 机床 类。5.1.6 标准名称 在 标准封面的 居 中位 置 应 给 出 标准 名称,标准 名称 的编写 应 符合 本文件 5.2的规定。注:需 要 时,可 以 在 中文 名称 之 下 给 出其 对 应 的 英 文 名称。5.1.7 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标识 当 所制 定的标准与 国际 标准 有对 应关 系 时,宜 在 封面 上 的标准 名称 之 下 给 出 与 国际 标准 一 致 性 程 度的标 识。与 国际 标准 一 致 性 程 度 的标 识 方 法 为:对 应 的 国际 标准编号+国际 标准 名称(使 用 英 文)+一 致 性 程 度 代号,见 示例。具 体标 识 方 法 应 符合 GB/T 20000.2的要 求。企业标准与 国际 标准 一 致 性 程 度及 代号 见 表 2。表 2 一致性程度及代号 一 致 性 程 度 含 义 代 号 等 同(identical)当 所制订 的企业标准“等 同”于 国际 标准,即 企业标准与 国际 标准 在技 术内容和文本 结构 上 完 全 相 同,或 者 企业标准与 国际 标准 在技 术内容 上 相 同,但可 以 包 含小 的编 辑 性 修改。IDT 修改(modified)企业标准 修改 了相 应 的 国际 标准,即允许 企业标准与 国际 标准 存 在技 术性 差异,并 对 技 术性 差异 进 行 清楚 地 标 识 和 解释。企业标准 在 结构 上 与相 应 国际 标准相 同,但 如不 影响 对 两 个 标准的内容 进 行 比 较,允许 改变 文本结构。“修改”的标准 还可包括“等 同”条 件下的编 辑 性 修改 的内容。MOD 非 等 效(not equivalent)企业标准与 国际 标准的 技 术内容和(或)文本结构 不 同,同 时这 种 差异 在 标准中 没 有 清楚 说 明。“非 等 效”还包括 在 标准中 只 保留 了 少 量 或 不 重 要的 国际 标准 条 款 的 情况。注:“非 等 效”不 属 于 采 用 国际 标准范 畴。NEQ 示例:5.1.8 发布日期、实施日期 在 标准的发布单位的 上 部,注 明 标准的发布 日期 和 实施日期。其 中发布 日期应 左端 对 齐,实施日期 应 右端 对 齐。日期应 按 年(4位)-月(2位)-日(2位)编 排。注:标准的发布 日期 与 实施日期 之间 的 过 渡 期 宜 不 少 于 30天。DB11/T 1000.1 2020 7 示例:2008 04 01发布 2008 05 01实施。5.1.9 发布单位 在 标准封面下部 居 中的位 置 应 标 明 标准的发布单位。应 写 明“(企业 名称)发布”。5.2 标准名称 5.2.1 名称要求 产品标准 应 有 名称,它置 于 正 文 首 页 和标准的封面。标准 名称 力 求 简 练,是 对 标准的 主 题最 集 中、最简 明 的 概 括。标准 名称应 反映 产品的 真 实 属 性,不 宜 以产品 型 号代替产品标准的 名称。5.2.2 名称 组成 名称应由 几 个 尽 可能 短 的 元 素 组 成,其顺序由 一般 到 特 殊。通 常,所 使 用的 元 素 不 多 于 下述 三 种:a)引导 元 素(可选):表示标准 所 属 的 领域;b)主 体 元 素(必备):表示 在 上 述 领域 内 所 要 论 述的 主 要 对 象;c)补充 元 素(可选):表示 上 述 主 要 对 象 的 特 定 方 面,或给 出 区 分 该 标准(或 该 部分)与 其他 标准(或 其他 部分)的 细 节。示例:农 业 机械 和 设备 散 装物 料 机械 装 载尺寸 补充 元 素 主 体 元 素 引导 元 素 5.2.3 标准名称的 形式 5.2.3.1 标准名称 主 要 有三种形式:一 段 式:只 有 主 体 元 素 二段 式:引导 元 素+主 体 元 素、主 体 元 素+补充 元 素 三段 式:引导 元 素+主 体 元 素+补充 元 素 5.2.3.2 一 段 式:每个 标准的 名称 都 应 有 主 体 元 素,在 任 何 情况 下,主 体 元 素 不 能 省 略。当 产品标准 技 术内容 包 含 产品分 类、技 术要 求、试验 方 法、检验 规则和标 志、包 装、运输 与 贮 存时 直 接 用产品 名称作 为 标准 名称,也就 是 主 体 元 素。示例:手 术 无 影 灯 5.2.3.3 二段 式 分 两种 情况:a)(引导 元 素+主 体 元 素)如 果 标准 名称 中 没 有 引导 元 素,主 体 元 素 所 表示的 对 象就 不 明 确时,则 应 有 引导 元 素,以 明 确 标准化 对 象 所 属 的 专 业 领域;示例:叉车 钩 式 叉臂 DB11/T 1000.1 2020 8 b)(主 体 元 素+补充 元 素)如 果 标准 只 包 含 主 体 元 素 所 表示 对 象 的 一 个或 少 数 几 个 方 面,则 需 要 有 补充 元 素,分 为 以下 情况:1)同 类 产品 共同使 用的 技 术 条 件 或 规范,可 把 这一类 产品 名称后加“通用 技 术 条 件 或总 规范”作 为 产品标准 名称,主 体 元 素 加 补充 元 素;示例:电 子 计 算 器 通用 技 术 条 件 2)当 标准内容 只 涉 及到 产品的 一 个 技 术内容 时,则 把 产品标准 名称 写 成(产品 名称)+(技 术内容 名称);示例:内 圆 磨 床 参 数 3)凡同 类 产品 共同 遵守 的 质 量规定,就 以产品的 名称加 上 通用 技 术 条 件 或总 规范作 为 产品标 准的 名称;其 它 的产品标准 均 以产品 名称加 上 标准规定的 技 术 特 征 作 为 产品标准的 名称。示例:化 学 试 剂 铁 测 定通用 方 法 5.2.3.4 三段 式:当 标准分部分 出版 时,补充 元 素用 来 区 分和 识别各个 部分,且 如 果 有 引导 元 素 时,应 和 主 体 元 素 保持 相 同。示例:植 物 保护机械 背负 式 喷雾 器 第 1部分:试验 方 法 植 物 保护机械 背负 式 喷雾 器 第 2部分:安全 和 环境 要 求 若缺 少 引导 元 素 反映 不出 所 属专 业 领域,以 及 标准 只 包 含 主 体 元 素 所 表示 对 象 的 一 个或 少 数 几 个 方面 时,则 三 部分 都 要 在名称 中 反映。示例:农 业 机械 和 设备 散 装物 料 机械 装 载尺寸 5.2.4 注意 事 项 标准 名称应 注意以下 方 面:a)准 确 反映 标准的范围,避免 出 现:1)限 制 标准的范围,标准 名称 的 适 用范围 小 于 标准 实 际 内容的 适 用范围;2)扩 大 标准的范围,标准 名称 的 适 用范围 大于 标准 实 际 规定的 适 用范围。b)标准 名称不应 使 用“标准”;c)标准 名称不 允许 使 用 奇 特 名称 或 牌 号 名称。5.3 目次 目 次 具有 显 示标准的结构 框架、引导 阅读、方 便检 索等功能。是 否 设 置 目 次,应 根据 标准的 具 体 需 要 来 决 定。一般 应 考 虑 以下 方 面,可 编写 目 次:对 方 便 标准的 查 阅 能 起 较 大 的作用;有必 要 使 标准 使 用 者 迅速 了 解 标准的结构;标准的内容 较 长,结构 较复 杂,篇幅 较 多 时。5.4 前言 5.4.1 基本 要求 DB11/T 1000.1 2020 9 产品标准 均 应 有 前言,编 排 时 应 放 在 标准 正 文的前面,前言 不应 包 含 要 求、图和表,前言示例 见 附录 B。5.4.2 前言 组成 前言 由 以下 几 部分 组 成:a)标准结构的 说 明。对 于 系 列 标准 或 由 多个 部分 组 成 的标准,在 系 列 标准的 每 一 项 标准 或 标准的每 一 部分的前言中,应 说 明 与 其 它 标准的 关 系,且 列出 所有 已发布的 其他 标准 或 其他 部分的 名 称;示例:本文件是 GB 15322.2 可 燃 气 体 探 测 器 的第 1部分。GB 15322已经发布以下部分:第 1部分:工业 及 商 业用 途 点型可 燃 气 体 探 测 器;第 2部分:家 用 可 燃 气 体 探 测 器;第 3部分:工业 及 商 业用 途 便 携 式 可 燃 气 体 探 测 器;第 4部分:工业 及 商 业用 途线 型 光束 可 燃 气 体 探 测 器。b)标准编 制所 依 据 的起草规则,一般 使 用“本文件按照 GB/T 1.1 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c)标准代替的 全 部 或 部分 其他 文件的 说 明,给 出 被 代替的标准(含 修改 单)或 其他 文件的编号和名称,列出 与前 一 版 本相比的 主 要 技 术 变 化;d)说 明 与 对 应 的 国际 标准、导则、指南 或 其他 文件的 一 致 性 程 度,写 出 对 应 的 国际 文件的编号、文件 名称 的中文 译 名,并列出 与 所采 用的 国际 标准的 技 术 差异 和 所 作的 主 要编 辑 性 修改;示例:本文件 等 同 采 用 ISO/IEC 7826-1:1994 信息 技 术 代 码 值 交换 的通用结构 第 1部分:编 码 方 案 的标 识。e)有 关 专 利 的 说 明。尚 未识别 出 文件的内容 设 计专 利时,前言中 需 要 给 出 相 关 内容;f)标准的 提出 和 归口 信息:1)标准的 提出 也就 是 提 案 建 议 起草 该 项 标准的单位、部 门 或 企业的标准化 技 术 委员 会;示例 1:本文件 由北京市 XXX公 司 提出。示例 2:本文件 由 中 国 XXX股份 有 限 公 司 XXX分 公 司 提出。2)标准的 归口 可 理 解 为 负 责 标准起草、审 查 的单位、标准化 技 术 委员 会 或 标准化 技 术 归口 单 位 或 部 门;3)如 果 标准的 提出 单位和 归口 单位相 同,则 可 将 它们 合 并 一 起 叙 述。示例 1:本文件 由 中 国 XXX集 团 公 司 XXX专 业标准化 技 术 委员 会归口。示例 2:本文件 由北京市 XXX公 司 提出并归口。g)标准的起草单位和 主 要起草 人:1)标准的起草单位 即 标准编 制 单位。当 由两 个或 两 个 以 上 单位参 加 该 标准的起草 时,可 指 明 负 责 起草单位和参 加 起草单位。起草单位 应 给 出 单位 全 称。表述 方式 可选 如 下示例 之 一:示例 1:本文件 由北京市 XXX公 司 负 责 起草。示例 2:本文件 由北京市 XXX公 司 负 责 起草,YYY公 司 参 加 起草。DB11/T 1000.1 2020 10 示例 3:本文件起草单位:XXX石 化 公 司烷 基 铝厂、XXX石 化 公 司石油 化工 研究院。2)标准 主 要起草 人 的 暑 名,主 要是 为 了 有利 于 对 标准 技 术 问 题 的 解释、咨询,便 于 标准起草人 与 使 用 者 之间 的 联系,使 标准 贯彻 中的 具 体 问 题 得 以 尽 快处 理 和 解 决。h)本标准 所 代替标准的 历 次 版 本发布 情况。给 出新 标准 所 代替标准的 历 次 版 本发布 情况 的 信息,可 使 标准的起草和 使 用 人 员 对 标准的发 展 情况有一 个 全 面的了 解,并为 今 后 的 修 订 工作 提 供 方便。该 项 内容表述 时,应 尽 量 列出 所 代替标准 历 次 版 本的 全 部 信息。示例 1:本文件 于 2002年 首 次发布,于 2008年 第 一 次 修 订,本次 为 第 二 次 修 订。示例 2:Q/XXXX 001-2019的 历 次 版 本发布 情况 为:Q/XXXX 001 2002;Q/XXXX 001 2008;本次 为 第 二 次 修 订。5.5 引言 引言 不应 包 含 要 求。标准 涉 及 下 列 情况,可 编写引言:促 使 编 制该 标准的 原 因;有 关 标准 技 术内容的 特 殊 信息 或 说 明;如 果 已经 识别 出 标准 涉 及 专 利,应 给 出 专 利 持 有 人 的 姓 名、地 址、联系 方式 等 内容。5.6 范围 5.6.1 范围 应明确 的内容 每个 企业产品标准 都 应 有 范围 一 章,范围作 为 标准的第 一 章,它 应 置 于 每 项 标准 正 文的起 始 位 置,范围 一般 用 两 段 话 表述,第 一 段 是用 陈 述的 方式 对 标准的 主 要内容 进 行 概 括,第 二段 话 用 陈 述的 方式 阐 明 标准化的 适 用 或 标准的 适 用 领域。编写范围 时 力 求 简 洁,能 够 概 括 标准的 主 要内容。注:当正 面表述 时,有可能 产 生 歧 义 或 特 殊 需 要 时,可 指 出 标准 不 适 用的 界 限。5.6.2 范围的表 述 范围 可 用 两 段 话 进 行 表述:第 一 段 话 编写 可 使 用下 列 典型 的表述 形式:“本文件规定了 的要 求/特 征/尺寸。”“本文件 描 述了 的 方 法。”第 二段 话 编写 可 使 用下 列 典型 的表述 形式:“本文件 适 用 于”。“本文件 不 适 用 于”。5.6.3 注意 事 项 编写范围 时 注意以下 方 面:范围的文字 应 简 洁,能 作 为 内容 提 要 使 用;在 标准的范围中,不应 给 出 要 求。DB11/T 1000.1 2020 11 示例 1:本文件规定了 骑马 装 订 联 动 机 的 型 式 与 基 本参 数、技 术要 求、试验 方 法、检验 规则 及 标 志、包 装、运输、贮 存。本文件 适 用 于 骑马 装 订 联 动 机。示例 2:本文件规定了 燃 气 轮 机 动 力 装置 噪声、噪声 测 量和 数 据 处 理方 法 及 测 量 报告。本文件 适 用 于 内、外 燃 气 轮 机 动 力 装置、联 合 循 环 动 力 装置或 其 中的 燃 气 轮 机 发 电 机 组。本文件 不 适 用 于 运输 工 具 用 燃 气 轮 机。5.7 规范性引用文件 5.7.1 引用 原则 标准编写 时 经 常需 要 在条 文中 重复 标准本 身 和 其他 现 行 标准中已 有 的内容,这 种 情况 下,不应 重复抄 录 这些具 体内容,而 应 采 取 引用的 方 法。如 果 认 为 有必 要 重复 抄 录 具 体内容,则 应 准 确 标 明 出 处。凡是 在 标准中规范性引用了 某 些 标准 或 文件,应在 规范性引用文件的 清 单中 列出。如 果 在 标准中 不 是 被 规范性引用,而仅 作 为 资料性引用 某 些 标准 或 文件,在 规范性引用文件的 清 单中 不应列 入 这些 标准 或 文件的 名称。在 引用 时首先 判 定文件的 适 用性 并 要 查 找 标准的 最 新版 本,标准编号 及名称应 书 写准 确。这 样做 主 要是 为 了:标准 涉 及其他 领域;避免 标准 间 的 不协 调;避免 标准 篇幅 过 长;避免 抄 写 错误。示例:5.7.2 被 引用文件 应具备 的条件 如 果 需 引用的内容 较 多 而 不 宜 在 标准文本中 描 述 时,则 可 将 这些 文件作 为 规范性引用文件 加 以引用,这些 文件 应 满足 如 下 条 件:是 公 开 的;具有 广泛 的 可 接 受 度 和 权威 性;是 现 行 的(未被 废止)、已 批 准 使 用的(不 是草 案);没 有 限 制 被 复 制 的规定。5.7.3 规范性引用文件的要求 5.7.3.1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一 章 中 所 列 文件 应 满足 如 下 两 个 要 求:清 单中 列出 的标准 应在 标准文本中体 现;作 为 该 项 标准的 一 部分。5.7.3.2 规范性引用的 两种形式 5.7.3.2.1 规范性引用分 为 注 日期 引用和 不 注 日期 引用 两种形式。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 列 文件中的内容通 过 文中的规范性引用 而 构 成 本文件 必 不 可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期 的引用文件,仅该 日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文件,不 注 日期 的引用文件,其 最 新版 本(包括所有 的 修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件。GB-GB/T-DB11/T 1000.1 2020 12 5.7.3.2.2 凡 是注 日期 引用的文件,意 味着 只 使 用 所 注 日期 的 版 本。在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一 章 中 所 列 文 件是注 日期 引用的文件,标准文本中 该 引用文件 出 现 时,则 应 是注 日期 的。注 日期 引用用 于:不 能确 定是 否 能 接 受 被 引用文件 将 来 的 所有 变 化 时;在 引用 其他 文件的 特 定 章、条、附录、图和表 时(包括 规范性引用和资料性引用)。5.7.3.2.3 不 注 日期 引用文件意 味着 所 引的文件 无 论 所 引用的文件 如 何 更新 和 变 化,其 最 新版 本 适 用 于 引用 它 的标准。在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一 章 中 所 列 文件是 不 注 日期 引用的文件,标准文本中 该 引用文件 出 现 时,则 应 是 不 注 日期 的。不 注 日期 引用用 于:能 够 接 受 所 引用文件 将 来 的 所有 变 化;引用了 完 整 的文件,或未 提及 被 引用文件 具 体内容的编号。5.7.4 规范性引用文件的要求和 顺序 5.7.4.1 引 导 语 5.7.4.1.1 在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在列出 所 引用的文件 之 前,应 有一 段 固 定的引导语,即:“下 列 文 件中的内容通 过 文中的规范性引用 而 构 成 本文件 必 不 可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期 的引用文件,仅该 日期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文件,不 注 日期 的引用文件,其 最 新版 本(包括所有 的 修改 单)适 用 于 本文件。”5.7.4.1.2 如 果 不 存 在 规范性引用文件,应在章 标 题 下 另 起 一行 列出“本文件 没 有 规范性引用文件。”5.7.4.2 编写要求 5.7.4.2.1 在 引导语 之 后,要 列出 标准中 所有 规范性引用的文件 清 单,既 可能有 注 日期 引用文件,也 可能有 不 注 日期 引用的文件。所 谓 注 日期 就 是 在 引用的标准 或 文件号 后 标注发布的 4位 年 号。5.7.4.2.2 对 于 标准中注 日期 的引用文件,在 规范性引用文件 清 单中 应 给 出 文件的代号、年 号以 及 完整 的 名称。示例:GB/T 39005-2020 起 重机 设 计 规范 5.7.4.2.3 对 于 标准中 不 注 日期 的引用文件,在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一 览 表中 只 给 出 文件的代号 及 完 整 的 名称。示例:GB 7258 机 动 车 运 行安全 技 术 条 件 5.7.4.2.4 在 标准中 如 果 引用了 某个 分部分 出版 的标准的 所有 部分,分 为 以下 情况。不 注 日期 引用 一 项 标准的 所有 部分,应在 一 览 表中的标准 顺序 号 后 标 明 了“(所有 部分)”,并 给 出 标准 名称 中的通用 名称(引导要素和 主 体要素)。这 种 引用 在 企业标准中 不 常 见。示例:JB/T 4730(所有 部分)承 压 设备 无 损 检 测 如 果 是注 日期 引用 一 项 标准的 所有 部分,且 这些 部分是 同 一 年 发布的 情况 下,应列出 标准代号、顺序 号、第 1 部分的编号、最 后 部分的编号、年 号以 及 标准的通用 名称,即 引导要素和 主 体 要素,或 主 体要素。示例:GB 12706.1 12706.4 2020 额 定 电 压 1 kV(Um=1.2 kV)到 35 kV(Um=40.5 kV)挤 包 绝缘 电 力 电 缆 及 附件 如 果 是注 日期 引用 一 项 标准的 所有 部分,而这些 部分 不 是 在 同 一 年 发布,应 分 别 列出 这些 文件。示例:GB 1094.1-2013 电 力 变 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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