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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240 M 84 DB35 福建省地方标准 DB35/T 19392020 智能信包箱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intelligent mail&parcel locker 2020-09-29发布 2020-12-29实施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35/T 19392020 I 目 次 前言.I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2 4 布局、代码和结构.3 4.1 布局.3 4.2 代码.3 4.3 结构.3 5 硬件要求.5 5.1 规格尺寸.5 5.2 外观和质量.5 5.3 材料.6 5.4 表面涂层.6 5.5 装配质量.6 5.6 门和锁.6 5.7 使用寿命.7 6 适应性.7 6.1 环境适应性.7 6.2 电源适应性.7 7 系统要求.7 7.1 概述.7 7.2 业务功能.7 7.3 后台管理.10 7.4 数据对接.10 7.5 通信协议.11 8 安全要求.11 8.1 邮件和快件安全.11 8.2 信息安全.11 8.3 设备安全.11 9 试验方法.11 9.1 箱体检验.11 9.2 规格尺寸检验.11 9.3 外观及各焊接处检验.11 9.4 材料检验.11 DB35/T 19392020 II 9.5 表面涂层检验.12 9.6 门和锁检验.12 9.7 适应性检验.12 9.8 系统要求检验.12 9.9 安全要求检验.13 10 检验规则.13 10.1 出厂检验.13 10.2 型式检验.14 11 标志.14 12 包装.15 13 运输.15 14 贮存.15 15 安装和验收.15 16 箱体回收.15 附录 A(资料性附录)智能信包箱的外形示例.16 参考文献.17 DB35/T 19392020 I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福建省邮政管理局提出。本标准由福建省电子商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FJ/TC 18)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福建省邮政管理局、福建省快递行业协会、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福建新和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福建腾云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福州鸿强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文胜、孙超、林祎闽、郑焕、廖锐峰、舒慎林、吴建洋、林勇森、真毅川、林章松、沈美华、陈世如、宋林华。DB35/T 19392020 1 智能信包箱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智能信包箱的布局、代码和结构,硬件要求,适应性,系统要求,安全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安装和验收,箱体回收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设立在住宅或者住宅区的智能信包箱的生产、检验和使用,其他场所的智能信包箱可参照使用。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423.1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A:低温 GB/T 2423.2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B:高温 GB/T 2423.32016 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Cab:恒定湿热试验 GB/T 25182019 连续热镀锌和锌合金镀层钢板及钢带 GB/T 2828.12012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28292002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GB/T 32802015 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 GB/T 42082017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 4943.12011 信息技术设备 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68072001 钢铁工件涂装前磷化处理技术条件 GB/T 92861998 色漆和清漆 漆膜的划格试验 GB/T 101112008 随机数的产生及其在产品质量抽样检验中的应用程序 GB/T 10357.52011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第5部分:柜类强度和耐久性 GB/T 107572011 邮政业术语 GB/T 113442008 无损检测 接触式超声脉冲回波法测厚方法 GB/T 132372013 优质碳素结构钢冷轧钢板和钢带 GB/T 13452.22008 色漆和清漆 漆膜厚度的测定 GB 215562008 锁具安全通用技术条件 GB/T 242952009 住宅信报箱 GB/T 27917.12011 快递服务 第1部分:基本术语 YZ/T 01332013 智能快件箱 YZ/T 01522016 邮政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YZ/T 01702019 邮政业视频监控系统接入技术规范 DB35/T 19392020 2 3 术语和定义 GB/T 107572011、GB/T 27917.12011、YZ/T 0133201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智能信包箱 intelligent mail&parcel locker 利用信息技术进行管理与控制,通过密码、射频、条码扫描、人体生物特征等智能识别方式获得开箱许可,格口门能自动开启,供投递员投递和用户接收邮件、快件的共用设施设备。3.2 投递员 courier&postman 使用寄递专用工具、设备和应用软件系统,按照寄递属性要求,从事邮件、快件收寄、分拣、封发、投递等工作的人员。注:改写GB/T 27917.12011,定义2.4。3.3 邮件 mail 通过邮政企业寄递的信件、包裹、汇款通知、报刊和其他印刷品等的统称。GB/T 107572011,定义5.1.1 3.4 快件 express item 由快递企业依法递送的信件、包裹、印刷品等的统称。GB/T 107572011,定义5.2.1 3.5 格口 box 智能信包箱内存放邮件、快件的独立最小单元。注:改写YZ/T 01332013,定义3.2。3.6 信报格口 self mail-express box 用于邮递员投递除包裹外的邮件的格口。3.7 包裹格口 package box 用于投递员投递包裹的格口。3.8 退信格口 return box 用于用户投递错误或者不愿接收的信件的开口式格口。3.9 格口门 box door 具有独立智能系统控制开闭锁,开启后能打开智能信包箱单个格口的门。3.10 开口式格口门 ringent pigeonhole door 有一敞开的投递口,适用于退信格口的格口门。DB35/T 19392020 3 3.11 格口箱 box-group 由一列或多列格口组成的一组或多组箱体。注:改写YZ/T 01332013,定义3.3。3.12 控制系统 control system 安装在智能信包箱控制主机内部,用于控制信号输入输出、数据处理,实现智能信包箱使用与管理功能的应用系统。3.13 后台系统 background management system 部署在智能信包箱控制主机外部的服务器端或云端,与控制主机内的控制系统联网交互,实现对控制系统的远程服务及管理功能的系统。4 布局、代码和结构 4.1 布局 4.1.1 住宅或者住宅区应在适合邮件、快件投递的场所集中设置智能信包箱群。4.1.2 智能信包箱设置在室外空间的,还应具备遮雨、遮阳和夜间照明等条件。4.1.3 智能信包箱服务半径不应大于 300 m。4.2 代码 智能信包箱的代码应包括生产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生产年份代码、产品序列编号三部分,是全省唯一标识智能信包箱的编码。代码结构如图1所示。XXXXXXXXXXXXXXXXXX XXXX XXXXXX 产品序列编号(6位数字000001-999999)生产年份代码(4位数字0000-9999)生产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位数字或英文字母)图1 智能信包箱代码 4.3 结构 4.3.1 组成 智能信包箱应包括箱体、控制柜、信息系统。具体组成如图2所示。DB35/T 19392020 4 图2 智能信包箱组成图 4.3.2 箱体 4.3.2.1 箱体由框架、顶板、底板、侧板、后板、格口门、分隔隔板组成,主要分为格口箱和整体框架。智能信包箱的外形示例参见附录 A。4.3.2.2 格口箱应灵活堆叠,并设置大、中、小、超小格口规格组合,设置比例应满足实际需要。4.3.2.3 格口箱在设计时,箱体内应预留独立空间作为设备的应急检修空间,便于检修和更换零部件。4.3.3 控制柜 控制柜是智能信包箱中安装操控主机、显示屏、扫描器、读卡器等人机交互模块以及控制系统的箱体。一个控制柜能控制多个格口组,可动态扩展格口箱,格口组支持与控制柜物理位置部署分离,控制柜与格口组之间可支持无线通讯。4.3.4 信息系统 4.3.4.1 信息系统由控制系统与后台系统两部分组成。4.3.4.2 控制系统应实现用户界面交互、硬件控制、视频监控及与管理平台的内部通信等功能。4.3.4.3 后台系统主要由管理平台、外部系统接口两部分组成。管理平台应实现与其他相关第三方系统的信息交互功能。箱体 控制柜 控制系统 后台系统 信息系统 互联网 邮政、快递企业系统 邮政业监管信息系统 第三方系统 DB35/T 19392020 5 5 硬件要求 5.1 规格尺寸 5.1.1 设置在住宅或者住宅区的智能信包箱的格口总数应大于等于总户数,其他场所的智能信包箱格口数量应满足邮件、快件投递的需要。5.1.2 格口箱最上层格口门的上边沿与地面的距离应小于 1 800 mm,底部与地面的距离不应大于 1 600 mm;最下层格口底部与地面的距离宜大于 300 mm。显示屏顶部与地面的距离宜在 1 300 mm1 400 mm 区间。5.1.3 格口箱应安装底座,底座高度应大于 200 mm。5.1.4 格口内空间尺寸应符合表 1 的规定。尺寸示意图如图 3 所示。表1 格口内空间尺寸 单位为毫米 规格 B(宽)D(深)H(高)超小型格口 200300 400600 6080 小型格口 300450 400600 80110 中型格口 300450 400600 110250 大型格口 300450 400600 250400 注:超小型格口通常适用于信件、汇款通知、报刊和其他印刷品等邮件的投递。图3 格口内空间尺寸示意图 5.1.5 智能信包箱应设置退信格口。退信格口应为开口式格口门。开口式格口投递口高宜为 10 mm20 mm,宽度宜为150 mm180 mm。5.1.6 格口箱和控制柜箱体框架厚度和门框间隙尺寸应符合表 2的规定。表2 格口箱和控制柜箱体框架厚度和门框间隙尺寸 单位为毫米 箱体框架厚度 门框间隙 20 2.0 5.2 外观和质量 5.2.1 格口箱内外各处应平整光滑,无开裂、无肉眼可见划痕、毛刺和明显变形。5.2.2 格口门应标有醒目、整齐的格口门编号,用于引导用户定位。编号应有规律。5.2.3 格口箱顶板应为封闭式防水结构,并达到 GB/T 42082017中 IPX1 防水等级,确保顶部积水排除系统有效。B H D DB35/T 19392020 6 5.2.4 智能信包箱单一格口损坏,应不影响整体使用。5.2.5 智能信包箱应标识客户服务电话。5.3 材料 5.3.1 智能信包箱箱体材料应为不锈钢板、镀锌钢板、冷轧钢板等,选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的环保要求。智能信包箱箱体及配件可为同种材料或二种及以上的不同材料组合而成。材料厚度指标要求应符合表 3 的规定。表3 智能信包箱厚度指标 零部件名称 材料 厚度 mm 材料标准编号 不锈钢板 1.0 GB/T 32802015 镀锌钢板 1.2 GB/T 25182019 框架 冷轧钢板 1.2 GB/T 132372013 不锈钢板 1.0 GB/T 32802015 镀锌钢板 1.2 GB/T 25182019 门板 冷轧钢板 1.2 GB/T 132372013 不锈钢板 0.8 GB/T 32802015 镀锌钢板 1.0 GB/T 25182019 隔板 冷轧钢板 1.0 GB/T 132372013 5.3.2 智能信包箱箱体材料应具有良好的防水性、阻燃性和耐腐蚀性。底座抗弯曲度应大于 3.92 kPa,其余部分抗弯曲强度应大于 1.96 kPa。5.4 表面涂层 5.4.1 不锈钢板 表面应平整,色泽均匀,无明显焊接痕迹。5.4.2 镀锌钢板和冷轧钢板 5.4.2.1 表面涂层厚度应大于 0.2 mm,涂层应色泽均匀,不应有露底、流挂、起泡、皱纹等缺陷。5.4.2.2 材料应进行磷化处理,并应符合 GB/T 68072001 中4.4 磷化处理的规定。5.4.2.3 涂层应具有耐腐蚀性,并应符合 GB/T 68072001 中4.9 涂膜耐蚀性的规定。5.4.2.4 涂层从底层脱离的抗性应符合 GB/T 92861998表 1 中试验结果分级的 2 级以上的规定。5.5 装配质量 智能信包箱装配质量应符合GB/T 242952009中6.5的规定。5.6 门和锁 5.6.1 格口门和锁开闭应灵活,无卡碰、刮擦、滞停现象,各轴孔和机构应配合良好。5.6.2 格口门应安装在箱体正面,格口门的开启方向宜一致,门间隙应均匀。5.6.3 智能信包箱任一格口的无故障工作开门次数不应小于 20 000 次。5.6.4 锁闭的格口门在受到不大于 500 N拉力时,不应有开启或损坏现象。DB35/T 19392020 7 5.6.5 智能信包箱锁具应满足 GB 215562008 的要求,安全等级不低于 B 级。5.6.6 每个格口门开启时不得影响相邻格口内邮件、快件的安全。5.7 使用寿命 智能信包箱箱体使用寿命应不小于8年,其余部分使用寿命应不小于5年。6 适应性 6.1 环境适应性 智能信包箱在以下环境条件下应能正常使用:a)温度:-10 45;b)湿度:10%90%。6.2 电源适应性 6.2.1 智能信包箱接入电源应有漏电保护,并配有不间断电源,不间断电源配置应符合 YZ/T 01332013 的规定。6.2.2 应符合以下要求:a)电源电压在 AC220(10.1)V 时,智能信包箱应正常工作;b)外部电源停止或恢复供电时应及时通知控制系统;c)恢复供电时,智能信包箱应自动恢复正常工作;d)外部电源停止供电时,应接入不间断电源,提取智能信包箱内邮件、快件;在特殊区域设置的智能信包箱,可选择内嵌不间断备用电源。6.2.3 智能信包箱底部水浸无触电危害的高度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7 系统要求 7.1 概述 7.1.1 信息系统运行应稳定可靠,应具有兼容性和容错能力,出现异常现象应能自动重启,重启后应能正常运行。7.1.2 信息系统应能支持手机界面和触控屏操作存取件,应与邮政业监管信息系统、第三方系统及邮政、快递企业系统接口对接。7.2 业务功能 7.2.1 角色设定 智能信包箱信息系统角色应包括系统管理员、管理员、投递员(包括邮递员和快递员)、用户,角色说明见表4。DB35/T 19392020 8 表4 智能信包箱系统角色 角色 说明 系统管理员 拥有最高权限,可进行系统配置安装,能分配各种角色权限。管理员 能通过系统管理用户信息,分配用户对应的智能信包箱格口信息;拥有清柜、协助用户开柜、故障上报权限。邮递员 通过审核后,拥有投递信件、报刊、包裹、印刷品等邮件的权限,以及查看用户与格口对应关系的权限。投递员 快递员 通过审核后,拥有投递快件权限。用户 注册审核后,拥有打开存放邮件、快件格口权限。7.2.2 身份识别 信息系统的身份识别方式包括密码验证、电子验证、生物识别和其他。7.2.3 格口分配与使用 7.2.3.1 格口分配应优先保障邮政普遍服务需求,无偿向邮递员、用户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件投递、取件。7.2.3.2 信息系统应具备原信报格口累积投递功能,同一用户的信件、报纸、印刷品等邮件应能投递至同一格口。7.2.3.3 信息系统应具备信报格口和包裹格口的动态分配功能。7.2.3.4 信息系统应具备人工操作界面,邮递员或用户通过该界面按门户地址自主激活信报格口,信息系统能对应分配相应的信报格口位置。信报格口的分配,应优先选择超小型格口。系统设定时段内,取空的信报格口应由原用户继续使用。超过系统设定时段的,该格口应能继续动态流转使用。7.2.3.5 智能信包箱应具备输入收件人手机号码进行投递的功能。投递员根据包裹的规格尺寸选择适当格口,信息系统对应分配相应的包裹格口位置。用户取走包裹后,取空的包裹格口应能继续动态流转使用。7.2.4 邮件和快件投递 投递员通过智能识别核准身份、确认收件人信息后,将邮件或用户同意自取的快件投递到格口内。投递员在投递邮件、快件过程中,控制系统应为投递员提供未使用格口情况查询和录入收件人相关信息的功能。控制系统应能将投递信息传至后台系统,后台系统对原有业务状态信息同步更改。7.2.5 用户取件 用户通过智能识别核准身份后,从智能信包箱中自助取出邮件、快件。取件完成后,控制系统应能将取件信息传至后台系统,后台系统对原有业务状态信息同步更改。7.2.6 通知功能 智能信包箱应具有投入和取出邮件、快件及逾期提醒功能,对具备用户联系方式的各类邮件、快件均能向用户提供多种即时告知功能。邮件、快件逾期清退要求,应能自动提醒投递员处理。DB35/T 19392020 9 7.2.7 提示功能 管理平台能设置新邮件、快件提示装置(格口指示灯、手机APP、公众号提醒或控制屏幕显示),提示用户注意智能信包箱内有新邮件或快件。7.2.8 取回退返信件 邮递员通过智能识别核准身份后,应将用户退回的错误投递或者不愿接收的信件从智能信包箱退信格口取出。7.2.9 收寄邮件和快件 7.2.9.1 提供收寄邮件、快件服务的智能信包箱,应具备电子拍照、身份信息电子采集比对等验视、实名校验功能。7.2.9.2 用户在身份信息电子采集实名登记后,应在智能信包箱视频监控区内进行邮件、快件的开箱寄件。7.2.9.3 投递员应在通过智能识别核准身份,并核验内件为可寄递物品后,确认收寄。经核验内件为禁寄物品的,由投递员按照国家邮政局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关于发布的通告处理。投递员应在智能信包箱视频监控区内完成开箱、验视。7.2.10 信息查询 应实现邮件、快件从投放到智能信包箱内到用户提取全过程的远程信息查询服务功能。不同角色用户可查询信息见表5。表5 信息查询 角色 可查询信息 系统管理员 系统配置信息、智能柜信息、各种存取记录、用户信息、日志等。管理员 管理区域内所有智能信包箱的信息、用户信息、格口信息。邮递员 本人投递的邮件信息;查询智能信包箱可用格口信息。投递员 快递员 本人投递的快件信息;查询智能信包箱可用格口信息。用户 本人注册信息;本人在智能信包箱内的邮件、快件状态。7.2.11 视频回溯 应实时监控智能信包箱投入和取出邮件、快件的过程,并为投递员和用户提供视频回溯功能。7.2.12 远程操作 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智能信包箱应支持远程开箱、远程封箱和机械应急开箱。远程开箱应支持通过身份识别的用户利用手机应用软件远程操作。7.2.13 支付 应支持网络支付功能。DB35/T 19392020 10 7.2.14 故障报送 智能信包箱控制系统应具备自检和故障信息报送功能。故障信息报送方式应包括自动报送和人工报送两种方式:a)自动报送:智能信包箱控制系统检出故障后应能及时自动上报故障信息至后台系统;b)人工报送:智能信包箱控制系统应设有人工操作平台,系统管理员和管理员发现故障后,操作该平台进行身份识别,通过识别后,将有故障信息上报后台系统。后台系统收到故障报送信息后应自动禁用故障格口。待故障排除后,系统上报解除故障信息,格口应能重新正常使用。7.3 后台管理 7.3.1 投递员管理 应实现对投递员的注册、查询和识别等远程管理功能,且信息登记、识别、查阅等远程管理应接入邮政业监管信息系统。7.3.2 企业管理 应实现对邮政、快递企业的注册、查询、识别等管理功能,且信息登记、识别、查阅等远程管理应接入邮政业监管信息系统。7.3.3 用户管理 应实现对智能信包箱绑定用户的信息管理功能。7.3.4 信息接入 邮件、快件状态信息的登记、识别、查询等远程管理应接入邮政业监管信息系统。7.3.5 数据统计 后台系统应能对智能信包箱基本信息、投递员信息、投件信息、取件信息、业务统计信息、服务质量信息、数据传输质量信息等内容进行保存和统计,并能将数据同步至邮政业监管信息系统。7.3.6 本地系统升级 控制系统应支持本地自动和手动升级更新。7.3.7 状态查看 后台系统中应能查看到智能信包箱的工作状态,工作状态包括正常、离线、系统故障等。7.3.8 其他管理功能 应包括协议用户管理、智能信包箱操作日志管理、远程控制维护和安全管理等。7.4 数据对接 7.4.1 智能信包箱信息系统应实现与邮政业监管信息系统的数据互通功能,具备与邮政、快递企业系统以及第三方系统进行数据交换的能力。7.4.2 智能信包箱信息系统与邮政业监管信息系统之间的接口信息交换流程、交换内容和格式应符合邮政管理部门的要求。DB35/T 19392020 11 7.5 通信协议 通信协议采用国家相关标准,并符合国家信息安全保障要求。8 安全要求 8.1 邮件和快件安全 8.1.1 智能信包箱应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对投递员、管理员、用户的操作过程以及箱体周围环境进行全方位监控,对邮件、快件投递、存储、取件全程跟踪记录。8.1.2 视频监控的视频图像存储、回放分辨率不应低于 1280(px)720(px),应能本地存储,宜具有远程视频调取和云端存储功能,视频和图像数据应进行 24 h 全天候记录,应具有视频回溯功能,保存时间应不少于 90 日。视频监控的其他要求应符合 YZ/T 01702019 的规定。8.1.3 视频监控画面和回放图像均不应显示用户和管理员、投递员的操作密码。8.2 信息安全 8.2.1 信息系统应采取适当的防范措施保护邮件、快件和用户信息,防止信息泄露。信息系统安全还应符合 YZ/T 01522016的规定。8.2.2 各系统传输的数据应选用安全可靠的密码算法进行加密传输,并保证传输过程中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和一致性。8.2.3 当供电不正常、断电时,系统的密钥信息及记录信息应正常保存。8.3 设备安全 智能信包箱的安全应符合GB 4943.12011的规定。9 试验方法 9.1 箱体检验 用目测法检验4.3.2智能信包箱箱体。9.2 规格尺寸检验 9.2.1 用精度为 1 mm 的直尺对5.1.2和 5.1.3 规定的格口位置、底座进行检验。9.2.2 用精度为 0.5 mm 的直尺检验 5.1.4 规定的格口内空间尺寸。9.2.3 用目测法检验智能信包箱退信格口设置情况。用精度为 0.5 mm 的直尺对5.1.5 规定的退信格口进行检验。9.2.4 用精度为 0.1 mm 的塞规检验箱体框架厚度和门框间隙。9.3 外观及各焊接处检验 用目测法检验5.2箱体外观及各焊接处质量,目测的同时结合手触摸检查内体。9.4 材料检验 9.4.1 用精度不低于 0.01 mm的超声波测厚仪,按照 GB/T 113442008 的规定对材料厚度进行检验,复合材料的抗弯曲强度按照GB/T 10357.52011中 6.3 试验方法测定。DB35/T 19392020 12 9.4.2 按照 GB/T 32802015中7.1 的规定对不锈钢板的化学成分进行检验。9.5 表面涂层检验 9.5.1 用目测法检验箱体表面处涂层质量。按照 GB/T 13452.22008中第 5 章的检测方法测量冷轧钢板涂层厚度。9.5.2 对冷轧钢板在箱体表面涂复工艺前,按照 GB/T 68072001中 5.3 和5.4 的规定,对磷化膜层和磷化膜层耐腐蚀性能进行检验。9.5.3 涂层理化性能检验:a)按照 GB/T 68072001中5.4 的规定,对涂层耐腐蚀性能进行检验;b)按照 GB/T 92861998 中第 7 章的规定,对涂层从底层脱离的抗性进行检验。9.6 门和锁检验 9.6.1 重复开启和关闭箱体的检修维护门、格口门及锁,用目测法检验开启和关闭结果。9.6.2 用精度为 0.5 mm 的直尺检验格口门与对应的隔板间隙。9.6.3 使用锁具寿命试验台测试锁具寿命。9.6.4 用拉力计(量程 0 N1 000 N)以 100 mm/min 的速度拉锁闭时的信包箱格口门和其他各门,在拉力计数值达到 500 N 时,智能信包箱格口门和其他格口门不应有开启或损坏现象。9.6.5 按照 GB 215562008 中5.9.9 的规定对锁舌强度进行检验。9.6.6 用观察法检查锁的结构有无异常现象。9.7 适应性检验 9.7.1 低温试验 按照GB/T 2423.12008的规定,将智能信包箱电源断开后放入低温房内,使温度逐渐变到-10,达到热平衡状态后保温2 h,接通电源检查智能信包箱的性能。9.7.2 高温试验 按照GB/T 2423.22008的规定,将智能信包箱电源断开后放入高温房内,使温度逐渐变到45,达到热平衡状态后保温2 h,接通电源检查智能信包箱的性能。9.7.3 湿热试验 按照GB/T 2423.32016的规定,将智能信包箱电源断开后放入湿热房内,使温度逐渐变到40 2,达到热平衡状态后输入水汽使湿度达到90%,保持48 h,将设备移至室温环境中恢复2 h,接通电源检查智能信包箱的性能。9.7.4 电源适应性检验 9.7.4.1 将电源电压调到 242 V,用观察法检查智能信包箱的整机功能;再将电源电压调到 198 V,用观察法检查智能信包箱的整机功能。9.7.4.2 按照 YZ/T 01332013 的规定,用目测法检查不间断电源。9.8 系统要求检验 9.8.1 在智能信包箱启动并正常运行状态下,按照第 7 章的规定逐项对其技术性能要求进行检验。9.8.2 通过第三方工具检验智能信包箱与相关外部信息系统对接功能。DB35/T 19392020 13 9.9 安全要求检验 9.9.1 智能信包箱启动并正常运行状态下,对视频监控进行检验。9.9.2 按照 GB 4943.12011 的规定检验设备安全。10 检验规则 10.1 出厂检验 10.1.1 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应包括智能信包箱箱体、硬件要求、系统要求(除7.1、7.3.4、7.4和7.5外)、安全要求和适应性。10.1.2 抽样方法 以一次交货数量为一批。智能信包箱出厂检验的检验样品按照GB/T 2828.12012和GB/T 101112008的规定随机抽样,样品单位为只。抽样数量及检验项目合格质量水平应符合表6的规定。表6 出厂检验抽样方案、抽样数量及检验项目 批量/只 抽样数量/只 Ac Re 检验项目(1)抽样数量/只 Ac Re 检验项目(2)25250 3 0 1 4.3.2 智能信包箱箱体;5.3 材料;5.4 表面涂层;5.7 使用寿命;6 适应性;7 系统要求(除7.1、7.3.4、7.4和7.5外);8.1 邮件、快件安全;8.3 设备安全。3 1 2 5.1 规格尺寸;5.2 外观和质量;5.5 装配质量;5.6 门和锁。10.1.3 判定规则 10.1.3.1 不合格品 每只样品按照表6的规定检验各项目。检验项目(1)中,如有1项或1项以上技术指标达不到要求,则该产品为不合格品。检验项目(2)中,如有2项或2项以上技术指标达不到要求,则该产品为不合格品。10.1.3.2 不合格批 抽样中的不合格品等于或大于不合格判定数(Re),则抽样所代表的该批产品为不合格批。此时可对该批产品进行挑选,剔除不合格品后,再进行复检。进行复检时,应按照GB/T 2828.12012中加严检验1次抽样方案的规定进行。复检仍不合格,则整批产品不得出厂,并不得再次提交出厂检验。DB35/T 19392020 14 10.2 型式检验 10.2.1 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应包含智能信包箱箱体、硬件要求、系统要求、安全要求和适应性。10.2.2 检验要求 产品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定型鉴定时;b)正式生产后,材料、工艺、性能、信息系统、控制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有较大改变时;c)正常生产时,每 2 年进行 1 次检验;d)停产 6 个月以上再恢复生产时;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f)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10.2.3 抽样方法 型式检验的检验样本应从当前生产并经出厂检验的合格品中,按照GB/T 28292002的规定随机抽取,样本单位为只。智能信包箱抽样数量及检验项目应符合表7的规定。表7 型式检验抽样方案、抽样数量及检验项目 批量/只 抽样数量/只 检验项目(1)判定组数 抽样数量/只 检验项目(2)判定组数 第1次抽样 3 Ac Re 0 2 第1次抽样 3 Ac Re 0 2 25250 第2次抽样 3 4.3.2 智能信包箱箱体;5.3 材料;5.4 表面涂层;5.7 使用寿命;6 适应性;7 系统要求;8 安全要求。Ac Re 1 2 第2次抽样 3 5.1 规格尺寸;5.2 外观和质量;5.5 装配质量;5.6 门和锁。Ac Re 1 2 10.2.4 判定规则 在第1次抽样样本中,若不合格品数等于第1合格判定数(Ac),则型式检验合格。若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第1不合格判定数(Re),则型式检验不合格。若不合格品数大于第1合格判定数(Ac),同时又小于第1不合格判定数(Re)时,则应进行第2次抽样。若第1次抽样和第2次抽样的不合格品总数小于或等于第2合格判定数(Ac),则型式检验合格。若第1次抽样和第2次抽样的不合格品总数大于或等于第2不合格判定数(Re),则型式检验不合格。11 标志 11.1 智能信包箱箱体上应附有生产厂标志牌。生产厂标志牌上应有型号、生产日期。11.2 智能信包箱外包装箱的明显位置上应标志以下内容:DB35/T 19392020 15 a)产品标准编号;b)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等代号及外形尺寸(长宽高);c)生产厂的名称;d)生产日期和重量;e)防潮标志。12 包装 12.1 智能信包箱外包装材料应符合包装材料标准的规定。12.2 箱体与箱体之间应充垫软性材料。12.3 包装箱内应附有合格证并注明:产品名称、标准编号、生产日期、质量检查员姓名或代号以及设备配件清单。13 运输 13.1 包装的信包箱在运输时应防止碰撞和重压,并避免潮湿。13.2 搬运过程中应轻拿轻放,不得摔、扔、碰击。14 贮存 智能信包箱应放在干燥通风的环境中贮存。15 安装和验收 智能信包箱的安装与验收参照GB 506312010中6.1和6.2的规定。16 箱体回收 智能信包箱箱体废弃物应纳入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等分类管理和回收体系。DB35/T 19392020 16 A A 附 录 A(资料性附录)智能信包箱的外形示例 智能信包箱外形示例参见图A.1。说明:1后板;5操控显示屏;9投递口;13公用柜门板;17侧板;2顶板;6读卡器;10退信口;14检修槽;18外框;3横眉;7扫描仪;11横隔管;15底板;4横眉隔管;8语音播报器;12专用柜门板;16底座。图 A.1 智能信包箱外形示例 DB35/T 19392020 17 参 考 文 献 1 GB 500962011 住宅设计规范 2 GB 506312010 住宅信报箱工程技术规范 3 YZ/T 01472015 寄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指南 4 YZ/T 01502016 智能快件箱设置规范 5 DB13/T 29682019 智能信报箱通用技术条件 6 DB35/T 15912016 智能快件箱运营服务规范 7 DGJ32/T J2292018 住宅智能信报箱建设标准 8 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6号)9 福建省邮政管理局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城镇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工程推广建设智能信包箱的通知(闽邮管联201910号)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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