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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080.01 A 00 DB36 江西省地方标准 DB36/T 1133 2019 家庭餐制 作服务质 量规范 Family dinner making service as quality standards 2019-07-03 发布 2020-01-01 实施 江 西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布 DB36/T 1133 2019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1 3 术 语和 定义.1 4 基 本要 求.2 5 服 务流 程.3 6 服 务内 容及 要求.4 7 意 外情 况处 理.6 8 服 务质 量投 诉处 理.7 附录A(资 料性 附录)家庭餐 制作 服务 人员 信息 登记表.8 附录B(资 料性 附录)家庭餐 制作 客户 信息 登记 表.9 附录C(资 料性 附录)家庭餐 制作 服务 协议.10 附录D(资 料性 附录)家庭餐 制作 回访 客户 满意 度情况 登记 表.14 附录E(资 料性 附录)家庭餐 制作 客户 投诉 服务 质量处 理意 见表.15 DB36/T 1133 2019 II 前 言 本标准 根据GB/T 1.1-2009 给出的 规则 起草。本标准 由江 西 省 商务 厅、江西省 人力 资源 和社 会保 障厅共 同提 出并 归口。本标准 起草 单位:江 西省 家庭服 务业 协会。本标准 主要 起草 人:张建 华、温 小雪、刘 玉琴、钱 晨、叶 浩、褚俊、范 成瑾、严贞、万 春梅。DB36/T 1133 2019 1 家 庭 餐 制 作 服 务质 量 规 范 1 范围 本标准 规定 了家 庭餐 制作 服务涉 及的 术语 和定 义,明确了 家庭 餐制 作服 务 的 基本要 求、服务 流程、服务内 容及 要求、意外 情 况处理、服务 质量 投诉 处 理。本 标准 适用 于家 庭服 务机 构提供 的 家 庭餐 制作 服务 质量要 求。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对 于本 文件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凡 是注 日 期的引 用文 件,仅 注 日期 的 版本适 用于 本文 件。凡是不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其最 新版 本(包括 所有 的修改 单)适用 于本 文件。GB/T 17242 投 诉处 理指 南 家政 服务 员国 家职 业标 准(劳动 和社 会保 障部)公共 营养 师国 家职 业标 准(劳动 和社 会保 障部)营养 配餐 员国 家职 业标 准(人力 资源 和社 会保 障部)中式 烹调 师国 家职 业标 准(人力 资源 和社 会保 障部)西式 烹调 师国 家职 业标 准(人力 资源 和社 会保 障 部)中国 居民 膳食 指南(2016)餐饮 服务 食品 安全 操作 规范(国 家市 场监 督管 理总局 2018 年 第12 号)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3.1 家庭餐 family dinner 家庭成 员在 家庭 内的 用餐。3.2 家庭餐 制作 服务 family dinner making service 入户为 居民 家庭 提供 食谱 制定、食料 采购、加 工制 作、食 品存 放、餐后 整理 等事项 的实 际操 作及 科学管理 过程。3.3 家庭 餐制 作服 务人 员 family dinner making service worker DB36/T 1133 2019 2 具备相 关 专 业技 能,从事 家庭餐 制作 服务 而取 得相 应报酬 的人 员。以下 简称“服务 人员”。3.4 家庭餐 制作 服务 机构 institutions of family dinner making service 依法设 立且 具备 从事 家庭 餐制作 服务 经营 资质 的组 织。以 下简 称“服务 机构”。3.5 家庭餐 制作 服务 消费 者 customers of family dinner making service 接受家 庭餐 制作 服务 的家 庭成员 或消 费者。以 下简 称“客 户”。3.6 家庭餐 服务 方式 family dinner making service methods 可分为 全日 服务、计 时服 务和计 件服 务。4 基本要 求 4.1 服务机 构 4.1.1 应当具 有合 法的 经营 资质,并在 经营 场所 醒目 位置 悬挂有 关证 照。4.1.2 应当公 开服 务项 目、收费 标准和 投诉 监督 电话。4.1.3 应当具 有与 经营 规模 相适 应的专 业技 能服 务人 员。4.1.4 应当具 有与 经营 规模 相适 应的制 作家 庭餐 的设 施设 备。4.1.5 应当制 定家 庭餐 服务 安全 管理制 度和 服务 人员 健康 管理制 度。4.1.6 应当建 立服 务人 员档 案:a)应当要 求服 务人 员出 示有 效居民 身份 证、健康 证 明、培训 合格 证或 职业 资格 证、奖 惩记 录、照片等个 人信 息材 料备 案;b)应当指 导服 务人 员填 写 家庭餐 制作 服务 人员 信息 登记表。本标 准附 录A 给出了 家 庭餐 制作服务 人员 信息 登记 表 的基本 格式 和内 容。4.1.7 应当自 觉履 行社 会责 任,维护服 务人 员和 保障 客户 的合法 权益。4.1.8 应当配 制统 一的 工作 帽和 围裙,围裙 上应 当印 制服 务机构 统一 的标 识。4.1.9 应当不 承接 客户 家庭 场所 不能容 纳的 超规 模的 家庭 餐制作 服务 业务。4.2 服务人 员 4.2.1 基本条 件:a)应当在 法定 劳动 年龄 内,具备初 中(含初 中)以上 文化程 度;b)应当 提 供有 效身 份证 明、健康证 明,健康 体检 周期 为一年;c)应当符 合家 政服 务员、营 养配餐 员、中式 烹调 师、西式烹 调师、公 共营 养师 等国家 职业 标 准 中 的要求,持 中 式烹 调师 职业资 格证 书 或 西式 烹调师 职业 资格 证书 上 岗;d)应当爱 岗敬 业,诚实 守信,遵 纪守 法,履行 服务 承 诺;e)应当熟 知本 文件、熟 知家 庭餐制 作基 本流 程。4.2.2 知识与 技能:DB36/T 1133 2019 3 a)应当遵 守国 家食 品安 全法 律法规,执 行 餐饮 服务 食品安 全操 作规 范,了 解 中 国居 民膳 食指南,掌 握 食 品安 全、卫生 等 基本 知识。b)应当了 解野 生动 物保 护法 等法律 法规 的基 本知 识。c)应当了 解常 用蔬 菜类、水 产类、畜 禽类、粮 食类、果品类、调 味品 类等 原材 料基本 知识。d)应当了 解孕 产妇、婴 幼儿、青少 年、老人、病 人等 特殊人 群的 饮食 禁忌,能 根据家 庭成 员不 同需求订 制个 性化 的家 庭餐。e)应当掌 握家 庭 中 常用 的电 器、灶 具、炊具 等使 用方 法与注 意事 项。f)应当具 备相 关的 礼仪 知识:1)应当着 装整 洁,仪表 仪容 端庄;2)应当使 用文 明用 语,讲普 通话;3)坐姿、站姿、走 姿、表情、手势 应当 得体;4)应当掌 握中 西方 餐饮 基本 礼仪;5)应当根 据家 宴要 求摆 放餐 具;6)上菜时 应当 向客 人打 招呼 并介绍 菜品;7)上菜和 倒酒 水饮 料应 当从 客人右 侧进 行;8)撤换餐 具应 当从 客人 左侧 进行,并根 据进 餐情 况及 时撤换 餐具。5 服务流 程 5.1 服务商 定 5.1.1 接待客 户时 应当 倾听 需求,并填 写 家庭 餐制 作客 户信息 登记 表。本 文件 附录 B 给出 了 家庭餐制 作客 户信 息登 记表 的基 本格 式和 内容。5.1.2 向客户 推荐 服务 人员 时,应当向 客户 提供 服务 人员 的基本 信息。5.1.3 与客户 商定 服务 内容、服 务时间、服 务方 式、服务 价格及 有关 事项 后,服 务 机构、服务 人员、客户三 方应 签订 家 庭餐 制作服 务协 议。本 文件 附录 C 给出 了 家庭 餐制 作服务 协议 的 基本 格 式 和内容。5.2 服务实 施 5.2.1 服务人 员应 当从 服务 合同 生效之 日起 入户 提供 服务。5.2.2 服务人 员应 当佩 戴服 务机 构统一 制作 的工 作帽 和围 裙上岗。5.2.3 服务人 员应 当根 据客 户要 求、针 对具 体的 服务 对象 制作家 庭餐。5.2.4 服务人 员应 当按 本文件 明 确的服 务内 容及 要求 规范 服务。5.3 服务跟 踪 5.3.1 服务机 构应 当定 期回 访客 户,记 录客 户满 意度 情况。本文件 附录 D 给出 了 家庭餐 制作 回访 客户满意 度情 况登 记表 的 基本格 式和 内容。5.3.2 服务机 构应 当根 据客 户的 评价 来 指导 或调 整服 务人 员工作。5.3.3 服务机 构应 当根 据回 访情 况商定 是否 调换 服务 人员。5.4 服务终 止 协议 终止 日,协议 中的 三 方交接 相关 事项,结 清账 目。DB36/T 1133 2019 4 6 服务内 容及 要求 6.1 安全控 制职 责 6.1.1 服务人 员应 当对 家庭 餐制 作进行 过程 控制,根 据 餐饮服 务食 品安 全操 作规 范7.5 中 的要 求酌量使 用食 品添 加剂、7.9 中的 要求 对食 品成 品进 行留样,防 范不 安全 事故;6.1.2 服务人 员应 当对 家庭 餐制 作进行 质量 控制,宜 制作 色香味 形俱 佳的 饮食;6.1.3 服务人 员应 当是 家庭 餐制 作食品 安全 的第 一责 任人,须对 其制 作的 家庭 餐食 品安全 负责。6.2 食谱制 定 6.2.1 应当征 询客 户对 家庭 餐的 制作要 求。6.2.2 应当了 解客 户家 庭成 员的 宗教信 仰、饮食 习惯 和饮 食禁忌。6.2.3 应当制 定家 庭餐 食谱 并经 客户确 认。6.2.4 应当提 出家 庭餐 制作 费用 计划。6.2.5 应当符 合国 家和 行业 的相 关标准 和要 求。6.3 食料采 购 6.3.1 应当接 受客 户委 托,采购 食材。6.3.2 应当采 购安 全、新鲜、卫 生、价 格合 理的 食材。6.3.3 应当不 采购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食 品安 全法 第34 条 中禁止 的食 品。6.3.4 应当索 取发 票等 购物 凭据,做好 食材 进货 查验 记录 和采购 账目 记录。6.3.5 对客户 自行 采购 的 食 材,服务人 员应 当知 道其 来源 与生产 日期 或追 溯源 与保 质期,避免 因食 材不当而 造成 的饮 食问 题。6.4 加工制 作 6.4.1 服务人 员个 人卫 生:a)服务人 员在 加工 制作 过程 中应当 保持 良好 的个 人卫 生:1)应当穿 戴干 净的 围裙、工 作帽、口罩,工 作帽 应能 将头发 全部 遮盖 住;2)应当不 留长 指甲、涂 指甲 油、佩 戴饰 物、不宜 化装,佩戴 的手 表、手镯、手 链、手 串、戒指、耳 环等 饰物 不得 外露;3)应当禁 止面 对食 物抽 烟、打喷嚏、用 手品 尝等 可能 污染食 物的 行为;4)应当不 把抹 布或 围裙 搭在 肩上或 夹在 腋下,不 把工 作裙当 做手 巾擦 手、擦脸;5)应当始 终保 持双 手接 触食 物前后 清洁,手部 清 洗 宜 符合 餐 饮服 务食 品安 全 操作规 范 中的附录 I 餐饮 服务 从业 人员洗 手消 毒方 法。b)下列情 形应 当洗 手:1)处理食 物原 料前 后;2)加工凉 菜前;3)加工鲜 榨果 汁前;4)处理生 食物 后;5)处理动 物或 废物 后;6)处理被 污染 的设 备或 餐饮 器具后;7)清理环 境卫 生、接触 化学 物品或 不洁 物品 后;DB36/T 1133 2019 5 8)触摸头 发、耳朵、鼻 子、面部、口腔 或身 体其 他部 位后;9)擦过鼻 涕或 咳嗽 时捂 过嘴、大小 便后;10)从事任 何可 能污 染双 手的 活动 后。6.4.2 加工制 作前 的准 备:a)应当检 查、掌握 燃气 和电 器灶具 等情 况。b)应当对 家庭 餐制 作过 程中 需要用 到的 餐具、厨 具、工作台 及抹 布等 进行 清洗 消毒。c)应当认 真检 查待 加工 的食 材及调 味品,发 现感 官异 常的食 材应 当不 加工 或不 使用。6.4.3 原料初 加工 及切 配:a)应当洗 净后 使用,禽 肉、蔬菜、水产 品应 分开 清洗,禽蛋 使用 前应 当清 洗外 壳;b)应当掌 握蔬 菜削、择、洗 方法,将枯 叶、黄 叶、老 根以及 不能 食用 部分 摘除 干净,可食 用部 分尽量加 以保 存,用淡 盐水 或清水 浸泡、冲 洗干 净;c)应当掌 握畜 禽类、水 产品 原料的 分割 取料,清 除污 秽、有 害腺 体等 不可 食用 部分;d)应当掌 握腌 腊制 品原 材料 初加工 方法,掌 握干 货涨 发中的 水发、碱 发、油发 等方法;e)应当将 盛放 或加 工制 作不 同类型 食品 原料 的工 具和 容器分 开使 用,将 盛 放或 加 工制作 畜肉 类原料、禽 肉类 原料 及蛋 类原 料的工 具和 容器 分开 使用;f)应当掌 握原 料基 本形 状的 加工,如切 丝、片、丁、条、段、雕 刻等;g)应当将 切配 好的 食材 根据 性质不 同分 类、分容 器、离地、离墙 摆放,避 免污 染;h)应当尽 量缩 短易 腐食 品在 室温下 的存 放时 间,及时 使用或 冷冻(藏)贮 存切 配好的 半成 品;i)应当在 完成 初加 工及 切配 后,及 时清 洗水 池、工作 台及加 工工 具、地面 等,将垃圾 放置 于指 定位置的 垃圾 桶内,防 止污 染食物、厨 具和 其它 设备。6.4.4 主食、菜肴 的加 工制 作:a)温度和 时间 应当 能保 证食 品安全:1)需要烧 熟煮 透的 食品,中 心温度 应当达到 70 以 上;2)有特殊 加工制 作工艺 且中 心温度 低于 70 的 食品,应当严 格控制 原料质 量安 全状态,确保制作 成品 的安 全。b)应当采 用有 效设 备或 方法,避免 或减 少食 品在 烹饪 过程中 产生 有害 物质。c)应当运 用蒸、煮、煎、炸 等 技法制 作主 食,主食 应当 熟而不 粘、软硬 适宜、大 小 厚薄形 态适 宜。d)应当运 用炒、炖、蒸、炸、拌等 技法 制作 菜肴。e)应当掌 握两 种以 上常 见汤 品的制 作方 法。f)应当掌 握两 种以 上常 见粥 品的制 作方 法。g)应当在 烹调 过程 中不 将温 度过高 的食 物及 容器 放在 儿童易 触及 的地 方。h)应当在 烹调 结束 后及 时清 洗地面、灶 台、灶具 等。6.4.5 凉菜、鲜果 蔬 汁 的加 工制 作:a)应当分 开使 用生、熟 食品 的加工 工具,分 开使 用荤、素食 品盛 器。b)应当洗 净供 加工 凉菜 用的 蔬菜、水果 等食 品原 料及 装饰用 原材 料。c)应当选 择当 季、新鲜、风 味好、香气 浓郁、色 泽稳 定、汁 多、酸味 适度 的蔬 果,剔 除霉 烂果、病虫果、未 熟果 和杂 质,以保证 果蔬 汁的 质量,并 及时清 洗榨 汁用 具。d)应当使 用预 包装 饮用 水,或符合 相关 规定 的水 净化 设备设 施处 理后 的直 饮水、煮沸 冷却 后的 生活饮用 水。e)应当在 使用 原料 乳时 选用 预包装 乳制 品。f)应当将 煮沸 生豆 浆上 涌的 泡沫除 净,煮沸 后保 持沸 腾状 态 5 分 钟以 上。g)应当尽 量当 餐用 完制 作好 的凉菜 和鲜 榨果 汁,剩余 尚需使 用的 应当 存放 于冰 箱内冷 藏或 冷 冻。h)应当尽 快食 用冷 荤类 凉菜 拼盘,生食 水产 品加 工后 至食用 的时 间不 应当 超 过1h。DB36/T 1133 2019 6 i)应当及 时冷 藏肉 类、水产 品类凉 菜拼 盘,加工 后的 生食水 产品 应当 放置 在食 用冰中 保存 并用 保鲜膜分 隔。6.4.6 食品再 加热:a)高危易 腐食 品熟 制后,在 860 条件 下存 放 2h 以上且 未发 生感 官性 状变 化的,食用 前应当进行 再加 热。b)再加热 时食 品中 心温 度应 当达 到 70 以 上,未经 充 分加热 的食 物不 可食 用。c)冷冻熟 食应 当在 彻底 解冻、加热 至中 心温 度高 于 70后方 可食 用。6.5 食材(品)存放 6.5.1 应当按 照食 品安 全要 求贮 存食材。6.5.2 应当参 照 餐饮 服务 食品 安全操 作规 范 中的 附 录M餐 饮服 务业 食品 原料 建 议存储 温度 掌握贮存 食材 的温 度。6.5.3 应当分 区、分架、分 类、离墙、离地 存放 食材(品)。6.5.4 应当分 隔或 分离 贮存 不同 类型的 食材(品)。6.5.5 应当及 时冷 冻(藏)贮存 采购的 冷冻(藏)食 材(品),需要 分批 使用 的宜 在冷冻 前分 割。6.5.6 应当将 需冷 藏的 保鲜 食品 分类放 入冰 箱内,生、熟 食品分 开存 放。6.5.7 应当将 食品 与非 食品 分开 存放。6.5.8 应当将 食品 原料、半 成品 和直接 入口 食品 分开 存放。6.5.9 应当将 肉类、水 产品、蛋 品等易 腐食 品离 地存 放,散装易 霉食 品应 当勤 翻勤 晒。6.5.10 应当将 奶油 类原 料和 水分 含 量较 高的 含奶、蛋 的面 点低温 存放。6.5.11 应当将 剩余 饭菜 用保 鲜膜 包好后 存放 于冰 箱内,保 存时间 不宜 过长,以 不隔 餐为宜。6.5.12 应当将 烹饪 后至 食用 前存 放超 过 2h 的高 危易 腐食 品,存放 在高 于 60 或低 于8的 条件 下。6.6 餐后整 理 6.6.1 应当对 餐桌 桌面 先用 带有 清洁剂 的抹 布擦 拭、后用 干抹布 擦至 无渍 迹。6.6.2 应当对 使用 后的 刀具、灶 具、灶 台、灶壁 等擦 洗至 无渍迹。6.6.3 应当对 使用 后的 餐具 清洗 消毒至 光洁、明 亮、无渍 迹。6.6.4 应当将 使用 后的 餐具、用 具和物 品整 理并 放回 原位。6.6.5 应当将 未食 用完 的食 品妥 善存放。6.6.6 应当清 洁厨 房和 餐厅 的地 面至无 垃圾、无 渍迹。6.6.7 应当将 垃圾 放入 指定 的垃 圾桶内 并及 时倒 除。6.6.8 应当关 闭燃 气灶 具气 源和 电气灶 具电 源。6.6.9 应当征 询客 户用 餐意 见。7 意外情 况处 理 7.1 厨房油 锅失 火处 理 7.1.1 应当立 即关 闭炉 火,不应 挪开油 锅;7.1.2 应当用 厚湿 布、锅盖、砧 板等比 锅大 的物 品罩 住油 锅,不 应当 用水 浇油 锅;7.1.3 应当在 火熄 灭、油冷 却后 再移开 灭火 物品;7.1.4 上述方 法无 法灭 火时,应 当立即 离开 现场 并 打119 电话求 救。7.2 燃气泄 漏处 理 DB36/T 1133 2019 7 7.2.1 应当立 即关 闭燃 气总 阀门。7.2.2 应当熄 灭香 烟、蜡烛 等火 种,不 应当 点火、开 关任 何电器。7.2.3 应当立 即打 开门 窗、离开 现场,打电 话给 燃气 公司,待修 理妥 当、气味 散尽 方可回 房。7.2.4 应当请 正 规 的燃 气公 司专 业人员 修理,不 应当 自行 修理任 何燃 气用 具或 管道。7.2.5 应当在 修理 人员 修理 妥当 后,检 查所 有燃 气用 具的 开关是 否都 已关 上。7.3 食物中 毒应 急处 理 7.3.1 应当立 即对 中毒 人员 实施 抢救。7.3.2 应当立 即保 护发 生事 故的 现场。7.4 其他 服务人 员应 当熟 记客 户、物业、消防、燃 气、急救 等电话 号码,出 现意 外时 应当及 时通 知相 关人 员解决问 题。8 服务质 量投 诉处 理 8.1 服务机 构应 当即 时记 录情 况。本 标准 附 录E 给 出了 家庭 餐制 作客 户投 诉服 务质量 处理 意见 表的基本 格式 和内 容。8.2 服务机 构的 主管 应当 立即 赶往作 业现 场协 商处 理,也可请 消费 者协 会或 其他 有关部 门处 理。8.3 服务质 量投 诉处 理程 序可 参照 GB/T 17242 规 定。DB36/T 1133 2019 8 A A 附 录 A(资料 性附 录)家庭餐 制作 服务 人员 信息 登记表 表A.1 家庭餐 制作 服务 人员 信息 登记表 档案编 号:填 表时 间: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贴照片处 民 族 学 历 联系电话 职业等级 毕业学校及专业 身高及体重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现在住址 从事过的职业 保姆、钟点工、营养师、烹调师,其他(用文字表述):提供证件 身份证、学历证、健康证、培训证或职业资格证,其他(用文字表述):工作 经历 家庭主要成员 称谓 姓名 年龄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培训 纪录 时间 课程 成绩 奖惩情况纪录 时间 奖惩情况 纪录 服务好坏记录 时间 服务过程中客户的评价 服务结束后客户的评价 说明 1、表中 可选项请在“”中间打“”;2、服务机构应当查看服务人员 提 供 证 件 的 原件,并将证 件 的 复印件附在本登记表后面存档。经办人:登 记时 间:年 月 日 DB36/T 1133 2019 9 B B 附 录 B(资料 性附 录)家庭餐 制作 客户 信息 登记 表 表B.1 家庭餐 制作 客户 信息 登记 表 档案编 号:填 表时 间:年 月 日 姓 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学 历 籍贯 电子邮箱 身份证号码 微信或 QQ 号 手机号码 住宅电话 家庭资料 家庭地址 家庭人数 家庭人员的健康状态(是否有传染病、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其他 服务要求 服务内容 服务地址 服务人员级别 初级、中级、高级 付款方式 现金、刷卡、微信、支付宝、其他支 付 签约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其他要求 说 明 1、表中可选项请在“”中间打“”;2、服务机构应当留存客户身证件 复印件附在本登记表后面存档。经办人:登 记时 间:年 月 日 DB36/T 1133 2019 10 附 录 C(资料 性附 录)家庭餐 制作 服务 协议 C.1 家庭餐 制作 服务 协议 甲方(客户):身份证 号码:联系电 话:住宅 地址:乙方(服务 人员):身份证 号码:联系电 话:户籍 地址:现住址:紧急 联系 电话:中介方(家政 服 务机 构):服务电 话:经营 地址:法定代 表人:经办 人:根据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合 同法、中华 人民 共和 国侵权 责任 法 和 中 华 人民共 和国 消费 者权益保护法 及 其他 有关 法律、法规 的规 定,甲 乙丙 三 方遵循 平等、自 愿、诚 实 守信原 则,就家 庭餐 制作 服务相关 事宜 签订 本合 同。第一条 服 务内 容 中 介方 介绍 符合 上岗 条件(体检 合格,经过 培训 合格)的乙 方为 甲方 提供 以 下第 项 服务(可多选):制作1、家 庭日 常用 餐,2、学生 用餐,3、孕 产妇 用 餐,4、老 年人 用餐,5、婴幼儿 用餐,6、病人用餐,7、家 宴,8、其 他。第二条 服 务地 址。第三条 服 务对 象 1.服务 对象 人数:;2.特殊 需求:;3.其它:。第四条 服 务形 式 临时 固 定日 期、时段 其它 DB36/T 1133 2019 11(请在 内 打)第五条 乙 方条 件 籍贯:性 别:年龄:学 历:技能 级别:是 否接 受过培 训:第六条 服 务期 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具体 服务 时间:每 天 时至 时。第七条 中 介服 务费 支付 1 在 本协 议签 订之 日,甲方支 付中 介方 一次 性中 介服务 费 元(该 费用 为一次 性收 取,不 退);2 在本 协议 签订 之日,乙 方需要 向中 介方 支付 中介 服务费 元(该费 用为 一次性 收取,不退);3 合 同期 满后,三 方续 约,按 照 规 定缴 纳相 关费 用。第八条 劳 务报 酬支 付 1 乙 方的 劳务 报酬 为 元;2 劳 务报 酬的 支付 方式:。第九条 甲 方权 利与 义务 1.甲方 权利(1)有 权要 求乙 方提 供 一年内 正规 医疗 机构 出具 的体检 合格 证明,如有 异 议可要 求重 新体 检,若体检合 格,体检 费用 由甲 方承担;若 体检 不合 格,则由乙 方承 担;如若 甲方 要求乙 方进 行非 常规 体 检 项目,乙 方应 给予 配合,费 用由甲 方承 担;(2)有权 辞退 不能 完成 协议约 定工 作的 乙方,有 权要求 中介 方重 新介 绍合 适的服 务人 员;(3)有 权追 究因 乙方 过 错造成 损失 的法 律责 任,并向责 任方 要求 经济 赔偿,但 不得 扣押 财产 和证件或采 取搜 身、恐吓、殴 打等侵 犯乙 方人 身财 产权 利的处 理方 式;(4)有 权对 乙方 进行 管 理和工 作指 导,对 乙方 服 务质量 有异 议的,在协 议 期内有 权要 求中 介方 调换家庭 餐制 作服 务人 员。2.甲 方义 务(1)因甲 方原 因造 成乙 方伤害,甲 方应 承担 赔偿 责任;服务 期间 若乙 方突 发疾病 或遇 其它 伤害,甲方应 采取 必要 的救 治措 施;若 乙方 外出 未归 或发 生意外,应 及时 通知 相关 方;(2)甲方 在签 订协 议时,应出 示本 人有 效身 份 证 件,办 理客 户登 记手 续,如实填 写家 庭地 址、联系电话、家 庭成 员、工作 强度、时间 要求、特 殊服 务,并 在洽 谈时 如实 告知 乙方和 中介 方家 中是 否 有 传染病及 精神 病人;(3)甲方 应妥善 保 管家 中的贵 重物 品;(4)甲方 不得 将乙 方转 让给他 方服 务,不得 拖欠 乙方劳 务报 酬。第十条 乙 方权 利与 义务 1.乙 方权 利(1)有权 按时 得到 劳务 报酬;(2)有 权保 护自 己人 身 和名誉 不受 侵犯,有权 追 究因甲 方过 错造 成的 经济 损失;有 权与 侵权 行为或严重 违反 合同 约定 的甲 方解除 合同;(3)有权 拒绝 从事 与协 议 内容不 符的 工作,有 权拒 绝 为第三 方服 务,有权 拒绝 在 非约定 地址 服务。2.乙 方义 务 DB36/T 1133 2019 12(1)遵守 国家 的法 律法 规,按 协议 约定 服务;不 得有损 害甲 方合 法权 益的 行为,如因 乙方 过错 而造成甲 方人 身或 其他 权益 受侵害 的,则要 承担 相应 的法律 责任;(2)禁止 擅自 离岗,外 出应告 知去 向,如遇 特殊 情况不 能按 时返 回的,应 提前通 知甲 方;(3)服从 甲方 的管 理和 指导,遵照 甲方 的生 活习 俗,尊 重甲 方的 宗教 信仰,善待 服务 对象;(4)不得 擅自 将他 人带 入 甲方 家中;不 得擅 自翻 动、拿 用甲 方物 品;不参 与甲方 家庭 内部 事务 和邻里纠 纷;不泄 露和 传播 甲方家 庭及 其成 员隐 私和 个人信 息。第十一 条 中介 方权 利与 义务 1 中 介方 促成、见 证本 协议的 签订,甲 乙双 方应 按照约 定向 中介 方交 纳介 绍费;2 中介 方核 实甲 方身 份 以及所 提供 信息 的真 实性,明 确甲 方需 要提 供的 服 务内容,考核 甲方 是否具备家 庭餐 制作 的条 件;3 中 介方 核实 乙方 身份 以及所 提供 信息 的真 实性、健康 状况、文 化程 度、服务技 能、是否 具有 上岗能力;4.出 示服 务机 构的 必备 有效的 资质 证明;5 甲 乙双 方在 履约 过程 中,如 有纠 纷,中介 方有 调解义 务;6 因 乙方 原因(体 检不 合格或 有不 良行 为等)甲 方不继 续使 用乙 方的,中 介方应 重新 为乙 方更 换符合约 定 条 件的 服务 人员。第十二 条 保险 甲 乙双 方协 商 是/否投保 商业 保险。1.商 业保 险种 类(投保 商业保 险请 在 内 打):家政 职业 责任 险;家政 服务 员意 外伤 害 加意外 医疗 险;其他。2.保 费金 额:元,由 承 担。第十三 条 合同 期满 与解 除 1 甲 方提 前辞 退乙 方或 是 乙方要 求提 前离 岗的,由 甲乙双 方协 商确 定,可到 中介方 办理 相关 手续,结清工 资;2乙 方 离岗 时,甲方 与 乙 方均应 认真 检查 各自 财物 有无损 坏和 丢失,乙方 离 岗后,协 议各 方不 再为他方 承担 任何 责任。服 务期满,在 同等 条件 下,甲方有 优先 续用 乙方 的权 利,按 规定 缴纳 相关 费 用;3 如 服务 人员 在协 议期 内有更 换,更换 服务 人员 的详细 信息 作为 本协 议的 附件,其他 条款 不 变。第十四 条 违约 责任 1 甲、乙 双方 的任 何一 方 如不能 继续 履行 协议 的,须提前 通知 对方(乙 方生 病或突 发事 件除 外),甲、乙 方协 商解 除协 议;2甲 方逾 期支 付乙 方服 务 报酬的,每 逾 期1 天 应按 劳务报 酬 的 1%向乙 方支 付 违约金;3 甲乙 双方未 如实 告 知对方 自身有 恶性 传染病 或精神 疾病的,任 何一方 有权要 求立刻 解除 协议;由违约 方承 担由 此产 生的 一切费 用,且违 约方 无权 要求守 约方 退还 任何 费用。第十五 条 免责 条款 甲 方违 反以 下约 定而 导致的 损失,乙 方不 予赔 偿:DB36/T 1133 2019 13(1)甲方 应妥 善保 管古董、文 房、字 画、珠 宝、玉 器、首 饰等 贵重、易碎以 及具 有特 殊纪 念 意 义的物品,乙 方对 此类 物品 不负责 清洁 养护;(2)对于 家庭 餐制 作中需 使用 的炉 灶、电器,乙方 不负 责拆 装和 清洗,只负 责外 部清 洁;(3)对 于家 庭餐 制作 中 未使用 的炉 灶、电器,乙 方不负 责擦 洗。第十六 条 其他 约定 条款 第十七 条 争议 解决 办法 本协 议如发生争议,应由三方 协商解决;也 可 向消费者 协会或行业组 织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 不成的,按下 列第 种方 式解决:1提 交仲 裁委 员会 仲裁;2向 人民 法院 起诉。本协议 未尽 事宜 三方 另行 协商补 充,补充 协议 与协 议具有 同等 法律 效力;本 协议一 式三 份,甲、乙、中介方 三方 各执 一份,具 有同等 法律 效力,自 各方 签字或 盖章 之日 起生 效。甲方(签字):中 介方(盖章):年 月 日 法定 代表 人(签 字):乙方(签字):委 托代理 人(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另需附 的材 料清 单:1.甲 方、乙方 的身 份证 复 印件 2.乙 方的 健康 证明 复印 件 3.甲 方、乙方 的信 息登 记 表 DB36/T 1133 2019 14 C C 附 录 D(资料 性附 录)家庭餐 制作 回访 客户 满意 度情况 登记 表 表C.1 家庭餐 制作 回访 客户 满意 度情况 登记 表 档案编 号:客户姓名 客户联系电话 服务人员姓名 服务人员联系电话 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 合同编号 服务地址 评价 满意度评价 项目 评价 很满意 满意 一般 不满意 很不满意 职业道德 职业纪律 仪容仪表 沟通交流 服务态度 安全卫生 服务质量 其他 回访人意见或建议 回访人签字:年 月 日 改进意见及措施 服务机构负责人签字:年 月 日 回访人:回 访登 记时 间:年 月 日 DB36/T 1133 2019 15 D D 附 录 E(资料 性附 录)家庭餐 制作 客户 投诉 服务 质量处 理意 见表 表D.1 家庭餐 制作 客户 投诉 服务 质量处 理意 见表 档案编 号:填表 时间:年 月 日 投诉人 姓 名 投诉方式 电话 面谈 微信 传真 家访 性 别 年龄 投诉对象 服务人员 服务机 构 服 务 合 同 号 被投诉人姓名 投诉人电话 投 诉 时 间 投诉人住址 投诉 内容 调查 纪录 1、客户投诉频率 经常 偶尔 初次 其他 2、投诉事项是否真实 真实 基本真实 不真实 其他 3、投诉资料 附信件 附实物 口头 其他 投诉人意见及建议:经办人签名:日期:年 月 日 经办人 意见或措施 经办人签名:日期:年 月 日 负责人 批示 负责人签字:日期:年 月 日 回复投诉人 时间 回复人员签名 上报上级日期 上报人签名 注:表中可选项请在“”中 间打“”。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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