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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地方标准DB4302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DB4302/T1 2021 ICS CCS 91.040.20P 332021-02-10发布 2021-03-实施 01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etting up outdoor advertising facilitiesDB4302/T 1 2021 I 目 次 前言 1 范围 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 1 3 术 语和 定义 2 4 总则 3 5 设 施分 类 4 6 设 置要 求 4 6.1 建(构)筑物 上的 户 外广告 设施 4 6.1.1 屋 顶户 外广 告设 施 4 6.1.2 平 行墙 面的 户外 广 告设施 5 6.1.3 平 行门 楣的 户外 广 告设施 5 6.1.4 垂 直墙 面的 户外 广 告设施 5 6.1.5 围 墙上 的户 外广 告 设施 5 6.2 电子 显示 屏户 外广 告 设施 6 6.2.1 电 子显 示屏 户外 广 告设施 6 6.2.2 电 子走 字屏 户外 广 告设 施 6 6.3 公共 设施 上的 户外 广 告设施 6 6.3.1 依 附于 公交 车站 牌、候车 亭、报刊 亭、电话 亭、阅 报栏 的户 外广 告设 施 6 6.3.2 附 属于 轨道 交通 站、地下 人行 通道 的户 外广 告设施 6 6.3.3 其 他公 共设 施附 属 的户外 广告 设施 6 6.4 地面 上的 户外 广告 设 施 6 6.4.1 立 杆式 户外 广告 设 施 6 6.4.2 底 座式 户外 广告 设 施 7 6.4.3 大 型支 撑式 户外 广 告设施 7 6.4.4 大 型高 立柱 户外 广 告设施 7 6.5 移动 式户 外广 告设 施 8 6.6 临时 性户 外广 告设 施 8 7 设 计与 制作 8 7.1 材料 选用 8 7.2 结构 及构 造 9 7.2.1 一 般规 定 9 7.2.2 结 构设 计 9 7.2.3 结 构构 造 9 DB4302/T 1 2021 II 7.2.4 结 构变 形 10 7.3 电气 11 7.4 照明 12 7.4.1 一 般要 求 12 7.4.2 光源 12 7.4.3 亮度 12 7.4.4 灯 箱广 告照 明 13 7.4.5 投 光灯 广告 照明 13 7.4.6 霓 虹灯 广告 照明 13 7.4.7 光 污染 控制 13 7.5 防雷 13 8 施 工与 安装 13 8.1 一般 规定 13 8.2 结构 施工 14 8.2.1 一 般要 求 14 8.2.2 基 础和 支座 14 8.2.3 混 凝土 结构 施工 14 8.2.4 钢 结构 施工 14 8.3 电气 施工 16 8.3.1 一 般要 求 16 8.3.2 导 管敷 设 16 8.3.3 线 槽敷 设 17 8.3.4 电 线电 缆敷 设 18 8.3.5 配 电箱、柜 安装 20 8.3.6 灯 具安 装 21 8.4 防雷 施工 21 9 验收 21 10 维 护保 养 22 10.1 一般 规定 22 10.2 日常 维护 保养 22 10.3 特殊 天气 检查 与维 护 23 11 安 全检 测 24 附录A(规范 性)户 外广告 设施 检查 记录 表 25 参考文 献 29 DB4302/T 1 2021 III 前 言 本文件 按 照GB/T 1.1 2020 给 出的 规则 起草。请注意 本文 件的 某些 内容 可能涉 及专 利。本文 件的 发布机 构不 承担 识别 这些 专利的 责任。本文件 由株 洲市 城市 管理 和综合 执法 局提 出并 归口。本文件 主要 起草 单位:株 洲市城 市管 理和 综合 执法 局、湖 南省 标准 化协 会。本文件 主要 起草 人:刘坚、曾发 云、贺军、唐 璨、曾心、肖腾、李 秀宏、白 冰彦、周立 军。DB4302/T 1 2021 IV DB4302/T 1 2021 1 户外广告 设 施设 置技术规 范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 了户 外广 告设 施设置 的总 则、设施 分类、设置 要求、设 计与 制作、施工 与安 装、验收、维修保 养和 安全 检测。本文件 适用 于株 洲市 行政 区域内 的城 市建 成区、县 城建成 区和 市、县(市)人 民政府 确定 的其 他区域户外 广告 设施 设置。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 下 列 文 件 中 的 内 容 通 过 文 中 的 规 范 性 引 用 而 构 成 本 文 件 必 不 可 少 的 条 款。其 中,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该 日 期 对 应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 件;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 文 件。GB/T 700 碳素 结构 钢 GB/T 1231 钢结 构用 高强 度大六 角头 螺栓、大 六角 螺母、垫圈 技术 条件 GB/T 1591 低 合金 高强 度 结构钢 GB/T 3098.1 紧固 件机 械 性能 螺栓、螺 钉和 螺柱 GB/T 3098.2 紧固 件机 械 性能 螺母 GB/T 3098.3 紧固 件机 械 性能 紧定 螺钉 GB/T 3098.5 紧固 件机 械 性能 自攻 螺钉 GB/T 3098.6 紧固 件机 械 性能 不锈 钢螺 栓、螺钉 和螺柱 GB/T 3098.7 紧固 件机 械 性能 自挤 螺钉 GB/T 3098.8 紧固 件机 械 性能-200+700 使 用的螺 栓连 接零 件 GB/T 3098.9 紧固 件机 械 性能 有效 力矩 型钢 锁紧 螺母 GB/T 3098.10 紧固 件机 械性能 有 色金 属制 造的 螺栓、螺钉、螺 柱和 螺母 GB/T 3098.11 紧固 件机 械性能 自 钻自 攻螺 钉 GB/T 3098.15 紧固 件机 械性能 不 锈钢 螺母 GB/T 3098.16 紧固 件机 械性能 不 锈钢 紧定 螺钉 GB/T 3098.19 紧固 件机 械性能 抽 芯铆 钉 GB/T 3098.20 紧固 件机 械性能 蝶 形螺 母 保证 扭矩 GB/T 3098.21 紧固 件机 械性能 不 锈钢 自攻 螺钉 GB/T 3098.22 紧固 件机 械性能 细 晶非 调质 钢螺 栓、螺 钉和 螺柱 GB/T 3280 不 锈钢 冷轧 钢 板和钢 带 GB/T 3632 钢 结构 用扭 剪 型高强 度螺 栓连 接副 GB/T 3880.1 一般 工业 用 铝及铝 合金 板、带材 第1 部分:一般 要求 GB/T 3880.2 一般 工业 用 铝及铝 合金 板、带材 第2 部分:力学 性能 GB/T 3880.3 一般 工业 用 铝及铝 合金 板、带材 第3 部分:尺寸 偏差 GB/T 5117 非 合金 钢及 细 晶粒钢 焊条 GB/T 5118 热 强钢 焊条 GB/T 6892 一 般工 业用 铝 及铝合 金挤 压型 材 DB4302/T 1 2021 2 GB/T 8110 气 体保 护电 弧 焊用碳 钢、低合 金钢 焊丝 GB/T 8923.1 2011 涂 覆 涂料前 钢材 表面 处理 表 面 清洁度 的目 视评 定 第 1 部分:未涂 覆过 的钢材表面 和全 面清 除原 有涂 层后的 钢材 表面 的锈 蚀等 级和处 理等 级 GB/T 10045 非 合金 钢及 细精粒 钢药 芯焊 丝 GB/T 13912 金 属覆 盖层 钢铁制 件热 浸镀 锌层 技术 要求及 试验 方法 GB/T 14957 熔 化焊 用钢 丝 GB 15763.2 建 筑用 安全 玻璃 第 2 部分:钢 化玻 璃 GB 15763.3 建 筑用 安全 玻璃 第 3 部分:夹 层玻 璃 GB/T 19261 霓 虹灯 管的 一般要 求和 安全 要求 GB/T 19653 霓 虹灯 安装 规范 GB 50005 木结 构设 计标 准 GB 50007 建筑 地基 基础 设计规 范 GB 50009 建筑 结构 荷载 规范 GB 50010 混凝 土结 构设 计规范 GB 50016 建筑 设计 防火 规范 GB 50017 钢结 构设 计标 准 GB 50034 建筑 照明 设计 标准 GB 50054 低压 配电 设计 规范 GB 50057 建筑 物防 雷设 计规范 GB/T 50107 混 凝土 强度 检验评 定标 准 GB 50169 电气 装置 安装 工程 接地 装置 施工 及验 收规范 GB 50180 城市 居住 区规 划设计 标准 GB 50202 建筑 地基 基础 工程施 工质 量验 收标 准 GB 50205 钢结 构工 程施 工质量 验收 规范 GB 50206 木结 构工 程施 工质量 验收 规范 GB 50222 2017 建 筑内 部装修 设计 防火 规范 GB 50289 城市 工程 管线 综合规 划规 范 GB 50303 建筑 电气 工程 施工质 量验 收规 范 GB 50343 建筑 物电 子信 息系统 防雷 技术 规范 GB 50449 城市 容貌 标准 GB 50601 建筑 物防 雷工 程施工 与质 量验 收规 范 JGJ 16 民 用建 筑电 气设 计规范 JGJ 55 普 通混 凝土 配合 比设计 规程 JGJ 80 建 筑施 工高 处作 业安全 技术 规范 JGJ 81 建 筑钢 结构 焊接 技术规 程 JGJ 145 混凝 土结 构后 锚 固技术 规范 JGJ/T 163 城 市夜 景照 明 设计规 范 SJ/T 11141 LED 显 示屏 通用规 范 3 术 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DB4302/T 1 2021 3 3.1 户外广 告 利用建(构)筑 物、城市 道路、公共 绿地、户 外场 地、市 政设 施、交通 工具 等城市 空间、升 空器 具或者其 它户 外广 告载 体,采取安 装、悬挂、张 贴、绘制、投映、列 队巡 游等 方式,设立 户外 展示 牌、霓虹灯、发光 字体、电 子显 示屏、张贴 栏、实物 造型 等设施 发布 的商 业广 告和 公益广 告。3.2 户外广 告设 施 在各类 户外 空间、各 类建(构)筑 物及 城市 交通 工具 上设置 的广 告构 筑物、张 贴品等,包 括广 告牌、支撑结 构、电气、灯 光、安全防 护等 必要 的设 备。3.3 户外广 告设 施设 置 对户外 广告 设施 进行 设立、设计、制 作、施工、验 收、维 护保 养的 行为。3.4 建(构)筑 物上 的户 外广 告设施 设置在 建(构)筑物 外墙 面、顶 部的 各类 户外 广告 设施。3.5 公共设 施上 的户 外广 告设 施 设置在 道路 两侧 和公 共场 所的各 类户 外广 告设 施。3.6 地面上 的户 外广 告设 施 直接在 地面 设置 的各 类户 外广告 设施。3.7 移动式 户外 广告 设施 设置在 移动 交通 工具 或飞 艇、气 球等 升空 器具 上的 户外广 告设 施。3.8 临时性 户外 广告 设施 因临时 需要 设置 天数 小 于60 天 的户 外广 告设 施。3.9 大型户 外广 告设 施 任意边 长大 于 4m 或 单面 面 积超 过 5 m2的 户外 广告 设 施。3.10 大型高 立柱 户外 广告 设施 指直接 在地 面安 装的,柱 体直径 大 于 1 米,广 告牌 面下沿 距地 面垂 直高 度大 于 10 米的 户外 广告 设施。4 总则 4.1 户外 广告 设施 设置 应 符合相 关法 律、法规 和城 市规划 要求。4.2 户外 广告 设施 设置 应 安全、美观,与 城市 容 貌 及周围 环境 相协 调,并符 合 GB 50449 和 节能 与生 态环保的 要求。4.3 户 外广 告设施 设置 应 当安全 牢固并 不应 损害建 筑物、街景和 城市 轮廓线 的重要 特征,不应 损坏被依附载 体的 整体 效果,其 设置位 置、形式、大 小、色彩、图案 应与 建筑 及其 他所依 附的 载体 相协 调。DB4302/T 1 2021 4 4.4 户 外广 告设施 的设 置 不应影 响被依 附载 体的使 用功能,不应 影响 建筑物 安全,不应影 响消 防设施的正常 使用。5 设 施分 类 户外广 告设 施分 类及 类型 见表 1。表1 户外 广告 设施 分类 及类型 序号 分类 类型 1 建(构)筑物上的户外广告设施 屋顶户外广告设施;平行墙面的户外广告设施;平行门楣的户外广告设施;垂直墙面的户外广告设施;围墙上的户外广告设施。2 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设施 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设施;电子走字屏户外广告设施。3 公共设施上的户外广告设施 公交车站牌户外广告设施;候车亭户外广告设施;报刊亭户外广告设施;电话亭户外广告设施;阅报栏户外广告设施;轨道交通站户外广告设施;地下人行通道户外广告设施;其他公共设施上的户外广告设施。4 地面上的户外广告设施 立杆式户外广告设施;底座式户外广告设施;大型支撑式户外广告设施;大型高立柱户外广告设施。5 移动式户外广告设施 机动车车体户外广告设施;非机动车车体户外广告设施;船体户外广告设施;空中移动户外广告设施。6 临时性户外广告设施 临时性户外广告设施。6 设 置要 求 6.1 建(构)筑物 上的 户 外广告 设施 6.1.1 屋 顶户 外广 告设 施 6.1.1.1 高度 不超 过5 层 的裙楼 可设 置屋 顶户 外广 告设施,塔 楼不 应设 置。DB4302/T 1 2021 5 6.1.1.2 屋顶 户外 广告 设 施的设 置应 符 合 GB 50180 有关日 照间 距的 规定,不 应妨碍 相邻 建筑 的日 照采光。6.1.1.3 广 告设 施水平 投 影面积 之和 宜 小于 建(构)筑物 屋顶建 筑面 积的 1/8,且商 业区单 体广 告面积应小 于100 m2。6.1.1.4 广告 设施 外表 面 不应超 出母 体建(构)筑 物屋顶 四周 边线。6.1.1.5 广告 设施 底部 构 架高度 不宜 大 于 1 m。6.1.1.6 广 告设 施宜采 用 镂空面 板,不 应对 建(构)筑物 结构造 成损 害,设 置屋顶 户外广 告设 施应由建筑安 全检 测机 构对 其进 行安全 检测。6.1.2 平 行墙 面的 户外 广 告设施 6.1.2.1 广告 设施 的高 度 和宽度 不应 超出 建(构)筑 物外轮 廓,垂 直方 向突 出 墙面距 离不 宜大 于 0.5m。6.1.2.2 广告 设施 上沿 距 离地 面 不应 超 过40m,底 部净空 高度 应大 于 3m。6.1.2.3 平行 墙面 广告 总 面积占 所依 附墙 面面 积(高层建 筑塔 楼面 积不 算在 内)不 宜大 于 30。6.1.2.4 街道、消 防通 道 上设置 广告 设施 后,其净 空和净 宽应 大 于 4m。6.1.2.5 不应 在建 筑主 体 的层与 层之 间的 窗间 墙上 设置。6.1.2.6 不应 遮挡 消防 救 援窗口、自 然排 烟窗 口,不应妨 碍其 正常 使用。6.1.3 平 行门 楣的 户外 广 告设施 6.1.3.1 广告 设施 的下 沿 不应低 于门 楣上 沿,上沿 不应高 于二 层窗 户下 沿,且总高 度不 应大 于 3m。6.1.3.2 对 于底 层以上 有 出挑结 构的建 筑(包括骑 楼),广 告设 施应设 置在廊 道内侧 和出挑 结构 以下,广告设 施的 下沿 不应 低于 门楣上 沿,且距 地净 高度 不宜大 于 3m。6.1.3.3 对于 底层 以上 有 出挑结 构的 建筑(包 括骑 楼),且出 挑部 分的 底部 距 离地面 小 于 3m 时,允许将广告 设施 设于 建筑 出挑 部分的 墙面 上;广告 设施 的下沿 不应 低于 建筑 出挑 部分的 楼板,上 沿不 应 高 于二层窗 户下 沿,且总 高度 不应大 于 3m。6.1.3.4 广告 设施 的宽 度 应以建 筑开 间为 单元。霓 虹灯户 外广 告外 表面 距离 墙面不 应超 过 0.6m,其他户外广 告外 表面 距离 墙面 不应超 过 0.3m。6.1.4 垂直 墙 面的 户外 广 告设施 6.1.4.1 垂直 于建(构)筑物外 墙的 广告 设施,可 采用霓 虹灯、灯 箱等 形式 制作。6.1.4.2 广告 设施 的外 沿 距离建(构)筑 物的 外墙 不应大 于 1.5m,且 不超 过 临路路 面宽 度 的 1/10。6.1.4.3 广告 设施 的上 沿 距地面 高度 不应 大 于24 m 且不应 高出 附着 墙面,下 沿距地 面不 应小 于 4.5m,霓虹灯 广告 厚度 不应 大 于0.6m,其他 广告 设施 的厚 度不应 大 于0.3m。6.1.4.4 相邻 广告 水平 间 距不应 小 于 6m 或对 应建 筑 开间设 置。6.1.4.5 同 一路 段上垂 直 建(构)筑物 外墙 设置的 户外广 告,其 外 沿 距建筑 物外墙 的距离 以及 下沿距地面的 高度 应保 持一 致,形式和 选材 应协 调统 一。6.1.4.6 退让 道路 红线 距 离小 于 3m 的沿 路建 筑,不 应设置 垂直 墙面 的广 告设 施。6.1.5 围 墙上 的户 外广 告 设施 6.1.5.1 围墙 顶严 禁设 置 户外广 告设 施。6.1.5.2 透空 围墙 不应 设 置户外 广告 设施。6.1.5.3 设置 于实 体围 墙 的户外 广告 设施,其 突出 墙面的 距离 应小 于 0.1m,高度不 应超 出围 墙高 度,宽度不 应大 于围 墙柱 墩之 间的实 墙面。DB4302/T 1 2021 6 6.1.5.4 建设 及拆 迁工 地 围挡户 外广 告应 直接 落地 设置,高 度不 应超 过 6m,园区内 不应 超 过 8m,单 幅长度不 应超 过30m。6.1.5.5 建 设及 拆迁施 工 单位在 建设(施工)场地 设置工 地临时 性围 挡位置 不应超 越建设 项目 用地红线,建 设项 目竣 工(施工 项目完 成)后应 自行 拆除。6.2 电子 显示 屏户 外广 告 设施 6.2.1 电 子显 示屏 户外 广 告设施 6.2.1.1 设 置城 市户外 电 子显示 屏应符 合交 通管理 要求,不应妨 碍城 市道路 行车安 全,不 应影 响道路畅通,主要 道路 交叉 口不 应设置 影响 交通 信号 灯的 电子显 示屏。6.2.1.2 不应 在朝 道路 与 来车方 向成 垂直 视角 的方 向设置 电子 显示 屏。6.2.1.3 在 城市 主干道 两 侧(城 市广场 和步 行街除 外)设 置户外 电子 显示屏 的,画 面的切 换时 间不少于 15s,画 面切 换应 采取 慢转换 方式。6.2.2 电 子走 字屏 户外 广 告设施 6.2.2.1 电子 走字 屏宽 度 不应超 过 0.6m,长度 不应 超过建 筑开 间的 宽度,走 字屏底 部距 地面 应保 证至少 3m 的通 行高 度。6.2.2.2 电子 屏走 字速 度 应控制 在 80 字/分钟 100 字/分钟 之内。6.2.2.3 电子 走字 屏宜 采 用黑底 红字 或者 黑底 白字。6.3 公共 设施 上的 户外 广 告设施 6.3.1 依 附于 公交 车站 牌、候车 亭、报刊 亭、电话 亭、阅 报栏 的户 外广 告设 施 6.3.1.1 公交 车 站 牌、候 车亭、报刊 亭、电话 亭、阅报栏 的顶 部不 应设 置户 外广告 设施。6.3.1.2 广告 牌面(单 面)宜小 于候 车亭、报 刊亭、电话 亭面 积(单面)的2/3。6.3.1.3 不应 有碍 乘客 观 看站牌 或影 响其 使用 功能,不应 影响 人流 交通 的顺 畅和道 路视 觉的 通透。6.3.1.4 公交 站牌、路 名 牌、消 火栓、出 租车 停靠 点、交 通指 示牌 等设 施 5m 范围内 不应 设置 独立 式户外广告 设施。6.3.2 附 属于 轨道 交通 站、地下 人行 通道 的户 外广 告设施 轨道交 通站、地下 人行 通 道附属 户外 广告 设施 仅允 许设置 在过 道墙 面上,单 块面积 不宜 超 过 20m2,间 距不 宜小 于4 m;突出 墙面 距离不 宜超 过 0.18m。6.3.3 其 他公 共设 施附 属 的户外 广告 设施 6.3.3.1 道 路桥 梁桥身 仅 允许设 置冠名 牌和 公益广 告,上 下两端 不应 超过桥 身主体,宽度 不应 超过桥身 1/2,不 应影 响桥 身安 全 和美观,不 应使 用闪 烁灯 光 或画面。从 跨线 桥或 下穿 坡 道起点 及终 点外 侧50m范围内 不应 设置 户外 广告。6.3.3.2 人 行天 桥桥身 仅 允许设 置冠名 牌,人行天 桥护栏 不应设 置户 外广告,上下 两端不 应超 过桥身主体,宽度 不应 超过 桥 身1/2,不应 影响 桥身 安全 和 美观,不应 使用 闪烁 灯光 或画面。6.3.3.3 垃 圾箱 及 各类 公 共设施 附属户 外广 告设置 面积不 应大于 该设 施表面 积的 1/2,应 与所 依附的公共设 施规 格相 协调,不 影响整 体效 果及 使用 功能。6.4 地面 上的 户外 广告 设 施 6.4.1 立 杆式 户外 广告 设 施 DB4302/T 1 2021 7 6.4.1.1 立杆 直径 宜大 于 等于 0.08 m 且 小于 等于0.25m。6.4.1.2 立杆 外缘 距人 行 道或绿 化带 侧石 外缘 应大 于等 于 0.4m。6.4.1.3 牌面 外缘 距人 行 道或绿 化带 侧石 外缘 应大 于等 于 0.2m。6.4.1.4 牌面 底部 离人 行 道地面 的高 度应 大于 等 于2.5m,离绿 地高 度应 大于 等于0.5m。6.4.1.5 道路 红 线 宽度 在50m 以 上的,户 外广 告 设施间 距不 应小 于道 路宽 度的2 倍。6.4.1.6 道路 红线 宽度 在20m 50m 的,户 外广 告设施 间距 不应 小于 道路 宽度 的2 倍。6.4.1.7 商业 街区 户外 广 告设施 间距 宜 为 20m 50m。6.4.1.8 牌面(单 面)面 积宜小 于等 于 2m2,单边 长 度宜小 于等 于 2m,厚度 宜 小于等 于 0.2m。6.4.2 底 座式 户外 广告 设 施 6.4.2.1 底座 式户 外广 告 设施应 设置 在人 行道 宽度 大于等 于 5m 的 地段,或 面积大 于等 于 50m2的 广场(空地)及 绿地。6.4.2.2 底座 和牌 面外 缘 距人行 道或 绿 化 带侧 石外 缘应大 于等 于 0.4m。6.4.2.3 牌面(单 面)面 积宜小 于等 于 3m2,底 座和 牌面的 总高 度应 小于 等于 3m,占 地面 积应 小于 等于 1m2。6.4.3 大 型支 撑式 户外 广 告设施 大型支 撑式 户外 广告 设施 的高度 应小 于等 于8m,宽 度宜小 于等 于 30m。6.4.4 大 型高 立柱 户外 广 告设施 6.4.4.1 大型 高立 柱户 外 广告设 施应 采用 单柱 式两 面体或 三面 体结 构,柱体 直径应 大于 等 于 1m。6.4.4.2 大型 高立 柱户 外 广告设 施总 高度 不宜 超 过22m,牌 面下 沿距 离地 面不 应小 于 10m,其规 格尺 寸、设置间 距应 符合 表2 和表3 的 规 定。表2 大型 高立 柱户 外广 告设施 最大 牌面 尺寸 道路类别 高(m)宽(m)城市快速路、主要公路、次要公路 5 15 高速公路 6 18 表 3 大型 高立 柱户 外广 告设施 设置 的最 小间 距 道路类别 最小间距(m)次要公路 300 城市快速路、主要公路 400 高速公路 500“最小间距”是指任意两个大型高立柱户外广告设施之间的垂直距离。6.4.4.3 大型 高立 柱户 外 广告设 施不 应设 置在 隧道 体及隧 道两 端挖 方地 段,不应设 在桥 梁体(含 主桥和引桥)上。6.4.4.4 大型 高立 柱户 外 广告设 施不 应设 置在 城市 快速干 道以 内,城市 道路 红线 外 15m 范围 内,城市排水管(渠)外 侧10m 范 围内,城市 河道 驳坎 外 侧10m 范 围内。DB4302/T 1 2021 8 6.4.4.5 大型 高立 柱户 外 广告设 施牌 面外 缘不 应侵 入人行 道,离建 筑物 不应 小于倒 伏距 离,立柱 牌面外缘距 离道 路红 线应 大于 等于 5m,离城 市主 要道 路 中心线 交叉 点(平交)间 距应大 于等 于 100m,立 交根据情 况确 定。6.4.4.6 中心 城区 不宜 设 置大型 高立 柱户 外广 告设 施。6.5 移动 式户 外广 告设 施 6.5.1.1 利用 机动 车车 体、非机 动车 车体、船 体等 设置户 外广 告设 施的,应 当结合 该移 动交 通工 具本身协调 设 计,不 应影 响交 通安全。6.5.1.2 车身 广告 设施 设 置不应 附加 框架、挂 设实 物模型,不 应遮 挡进 排气 口、安 全出 口、车窗 玻璃和车牌、车 灯。6.5.1.3 船舶 等水 上各 类 交通设 施设 置的 户外 广告 设施,宜设 置通 透式 广告 牌,牌面 高度 不宜 大于3m。6.5.1.4 空中 移动 广告 涉 及航空 安全 管理 的,应符 合有关 规定。6.6 临时 性户 外广 告设 施 6.6.1.1 临时 性户 外广 告 设施设 置应 符合 相关 法律 法规的 规定。6.6.1.2 临时 性户 外广 告 设施应 在允 许的 活动 举办 场地内 或自 有用 地范 围内 设置,且设 置的 广告 设施 不应对 其附 着物 造 成 结构 和功能 损伤,到 期后 应及 时拆除 并恢 复场 地原 状。6.6.1.3 以举 牌、摆牌、游走、流动、散 发等 形式 发布户 外广 告的,不 应影 响社会 公共 秩序 和安 全,不应干 扰他 人正 常生 活和 生产。6.6.1.4 在城 市道 路、广 场、立 交桥、临 街建(构)筑物、公 共设 施以 及树 木上不 应涂 写、刻画、张贴户外 广告。7 设 计与 制作 7.1 材料 选用 7.1.1 户 外广 告设 施采 用 的金属 材料 应符 合下 列规 定:a)结 构所 采用 的钢 材应 符合国 家标 准 GB/T 700、GB/T 1591 中的 有关 规定;b)结 构所 采用 的不 锈钢 板材(或管 材)以 及 铝合 金等材 料应 符合 相应 标准 的有关 规定;c)面 框架 所采 用的 金属 材料,宜符 合 GB/T 3280、GB/T 3880.1 GB/T 3880.3、GB/T 6892 中的有关规 定;d)选 用的 材料 应具 有相 应的合 格证 明。7.1.2 户 外广 告设 施采 用 的混凝 土材 料应 符合 相关 标准要 求,强度 符合 相关 设计要 求。7.1.3 户 外广 告设 施采 用 的焊接 材料 应符 合下 列规 定:a)手 工焊 接所 采用 的焊 条,应 符 合 GB/T 5117、GB/T 5118 的有 关规 定;b)自 动焊 接或 半自 动焊 接所采 用的 焊丝、焊 剂,应符 合 GB/T 14957 的有 关 规定;c)CO2 气体 保护 焊所 采用 的焊丝,应 符 合 GB/T 8110、GB/T 10045 的有 关规 定。7.1.4 户 外广 告设 施采 用 的其他 材料 应符 合下 列规 定:a)螺栓、锚 栓(机械 型和 化学试 剂型)、地脚 螺栓、自攻螺 钉、螺母 及垫 圈等 紧固件,应 符 合 GB/T 3098.1 GB/T 3098.3、GB/T 3098.5 GB/T 3098.11、GB/T 3098.15、GB/T 3098.16、GB/T 3098.19 GB/T 3098.22 的有关 规定;b)钢结 构 用 高 强 度 螺 栓(大 六 角 或 扭 剪 型)及 其 螺 母、垫 圈,其 规 格 性 能 应 符 合GB/T 1231、DB4302/T 1 2021 9 GB/T 3632 的有 关规 定;c)面 板、画 面 材 料 所 采 用 的 安 全 玻 璃(钢 化、夹 层 玻 璃),其 产 品 性 能 指 标 应 符 合GB 15763.2、GB 15763.3等有关规定,底板 的防 火阻 燃等级 不应 低 于 GB 50222 2017 所 规定 的B2 级;d)户 外 广 告 设 施 应 优 先 选 用 高 效 节 能 型 的 气 体 光 源、LED 光 源 等 照 明 灯 具,应 采 用 不 反 光 的 材质;e)喷 绘材 料应 符合 相应 的环保 要求,喷 绘材 料的 防火阻 燃等 级应 符合 表4 的规定。表4 喷绘 材料 的防 火阻 燃等级 设置区域 防火阻燃等级 人员聚集密度较高的重要公共建筑(包括大型商厦、剧场、车站、机场、码头等)A 其他地区 B1 7.2 结构 及构 造 7.2.1 一 般规 定 7.2.1.1 户 外广 告设施 应 由具备 相关设 计资 质的设 计单位 结合建 筑整 体布局、建筑 物立面 及周 边环境要求进 行设 计。7.2.1.2 结构 的选 型、布 置和构 造应 便于 制作、安 装、维 护。7.2.1.3 设计 文件 应明 确 户外广 告设 施的 设计 使用 年限。7.2.1.4 对于 建(构)筑 物上的 户外 广告 设施,不 应造成 建(构)筑物 的结 构和功 能损 坏。7.2.2 结 构设 计 户外广 告 设 施的 结构 设计 应符 合 GB 50017、GB 50010 的 相关 规定 和合 同要 求。7.2.3 结 构构 造 7.2.3.1 独 立设 置的户 外 广告设 施不宜 采用 木结构。当广 告画面 底板 及框架 采用原 木结构 构造 时,应按 GB 50005 的 规定 进行 设 计。7.2.3.2 户外 广告 设施 结 构构造 设计 应符 合下 列规 定:a)结 构采用 的型 钢(钢 管、槽 钢、扁 钢、角 钢等)最小 壁厚不 应小 于 3mm,采用的 圆钢 直径 不宜小于10mm,焊 接 结 构 的 角 钢 不 宜 小 于L454 或L56364,螺 栓 连 接 的 角 钢 不 宜 小 于L505;b)承 力桁架与立柱的固定节点,应采用连接板熔透焊的构造形式,其连接 板 的厚度 不应 小 14 mm;c)户外结构的构造应 避 免 采 用 室 内 的 构 造 形 式,当 设 计 以 双 肢 型 材 作 为 受 力杆件时,其型材间 距应便于 对杆 件的 除锈 和涂 装;d)受 力构 架(桁 架)的 连接节点应采用节点板连接,节点板厚度 不应 小于6mm;在 搭接 连接 中杆 件的搭接 长度 不应 小于 焊件 较小厚 度 的 5 倍,并 不应 小于 25mm;e)大 型支 撑式、高 立柱、屋顶、平 行、垂直 墙面 的结构 设施,应 设置 检修 通道或 检修 孔;f)易 造成 积水 的构 件应 设置泄 水孔;g)独立 字 体 的 户 外 广 告 设 施,宜 采 用 一 杆 一 撑(或 二杆二撑)配以侧 向稳定 杆件的结 构形式,以提高牌 面的 视觉 效果;h)独 立字 体的 户外广告设施结构应适应广告周期变换时 的 调整,宜 采用 底梁 固定不 变,上部 的立杆、连 系杆 件及 撑杆 等以 抱箍等 方式 与底 梁(或立 杆)固 定的 可便 于调 整、移位的 组合 形 式;i)支 撑面 板的 撑架 应考 虑其侧 向稳 定,在多 道撑 架之间 需要 布置 纵、横支 撑,以 保证 撑架 侧 向 稳 定和广 告设 施的 整体 稳定。DB4302/T 1 2021 10 7.2.3.3 当 建(构)筑 物 上的户 外广告 设施 所附着 的建(构)筑 物处 于群集 的高层 建筑中,且 相互间距较近 时,应考 虑风 力相 互干扰 的群 体效 应。7.2.3.4 建(构)筑物 上 的 户外 广告设 施应 与建筑 物一体 计算风 荷载 的影响,对于 屋顶户 外广 告设施还应独 立考 虑广 告结 构自 身基本 自振 周期 验算 其风 载荷作 用效 应。7.2.3.5 建(构)筑物 上 的户外 广告 设施 附设 在建(构)筑物 墙面 时,应满 足下列 要求:a)连 接部 件应 按设 计值 内力 的 2.0 倍验 算其 安全 性,且 应采 取措 施严 防连 接部件 失效 导致 高空 坠物;b)连接 部件 可用 焊接、螺栓或 锚栓 与墙 面的 柱或 梁中的 预埋 件连 接。可 采 用质量 合格 的化 学锚 栓或植筋 连接,不 应采 用摩 檫型膨 胀锚 栓连 接,并应 满足 JGJ 145 的 有关 规定;c)支 撑螺 栓或 锚栓 的混 凝土埋 置深 度应 达到(30 40)d(d 为 栓径),锚 栓的安 装应 满足 所用 产品的技 术要 求。当 埋置 深 度难以 满足 时,应 采取 螺 栓对穿 夹板 等连 接方 式,同时原 有结 构不 应破坏,还应 有足 够厚 度的 混凝土 保护 层。7.2.3.6 建(构)筑物 上 的户外 广告 设施 附设 在建(构)筑物 屋顶 时,应满 足下列 要求:a)可用 焊接、螺 栓和 锚 栓与屋 顶梁 或柱 中的 预埋 件连接,并应 可靠 地将 广 告设施 支座 承受 的荷 载分散传 递至 下部 结构;b)连 接部 件 不应 采 用摩擦 型 膨 胀螺 栓 连接。可 采用 质 量 合格 的 化学 锚栓 或植 筋 连 接,并 应满 足JGJ 145 的 有关 规定;c)支 撑螺 栓或 锚栓 的混 凝土埋 置深 度应 达到(30 40)d(d 为 栓径),锚 栓的安 装应 满足 所用 产品的技 术要 求。当 埋置 深 度不够 时,可 采取 与梁、柱钢筋 焊接 的方 法处 理,同时应 有足 够厚 度的混凝 土保 护层。7.2.3.7 当 面板 采用钢 板、铝合 金板或 其他 塑料面 板时,应与其 构架 可靠连 接,可 采用焊 接、螺栓连接、铆 钉连 接或 自攻 螺钉 连接。7.2.3.8 当 广告 画面底 板 及框架 采用木 结构 时,应 采用钢 螺杆与 钢(混凝土)构架 连接,且应 对其结构构造 进行 防腐、防 蛀处 理。7.2.3.9 当广 告画 面采 用 喷绘灯 布时,喷 绘灯 布与 户外广 告设 施构 架连 接应 牢固可 靠。7.2.3.10 面 框 宜 采 用 不 锈 钢 装 饰 板、铝 合 金 板 等 材 质,其 表 面 宜 喷 涂 或 喷 塑 处 理,面 框 应 与 构 架 可 靠 连 接。7.2.4 结 构变 形 7.2.4.1 在风 荷载(标 准 值)作 用下,户 外广 告设 施钢结 构变 形值 见 表 5。表5 钢结 构的 变形 容许 值 名称 数值 落地式结构的顶点水平位移值 H/100 大型高立柱结构的顶点水平位移值 h 22m H/150 H 22m H/180 横梁挠度值 L1/150 墙面式结构的悬臂梁挠度值 L2/150 屋顶式结构的立柱和横梁的变形限值 H/100 注 1:h 为高度;注 2:H 为顶点离地面高度;注 3:L1 为横梁跨度。注 4:L2 为悬臂高度 DB4302/T 1 2021 11 7.2.4.2 电子 显示 屏钢 结 构的变 形容 许值 见 表6。表6 电子 显示 屏钢 结构 的变形 容许 值 名称 数值 建筑顶部及落地设置的 电子显 示屏 显示屏结构顶点水平位移值 H/300 电子显示屏安装屏杆(两支承点3m)挠度值 L/300 横杆、纵杆、竖杆、斜杆挠度值 L/200 水平抗风桁架或梁(两受力点3m)挠度值 L/250 垂直抗风桁架或柱(两受力点5m)挠度值 L/300 注 1:H 为顶 点离地面高度;注 2:L 为支撑点的最大距离。7.2.4.3 各种 形 式 的 钢 结 构,采 用 平 面 桁 架 或 空 间 桁 架 结 构 形 式 时,构 件 的 长 细 比()容 许 值 见表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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