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ICS 65.060.99 B 93 DB35 福建省地方标准 DB35/T 18142018 红茶发酵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General technical conditions for the fermentation equipment of black tea 2018-12-27发布 2019-04-01实施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5/T 18142018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产品型号表示方法.2 5 主要结构参数.2 6 技术要求.2 7 试验方法.3 8 检验规则.6 9 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使用说明书.7 DB35/T 18142018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泉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本标准由福建省工业与信息化厅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福建佳友茶叶机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机械科学研究院、福建省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集美大学诚毅学院、福建省安溪茶业职业技术学校、福建农林大学、福建正山堂茶业有限公司、福建新坦洋集团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加友、陈金瑞、王振康、江进福、陈英勇、刘建华、谢艺攀、林镕钊、陈里勇、孙威江、江元勋、林影、郭光候、林素彬。DB35/T 18142018 1 红茶发酵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红茶发酵设备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型号表示方法、主要结构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使用说明书。本标准适用于红茶发酵设备(以下简称“发酵设备”)。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3785.12010 电声学 声级计 第1部分:规范 GB/T 9480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 使用说明书编写规则 GB 10396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 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 总则 GB/T 13306 标牌 GB 16798 食品机械安全卫生 JB/T 5673 农林拖拉机及机具涂漆 通用技术条件 JB/T 7863 茶叶机械 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JB/T 786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红茶发酵设备 black tea fermentation equipment 用于红茶制作中发酵工序的设备。3.2 有效装叶容积 effective loading volume 盛放在制叶的圆筛盘或圆托盘的容积。3.3 温度稳定度 temperature stability 发酵设备工作空间温度的稳定程度。3.4 温度均匀度 temperature uniformity 发酵设备工作空间温度的均匀程度。3.5 相对湿度稳定度 humidity stability 发酵设备工作空间相对湿度的稳定程度。DB35/T 18142018 2 3.6 相对湿度均匀度 humidity uniformity 发酵设备工作空间相对湿度的均匀程度。4 产品型号表示方法 发酵设备型号主要由商标或企业代号、分类代号、类别代号、特征代号、基本参数及设计序号等组成,型号标记方法如下:6 C FJ-设计序号:以罗马数字表示,基本型无此代号 基本参数:表示有效装叶容积,单位为立方米,m3 特征代号:表示发酵功能 类别代号:表示茶叶加工机械 分类代号:表示农产品加工机械 商标或企业代号 5 主要结构参数 主要结构参数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a)外廓尺寸(长宽高),mm;b)加热方式;c)加热系统总功率,kW;d)加湿方式;e)有效装叶容积,m3。6 技术要求 6.1 一般要求 6.1.1 发酵设备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6.1.2 发酵设备配套外购件、外协件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并附有制造商提供的产品合格证明。6.1.3 容易松脱的零件应有可靠的防松装置。6.1.4 发酵设备应设有温度、湿度、时间等调节及显示装置。6.1.5 各操作手柄、开关、按钮等控制元件应有注明用途的文字或符号。6.2 装配质量 6.2.1 所有零部件须经检验合格,方可装配。6.2.2 装配后发酵设备各运动部件应灵活运转、无卡滞现象,运转应平稳、可靠,不应有异常声响。6.2.3 钣金件咬接处应光滑平整、均匀、牢固,不应有裂纹、变形和明显影响外观质量的锤痕等现象。6.2.4 各连接处紧固件、钣金焊接处、框架牢固可靠不得松动。6.2.5 电气控制应准确可靠,各操作手柄、开关、按钮等应操作简便,无异常松动。6.2.6 电气控制箱内元件排列有序,空气开关、线端标记清晰,走线分明,连接牢固,绝缘可靠。DB35/T 18142018 3 6.3 外观质量 6.3.1 发酵设备外观整洁、平整、无污损,不应有磕碰伤、划痕和毛刺及其它机械损伤现象。6.3.2 发酵设备表面涂漆质量应符合 JB/T 5673 的要求;漆膜厚度应不小于 40 m,漆膜附着力三点均不低于级。6.3.3 发酵设备涂漆表面应均匀、光滑,不应有漏漆、起皱、流挂、剥落、锈蚀和锈痕等缺陷。6.4 安全和环保 6.4.1 动力电路导线和保护接地电路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 20 M。6.4.2 电气应具有可靠的接地装置且有明显的接地标志。6.4.3 与在制叶直接接触的零部件,应采用符合 GB 16798 规定的食品级不锈钢。6.4.4 对可能造成人身伤害但因功能需要而又不能防护的危险运转件,应在其附近设置永久性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志应符合 GB 10396的规定。安全标志应在使用说明书中重现,且应清晰、易读。6.4.5 发酵设备噪声应不大于 80 dB(A)。6.5 整机性能 发酵设备在工作过程中,发酵温度设定为35、相对湿度设定为90%RH,试验原料为细胞破坏率不低于88%的揉捻叶,发酵设备的主要性能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 发酵设备主要性能指标 序号 项目 单位 性能指标 1 温度均匀度 4 发酵室容积小于2 m3 2 2 温度稳定度 发酵室容积大于2 m3 3 3 相对湿度均匀度%RH 10 发酵室容积小于2 m3 5 4 相对湿度稳定度 发酵室容积大于2 m3%RH 10 5 单位有效容积装叶量 kg/m3 120 6 单位有效容积小时生产率 kg/(m3h)30 7 温度可调范围 2040 8 相对湿度可调范围%RH 7595 6.6 可靠性 6.6.1 发酵设备平均首次故障前工作时间 MTTFF 应不少于 150 h。6.6.2 发酵设备使用有效度(可靠性)应不低于 97%。7 试验方法 7.1 噪声测定 7.1.1 测试应使用符合 GB/T 3785.12010规定的 2 级或 2 级以上声级计。采用声级计的 A权级网络。DB35/T 18142018 4 7.1.2 发酵设备周围不应放置障碍物,发酵设备与墙壁的距离一般应大于 2 m。将测试仪器置于水平位置,传声器面向噪声源,传声器距离地面高度为 1.5 m,与发酵设备的距离为 1 m(按基准体表面计),用慢档进行测量。每一次测量点数为五点,即沿发酵设备周围测量表面矩形每一边的中点(共四个点)和发酵设备正上方 1 m处的 1 个点。取各点噪声平均值为最后测定结果。同时,应测量背景噪声。7.1.3 应对测量结果进行修正。当在每个测点上测量 A 声级时,若测定值与背景噪声的 A声级之差小于或等于 3 dB(A)时,则测量结果无效;若相差大于 10 dB(A)时,则本底噪声的影响可忽略不计;若相差小于 10 dB(A)而大于 3 dB(A)时,则应按表 2 对测量结果进行修正。每台样机在空载和满载工作状态下分别测定三次,试验结果取最大值。表2 噪声修正值 背景噪声与发酵设备噪声的差值,dB(A)3LA4 4LA6 6LA9 9LA10 从测量值中应减去KA,dB(A)3 2 1 0.5 7.2 性能试验 7.2.1 发酵室内温度(相对湿度)均匀度及温度(相对湿度)稳定度测定 7.2.1.1 测定条件 发酵室内温度设定为35,湿度设定为90%RH条件下进行测定。分别在发酵室内空间不同位置按7.2.1.2规定布设温度传感器及湿度传感器。7.2.1.2 测点布置示意图 发酵室容积不大于2 m3的发酵设备应布置9个测点,工作空间的几何中心点是基准点(O点),其余8点布置在工作空间的8个顶角上(A、B、C、D、E、F、G、H点),发酵室容积大于2 m3的发酵设备,应在基准点的水平面再增加4个测点(I、J、K、L)。固定托盘式发酵设备各测点布置如图1所示,旋转托盘式发酵设备各测点布置如图2所示。图1 固定托盘式发酵设备测点布置示意图 A B D C I A O J K E F H G 上层 中层 下层 DB35/T 18142018 5 图2 旋转托盘式发酵设备测点布置示意图 7.2.1.3 发酵室内测点距离 发酵室容积为1 m310 m3的固定托盘式发酵设备测点离发酵室内壁的距离及旋转托盘式发酵设备测点离最大回转圆的距离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测点距离 发酵室容积,m3 12 24 47 710 加温侧 142 150 160 170 测点离内壁的距离或测点离最大回转圆的距离,mm 非加温侧 100 110 120 130 7.2.1.4 数据读取与处理 7.2.1.4.1 温度(相对湿度)均匀度 发酵室内温度及相对湿度达到设定值1 h后(旋转托盘式发酵设备应将托盘固定),记录各点温度值及相对湿度值,每点分别记录4次,时间间隔15 min。各点温度(相对湿度)与基准点(O点)的温度(相对湿度)差的最大值即为发酵室内温度(相对湿度)均匀度。7.2.1.4.2 温度(相对湿度)稳定度 发酵室温度(相对湿度)达到设定值1 h后,测试基准点(O点)的温度(相对湿度),每隔5 min记录一次,1 h内分别记录13个温度(相对湿度)值,并分别取其平均值为基准温度(相对湿度)。然后每隔30 min测试一次,共6次;每次在30 min内用等间隔时间记录6个温度(相对湿度)值,并求其平均温度(相对湿度),比较6个温度(相对湿度)与基准温度(基准相对湿度)之差,即为发酵室温度(相对湿度)稳定度,试验结果取最大值。7.2.2 单位有效容积装叶量、单位有效容积小时生产率测定 单位有效容积装叶量按圆形发酵盘、在制叶厚度与两层在制叶间隙的比例为10 cm:6 cm计算,称取该样机试验时间内揉捻叶投入量,记下从发酵开始到结束的时间,单位有效容积装叶量、单位有效容积小时生产率分别按公式(1)、公式(2)计算。VWRiZ(1)式中:RZ 单位有效容积装叶量,单位为千克每立方米(kg/m3);A B C D 上层 A L O J K 中层 E F H G 下层 DB35/T 18142018 6 Wi 揉捻叶投入量,单位为千克(kg);V 发酵设备有效装叶容积,单位为立方米(m3)。TREZ(2)式中:E 单位有效容积小时生产率,单位为千克每立方米小时kg/(m3h);RZ 单位有效容积装叶量,单位为千克每立方米(kg/m3);T 发酵时间,单位为小时(h)。7.3 绝缘电阻测定 动力电路导线与保护接地电路间的绝缘电阻用500 V兆欧表测量。7.4 可靠性试验 7.4.1 平均首次故障前工作时间(MTTFF)平均首次故障前工作时间应考核不少于2台样机。试验采用定时截尾试验方法,试验时间为200 h,测定每台发酵设备首次故障前工作时间,然后计算平均值。平均首次故障前工作时间按公式(3)计算。011t r n trTrii(3)式中:T 平均首次故障前工作时间,单位为小时(h);r 故障台数;ti 第i台发酵设备出现首次故障时累计工作时间,单位为小时(h);n 抽样试验台数;t0 定时截尾试验时间,单位为小时(h)。7.4.2 有效度 有效度应考核至少1台样机,有效度单机考核累计工作时间不应少于600 h,试验过程中除易损件外,不允许更换其它零件。有效度按公式(4)计算:%100g ZZT TTK.(4)式中:K 有效度;TZ 纯工作时间,单位为小时(h);Tg 故障排除时间,单位为小时(h)。8 检验规则 8.1 检验分类 发酵设备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型式检验。DB35/T 18142018 7 8.2 出厂检验 8.2.1 出厂要求 每台发酵设备须经制造单位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产品质量合格文件和标志方准出厂。8.2.2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及要求如下:a)出厂检验项目为:6.1.36.1.5、6.2.26.2.6、6.3.1、6.3.3、6.4.16.4.4 的要求;b)整机进行空运转试验,检验各机构运行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时间不少于 60 min。8.3 型式检验 8.3.1 型式检验要求 发酵设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投产或者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b)产品的结构、材料、工艺、参数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c)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d)产品生产正常,上次型式检验已满三年;e)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8.3.2 型式试验内容 型式试验内容应包括技术要求的全部项目内容。8.3.3 抽样方法 型式检验的样机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样本数满足样机数量要求。8.3.4 检验项目分类 检验项目按其对产品的影响程度分为A、B和C三类,检验项目分类:a)A 类:绝缘电阻、接地装置及接地标识、安全防护、安全警示标识、开关、按钮功能标识;b)B 类:工作噪声、小时生产率、温度均匀度、温度稳定度、相对湿度均匀度、相对湿度稳定度、平均首次故障前工作时间、使用有效度、使用说明书;c)C 类:钣金件质量、防松装置、装配质量、外观质量、漆膜附着力、漆膜厚度、标牌内容。8.3.5 判定规则 被检样品的A、B、C各类项目不合格数分别为0、1、2时,判定为合格,否则判定为不合格。9 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使用说明书 9.1 标志 应在每台发酵设备上明显位置牢固地固定符合GB/T 13306规定的永久性的产品标牌,标牌内容应清晰可见。产品标牌应包含以下内容:a)产品名称和型号;b)制造单位名称及地址;c)主要技术参数;d)产品执行标准编号;DB35/T 18142018 8 e)生产日期及产品编号。9.2 包装 9.2.1 发酵设备出厂包装应做到牢固可靠,便于运输,符合运输要求,并有防潮、防压措施,应保证产品在正常装运中不致碰伤和受潮,如顾客有特殊要求,可由产品供需双方协商决定。9.2.2 包装箱内应装有附件、备件(易损件)、随机工具及以下随机文件:a)产品装箱清单;b)产品使用说明书;c)产品合格证;d)三包凭证;e)质量承诺书或保修卡。9.2.3 产品包装前应清洁,未涂装的外露加工面应涂防锈剂。9.2.4 包装图示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标志文字应清晰、整齐,产品外包装应标明以下内容:a)产品名称和型号;b)制造单位名称及地址;c)包装箱尺寸(长宽高),单位为毫米(mm);d)净重、毛重,单位为千克(kg);e)起吊线位置,“轻放”“不得倒置”“怕雨”“怕潮”“怕压”等字样和标记。9.3 运输和贮存 9.3.1 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固定牢固,不应倒置,防止强烈振动和雨淋,不应碰撞、受潮、受压。9.3.2 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防潮的仓库内;当露天存放时,应有防雨、防晒、防潮、防积水等设施。9.3.3 产品禁止与有腐蚀性或有毒性的物质混放。9.4 使用说明书 使用说明书应符合GB/T 9480的规定。_ DB35/T 18142018 福建省地方标准 红茶发酵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DB35/T 18142018*2019年 1月第一版 2019年 1月第一次印刷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