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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080 CCS A 20 DB3713 临沂市 地 方 标 准 DB 3713/T 204 2020 行政事业 单位公物 仓 入仓管 理规范 文稿版次选择 2020-12-30 发布 2021-01-30 实施 临 沂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布 DB3713/T 204 2020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1 3 术 语和 定义.1 4 总 体要 求.1 5 职 责分 工.2 6 入 仓范 围和 要求.2 7 入 仓程 序.3 附录 A(规 范性 附录)公物仓 资产 调入 申请 表.5 附录 B(资 料性 附录)资产卡 片.6 附录 C(规 范性 附录)公物仓 资产 接收 专用 收据.7 附录 D(资 料性 附录)公物仓 资产 信息 发布 须知.8 附录 E(资 料性 附录)公物仓 入仓 流程 图.9 参考文 献.10 DB3713/T 204 2020 I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T 1.1 2020 标准 化工 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化 文件 的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规定起草。请注意 本文 件的 某些 内容 可能涉 及专 利。本文 件的 发布机 构不 承担 识别 专利 的责任。本文件 由临 沂市 委机 关事 务管理 办公 室 提 出、归口 并组织 实施。本文件 起草 单位:郯 城县 机关事 务服 务中 心、山东 省标准 化研 究院、临 沂市 财政局。本文件 主要 起草 人:李波、赵振、徐 勤杰、唐 东玲、曹文 彬、凌宝 英、林庆 鹏。DB3713/T 204 2020 1 行政事业 单位公 物仓入仓 管理规 范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 了 行 政事 业单 位公物 仓入 仓管 理的 总体 要求、职责 分工、入 仓范 围和入 仓要 求。本文件 适用 于 临 沂市 行政 事业单 位、经批 准组 建的 临时机 构、举办 大型 活动(含会 议)配置 的国 有资产入 仓管 理工 作。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其 中,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其 最新 版本(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适 用 于 本文件。SB/T 10977 2013 仓储 作业规 范 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3.1 行政事 业单 位公 物仓(以 下简称“公 物仓”)是政府 对 行 政事 业 单 位闲 置、待 处置、超 标准 配置 资产,行政 事业 单位 撤销、合并 后的 资产、临 时机构撤 销或 大型 活动 后的 资产 等 进行 统一 管理、统 一调配、统 一处 置的 运作 平台。3.2 实体仓 存放应 纳入 行政 事业 单位 公物仓 保管 的实 物资 产 的 仓站。3.3 虚拟仓 对纳入 公物 仓管 理平 台,但不进 入实 体仓 的资 产,委托原 资产 管理 单位 进行 实物保 管的 虚拟 仓站。相关平 台架 设在 财政 部门 的 行政 事业 资产 管理 信息 系统上。4 总体要 求 行政事 业单 位公 物仓 的建 设和运 行应 能够 加强 行政 事业单 位闲 置资 产的 管理,规范和 有效 利用 闲置资产,充分 发挥 国有 资产 的使用 效益,并 符合 以下 要求:统一管 理,优化 配置;DB3713/T 204 2020 2 科学整 合,盘活 资产;循环使 用,厉行 节约;公开透 明,处置 规范。5 职责分 工 5.1 财政部 门 负责公 物仓 的综 合管 理工 作,主 要职 责包 括:制定公 物仓 管理 的相 关规 章制度;审核公 物仓 资产 的收 储、调拨、借用、处 置等 事项;公物仓 资产 管理 规章 制度 的贯彻 执行 和日 常管 理工 作的监 督检 查。5.2 机关事 务部 门 具体负 责公 物仓 的日 常管 理工作,主 要职 责包 括:负责实体 仓 信息 管理 平台 的建设、维 护;贯彻执 行公 物仓 管理 制度,建立 内部 管理 制度;办理公 物仓 资产 的收 储、调拨、借用、处 置等 事项;对公物 仓资 产数 据信 息及 时更新、发 布。5.3 行政事 业单 位主 管部 门 负责对 本部 门所 属行 政事 业单位 涉及 公物 仓资 产管 理事项 实施 监督 管理,主 要职责 包括:按规定 审核 本部 门所 属行 政事业 单位 上缴、调 拨、借 用、归还 公物 仓资 产等 事项;本部门 所属 行政 事业 单位 使用公 物仓 资产 的监 督管 理;督促本 部门 所属 行政 事业 单位按 规定 及时 上缴、归 还公物 仓资 产。5.4 行政事 业单 位 主要职 责包 括:根据相 关规 定和 工作 需要 办理本 单位 上缴、调 拨、借用、归还 公物 仓资 产的 相关手 续;本单位 所保 管 公 物仓 资产 的日常 维护 和保 养,并确 保 相关 资产 的安 全完 整;按规定 及时 上缴、归 还公 物仓资 产。5.5 临时机 构、举办 大型 活动(含会 议)资产 管理 使用 单位 主要职 责包 括:按照工 作需 要向 公物 仓提 出所需 资产 的详 细资 料;根据相 关规 定和 工作 需要 办理所 需资 产的 借用、归 还相关 手续;借用公 物仓 资产 的日 常维 护和保 养,并确 保相关 资 产在使 用期 间的 安全 完整;按规定 及时 归还 公物 仓资 产。注:经批准组建的临时机构、举办大型活动(含会议),以 临时机构(活动)办公室所在单位为资产管理单位。6 入仓范 围和 要求 6.1 资产分 类 DB3713/T 204 2020 3 纳入公 物仓 的资 产可 分为 闲置的 资产、待 处置 的资 产、超标 准配 置的 资产、机构 撤销合并 后 的资 产、临时机 构撤 销或 大型 活动 后的资 产、其他 应入 仓资 产。6.2 入仓范 围 入仓的 资产 应保 证能 够继 续使用,可 包括 以下 部分:闲置的 资产,行 政、事业 单 位履行 职责 不需 用的 资产、过量 占用 的资 产、长期 不 使用的 资产 等;待处置 的资 产,因技 术等 原因需 要淘 汰、更新 置换,按照 临 沂市 市级 行政 事业国 有资 产处 理管理办 法 规定 应当 处置 的资产;超标准 配置 的资 产,超过 规定配 置标 准,应上 缴或 处置的 资产;行政事 业单 位 撤 销后 的资 产 和合 并后 待处 置 的 资产;临时机 构撤 销或 大型 活动 后的资 产,财政 负担 经费 组建的 临时 机构 撤销 或 举 办的大 型会 议、展览、典 礼、普查、调 查等 活动购 置、捐赠 的可 循环 使用的 资产 等;其他应 入仓 资产,其 他应 缴入公 物仓 管理 和处 置的 资产。6.3 入仓要 求 6.3.1 各类资 产应 按照 以下 要求 进入公 物仓:闲置及 待处置 的资产,各 单位应 在每年 年末对 占用 的固定 资产进 行清产 核资,于次年 3 月 31日之前 将本 单位 闲置 及待 处置资 产报 财政 部门 审查 甄别后 纳入 公物 仓管 理;资产 管理 单位 在新资产购 置前,应 将置 换后 的 旧资 产缴 入公 物仓;超标准 配置 的资 产,由资产 管理 单位 提出 处置 意见,制 定处 置计 划,报公 物 仓管理 部门 批准后缴入公 物仓;行政事 业单位 撤销 后 的资 产,由 撤销单 位清查 盘点 后,10 个工 作日内 报财 政 部门审 查甄别 后纳入公 物仓 管理;行政 事 业单位 合并 后待 处置 资产,由 合并 后单 位报 财政 部 门审查 甄别 后纳 入公物仓 管理;临时机 构撤销 或大型 活动 后的资 产,由 临时 机构(活动)办公室 所在 单位 清 查登记,在机构 撤销或工 作、活动 结束 后 10 个工作 日内 纳入 公物 仓管 理。6.3.2 对纳入 公物 仓管 理的 资产,各保 管部 门、单位 应将 资产分 类保 管、定期 查验、及时 维护。6.3.3 机关事 务部 门 应 按规 定设 置公物 仓资 产登 记账 簿和 资产卡 片。资产 登记 账簿 应序时 记录,如 实反映资 产的 使用、保 管和 增减变 动情 况。资产 卡片 应记载 资产 的编 号、名称、规格、购置 日期、登记 日期、资 产原 值 等 详细 信息,一物 一卡。6.3.4 公物仓 内资 产应 由保管 单 位按月 对所 保管 资产 进行 盘点,每年 年底 进行 全面 清查盘 点,对短 缺、毁损资 产,应及 时查 明原 因,确 保账 账相 符、账卡 相符、账实 相符。7 入仓程 序 7.1 入仓申 请 资产管 理 单位 通过 公物仓 信息管 理平台 填写 公物 仓资产 调入申 请表(附 录A)并 附资 产的相 关凭证和 资料,提 出资 产纳 入公物 仓 管 理的 申请。其 中:闲置、待处 置资 产 及 超标 准配置 的资 产 由 资产 所属 单位提 出申 请;行政事 业 单 位撤 销、合并 的由承 接单 位提 出申 请;临时机 构撤 销或 大型 活动 后的资 产由 临时 机构(活 动)办 公室 所在 单位 提出 申请。7.2 审核批 准 DB3713/T 204 2020 4 资产管理 单 位的 入仓 申请 应经过 主管 部门 审核,并 经过财 政部 门、机关 事务 部门核准。7.3 交接验 收 7.3.1 验收内 容 包括:凭证,包括 购货 发票、记 账凭证 复印 件、购 货 合同、权属 证明、产 品说 明书、保修 证明 等;数量,逐台、件、只 进行 数量清 点,核对 是否 与入 库清单 一致,成 套装 备重 点清点 主件、配 件是否齐 全;质量,查看 有无 破损、变 形、霉 变、腐蚀 等情 况。7.3.2 验收方 式 包括:全检,对批 量小、规 格尺 寸不一 致或 有破 损的,应100%全 检;抽检,对包 装统 一、外观 完好的,应 随机 抽检。7.3.3 验收处 理 包括:验收通 过的,按 照 7.4 的 程序进 入公 物仓 存储;验收不 通过 的,退回 原单 位。7.4 分类存 储 7.4.1 实体仓 存储 7.4.1.1 安排储 位。按照 分类、分 区的要 求,核算 货位 面积,确定 物资 入库 后的 位置、货架、垛 形、垛高,并符 合SB/T 10977 2013 的 相关 要求。7.4.1.2 记账建 卡。公物 仓管 理员 在公物 仓信 息管 理平 台上 更新入 仓资 产的 信息,完善 公 物仓 资产调入申请 审 核表(附 录A),并在 资产 上张 贴 资 产卡片(参见 附录 B)。7.4.1.3 出具凭 证。公物 仓管 理员 出具 公物 仓资 产接 收专 用收据(附 录 C),分 别由公 物仓 管理员、原 资产 管理 单位、机 关事务 部门 财务 科室 保管。7.4.2 虚拟仓 存储 7.4.2.1 资产保管 单 位应 阅读 并确 认公物 仓信 息管 理平 台上 的公 物仓 资产 信息 发布 须知(参 见附录 D),遵 守其 中的 相关 要求。7.4.2.2 资产保 管单 位的 资产 管理 员将资 产信 息清 单更 新到 公物仓 信息 管理 平台,由 申请借 用资 产的单位在 平台 内进 行查 询、筛选和 使用 申请。7.4.3 流程图 参见附 录E。DB3713/T 204 2020 5 A A 附 录 A(规范 性附 录)公物仓 资产 调入 申请 表 金额单位:元 备注:1、本表一式四联,移交单位、移交单位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机关事务部门各留存一联。2、规格型号:资产的具 体品牌、规格及型号等。3、购建时间:指资产最初购 买的时间或竣工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时间;计量单位:台、辆、套、件、平方米等。序号 资 产名称 规 格型号 购 建时间 计 量单位 数量 单价 账 面原值 公 物仓资产 编号 累 计折旧(按月份)合 计 移交单位意见 单位负责人:资产管理机构负责人:资产管理人员:(单位公章)年 月 日 移交单位主管部门意见 单位负责人:资产管理机构负责人:资产管理人员:(单位公章)年 月 日 财政部门意见 经办人:(单位公章)年 月 日 机关事务部门意见 公物仓管理员:(单位公章)年 月 日 DB3713/T 204 2020 6 B B 附 录 B(资料 性附 录)资产卡 片 DB3713/T 204 2020 7 C C 附 录 C(规范 性附 录)公物仓 资产 接收 专用 收据 移交单位名称:年 月 日 备注:第一联存根,第二联交移交单位,第 三联交机关事务部门 入账 序号 资 产类别 资 产名称 计 量单位 数量 账 面金额(元)合计人民币(大写)小写¥(公物仓专用章)(公章)经办人:DB3713/T 204 2020 8 D D 附 录 D(资料 性附 录)公物仓 资产 信息 发布 须知 1、资产 保管单位 负 责 发布 资 产的 日 常 保 管、维 护,确 保 发布的 资 产 可 以正 常 使 用,在 公物仓 展 示 期 间,因 各 种 原因导致发布的资产不能使用,要及时撤回。2、资产发布后,借用单位要借用的资产须和公物仓发布的资产一致。3、资产 保管单位要确保发布的资产在其他 单位借用时,本单位 不再使用该资产且可以借给申请单位使用。DB3713/T 204 2020 9 附 录 E(资料 性附 录)公物仓 入仓 流程 图 主 管 部 门 审 核 财 政 部 门 核 准 机 关 事 务 部 门 审 核 验 收 闲置及待处置、超标准配置的资产 行 政、事 业 单 位 撤销、合并后的资产 临 时 机 构 撤 销 或 大型活动后的资产 单 位 提 出 申 请,填 写 公物 仓 资 产 调 入 申 请 审 核表,附资产的相关凭证和资料 承 接 单 位 提 出 申 请,填写 公 物 仓 资 产 调 入 申 请 审核表,附资产的相关凭证和资料 临时机构(活动)办公室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 公物仓资产调入申请审核表,附 资 产 的 相 关 凭 证 和资料 DB3713/T 204 2020 10 参 考 文 献 1 临沂 市市 级行 政事 业国有 资产 处理 管理 办法(临 财资 2014 12 号)2 临沂 市市 级 公 物仓(虚拟)管 理暂 行 办 法(临财 资2019 24 号)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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