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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 源 市 研 学 旅 行 机 构 服 务 规 范第 1 部 分:基(营)地 建 设S e r v i c e s t a n d a r d s f o r s t u d y t r a v e l o r g a n i z a t i o n s i n H e y u a nP a r t 1:S t u d y b a s e(c a m p)c o n s t r u c t i o nI C S 0 3.2 0 0A 1 2D B 4 4 1 6河 源 市 地 方 标 准D B 4 4 1 6/T 2.1-2 0 2 02 0 2 0-1 2-2 5 发 布2 0 2 1-0 1-3 0 实 施河 源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发 布D B 4 4 1 6/T 2.1 2 0 2 0I目 次前 言.错 误!未 定 义 书 签。错 误!未 定 义 书 签。引 言.错 误!未 定 义 书 签。错 误!未 定 义 书 签。1 范 围.错 误!未 定 义 书 签。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错 误!未 定 义 书 签。3 术 语 和 定 义.错 误!未 定 义 书 签。4 总 则.错 误!未 定 义 书 签。5 设 立 要 求 与 规 范.35.1 资 质 条 件.35.2 场 所 条 件.35.3 人 员 要 求.35.4 环 境 与 卫 生 条 件.35.5 构 成 要 素.46 设 施 与 服 务.46.1 教 育 设 施.46.2 基 础 设 施 与 服 务.46.3 安 全 设 施.46.4 配 套 设 施.57 研 学 课 程.58 安 全 管 理.58.1 安 全 管 理 体 系.58.2 安 全 培 训.68.3 保 险 与 监 督.69 质 量 监 控 与 管 理.6参 考 文 献.7D B 4 4 1 6/T 2.1 2 0 2 0I I前 言本 标 准 按 照 G B/T 1.1-2 0 2 0 标 准 化 工 作 导 则 第 1 部 分:标 准 化 文 件 的 结 构 和 起 草 规则 进 行 起 草。本 标 准 由 河 源 市 文 化 广 电 旅 游 体 育 局 和 河 源 市 教 育 局 提 出 并 归 口。本 标 准 起 草 单 位:河 源 职 业 技 术 学 院。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杨 亮、曾 惠 华、俞 彤、张 颖、杨 红 霞、伍 新 蕾、冯 四 朵、胡 方、叶文 杰、张 东 辉、黄 红 星、张 美 芳、骆 坚 华。D B 4 4 1 6/T 2.1 2 0 2 0I I I引 言为 规 范 河 源 市 研 学 旅 行 基(营)地 建 设,提 升 基(营)地 经 营、服 务 和 管 理 质 量,有 效发 挥 基(营)地 研 学 教 育 功 能,保 障 研 学 旅 行 安 全、健 康、有 序 进 行,并 为 河 源 市 研 学 旅 行发 展 提 供 技 术 指 导 与 科 学 依 据,特 制 订 本 标 准。河 源 市 研 学 旅 行 机 构 服 务 规 范 计 划 分 为 以 下 5 个 部 分,以 后 根 据 河 源 市 研 学 旅 行 的 发展 情 况,再 视 情 况 进 行 调 整。第 1 部 分:基(营)地 建 设 第 2 部 分:服 务 机 构 第 3 部 分:课 程 研 发 第 4 部 分:导 师 服 务 第 5 部 分:安 全 出 行本 文 件 为 河 源 市 研 学 旅 行 机 构 服 务 规 范 的 第 1 部 分,适 用 于 河 源 市 研 学 旅 行 基(营地)建 设 与 运 营 管 理。本 文 针 对 河 源 市 研 学 旅 行 基 地(营 地)经 营 特 点,明 确 了 基(营)地的 设 立 要 求、设 施 与 服 务、研 学 课 程、安 全 管 理、质 量 监 控 与 管 理。对 规 范 和 引 导 河 源 市 研学 旅 行 基(营)地 建 设,提 升 基(营)地 经 营、服 务 和 管 理 质 量,发 挥 基(营)地 研 学 教 育功 能,规 范 研 学 旅 行 基(营)地 服 务 的 标 准,推 动 河 源 市 研 学 旅 行 可 持 续 发 展 具 有 重 要 意 义。D B 4 4 1 6/T 2.1 2 0 2 01河 源 市 研 学 旅 行 机 构 服 务 规 范第 1 部 分:基(营)地 建 设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河 源 市 研 学 旅 行 机 构 基(营)地 建 设 的 术 语 和 定 义、总 则、设 立 要 求 与 规范、设 施 与 服 务、研 学 课 程、安 全 管 理、质 量 监 控 与 管 理。本 标 准 适 用 于 河 源 市 研 学 旅 行 机 构 研 学 基(营)地 的 选 择 和 建 设。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的 引 用 文 件,仅 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 文 件。G B 2 8 9 4 安 全 标 志 及 其 使 用 导 则G B 3 0 9 5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G B 3 0 9 6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G B 5 7 4 9 生 活 饮 用 水 卫 生 标 准G B 8 9 7 8 污 水 综 合 排 放 标 准G B/T 1 4 3 0 8 旅 游 饭 店 星 级 的 划 分 与 评 定G B 1 4 9 3 4 食 品 安 全 国 家 标 准 消 毒 餐(饮)具G B 1 7 9 4 5 消 防 应 急 照 明 和 疏 散 指 示 系 统G B/T 1 8 9 7 3 旅 游 厕 所 质 量 等 级 的 划 分 与 评 定G B/T 1 9 0 9 5 生 活 垃 圾 分 类 标 志G B 2 0 4 2 5 皂 素 工 业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G B 2 0 4 2 6 煤 炭 工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G B/T 2 6 3 6 1 旅 游 餐 馆 设 施 与 服 务 等 级 划 分G B/T 3 1 3 8 4 旅 游 景 区 公 共 信 息 导 向 系 统 设 置 规 范G B/T 3 1 7 1 0 休 闲 露 营 地 建 设 与 服 务 规 范G B 3 7 4 8 7 公 共 场 所 卫 生 管 理 规 范G B 3 7 4 8 8 公 共 场 所 卫 生 指 标 及 限 值 要 求G B 3 7 4 8 9.1 公 共 场 所 设 计 卫 生 规 范 第 1 部 分:总 则G B 5 0 0 1 5 建 筑 给 水 排 水 设 计 标 准L B/T 0 2 5 风 景 旅 游 道 路 及 其 游 憩 服 务 设 施 要 求L B/T 0 5 4 研 学 旅 行 服 务 规 范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研 学 旅 行 s t u d y t r a v e l以 中 小 学 生 为 主 体 对 象,以 集 体 旅 行 生 活 为 载 体,以 提 升 学 生 素 质 为 教 学 目 的,依 托 旅行 吸 引 物 等 社 会 资 源,进 行 体 验 式 教 育 和 研 究 性 学 习 的 一 种 教 育 旅 行 活 动。D B 4 4 1 6/T 2.1 2 0 2 023.2研 学 旅 行 基 地 s t u d y t r a v e l b a s e具 有 开 展 研 学 旅 游 的 资 源 条 件 和 接 待 设 施,并 有 明 确 的 活 动 场 所 和 统 一 的 管 理 机 构,经主 管 部 门 批 准,能 够 满 足 研 学 者 提 升 其 综 合 素 质 与 能 力 需 求 的 研 学 旅 游 场 所。3.3研 学 旅 行 营 地 s t u d y t r a v e l c a m p自 身 或 周 边 拥 有 良 好 的 餐 饮 住 宿 条 件、必 备 的 配 套 设 施,具 有 独 特 的 研 学 旅 行 资 源、专业 的 运 营 团 队、科 学 的 管 理 制 度 以 及 完 善 的 安 全 保 障 措 施,经 市 教 育 局 或 文 化 旅 游 部 门 批 准,能 够 为 研 学 旅 行 过 程 中 的 学 生 提 供 良 好 的 学 习、实 践、生 活 等 活 动 的 场 所。3.4研 学 课 程 s t u d y t r a v e l c o u r s e专 门 为 研 学 旅 行 设 计 的,包 含 课 程 目 标、内 容 安 排 评 价 等 四 大 要 素 在 内 的 知 行 合 一 集 体验 性 教 育 实 践 活 动。3.5研 学 导 师 s t u d y t u t o r在 研 学 旅 行 过 程 中,具 体 制 定 或 实 施 研 学 旅 行 教 育 方 案,指 导 学 生 开 展 各 类 体 验 活 动 的专 业 人 员。3.6安 全 员 s a f e t y i n s p e c t o r指 负 责 研 学 旅 行 过 程 中 的 安 全 应 急 管 理 的 工 作 人 员。4 总 则4.1 教 育 性 原 则应 根 据 学 生 身 心 特 点、接 受 能 力 和 实 际 需 要,注 重 系 统 性、知 识 性、科 学 性 和 趣 味 性,为 学 生 全 面 发 展 提 供 良 好 成 长 空 间。4.2 实 践 性 原 则应 因 地 制 宜,呈 现 地 域 特 色,引 导 学 生 走 出 校 园,在 与 日 常 生 活 不 同 的 环 境 中 拓 展 视 野、丰 富 知 识、了 解 社 会、亲 近 自 然、参 与 体 验。4.3 安 全 性 原 则应 始 终 坚 持 安 全 第 一,配 备 安 全 保 障 设 施,建 立 安 全 保 障 机 制,明 确 安 全 保 障 责 任,落实 安 全 保 障 措 施,确 保 学 生 的 安 全。4.4 公 益 性 原 则应 体 现 出 公 益 性,把 谋 求 社 会 效 应 放 在 重 要 位 置。D B 4 4 1 6/T 2.1 2 0 2 035 设 立 要 求 与 规 范5.1 资 质 条 件5.1.1 应 具 备 法 人 资 质,具 备 相 应 经 营 资 质 和 服 务 能 力,正 式 经 营 1 年 以 上。5.1.2 无 环 境 污 染 和 安 全 事 故,无 发 生 严 重 负 面 舆 情 事 件、无 发 生 严 重 意 识 形 态 安 全 事 件、无 列 入 行 业 重 点 整 治 对 象。5.1.3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查 询 的 企 业 基 础 信 息 清 晰,无 行 政 处 罚 信 息,不 在 经 营异 常 名 录、严 重 违 法 失 信 企 业 名 单 内。5.2 场 所 条 件5.2.1 场 所 空 间 独 立、布 局 科 学、规 模 适 当、功 能 合 理,每 期 能 同 时 容 纳 2 0 0 名 学 生 开 展 研学 实 践 教 育 活 动。5.2.2 基(营)地 内 水、电、通 讯、无 线 网 络 等 应 配 套 齐 全,运 行 正 常。5.2.3 具 有 与 研 学 旅 行 活 动 相 关、且 功 能 正 常 的 设 施 设 备。5.2.4 基 地 需 有 稳 定 合 作 的 餐 饮、住 宿 合 作 单 位,营 地 自 身 需 具 备 餐 饮、住 宿 设 备。5.2.5 场 所 内 设 施 设 备、自 然 人 文 景 观、活 动 内 容 需 与 研 学 主 题 一 致。5.2.6 所 有 场 所 和 设 施 设 备 需 考 虑 安 全 性,具 有 安 全 运 营 和 管 理 制 度,特 殊 设 施 设 备 需 具备 主 管 单 位 的 检 测 报 告 和 许 可 证 明。5.2.7 应 具 备 安 全 监 控、防 护、警 示、应 急 设 施 设 备。5.2.8 应 具 备 基 本 的 医 疗 保 障 条 件,配 备 医 护 人 员。5.3 人 员 要 求5.3.1 应 具 有 持 县 级 以 上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或 省 级 以 上 事 业 单 位 或 省 级 以 上 研 学 旅 行 行 业 协 会等 社 会 机 构 颁 发 的 研 学 旅 行 导 师 职 业 证 书 的 专 职 研 学 旅 行 导 师,兼 职 研 学 旅 行 指 导 师 应 具 有与 研 学 课 程 相 匹 配 的 专 业 优 势,专 兼 职 比 例 不 小 于 1:1,师 生(含 研 学 导 师、导 游、安 全 员、研 学 工 作 人 员 等)比 不 低 于 1:2 0。5.3.2 应 为 每 项 研 学 旅 行 活 动 配 置 1 名 项 目 组 长,项 目 组 长 全 程 随 团 活 动,负 责 统 筹 协 调 研学 旅 行 各 项 工 作。5.3.3 应 配 备 相 应 数 量 的 安 全 员,安 全 员 与 学 生 比 不 低 于 1:3 0。5.3.4 研 学 导 师、安 全 员(应 具 红 十 字 救 护 员 证)、医 护 人 员 等 专 业 人 员 应 具 备 相 关 资 格证 书,无 犯 罪 和 处 分 记 录,能 胜 任 本 职 领 域 工 作。5.3.5 应 配 备 相 关 配 套 服 务,如 卫 生 等 服 务 人 员,营 地 必 须 配 备 餐 饮、住 宿 服 务 人 员,服务 人 员 身 体 健 康 符 合 要 求,且 具 备 岗 位 所 需 的 技 能 和 素 质。5.3.6 具 备 人 员 管 理 制 度,其 中 需 包 含 系 统 化 的 培 训 制 度,促 进 人 员 岗 位 能 力 和 素 质 不 断提 升。5.4 环 境 与 卫 生 条 件5.4.1 周 边 外 部 环 境 相 对 安 静、安 全、秩 序 良 好,内 部 环 境 干 净 整 洁,经 过 环 境 设 计,具有 育 人 氛 围。5.4.2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应 符 合 G B 3 0 9 5 的 要 求,声 环 境 质 量 应 符 合 G B 3 0 9 6 的 要 求。5.4.3 生 活 饮 用 水 应 符 合 G B 5 7 4 9 的 要 求,保 证 用 水 便 利,饮 水 管 理 规 范、安 全。5.4.4 污 水 排 放 应 符 合 G B 8 9 7 8、G B 2 0 4 2 5、G B 2 0 4 2 6 的 要 求。D B 4 4 1 6/T 2.1 2 0 2 045.4.5 餐 厅 卫 生 应 符 合 G B 3 7 4 8 7、G B 3 7 4 8 8、G B 3 7 4 8 9.1 的 要 求,餐 饮、餐 具 的 消 毒 卫 生应 符 合 G B 1 4 9 3 4 的 要 求。5.4.6 厕 所 应 符 合 G B/T 1 8 9 7 3 的 要 求,保 证 等 级 至 少 达 到 二 星 级,其 图 示 标 志 应 符 合 G B/T1 9 0 9 5 的 要 求。5.4.7 垃 圾 桶 数 量 与 布 局 合 理,标 识 明 显,分 类 设 置,垃 圾 及 时 清 扫,应 与 环 境 相 协 调。5.5 构 成 要 素5.5.1 场 地 内 或 周 边 5 k m 范 围 内 资 源,应 具 有 以 下 价 值 之 一:观 赏、自 然 生 态、历 史 文 化、科 学 教 育 等 价 值。5.5.2 应 有 丰 富 的 研 学 产 品,提 供 知 识 性、趣 味 性 的 体 验 与 互 动 项 目,配 有 体 现 寓 教 于 乐功 能 的 专 用 设 施 和 研 学 交 流 场 所。5.5.3 宜 以“知 识 科 普、自 然 观 赏、体 验 考 察、励 志 拓 展、革 命 教 育、文 化 传 承”等 为 主题 特 色,应 至 少 具 备 一 个 主 题。5.5.4 宜 围 绕 人 文 底 蕴、科 学 精 神、责 任 担 当、实 践 创 新 等 素 养 提 升,培 养 团 队 协 作 能 力、动 手 实 践 能 力、纪 律 约 束 能 力,开 展 传 统 文 化 教 育、传 统 民 俗 展 示、爱 国 主 义 教 育、启 智 教育、科 技 知 识 教 育、生 态 文 明 教 育 等 活 动,应 至 少 具 备 两 项 研 学 功 能,满 足 研 学 活 动 需 求。6 设 施 与 服 务6.1 教 育 设 施6.1.1 应 根 据 基(营)地 特 色、研 学 活 动 主 题 等 配 备 相 应 的 软 硬 件 设 施 设 备。6.1.2 应 配 置 各 类 规 范 的 教 学 辅 助 设 备、器 材 器 具。6.2 基 础 设 施 与 服 务6.2.1 交 通1)外 部 交 通 顺 畅,可 进 入 性 较 好,公 路 路 面 宽 度 不 小 于 5 m,能 满 足 消 防 车 会 车 要 求。2)内 部 交 通 集 散 地 布 局 合 理、开 阔 平 整、停 车 位 充 足,内 部 交 通 安 全、道 路 两 边 有 绿化,有 应 急 安 全 通 道,内 外 部 交 通 衔 接 顺 畅。3)内 部 交 通 工 具 需 安 全、卫 生、舒 适、环 保。4)停 车 场、步 道 等 旅 游 交 通 应 符 合 L B/T 0 2 5 的 要 求。6.2.2 给 排 水 设 施具 有 合 理 给 排 水 设 施,原 则 上 其 设 计 符 合 或 接 近 G B 5 0 0 1 5 标 准。6.2.3 标 识 与 解 说1)应 提 供 全 景、引 导、解 说、警 示、服 务 五 种 类 型 的 标 识 牌,内 容 应 符 合 G B/T 3 1 3 8 4的 要 求。2)标 识 的 设 计 应 与 周 围 环 境 相 一 致,环 保 耐 用,具 有 一 定 的 美 观 性。3)标 识 应 覆 盖 到 交 通、卫 生、安 全、餐 饮 住 宿 等 服 务 与 管 理 的 各 个 部 分。4)针 对 研 学 基(营)地 应 有 基 本 完 整 的 解 说 服 务。6.3 安 全 设 施D B 4 4 1 6/T 2.1 2 0 2 056.3.1 建 筑 和 非 固 定 场 所 应 符 合 消 防 要 求,且 不 得 存 放 易 燃、易 爆、腐 蚀 性 及 有 碍 安 全 的物 品,应 配 备 消 防 栓、灭 火 器、逃 生 锤 等 消 防 设 备,保 证 防 火 设 备 齐 备、有 效,保 证 消 防 通道 畅 通,消 防 安 全 标 识 清 晰 且 位 置 醒 目。6.3.2 应 配 备 必 要 的 应 急 照 明 设 施 和 疏 散 指 示 系 统 应 符 合 G B 1 7 9 4 5 的 要 求。6.3.3 具 有 安 全 预 警 设 施,如 安 全 警 示 标 识、安 全 提 示 标 识 等,安 全 标 示 应 参 照 G B 2 8 9 4的 规 定 执 行。6.3.4 研 学 场 地 应 为 封 闭 性 空 间,有 围 栏,且 出 入 口 有 必 须 要 的 安 检 设 备,确 保 人 身 和 财产 安 全。6.3.5 主 要 出 入 通 道 和 场 所 安 装 闭 路 电 视 监 控 设 备,实 行 全 天 候、全 方 位 录 像 监 控,保 证电 子 监 控 系 统 健 全、有 效,影 像 资 料 保 存 6 0 天 以 上。6.3.6 提 供 食 宿 的 研 学 营 地 场 所,应 具 有 基 本 食 品 卫 生 检 查 机 制 和 夜 间 巡 逻 器 材,确 保 食品 卫 生 安 全,住 宿 安 全。6.3.7 具 有 应 急 救 援 设 施 设 备,必 要 医 疗 器 具、应 急 工 具、应 急 设 备 和 处 置 设 施。6.4 配 套 设 施6.4.1 住 宿 设 施 与 服 务1)营 地 需 提 供 住 宿 场 所,住 宿 场 地 需 相 对 集 中、基 本 设 备 齐 全、干 净 卫 生、安 全。2)基 地 需 谨 慎 选 择 合 作 住 宿 酒 店,所 合 作 酒 店 的 总 体 服 务 质 量 和 安 全 管 理 应 符 合 G B/T1 4 3 0 8 的 要 求。3)若 配 置 野 外 露 营 点,其 应 符 合 G B/T 3 1 7 1 0 的 要 求。6.4.2 餐 饮 设 施 与 服 务1)餐 厅 基 本 设 施 设 备 齐 全,干 净 卫 生,能 满 足 餐 饮 需 求。2)餐 厅 应 配 备 专 职 厨 师 和 服 务 人 员,工 作 人 员 应 达 到 相 应 职 业 资 格 要 求。3)无 法 提 供 餐 饮 服 务 的 基 地,应 谨 慎 选 择 餐 饮 合 作 酒 店 或 餐 馆。7 研 学 课 程7.1 基(营)地 应 设 计 开 发 适 合 不 同 学 段 学 生、与 学 校 教 育 内 容 相 衔 接 的 课 程,课 程 体 系较 为 完 整,学 习 目 标 明 确、主 题 特 色 鲜 明、内 容 设 计 合 理、富 有 教 育 功 能。7.2 课 程 内 容 应 结 合 自 身 地 理 位 置 和 周 边 资 源,凸 显 河 源 本 地 的 资 源 或 文 化 特 色。7.3 应 从 学 生 的 真 实 生 活 和 发 展 需 要 出 发,从 生 活 情 境 中 发 现 问 题,转 化 为 活 动 主 题,通过 探 究、服 务、制 作、体 验 等 方 式,培 养 学 生 综 合 素 质 的 跨 学 科 实 践 性 课 程。7.4 研 学 课 程 应 融 入 理 想 信 念 教 育、爱 国 主 义 教 育、革 命 传 统 教 育、国 情 省 情 市 情 教 育、文 化 传 承 教 育、学 科 实 践 教 育 等 内 容。7.5 课 程 应 符 合 河 源 市 研 学 课 程 规 范。8 安 全 管 理8.1 安 全 管 理 体 系8.1.1 应 建 立 安 全 管 理 体 系,包 括 安 全 管 理 制 度、安 全 组 织 管 理 机 构、安 全 教 育、安 全 质量 监 督。D B 4 4 1 6/T 2.1 2 0 2 068.1.2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包 括 保 险 制 度、安 全 预 警 预 防 制 度、过 程 安 全 保 障 办 法、应 急 救 护、事 后 处 理 制 度 等,责 任 主 体 明 确,安 全 操 作 流 程 清 晰。8.1.3 应 设 置 安 全 管 理 机 构 和 专 职 安 全 员,具 有 明 确 的 安 全 管 理 岗 位 职 责。8.2 安 全 培 训8.2.1 开 展 安 全 教 育 与 培 训,内 容 包 括:安 全 管 理 制 度、职 责 与 要 求、应 急 处 置 规 范 与 流程、安 全 防 护、救 护 技 能 技 巧 等。8.2.2 应 制 定 和 完 善 包 括 地 震、火 灾、食 品 卫 生、治 安 事 件、设 施 设 备 突 发 事 故 等 在 内 的各 项 突 发 事 件 应 急 预 案,并 定 期 进 行 风 险 演 练,针 对 不 同 风 险 采 取 相 应 措 施。8.3 保 险 与 监 督8.3.1 服 务 机 构 应 主 动 提 高 服 务 机 构 责 任 保 险 保 额,服 务 机 构 责 任 险 每 次 人 身 伤 亡 赔 偿 不低 于 8 0 万 元,全 年 累 计 赔 偿 限 额 不 低 于 1 0 0 0 万 元。8.3.2 应 具 备 常 态 化 安 全 检 查 监 督 制 度,对 安 全 管 理 与 服 务 实 施 过 程 巡 查 监 督,并 定 期 对各 类 安 全 设 施 检 查 保 养,排 查 安 全 隐 患 点。9 质 量 监 控 与 管 理9.1 应 建 立 研 学 质 量 评 价 制 度,通 过 学 生、家 长、学 校、活 动 组 织 机 构 等 多 方 评 价 系 统 评估 研 学 教 育 的 质 量 和 效 果,总 结 经 验,明 确 问 题,分 析 原 因,通 过 健 全 制 度、加 强 培 训、优化 产 品、完 善 服 务 要 素 和 运 行 管 理 等 措 施,持 续 改 进 服 务 质 量。9.2 应 具 有 研 学 过 程 档 案,以 文 档、图 片、影 像 等 多 种 形 式 做 好 记 录 和 归 档 工 作,研 学 活动 记 录、事 实 材 料 要 真 实、有 据 可 查,应 分 类 整 理、编 排、汇 总、归 档,为 质 量 评 估 与 提 升提 供 必 要 支 撑。9.3 建 立 投 诉 处 理 制 度,渠 道 畅 通,公 布 投 诉 电 话、投 诉 处 理 程 序 和 时 限 等 信 息,投 诉 处理 及 时、妥 善,档 案 记 录 完 整。9.4 基(营)地 的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对 其 规 范 达 标 情 况 监 督。D B 4 4 1 6/T 2.1 2 0 2 07参 考 文 献 1 T/Y X T 0 0 2-2 0 1 7 研 学 旅 行 基 地 设 施 规 范 2 T/C A T S 0 0 2-2 0 1 9 研 学 旅 行 基 地(营 地)设 施 与 服 务 规 范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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