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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200 C 78 DB3701 济南市地方标准 DB 3701/T 0006 2020 政务服务 大厅重大 呼吸道传 染病疫情 防控与应急处 置规范 2020-02-26 发布 2020-02-26 实施 济 南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济 南 市 行 政 审 批 服 务 局 济 南 市 卫 生 健 康 委 员 会 发布 DB3701/T 0006 2020 前 言 本标准 按照GB/T 1.1 2009 给出 的规 则起 草。本标准 由济 南市 行政 审批 服务局 提出 并归 口。本标准 起草 单位:济 南市 行政审 批服 务局、济 南市 疾病预 防控 制中 心、山东 省标准 化研 究院。本标准 主要 起草 人:刘霞、蔡廷 秀、吕永 华、邵军 生、赵 红红、贺 梅香、刘 慧媛、赵小 冬、原静、曲发川、祁 晓丹、朱 本行、王立 霜。DB3701/T 0006 2020 政 务服务 大厅重大 呼吸道 传染病疫 情防控 与应急处 置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 规定 了政 务服 务大 厅重大 呼吸 道传 染病 疫情 防控与 应急 处置 的总 体要 求、防 控保 障、人员 防控措施、环 境卫 生与 消毒、应急 处置、政 务服 务提 供等。本标准 适用 于市、区 县政 务服务 大厅(以 下简 称“大厅”)重 大呼 吸道 传染 病疫情 的防 控与 应急 处置工作。街 道(镇)便民 服务大 厅可 参照 执行。2 规范性 引用 文件 下列文 件对 于本 文件 的应 用是必 不可 少的。凡 是注 日 期的引 用文 件,仅注 日期 的 版本适 用于 本文 件。凡是不 注日 期的 引用 文件,其最 新版 本(包括 所有 的修改 单)适用 于本 文件。GB 19193 2015 疫 源地 消毒总 则 GB 27952 普通 物体 表面 消毒剂 的卫 生要 求 SN/T 3890.1 2014 重大 呼吸道 传染 病国 境口 岸卫 生检疫 规程 第1 部分:疫 情信息 管理 餐饮 服务 食品 安全 操作 规范(国 家市 场监 督管 理总局 公告 2018 年 第12 号)3 术语和 定义 下列术 语和 定义 适用 于本 文件。3.1 重大呼 吸道 传染 病 中华 人民 共和 国国 境卫 生检疫 法 和 中华 人民 共和国 传染 病防 治法 中 规定的 检疫 传染 病、甲类或乙 类按 照甲 类管 理的、国务 院卫 生行 政部 门或 国家质 检总 局要 求的 以及 新发的,受 到世 界卫 生 组 织高度关 注的 严重 威胁 人类 健康和 生命 安全 的传 染性 呼吸道 疾病。如:人感 染 高致病 性禽 流感、严重 急 性呼吸综 合征(SARS)、肺 鼠疫、新型 冠状 病毒 肺炎(COVID-19)等。注:改写SN/T 3890.1 2014,定义3.1。3.2 疫源地 现在存 在或 曾经 存在 传染 源的场 所和 传染 源可 能播 散 病原 体的 范围。GB 19193 2015,定义3.1 4 总体要 求 4.1 组织机 构 DB3701/T 0006 2020 2 市、区县 政务 服务 部门 应 按照全 市疫 情处 置工 作的 要求,成 立大 厅防 控处 置 工作组,制定 防控 应急方案,做好 防控 宣传、防 控保障、人 员防 护、卫生 消毒、应急 处置 和政 务服 务提供 工作。4.2 防控工 作人 员 4.2.1 基本要 求 防控工 作人 员的 配备 数量 应满足 实际 疫情 需要,并 符合以 下基 本要 求:无流行 病学 史(无 疫源 地 旅行或 居住 史,未 与疫 源 地人员 或确 诊及 疑似 病例 有密切 接触),或虽有接 触,但 按 照要 求采 取了严 格的 个人 防护、自 我隔离 等措 施;身体健 康,未有 已发 生的 重大呼 吸道 传 染 病临 床表 现,能 够满 足高 强度 工作 需要;掌握已 发生 的重 大呼 吸道 传染病 基本 防控 知识。4.2.2 基本防 控知 识培 训 防控工 作人 员应 通过 基本 防控知 识培 训后 上岗,培 训内容 包括 但不 限于:病原体 生物 特性、流 行病 学知识、临 床表 现、防控 措施等;清洁消 毒方 法;体温测 量装 置使 用方 法;来访人 员信 息保 密要 求;防控应 急方 案;政府疫 情防 控部 门制 定发 布的各 项规 定和 要求。4.3 防控应 急方 案 针对已 发生 的重 大呼 吸道 传染病 制定 相应 的防 控应 急方案。方 案内 容包 括但 不限于:疫情防 控组 织机 构、成员、职责 及分 工;宣传与 引导 要求;人员保 障、物资 储备 保 障、场所 保障、沟 通机 制保 障等防 控保 障措 施;人员防 控措 施;环境卫 生与 消毒 措施;应急处 置措 施;政务服 务提 供措 施。4.4 宣传与 引导 4.4.1 积极宣 传重 大呼 吸道 传染 病防控 知识,引 导大 厅工 作人员 对相 关传 染病 有正 确认识,做 到有 效预防和 积极 应对。4.4.2 加强政 务信 息公 开,及时 向社会 公布 大厅 应急 服务 提供方 式、网上 申报 路径、办事 指南、服 务咨询渠 道等 最新 服务 动态,引导 网上 办事,减 少现 场办理 频次。4.4.3 宣传与 引导 工作 宜通 过电 话、短 信、微信、邮 件、公众号、电 子宣 传屏、横 幅、宣 传栏 等多 种形式进 行。5 防控保 障 5.1 人员保 障 5.1.1 做好人 员调 配,确保 窗口 人员及 相关 岗位 工作 人员 充足,并建 立疫 情期 间24 h 轮 流值 班制 度。DB3701/T 0006 2020 5.1.2 进行人 员激 励管 理,设置 激励机 制,对优 秀工 作人 员事迹 及时 上报 宣传,对 防疫工 作做 出特 殊贡献的 工作 人员 给予 奖励。5.2 物资储 备保 障 5.2.1 依据重 大呼 吸道 传染 病特 点,做 好应 急物 资准 备。应急物 资包 括但 不限 于以 下几种:防 护用 品:口罩、防 护服、防护 眼镜、橡 胶手 套等;清 洁消 毒用 品:消毒 剂(“84”消毒 液等 含氯 消 毒剂、75%乙醇、免洗 手消 毒液、过氧 乙酸 等)、喷雾器、紫 外线 灯等;监 测设 备:测温 计(仪)、身份 识别 采集 设备 等;通 讯设 备:移动 电话、对讲 机、有线 广播 器材、扩音 器(喇叭)。5.2.2 对紧缺 应急 物资 应做 好调 度,确 保一 线工 作及 服务 人员 的 人身 健康、安 全。5.3 场所保 障 5.3.1 应设置 临时 观察 点,有条 件的可 设立 临时 隔离 室。5.3.2 临时观 察点、临 时隔 离室 应加强 通风,定 期消 毒。5.4 沟通机 制保 障 5.4.1 指定专 人对 接政 府疫 情防 控部门,服 从统 一安 排,统一调 度和 培训 指导,保 障疫情 相关 信息 实时上报,政 策及 时下 达到 全部相 关工 作人 员。5.4.2 发现与 疫情 相关 的事 件应 立刻报 告,并配 合相 关部 门采取 有效 措施,严 防疫 情蔓延。5.4.3 大厅内 有疫 情发 生时,及 时如实 上报 至政 府疫 情防 控部门,并 配合 政府 疫情 防控部 门收 集疫 情人员相 关信 息,做到 不瞒 报、不 错报、不 漏报。5.4.4 应与政 府疫 情防 控部 门实 时沟通,及 时落 实最 新防 控工作 要求,保 证大 厅防 控协同 作业。6 人员防 控措 施 6.1 来访人 员防 控 6.1.1 合理设 置人 员进 出通 道,出口与 入口 应分 离,分道 出入。6.1.2 在大厅 入口 处设 立检 查站,检查 人员 应按 要求 做好 个人防 护,对来 访人 员进 行体温 检测 等健 康检查,同 时验 证身 份、做 好信息 登记 工作,必要 时 按防控 要求 对来 访人 员进 行消毒 以及 提供 口罩 等必 要的个人 防护 措施。6.1.3 根据政 府疫 情防 控部 门的 要求采 集来 访人 员的 相关 信息。6.1.4 在来访 人员 集中 时段 安排 专人进 行疏 导、分流,避 免人员 聚集、滞 留,必要 时实行 预约 制限 制人 员进 入数 量。6.2 工作人 员防 护 6.2.1 大厅应 设置专 职健康 状况 监测(如体温 检测)人员,监测 人员应 经岗 前培训,了解 工作职 责与内容,熟练 掌握 健康 监测 知识和 操作 方法。6.2.2 工作人 员进出 办公区 域应 正确佩 戴口罩 等防 护用品,配合 进行健 康状 况监测,无异 常情况 方可进入。6.2.3 应最大 限度减 少会议 和人 员聚集,宜采 用工 作群、视频会 议等方 式进 行信息 交流,确因工 作需要必须 当面 交流 时,应佩 戴口罩 并保 持适 当距 离。6.2.4 应加强 个人 卫生,勤 洗手,注意 咳嗽 礼仪。DB3701/T 0006 2020 4 6.2.5 工作人 员应 主动 做好 个人 健康监 测,每 天进 行不 少 于2次 的身 体状 况自 我检 测(如 测温)并 按规定方式 报告,出 现重 大 呼 吸道传 染病 相关 症状 时应 立即停 止工 作,主动 报告,并配 合采 取进 一步 措 施。6.3 工作人 员用 餐防 控 6.3.1 应按 餐饮服 务食品 安全 操作规 范的 要求 做好食 品原料 管理、餐食 加工制 作、餐 饮具的 清洗消毒及 保洁 等工 作。洗涤 剂、消 毒剂 应规 范管 理,防止误 用。6.3.2 应尽量 避免 集体 就餐,提 倡盒餐 外带、分 餐配 送或 简餐等 方式,提 高就 餐人 群分散 性。6.3.3 采取分 餐配送 的,食 品成 品分装 的场所 环境 应符合 要求。盛放食 品的 容器应 经过消 毒。运 输设备应保 持清 洁。应分 类盛 装、容 器密 封,避免 食品 的 交叉污 染。食品 保存 的温 度和时 间应 遵守 有关 规定。6.3.4 如采用 集体 就餐,应实 行 分批制 作、错 时就 餐。应 要求就 餐人 员坐 下吃 饭的 最后一 刻才 脱口 罩,避免扎 堆就 餐、避免 面对 面就餐、避 免就 餐说 话。7 环境卫 生与 消毒 7.1 基本要 求 7.1.1 应在大 厅各 区域、部 位和 设施设 备进 行卫 生清 洁的 基础上 开展 消毒 活动,即 先清洁 后消 毒。7.1.2 应根据 消毒 对象 和消 毒现 场的不 同,选择 合适 的消 毒剂和 消毒 方法。日 常物 体表面 的消 毒可 参照 GB 27952 推 荐的 使用 剂 量和使 用方 式进 行,当 有 与国家、省、市相 关方 案 不一致 的,按照国 家、省、市方案 执行。具 体指 标参 见表 1:表1 常用消 毒剂 的使 用剂 量和 使用方 式 消毒剂类型 清洁条件下 污染条件下 使用方式 有效成分浓 度 作用时间 min 有效成分浓度 作用时间 min 含氯 100 mg/L 250 mg/L 30 400 mg/L 500 mg/L 30 擦拭、浸泡、喷洒 二氧化氯 50 mg/L 100 mg/L 1015 100 mg/L 200 mg/L 1530 擦拭、浸泡、喷洒 过氧乙酸 50 mg/L 100 mg/L 5 10 100 mg/L 200 mg/L 1530 浸泡、喷洒 季铵盐类 200 mg/L 1000 mg/L 1 10 400 mg/L 1200 mg/L 5 20 擦拭、浸泡、冲洗 800 mg/L 1200 mg/L 5 10 1000 mg/L 2000 mg/L 1030 喷雾 过氧化氢 3%4%5 10-擦拭、喷洒 注:下文所提到的含氯、二氧化氯、过氧乙酸、季铵盐类等消毒剂溶液有效成分浓度和作用时间均符合表1 要求。7.1.3 使用后 的防 护用 品应 按规 定进行 处理。7.1.4 日常垃 圾应 按要 求及 时处 理,必 要时 增加 处理 频次。7.1.5 消毒到 规定 时间 后,用清 水擦拭 去掉 残留 消毒 剂。7.2 室内空 气通 风和 消毒 7.2.1 大厅各 区域 应优 先采 用自 然通风 的方 式,每 日2 次3 次,每 次不 少于30 min。有 条件 的也 可采用换 气扇 等机 械通 风。7.2.2 通气不 畅的 区域 可采 用循 环风式 空气 消毒 机,无人 条件下 可选 用紫 外线 灯进 行空间 消毒,消 毒过程应 严格 按照 厂家 说明 书执行。7.2.3 使用空 调 通 风系 统 进 行通 风时,应确 保供 风安 全充 足,并 按 以 下要 求运行:当空调 通风 系统 为全 空气 系统时,应 关闭 回风 阀,采用全 新风 方式 运行;DB3701/T 0006 2020 当空调 通风 系统 为风 机盘 管加新 风系 统时:新风应 直接 取自 室外,不应 从机 房、楼道 和天 棚吊 顶内取 风;排风系 统 应 正常 运行;大进深 房间,应 采取 措施 保证内 部区 域的 通风 换气;新风系 统宜 全天 运行。当空调 通风 系统 为无 新风 的风机 盘 管 系统 时,应开 门或开 窗,加强 空气 流通。7.3 地面、墙壁、门 窗等 消毒 7.3.1 有肉眼 可见 污染 物时,应 先完全 清除 污染 物再 消毒。7.3.2 无肉眼 可见 污染 物时,可 用含氯 消毒 液或 二氧 化氯 消毒剂 擦拭 或喷 洒消 毒,喷药量 为 100 mL/m2300 mL/m2,消毒 作 用时间 应不 少 于 30 min。7.4 门把手、楼 梯扶 手、水龙 头等消 毒 7.4.1 门把手、楼 梯扶 手、水龙 头等高 频接 触物 体表 面是 消毒的 重点 区域,应 增加 消毒频 次,定期 进行清洁 消毒。7.4.2 消毒时 可使 用含 氯消 毒液 进行擦 拭消 毒,作 用 30 min 后清 水擦 拭干 净。也可 使用 75%乙 醇擦 拭消毒。7.5 电梯消 毒 7.5.1 消毒前 应先 将电 梯停 至首 层,打 开电 梯门 和排 风扇 通风 30 min,若 不具 备通 风条件,可 使用 活动紫外 线灯 照射 消毒,也 可使用 过氧 化氢 雾化 或汽 化消毒。7.5.2 电梯按 键、箱壁、扶 手等 重点部 位,可用 含氯 消毒 液或二 氧化 氯消 毒剂 擦拭 或喷洒 消毒,作 用30min 后用 清水 擦净。也 可使 用 75%乙醇 擦拭 消毒。7.5.3 应选择 人员 活动 较少 时进 行电梯 消毒,每 日不 少 于2 次,使用 电梯 人流 量较 大时,可适 当增 加消毒频 次。7.6 服务设 施设 备消 毒 7.6.1 座椅、台面 等便 民服 务设 施应使 用含 氯消 毒剂 溶液 喷洒或 擦拭 消毒,作 用30 min 后 用清 水擦 拭干净;饮水 机把 手等 可使 用 75%乙醇 擦拭 消毒。7.6.2 电脑、自助 取号 机、查询 机等自 助服 务设 施可 使 用75%乙 醇擦 拭消 毒。7.6.3 每日不 少 于2 次 消毒 作业,可根 据大 厅服 务对 象的 人流量 情况 增加 消毒 频次。7.7 办公设 备消 毒 工作人 员使用 的电 脑、打 印机、电话、资料 柜等办 公设施 设备,可由 工作人 员使用75%乙 醇擦拭 消毒。7.8 空调维 护及 消毒 7.8.1 应对空 调系 统的 初效 滤网 进行清 洁后 使用 含氯 消毒 剂溶液 喷洒 或浸 泡消 毒,每周不 少 于 1 次。7.8.2 一旦发 现确 诊病 例或 疑似 病例,应立 即关 闭集 中空 调通风 系统,由 专业 空调 清洗消 毒机 构进 行有效的 清洗 消毒 后方 可重 新运行。7.8.3 集中空 调通 风系 统各 部位 消毒方 法如 下:风管应 先清 洗,后 消 毒。可采用 化学 消毒 剂喷 雾消 毒,金属 管壁 首选 季铵 盐 类消毒 剂,非 金属管壁首 选过 氧化 物类 消毒 剂;冷却水 宜采 用物 理或 化学 持续消 毒方 法。当采 用化 学消毒 时首 选含 氯消 毒剂,将消 毒剂 加入 冷 DB3701/T 0006 2020 6 却水中,对 冷却 水和 冷却 塔同时 进行 消毒;过滤网、过滤 器、冷 凝水 盘应先 清洗,后消 毒,采 用浸泡 消毒 方法,部件 过 大不易 浸泡 时可 采用擦拭 或喷 雾消 毒方 法,重复使 用的 部件 首选 季铵 盐类消 毒剂,不再 重复 使 用的部 件首 选过 氧化物类 消毒 剂;净化器、风 口、空 气处 理 机组、表冷 器、加 热(湿)器消 毒净 化器、风口、空气处 理机 组、表冷器、加 热(湿)器的 消 毒首选 季铵 盐类 消毒 剂,应先清 洗,后 消毒,采 用 擦拭或 喷雾 消毒 方法;空调冷 凝水 按每 升水 投加 有效 氯 200 mg 的比 例加 入 含氯消 毒剂,混 匀后 作 用60 min 后 排放。7.8.4 符合下 列要 求的 集中 空调 通风系 统可 继续 运行:采用全 新风 方式 运行 的空 调系统;装有空 气净 化消 毒装 置,且该装 置能 有效 运行 的空 调系统;采用风 机盘 管加 新风 的方 式,确 保各 房间 独立 通风 的空调 系统。7.9 卫生间 消毒 7.9.1 卫生间 应按 制度 定时 清洁,必要 时增 加巡 查频 次和 消毒次 数。7.9.2 卫生间 便池 及周 边可 用含 氯消毒 剂溶 液擦 拭消 毒。7.9.3 卫生间 内如 门把 手、水龙 头等手 经常 接触 的表 面,可使用 含氯 消毒 剂或 其 他 可用于 表面 消毒 的消毒剂,擦 拭消 毒。7.10 清洁工 具消 毒 7.10.1 拖布和 抹布 等清 洁工 具应 专区专 用、专物 专用。7.10.2 清洁工 具使 用后 应先 清洗 干净,再使 用含 氯消 毒剂 溶液进 行浸 泡消 毒,晾干 存放。7.11 污染物 处理 与消 毒 7.11.1 若有血 液、排泄 物、分泌 物、呕 吐物 等污 染物,应 用抹布、纱 布等 吸水 材料 加消毒 剂去 除污 染物,也 可用 带消 毒剂 的干 巾或漂 白粉 或生 石灰 覆盖,作 用 60 min 后清 理,再 用含氯 消毒 剂溶 液消 毒。7.11.2 盛放污 染物 的容 器可 用含 有效 氯 5000 mg/L 的 消毒 剂溶液 浸 泡 30 min 后清 水 洗净,浸泡 时消毒液应 漫过 容器。8 应急处 置 8.1 确诊病 例或 疑似 病例 密切 接 触者 活动 轨迹 追溯 8.1.1 若发现 疑似病 例或经 公告、通报 得知确 诊病 例或疑 似病例 曾在大 厅中 活动,应立即 追踪其 大厅内的活 动轨 迹,查找 密切 接触者,并 立即 通知 其做 好个人 防护、居 家隔 离,等候疫 情防 控部 门进 行 相 应处置。8.1.2 将查找 到的密 切接触 者信 息上报 大厅防 控处 置工作 组,工 作组根 据要 求及时 向辖区 疫情防 控部门报告。8.2 确诊病 例、疑似 病例 或密 切接触 者处 置 8.2.1 发现有 确诊病 例时,工作 人员应 在做好 个人 防护的 前提下,立即 安排 病例至 单独的 临时隔 离室隔离,向辖 区疫 情防 控部 门报告,等 待疫 情防 控部 门前来 处置;同 时,根据 疫情严 重程 度,封闭 病 例 活动区域 或暂 时关 闭大 厅,对相关 区域 和病 例接 触过 的物品 进行 消毒。DB3701/T 0006 2020 8.2.2 发现有 可疑症 状病例 时,工作人 员应在 做好 个人防 护的前 提下,立即 安排病 例至单 独的临 时隔离室隔 离,封闭 病例 活动 区域,对相 关区 域和 病例 接触过 的物 品进 行消 毒。同时,询问 其是 否有 流 行 病学史(如是 否到 过疫 源地、是否 接触 过疫 源地 人员 或确诊 病例、疑 似病 例等):若有流 行病 学史,立 即报 告大厅 疫情 防控 处置 工作 组,工 作组 根据 要求 向辖 区疫情 防控 部门 报告,等 待疫 情防 控部 门前 来处置;若无流 行病 学史,建 议其 做好个 人防 护,按照 相关 规范要 求就 近就 医。8.2.3 配合疫 情防 控部 门做 好确 诊病例、疑 似病 例密 切接 触者防 控措 施。9 政务服 务提 供 9.1 基本要 求 重大呼 吸道 传染 病疫 情防 控期间,应及 时调 整服 务 方式,强 化帮 办代 办服 务,鼓 励采 用网 上办 理等“不见 面”服务 方式,在 确保安 全前 提下,提 供优 质政务 服务。9.2 服务方 式 依据政 务服 务事 项性 质、特点,分类 采取 不同 的服 务方式,主 要包 括:对可实 现“网上 办理”的 事项,应采 取网 上办、掌 上办等 方式 办理;对需收 取纸 质申 报材 料和 核发证 照的 事项,应 通过 邮政寄 递方 式实 现“不见 面”审 批;对确需 现场 办理 的事 项,宜以预 约办 理方 式实 施错 时办理;对与疫 情防 控相 关的 医疗、生活 保障 物资 的生 产经 营及相 关项 目 建 设等 审批 事项,应开 辟“专用通道”,快速 办理。9.3 服务要 求 9.3.1 网上办 理 9.3.1.1 制作网 上办 理系 统操 作指 南,在 有条 件的 情况 下可 录播视 频教 程,并广 泛向 社会公 布。9.3.1.2 完善网 上办 理咨 询服 务途 径,及 时解 决申 请人 网上 办理过 程中 出现 的各 类问 题。9.3.1.3 做好“山东 政务 服务 网济 南站点”、“泉 城办”APP、微信 公众 号等 线上 系统 的监测 和维 护,及时应 对网 络突 发问 题。9.3.2 帮办代 办 9.3.2.1 丰富帮 办代 办服 务清 单,完善帮 办代 办服 务流 程,并广泛 向社 会公 布。9.3.2.2 以帮办 代办 形式 申报 的材 料应尽 可能 通过 网上 渠道 传递,必须 通过 邮寄 传递 的,应 视条 件对纸质材 料进 行必 要的 消毒 处理。9.3.2.3 申报材 料收 到后,工 作人 员应主 动联 系申 请人,对 接收材 料进 行确 认,对缺 项材料 一次 性告知。服 务过 程中 应随 时保 持与申 请人 的联 系,及时 告知办 理进 度,反馈 办理 结果。9.3.3 预约咨 询办 理 9.3.3.1 开通电 话、网上 预约 咨询 渠道,并广 泛向 社会 公布。9.3.3.2 实现 与12345 热 线联 动,方便企 业群 众咨 询办 理。9.3.3.3 对预约 申请 人,应提 前提 醒其做 好个 人安 全防 护,并携带 居民 身份 证等 有效 证件。9.3.3.4 在预约 空白 时间 段,应接 受申请 人现 场预 约并 现场 办理。9.3.4“专用 通道”办 理 DB3701/T 0006 2020 8 9.3.4.1 成立审 批专 班,指定 专人 根据企 业需 求通 过远 程会 商等形 式对 企业 提供 业务 咨询指 导,并针对不同 的企 业诉 求分 别制 定 审批 服务 方案,实 施全 程帮扶、快 速审 批。9.3.4.2 优化办 理流 程,对可 容缺 受理事 项实 行“承诺 制”,由申 请人 出具 书面 承诺 书,压 缩办 理时限。9.3.4.3 对符合 审批 要求 的事 项应 及时受 理、及时 审批,确 保“每 日工 作清 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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