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公共机构能耗定额 第2部分教育机构DB42/T 1079.2-20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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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27.010 CCS F 01 DB42 湖北省地方标准 DB42/T 1079.2 2021 部分代替 DB42/T 1079-2015 湖北省公 共机构能 耗定额 第2 部分:教育机 构 Energy consumption norms for Hubei public institutions Part 1:Eductional institutions 2021-03-01 发布 2021-05-01 实施 湖 北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 DB42/T 1079.2 2021 I 目 次 前言.III 1 范围.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1 3 术 语和 定义.1 4 能 耗定 额指 标.2 5 统 计范 围.3 6 计 算方 法.3 7 能 耗定 额指 标修 正.4 8 教 育机 构能 耗定 额的 执 行.5 9 节 能管 理与 技术 管理.5 附录A(资 料性)常用 能源折 标准 煤参 考系 数.7 DB42/T 1079.2 2021 II DB42/TXXXX II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T 1.1 2020 标 准化 工作 导则 第1 部分:标准 化文 件的 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 规定起草。本文件 为DB42/T 1079的第2部分。DB42/T 1079 分为 以下五 个部 分:第 1 部 分:党政 机关 第 2 部 分:教育 机构 第 3 部 分:医疗 机构 第 4 部 分:场馆 第 5 部 分:其他 机构 本文件 代替 了DB42/T 1079-2015 公 共机 构综 合能 耗、电耗 定额 及计 算方 法 的 部分内 容,与DB42/T 1079-2015 相比,除 结构 调 整和编 辑性 修改 外,主要 技术变 化如 下:a)划分教 育机 构的 类型(见4.1.1);b)对能耗 定额 指标 做出 了分 类(见4.1.2);c)修改了 教育 机构 能耗 定额 要求(见 4.2);d)删除了 教育 机构 水耗 定额 要求(见 4.2);e)引入了 能耗 指标 修正(见 第 7 章);f)增加了“节 能管 理与 技术 措施”(见 第 9 章);g)删除了“计 量器 具配 备和 管理”,将 相关 内容 移入“节能 管理”中(见9.1.1 和 9.1.2)。本文件 由湖 北省 机关 事务 管理局 提出 并归 口。本文件 起草 单位:湖北 省 机关事 务管 理局 节能 管理 处、湖北 省标 准化 与质 量 研究院、中国 质量 认证中心武 汉分 中心。本文件 主要起 草人:王治 兰、杨 俊、但 倩 誉、黄荣、鲁曦、陈卫 斌、程前、吴远谋、王祥、李 明、李富民、陈 琛、赵光 洁、黄剑。本文件 及所 代替 文件 的历 次版本 发布 情况 为:2015 年首 次发 布为 DB42/T 1079-2015 公共 机构 综 合能耗、电 耗定 额及 计算 方法;本次为 第一 次修 订。本文件 实施 应用 中的 疑问,可咨询 湖北 省机 关事 务管 理局节 能处,联 系电 话:027-87234490,邮 箱:。对 本文 件 的 有 关 修 改 建 议 请 反馈 至 湖 北 省 标 准 化 与 质 量研 究 院,联 系 电 话:027-65521375,邮箱:。DB42/T 1079.2 2021 1 湖 北省公 共机构能 耗定额 第 2 部分:教育机 构 1 范围 本文件 确立 了湖 北省 教育 机构综 合能 耗、电耗 的计 算方法,并 规定 了能 耗定 额的要 求及 节能 管理 与技术措 施。本文件 适用 于湖 北省 内教 育机构 使用 过程 中能 源消 耗量的 计算、考 核及 对新 建项目 的能 耗管 控。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其 中,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本文 件;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其 最新 版本(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适 用 于 本文件。GB 17167 用能 单位 能源 计量器 具配 备和 管理 通则 GB/T 23331 能 源管 理体 系要求 GB 50099-2011 中 小学 校 设计规 范 GB/T 50353 建 筑工 程建 筑面积 计算 规范 DB42/T 1079.1 湖 北省 公 共机构 能耗 定额 第1 部分:党政 机关 3 术语和 定义 DB42/T 1079.1 界定 的以 及下列 术语 和定 义适 用于 本文件。学前教 育 preschool education 对3至6 周岁 的儿 童实 施的 保育和 教育。完全小 学 primary school 儿童、少年 实施 初等 教育 的场所。来源:GB 50099-2011,定义 2.0.3,有修改 初级中 学 junior secondary school 青、少 年实 施初 级中 等教 育的场 所。来源:GB 50099-2011,定义 2.0.4,有修改 DB42/T 1079.2 2021 2 高级中 学 senior secondary school 青少年 实施 高级 中等 教育 的场所。来源:GB 50099-2011,定义 2.0.4,有修改 中等职 业学校 secondary technical vocational school 青年 实 施全 日制 中等 学历 教育的 各类 职业 学校。乡镇中 心学 校 central school of town 乡镇下 所有 实施 初等 教育 以及 初 级中 等教 育的 场所。4 能耗定 额指标 一般规 定 4.1.1 教育机 构能耗 定额 指标按 教育机 构类型 划分 为高等 教育能 耗指标、中 等教育 能耗指 标、初 等 教育能耗 指标 以及 学前 教育 能耗指 标。4.1.2 教育机 构能 耗指 标实 测值 或修正 值不 应超 过本 文件 中表 1 给出 的能 耗定 额约 束值。教育机 构综 合 能 耗、电耗 定额 教育机构 单位 建筑 面积综 合能耗、人均 综合 能耗定 额值应 符合表1的要 求,单 位建筑 面积电 耗可 参考表1 执行。表1 教育机 构综 合能 耗、电耗 指标定 额 教育机关类型 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 人均综合能耗 单位建筑面积电耗 kgce/(m2a)kgce/(per a)kWh/(m2a)约束值 基准值 引导值 约束值 基准值 引导值 约束值 基准值 引导值 高等教育 理工及综合学校 7 5 3 150 70 40 50 30 15 文史、财经、师范及政法类学校 5.5 4 3 120 60 30 40 25 10 高职及专业类学校 4 3 2 100 50 23 30 20 6 中等教育 中等职业学校 4 3 2 96 59 35 30 20 10 高级中学 5 3 1.5 62 35 19 36 20 8 初等教育 初级中学 4 2.5 1.5 35 24 14 31 17 7 完全小学 4 2.5 1.5 24 14 8 27 16 8 乡镇中心学校 1.8 1.5 0.6 19 13 8 11 8 4 学前教育 幼儿园 6 4 2 52 39 22 36 24 12 DB42/T 1079.2 2021 3 5 统计范 围 统计周 期 能耗统 计应 以年 度为 周期,宜采 用自 然年 作为 一个 统计周 期,统计 口径 与统 计部门 保持 一致。教育机 构综 合 能 耗统 计范 围 教育机 构综合 能耗 的统计 范围是 在统计 报告 期内(一般为 一年),统 计对象 在教学、管理、科 研、实训及 生活 过程 中实 际消 耗的各 种能 源实 物量,包 括一次 能源(原 煤、天 然 气)和 二次 能源(电力、蒸汽、液 化石油 气、汽油、柴油等)。能 源的 低位热 值应以 实测为 准,若无条 件实测,见本 文件 附录A,通过热 值折 算为 标准 煤,再进行 综合 计算 得到 能源 消耗值。教育机 构电 力消 耗 统 计范 围 教育机 构电力 消耗 的统计 范围是 在统计 报告 期内(一般为 一年),统 计对象 在教学、管理、科 研、实训及 生活 过程 中实 际消 耗的电 力。教育机 构建 筑面 积 的 统计 范围 5.4.1 能耗统 计范 围不 包括 家属 区、教师 宿舍 区、对 外出 租 区等非 教学/科 研区,也不 包括对 外开 发的游泳池、健 身中 心、医院 等场所。5.4.2 教育机 构中经 教育 主管部 门认定 的具有 特殊 用途的 市级及 以上重 点实 验室所 产生的 能源消 耗 可从总能 源消 耗中 扣除。教育机 构建 筑 面 积的 统计 范围 5.5.1 教育机构 建 筑面 积的 统计 按 GB/T 50353 的规 定进 行 计算。5.5.2 在计算 教育机 构单 位建筑 面积综 合能耗、单 位建筑 面积电 耗时,计入 教育机 构的建 筑面积 应 与能源使 用量 的统 计范 围保 持一致,没 有计 入能 源统 计范围 的区 域,该区 域的 建筑面 积也 应从 相应 的 建 筑面积统 计范 围中 扣除。教育机 构总 用能 人数 的范 围统计 教育机 构用 能人 数的 统计 范围在 统计 报告 期内(以 年为单 位)的在 岗在 编人 员和长 期聘(借)用 的编外人 员和 工勤 人员,及 登记在 校的 全日 制学 员等 日平均 用能 人数,没有 计 入能源 统计 范畴 的区 域,该区域内 的人 员数 量也 应相 应的从 人员 统计 范围 中扣 除。6 计算方 法 教育机 构综合 能耗 等于统 计期内 实际消 耗的 各种能 源实物 量与该 类能 源折算 标准煤 系数的 乘积 之和,按 式(1)进行 计算。E=(ei pi)ni=1.(1)式中:E 教育 机构 统计 期内 综合能 耗,单位 为千 克标 准煤每 年(kgce/a);n 教育 机构 消耗 的能 源种类;ei 教育 机构 统计 期内 消耗的 第i 种能 源的 实物 量,单位 为实 物量 的单 位;pi 第i 种能 源折 算标 准 煤系数。DB42/T 1079.2 2021 4 教育机 构单 位建 筑面 积综 合能耗 等于 统计 期内 学校 综合能 耗与 其建 筑面 积的 比值,按 式(2)进 行计算。Emz=E M.(2)式中:Emz 教育 机构 单位 建筑 面积综 合能 耗,单位 为千 克标准 煤每 平方 米年(kgce/m2a);M 教育 机构 建筑 面积,单位 为平 方米(m2)。注:计算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时,车辆能源消费不计入在内。教育机 构单 位建 筑面 积电 耗等于 统计 期内 学校 电力 消耗量 与其 建筑 面积 的比 值,按式(3)进行 计算。Emd=EdM.(3)式中:Emd 教育 机构 单位 建筑 面积电 耗,单位 为千 瓦时 每平方 米年(kW h/m2a);E d 教育 机构 统计 期内 电力消 耗量,单 位为 千瓦 时每年(kW h/a)。教育机 构人 均综 合能 耗等 于统计 报告 期内 学校 综合 能耗与 在校 用能 总人 数的 比值,按 式(4)进 行计算。Erz=E N.(4)式中:Erz 教育 机构 人均 综合 能耗,单位 为千 克标 准煤 每人年(kgce/per a);N 教育 机构 统计 期内 用能总 人数。7 能耗定 额 指 标修 正 修正指 标 当教育 机构 实际 使用 情况 超出下 列规 定指 标时,可 对能耗 指标 实测 值进 行修 正:a)高 等教 育的 人均 建筑 面积(S0)为 53 m2/per,年使用 时间(T0)为4600 h/a;b)中 等教 育:1)中等职 业学 校人 均建 筑面 积(S0)为30 m2/per,年 使用时 间(T0)为 3880 h/a;2)乡镇高 级中 学人 均建 筑面 积(S0)为 30 m2/per,市 县高级 中学 人均 建筑 面积(S0)为 25 m2/per,年 使用 时间(T0)均为3360 h/a。c)初 等教 育:1)乡 镇初 级中 学人 均建 筑面积(S0)为25 m2/per,市县 初级 中学 人均 建筑 面积(S0)为 20 m2/per,年 使用 时间(T0)均为1750 h/a;2)乡 镇完 全小 学人 均建 筑面积(S0)为20 m2/per,市县 完全 小学 人均 建筑 面积(S0)为 15 m2/per,年 使用 时间(T0)均为1540 h/a;3)乡镇 中心 学校 人均 建 筑面积(S0)为25 m2/per,年使 用时 间(T0)为 1650 h/a。d)学 前教 育的 人均 建筑面 积(S0)为 33 m2/per,年 使用 时间(T0)为1880 h/a。注:修正时,若无实际影响因素,则其修正公式中各影响因素的实际默认值与7.1 中约定的基准 值保持一致。教育 机 构能 耗指 标修 正公式 7.2.1 单位 建 筑面 积综 合能 耗修 正值按 式(5)进行 计算:E1,mz=Emz(0.3+0.7T0T)(0.7+0.3SS0).(5)DB42/T 1079.2 2021 5 式中:E1,mz 教 育机 构单 位建 筑 面积综 合能 耗指 标实 测值 的修正 值;Emz 教 育机 构单 位建 筑 面积综 合能 耗指 标实 测值;T 教 育机 构实 际年 使 用时间(h/a);S 教 育机 构实 际人 均 建筑面 积,为建 筑面 积与 实际用 能人 数的 比值(m2/per)。7.2.2 单位建 筑面 积电 耗修 正值 按式(6)进行 计算:E1,md=Emd(0.3+0.7T0T)(0.7+0.3SS0).(6)式中:E1,md 教 育机 构单 位建 筑 面积电 耗指 标实 测值 的修 正值;Emd 教 育机 构单 位建 筑 面积能 耗指 标实 测值。7.2.3 人均综 合能 耗修 正值 按式(7)进行 计算:E2,rz=Erz(0.22+0.78T0T)(0.78+0.22SS0).(7)式中:E2,rz 教 育机 构人 均综 合 能耗指 标实 测值 的修 正值;Erz 教 育机 构人 均综 合 能耗指 标实 测值。8 教育 机 构能 耗定 额的 执行 教育机 构单位 建筑 面积综 合能耗、人均 综合 能耗的 实测值 或修正 值不 应超过 本文件 中表1 给出的 能耗定额 约束值,宜 小于能 耗定额 基准值、达 到能耗 指标引 导值,单位 建筑面 积电耗 可参考 本文 件表1 执行。9 节能管 理 与 技术 管理 节能管 理 9.1.1 成立能 源管理 领导 小组,建立节 能降耗 责任 制,设 立能源 管理岗 位,配备专 人负责 重点用 能 系统、设 备的 操作 管理,能 源管理 领导 小组 管理 职责 宜按GB/T 23331 的 要求 设 定。9.1.2 按GB 17167 的 规定 配备 能 源计量 器具,完 善能 源计 量管理,定 期维 护和 检定 计量器 具,能源 计量数据 应真 实、准确 和完 整,并 有可 溯源 的原 始记 录。9.1.3 对能源 消费进 行记 录、统 计、考 核等,建立 能源档 案,定 期开展 岗位 人员节 能管理 能力和 技 能的培训。9.1.4 将能源 利用状 况、节能目 标完成 情况、能效 对标情 况纳入 能耗通 报范 围,强 化教育 机构的 节 能目标意 识。9.1.5 宜建立 能耗 监控 系统,对 教 育机构 能耗 设备 系统 运行 情况实 现智 能采 集、网上 检 测、终 端监 控,实现对 建筑 用能 的科 学管 理。9.1.6 宜广泛 进行 节能 宣传,培养 师生 的节 能意 识,形成 常态化 机制。技术措 施 9.2.1 充分利 用自 然通 风降 温。9.2.2 室内温 度在 冬季 不应 高 于20,夏季 不应 低 于26。9.2.3 室内照 度和 照明 时间 应根 据教育 机构 使用 需求 和自 然采光 状况 进行 调节。DB42/T 1079.2 2021 6 9.2.4 定期对 用能 设备 进行 检修、维护 和保 养工 作,提高 设备的 能源 利用 率。9.2.5 优化用 能系 统运 行策 略,优先使 用和 启动 可再 生能 源系统。9.2.6 在增加 设备或 技术 改造时,在保 证使用 要求 的前提 下,优 先考虑 低能 耗、低 排放的 先进设 备和技术。DB42/T 1079.2 2021 7 A A 附录A(资料 性)常用能 源折 标准 煤参 考系 数 常用能 源折 标准 煤参 考系 数见表A.1。表A.1 常用能 源折 标准 煤参 考系 数 能源名称 系数单位 折标煤系数 原煤 kgce/kg 0.7143 天然气 kgce/m3 1.2143 液化石油气 kgce/kg 1.7143 汽油 kgce/kg 1.4714 柴油 kgce/kg 1.4571 燃料油 kgce/kg 1.4286 电力 kgce/kW h 0.1229(当量)热力 kgce/MJ 0.03412(当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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