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ICS 35.240.01 L 67 DB35 福建省地方标准 DB35/T 17422018 基于云计算的桌面应用终端通用规范 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desktop application terminals based on cloud computing 2018-02-05发布 2018-05-05实施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5/T 17422018 I 目 次 前言.I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技术要求.1 4.1 设计要求.1 4.2 性能要求.1 4.3 功能要求.2 4.4 安全.2 4.5 外观和结构.2 4.6 电源适应能力.2 4.7 噪声.3 4.8 电磁兼容性.3 4.9 环境适应性.3 4.10 可靠性要求.4 4.11 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4 4.12 节能要求.4 5 试验方法.4 5.1 试验环境条件.4 5.2 性能检查.4 5.3 功能检查.4 5.4 安全检查.4 5.5 外观和结构检查.5 5.6 电源适应能力试验.5 5.7 噪声试验.5 5.8 电磁兼容性试验.5 5.9 环境试验.5 5.10 可靠性试验.6 5.11 限用物质的限量试验.6 5.12 节能试验.6 6 质量评定程序.7 6.1 一般要求.7 6.2 检验分类.7 6.3 检验项目及方法.7 6.4 定型检验.8 DB35/T 17422018 II 6.5 逐批检验.8 6.6 周期检验.8 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8 附录 A(规范性附录)检查程序编制原则和技术要求.9 DB35/T 17422018 I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本标准由福建省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福建升腾资讯有限公司、福建省电子学会、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福建联迪商用设备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季炜、张辉、章小城、陈琪、王锦星、谢昭梁、池新殿、陈金华、张伟、黄斌、刘世英、吴学超。DB35/T 17422018 1 基于云计算的桌面应用终端通用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基于云计算的桌面应用终端(以下简称产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质量评定程序、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在福建省设计、生产和销售的基于云计算的桌面应用终端。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423.1-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A:低温 GB/T 2423.2-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B:高温 GB/T 2423.3-2016 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Cab:恒定湿热试验 GB 4943.1 信息技术设备 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9813.1-2016 计算机通用规范 第1部分:台式微型计算机 GB/T 20272-2006 信息安全技术 操作系统安全技术要求 GB/T 22033 信息技术 嵌入式系统术语 GB/T 26125 电子电气产品 六种限用物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的测定 GB/T 26572 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 GB/T 29240-2012 信息安全技术 终端计算机通用安全技术要求与测试评价方法 GB/T 31167 信息安全技术 云计算服务安全指南 CQC 3114 计算机节能认证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 4943.1、GB/T 22033 和 GB/T 31167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4 技术要求 4.1 设计要求 设计产品时,硬件方面应进行可靠性、维修性、易用性、软件兼容性、安全性和电磁兼容性设计。配置的软件应与系统的硬件资源相适应,中文化,应配有相应的检查程序(检查程序编制原则与技术要求见附录A)。如果设计系列化产品,应遵循系列化、标准化、模块化和向下兼容的原则。4.2 性能要求 产品的配置要求应符合:a)CPU 主频不低于 1 GHz,核心数:1 及以上;DB35/T 17422018 2 b)内存不低于 1 GB;c)存储不低于 4 GB。4.3 功能要求 4.3.1 输入输出接口 产品的输入输出接口应符合下列要求:a)应至少配置一个 USB 或一个 PS/2 接口;b)应至少配置一个 VGA 口或一个其他通用的显示接口;c)应至少配置一个 RJ45 口或一个无线通讯接口。4.3.2 交互协议 集成虚拟化协议,应能实现用户与云桌面的交互。4.3.3 外设应用 外设应能映射到云桌面,在云桌面上能够识别和正常使用外设。应能对外设进行接入管理:启用、禁用外设。4.3.4 管理软件 在云计算环境下,应能支持统一部署、远程协助、系统/补丁升级。4.4 安全 4.4.1 电气安全 产品的电气安全应符合GB 4943.1的要求。4.4.2 设备防盗 产品应符合GB/T 29240-2012的4.2.1.1.2中b)要求,主机实体上应有防止被盗的防盗锁孔。4.4.3 安全可用 产品应符合GB/T 29240-2012的4.2.1.1.1要求,应提供基本的运行支持,并有必要的故障恢复能力。4.4.4 密码支持 应符合GB/T 29240-2012的4.2.1.3.1中a)要求,应使用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密码算法,密码算法和密码操作应有硬件或受保护的软件支撑实现。4.4.5 操作系统 产品的操作系统应为嵌入式操作系统,应符合GB/T 29240-2012中的4.2.2.2要求。4.5 外观和结构 产品的外观和结构应符合GB/T 9813.1-2016的中4.2的要求。4.6 电源适应能力 产品的电源适应能力应符合GB/T 9813.1-2016中4.5的要求。DB35/T 17422018 3 4.7 噪声 产品工作在空闲状态下的噪声应符合GB/T 9813.1-2016中4.6的要求。4.8 电磁兼容性 产品应符合GB/T 9813.1-2016中4.7的要求。4.9 环境适应性 4.9.1 气候环境适应性 气候环境适应性应符合表1的要求。表1 气候环境适应性 气候条件 参数 工作 0 40 温度 贮存运输-30 55 工作 30%90%相对湿度 贮存运输 20%93%(40)大气压 86 kPa106 kPa 4.9.2 机械环境适应性 4.9.2.1 振动适应性 产品的振动适应性应符合GB/T 9813.1-2016中表2的要求。4.9.2.2 冲击适应性 产品的冲击适应性应符合GB/T 9813.1-2016中表3的要求。4.9.2.3 碰撞适应性 产品的碰撞适应性应符合GB/T 9813.1-2016中表4的要求。4.9.2.4 运输包装件跌落适应 运输包装件跌落适应性应符合表2的要求。表2 运输包装跌落适应性 运输包装件质量 m/kg 跌落高度 mm m15 1000 15m30 800 30m40 600 40m50 500 m50 300 DB35/T 17422018 4 4.9.3 特殊环境适应性 特殊环境条件应在产品标准中规定。4.10 可靠性要求 采用平均失效间隔工作时间(MTBF)衡量产品的可靠性水平。产品的m1(MTBF的不可接受值)值不得低于10000 h。4.11 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 适用时,产品限用物质的限量应符合GB/T 26572的要求。4.12 节能要求 产品的节能应符合CQC 3114的要求。5 试验方法 5.1 试验环境条件 除非另有规定,试验均在下述条件下进行:温度:15 40;相对湿度:25%75%;大气压:86 kPa 106 kPa。5.2 性能检查 运行检查程序,应能显示CPU主频、内存容量、存储容量,确认是否符合。5.3 功能检查 通过检查程序和有关检测工具检查产品的功能。完整运行检查程序一遍。对照检查程序中显示的接口类型、数量与受检产品是否一致。检查产品的输入输出接口功能是否正常。按照产品提供方提供的文档中规定的方法进行交互协议、外设应用、管理软件检查,验证是否符合。5.4 安全检查 5.4.1 电气安全试验 按GB 4943.1的要求进行。5.4.2 设备防盗检查 按照产品提供方提供的文档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查,验证是否符合。5.4.3 安全可用检查 按照产品提供方提供的文档,验证故障恢复能力是否有效。DB35/T 17422018 5 5.4.4 密码支持检查 按照产品提供方提供的文档,检测所使用的密码算法是否由硬件或者软件支撑实现,是否已经通过国家密码管理部门的批准。5.4.5 操作系统检查 如果提供了第三方权威机构对该操作系统的检测报告,则查验报告,查看报告中对应项目检测结果是否符合。如果未能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对该操作系统的检测报告,则按照GB/T 20272-2006中4.2.2的要求对操作系统的相关项目进行检测。记录检测结果,并确认结果是否符合。5.5 外观和结构检查 可用目测法或有关检测工具进行外观和结构检查。5.6 电源适应能力试验 按GB/T 9813.1-2016的5.5要求进行。5.7 噪声试验 按GB/T 9813.1-2016的5.6要求进行。5.8 电磁兼容性试验 按GB/T 9813.1-2016的5.7要求进行。5.9 环境试验 5.9.1 一般要求 以下各项试验,开始前进行初始检测,结束后进行最后检测。初始检测和最后检测统一按5.5进行外观和结构检查,并运行检查程序,应正常。在恢复期间,受试样品保持试验时的状态。5.9.2 低温试验 5.9.2.1 工作条件下的低温试验 按GB/T 2423.1-2008“试验Ad”进行。严酷等级取表1中规定的工作温度下限值,通电运行检查程序2 h,受试样品工作应正常。恢复时间为2 h。5.9.2.2 贮存运输条件下的低温试验 按GB/T 2423.1-2008“试验Ab”进行。严酷等级取表1中规定的贮存运输温度下限值,受试样品在不通电条件下存放16 h。恢复时间为2 h。为防止试验中受试样品结霜和凝露,允许将受试样品用聚乙烯薄膜密封后进行试验。必要时还可在密封套内装吸潮剂。DB35/T 17422018 6 5.9.3 高温试验 5.9.3.1 工作条件下的高温试验 按GB/T 2423.2-2008“试验Bd”进行。严酷等级取表1中规定的工作温度上限值,通电运行检查程序2 h,受试样品工作应正常。恢复时间为2 h。5.9.3.2 贮存运输条件下的高温试验 按GB/T 2423.2-2008“试验Bb”进行。严酷等级取表1中规定的贮存运输温度上限值,受试样品在不通电条件下存放16 h。恢复时间为2 h。5.9.4 恒定湿热试验 5.9.4.1 工作条件下的恒定湿热试验 按GB/T 2423.3-2016“试验Cab”进行。严酷等级取表1中规定的工作温度和相对湿度上限值。通电运行检查程序2 h,受试样品工作应正常。恢复时间为2 h。5.9.4.2 贮存运输条件下的恒定湿热试验 按GB/T 2423.3-2016“试验Cab”进行。严酷等级取表1中规定的贮存运输温度和相对湿度上限值。受试样品在不通电条件下存放48 h。恢复时间为2 h。5.9.5 振动试验 按GB/T 9813.1-2016的5.8.5要求进行。5.9.6 冲击试验 按GB/T 9813.1-2016的5.8.6要求进行。5.9.7 碰撞试验 按GB/T 9813.1-2016的5.8.7要求进行。5.9.8 运输包装件跌落试验 按GB/T 9813.1-2016 的5.8.8要求进行。5.10 可靠性试验 按GB/T 9813.1-2016 的5.9要求进行。5.11 限用物质的限量试验 按GB/T 26125 的要求进行。5.12 节能试验 按CQC 3114 的要求进行。DB35/T 17422018 7 6 质量评定程序 6.1 一般要求 产品在定型时(设计定型、生产定型)和生产过程中应按6.2、6.3、6.4、6.5和产品标准中的补充规定进行检验,并应符合这些规定的要求。6.2 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定型检验和质量一致性检验。6.3 检验项目及方法 各类检验项目及方法按表3规定进行。若产品标准中有补充检验的项目,应将其插入至表3的相应位置。表3 各类检验项目 质量一致性检验 检验项目 技术要求 检验方法 定型检验 逐批检验 周期检验 性能要求 4.2 5.2 输入输出接口 4.3.1 5.3 交互协议 4.3.2 5.3-#外设应用 4.3.3 5.3-#管理软件 4.3.4 5.3-#电气安全a 4.4.1 5.4.1 a a 设备防盗 4.4.2 5.4.2-安全可用 4.4.3 5.4.3-#密码支持 4.4.4 5.4.4-#操作系统 4.4.5 5.4.5-#外观和结构 4.5 5.5 电源适应能力 4.6 5.6-噪声 4.7 5.7-电磁兼容性 4.8 5.8-低温 4.9.1 5.9.2-高温 4.9.1 5.9.3-恒定湿热 4.9.1 5.9.4-振动 4.9.2.1 5.9.5-冲击 4.9.2.2 5.9.6-碰撞 4.9.2.3 5.9.7-DB35/T 17422018 8 表3 各类检验项目(续)质量一致性检验 检验项目 技术要求 检验方法 定型检验 逐批检验 周期检验 运输包装件跌落 4.9.2.4 5.9.8-可靠性要求 4.10 5.10-#限用物质的限量 4.11 5.11-#节能要求 4.12 5.12-“”表示应进行检验的项目,“-”表示不检验的项目,“#”表示可选检验的项目。a 在逐批检验和周期检验中,电气安全检验仅作接地连续性、接触电流和抗电强度三项。6.4 定型检验 按GB/T 9813.1-2016的6.3规定进行。6.5 逐批检验 按GB/T 9813.1-2016的6.4规定进行。6.6 周期检验 按GB/T 9813.1-2016的6.5规定进行。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按GB/T 9813.1-2016第7章的要求进行。DB35/T 17422018 9 A A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检查程序编制原则和技术要求 A.1 检查程序编制原则 本附录提出的检查程序是用于检查产品性能和输入输出接口的程序。它应调用方便,使用灵活,便于人工控制和选择。应显示产品的CPU的主频,内存容量,存储容量,输入输出接口类型和数量。应及时、清晰的显示输入输出接口的检测结果。A.2 检查程序结构 检测程序宜由一个控制主程序或若干个调用模块(子程序)组成。A.3 检查程序要求 检查程序应符合下列要求:a)应提供检查程序的功能和流程图,使用说明要清晰,准确;b)检查程序调用和启动方便,操作简便;c)用户可选择检查项目和控制检查程序运行次数。既可连续自检,也可单项或几项组合检查;d)检查程序运行中及时给出运行正常的信息和受检部位工作状态的信息,故障信息应确切;e)检查结束标志要明显;f)检查程序完整自检一遍的时间宜不超过 1 h。_ DB35/T 17422018 福建省地方标准 基于云计算的桌面应用终端通用规范 DB35/T 17422018*2018年 4月第一版 2018年 4月第一次印刷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