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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C S 6 5.0 2 0.0 1B 0 5DB14山 西 省 地 方 标 准D B 1 4/T 1 6 9 2 2 0 1 82 0 2 2 年 1 0 月 1 4 日 确 认 有 效连 翘 天 然 林 抚 育 管 理 技 术 规 程2 0 1 8-0 7-3 0 发 布 2 0 1 8-0 9-3 0 实 施山 西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发 布D B 1 4/T 1 6 9 2 2 0 1 8I目 次前 言.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原 则.15 对 象.16 清 杂 露 翘.17 补 植.28 平 茬 更 新.29 整 形 修 剪.21 0 采 收.31 1 有 害 生 物 防 治.31 2 档 案 管 理.4D B 1 4/T 1 6 9 2 2 0 1 8I I前 言本 标 准 按 照 G B/T 1.1-2 0 0 9 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本 标 准 由 山 西 省 林 业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 提 出 并 归 口。本 标 准 起 草 单 位:山 西 省 林 业 科 学 研 究 院、山 西 省 中 条 山 国 有 林 管 理 局。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史 敏 华、刘 劲、刘 鑫、梁 燕、齐 永 红、武 静、李 敏 夏、赵 彦 伍、张 建 勇、赵 海燕。D B 1 4/T 1 6 9 2 2 0 1 81连 翘 天 然 林 抚 育 管 理 技 术 规 程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连 翘 天 然 林 抚 育 的 原 则、对 象、清 杂 露 翘、补 植、平 茬 更 新、整 形 修 剪、采 收、有 害生 物 防 治 和 档 案 管 理。本 标 准 适 用 于 连 翘 天 然 林 的 抚 育 及 经 营 管 理。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 文 件。G B/T 1 5 7 8 1-2 0 1 5 森 林 抚 育 规 程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轮 回 平 茬以 丛 为 单 位,对 老 化、生 长 衰 弱 的 植 株,每 年 进 行 1/3 的 平 茬 更 新,3 年 完 成 一 个 轮 回。4 原 则4.1 坚 持 道 地 药 材 的 自 然 特(属)性 的 原 则。4.2 坚 持 生 态 效 益 与 经 济 效 益 并 重 的 原 则。4.3 坚 持 因 地 制 宜,因 林 施 策 的 原 则。5 对 象连 翘 盖 度 3 0%或 每 公 顷 株 数 1 5 0 0 株,分 布 基 本 均 匀 且 相 对 集 中 连 片 的 天 然 连 翘 林。6 清 杂 露 翘6.1 留 株 密 度根 据 不 同 的 立 地 条 件,保 留 植 株 控 制 在 1 6 5 0 株(丛)/h m2 2 2 5 0 株(丛)/h m2之 间。6.2 定 株D B 1 4/T 1 6 9 2 2 0 1 82按 2 m 3 m 的 株 行 距 确 定 保 留 株(丛),选 择 生 长 健 壮 的 植 株 作 为 保 留 株(丛),达 到 分 布 基 本 均匀,多 余 的 植 株(丛)清 除。6.3 时 间6 月 下 旬 8 月 下 旬 生 长 旺 盛 期 实 施。6.4 方 法对 林 分 中 影 响 连 翘 采 光 和 正 常 生 长 的 灌 木、杂 草 和 多 余 的 连 翘 植 株 进 行 清 除。注 意 保 护 珍 稀、濒 危的 物 种。7 补 植在 林 中 空 地 进 行 补 植,使 连 翘 均 匀 分 布。8 平 茬 更 新8.1 时 间落 叶 后 到 翌 年 萌 动 前 的 休 眠 期 进 行。8.2 整 株(丛)平 茬将 连 翘 株(丛)地 上 部 分 全 部 剪 除,留 茬 高 度 5 c m。平 茬 截 面 平 整 光 滑。8.3 轮 回 平 茬以 丛 为 单 位,每 年 对 丛 中 1/3 的 植 株 进 行 更 新。第 一 年 在 东 南 方 向 进 行 平 茬,第 二 年 在 西 南 方 向,第 三 年 在 正 北 方 向。8.4 交 替 平 茬为 保 持 生 态 功 能、景 观 效 果 和 产 量 收 益,以 带 状 或 块 状 方 式,分 年 度 轮 次 完 成 平 茬 更 新。9 整 形 修 剪9.1 除 糵 定 株萌 蘖 3 c m 5 c m 时,保 留 生 长 健 壮 的 2 3 个 萌 条,其 余 全 部 抹 除。9.2 摘 心9.2.1 时 间在 春 末 夏 初,春 梢 停 止 生 长 前(5 月 下 旬 6 月 上 旬)完 成。9.2.2 方 法新 梢 长 度 达 到 5 0 c m 8 0 c m 时 摘 去 顶 芽。9.3 中 短 截D B 1 4/T 1 6 9 2 2 0 1 839.3.1 时 间在 冬 季 落 叶 后,早 春 萌 动 前 完 成。9.3.2 方 法对 1 年 生 徒 长 枝 条,在 枝 条 的 中 上 部 剪 去 1/2 2/3。9.4 树 形 培 养9.4.1 主 干 疏 层 形在 主 干 上 距 地 面 8 0 c m 处 定 干,5 0 c m 8 0 c m 的 整 形 带 的 不 同 方 向,选 择 3 4 个 发 育 充 实 的 侧 枝 摘心,促 进 多 发 分 枝,培 育 成 主 枝,以 后 在 主 枝 上 再 选 留 3 4 个 壮 枝 培 育 成 一 级 侧 枝,在 一 级 侧 枝 上 再 放出 侧 枝,培 养 成 具 有 明 确 中 心 干,具 有 2 3 层 的 树 冠。9.4.2 开 心 形在 主 干 上 距 地 面 8 0 c m 处 定 干,没 有 明 确 主 干,具 有 3 5 个 主 枝 的 树 冠。9.4.3 丛 状每 丛 保 留 3 5 株,形 成 丛 状 圆 头 形。及 时 清 理 丛 内 枯 死 枝、病 虫 枝、纤 弱 枝、交 叉 枝 及 重 叠 枝、过密 植 株。1 0 采 收1 0.1 时 间1 0.1.1 青 翘6 月 中 下 旬 9 月 中 旬,果 皮 呈 青 绿 色,尚 未 老 熟 时 采 摘。1 0.1.2 老 翘1 0 月 下 旬,果 皮 变 为 黄 褐 色,果 实 开 裂 时 采 摘。1 0.2 方 法不 折 枝 采 摘、不 捋 叶 采 摘。1 1 有 害 生 物 防 治1 1.1 病 虫 害 防 治1 1.1.1 采 用 物 理、诱 杀 的 方 法 进 行 防 治。1 1.1.2 随 时 剪 除 清 理 病 虫 害 感 染 枝 条,清 除 出 林 地,集 中 销 毁。1 1.2 寄 生 植 物 防 治寄 生 植 物 主 要 是 菟 丝 子。发 现 其 寄 生 侵 害 时,及 时 清 除 销 毁。D B 1 4/T 1 6 9 2 2 0 1 841 2 档 案 管 理按 照 G B/T 1 5 7 8 1 中 1 1.2、1 1.3、1 1.4 的 规 定 执 行。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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