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技术规范DB21/T 3136-20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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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1/T 31362019 ICS 65.150 B 50 DB21 辽宁省地方标准 DB21/T 3136 2019 海洋渔业 资源增殖 放流技术 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the stock enhancement of marine fishery resources 2019-04-30 发布 2019-05-30 实施 辽 宁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布 DB21/T 31362019 1 I 前 言 本标准 按照GB/T 1.1 标 准 化工作 导则 第一 部分 标准 的结构 和编 写起 草。请注意 本文 件的 某些 内容 可能涉 及专 利。本文 件的 发布机 构不 承担 识别 这些 专利的 责任。本标准 由辽 宁省 农业 农村 厅提出 并归 口。本标准 主要 起草 单位:辽 宁省海 洋水 产科 学研 究院、辽 宁省 渔港 与水 产种 苗 中心、大 连市 农业 农村发展服 务中 心。本标准 主要 起草 人:董婧、王彬、李 玉龙、付 辛、姜洪亮、周 遵春、曹 丽、梁忠德、林 原、沙 爽、王溪宏、胡 骁琨、郭 维宇、王爱 勇、李成 久。附录A 是标 准的 规范 性附 录,附录B是 标准 的资 料性 附 录。DB21/T 31362019 1 1 海 洋渔业 资源增殖 放流技 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 规定 了海 洋渔 业资 源增殖 放流 的海 域条 件、本底调 查、增 殖物 种来 源 及质量 要求、苗种 检验检疫与 出池 要求、包 装与 运输、放流 验收、放 流资 源保护 与效 果评 价等 技术 要求。本标准 适用 于辽 宁省 海洋 渔业资 源增 殖放 流活 动。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对 于本 文件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凡 是注 日期的 引用 文件,仅 所注 日期的 版本 适用 于 本 文件。凡 是不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其最 新版 本(包括 所有的 修改 单)适用 于本 文件。GB 11607 渔业 水质 标准 GB/T 12763.6 海洋 调查 规范 第6部 分:海洋 生物 调查 GB/T 15101.1 中国 对虾 亲虾 GB/T 15101.2 中国 对虾 苗种 GB/T 19782 中 国对 虾 GB 20556 三疣 梭子 蟹 SC/T 2014 三 疣梭 子蟹 亲蟹 SC/T 2015 三 疣梭 子蟹 苗种 SC/T 2059 海 蜇苗 种 SC/T 9102 渔 业生 态环 境 监测规 范 SC/T 9401 水 生生 物增 殖 放流技 术规 程 SC/T 9415 水 生生 物增 殖 放流技 术规 范 三疣 梭子 蟹 SC/T 9419 水 生生 物增 殖 放流技 术规 范 中国 对虾 SC/T 9422 水 生生 物增 殖 放流技 术规 范 鲆鲽 类 SC/T 9424 水 生生 物增 殖 放流技 术规 范 许氏 平鲉 DB13/T 893 海 蜇增 殖放 流技术 规范 DB21/T 2208 三疣 梭子 蟹 放流增 殖技 术规 程 DB21/T 2255 海蜇 增殖 放 流效果 评价 技术 规程 DB21/T 2405 中国 对虾 增 殖放流 效果 评价 技术 规范 DB21/T 3035 日本 对虾 增 殖放流 效果 评价 技术 规程 中华人 民共 和国 前农 业部 令 第20 号 水生 生物 增殖 放流管 理规 定 3 海域条 件 增殖放 流海域 应为 增殖放 流对象 的产卵 场、索饵场 或洄 游 通道。该区 域水质 符合GB 11607 规定,底质及 其它 环境 条件 适宜 增殖物 种生 长、存活,并 远离排 污口、倾 废区 及大 型养殖 场、电厂、盐 场 等 进排水口。4 本底调 查 DB21/T 31362019 1 2 实施增 殖放 流前,按SC/T 9401、GB/T 12763 及SC/T 9102规定 的 调查 和分 析方 法,对拟 增殖 放流 海域生物 资源 与环 境因 子状 况进行 本底 调查,并 据此 选划适 宜增 殖放 流海 域,确定适 宜增 殖放 流 种 类 和 放流数量。5 增殖物 种来 源及 质量 要求 5.1 增殖物 种选 择原 则 应 根据 放流 海域 饵料 资源、生物 区系 组成、经 济效益 以及 苗种 繁育 的可 能性来 选定;应 是海 域自 然存 在 的、因资 源衰 退难 以自 然恢 复的物 种;应 是本 地种,且 人工 育苗技 术成 熟;具 有一 定的 经济 价值,渔民 受益 范围 应具 有普 遍性。5.2 物种质 量要 求 5.2.1 亲体来 源 直接用于 增殖 放流或 繁殖 的亲体来 源和 质量应 符合GB/T 15101.1、GB/T 19782、GB 20556、SC/T 2014、SC/T 9401、SC/T 9419、SC/T 9415 和SC/T 9422 的要 求。直接 用于 增殖 放流的 渔业 资源 亲体 由原种厂提 供;用于 繁殖 增殖 放流苗 种的 亲体 应为 本地 野生原 种或 原种 场保 育的 原种。5.2.2 苗种来 源 增殖放 流的 苗种 应是 本地 种的 原 种或 其子 一代,苗 种供应 单位 必须 持有 水 产苗种 生产 许 可 证。5.2.3 苗种质 量要 求 苗种应 符合GB/T 15101.2、SC/T 2015、SC/T 2059、SC/T 9401、SC/T 9419、SC/T 9415、SC/T 9422、SC/T 9424、DB13/T 893 的 质量要 求。暂无 苗种 质量 要求的,按5.2.2 条 的规 定 程序确 认。5.2.4 感官质 量 增殖物 种感 官质 量应 符合 如下要 求:苗种 规格 整齐、游动 力强、体 表完 整、无肉眼 可见 病害;形 态健康、无 病害、无伤 残、无 畸形、无 附着 物;体 色自 然、有光 泽、无 异常;活 力 强,游泳 生 物 游动 活泼。5.2.5 可数指 标 放流苗 种规 格合 格率 85%,死亡 个体、伤 残或 畸形 个体、体色 异常 个体、体 表挂有 附着 物(非纤毛虫)个体 之和 占比 5%。6 苗种检 验检 疫与 出池 要求 6.1 检验检 疫 放流苗 种需 由有 资质 的水 产品质 量检 验检 疫机 构检 验合格 并出 具检 验合 格报 告。按 照SC/T 9401、SC/T 2059、SC/T 9415、SC/T 9419、SC/T 9422、SC/T 9424 的 规定 进行 常规 质 量、药 物残 留和 疫病 的检验检 疫。增殖 放流 苗种 需在增 殖放 流前7 d 内组 织 检验,以一 个增 殖放 流批 次作为 一个 检验 组批。6.2 出池要 求 DB21/T 31362019 1 3 增殖放 流 苗 种出 池前,逐 池随机 取样,取 样总 数量 不少于50尾(只、头),测量样 品规 格,计算 规格合格 率。可数 指标 满足5.2.5 的 要求,方 可出 池放 流;放 流种 类规 格要 求参 见附录A。7 包装与 运输 7.1 包装 7.1.1 包装方 法 将苗种 装进已 注入 约5 L8 L 海水 的容积 为20 L 的无 毒塑料 袋中(蟹类 苗种则 需放入 经海水 浸泡 后稻草,运 输时 间特 别短 的 情况下 也可 不加 附着 物;蟹类苗 种干 运则 采用 海水 浸泡过 的稻 壳运 输)充 满 氧后橡皮 筋扎 口;也可 以采 用活水 车塑 料桶 充氧 装运 苗种的 方法 进行 运输。鱼 类苗种 可采 用无 毒 塑 料 袋 包装、防 水帆 布水 槽或 活水 车网筐 包装 运输 等方 法,网筐规 格宜 采用(60 cm80 cm)(40 cm60 cm)(15 cm20 cm)。7.1.2 装运密 度 7.1.2.1 无毒塑 料袋 装运 苗种 采用20 L的 无毒 塑料 袋装 运苗种:体 长1 cm的 虾类 装苗密 度不 超过250 g/袋,全甲 宽6 mm的蟹类 期幼体 装苗 密度 不超 过100 g/袋,伞径1 cm 的海 蜇幼 体装苗 密度 不超 过4000 只/袋,全长5 cm 的 鱼苗 装苗密度 不超 过220 尾/袋。7.1.2.2 其他方 式装 运苗 种 若 采 用 活水 车 网 筐包 装 方法 全 长5 cm 的 鱼 苗装 苗 密度 宜 控 制在300 尾/筐800 尾/筐;全 长5 cm的鱼苗 采用 防水 帆布 水槽 运输密 度密 度为10000 尾/m3水体20000 尾/m3水体。7.2 运输 苗种运 输根 据不 同的 增殖 放流种 类选 择不 同的 运输 工具、运 输方 法和 运输 时 间,运输 过程 中,避 免剧烈颠 簸、阳光 暴晒 和雨 淋。运 输成 活率 需达 到95%以上。8 放流验 收 8.1 放流时 间 不同物 种具 体放 流时 间,参见附 录A。通 常选 择满 潮 平流时 进行,6 级及 以上 大 风天气 应暂 停放 流。8.2 放流海 域条 件 选择温 度、盐度 适宜,泥 或泥沙 底质,无 污染 源,近河口,远 离大 型纳 潮口,避风 浪内 湾,无 大海流影响 海域。放 流前 先对 放 流海域 可能 损害 放流 物种 的网具 进行 清理,放 流验 收 前做好 放流 海 域 的水 温、盐度测 量,苗种 运输 用水 与放流 海域 水温 差不 得大 于5,盐 度差 不大 于5,否则不 予验 收。8.3 苗种计 数方 法 8.3.1 全部称 重法 DB21/T 31362019 1 4 将每计 量批 次增 殖放 流物 种全部 称重,通 过随 机抽 样计算 单位 重量 的个 体数 量,计 算出 本计 量 批 次增殖放 流物 种总 数量。8.3.2 抽样称 重法 将每计 量批 次增 殖放 流物 种全部 均匀 装袋 后,按3%5%随 机抽 袋,最 低不 少 于15袋,对 袋中 样品沥水(呈滴 水状 除,海蜇 等不宜 称重 的增 殖放 流物 种除外)称 重,按8.3.1 的 方法求 出平 均每 袋 数 量,进而计算 出本 计量 批次 增殖 放流物 种总 数量。8.3.3 抽样数 量法 将每计 量批 次增 殖放 流物 种全部 均匀 装 袋 后,通 过3%5%随 机抽 袋,对 袋中 样品随 机抽 样计 数 求出平均 每袋 数量,进 而求 得本计 量批 次增 殖放 流物 种的总 数量,适 用于 海蜇 等需塑 料袋 包装 运 输 且 不 宜称重的 增殖 放流 物种 计数。8.4 放流计 数 8.4.1 苗袋(桶)计数 苗种运 输车 到达 放流 点后,验收 人员 与供 苗单 位人 员共同 计量 袋(桶)数,并做好 记录。如 在 育 苗室验收,记 录每 计量 批次 所有的 放流 池数 量。8.4.2 苗种计 数 8.4.2.1 虾类 8.4.2.1.1 放流点 验收 按照8.3.2 的 要求 对抽取 的 虾苗样 袋进行 逐袋 称重,计算样 袋苗种 平均 重量。在称重 的样袋 虾苗 中用天平 称5 g 虾苗进 行二 次 抽样并 计数尾 数,每5袋 取 一次,每计量 批次 取样 不 少于3个,取 平均值 换算成千克 重尾数;通 过平均 千克重 尾数与 样袋 苗种平 均重量 计算出 每袋 苗种平 均数量。每次5 g重虾苗计数后随 机取50 尾虾 苗测量 体长,并计算 出体 长10 mm 及以上 的虾苗 百分 比,统 计合格 率,扣 除不 合规 格的虾苗,根 据样 袋苗 种平 均数量、苗 袋数 量、合格 率求得 本计 量批 次放 流合 格虾苗 总数 量。放 流 点 验 收也可采 用8.3.1 的 全部 重量 法,适 用于 活水 车塑 料桶 运输验 收。8.4.2.1.2 育苗室 验收 按照抽 样称 重法 的方 法进 行验收,虾苗 装运 前,将 每 计量批 次放 流池,按批 次 随机抽 取3%5%的放流池(抽样 池)抽 干称 重,最低 不少 于3池,用 网箱 或沥水 筐将 抽样 池虾 苗全 部沥水(呈 滴水 状)称 重,网箱单 次装 苗净 重对 虾类 不能超 过1 kg。根 据池 水 深度,从上、中、下 三个 不同水 层各 取一 筐苗 种 称 重并二次 抽样,按 不少 于对 应网箱 苗种 总重 量的0.25%(最低 不少 于5 g)计量 单 位重量 苗种 数量,每 次5 g重虾苗 计数,计 算出 千克 重尾数 后,在计 数的 样品 中随机 取50 尾虾 苗测 量体 长,并 计算 出体 长10 mm 及以上的 虾苗 百分 比,统计 合格率,扣 除不 合规 格的 虾苗,求得 抽样 池的 平均 每池合 格苗 种数 量。并 对 本批次所 有放流 池确 定苗种 相对密 度:在 每个 池有代 表性的9 个固 定位置 用烧 杯 均匀取 样,每 个位 置取 样固定容 积,并 清点苗 种尾 数,计算 出本 池的苗 种相 对密度(尾/L)。依据各 个 放流池 与抽 样池 虾苗 相 对密度的 比值 和实 际虾 苗数 量的比 值一 致的 原则,结 合抽样 池和 其他 放流 池虾 苗相对 密度、抽 样 池 虾 苗 数量换算 出每 个池 虾苗 数量,进而 求得 本计 量批 次放 流合格 虾苗 总数 量。8.4.2.2 蟹类 DB21/T 31362019 1 5 8.4.2.2.1 放流点 验收 按照8.3.2 的 要求 对抽 取的 蟹苗样 袋去 除附 着物 后进 行逐袋 称重,计 算样 袋苗 种平均 重量。在 称 重 的样袋蟹 苗中用 天平 称5 g 蟹 苗进行 二次抽 样并 计数 只 数,每5 袋取 一次,每计 量 批次取 样不少 于3个,取平均值 换算 成千 克重 只数;通过平 均千 克重 只数 与样 袋苗种 平均 重量 计算 出样 袋苗种 平均 数量。每 次5 g重蟹苗 计数 后随 机取30只50只 蟹苗 测量 全甲 宽,并计算 出6 mm 及以上蟹 苗 的百分 比,统计 合格 率,扣除不 合规 格的 蟹苗,根 据 样袋苗 种平 均数 量、苗袋 数 量、合 格率 求得 本计 量批 次 放流合 格蟹 苗总 数量。放流点 验收 也可 采用8.3.1 的全部 重量 法,适用 于活 水车塑 料桶 运输 验收。8.4.2.2.2 育苗室 验收 按照8.3.1 的 全部 称重 法进 行验收,在蟹 苗出 池时,以 每个放 流池 为单 个计 量批 次,将蟹 苗全 部沥 水(呈滴 水状)称 重,累加 得出苗 种总 重量,同 时在 蟹苗出 池的 前期、中 期和 后期,分三 次称 取不 少 于5g样品计 数 并 抽样 进行 全甲 宽测量(在不 超过50只 的 前提下,抽样 率不 低于30%),计 算得 出千 克重 只数与并计 算出 全甲 宽6 mm 及以上蟹 苗的 百分 比,统计 合格率,扣 除不 合规 格的 蟹苗,进而 求得 该计 量 批次放流 合格 苗种 总数 量。8.4.2.3 海蜇 按照8.3.3 的 抽样 数量 法进 行验收,海蜇 每车 次随 机 抽取样 袋5 袋,倒 入同 一容 器中混 匀,随 机抽 取1升的体 积对其 中海 蜇苗种 数量进 行计数,重 复3次,取平均 值,计 算出 每袋样 品中的 苗种数 量。海蜇 水母体苗 种抽 样计 数时,将 抽 取的样 品置 于同 一个 容器 中混合 均匀,随 机抽 取50 只 以上的 海蜇 水母 体苗 种,分批次 置于 培养 皿中,用 精度1 mm 的刻度尺 逐个 测 量其伞 径,统计 其规 格合 格率。重复3次,以3 次规格率的 平均 值为 其结 果,统计合 格率,扣 除不 合规 格的海 蜇苗,通 过袋 数、每袋苗 数量、合 格 率 计 算 出本计量 批次 放流 合格 海蜇 苗总数 量。8.4.2.4 鱼类 8.4.2.4.1 放流点 验收 按照8.3.3 的 抽样数 量法 进 行验收。每车 次随 机取样,逐袋 计数,计算 出平均 每袋鱼 苗数量。每5 个样袋任 选其 中一 个在 计数 过程中,用 精度 为1 mm 的刻度尺 逐个 测量 其全 长,统计其 规格 合格 率,扣 除不合规 格的 鱼苗,最后 根 据样袋 数、合 格率、每样 袋 鱼苗数 量等 计算 出得 出本 计量批 次放 流合 格鱼 苗总数量。鱼类 放流 点验 收也 可以采 用抽 样称 重法,适 用于放 流规 格较 小的 鱼类。8.4.2.4.2 育苗室 验收 按照8.3.1 的 全部 称重 法进 行验收。在 苗种 出池 时,对苗种 全部 称重。将 装有 海水的 塑料 桶(盆)放到称上 归零,用捞 网从 育 苗池捞 鱼苗 放入 带水 桶中 称重,记 录桶 数和 每桶 鱼 苗的重 量。称 量完 将桶 中 的鱼苗带水倒入防水帆布水 槽中,所有称重桶中鱼苗 的重量之和即为鱼苗总重 量。按照总桶数的1%进行随机抽 样,在样 桶中 随机 抽取小 样100 g200 g 并点 清尾数,计 算千 克重 尾数。用精 度为1 mm 的刻度 尺逐个测 量其 全长,统 计其 规格合 格率,扣 除不 合规 格的鱼 苗,最后 根据 鱼苗 的总重 量、千克 重 尾 数、合格率计 算出 该计 量批 次放 流鱼苗 合格 总数 量。8.5 苗种投 放 8.5.1 装船投 放 DB21/T 31362019 1 6 装船投 放时 将苗 种尽 可能 贴近水 面(距离 水面 不超 过1 m),打 开苗袋 口,将 苗种带 水缓 缓投 入水中。8.5.2 滑道(导流 槽)投放 将滑道(导流 槽)置 于岸 堤,滑道(导流 槽)表 面 光滑,需 配备 冲水 装置,与水平 面夹 角小 于60,且其末 端应 浸入 水中。8.6 放流验 收记 录 放流全 过程 应填 写记 录并 归档保 存,记录 表参 见附 录B。9 放流资 源保 护与 效果 评估 9.1 资源保 护 按照SC/T 9401 中的 相关 规 定执行。9.2 放流效 果评 估 中国对 虾、海蜇、日 本对 虾增殖 放流 效果 评估 方法 按DB21/T 2405、DB21/T 2255、DB21/T 3035 规定进行,其 它放 流种 类参 照SC/T 9401 和 中华 人民 共 和国前 农业 部令 第20 号 水生生 物增 殖放 流管 理规定中 的相 关规 定执 行。DB21/T 31362019 1 7 附录A(规范 性附 录)辽宁沿 海主 要放 流物 种基 本属性 表 序号 物种名称 放流区域 功能定位 放流规格(mm)放流时间 1 中国对虾 辽宁沿海 A、B 10 mm 5 6 月 2 三疣梭子蟹 辽宁沿海 A、B 6 mm 5 7 月 3 褐牙鲆 辽宁沿海 A、B 50 mm 5 8 月 4 海蜇 辽宁沿海 A、B 10 mm 5 6 月 5 日本对虾 辽宁沿海 A 10 mm 5 6 月 6 半滑舌鳎 辽宁沿海 A、B 50 mm 5 8 月 7 许氏平鲉 辽宁沿海 A、B 50 mm 6 9 月 8 钝吻黄盖鲽 辽宁沿海 A、B 50 mm 5 8 月 注1:A.增加渔业资源 B.生物 种群恢复 注2:日本对虾不属于本地种,在控制放流规模和放流范围的前提下经论证可适量投放。DB21/T 31362019 1 8 附录B(资料 性附 录)放流现 场记 录表 放流种名:供苗单位:供苗地 点:苗种检验检疫合格日期:年 月 日 苗种检验检疫证书文号:放流日期:年 月 日 现场测定记录 苗种容具序号 容具水体(m3)容具水温()容具水体盐度 抽样尾数(尾)苗种规格(mm)规格合格率 测量记录项目 测量尾数画“正”字记录 占总量百分比(%)小于增殖规格数量 大于或等于增殖规格数量 规格合格率(%)死亡率与伤残率 测量记录项目 测量尾数画“正”字记录 占总量百分比(%)伤残个体数量 死亡个体数量 死亡率与伤残率之和(%)抽样计数 装运批次 抽样时间 抽样容具数(个)抽样容具苗种总毛重(g)平均每容具 苗种毛重(g)小样苗种 毛重(g)小样苗种 数量(尾)单位重量 尾数(尾/g)每容具苗种 平均数(尾)总容具数(个)增殖数量(万尾)1 2 3 4 5 本增殖批次苗种计数数量合计 增殖投放 包装运输方式:运输时间:日 时 分至 日 时 分 投放地点:投放时间:日 时 分至 日 时 分 底质:水深(m):pH 值:DB21/T 31362019 1 9 海水底层水温:()海水盐度:溶 解氧:mg/L 天气:风向:风力:雨量:组织增殖单位:抽样人:测量人:记录人:校对人: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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