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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91.020 CCS P 50 DB42 湖北省地方标准 DB42/T 1647 2021 湖北省历 史文化街 区划定及 历史建筑 确定标准 Standards for delimitation of historic conservation areas and identification of historical buildings in Hubei province 2021-03-01 发布 2021-05-01 实施 湖 北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湖 北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联合发布 DB42/T 1647 2021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 范性 引用 文件.1 3 术 语和 定义.1 4 一 般规 定.2 历史 文化 街区 划定 要 求.2 历史 建筑 确定 条件 要 求.2 附录A(规 范性)湖北 省历史 文化 街 区 基础 数据 表.4 A.1 湖北 省历 史文 化街 区 基础数 据表.4 A.2 湖北 省历 史文 化街 区 基础数 据表 填表 说明.7 附录B(规 范性)湖北 省历史 建筑 基础 数据 表.10 B.1 湖北 省历 史建 筑基 础 数据表.10 B.2 湖北 省历 史建 筑基 础 数据表 填表 说明.12 DB42/T 1647 2021 II 前 言 本文件 按照GB/T 1.1 2020 标 准化 工作 导则 第1 部分:标准 化文 件的 结构 和起草 规则 的 规 定起草。请注意 本文 件中 的某 些内 容可能 涉及 专利。本 文件 的发布 机构 不负 责承 担识 别这些 专利 的责 任。本文件 由湖 北省 住房 和城 乡建设 厅提 出并 归口。本文件 起草 单位:湖 北省 古建筑 保护 中心、武 汉理 工大学。本文件 主要 起草 人:陈飞、谢辉、王吉、邹江、陶 文铸、吕婧、方俊、郭建、邓春 艳、严 山艾、刘亦欣、邱孝 高。本文件实施应用中 的疑问,可咨询湖北省住 房和城 乡建设厅,联系电 话:027-68873088,邮 箱:。对 本文 件 的 有 关 修 改 意 见 建 议请 反 馈 至 湖 北 省 古 建 筑 保护 中 心,联 系 电 话:027-88856576,邮箱:。DB42/T 1647 2021 1 湖 北省历 史文化街 区划定 及历史建 筑确定 标准 1 范围 本文件 规定 了历 史文 化街 区划定 和历 史建 筑确 定相 关的规 定。本 文 件 适用 于 湖北 省 行政管 辖 各 设市 城 市中 心 城区范 围 内 的省 级 历史 文 化街区 的 划 定和 历 史建 筑的确定,其 他地 区参 照本 文件执 行。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中 的内 容通 过文 中的规 范性 引用 而构 成本 文件必 不可 少的 条款。其 中,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仅该日 期对 应的 版本 适用 于 本文 件;不注 日期 的引 用文件,其 最新 版本(包 括所有 的修 改单)适 用 于 本文件。本文件 没有 规范 性引 用文 件。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历史文 化街 区 historic conservation area 保存历 史遗 存特 别丰 富、历史建 筑集 中成 片、能 够 较完整 和真 实地 体现 传统 格局和 历史 风貌,并具有一定 规模 的历 史地 段。历史建 筑 historic building 具有一 定历 史、科学、艺 术 价值的,反 映城 市历 史风 貌 和地方 特色,未 公布 为文 物 保护单 位的 建(构)筑物。传统风 貌建 筑 traditional style building 未纳入 到各 级文 物保 护单 位、登记 不可 移动 文物 和 历史建 筑的,本身 具有 一 定年代、对历 史地 段整体风貌 特征 形成 具有 一定 价值和 意义 的建(构)筑 物。传统风 貌街 巷 traditional stylestreet and lane 具有一 定年 代,保留 有传 统空间 界面 及风 貌特 征的 街巷。历史环 境要 素 historical environment element 街区内 能代 表本 地历 史文 化特色、具 有重 要历 史意 义的自 然景 观,以及 与历 史文化 街区 有重 要历 史联系的 区域 环境 要素。复建 reconstruction DB42/T 1647 2021 2 经过申 报并 获得 批准,参 照历史 资料,忠 实于 原有 形制、结构、材料、工艺 价值特 色,对符 合本 标准所指 历史、艺 术、科学 及社会 文化 价值 的灭 失建 筑进行 复原。4 一般规 定 历史文 化街 区划 定要 求 4.1.1 总则 划定历 史文化 街区 应当同 时满足 规模、价值 特色、原状保 存程度 和保 护机制 四项要 求 应符 合附 录A的规定。4.1.2 规模要 求 街区核 心保 护范 围面 积不 小于1 公顷,各 类历 史要 素 的占地 比满 足下 列情 况之 一:a)核心保 护范 围内 的文 物保 护单位、登记 不可 移动 文 物、历史 建筑 及传 统风 貌 建筑的 用地 面积 不小于核 心保 护范 围内 建筑 总用地 面积 的60%;b)核 心 保护 范 围内 保留 有 历史 格 局的 传 统风 貌街 巷 用地 面 积不 小 于核 心保 护 范围 内 街巷 用 地 面积的60%。同时,核心 保护 范围内 文物 保护 单位、登 记不可 移动 文物、历 史建 筑及传 统风 貌 建筑的用 地面 积不 小于 核心 保护范 围内 建筑 总用 地面 积的 20%。4.1.3 价值特 色要 求 街区的 价值 特色 应当 满足 下列情 况之 一:a)与重大 历史 事件、重 要历 史时期、重 要历 史名 人生 活居住 地和 历史 机构 所在 地有关,在 一定 时期内,对全 国、省域 或本 地的政 治、社会、经 济、文化、生态 等方 面有 一定 影响价 值;b)空间格 局、肌理 和风 貌能 展现民 族特 色、地域 特征 和时代 风格;c)建(构)筑 物的 形式、材 料、结构、工艺 能反 映历 史的建 筑工 程技 术、建 筑 美学艺 术和 科技 水平;d)保留或 传承 了传 统节 日、传统手 工艺 和特 色传 统风 俗、诗 词、传说、戏 曲、歌 赋等非 物质 文 化遗产;e)保持传 统生 活的 延续 性,记录和 承载 了一 定时 期当 地居民 的记 忆和 情感。4.1.4 原状保 存程 度要 求 街区的 原状 保存 程度 应当 满足下 列情 况之 一:a)历史建 筑、传统 风貌 建筑 及传统 风貌 街巷 的细 部特 征及周 边环 境等 要素 得以 保存;b)历史建 筑、传 统风 貌建 筑 及传统 风貌 街巷 虽部 分损 坏,但 结构 尚存,依据 保存 实物的 结构、构 造和样式 可以 修复;c)历史建 筑、传统 风貌 建筑 及传统 风貌 街巷 虽已 损毁,但已复 建。4.1.5 保护机 制要 求 在城市 总体 规划 或历 史文 化名城 保护 规划 中已 有规 定;建 立了 全面 保护 机制,设置了 有效 的管 理 机构,配 备了 专业 人员,制 定了保 护管 理规 章或 办法,安排 了专 门的 年度 保护 资金;对文 物保 护单 位 设 置了保护 标志、登 记不 可移 动文物 及历 史建 筑进 行了 挂牌。历史建 筑确 定条 件要 求 DB42/T 1647 2021 3 4.2.1 总则 历史建 筑应 当同 时满 足历 史年代、价 值特 色和 原状 保存程 度三 项要 求应 符合 附录B 的规 定。4.2.2 历史年 代要 求 建(构)筑 物 建 成年 代满 足下列 情况 之一:a)建成 50 年 以上,具 有一 定 历史意 义和 保护 价值,未 公布为 文物 保护 单位;b)建成不 满 50 年,具 有非 常 重要纪 念意 义、教育 意义。4.2.3 价值特 色要 求 建(构)筑 物价 值特 色满 足下列 情况 之一:a)与重要 历史 人物、重 大历 史事件 或历 史机 构相 关;在城市 建设 与建 筑史 上具 有代表 性;在产 业发展史 上具 有代 表性;b)反映一 定时 期的 建筑 设计 风格和 造型 艺术 美感,具 有典型 性;建 筑构 件细 部 工艺及 装饰 艺术 具有一定 的特 色和 价值;反 映所在 地域 或民 族的 建筑 艺术特 点;为 获奖 建筑 或 著名建 筑师 的代 表作品;c)建筑材 料、结 构形 式、施 工工艺、建筑 质量 反映 当 时的建 筑工 程技 术和 科技 水平;建 筑形 体组合或空 间布 局在 一定 时期 具有先 进性;d)在一定 地域 内,有特 殊的 社 会文化 背景,能 够反 映历 史 风貌和 文化 特色;具 有标 志 性、象征性,记录和 承载 了一 定时 期当 地居民 的记 忆和 情感,反 映文化 的交 流与 相互 影响;具 有特 殊纪 念 意义或教 育意 义。4.2.4 原状保 存程 度要 求 建(构)筑 物的 原状 保存 程度满 足下 列情 况之 一:a)建(构)筑 物的 场地 环境、整体 结构、细 部构 造及 构件保 存基 本完 好;b)建(构)筑 物虽 部分 倒塌 损坏,但 结构 尚存,部分 细部亦 保存 完好,依据 保 存实物 的结 构、构造和样 式可 以整 体修 复原 貌;c)已经灭 失的 建筑,经 法定 程序报 批按 原貌 复建,并 且保留 原有 价值 特色,经 专家鉴 定符 合要 求的。DB42/T 1647 2021 4 A A 附录A(规范 性)湖北省 历史 文化 街区 基础 数据表 A.1 湖北省 历史 文化 街区 基础 数据表 A.1规定 了湖 北省历 史文 化 街区基 本情况 和划 定评价 的基础 数据表。湖 北省历 史文化 街区基 础数 据表由基 本情 况和 划定 评价 两大类 指标 组成,其填 报 的文字、数据、图片 等是 对 省级历 史文 化街 区主 要信息、街 区规 模、价值 特色、原状 保存 程度 和保 护机 制等方 面的 详细 记录。表A.1 湖 北省 历史 文化 街 区基础 数据 表 街区名称:所在地:设 区市 县(市、区)街 填表人及电话:填表时间:年 月 日(盖章):一、基本情况 分项 子项 填写栏 备注 主要 信息 1、街区所属城市性质(1)国家历史文化名城(2)省级历史文化名城(3)非历史文化名城 2、街区认定方式(1)政府公布(2)保护规划中划定(3)其他 3、现存 文物 保护 单位、登记 不 可 移 动 文 物 和 历 史 建筑最早修建年代(1)明清及以前(2)民国(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4、街区主体建筑建造年代(1)清代及以前(2)民国(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5、街区 主要 建筑 功能(可多选)(1)居住型(2)商业型(3)商住混合型(4)文化型(5)产业型(6)其他 6、街区的历史环境要素(1)古城墙 米(2)古井 个(3)古桥 座(4)古牌坊 个(5)古码头 个(6)古埠头 个(7)古树名木 棵(8)历史水系 处(9)其他 处 7、居民居住和生活状况 现状街区的居住水平、公共设施条件等,规划的基础设施和环境改善项目的内容、数量及规模 DB42/T 1647 2021 5 表A.1 湖 北省 历史 文化 街 区基础 数据 表(续)二、划定评价 分项 子项 填写栏 备注 街区规模 8、核心保护范围划定(1)面积 公顷(2)文物保护单位 处(3)登记不可移动文物 处(4)历史建筑 处(5)传统风貌建筑 处 请注明文物保护单位等级;按照历史建筑的确定标准,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和省级历史建筑的内容有所重叠,在填表时,需将重叠的建(构)筑物加以备注说明,在计算时将重叠面积去除,防止累加 9、各类历史要素占地比 情况 1:核心保护范围内文物保护单位、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及传统风貌建筑的用地面积比例 核心保护范围内:(1)建筑总用地面积 平方米(2)文物保护单位用地面积 平方米(3)登记不可移动文物用地面积 平方米(4)历史建筑用地面积 平方 米(5)传统风貌建筑用地面积 平方米(6)(2)至(5)四者之和占(1)的%请 按 照 街 区 的 实 际 情 况 选 择一种填写 情况 2:核心保护范围内传统风貌街巷的用地面积比例 核心保护范围内:(1)传统风貌街巷用地面积 平方米(2)街巷用地面积 平方米(3)建筑总用地面积 平方米(4)文物保护单位用地面积 平方米(5)登记不可移动文物用地面积 平方米(6)历史建筑用地面积 平方 米(7)传统风貌建筑用地面积 平方米(8)(4)至(7)四者之和占(3)的%(9)(1)占(2)的%价值特色 10、历史影响度 与重大历史事件、重要历史时期 和 重 要 历 史 名 人 生 活 居 住地和历史机构所在地有关,在一定时期内,对全国、省域或本地的社会、经济、技术、科学、文化、教育、艺术等方面有一定影响价值 DB42/T 1647 2021 6 表A.1 湖 北省 历史 文化 街 区基础 数据 表(续)11、空间格局 空间格局、肌理和风貌能展现民族特色、地域特征和时代风格 12、技术工艺 建(构)筑物的形式、材料、结构、工艺能反映历史的建筑工程技术、建筑美学艺术和科技水平 13、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留或传承了传统节日、传统手工艺和特色传统风俗、诗词、传说、戏曲、歌赋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请按国家、省、市(县)、其他四个等级统计数量 14、传统生活方式 保持传统生活的延续性,记录和 承 载 了 一 定 时 期 当 地 居 民的记忆和情感 原状保存程度 15、保存尚可 文物保护单位、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 及 传 统 风 貌 街 巷 细 部 特 征及周边环境等要素得以保存 16、保存一般,可修复 文物保护单位、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 及 传 统 风 貌 街 巷 虽 部 分 损坏,但结构尚存,依据保存实物的结构、构造和样式可修复 17、已损毁,已复建 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及传统风貌街巷虽已损毁,但已复建 DB42/T 1647 2021 7 表A.1 湖 北省 历史 文化 街 区基础 数据 表(续)保护机制 18、保护规划 上位规划(1)总体规划(2)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3)紫线保护专项规划(4)其他 保护规划编制(1)已编制/未编制(2)规划名称:(3)编制时间:保护规划批准 已批准/未批准 保护规划公示 已公示/未公示 19、保护管理 保护机构及专业人员数量(1)有/无(2)机构名称:(3)牵头单位:(4)人员数量:保护管理规章/办法(1)有/无(2)规章/办法名称:保护资金(1)有/无(2)每年投入数额(万元):用于街区内建筑维修和基础设施改善的资金数量及每年投入的数量 20、保护措施 标志和挂牌(1)文物保护单位挂牌:有/无(2)登记不可移动文物挂牌:有/无(3)历史建筑挂牌:有/无(4)保护标志:有/无(5)公开公示:有/无 街区是否设立保护标志、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是否挂牌 建筑修缮(1)有/无(2)修缮过的文物保护单位:处(3)修缮过的登记不可移动文物 处(4)修缮过的历史建筑 处(5)修缮过的传统风貌建筑 处 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维修数量 A.2 湖北省 历史 文化 街区 基础 数据表 填表 说明 A.2.1 基本情 况 DB42/T 1647 2021 8 基本情 况包 括历 史文 化街 区所属 的城 市性 质、认 定 方式、现 存各 类历 史要 素 最早修 建年 代、主 体建筑建造 年代、主要 建筑的 功能、历史环 境要 素及居 民居住 和生活 状况7 个方 面,按照 街区的 实际 情况 进行勾选 填写 即可。其 中“最早修 建年 代”需在 备注 栏中注 明建(构)筑物 具 体名称,若 历史 上经 过部 分或完全 修复 的,以尚 能观 察到和 鉴别 的建 筑遗 迹最 早年代 为准。提供附 件要 求:“最 早修 建年代”需 提供 有效 证明 文件(如县 级以 上史 志资 料或文 物行 政部 门的 鉴定意见 等),提供 包含 修 建、损 坏修 缮或 修复 等情 况的文 字简 介和 现状 照片;“历史 环境 要素”需提 供能反映 这些 历 史 要素 的彩 色照片,照 片中 应包 含政 府或其 他部 门对 其认 定的 挂牌,并清 晰地 拍摄 出 挂 牌上的信 息;“居 民居 住和 生活状 况”需提 供反 映街 区居民 居住 和生 活状 况的 现状照 片及 规划 资料。A.2.2 划定评 价 A.2.2.1 总则 划定评 价包 括街 区规 模、价值特 色、原状 保存 程度 和保护 机制 四类,分 为核 心保护 范围 划定、各 类历史要 素占 地比、历 史影 响度、空间 格局、技 术工 艺、非 物质 文化 遗产、传 统生活 方式 等13 个方 面。A.2.2.2 街区规 模 本项指 标反映 历史 要素和 格局风 貌最集 中的 区域,表A.1中 填写 历史文 化街 区 的核心 保护范 围面 积以及各 类历 史要 素的 数量、面积 和占 地比。若 已 编 制包 含 拟申 报 街区在 内 的 历史 文 化名 城 保护规 划、历史 文 化街 区 保护规 划 或 紫线 保 护规 划等相关 规划,则核 心保 护 范围的 划定 在上 述规 划中 均会涉 及。若 拟申 报街 区 尚未编 制上 述规 划,则 由 申请单位 根据 街区 保存 的实 际情况,选择 文物 保护 单 位、登记 不可 移动 文物、历 史建筑 和传 统风 貌建 筑较为集中 或传 统风 貌街 巷较 完好的 片区 划定。按 照省 级历史 建筑 的确 定标 准,登记不 可移 动文 物和 省 级 历史建筑 有所 重叠,填 表时 需将重 叠的 建(构)筑物 名称和 规模 加以 备注 说明,在计 算面 积之 和时 需 要 将重叠的 面积 去除,防 止累 加。提供附 件要 求:此 项数 据 需提供 在总 规用 地图 上标 出的该 街区 的位 置;一 张 容纳街 区范 围、反 映完整风貌 的全貌 航拍 照片,以及至 少1:1000 的 地形 图 上划出 的街区 的核 心保护 范围。核心保 护范 围内 各历史要 素的 照片。其中 各 文物保 护单 位、登 记不 可 移动文 物、历 史建 筑的 现 状照片 中需 包含 有政 府认 定的挂牌 或标 识;传统 风貌 建筑的 照片 要能 清晰 完整 地呈现 该建 筑的 风貌;传 统风貌 街巷 的照 片要 多 角 度地呈现 出街 巷的 路面 材料、建筑 界面、形 体轮 廓、尺 度比例 和走 向走 势,提供 历史上 反映 这些 街巷 格 局的图片 或文 字资 料,并注 明出处。A.2.2.3 价值特 色 本项指 标反 映街 区各 方面 的价值 体现 与自 身特 点,表A.1中 填写 历 史 影响 度、空 间格局、技 术工 艺、非物质 文化 遗产 和传 统生 活方式。历史影 响度 是重 大历 史事 件、重 要历 史时 期和 重要 历史名 人的 价值 对社 会经 济、文 化等 方面 发展 起到的重 要作 用,空 间格 局体 现街区 空间 格局 对传 统文 化思想、传统 选址、园林 景 观和规 划布 局经 典理 论、民族特 色、地域 特征 和时 代风格 的体 现程 度,技术 工艺反 映街 区内 的建(构)筑物 的技 术工 艺的 体 现 和对以后 的影 响,非物 质文 化遗产 表现 街区 在文 化民 俗方面 的保 存和 传承 状况,传统 生活 方式 表达 街 区 在传 统 生活 方 式的 保 存和 传承 状 况。在 填写 以 上内 容时 需 注明 具 体内 容 以及 作为 佐 证材 料 的史 志 性资料名称、作 者、出版 社、年 限、文 献页 码范 围,同时 对佐 证材料 进行 等级 划定,即 全国性 史志 资料 为一 级,省级史 志资 料为 二级,市 县级及 以下 史志 资料 为三 级。提供附 件要 求:此项 数据 需提供 现状 照片、历 史资 料的影 印资 料。A.2.2.4 原状保 存程 度 DB42/T 1647 2021 9 本指标 反映 街区 历史 资源 的保留 程度,表A.1 中按 照 实际情 况进 行填 写。提供附 件要 求:此项 数据 需提供 修建、损 坏修 复或 复建等 情况 的文 字简 介和 反映各 种保 存程 度的 现状照片。A.2.2.5 保护机 制 本 指 标 反映 街 区保 护 体系和 保 护 力度,保护 规 划是指 导 街 区进 行 物质 文 化遗产 和 非 物质 文 化遗 产保护的 法定文 件,保护管 理是街 区实施 保护 的重 要 基础,保护措 施是 具体的 做法。表A.1 中按照 实际 情况进行 勾选。提供附 件要 求:此项 数据 需提供 反映 保护 规划 实施 情况的 文字 简介 和现 状照 片,政 府发 布的 关于 成立保护 机构、实施 保护管 理规章/办法 等内容 的影 印 文件,挂牌保 护、规划公 示栏、保护标 志和 进过 保护修缮 后的 文字 简介 和现 状照片。挂 牌上 要包 括名 称、位 置面 积、营 造年 代、建筑 材料、修复 情况、产权归属、保 护责 任者 等简 要信息。DB42/T 1647 2021 10 B D 附录B(规范 性)湖北省 历史 建筑 基础 数据 表 B.1 湖北省 历史 建筑 基础 数据 表 表B.1规定 了 湖北省 历史 建 筑基础 数据表。湖 北省历 史建筑 基础数 据表 由基本 情况和 确定评 价两 大类指标 组成,其 填报 的文 字、数 据、图片 等是 对省 级历史 建筑 基本 信息、价 值特色、原 状保 存程 度 等 方面的详 细记 录 表B.1 湖 北省 历史 建筑 基 础数据 表 建筑名称:所在地:设 区市 县(市、区)街 填表人及电话:填表时间:年 月 日(盖章):一、基本情况 分项 子项 填写栏 备注 主要 信息 1、建筑所属性质(1)不可移动文物(2)保护建筑一级(3)未经公布 2、建筑年代(1)清(1644-1911)(2)民国(1911-1949)(3)1950-1979(4)1980 至今 3、建筑类别(1)宅第民居(2)医疗卫生(3)学堂书院(4)商业建筑(5)店铺作坊(6)办公建筑(7)名人故居(8)军事建筑(9)牌坊(10)工业遗存(11)文化教育(12)宗教建筑(13)重要历史事件和重要机 构旧址(14)其他建筑 4、建筑层数(1)1 层(2)2 层(3)3-4 层(4)5-6 层(5)7 层 5、建筑主体材料(1)砖(2)石(3)木(4)水泥(5)混凝土(6)钢材(7)其他 DB42/T 1647 2021 11 表B.1 湖 北省 历史 建筑 基 础数据 表(续)6、建筑结构(1)砖石木构(2)砖 木结构(3)木结构(4)土 结构(5)砖混结构(6)钢 筋混凝土结构 7、建筑质量(1)完好(2)基本完好(3)一般损坏(4)严重损坏(5)危险房屋 8、现状使用状况(1)商业(2)居住(3)办公(4)闲置(5)其它 二、确定评价 分项 子项 填写栏 备注 历史 年代 9、建成 50 年以上 建成年代:10、建成不满50 年 具有非常重要的纪念意义 建成年代:纪念意义:请 按 照 建 筑 的 实 际 情 况 选 择一种或两种填写 具有非常重要的教育意义 建成年代:教育意义:价值特色 11、历史关联度 与重要历史人物、重大历史事件或历史机构相关;在城市建设与建筑史上具有代表性;在产业发展史上具有代表性 12、建筑艺术 反 映 一 定 时 期 的 建 筑 设 计 风格和造型艺术美感,具有典型性;建筑构件细部工艺及装饰艺术具有一定的特色和价值;反 映 所 在 地 域 或 民 族 的 建 筑艺术特点;为获奖建筑或著名建筑师的代表作品 13、技术水平 建筑材料、结构形式、施工工艺、建筑质量反映当时的建筑工程技术和科技水平;建筑形体 组 合 或 空 间 布 局 在 一 定 时期具有先进性 DB42/T 1647 2021 12 表B.1 湖 北省 历史 建筑 基 础数据 表(续)14、地域特色或特殊意义 在一定地域内,有特殊的社会文化背景,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文化特色;具有标志性、象征性,记录和承载了一定时期当地居民的记忆和情感,反映文化的交流与相互影响;具有特殊纪念意义或教育意义 原状保存程度 15、保存尚可 建(构)筑物的场地环境、整体结构、细部构造及构件保存基本完好 16、保存一般,可修复 建(构)筑物虽部分倒塌损坏,但结构尚存,部分细部亦保存完好,依据保存实物的结构、构 造 和 样 式 可 以 整 体 修 复 原貌 17、已损毁,已复建 已经灭失的建筑,经法定程序报批按原貌复建,并且保留原有价值特色,经专家鉴定符合要求的 B.2 湖北省 历史 建筑 基础 数据 表填表 说明 B.2.1 基本情 况 基本情 况包 括历 史建 筑所 属性质、建 造年 代、建 筑 类别、建筑 层数、主体 材 料、建 筑结 构、建 筑质量及现 状使用 状况8 个方 面,按照 建筑的 实际 情况进 行勾选 填写即 可。其中,若历史 上经过 部分 或完 全修复的,建 筑年 代以 尚能 观察到 和鉴 别的 建筑 遗迹 最早年 代为 准。提 供 附 件要 求:修 建 年代需 提 供 有效 证 明文 件(如县 级 以 上史 志 资料 或 文物行 政 部 门的 鉴 定意 见等),提 供包 含修 建、损 坏修缮 或修 复等 情况 的文 字简介 和现 状照 片;“历 史环境 要素”需 提供 能反 映这些历 史要 素的 彩色 照片;“现 状使 用状 况”需提 供反映 使用 现状 的照 片或 规划资 料。B.2.2 确定评 价 B.2.2.1 总则 确定评 价包 括历 史年 代、价值特 色、原状 保存 程度 三类,分为 年代、历史 关 联度、建筑 艺术、技术水平、地域 特色 或特 殊意 义等9 个方 面。B.2.2.2 历史年 代 DB42/T 1647 2021 13 历史年 代分 为两 种情 况,一 种是建 成50 年及 以上,需填 写准确 的建 成年 代,并 提供 有效的 证明 文件;另一种,建 成不 满50 年的,除填 写建 成年 代,还需 对其重 要、特殊 的纪 念意 义和教 育意 义进 行阐 述。B.2.2.3 价值特 色 本项指 标反 映建 筑各 方面 的价值 体现 与自 身特 点,表B.1中 填写 历史 关联 度、建 筑艺术。技 术水 平、地域特 色或 特殊 意义。历史关 联度 是是 指建 筑与 著名历 史人 物及 事件、城 市建设、建筑 演变 史、产 业 发展史 的关 系紧 密程度,是 体现 建筑 历史 价值 或革命 纪念 意义 的重 要方 面。建 筑艺 术是 反映 建筑 形态与 风格 样式 上的 艺 术 美感,具 体评 价由 设计 风格 和造型、细 部工 艺及 装饰 艺术、地域 性或 民族 性、获奖情 况及 建筑 师知 名 度 等方面的 价值 特色 来确 定。技术水 平反 映建 筑布 局、用材和 建 造 技术 上的 科学 性与合 理性,具体 评价 由 建筑质量 与技术 水平(建筑 材料、结构形 式、施工工 艺)、形体组 合或 空间布 局方面 的价值 特色 来确定。地域特 色或 特殊 意义 主要 考察建 筑在 当地 的象 征意 义、在 社会 情感 塑造 中的 作用等。提供附 件要 求:需提 供相 关历史 照片 和文 献记 载资 料。B.2.2.4 原状保 存程 度 本指标 反映 建筑 原貌 的保 留程度,表B.1 中按 照实 际 情况进 行勾 选。提供附 件要 求:此项 数据 需提供 修建、损 坏修 复或 复建等 情况 的文 字简 介和 反映各 种保 存程 度的 现状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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