篌竹栽培技术规程DB52/T 1552-20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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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020.20 CCS B 05 DB52 贵州省地方标准 DB52/T 15522020 篌竹栽培技术规程 Technical Regulations on Cultivation of Phyllostachys nidularia 2020-12-16发布 2021-04-01实施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52/T 15522020 I 目 次 前 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母竹苗培育.2 5 造林.3 6 幼林管理.4 7 材用林培育.4 8 笋用林培育.5 9 低产林改造.5 10 病虫害防治.6 11 技术档案.6 附录 A(资料性附录)贵州省篌竹林主要病虫害防治方法.7 DB52/T 1552 2020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贵州省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贵州省林业科学研究院、铜仁市林业科学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喜、崔迎春、霍达、侯贻菊、姜霞、谢涛、代丽、夏大娟、任朝晖、李丹、文弢、周凤娇、梁久华、安黔宁。DB52/T 15522020 1 篌竹栽培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篌竹(Phyllostachys nidularia Munro)母竹苗培育、造林、材用林和笋用林培育、幼林管理及低产林改造等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贵州省内篌竹的栽培。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文件。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8321(所有部分)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 15063 复混肥料(复合肥料)GB 15569 农业植物调运检疫规程 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T 20391 毛竹林丰产技术 GB/T 32770 竹子名词术语 NY 525 有机肥料 NY/T 1276 农药安全使用规范总则 3 术语和定义 GB/T 32770-201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适宜带 Suitable distribution belt 依据篌竹对水热等立地要素的适宜程度与生产力等级划分,海拔高度400 m1000 m为适宜带。3.2 一般带 General distribution belt 依据篌竹对水热等立地要素的适宜程度与生产力等级划分,海拔高度小于400 m或大于1000 m为一般带。DB52/T 15522020 2 3.3 低产林 Low yield forest 受人为因素或自然因素影响,林分结构失调,生长发育衰减,竹材或竹笋年产量低于正常林分产量1/2 以上的竹林。4 母竹苗培育 4.1 母竹林选择 交通方便,水源条件好,坡度20的阳坡中下部,土层厚度40 cm,竹株分布均匀,年龄结构合理,径级基本一致,无明显病虫危害的纯林。4.2 土壤管理 秋季、或晚冬早春。坡度15全垦;坡度 1520沿等高线带状轮换垦复,带宽 3 m5 m,翻土深 15 cm30 cm。清理林内老弱病残竹及灌木藤草、石块、伐桩及老旧竹鞭。4.3 水肥管理 结合土壤管理,或起苗后施肥。有机肥执行 NY 525 的规定,按 1800 kg/hm22000 kg/hm2施肥;复合肥执行 GB 15063 的规定,按 800 kg/hm21000 kg/hm2施肥。沟施:沟深20 cm30 cm、沟宽15 cm20 cm、沟距2 m3 m,施后覆土。撒施:将有机肥或复合肥均匀撒入林地,翻入土中。孕笋或出笋期、干旱时适量浇水。水质执行GB 5084 的规定。4.4 母竹指标 4.4.1 母竹林 林分平均胸径1.5 cm2.5 cm,密度3.5104 株/hm24.0104 株/hm2,1年生竹:2年生竹:3年生竹:4年生竹的株数比例为40:30:20:10。4.4.2 母竹 母竹苗年龄1年2年,地径1.5 cm2.5 cm。竹株健壮,枝盘低矮,无病虫害。4.5 起苗 确定竹鞭走向后,离母竹 15 cm20 cm 处开挖,1 株/丛2株/丛。保留竹冠 3 枝盘5 枝盘,适量清除枝叶,主秆截口平滑呈马耳型。来鞭或去鞭长度 10 cm15 cm。宿土直径20 cm,起苗后覆土。4.6 包装运输 4.6.1 包装 通风透气易腐材料包裹土球。竹苗检疫执行GB/T 15569 的规定。DB52/T 15522020 3 4.6.2 运输 执行 GB/T 20391 的规定。搬运母竹时避免损伤竹鞭和秆柄。5 造林 5.1 造林地选择 5.1.1 立地级划分 表1 立地级划分表 单位:cm 立地级 地形地貌 土层厚度 腐殖质层厚度 山谷台地 60 3 丘陵山原 3060 13 适宜带山脊 30 1 5.1.2 材用林立地 适宜带立地级立地级,一般带立地级立地级。5.1.3 笋用林立地 适宜带立地级立地级,一般带立地级。土壤环境质量执行GB 15618 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执行GB 3095级、级标准。5.2 清理整地 5.2.1 清理 清除造林地杂灌杂草等。保留珍稀树种和优质乡土树种150株/hm2300株/hm2。5.2.2 整地 造林前15日20日进行整地。可结合林地清理进行整地。坡度15o全面整地;坡度15o25o沿等高线带状整地,带宽1 m2 m、带间距2 m3 m;25o穴状整地。整地深度20 cm30 cm。5.2.3 植穴 穴距 3 m3 m。规格为 50 cm50 cm、深 20 cm30 cm。表土和底土分置于穴两侧。经营条件许可时施入基肥。有机肥按 1 kg/穴1.5 kg/穴施肥,复合肥按 0.25 kg/穴 0.5 kg/穴施肥。肥料与回填表土充分混合。5.3 栽植 依据根盘大小修整定植穴,竹苗入土后竹鞭水平放置,根系舒展,分层回土侧方压实,覆土厚度高于地表 3 cm5 cm,呈馒头型。覆土时切勿正上方踩踏或旋转竹秆。宜用薄膜等覆盖栽植穴表层。若土球散落时,宜用 0.2%0.3%多菌灵等杀菌、蘸浆后植苗。浇足定根水。DB52/T 15522020 4 6 幼林管理 6.1 补植补造 成活率85%及时补植补造,第3年发笋率80%时对不发笋的母竹重造。6.2 留笋养竹 4 月6 月出笋期,保留大笋和健壮笋,清除退笋和病虫笋,适量蓄留小竹笋。6.3 抚育间作 6.3.1 抚育 秋季,或晚冬早春。1 次/1 年。清除杂灌杂草及老弱病残竹。6.3.2 间作 以耕代抚。间种作物距竹苗距离大于 30 cm。6.4 松土施肥 6.4.1 松土 结合抚育进行。围绕竹丛,深度 15 cm30 cm,壅土扶苗。6.4.2 施肥 结合松土进行。沿竹苗根盘两侧30 cm处开沟,施肥沟宽15 cm20 cm、沟深15 cm30 cm。有机肥按1500 kg/hm22000 kg/hm2施肥,复合肥按800 kg/hm21000 kg/hm2施肥。7 材用林培育 7.1 主要指标 平均胸径2 cm时,密度3.5万株/hm2;平均胸径4 cm时,密度0.8万株/hm2。1年生竹:2年生竹:3年生竹:4年生竹的株数比例为30:30:30:10。篌竹郁闭度值0.7,其它树种郁闭度值0.3。其它径级时参照执行。7.2 主要经营措施 7.2.1 抚育 按本标准 6.3.1 执行。1次/2 年。7.2.2 垦复 按本标准 4.2 执行。1 次/2 年。7.2.3 施肥 施肥可结合林地垦复进行。1次/2年。有机肥按1800 kg/hm22000 kg/hm2施肥,复合肥按 800 kg/hm21000 kg/hm2施肥。施肥方法按本标准4.3执行。DB52/T 15522020 5 7.2.4 留笋养竹 按本标准 7.1 执行。出笋期林分平均胸径 2 cm 时,保留竹笋 1.05 万株/hm2;平均胸径 4 cm 时,保留竹笋 0.24 万株/hm2。遵循“采小留大、采密留稀、采劣留优、不采林缘笋、少采走鞭笋”的原则。7.3 伐竹 7月次年3月。保留本标准7.1的竹林密度及龄级株数比例。伐竹遵循“砍老留幼、砍密留稀、砍小留大、砍劣留优”的原则。竹秆齐地砍伐。8 笋用林培育 8.1 主要指标 林分平均胸径2 cm时,密度2.5万株/hm2;平均胸径4 cm时,密度0.6万株/hm2。1年生竹:2年生竹:3年生竹:4年生竹的株数比例为34:33:33:0。篌竹郁闭度值0.6,其它树种郁闭度值0.1。其它径级时参照执行。8.2 经营措施 8.2.1 水肥管理 按本标准4.3;7.2.17.2.3执行。1次/1年。在6月底可增施1次速效肥。同时施N 100 kg/hm2120 kg/hm2,P2O5 20 kg/hm240 kg/hm2,K2O、40 kg/hm260 kg/hm2。施肥方法按本标准4.3执行。8.2.2 竹林管理 按本标准7.3;8.1执行。8.3 采笋 按本标准8.1执行。林分平均胸径2 cm时,竹笋保留密度0.85万株/hm2;平均胸径4 cm时,竹笋保留密度0.20万株/hm2。竹笋出土高度30 cm40 cm时即可采收。9 低产林改造 9.1 材用林 9.1.1 主要指标 按本标准7.1执行。9.1.2 经营措施 按本标准 7.2 执行,1 次/1 年。伐竹按本标准 7.3 执行。9.2 笋用林 DB52/T 15522020 6 9.2.1 林地选择 按本标准5.1.3执行。适宜带立地级立地级。9.2.2 主要指标 按本标准8.1执行。9.2.3 经营措施 按本标准 8.2、8.3 执行。10 病虫害防治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做好主要病虫害的检验检疫及防治,制止蔓延扩散。主要病虫害及防治方法见附录A。农药执行GB/T 8321(所有部分),安全使用执行NY/T 1276 的规定。11 技术档案 技术档案建立执行GB/T 20391第9章的规定。DB52/T 15522020 7 A A 附 录 A(资料性附录)贵州省篌竹林主要病虫害防治方法 A.1 贵州省篌竹林主要病虫害防治方法见表A.1。表A.1 贵州省篌竹林主要病虫害防治方法 序号 类型 生物学特性 防治方法 1 竹笋禾夜蛾 Oligia vulgaris 1年1代,危害竹笋,卵越冬。1.11月至翌年3月清除竹林杂草。清除退笋和虫害笋。2.危害严重的竹林,5月6月用黑光灯或性信息素诱杀。3.幼虫4月初上笋时,在林地和笋上用杀灭菊脂15002000倍液喷雾,间隔10日喷2次以上;或用8%绿色威雷250倍液喷雾1次。2 一字竹笋象 Otidognathus davidis 1年1代,危害竹笋,成虫越冬。1.成虫有假死性,人工易捕捉。2.5月初,用2.5%溴氰菊酯2000倍液喷洒竹林防治成虫;或用50%乙酰甲胺原液对竹笋进行注射,1.5 mL2 mL/株。3 黄脊竹蝗 Ceracris kiangsu 1年1代,取食竹叶,卵在1 cm2 cm土内越冬。1.在产卵地挖除卵块。用人尿加18%杀虫双诱杀。2.使用25灭幼脲3号胶悬剂,用药量为300 mL/hm2375 mL/hm2,加清水稀释至15 kg75 kg防治初孵若虫。3.材用林竹腔注射5%吡虫啉乳油2 mL4 mL/株防治。4 竹秆锈病 Stereostratum corticioides 冬孢子9月 3月、夏孢子 5月6月 成熟,风传。1.禁止带病竹苗造林。合理竹林密度。发现个别病株时及早砍伐烧毁。2.株发病率20%竹林,在3 月底用刀刮除冬孢子堆及其周围上下 10 cm、左右5 cm的竹青,并用20%粉锈宁乳油5倍液涂抹冬孢子堆。5 竹丛枝病 Aciculosporium take 病菌经风雨和病株传播,病枝梢端鞘内产生白色粒状物。1.避免带病竹苗造林。保持竹林适当密度,松土施肥。2.每年3月和9月,子实体没有释放前及时发现丛枝病株,剪除烧毁。同时用50%多菌灵可湿性粉剂或20%三唑酮乳油1:500倍液喷雾,每周 1次、连续防治3次。6 叶斑病 Ascochyta lophanthi var.osmophila 病菌在病叶越冬,3月4月子囊孢子借雨传播。1.把病株和带病落叶清理至林外,集中销毁。2.新竹放枝展叶前的阴雨天傍晚,用敌马烟剂15 kg/hm230 kg/hm2防治。3.用10%吡虫啉可湿性粉剂23倍液进行竹腔注射防治,注射量2 mL5 mL/株。B _ DB52/T 155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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