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I C S 9 1.0 4 0.0 1P 3 0DB44广 东 省 地 方 标 准D B 4 4/T 2 2 2 8 2 0 2 0智 慧 园 区 设 计、建 设 与 验 收 技 术 规 范T e c h n i c a l s p e c i f i c a t i o n f o r d e s i g n,c o n s t r u c t i o n a n d a c c e p t a n c e o f s m a r t p a r k s2 0 2 0-0 4-2 2 发 布 2 0 2 0-0 7-2 2 实 施广 东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发 布D B 4 4/T 2 2 2 8 2 0 2 0I目 次前 言.I I1 范 围.1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13 术 语 和 定 义.14 智 慧 园 区 设 计 要 求.34.1 目 标.34.2 信 息 基 础 设 施.34.3 智 能 感 知 系 统.44.4 信 息 传 输 网 络.44.5 支 撑 平 台.44.6 应 用 服 务 软 件.44.7 园 区 管 理 体 系.54.8 不 同 类 型 智 慧 园 区 设 计 要 求.55 智 慧 园 区 建 设 要 求.55.1 目 标.55.2 信 息 基 础 设 施.55.3 智 能 感 知 系 统.65.4 信 息 传 输 网 络.85.5 支 撑 平 台.85.6 应 用 服 务 软 件.96 智 慧 园 区 验 收 要 求.1 16.1 智 慧 园 区 验 收 内 容.1 16.2 智 慧 园 区 验 收 职 责.1 26.3 智 慧 园 区 审 核 监 控.1 26.4 智 慧 园 区 验 收 流 程.1 2附 录 A(资 料 性 附 录)智 慧 园 区 基 础 设 施 和 系 统 配 置 参 考.1 3附 录 B(资 料 性 附 录)智 慧 园 区 评 估 参 考.1 5D B 4 4/T 2 2 2 8 2 0 2 0I I前 言本 标 准 按 照 G B/T 1.1 2 0 0 9 给 出 的 规 则 起 草。本 标 准 由 广 州 市 智 慧 城 市 发 展 促 进 会 提 出。本 标 准 归 口 单 位:广 东 省 智 慧 城 市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本 标 准 起 草 单 位:广 州 市 智 慧 城 市 发 展 促 进 会、广 州 中 国 科 学 院 计 算 机 网 络 信 息 中 心、伟 志 股 份 公司、华 南 师 范 大 学、清 远 天 安 智 谷 有 限 公 司、华 南 师 大(清 远)科 技 创 新 研 究 院 有 限 公 司、广 东 省 地 质测 绘 院、广 东 省 惠 州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标 准 与 编 码 所、佛 山 市 顺 德 区 照 明 电 工 协 会。本 标 准 主 要 起 草 人:崔 成 江、赵 灵 智、张 一 杭、黄 丹 霞、陈 志 谋、赖 坤 洪、李 更 尔、温 志 凡、胡 文勇、宿 世 臣、张 晋、李 洁、谢 荣 安、胡 波。D B 4 4/T X X X X X 2 0 1 91智 慧 园 区 设 计、建 设 与 验 收 技 术 规 范1 范 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智 慧 园 区 的 设 计、建 设、验 收 要 求。本 标 准 适 用 于 不 同 功 能 定 位 的 智 慧 园 区 的 设 计、建 设、验 收 工 作。对 信 息 化 系 统 具 有 特 殊 要 求 的 园区 也 可 参 照 执 行。2 规 范 性 引 用 文 件下 列 文 件 对 于 本 文 件 的 应 用 是 必 不 可 少 的。凡 是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仅 所 注 日 期 的 版 本 适 用 于 本 文件。凡 是 不 注 日 期 的 引 用 文 件,其 最 新 版 本(包 括 所 有 的 修 改 单)适 用 于 本 文 件。G B 5 0 1 7 4 数 据 中 心 设 计 规 范G B 5 0 3 1 1 综 合 布 线 系 统 工 程 设 计 规 范G B 5 0 3 1 4 2 0 1 5 智 能 建 筑 设 计 标 准G B 5 0 3 4 8 安 全 防 范 工 程 技 术 规 范G B 5 0 3 7 3 通 信 管 道 与 通 道 工 程 设 计 规 范G B/T 5 0 3 7 4 通 信 管 道 工 程 施 工 及 验 收 规 范J G J 1 6 民 用 建 筑 电 气 设 计 规 范Y D/T 5 1 2 0 无 线 通 信 系 统 室 内 覆 盖 工 程 设 计 规 范Y D 5 1 9 1 电 信 基 础 设 施 共 建 共 享 工 程 技 术 暂 行 规 定D B 3 1/T 3 7 0.2 宽 带 接 入 工 程 系 列 标 准 第 2 部 分:无 线 局 域 网 工 程 施 工 及 验 收 测 试 规 范3 术 语 和 定 义下 列 术 语 和 定 义 适 用 于 本 文 件。3.1产 业 园 区 i n d u s t r i a l p a r k经 过 相 关 部 门 批 准,具 有 产 业 集 群 载 体 特 征 的 特 定 区 域。3.2智 慧 园 区 s m a r t p a r k通 过 物 联 网、云 计 算 等 新 一 代 信 息 技 术,实 现 园 区 基 础 设 施 优 化、运 营 管 理 精 细 化、功 能 服 务 信 息化 和 产 业 发 展 智 慧 化。3.3园 区 驻 地 网 p a r k p r e m i s e s n e t w o r k园 区 内 用 户 终 端 至 用 户 网 络 接 口 所 包 含 的 机 线 设 备,由 完 成 通 信 和 控 制 功 能 的 用 户 驻 地 布 线 系 统 组成,以 使 用 户 终 端 可 以 灵 活 方 便 地 进 入 接 入 网。园 区 用 户 终 端 至 园 区 运 营 商 网 络 接 口 之 间 所 包 含 的 管 道、D B 4 4/T 2 2 2 8 2 0 2 02线 缆 及 其 配 线 设 备 等 硬 件 设 施,由 信 息 接 入 管 道、用 户 机 房、室 外 管 线、室 内 桥 架 管 线 和 配 线 设 施 等 组成,以 使 用 户 终 端 可 以 灵 活 方 便 地 进 入 接 入 网。园 区 驻 地 网 线 缆 通 常 作 为 园 区 综 合 布 线 的 主 干 部 分。3.4多 网 合 路 无 线 覆 盖 系 统 m u l t i p l e n e t w o r k s w i r e l e s s c o v e r a g e s y s t e m使 所 有 运 营 商 各 种 形 式 的 网 络 信 号 在 园 区 内 进 行 覆 盖 传 输 的 通 信 信 号 系 统。3.5智 能 感 知 系 统 i n t e l l i s e n s e s y s t e m园 区 智 能 感 知 系 统 包 括 智 能 感 知 设 备、自 动 化 控 制 设 备 及 其 自 带 的 现 场 管 控 软 件,实 现 对 人、车、财、物 的 位 置、流 向、状 态、环 境、能 源 等 参 数 信 息 的 智 能 感 知、采 集、传 输 和 现 场 控 制 等,易 于 识 别、跟 踪、管 理 和 控 制。3.6支 撑 平 台 s u p p o r t p l a t f o r m对 基 础 设 施 层 进 行 统 一 认 证 管 理、统 一 权 限 管 理 等 操 作,对 基 础 应 用 与 服 务 层 进 行 流 程 的 定 制 化 管理,通 过 支 撑 平 台 的 记 录 和 控 制 机 制 实 现 应 用 平 台 的 数 据 共 享 和 业 务 协 同。同 时,通 过 信 息 交 换 服 务 实现 基 础 架 构 和 基 础 应 用 与 服 务 之 间 的 数 据 交 换。3.7环 境 监 控 管 理 e n v i r o n m e n t a l m o n i t o r i n g m a n a g e m e n t对 园 区 内 的 水 质、大 气、噪 声 等 环 境 进 行 综 合 管 理。3.8智 能 交 通 管 理 i n t e l l i g e n t t r a n s p o r t a t i o n m a n a g e m e n t将 先 进 的 信 息、通 讯 等 技 术 集 成 运 用 于 产 业 园 区 内 交 通 运 输 管 理 体 系,如 停 车 问 题,引 入 智 慧 停 车、立 体 停 车、停 车 指 引 等。3.9能 源 管 理 e n e r g y m a n a g e m e n t对 产 业 园 区 的 产 能、输 能 和 用 能 等 进 行 综 合 管 理 和 最 优 控 制,并 对 产 业 园 区 内 太 阳 能、风 能、电 池储 能 以 及 充 电 桩 等 分 布 式 能 源 组 成 微 网 系 统 的 统 一 协 调 和 管 理。3.1 0公 共 信 息 服 务 p u b l i c i n f o r m a t i o n s e r v i c e基 于 统 一 用 户、授 权 管 理 和 单 点 登 陆 技 术,为 企 业 及 其 员 工 等 提 供 多 样 化 的 访 问 形 式 和 综 合 性 的 服务 门 户。4 智 慧 园 区 设 计 要 求4.1 目 标智 慧 园 区 设 计 是 指 对 产 业 园 区 信 息 基 础 设 施、智 能 感 知 系 统、信 息 传 输 网 络、支 撑 平 台、应 用 服 务软 件、园 区 管 理 体 系 等 进 行 统 一 设 计。设 计 的 要 求 是:D B 4 4/T X X X X X 2 0 1 93a)规 范 信 息 化 系 统 要 素;b)指 导 开 展 信 息 化 设 计 工 作;c)生 成 设 计 文 件 和 设 计 概 算;d)配 合 园 区 整 体 设 计,规 划 配 套 信 息 化 设 施 和 相 关 服 务 体 系;e)应 坚 持 高 起 点 和 现 代 化 的 思 路,及 时 对 设 计 进 行 调 整 和 更 新。4.2 信 息 基 础 设 施4.2.1 园 区 驻 地 网园 区 驻 地 网 设 计 应 满 足 以 下 要 求:a)所 有 运 营 商 均 能 平 等 接 入;b)满 足 园 区 内 弱 电 系 统 的 管 控 需 求;c)具 有 足 够 容 量 以 满 足 园 区 通 信 和 数 据 备 份 需 求。4.2.2 园 区 移 动 通 信 和 无 线 局 域 网移 动 通 信 覆 盖 系 统 设 计 应 满 足 移 动 通 信 信 号 在 园 区 室 外、办 公 区 域 和 室 内 公 共 区 域 等 全 覆 盖;宜 采用 多 网 合 路 的 方 式 进 行 移 动 通 信 室 内 分 布 系 统 的 规 划、设 计。宜 根 据 用 户 需 求 和 从 提 高 园 区 服 务 品 质 要求 出 发,设 计 园 区 的 无 线 局 域 网 覆 盖 系 统;宜 进 行 5 G 网 络 的 部 署 与 建 设。4.2.3 通 信 机 房园 区 通 信 机 房 应 区 分 园 区 不 同 的 功 能 区 域,并 结 合 智 慧 城 市 构 建 设 计,进 行 通 信 机 房 布 局 设 计;应能 满 足 用 户 接 入、汇 聚 和 转 接 服 务 的 需 求;应 满 足 各 运 营 商 对 设 备 安 装 和 维 护 的 要 求,适 当 预 留 通 信 机房 面 积。4.2.4 园 区 信 息 化 管 理 中 心园 区 信 息 化 管 理 中 心 应 集 中 园 区 通 信 管 理、信 息 化 应 用、信 息 化 服 务 和 安 全 管 理 等 功 能,其 设 计 内容 应 包 括:a)在 总 体 设 计 阶 段,确 定 园 区 的 通 信、数 据 管 理、安 防 等 各 类 机 房、信 息 化 服 务 和 运 维 管 理 的 办公 区 域、园 区 信 息 化 培 训、会 展 及 远 程 会 议 中 心 等 其 他 服 务 设 施 的 规 模、功 能 和 性 能;b)依 据 园 区 的 产 业 特 点 和 规 模,确 定 信 息 化 管 理 中 心 各 功 能 区 域 的 布 局;c)依 据 集 约 化 的 原 则,除 办 公 区 域 和 其 他 服 务 设 施 以 外,应 采 取 集 中 布 设,以 便 于 管 网 的 合 理 布局;d)园 区 宜 依 据 区 域 内 的 产 业 特 点 和 规 模,构 建 园 区 数 据 机 房,提 供 主 机 托 管、整 机 租 赁、虚 拟 主机、网 络 存 储、软 件 租 用、云 存 储、云 应 用、云 定 制 等 I T 云 服 务,应 满 足 园 区 数 据 和 视 频 存储 的 要 求,为 园 区 综 合 信 息 管 理 和 园 区 信 息 化 服 务 提 供 支 撑 环 境;e)园 区 应 根 据 区 域 内 的 产 业 特 点 和 规 模,构 建 安 防 控 制 机 房,用 于 园 区 安 防、弱 电 以 及 消 防 的 集中 监 控。对 于 分 期 建 设 的 大 型 园 区,应 对 园 区 集 中 管 理 的 安 防 控 制 机 房、以 及 各 分 区 管 理 的 安防 控 制 机 房 进 行 设 计。安 防 控 制 机 房 应 位 于 建 筑 物 的 底 层。4.3 智 能 感 知 系 统园 区 应 根 据 智 能 应 用 的 需 求,结 合 智 慧 园 区 和 智 慧 城 市 构 建 设 计,应 用 物 联 网 等 新 技 术,设 计 智 能感 知 系 统。宜 按 照 支 撑 平 台 的 接 口 标 准,预 留 与 支 撑 平 台 的 接 口。园 区 智 能 感 知 系 统 规 范 内 容 宜 包 括:a)环 境 监 控 系 统;b)智 能 交 通 系 统;D B 4 4/T 2 2 2 8 2 0 2 04c)智 能 会 展 系 统;d)智 能 抄 表 系 统;e)智 能 能 源 管 理 系 统;f)智 能 出 入 系 统;g)楼 宇 自 控 系 统;h)信 息 发 布 系 统;i)会 议 系 统;j)有 线 及 卫 星 电 视 系 统;k)紧 急 广 播 系 统;l)安 防 控 制 系 统;m)消 防 系 统;n)管 廊 监 控 系 统;o)生 活/生 产 配 套/公 共 服 务 系 统 等。4.4 信 息 传 输 网 络信 息 传 输 网 络 包 括 支 撑 智 慧 园 区 公 共 服 务 系 统 的 信 息 网 络 和 各 种 智 能 感 知 系 统 的 传 输 网 络。智 慧 园区 应 围 绕 产 业 园 区 公 共 服 务、物 联 网 配 套 以 及 相 关 智 慧 应 用 的 需 求,尤 其 是 以 高 清 视 频 和 以 物 联 网 为 主的 智 能 感 知 系 统 信 息 采 集 与 传 输 需 求,按 照 集 约 化 原 则,设 计 信 息 传 输 网 络 应 满 足 各 种 智 能 感 知 系 统 和产 业 园 区 公 共 服 务 系 统 的 信 息(数 据 和 视 频)传 输、交 换、管 理、控 制 等 数 据 通 信 要 求 的 基 础 传 输 网 络,宜 进 行 5 G 网 络 的 部 署 与 建 设。智 慧 园 区 应 综 合 考 虑 管 理 网 络 时 延、带 宽、稳 定 性、安 全 性、易 维 护 和 可 扩 展 等 需 求,对 信 息 传 输网 络 进 行 统 一 设 计。4.5 支 撑 平 台支 撑 平 台 宜 采 用 云 计 算、物 联 网、大 数 据、人 工 智 能 等 共 性 关 键 技 术 平 台,保 障 系 统 与 系 统 间 的 交互 性 与 开 放 性,达 到 跨 操 作 系 统 平 台、数 据 库 平 台 以 及 软 件 平 台 的 三 跨 能 力,宜 搭 建 云 服 务 平 台 及 5 G平 台。支 撑 平 台 应 按 照 统 一 接 口 标 准、用 户 界 面、应 用 系 统、业 务 流 程、数 据 等 多 层 次 实 现 集 成。其 功 能模 块 应 包 括:a)应 用 门 户 集 成:统 一 用 户 权 限 管 理、统 一 信 息 发 布、统 一 搜 索 引 擎 等;b)应 用 服 务 集 成:统 一 消 息 服 务、统 一 日 志 服 务 等;c)业 务 流 程 集 成:统 一 工 作 流 引 擎 等;d)信 息 资 源 集 成:内 部 数 据 传 输 和 交 换 服 务、统 一 数 据 存 储 等;e)外 部 接 口:统 一 开 发 接 口 等;f)安 全 保 护:统 一 安 全 服 务。4.6 应 用 服 务 软 件智 慧 园 区 应 根 据 自 身 业 务 和 管 理 需 求,按 照 产 业 园 区 应 用 服 务 软 件 逻 辑 参 考 模 型,规 定 智 慧 园 区 应用 服 务 软 件。宜 按 照 支 撑 平 台 的 接 口 标 准,预 留 与 支 撑 平 台 的 接 口。智 慧 园 区 应 用 服 务 软 件 应 包 括:a)环 境 监 控 管 理;b)智 能 交 通 管 理;c)智 能 能 源 管 理;D B 4 4/T X X X X X 2 0 1 95d)公 共 信 息 服 务;e)设 计 建 设 管 理;f)电 子 商 务 服 务;g)电 子 物 流 服 务;h)电 子 政 务 服 务;i)园 区 管 理 平 台:1)招 商 管 理;2)综 合 物 业 管 理;3)办 公 自 动 化 管 理;4)智 能 服 务 管 理;5)应 急 事 件 管 理;6)地 理 信 息 管 理;j)其 他 业 务 功 能 所 需 的 应 用 服 务 软 件 等。4.7 园 区 管 理 体 系4.7.1 园 区 管 理 制 度:定 期 和 不 定 期 的 检 查,促 进 各 项 制 度 规 范 在 数 据 中 心 的 贯 彻 落 实。4.7.2 管 理 技 术 服 务 平 台:由 管 理 事 件 响 应 中 心、管 理 系 统、管 理 知 识 库 和 管 理 辅 助 分 析 系 统 构 成。4.7.3 园 区 管 理 流 程:使 管 理 工 作 流 程 化,职 责 角 色 更 加 清 晰,从 而 使 解 决 问 题 的 速 度 和 质 量 得 到 有效 提 高,实 现 知 识 积 累 和 知 识 管 理,并 可 以 帮 助 管 理 部 门 进 行 持 续 的 服 务 改 进。园 区 管 理 流 程 包 含 的 环节 有:a)事 件 管 理;b)问 题 管 理;c)变 更 管 理;d)配 置 管 理。4.7.4 管 理 知 识 库 系 统:管 理 知 识 经 验 的 总 结、维 护 和 共 享 是 提 高 园 区 管 理 技 能 水 平、增 强 产 业 园 区综 合 实 力 的 重 要 途 径。4.8 不 同 类 型 智 慧 园 区 设 计 要 求不 同 类 型 智 慧 园 区 设 计 要 求 见 附 录 A,其 他 相 关 园 区 参 考 执 行。5 智 慧 园 区 建 设 要 求5.1 目 标5.1.1 规 范 智 慧 园 区 建 设 要 素,为 其 建 设 提 供 指 导。5.1.2 规 范 智 慧 园 区 建 设 过 程,为 其 建 设 管 理 提 供 依 据。5.2 信 息 基 础 设 施5.2.1 驻 地 网 管 道驻 地 网 的 管 道 应 符 合 G B 5 0 3 7 3 和 G B/T 5 0 3 7 4 的 规 定。应 保 证 通 讯 安 全、方 便 接 入,并 保 留 一 定 余 量。保 税 物 流 仓 储 型 为 主 的 园 区 信 息 化 建 设 应 增 加 电 子 数 据 交 换(E D I)专 用 网 的 接 入 和 建 设。5.2.2 驻 地 网 线 缆D B 4 4/T 2 2 2 8 2 0 2 06驻 地 网 线 缆 建 设 应 符 合 G B 5 0 3 1 1 的 规 定。应 符 合 主 干 网 的 接 入 要 求 和 终 端 用 户 的 容 量 扩 展 要 求;主干 部 分 的 线 路 介 质 和 设 备 接 口 应 符 合 运 营 商 公 共 通 信 网 络 接 入 的 技 术 要 求;应 为 园 区 的 配 套 设 施(超 市、餐 厅、宿 舍 等)预 留 数 据 端 口。5.2.3 驻 地 网 桥 架驻 地 网 桥 架 管 路 系 统 建 设 应 依 附 在 建 筑 物、构 筑 物 上;不 宜 敷 设 在 腐 蚀 性 气 体 管 道 和 热 力 管 道 上 方及 腐 蚀 性 液 体 管 道 下 方;桥 架 的 总 平 面 布 置 应 做 到 距 离 最 短,满 足 施 工 方 便、电 缆 敷 设 和 安 全 的 要 求。5.2.4 移 动 通 信 网园 区 应 配 合 电 信 运 营 商 建 设 和 优 化 移 动 通 信 网 络。其 建 设 应 符 合 Y D/T 5 1 2 0、Y D 5 1 9 1 的 规 定。5.2.5 无 线 局 域 网无 线 局 域 网 建 设 应 符 合 D B 3 1/T 3 7 0.2 的 规 定。应 基 于 同 一 个 无 线 网 络,采 用 多 服 务 集 标 识(S S I D)方 案,为 各 运 营 商 分 配 独 立 的 服 务 集 标 识(S S I D),并 预 留 园 区 管 理 所 需 的 服 务 集 标 识;应 通 过 V L A N 划 分接 入 到 不 同 运 营 商 的 宽 带 网 络。5.2.6 机 房 及 设 备 间通 信 机 房、园 区 数 据 机 房、安 防 控 制 机 房(园 区 集 中 监 控 机 房 和 区 域 弱 电 管 理 机 房)、区 域 内 有 线电 视 前 端 设 备 机 房 等 的 建 设,机 房 系 统 建 设 应 符 合 G B 5 0 1 7 4 的 规 定,楼 层 设 备 间 布 局 应 满 足 机 柜 数 量 和维 护 需 要,并 预 留 可 扩 展 的 面 积。5.3 智 能 感 知 系 统5.3.1 环 境 监 控 系 统5.3.1.1 应 在 产 业 园 区 内 的 各 监 测 点 安 置 水 质 污 染 监 测 仪、大 气 污 染 监 测 仪、噪 声 污 染 监 测 仪 及 传 输终 端 设 备 等 智 能 设 备。5.3.1.2 宜 部 署 园 区 环 境 感 知 设 备,实 现 对 降 尘、P M 1 0(可 吸 入 颗 粒 物)、噪 声 等 项 目 的 实 时 监 测,提 高 对 园 区 污 染 的 管 理 能 力。5.3.2 智 能 交 通 系 统5.3.2.1 通 过 在 产 业 园 区 内 的 道 路 上 布 置 感 应 线 圈 检 测 器、超 声 波 检 测 器、雷 达 检 测 器、光 电 检 测 器、红 线 检 测 器、摄 像 机(视 频 监 控)等,实 现 对 车 辆 的 自 动 检 测、智 能 监 控 与 调 度。5.3.2.2 宜 在 产 业 园 区 内 停 车 场 布 置 自 动 识 别 系 统,实 现 车 辆 信 息 采 集、停 车 管 理、导 引 等 服 务。5.3.3 智 能 能 源 管 理 系 统5.3.3.1 能 源 监 控 系 统 建 设 应 符 合 以 下 要 求:a)应 对 产 业 园 区 内 重 点 能 耗 设 备 布 置 智 能 传 感 设 备,通 过 智 能 化 的 仪 表 对 用 电、供 暖、供 冷 用 水、燃 气 等 能 源 使 用 情 况 的 信 息 进 行 采 集 和 监 控;b)应 对 产 业 园 区 内 重 点 能 耗 设 备 布 置 节 能 控 制 设 备,综 合 采 用 绿 色、低 碳、安 全、智 能 化 的 能 源技 术,通 过 楼 宇 自 控(B A)系 统 或 者 能 源 管 理 平 台 等 进 行 统 一 的 能 耗 管 理 和 优 化。5.3.3.2 智 能 微 电 网 建 设 宜 根 据 产 业 园 区 内 电 网 规 划 与 太 阳 能、风 能 等 新 能 源 部 署,布 置 新 能 源 发 配电 系 统 的 分 布 式 电 源、储 能 装 置、能 量 转 换 装 置、相 关 负 荷 和 监 控、保 护 装 置 等 设 施,利 用 可 再 生 绿 色清 洁 能 源 形 成 分 布 式 供 电,提 高 供 电 的 可 靠 性 和 能 源 利 用 效 率,降 低 二 氧 化 碳 排 放 量。D B 4 4/T X X X X X 2 0 1 975.3.4 智 能 会 展 系 统智 能 会 展 系 统 建 设 宜 在 会 展 中 心 参 展 摊 位 布 置 自 动 识 别 和 智 能 终 端,实 现 快 速 信 息 采 集 与 验 证,拓展 展 品 信 息 推 送 渠 道。5.3.5 智 能 抄 表 系 统智 能 抄 表 系 统 建 设 宜 在 园 区 入 驻 企 业 安 置 具 有 远 程 抄 表 功 能 的 电 能 表、水 表、燃 气 表 等。5.3.6 安 防 控 制 系 统安 防 控 制 系 统 应 符 合 G B 5 0 3 4 8 的 规 定,系 统 建 设 应 符 合 以 下 要 求:a)应 在 园 区 的 公 共 区 域 配 置 视 频 监 控 系 统;b)应 在 园 区、建 筑 物 等 出 入 口 配 置 出 入 口 控 制 系 统,利 用 自 定 义 符 识 别 或/和 模 式 识 别 技 术 对 出入 口 目 标 进 行 识 别 并 控 制 出 入 口 执 行 机 构 启 闭 的 电 子 系 统 或 网 络;c)园 区 周 界 应 设 置 入 侵 探 测 报 警 系 统,应 利 用 传 感 器 技 术 和 电 子 信 息 技 术 探 测 并 指 示 非 法 进 入 或试 图 非 法 进 入 设 防 区 域 的 行 为、处 理 报 警 信 息、发 出 报 警 信 息 的 电 子 系 统 或 网 络;d)应 综 合 采 用 联 动 控 制 技 术,形 成 视 频 监 控、防 盗 报 警、周 界 报 警、电 子 巡 更、电 子 门 禁 等 安 防子 系 统 之 间 的 联 动;并 与 其 他 系 统(信 息 发 布、广 播、电 视 等 系 统)构 成 应 急 联 动;e)应 配 备 对 保 安 巡 查 人 员 的 巡 查 路 线、方 式 及 过 程 进 行 管 理 和 控 制 的 电 子 系 统;f)应 将 无 人 机、无 人 车 纳 入 安 防 控 制 系 统 的 管 控,工 作 前 需 进 行 登 记 备 案,敏 感 区 域 要 禁 飞、禁行。5.3.7 智 能 出 入 系 统5.3.7.1 园 区 应 根 据 管 理 需 要,在 其 办 公 区 域、重 要 功 能 场 所 的 出 入 口 以 及 指 定 的 消 费 场 所 等,布 置用 于 电 子 门 禁 管 理、车 辆 出 入 管 理、智 能 消 费 管 理、智 能 电 梯 控 制、访 客 管 理 的 智 能 设 备。5.3.7.2 智 能 应 采 用 具 有 我 国 自 主 密 码 算 法 的 安 全 芯 片,具 有 防 伪 造、防 篡 改、可 审 计、可 追 溯 的 特性。5.3.7.3 应 建 立 专 门 的 智 能 数 据 传 输 通 道,避 免 在 公 共 网 络 上 进 行 未 经 加 密 的 数 据 传 输。5.3.7.4 应 能 与 园 区 安 防 系 统 联 动,以 实 现 对 于 园 区 内 不 同 人 员 及 其 活 动 区 域 的 必 要 限 制。5.3.8 楼 宇 自 控 系 统楼 宇 自 控 系 统 应 符 合 G B 5 0 3 1 4 的 规 定,系 统 建 设 应 符 合 以 下 要 求:a)应 统 一 各 机 电 子 系 统 之 间 的 通 信 协 议 及 接 口;b)应 根 据 园 区 不 同 的 建 设 规 模,实 现 对 区 域 内 各 建 筑 物 的 机 电 设 备 运 行 状 况 的 监 控 管 理。5.3.9 信 息 发 布 系 统信 息 发 布 系 统 建 设 应 符 合 G B 5 0 3 1 4 的 规 定,应 在 园 区 主 出 入 口 等 配 置 信 息 发 布 的 显 示 屏,在 主 要 建筑 物 内 设 置 触 摸 屏,进 行 信 息 导 引 多 媒 体 查 询。应 既 可 实 现 所 有 终 端 播 放 内 容 的 统 一,也 可 通 过 单 点 管理 实 现 各 信 息 发 布 点 的 信 息 的 单 独 性。5.3.1 0 会 议 系 统会 议 系 统 建 设 应 符 合 G B 5 0 3 1 4 2 0 1 5 第 4.4.1 2 的 规 定。应 按 使 用 和 管 理 等 需 求 对 会 议 场 所 进 行 分类,并 按 照 不 同 会 议 场 所 类 别 组 合 配 置 相 应 的 功 能。5.3.1 1 有 线 电 视 及 卫 星 电 视 系 统D B 4 4/T 2 2 2 8 2 0 2 08有 线 电 视 及 卫 星 电 视 系 统 建 设,应 符 合 G B 5 0 3 1 4 2 0 1 5 第 4.4.1 0 的 规 定。应 根 据 建 筑 使 用 功 能 的 需要,配 置 卫 星 广 播 电 视 接 收 及 传 输 系 统,其 接 收 天 线、室 外 单 元 安 装 设 备 控 件 和 天 线 基 座 基 础、室 外 馈线 引 入 的 管 线 等 应 设 置 在 满 足 接 收 要 求 的 部 位。5.3.1 2 紧 急 广 播 系 统紧 急 广 播 系 统 应 符 合 G B 5 0 3 1 4 的 规 定,其 中 消 防 应 急 广 播 系 统 设 计 应 符 合 J G J 1 6 的 规 定;应 在 产 业园 区 公 共 区 域 和 智 能 建 筑 中 布 设 扬 声 器,并 与 消 防 报 警 系 统 实 现 联 动 运 行。5.4 信 息 传 输 网 络园 区 信 息 传 输 网 络 应 根 据 区 域 内 的 业 务 信 息 流 量、服 务 质 量 等 要 求,配 置 相 应 的 网 络 交 换 设 备、服务 器 和 信 息 端 口;管 理 网 络 可 按 不 同 业 务 划 分 为 不 同 的 子 网,并 配 置 相 应 的 信 息 安 全 保 障 设 备 和 网 络 管理 系 统;宜 进 行 5 G 网 络 的 部 署 与 建 设。5.5 支 撑 平 台5.5.1 应 用 门 户 集 成5.5.1.1 应 用 门 户 集 成 应 提 供 对 多 种 客 户 端 设 备 的 支 持;应 提 供 与 底 层 认 证 服 务、授 权 服 务、加 密 服务、签 名 服 务 等 的 调 用;应 提 供 对 于 应 用 服 务、业 务 流 程、信 息 资 源 的 整 合,以 及 对 于 服 务 元 数 据、流程 元 数 据、信 息 元 数 据 的 搜 索 功 能。5.5.1.2 应 实 现 园 区 内 各 信 息 系 统 的 统 一 门 户 管 理。5.5.1.3 应 实 现 园 区 内 部 系 统 门 户、对 外 信 息 系 统 的 统 一 门 户 管 理。5.5.2 应 用 服 务 集 成5.5.2.1 应 用 服 务 集 成 应 能 按 需 要 提 供 不 同 程 度 的 应 用 功 能 的 封 装,以 适 应 不 同 规 模、不 同 耦 合 程 度、不 同 效 率 要 求 的 应 用 集 成 需 要。5.5.2.2 应 根 据 园 区 自 动 化 控 制 需 要,采 用 统 一 格 式 接 口 描 述 构 件,实 现 园 区 内 安 防 控 制 系 统、智 能管 理 系 统、楼 宇 自 控 系 统、会 议 系 统、信 息 发 布 系 统、有 线 及 卫 星 电 视 系 统、应 急 广 播 系 统 等 智 能 感 知系 统 的 应 用 集 成。5.5.2.3 应 根 据 园 区 运 营 管 理 的 需 要,采 用 总 线 的 基 础 架 构,实 现 智 能 抄 表 系 统、能 源 管 理 系 统、环境 监 控 系 统、智 能 交 通 系 统 等 智 能 感 知 系 统 与 产 业 园 区 管 理 系 统 的 信 息 交 互。5.5.2.4 应 满 足 园 区 应 用 服 务 的 功 能 封 装,满 足 不 同 园 区 信 息 化 服 务 的 需 要。5.5.2.5 建 设 完 备 的 智 能 化 基 础 设 施,满 足 智 慧 园 区 硬 件 发 展 需 要,为 后 期 园 区 预 留 硬 件 储 备。5.5.3 业 务 流 程 集 成业 务 流 程 集 成 应 提 供 动 态 监 控 和 可 视 化 与 互 动 功 能;应 可 实 现 常 规 业 务 流 程 的 定 制 要 求,并 能 提 供相 关 的 工 具 组 件,支 撑 常 规 流 程 的 设 计、调 试、部 署、变 更 等 功 能。5.5.4 信 息 资 源 集 成5.5.4.1 信 息 资 源 集 成 应 支 持 多 类 型 的 数 据 源 转 换 与 连 接,包 括 关 系 数 据 库 等 结 构 化 数 据 以 及 可 扩 展标 记 语 言(X M L)文 件 等 非 结 构 化 的 数 据,在 这 些 数 据 源 的 基 础 上 建 立 统 一 的 数 据 视 图,提 供 对 信 息 资 源的 透 明 访 问;以 及 数 据 共 享、数 据 复 制 与 数 据 迁 移。5.5.4.2 应 根 据 产 业 园 区 和 园 区 的 管 理 和 业 务 发 展 需 求,构 建 建 筑 能 耗 数 据 库、交 通 信 息 数 据 库、会展 数 据 库、环 境 信 息 数 据 库、公 众 服 务 类 数 据 库、规 划 管 理 类 数 据 库、基 础 地 理 信 息 类 数 据 库、商 务 数据 库、政 务 管 理 类 数 据 库 等。D B 4 4/T X X X X X 2 0 1 995.5.5 外 部 接 口5.5.5.1 外 部 接 口 系 统 应 提 供 各 个 层 次 面 向 外 部 的 标 准 化 交 互 接 口,即 通 过 使 用 标 准 化 的 技 术 描 述,提 供 应 用 需 求 与 服 务 进 行 交 互 的 所 有 细 节,包 括 消 息 传 递 的 格 式、传 输 协 议 和 位 置 等。外 部 接 口 应 实 现技 术 中 立。5.5.5.2 应 根 据 产 业 园 区 业 务、行 政 管 理 等 需 求,提 供 给 相 关 政 府、银 行、供 应 商 等 外 部 系 统 交 互 接口。5.5.6 安 全 保 护5.5.6.1 应 建 立 完 整 的 安 全 架 构,其 中 包 括 物 理 安 全、网 络 安 全、数 据 安 全、应 用 安 全 等 各 个 方 面 的安 全 要 求。5.5.6.2 应 提 供 统 一 监 管 服 务 管 理,基 于 应 用 日 志 和 系 统 日 志 等 提 供 应 用 安 全 服 务。5.5.6.3 应 提 供 统 一 安 全 机 制 管 理,可 以 支 持 C A、数 字 签 名、电 子 印 章 等 多 种 安 全 措 施,并 可 以 与 统一 身 份 认 证 相 结 合。5.6 应 用 服 务 软 件5.6.1 环 境 监 控 管 理环 境 监 控 管 理 主 要 功 能 宜 包 括:a)环 境 监 控 规 划;b)环 境 信 息 发 布;c)环 境 告 警 管 理;d)环 境 信 息 分 析。5.6.2 智 能 交 通 管 理智 能 交 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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