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I C S 27.010 C C S F 01 DB42 湖北省地方标准 DB42/T 1079.3 2021 部分代替 DB42/T 1079-2015 湖北省公 共机构能 耗定额 第3 部分:医疗机 构 Energy consumption norms for Hubei public institutions Part 3:Medical institutions 2021-03-01 发布 2021-05-01 实施 湖 北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 DB42/T 1079.3 2021 I 目 次 前言.IIII 1 范围.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1 3 术 语和 定义.1 4 能 耗定 额指 标.1 5 统 计范 围.2 6 计 算方 法.3 7 能 耗定 额指 标修 正.3 8 医 疗机 构综 合能 耗、电 耗定额 的执 行.4 9 节 能管 理与 技术 措施。.4 附录A(资 料性)常用 能源折 标准 煤参 考系 数.6 DB42/T 1079.3 2021 II DB42/T 1079.3 2021 II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T 1.1 2020 标 准化 工作 导则 第1 部分:标准 化文 件的 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 规 定起草。本文件 为DB42/T 1079的第3部分。DB42/T 1079 分为 以下五 个部 分:第 1 部 分:党政 机关 第 2 部 分:教育 机构 第 3 部 分:医疗 机构 第 4 部 分:场馆 第 5 部 分:其他 本文件 代替 了DB42/T 1079-2015 公共 机构 综合 能耗、电 耗定 额及 计算 方法 的 部分内 容,与DB42/T 1079-2015 相比,除 结构 调 整和编 辑性 修改 外,主要 技术变 化如 下:a)划分了 医疗 机构 的类 型(见 4.1.1);b)对能耗 定额 指标 做出 了分 类(见 4.1.2);c)修改了 医疗 机构 能耗 定额 要求(见 4.2);d)删除了 医疗 机构 水耗 定额 要求(见 4.2);e)引入了 能耗 指标 修正(见 第 7 章);f)增加了“节 能管 理与 技术 措施”(见 第 9 章);g)删除了“计 量器 具配 备和 管理”,将 相关 内容 移入“节能 管理”中(见9.1.1 和 9.1.2)。本文件 由 湖 北省 机关 事务 管理局 提出 并归 口。本文件 起草 单位:湖北 省 机关事 务管 理局 节能 管理 处、湖北 省标 准化 与质 量 研究院、中国 质量 认证中心武 汉分 中心。本文件 主要起 草人:王治 兰、杨 俊、但 倩誉、黄荣、鲁曦、陈卫 斌、程前、吴远谋、王祥、李 明、李富民、陈 琛、赵光 洁、黄剑。本文件 及其 所代 替文 件的 历次版 本发 布情 况为:2015 年首 次发 布为 DB42/T 1079-2015 公共 机构 综 合能耗、电 耗定 额及 计算 方法;本次为 第一 次修 订。本文件 实施 应用 中的 疑问,可咨询 湖北 省机 关事 务服 务中心 节能 管理 处,联 系电 话:027-87234490,邮箱:。对本文 件的有 关修 改意见 请反馈 至湖北 省标 准化与 质量研 究院,联系 电话:027-65521375,邮 箱:。DB42/T 1079.3 2021 1 湖 北省公 共机构能 耗定额 第 3 部 分:医 疗机构 1 范围 本文件 确立 了湖 北省 医疗 机构综 合能 耗、电耗 的计 算方法,并 规定 了湖 北省 医疗机 构能 耗定 额的 要求及节 能管 理和 技术 措施。本文件 适用 于湖 北省 医疗 机构从 事医 疗活 动过 程中 能耗的 计算、考 核、评价 及 对新建 项目 的能 耗 管控。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其 中,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其 最新 版本(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适 用 于 本文件。GB 17167 用能 单位 能源 计量器 具配 备和 管理 通则 GB/T 23331 能 源管 理体 系要求 GB/T 50353 建 筑工 程建 筑面积 计算 规范 DB42/T 1079.1 湖 北省 公 共机构 能耗 定额 第1 部分:党政 机关 3 术语和 定义 DB42/T 1079.1 界定 的以 及下列 术语 和定 义适 用于 本文件。3.1 一级医 院 first class hospital 向一定 人口 的社 区提 供预 防、治 疗、保健、康 复服 务的基 层医 院、卫生 院。3.2 二级医 院 second class hospital 向多个 社区 提供 综合 医疗 卫生服 务和 承担 一定 教学、科研 任务 的地 区性 医院。3.3 三级医 院 third class hospital 向几个 地区 提供 高水 平专 科性医 疗卫 生服 务和 执行 高等教 育、科研 任务 的区 域性以 上的 医院。4 能耗定 额指 标 4.1 一般规 定 DB42/T 1079.3 2021 2 4.1.1 医疗机 构能耗 定额 指标按 医疗机 构规模 划分 为一级 医院能 耗指标、二 级医院 能耗指 标、三 级 医院能耗 指标。4.1.2 医疗机 构能 耗指 标实 测值 或修正 值 均 不应 超过 本文 件表 1 给出 的能 耗定 额约 束值。4.2 医疗机 构综 合能 耗定 额 医疗机 构单位 建筑 面积综 合能耗、人均 综合 能耗定 额值应 符合表1的规 定,单 位建筑 面积电 耗可 参考表1 执行。表1 医 疗机 构综 合能 耗、电耗定 额 医疗机构类型 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 人均综合能耗 单位建筑面积电耗 kgce/(m2a)kgce/(per a)kWh/(m2a)约束值 基准值 引导值 约束值 基准值 引导值 约束值 基准值 引导值 一级医院 6 4 3 290 106 15 35 25 18 二级医院 15 10 6 590 270 60 90 65 38 三级医院 22 18 11 770 500 200 110 90 65 5 统计范 围 5.1 统计周 期 能耗统 计应 以年 度为 周期,宜采 用自 然年 作为 一个 统计周 期,统计 口径 与统 计部门 保持 一致。5.2 医疗机 构综 合能 耗统 计范 围 医疗机 构综 合能 耗的 统计 范围是 在统 计报 告期 内,统计对 象在 从事 疾病 诊治、治疗 活动 过程 中实际消耗的 各种 能源 实物 量,包括一 次能 源(原煤、天 然 气)和 二次 能源(电 力、蒸 汽、液 化石 油气、汽 油、柴油等)。能 源的 低位热 值应以 实测为 准,若无条 件实测,见本 文件 附录A,通过热 值折算 为标 准煤,再进行 综合 计算 得到 能源 消耗量。5.3 医疗机 构电 力消 耗统 计范 围 医疗机 构电 力消 耗的 统计 范围是 在统 计报 告期 内,统计对 象在 从事 疾病 诊治、治疗 活动 过程 中实 际消耗的 用于 疾病 诊断 和治 疗的电 力。5.4 不纳入 统计 的范 围 医疗机 构中 不用 于疾 病诊 断、治 疗活 动的 商店、餐 饮店、宿舍 等的 综合 能耗 不计入 统计 范围,宜独立运营 并分 项计 量。5.5 医疗机 构建 筑面 积的 统计 范围 5.5.1 医疗机 构建 筑面 积的 统计 应按 照 GB/T 50353 的规 定 进行计 算。5.5.2 在计算 医疗机 构单 位建筑 面积综 合能耗、单 位建筑 面积电 耗时,计入 医疗机 构的建 筑面积 应 与能源使 用量 的统 计范 围一 致,没 有计 入能 源统 计范 畴的区 域,该区 域的 建筑 面积应 从相 应建 筑面 积 的 统计范围 中去 除。5.6 医疗机 构用 能人 数的 统计 范围 DB42/T 1079.3 2021 3 医疗机 构用 能人 数是 指在 统计报 告期 内(以年 为单 位)的 在岗 职工、工 勤和 保障人 员及 学生、门 诊人数、住 院人 数等 日平 均 用能人 数,没 有计 入能 源 统计范 畴的 区域,该区 域 内的人 员数 量也 应相 应的 从人员统 计范 围中 扣除。6 计算方 法 6.1 医疗机 构综合 能耗 等于统 计期内 实际消 耗的 各种能 源实物 量与该 类能 源折算 标准煤 系数的 乘积 之和,按 式(1)进行 计算。E=(ei pi)ni=1.(1)式中:E 医疗 机构 统计 期内 综合能 耗,单位 为千 克标 准煤每 年(kgce/a);n 医疗 机构 消耗 的能 源种类;ei 医疗 机构 统计 期内 消耗的 第 i 种能 源的 实物 量,单 位为 实物 量单 位;pi 第i 种能 源折 算标 准 煤系数。6.2 医疗机 构单 位建 筑面 积综 合能耗 等于 统计 期内 医疗 机构综 合能 耗与 其建 筑面 积比值,按式(2)进行计算。Emz=E M.(2)式中:Emz 医疗 机构 单位 建筑 面积综 合能 耗,单位 为千 克标准 煤每 平方 米年(kgce/m2a);M 医疗 机构 建筑 面积,单位 为平 方米(m2)。6.3 医疗机 构单位 及安 装面积 电耗等 于统计 期内 医疗机 构电力 消耗量 与其 建筑面 积的比 值,按 式(3)进行计 算。Emd=EdM.(3)式中:Emd 医疗 机构 单位 建筑 面积电 耗,单位 为千 瓦时 每平方 米年(kW h/m2a);Ed 医疗 机构 统计 期内 电力消 耗总 量,单位 为千 瓦时每 年(kWh/a)。6.4 医疗机 构人 均综 合能 耗等 于统计 期内 医疗 机构 综合 能耗与 用能 总人 数的 比值,按式(4)进行 计算。Erz=E N.(4)式中:Erz 医疗 机构 人均 综合 能耗,单位 为千 克标 准煤 每人年(kgce/per a);N 医疗 机构 统计 期内 用能总 人数。7 能耗定 额指 标修 正 7.1 修正指 标 当医疗 机构 实际 使用 情况 超出下 列规 定指 标时,可 对能耗 指标 实测 值进 行修 正:a)一级医 院:人均 建筑 面积(S0)为 34 m2/per,住院 人均住 院部 面积(Q0)为9 m2/per;b)二级医 院:人均 建筑 面积(S0)为 38 m2/per,住院 人均住 院部 面积(Q0)为9 m2/per;c)三级医 院:人均 建筑 面积(S0)为 38 m2/per,住院 人均住 院部 面积(Q0)为9 m2/per。注:修正时,若无实际影响因素,则其修正公式中各影响因素的实际值默认与7.1 中约定的基准 值一致。7.2 医疗机 构能 耗指 标修 正公 式 7.2.1 单位建 筑面 积综 合能 耗修 正值按 式(5)进行 计算:DB42/T 1079.3 2021 4 E1,mz=Emz(0.78+0.22QQ0)(0.88+0.12SS0).(5)式中:E1,mz 医 疗机 构单 位建 筑 面积综 合能 耗指 标实 测值 的修正 值;Emz 医 疗机 构单 位建 筑 面积综 合能 耗指 标实 测值;Q 医 疗机 构实 际人 均 住院面 积,为门 诊建 筑面 积与床 位数 乘床 位使 用率 的比值(m2/per);S 医 疗机 构实 际人 均 建筑面 积,为建 筑面 积与 实际使 用人 数的 比值(m2/per)。7.2.2 单位建 筑面 积电 耗修 正值 按式(6)进行 计算:E1,md=Emd(0.78+0.22QQ0)(0.88+0.12SS0).(6)式中:E1,md 医 疗机 构单 位建 筑 面积电耗 指 标实 测值 的修 正值;Emd 医 疗机 构单 位建 筑 面积电耗 指 标实 测值。7.2.3 人均综 合能 耗修 正值 按式(7)进行 计算:Ez,rz=Erz(0.49+0.51QQ0)(0.82+0.18SS0).(7)式中:E2,rz 医 疗机 构 人 均综 合 能耗 指 标实 测值 的修 正值;Erz 医 疗机 构 人 均综 合 能耗 指 标实 测值。8 医疗机 构综 合能 耗、电耗 定额的 执行 医疗机 构单位 建筑 面积综 合能耗、人均 综合 能耗的 实测值 或修正 值 不 应超过 本文件 表1给 出的能 耗定额约 束值,宜 小于 能耗 定额基 准值、达 到能 耗指 标引导 值。此外,医 疗机 构单位 建筑 面积 电耗 的 实 测值或修 正值 可参 考 本 文件 中 表1 的能 耗定 额值 执行。9 节能管 理与 技术 措施。9.1 节能管 理 9.1.1 成立能 源管理 领导 小组,建立节 能降耗 责任 制,设 立能源 管理岗 位,配备专 人负责 重点用 能 系统、设 备的 操作 管理,能 源管理 领导 小组 管理 职责 宜按 GB/T 23331 的 要求 设 定。9.1.2 按照GB 17167 的规 定配 备 能源计 量器 具,完善 能源 计量管 理,定期 维护 和检 定计量 器具,能 源计量数 据应 真实、准 确和 完整,并有 可溯 源的 原始 记录。9.1.3 对能源 消 费进 行记 录、统 计、考 核等,建立 能源档 案,定 期开展 岗位 人员节 能管理 能力和 技 能的培训。9.1.4 将能源 利用状 况、节能目 标完成 情况、能效 对标情 况纳入 能耗通 报范 围,强 化 党政 机关的节能意识。9.1.5 宜 建立 能耗监 控系 统,对各 医疗 机构 能 耗设 备系统 运行情 况实现 智能 采集、网上监 测、终 端 监控,实 现对 建筑 用能 的科 学管理。9.2 技术措 施 9.2.1 充分利 用自 然通 风降 温。9.2.2 室内照 度和 照明 时间 应根 据 医疗 机构 使用 需求 和自 然采光 状况 进行 调节。DB42/T 1079.3 2021 5 9.2.3 定期对 用能 设备 进行 检修、维护 和保 养工 作,提高 设备的 能源 利用 率。9.2.4 优化用 能系 统运 行策 略,优先使 用和 启动 可再 生能 源系统。9.2.5 在增加 设备或 技术 改造时,在保 证使用 要求 的前提 下,优 先考虑 低能 耗、低 排放的 先进设 备 和技术。DB42/T 1079.3 2021 6 附录A(资料 性)常用能 源折 标准 煤参 考系 数 常用能 源折 标准 煤参 考系 数见表A.1。表A.1 常用能 源折 标准 煤参 考系 数 能源名称 系数单位 折标煤系数 原煤 kgce/kg 0.7143 天然气 kgce/m3 1.2143 液化石油气 kgce/kg 1.7143 汽油 kgce/kg 1.4714 柴油 kgce/kg 1.4571 燃料油 kgce/kg 1.4286 电力 kgce/kW h 0.1229(当量)热力 kgce/MJ 0.03412(当量)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